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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個人防護用品及安全設施管理工作程序
1 范圍
本程序具體規(guī)定了華電工程項目所屬區(qū)域個人保護用品及安全設施的選擇、使用、檢驗、儲存管理。
2 目的
規(guī)定項目工作人員個人保護用品的最低標準。
3 職責
3.1 綜合管理部
負責項目部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計劃統(tǒng)計和購置,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等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
3.2 安全管理部
負責監(jiān)督各分承包施工單位對本程序的執(zhí)行情況。
3.3 施工單位
3.3.1 按照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購置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
3.3.2 對新購置的個人防護用品及安全設施進行性能沖擊試驗(抽檢),并形成記錄。
3.3.3 負責監(jiān)護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3.3.4 負責設置的安全防護設施可靠、有效。
3.4 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理解適合其工作的安全要求,正確配備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 內容
4.1 基本服飾要求
4.1.1 化學的燒傷、皮膚過敏者用適當?shù)幕瘜W防護服進行保護。
4.1.2 不能穿寬松肥大的衣服。
4.1.3 工作服應優(yōu)先選用純棉布料。
4.1.4 現(xiàn)場不能穿短褲。
4.1.5 現(xiàn)場不能穿拖鞋、涼鞋、高跟鞋。
4.2 頭部防護
4.2.1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人員在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
a 操作人員在駕駛室時
b 在指定休息區(qū)域
c 辦公室
4.2.2 安全帽具體要求
a 顏色:管理人員戴紅色安全帽;外來、參觀人員戴白色安全帽;土建施工人員戴黃色安全帽;安裝施工人員戴藍色安全帽;
b 材料:維尼綸玻璃鋼
4.2.3 安全帽檢驗
a 檢驗周期:新安全帽使用前抽檢一次,舊安全帽每年抽檢一次。
b 外觀檢驗:外表完整、光潔,帽內緩沖帶齊全。
c 檢驗方法:將頭模垂直安放在堅固的基礎上,用5kg鋼錘自1m高度自由下落沖擊安全帽,外觀無破損為合格;耐穿透性能試驗,用3kg鋼錐自1m高度自由落下沖擊安全帽,穿刺后以不接觸頭模為合格;側向剛性試驗,將安全帽側向加壓43kgf進行測量,帽子最大變形不超過40mm、卸壓變形不超過15mm為合格。
d 新購進的安全帽由購置單位安排檢驗。抽檢的數(shù)量為,新購進的安全帽每批2頂;使用中的安全帽,根據施工人數(shù),由項目部監(jiān)督施工單位按照5%隨機抽取。新購進的安全帽在試驗中有一頂不符合要求的,則該批安全帽為不合格;使用中的安全帽在試驗中有一頂不符合要求,再按10%抽樣試驗,仍有不符合要求的,則全部作報廢處置。凡做過試驗用的安全帽,必須報廢處置。
4.2.4 安全帽使用
a 使用期限:2.5-3年。
b 使用方法: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牢下頜帶,帽襯應經常清洗,放到通風處晾干;每次使用前進行外觀檢查,當發(fā)現(xiàn)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
c 保管:由個人負責保管,嚴禁坐、壓、摔或與高溫及腐蝕性物質接觸,并注意防霉、防蛀。
4.2.5 安全帽的報廢
經項目部檢驗為不合格的做報廢處理,報廢的安全帽不得繼續(xù)使用。
4.3 腳部保護
除辦公室管理人員外,所有的現(xiàn)場人員需穿批準的安全鞋。安全鞋的化學保護、絕緣等應符合要求。
4.4 眼睛和面部防護
4.4.1 防護眼鏡應符合ansi z87.1—19696或同等標準的要求。
4.4.2 禁止戴無光感色彩的眼鏡。
4.4.3 從事打磨、切割等易造成眼部傷害的工作必須戴防護眼鏡
4.4.4 當處理刺激眼睛的物品時,還應戴其他的面部防護。
4.5 聽力防護
4.5.1 平均噪音超過85db時,需戴聽力防護(耳塞)。
4.5.2 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應報告給項目部。
4.5.3 下列情況下,應使用耳塞:
a 在指定區(qū)域
b 當運行或碎片錘擊
c 動力鋸切金屬、混凝土或其他堅硬材料時
d 狹窄空間摩擦時
e 安全管理人員認為需要的地方
4.6 呼吸防護
4.6.1當泄露出有毒物質或者有害的煙和氣體時,所有工作人員要戴被批準認可類型的呼吸防護裝置。
4.6.2 呼吸防護設備應依照廠商要求和呼吸防護程序使用、存放和維護。
4.6.3 根據對工作人員的危害情況,選擇呼吸防護。
4.7 手部防護
存在下列危害時,工作人員應使用批準的手部防護:
a 吸收有害物質或脫脂材料
b 可能導致破口、磨損或化學燒灼的材料
c 溫度極限
d 設備顫動,如電動手持工具
4.8 高空墜落防護
工作面以上2米或更高進行工作時,全身安全帶或其他同等防護措施將被使用,高空墜落防護設備要求如下。
4.8.1 安全帶
4.8.1.1 材質
普通型的材料主要為白錦綸或變色錦綸。
4.8.1.2 標志
安全帶的帶體上必須有制造廠家、合格證、檢驗證、生產年月、拉力試驗450kgf、沖擊重量100kg、檢驗員。
4.8.1.3 檢驗
a 檢驗周期:新安全帶使用前抽檢一次,舊安全帶每年抽檢一次。
b 抽檢數(shù)量及規(guī)則:每次抽取2條檢驗,有一條不合格,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c 外觀檢驗:腰帶必須為一整根,其寬度為40-50mm,長度為1.5—1.8 m;安全繩直徑不小于13mm,捻度為8.5-9/100(花/毫米);金屬鉤必須有保險裝置,金屬配件表面不得有麻點、裂紋,邊緣呈圓弧形,表面防銹,圓環(huán)、三角環(huán)不許焊接。
d 試驗方法:懸掛和攀登用安全帶,以100kg沙袋栓掛,自由墜落2米,外觀無破損為合格;雙背帶安全帶以100kg沙袋栓掛,自由墜落3米,外觀無破損為合格。
4.8.1.4 使用
在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扎牢安全帶,并高掛低用;在使用前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時立即更換;金屬焊接及接觸金屬焊接的施工人員,必須使用防燙安全帶。
4.8.1.5 保管
不用時要妥善保管,嚴禁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等腐蝕性物質,并注意防潮、防霉、防蛀。
4.1.8.6 報廢
經項目部檢驗為不合格的做報廢處理,報廢的安全帶不許再使用,必須銷毀。
4.8.2 速差自控器:
4.8.2.1 標志
速差自控器上必須標有制造廠家、合格證、生產年月。
4.8.2.2 檢驗
a 檢驗周期:新速差自控器使用前抽檢一次,舊安全自鎖器每年抽檢一次。
b 抽檢數(shù)量及規(guī)則:每種規(guī)格的抽取1-2個檢驗,有1個不合格,該批產品不合格。
c 外觀檢驗:每次使用前應將收縮繩全部拉出,檢查是否有斷絲、斷股、電弧擊傷現(xiàn)象,猛力拉拽能自鎖,收放自如。開關旋鈕不脫落,腰帶無霉變,扣環(huán)無裂紋。
d 試驗方法:用100kg的沙袋栓掛,做2米的沖擊試驗,能收放自如,無斷裂現(xiàn)象,下滑距離小于0.5米為合格。
4.8.2.3 使用
固定在上方牢固處(有棱角的地方加包角,防止割斷繩子),確保自鎖器可靠后,方許使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使用完畢,及時收回。
4.8.2.4 保管
不用時要妥善保管,嚴禁接觸高溫、明火及有腐蝕性的物質,并注意防潮、防蛀。
4.8.2.5 報廢
繩索有斷絲現(xiàn)象,或不能正常自鎖的,須做報廢處理。
4.8.3 軟爬梯:
4.8.3.1 樣式
規(guī)格
豎筋鋼絲繩φ
橫插筋鋼絲繩φ
豎筋鋼絲繩間距
5m
φ≧9.3/11mm
φ≧6mm
450mm
10m
φ≧9.3/11mm
φ≧6mm
450mm
15m
φ≧11/13mm
φ≧6mm
450mm
20m
φ≧13mm
φ≧6mm
450mm
a 材料:鋼絲繩外包錦綸/維綸材料制作,橫檔用環(huán)氧樹脂內穿鋼絲繩。
b 標志:軟爬梯上必須標有制造廠家、合格證、生產年月。
4.8.3.2 檢驗
a 檢驗周期:新爬梯使用前抽檢一次,舊爬梯每2年抽檢一次。
b 抽檢數(shù)量及規(guī)則:每批抽取1-2條檢驗,有1條不合格,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c 外觀檢驗:兩立筋之間的內部距離應大于45cm,無缺檔,保護層無破損現(xiàn)象。
d 試驗方法:栓掛500kg的沙袋,垂直懸掛10分鐘的靜載試驗,檢查立筋無明顯拉長、無斷裂現(xiàn)象為合格。
4.8.3.3 使用
搭設時,上方用雙股#8鐵絲擰緊,下方垂直拉緊。垂直方向每間隔2米與立柱或腳手架的立桿固定。當加長時,立筋對正,把四點擰緊,若下部有多余部分,折疊起來固定在距地面0.5米高處。每次使用前,先檢查爬梯搭設的是否牢固,確定無誤后方可攀登。使用完畢,必須從上至下一次性拆除完畢,盤好收回。不經安全管理部門批準,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固定軟梯的鐵絲拆除。
4.8.3.4 保管
不用時妥善保管,嚴禁接觸高溫、明火及有腐蝕性的物質,并注意防潮、防霉、防蛀。
4.8.3.5 報廢
經項目部檢驗為不合格的做報廢處理,報廢的爬梯不許再使用,涂紅色標記。
4.8.4 安全網:
4.8.4.1 分類:按安裝形式和使用目的,分為平網和立網。
4.8.4.2 主要規(guī)格:(以下主要考慮平網參數(shù))
長m×寬(m)
網目(cm)
材質
質量kg/片
繩徑mm
筋
系/邊
網目
3×6, +0.05
8×8;-0.5
錦綸線
7.5+0.5
6±0.5
9±0.5
5±0.5
3×6, +0.05
5×5;±0.5
錦綸線
10.5 ;±0.5
6±0.5
9±0.5
5±0.5
3×6, +0.05
4×4;±0.5
錦綸線
11.0 ;±0.5
6±0.5
9±0.5
4±0.5
3×6, +0.05
2.5×2.5;±0.5
錦綸線
9.0 ;±0.5
6±0.5
9±0.5
3±0.5
4×6, +0.05
8×8;-0.5
錦綸線
10.0 ;+0.5
6±0.5
9±0.5
5±0.5
4×6, +0.05
5×5;±0.5
錦綸線
13.5 ;±0.5
6±0.5
9±0.5
5±0.5
4×6, +0.05
4×4;±0.5
錦綸線
14.0;±0.5
6±0.5
9±0.5
4±0.5
4.5×6, +0.05
5×5;±0.5
錦綸線
14.5;±0.5
6±0.5
9±0.5
5±0.5
4.5×6, +0.05
4×4;±0.5
錦綸線
15.5;±0.5
6±0.5
9±0.5
5±0.5
2×6, +0.05
2.5×2.5;±0.5
錦綸線
7.0 ;±0.5
6±0.5
9±0.5
3±0.5
2×6, +0.05
4×4;±0.5
錦綸線
7.0;±0.5
6±0.5
9±0.5
5±0.5
1.5×6, +0.05
2×2;±0.5
錦綸線
5.5 ;±0.5
6±0.5
9±0.5
3±0.5
1.5×6, +0.05
4×4;±0.5
錦綸線
5.0;±0.5
6±0.5
9±0.5
4±0.5
a 一般情況下,首先選擇以上規(guī)格的安全網;遇特殊情況時,外形尺寸可根據現(xiàn)場情況定做, 但網目不再改變。平網的重量必須控制在0.5-0.55kg/m2;立網的重量必須在0.35-0.4kg/m2,網目不得大于5cm;邊繩與網體連接牢固,邊繩、系繩的直徑不得小于9mm;筋繩間距50cm。
b 標志:安全網上必須標明商標、制造廠家、合格證、材料規(guī)格、抗沖擊強度、許可證編號。
4.8.4.3 檢驗
a 檢驗周期:新安全網使用前抽檢一次,舊安全網每年抽檢一次。
b 抽檢數(shù)量及規(guī)則:每批次抽取2張檢驗,有一張不合格,該批產品不合格。
c 外觀檢驗:同一張安全網上的所有繩(線),必須為同一種材料,筋、系繩的間距0.5-0.7m;
d 試驗方法:用100kg的沙袋作沖擊后,網繩、邊繩、系繩都不允許斷裂(允許筋繩斷裂);沖擊試驗高度,平網為10米、立網為2米。
4.8.4.4 使用
a 有效期限:2-3年。
b 使用方法:主要用于高空人身墜落的預防。使用前進行檢查,確保沒有影響使用的缺陷。安裝時,網與構件必須連接牢固,系結點沿網邊均勻分布;使用中每星期檢查一次,及時清理網上落物,合格后方許繼續(xù)使用。距墜落基準面高度達4米時,作業(yè)面下方必須搭設兜底安全網;安全網的負載高度一般不超過6米,因施工需要可以超過6米,但最大不得超過10米,并附加鋼絲繩緩沖等安全措施。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過安全員的檢查驗收合格,安全網的拆除須經過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孔洞的短邊大于1.5米時,應使用高強度的雙層密網覆蓋。過橋、人行步道、操作平臺以及高空作業(yè)腳手架的臨空面拉設立網;因環(huán)境原因不能滿鋪腳手板的操作平臺,拉設兜底安全網。
c 保管:安全網應有專人保管、發(fā)放;在貯藏中,必須通風、遮光、隔熱,嚴禁與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并注意防潮、防霉、防蛀。
d 報廢:網繩、邊繩斷損不能修復、或筋、系繩不足(標準間距0.5-0.6m)而無法修復,或霉變、過期、沖擊試驗不合格的,經項目部檢驗后做報廢處理,報廢的安全網涂紅色標記,嚴禁放置在施工現(xiàn)場。
4.8.5 使用水平安全繩時,需符合下列要求:
4.8.5.1 樣式
規(guī)格(mm)
材質
φ13成捆/單根
鍍鋅鋼絲繩襯塑
φ13成捆/單根
普通鋼絲繩襯塑
a 材料:直徑為13mm的襯塑鍍鋅/普通鋼絲繩。
b標志:安全繩必須有商標、制造廠家、合格證、生產年月、額定載荷、最大載荷。
4.8.5.2 檢驗
a 檢驗周期:新安全繩使用前抽檢一次,舊安全繩每2年抽檢一次。
b 抽檢數(shù)量及規(guī)則:100條內抽取1-2條檢驗,有1條不合格,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c 外觀檢驗:襯塑;無斷絲、斷股、嚴重扭折等硬傷。
d 試驗方法:安全繩的兩端固定,下垂≤100mm,用100kg的沙袋栓掛,自由墜落2米做沖擊試驗,并再加掛100kg的沙袋,一同靜拉10分鐘,無斷裂為合格。
4.8.5.3 使用
安全繩主要做為高空作業(yè)人員水平移動時與安全帶配合使用的輔助設施。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得用斷絲、斷股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鋼絲繩。使用時,兩端用鋼絲繩卡頭或#8鐵絲固定牢固,多余的部分必須盤成圓環(huán)固定在不防礙通行的地方。使用完畢,盤好收回。
4.8.5.4 保管
不用時要妥善保管,嚴禁與高溫、明火、腐蝕性物質、帶電物體接觸。
4.8.5.5 報廢
經項目部檢驗為不合格的做報廢處理,報廢的安全繩必須涂紅色做好標記,嚴禁再使用。
4.8.6 安全自鎖器:
4.8.6.1 標志
安全自鎖器必須標有商標、制造廠家、合格證、生產年月。
4.8.6.2 檢驗
a 檢驗周期:新安全自鎖器使用前抽檢一次,舊安全自鎖器每年抽檢一次。
b 抽檢數(shù)量及規(guī)則:50個內抽取1個檢驗,有1個不合格,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c 外觀檢驗:開關旋鈕不脫落,在滑繩上順向(向上)滑動靈活,逆向(向下)滑不動,腰帶無霉變,扣環(huán)無裂紋,掛鉤收放自如。
d 試驗方法:用100kg的沙袋栓掛,在滑繩上做2.5米的沖擊試驗,再靜掛10分鐘,無斷裂,下滑距離小于0.5米為合格。
4.8.6.3 使用
將滑繩固定在上方牢固處(有棱角的地主加包角,防止割斷繩子,安全自鎖器套在滑繩上,滑繩必須垂直,掛好后先進行測試,確保自鎖器可靠后,方許使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使用完畢,及時收回。
4.8.6.4 保管
不用時要妥善保管,嚴禁接觸高溫、明火及有腐蝕性的物質,并注意防潮、防蛀。
4.8.6.5 報廢
經項目部檢驗為不合格的做報廢處理,嚴禁使用報廢的安全自鎖器。
4.9 電氣防護設備
4.9.1 在帶壓設備上更換或移動地線或中線時,需要配備電氣防護設備。
4.9.2 在暴露電壓線或活動部分的2米以內工作時,需要配備電氣防護設備。
4.9.3 當工作人員在主要地帶能接觸到電壓時,要戴絕緣手套。超過600v的電壓設備時,主要地帶將延伸2米。
4.9.4 安裝和使用斷路器時,工作人員要使用安全眼鏡或防護面罩覆蓋的防護物,防止電擊傷害。
4.9.5 所有絕緣設備應進行傷害檢查(泄露、破損等),損壞的設備不能使用。
4.9.6 絕緣設備在每一天使用前應進行傷害檢查,可能導致傷害的事件后應立即檢查,絕緣手套在檢查時進行空氣檢測。
4.9.7 有孔、破損、穿透或切傷的絕緣設備不能使用。
4.9.8 有嵌入物體的絕緣用品不能使用。
4.9.9 膨脹、變軟、淬水或變成粘性和無彈性的絕緣設備不能使用。
4.9.10 發(fā)現(xiàn)絕緣設備可能有影響其絕緣性質的缺點時,不能使用,返回檢測。
4.9.11 絕緣設備的存放位置應從光線、溫度極限、過多濕氣、新鮮空氣、其他有害物質下考慮保護。
5 執(zhí)行
5.1 項目部、施工單位應確保工作區(qū)域的所有人員依照本程序的要求。
5.2 未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設備者將被培訓,嚴重者按照違章處理。
6附表
第2篇 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程序
一、確定采購廠家。
1. 項目部安監(jiān)科負責協(xié)助供應科確定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廠家。
2. 生產廠家資質審查內容:
1)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2) 生產許可證
3) 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和省級勞動、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檢驗出據的《檢驗報告》。
二、編制年度計劃。
1. 各施工單位根據年度內工作計劃編制安全防護用品調撥計劃。
2. 供應科收集匯總,施工單位的計劃,排出采購計劃。
3. 安監(jiān)科根據供應科提供的采購計劃協(xié)助供應科做抽檢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下發(fā)。
三、施工單位
1. 負責安全防護用品的調撥,發(fā)放和使用。
2. 負責按規(guī)定記錄、保存安全防護用品相關臺帳。
3. 施工單位負責按規(guī)定對所用防護用品的定期試驗,鑒定并填寫相關臺帳。
第3篇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職責
㈠安全管理人員:
1、認真貫徹公司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制度、規(guī)定和標準,牽頭組織完善本單位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制度,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
2、聽取、匯報各工種對勞動防護用品的意見和要求,及時請示上級主管部門。
3、經常性地檢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發(fā)放和使用情況。
㈡材料倉庫:
1、負責編制領取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及時領取,保證供應。
2、負責職工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臺帳等工作。
3、收集職工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使用、質量等意見,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或向安全員反映。
㈢煉鋼部、人力資源管理:
1、負責向材料倉庫及時提供調出、離退、改變工種人員的名單,經材料倉庫負責人對勞動防護用品手續(xù)辦理簽字后才能予以辦理有關調、離、退手續(xù)。
2、教育職工、干部自覺遵守公司和煉鋼部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和發(fā)放標準,正確使用和愛惜勞動防護用品。
3、當職工人數(shù)有較大的增減和傷、公、產、病、事假及工傷、脫產學習等超過三個月以上的人員名單、用書面報材料倉庫,為作計劃、發(fā)放提供依據。
㈣各單位及職工:
1、作業(yè)區(qū)、班組要經常教育、檢查、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2、作業(yè)區(qū)、班組對勞動防護用品不能適應有關崗位、工種的需要時,應如實向安全員、材料倉庫或主管領導反映,在尚未解決之前,應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
3、作業(yè)區(qū)、班組對職工隨意損壞、轉讓或轉賣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上報,并嚴肅處理。
4、每個職工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5、因工傷或產生過程中非主觀造成勞保用品損壞,要求補發(fā)者,本人提出書面報告,需有作業(yè)區(qū)長、班組長或工人證明,經安全員核實由主管領導審批后,才能給予補發(fā)。
6、凡因生產需要或勞保用品質量問題,需要提前領取的,一律經安全員審核,主管領導批準,才能提前領取,但使用期限仍按原使用時間延長。
7、勞動防護用品順丟失或因不愛護而損壞導致不能使用,原則上不予補發(fā),如因此而影響上崗的,按原價考核使用者后增發(fā)勞動防護用品。
8、勞??▉G失者,打報告經安全員審核批準并按主管部門(供應部)規(guī)定上交手續(xù)費后,由領料員給予補辦。
9、因工種變動、須由人力資源管理員方面出具證明才能按照新工種勞保發(fā)放的期限發(fā)放。
第4篇 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本程序將建立個人防護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過實施個人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發(fā)放、使用、保管、檢查、維護保養(yǎng)及廢棄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員工在工作中免遭傷害。
2使用范圍
適用于眾誠連鎖-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以及為其提供服務的承包商。
3應用領域
應用于眾誠連鎖-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里所有需要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
4應用標準
《勞動防護用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1號令)、《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11651)
5術語和定義
個人防護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簡稱ppe):
主要用于保護雇員免受由于接觸化學輻射、電動設備、人力設備、機械設備或在一些危險工作場所而引起的工傷或疾病。
6 職責
6.1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負責組織本程序的編制與修定,并負責本程序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負責提供個人防護用品的規(guī)范要求,并組織各部門對個人防護用品管理狀態(tài)進行審核,保證所有的個人防護用品達到國家標準及行業(yè)標準。
6.3 供應公司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11651)和國家頒布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負責采購勞動防護用品。
6.4供應公司向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勞動防護安全標志、產品材料說明及檢測等書面文件,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符合要求,并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參見附錄1)
6.5人力資源部負責崗位、工種作業(yè)人員數(shù)量組織本程序的培訓,直線組織負責實施本程序的受眾培訓。
6.6 特殊防護用品的配備依據生產實際由屬地單位提出,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核、由主管經理審批。
7 管理要求
7.1原則
1.公司應首先采用工程控制的措施來消除或盡量減低工藝上的危害因素。
2.員工在工作中不應只依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危害,應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規(guī)程、工作安全分析、作業(yè)許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隱患,避免自己和周圍的人員受到傷害。
3.員工在每次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前要進行完好性檢查,有缺陷或破損的個人防護用品不得使用。
4.個人防護用品不能用于非工作目的的使用。
7.2個人防護用品的分類
1.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
由個人進行保管、使用和維護的安全防護用品。 如: 安全帽、安全眼鏡、耳塞、防毒面罩、線、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圍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2.非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
除個人保管之外的勞動防護用品。非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部門主管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膠,耐高壓)、防酸堿手套、全罩眼鏡、過濾式空氣呼吸器、正壓式呼吸器、防化服裝、救生索、攔繩、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帶、各類安全檢測儀器等。
其中特種勞防用品參照附件2。
7.3 個人防護用品選擇的基本方法
依據以下因素來選擇個人防護用品。
危險物質的性質:氣體、蒸氣、液體。
接觸后的嚴重性:急性、慢性影響。
接觸的頻率和時間:多少次,持續(xù)多久。
接觸危險時的工作性質。
環(huán)境條件。
采用它所帶來的保護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體舒適。
設備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采用, 是否需要輔助設備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頭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所有人員進入生產區(qū)時。
2)可能有墜落的物體或撞擊帶來傷害的工作場所,如高空作業(yè)、腳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場合。
3)在頭頂上方空間不足可能造成頭部傷害的區(qū)域。
2.檢查與保養(yǎng)
1)安全帽的所有部件,包括外殼、內襯、吸汗帶及所有零配件都應每日對其完好性進行目測檢查,如是否有缺損,破裂,穿透,或其它由于外來沖撞或使用不當導致的破壞等。
2)安全帽不可放置在溫度過高或過低、過強紫外線、溶劑或腐蝕性液體的環(huán)境中。
3)不得自行改裝安全帽。
7.4.2 眼與面部保護
1.適用場合
涉及有物體撞擊、腐蝕性或熱燙液體濺潑危險等作業(yè)環(huán)境。
2.保護眼部的個人防護用品
帶側翼的安全眼鏡、全覆蓋的眼罩、面罩、防酸頭罩、焊接護目罩等,應根據不同需要進行選用。
1)安全眼鏡
除特別規(guī)定外,凡在生產車間、維修車間、實驗室、貨倉、建筑工地及正在進行工作和有可能傷害眼的其他區(qū)域必須配戴帶側翼的安全眼鏡。
2)面罩和眼罩
當從事磨、削或處理熱液體,或有潑濺危險存在時,應配戴面罩或全覆蓋眼罩。當焊接時,應配戴焊接護目鏡或焊接用頭盔或焊接面罩。
3.檢查與保養(yǎng)
1)目視是否有破損。
2)個人應負責妥善保管護目鏡,防止護目鏡摩擦、擠壓、變形。
7.4.3足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進入工作崗位必須穿公司統(tǒng)一發(fā)放的安全鞋。
2)在進行可能接觸到電流通過的工作時要穿絕緣安全鞋。
2.檢查與保養(yǎng)
目視是否有破損
7.4.4 呼吸保護用具
1.適用場合
從事的活動或所在區(qū)域有潛在的呼吸系統(tǒng)職業(yè)危害,如:粉塵、有害氣體、有機溶劑存在時。
2.檢查與保養(yǎng)
1)車間應保證呼吸保護用具適合工作環(huán)境,員工選擇大小合適的呼吸器,每次使用前檢查有無破損及是否過期。
2)呼吸保護用具的清潔、維護:
呼吸保護用具使用后,員工應清潔與皮膚接觸的部件,確保過濾、密封部件的清潔。不用時要用專用的塑料保護袋包好,扎緊袋口以免過濾器失效,存放在指定的柜子里。
3)呼吸保護用具密合性測試:
佩戴呼吸保護用具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密合性測試,確定員工的呼吸保護用具的尺寸適合。
4)呼吸保護用具佩戴者身體檢查:
員工在上崗前和以后每年的體檢中檢查肺功能和呼吸系統(tǒng),以確認其是否適合佩戴呼吸保護用具。
5)呼吸保護用具佩戴的培訓:
新員工上崗前或老員工每年進行有關呼吸保護用具的種類、保護原理、選擇、使用前檢查、使用方法、維護和其他有關事項的培訓。車間保存培訓記錄。
具體規(guī)定參見“呼吸保護用具管理辦法”。
7.4.5聽力保護
1.適用場合
噪音水平超過85分貝的工作區(qū)域。
2.檢查及保養(yǎng)
佩戴后聽到聲音的響度以及外觀的完整性。
7.4.6手和臂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所有手工操作都必須戴手套,除非戴手套帶來安全上的危險或不能完成任務(如:車床加工、操作轉動設備等);
2)某些操作可能引起手部受傷,需要選擇合適的勞保手套,如割傷、劃傷、磨破、燙傷及由皮膚接觸化學品而引起的皮膚病或傷害;
3)進行一般的操作,如:搬弄有傷手危險的物件、使用手工工具、使用便攜式工具、離銳邊較近工作時,均需戴耐磨損手套;
4)工作中如可能接觸高溫表面或物料,具燙傷危險,則必須配戴相應耐熱等級的防燙手套以保護手和臂部;
5)若工作中切割受傷可能性大,如清潔刀具、工件中有銳利邊緣等情形,應戴防切割手套;
6)在某些情況下,無法使用手套或使用手套不安全,則車間的操作規(guī)程應對手的保護加以說明。
2.檢查及保養(yǎng)
使用前后檢查外觀的完整性,必要時進行檢測以確定防護程度。
7.4.7身體保護
1.適用場合
1)在存在跌落危險的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全身防護型安全帶。
2)接觸化學品的操作根據化學品的危害性配有相應的工作服,如化學防護服,耐酸圍裙等。
3)在有化學品閃爆的區(qū)域,所有進入的人員都需要穿戴阻燃防護服。
2.檢查及保養(yǎng)
目視及拉伸測試,對于有特殊要求的服裝,根據供應商建議的頻率和程序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
3.化學防護的參考文件
化學防護技術復雜,在選擇適當?shù)谋Wo用品時應參閱車間操作規(guī)程及物料安全數(shù)據說明書(msds)。另有軟件在線提供防護面料抵抗化學品滲透的信息和供應商產品信息。
8 復核、偏離、培訓和溝通
8.1復核、更新與記錄
公司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記錄和修改明細。本程序應定期評審,必要時修定,最低頻次自上一次發(fā)布之日起不超過2年。
8.2偏離管理
對本程序的偏離必須經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授權。偏離必須文件化,內容必須包括支持偏離決定的相關事實。偏離授權必須每年定期更新一次。
8.3培訓和溝通
各屬地負責對有關員工進行本程序的培訓,培訓頻率為每年一次,保存培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