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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模板 第2篇上海市拍賣成交確認書 第3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2020版) 第4篇上海市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合同 第5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 第6篇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新 第7篇上海市委托拍賣合同書 第8篇上海委托拍賣合同
第1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
(1)自行鑒定
(2)委托鑒定, 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zhuǎn)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物/交單)。
第五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日內(nèi)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______日內(nèi),將_________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______日內(nèi)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jīng)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diào)解協(xié)商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拍賣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2篇 上海市拍賣成交確認書
拍賣人: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拍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拍賣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雙方簽訂成交確認書如下:
第一條 拍賣成交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標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標的價款: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付拍賣標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點: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傭金數(shù)額: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或由_______部門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行政調(diào)解。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七條 其它需 要約 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蓋章):
證明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
聯(lián)系電話:
e-mail: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證明號碼:
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
聯(lián)系電話:
e-mail: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本合同確認書一式三份,委托人、拍賣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各一份。
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第3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2020版)
委托人:
拍賣人: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拍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 上海 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拍賣標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鑒定費用由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
第三條拍賣期限及地點拍賣人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拍賣標的的交付(轉(zhuǎn)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交物/交單)。
第五條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日內(nèi)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的傭金,支付方式為。
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日內(nèi),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
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日內(nèi)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jīng)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第七條拍品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 違約責任 ,委托人有權 解除合同 。
第八條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拍賣標的保留價%的 違約金 。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diào)解協(xié)商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規(guī)定處理。委托人:(簽字或蓋章)證照及號碼: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郵政編碼:開戶銀行及帳號:委托 代理 人:聯(lián)系方式:
拍賣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傳真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蓋章)開戶銀行及帳號:委托代理人:聯(lián)系方式:
《上海市拍賣業(yè) 委托拍賣合同 》(版)附件1
委托方交與拍賣方的證明材料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版)附件2
委托拍賣標的清單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號拍賣標的名單位數(shù)量質(zhì)量(瑕疵新舊程度委托保留價拍賣人記錄
稱情況)
委托人(公章、簽名)
第4篇 上海市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合同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chǎn)資源法》、國務院《礦產(chǎn)資源勘查區(qū)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chǎn)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 招標 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及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和《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拍賣成交確認書》,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法將拍賣標的“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給乙方。
探礦權采礦權出讓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查開采礦種:煤。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煤炭資源/儲量估算報告》。
第三條 本合同出讓的探礦權有效期_____年,自頒發(fā)勘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本合同出讓的采礦權有效期___年,自頒發(fā)采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標的僅為探礦權、采礦權,不包括 土地使用權 及其他物權。
本合同出讓的探礦權不得延續(xù)、轉(zhuǎn)讓出讓的采礦權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依法轉(zhuǎn)讓和 抵押 ,轉(zhuǎn)讓、抵押的有效期不得超過采礦權有效期。
第五條 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此價款不包括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礦產(chǎn)資源補償費、探礦權登記費、采礦權登記費及其他有關法定稅費。
拍賣成交后,乙方同意在簽訂《_________________探礦權采礦權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nèi)(含節(jié)假日,下同)繳納成交價款的____________%(含 履約保證金 在內(nèi))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nèi)再繳納成交價款的____________%,余款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nèi)全部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及帳號: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nèi),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備齊相關資料并持繳清全部拍賣出讓價款憑證到甲方辦理探礦權登記手續(xù)。
甲方在受理乙方探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nèi),依法為乙方辦理探礦權登記手續(xù),頒發(fā)礦產(chǎn)資源勘查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應當在探礦權有效期內(nèi),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備齊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
甲方自受理乙方采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nèi),依法為乙方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xù),頒發(fā)采礦許可證。
第八條 乙方在受讓的探礦權采礦權范圍內(nèi)所進行的勘查、采礦活動,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九條 對礦區(qū)范圍內(nèi)的礦產(chǎn)資源,乙方必須委托具有資質(zhì)的單位編制開發(fā)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zhì)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開采,依法合理利用礦產(chǎn)資源,最大限度地保護當?shù)厣鷳B(tài)及地質(zhì)環(huán)境。
第十條 乙方在礦產(chǎn)資源勘查、礦山建設和礦產(chǎn)資源開發(fā)利用中涉及土地、林木、安全生產(chǎn)、環(huán)境保護等事項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其法律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影響本 合同履行 的,按照國家屆時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有關政策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土地復墾等法定義務,并辦理采礦權 注銷登記 手續(xù)。
乙方如需繼續(xù)開采本合同約定的礦區(qū)范圍內(nèi)剩余煤炭資源,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采礦權延續(xù)登記申請。符合繼續(xù)辦礦條件的,甲方可依照屆時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將采礦權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者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chǎn)資源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有權不批準乙方申請。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對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負 違約責任 ,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輕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價款或逾期不辦理探礦權、采礦權登記手續(xù),視為自行放棄探礦權、采礦權,所交履約保證金和已交探礦權采礦權拍賣出讓價款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無權要求獲得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采礦權,甲方有權對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采礦權再行出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乙方在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探礦權_______個月內(nèi)必須委托有資質(zhì)的地勘單位,依據(jù)地質(zhì)勘查設計,開展地質(zhì)勘查工作。乙方在取得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______個月內(nèi)必須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后3年內(nèi)必須投入采礦生產(chǎn)。乙方逾期不進行勘查或者逾期不投入采礦生產(chǎn)的,視為自行放棄探礦權、采礦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勘查、開工建設延遲或者逾期投入勘查、采礦生產(chǎn)的除外。
第十六條 因甲方過失致使乙方未能按期取得本合同項下的探礦權、采礦權,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由甲方依法賠償。
第十七條 本 合同訂立 、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因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捌份,雙方各執(zhí)肆份。
甲 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 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zhuǎn)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物/交單)。
第五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nèi)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___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nèi),將_________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nèi)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jīng)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5.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diào)解;協(xié)商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拍賣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委托方交與拍賣方的證明材料(略)
附件2 委托拍賣標的清單(略)
第6篇 上海市拍賣業(yè)委托拍賣合同新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 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zhuǎn)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物/交單)。
第五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nèi)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___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nèi),將_________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nèi)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jīng)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5.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diào)解;協(xié)商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拍賣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委托方交與拍賣方的證明材料(略)
附件2 委托拍賣標的清單(略)
第7篇 上海市委托拍賣合同書
上海市拍賣行業(yè)協(xié)會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合同編號:
委托人:
拍賣人: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拍賣標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2《委托拍賣標的清單》)。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以下同),并根據(jù)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如實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二條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鑒定,鑒定費用由承擔。
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支付。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
第三條拍賣期限及地點拍賣人應于年月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拍賣標的的交付(轉(zhuǎn)移,以下同)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將拍賣結果告知委托人。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買受人。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委托人應于年月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交物/交單)。
第五條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日內(nèi)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的傭金,支付方式為。
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
拍賣標的經(jīng)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日內(nèi),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
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日內(nèi)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拍賣標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jīng)發(fā)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fā)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第七條拍品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xiàn)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進行保密。保密約定對司法機關和政府監(jiān)管機關不適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4.本協(xié)議終止前,委托人不得將本協(xié)議所列標的再委托他人拍賣;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拍賣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按照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拍賣標的保留價%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協(xié)商或由調(diào)解;協(xié)商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補充約定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證照及號碼:
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帳號: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方式:
拍賣人:(簽字或蓋章)
證照及號碼:
國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及帳號: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方式:
委托人(公章、簽名)拍賣人(公章、簽名)
第8篇 上海委托拍賣合同
2022上海委托拍賣委托人(甲方)
拍賣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賣如下拍賣標的: 如實填寫拍賣標的的質(zhì)量和瑕疵〔見《委托拍賣標的清單》(附件1)〕。
(二)甲方保證委托拍賣標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等資料〔見《委托方交予拍賣方的證明材料》(附件2)〕。甲方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拍賣前乙方應將已知或應知拍賣標的的質(zhì)量和瑕疵如實告知競買人。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保留價
(一)拍賣標的的保留價由甲方確定后填寫(見附件1)。
(二)保留價需變更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鑒定、評估
(一)拍賣標的需要鑒定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鑒定。
1.由乙方自行鑒定。
2.委托其他機構鑒定,鑒定費用由 方承擔。
(二)拍賣標的需要評估的,由 方選擇具有相應資質(zhì)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在 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第一次拍賣。
第五條 拍賣標的的保管
(一)保管人: 。
(二)雙方約定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nèi)將拍賣標的交給乙方,并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
(三)保管地點: 。
(四)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賣活動結束之日起 日內(nèi)取回拍賣標的。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展示
(一)乙方應于拍賣會舉行日前 日展示拍賣標的。
(二)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應在拍賣標的展示期前將拍賣標的狀況制作清單、圖片和實物小樣等封樣資料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拍賣成交標的的交付
(一)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拍賣成交后,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買受人款項后 日內(nèi)憑乙方的有效憑證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二)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拍賣成交后,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價款后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三)交付給買受人的拍賣成交標的應與展示期提供競買人看樣的狀況相一致。
(四)拍賣成交標的需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交付以登記完成為準。
第八條 傭金、稅費及其支付的方式
(一)拍賣成交的,甲方應承擔傭金和稅金。
(二)拍賣未成交的,甲方應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三)甲方應付款項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1.拍賣成交的,乙方于成交日起 日內(nèi)在甲方所有的成交價款中扣除。
2.拍賣未成交的,甲方按以下約定方式支付: 。
3. 。
(四)甲方應承擔的稅金由乙方代繳。
第九條 拍賣成交價款的支付
(一)拍賣成交后,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乙方在拍賣成交標的交付完成之日起日內(nèi),將拍賣成交價款(扣除傭金和稅金)支付給甲方。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拍賣成交價款之日起 日內(nèi),將拍賣成交價款(扣除傭金和稅金)支付給甲方。
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支票;□匯款。
(二)其他支付方式: 。
第十條 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
(一)因買受人未按約定支付拍賣成交款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執(zhí)行。乙方在依法獲得的買受人違約金中,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乙方在扣除應收傭金、費用后,余額歸甲方。
2.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買受人違約金。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七項履行。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對保密事項的約定: 。
第十二條 保險
雙方對保險事項的約定: 。
第十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
(二)拍賣開始前,甲方有權隨時撤回委托,但撤回時應向乙方支付已經(jīng)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三)委托拍賣標的鑒定或評估的結論與本合同約定不相符時,乙方有權要求變更。甲方不同意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拍賣未成交的,甲方可連續(xù)變更保留價再次拍賣或者撤回委托。甲方在拍賣未成交后 日內(nèi)未作明確意思表示和變更保留價的,視為撤回委托。
(五)本合同終止前,甲方不得將本合同所載標的另行委托他人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七)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拍賣;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以擊槌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拍賣成交。
(八)當拍賣活動或委托拍賣標的出現(xiàn)法定中止情形時,乙方應當中止拍賣。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復拍賣,拍賣時間和期限另行約定。
(九)拍賣成交的,乙方應在拍賣成交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nèi)將拍賣結果及相關事項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傭金或費用的,應向乙方支付每日 元的違約金。
(二)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取回拍賣標的的,應向乙方支付由此產(chǎn)生的逾期保管費,保管費為每日 元;逾期日,乙方有權提存。
(三)拍賣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給買受人的拍賣標的與拍賣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應按拍賣成交價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傭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責任而造成的乙方的經(jīng)濟損失。
(四)乙方未按約定舉行拍賣會的,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五)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賠償金額: 。
(六)乙方低于拍賣標的保留價成交的,應補足成交價與保留價之間的差額,并按下列方式處理: 。
(七)拍賣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xiàn)交付的,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逾期支付成交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日 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
2. 。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diào)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3.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雙方各執(zhí) 份。
附件:1.委托拍賣標的清單
2.委托方交予拍賣方的證明材料
甲方(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證照及號碼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拍賣人) (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