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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裝載機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裝載機入場后10天內,必須向監(jiān)理部上報裝載機的質監(jiān)機構檢驗合格證,司機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2 裝載機工作前,應作的準備工作,參照挖掘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 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3.1 剎車、喇叭、方向機應齊全、靈敏,在行駛中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需經常在公路上行駛,司機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3.2 裝載機在配合自卸汽車工作時,裝載時自卸汽車不要在鏟斗下通過。
3.3 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為宜。
3.4 裝載機行駛時應避免不適當?shù)母咚俸图鞭D彎。
3.5 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或履帶)打滑和發(fā)動機轉速降低等現(xiàn)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3.6 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3.7 裝載機在作業(yè)時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
3.8 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3.9 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清除夾在輪胎(或履帶)間的石渣。
3.10 夜間工作時裝載機及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照明。
4 裝載機工作后應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4.1 將裝載機駛離工作現(xiàn)場,將機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帶。
4.2 松下鏟斗,并用方木墊上。清除斗內泥土及砂石。
4.3 按日常例行保養(yǎng)項目對機械進行保養(yǎng)和維護。
第2篇 輪胎式裝載機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裝載機工作距離不宜過大,超過合理運距時,應由自卸汽車配合裝運作業(yè)。自卸汽車的車箱容積應與鏟斗容量相匹配。
(2)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出廠規(guī)定的場地上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3)裝載機作業(yè)場地和行駛道路應平坦。在石方施工場地作業(yè)時,應在輪胎上加裝保護鏈條或用鋼質鏈板直邊輪胎。
(4)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照明、音響裝置齊全有效;
②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符合規(guī)定;
③各連接件無松動;
④液壓及液力傳動系統(tǒng)無泄漏現(xiàn)象;
⑤轉向、制動系統(tǒng)靈敏有效;
⑥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5)啟動內燃機后,應怠速空運轉,各儀表指示值應正常,各部管路密封良好,待水溫達到55℃、氣壓達到0.45mpa后,可起步行駛。
(6)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宜將鏟斗提升離地0.5m。行駛過程中應測試制動器的可靠性。并避開路障或高壓線等。除規(guī)定的操作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鏟斗載人。
(7)高速行駛時應采用前兩輪驅動;低速鏟裝時,應采用四輪驅動。行駛中,應避免突然轉向。鏟斗裝載后升起行駛時,不得急轉彎或緊急制動。
(8)在公路上行駛時,必須由持有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并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下坡不得空擋滑行和超速行駛。
(9)裝料時,應根據(jù)物料的密度確定裝載量,鏟斗應從正面鏟料,不得鏟斗單邊受力。卸料時,舉臂翻轉鏟斗應低速緩慢動作。
(10)操縱手柄換向時,不應過急、過猛。滿載操作時,鏟臂不得快速下降。
(11)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yè)時,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wěn)地推進;當推進時阻力過大時,可稍稍提升鏟臂。
(12)鏟臂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空擋位置。
(13)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輸物料。運載物料時,宜保持鏟臂下鉸點離地面0.5m,并保持平穩(wěn)行駛。
(14)鏟裝或挖掘應避免鏟斗偏載,不得在收斗或半收斗而未舉臂時前進。鏟斗裝滿后,應舉臂到距地面約0.5m時,再后退、轉向、卸料。
(15)當鏟裝阻力較大,出現(xiàn)輪胎打滑時,應立即停止鏟裝,排除過載后再鏟裝。
(16)在向自卸汽車裝料時,鏟斗不得在汽車駕駛室上方越過。當汽車駕駛室頂無防護板,裝料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17)在向自卸汽車裝料時,宜降低鏟斗及減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載、超載和砸壞車箱。
(18)在邊坡、濠溝、凹坑卸料時,輪胎離邊緣距離應大于1.5m,鏟斗不宜過于伸出。在大于3度的坡面上,不得前傾卸料。
(19)作業(yè)時,內燃機水溫不得超過90℃,變矩器油溫不得超過110℃,超過上述規(guī)定時,應停機降溫。
(20)作業(yè)后,裝載機應停放在安全場地,鏟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縱桿置于中位,并制動鎖定。
(21)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嚴禁站在前后車架之間進行檢修保養(yǎng)。
(22)裝載機鏟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或調整等作業(yè)之前,應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支住鏟臂。
(23)停車時,應使內燃機轉速逐步降低,不得突然熄火;應防止液壓油因慣性沖擊而溢出油箱。
第3篇 裝載機保養(yǎng)管理規(guī)定
1、 每個班次,對所有工作機械各連接裝置必須加注潤滑油一次。
2、 每48小時,對工作機械前后傳動軸及萬向節(jié)必須加注潤滑油一次,汽包放水一次。
3、 每周對發(fā)動機風扇座處兩個黃油嘴及山工車變速箱和變矩器連接處傳動軸萬向節(jié)加注潤滑油一次。
4、 每班次停車10分鐘后,檢查機油,使其保持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同時檢查冷卻液(須加防凍液的必須加注防凍液,禁止加水;須加水的絕對不允許加注防凍液)。
5、 定期必須對工作機械、二道濾吹塵一次,保持車身、發(fā)動機、水箱及空氣濾清器清潔。安裝濾芯時,需安裝橡膠墊片的,必須正確安裝,以防進塵。
6、 每次對濾芯進行吹塵時,一并檢查發(fā)動機風扇及發(fā)電機皮帶和發(fā)電機接線是否松動。
7、 儀表檢查。發(fā)動機械后檢查各儀表是否工作正常(電流表、機油壓力表、氣壓表、水溫表、油溫表)。
8、 輪胎氣壓。鏟斗滿料后下車檢查輪胎氣壓,前輪充氣0.4mpa,后輪氣壓0.35mpa。
9、 做好車輛保養(yǎng)記錄,用作下次保養(yǎng)的依據(jù),細心開車,確保安全生產。
第4篇 裝載機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裝卸作業(yè)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2、向汽車內卸料時,嚴禁將鏟斗從駕駛室頂上越過,鏟斗不得碰撞車箱,嚴禁車箱內有人。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3、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離,并放置擋木。
4、作業(yè)時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斗載人。
5、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wěn)固。嚴禁利用鏟斗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下坡應采用低速檔行進,不得空檔滑行。涉水后應立即進行連續(xù)制動,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前,必須將鏟斗落地,停機制動。
第5篇 裝載機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裝載機入場后10天內,必須向監(jiān)理部上報裝載機的質監(jiān)機構檢驗合格證,司機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2 裝載機工作前,應作的準備工作,參照挖掘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 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3.1 剎車、喇叭、方向機應齊全、靈敏,在行駛中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需經常在公路上行駛,司機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3.2 裝載機在配合自卸汽車工作時,裝載時自卸汽車不要在鏟斗下通過。
3.3 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為宜。
3.4 裝載機行駛時應避免不適當?shù)母咚俸图鞭D彎。
3.5 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或履帶)打滑和發(fā)動機轉速降低等現(xiàn)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3.6 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3.7 裝載機在作業(yè)時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
3.8 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3.9 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清除夾在輪胎(或履帶)間的石渣。
3.10 夜間工作時裝載機及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照明。
4 裝載機工作后應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4.1 將裝載機駛離工作現(xiàn)場,將機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帶。
4.2 松下鏟斗,并用方木墊上。清除斗內泥土及砂石。
4.3 按日常例行保養(yǎng)項目對機械進行保養(yǎng)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