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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土建工程國際競爭性招標合同 三 第2篇建造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第3篇工程招標廉政保證書 第4篇20xx年建設工程招標合同 第5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投標銀行保證書)范本專業(yè)版 第6篇建筑安裝工程招標合同范本(投標書) 第7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銀行保證書新 第8篇工程招標合同內容 第9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書(投標書) 第10篇建設工程招標合同書 第11篇招投標合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附件) 第12篇招標合同: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第i部分 第13篇企業(yè)工程招標合同 第14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銀行保證書 第15篇建筑安裝工程招標書范本 第16篇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范本(總則)
第1篇 土建工程國際競爭性招標合同 三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語言(一種或幾種)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語擬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jù)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的那種語言是英語,因而稱之為“法定語言”。
5.2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幾份文件應互為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xiàn)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并對此向承包人發(fā)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在發(fā)生分歧時,文件應按以以下順序優(yōu)先考慮:
(a)合同協(xié)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款第二部分;
(e)合同條款第一部分;
(f)技術規(guī)范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的技術規(guī)范。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guī)范。
(g)圖紙的合成資料;
(1)標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釋。
(3)圖解顯示;以及
(h)已報價的工程數(shù)量表。
6.1 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向承包人提供兩套復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則應自行提供,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師批準的情況下讓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圖紙、規(guī)范及其他由業(yè)主或工程師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責任證書發(fā)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jù)合同提供的圖紙、規(guī)范及其他文件退還工程師。
承包人就工程師提供4套 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經工程師批準的圖紙、規(guī)范及其他文件復制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復制件在內。另外,如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工程師提供為業(yè)主使用的相圖紙、規(guī)范及其他文件。業(yè)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 一套圖紙應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圖紙,應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這些圖紙應能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6.3 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xiàn)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fā)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工程師并抄報業(yè)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 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fā)出承包人根據(jù)第63款發(fā)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在與業(yè)主及承包人協(xié)商后,應決定:
(a)任何據(jù)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
(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yè)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圖紙
如果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fā)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圖紙、規(guī)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師將在作出有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 補充圖紙和指令
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fā)出為合理和恰當?shù)剡M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并受其約束。
7.2 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并表示滿意所必需的紙、規(guī)范、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后永久性圖紙,以使業(yè)主能操作、維修、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永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由工程師批準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準不影響責任
工程師據(jù)7,2款規(guī)定進行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jù)合同應 擔負的責任。
第2篇 建造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2023建造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托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qū)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yè)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jiān)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筑材料或設備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范圍和內容
1.服務范圍:
2.服務內容:
□發(fā)布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xiàn)場并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xié)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文件執(zhí)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并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出售招標文件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范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服務。
七、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委托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三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件另有規(guī)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通用條件:指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需要訂立的,通用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條件。
2.專用條件:指委托人與代理人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通用條件做出的補充、修改或具體規(guī)定的條件。
3.“委托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委托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如投標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設備供應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據(jù)合同應向代理人支付的費用總額。
7.招標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shù)(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天數(shù)。
8.圖紙:指委托人提供給代理人滿足于本工程招標需要的圖紙(包括計算書、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9.書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據(jù)合同發(fā)出的包括電傳、傳真、電子郵件或手寫、打英復印的各種通知書、任命書、委托書、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0.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對于并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依據(jù)合同或法律,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者合同期限順延等其他要求。
11.違約責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據(jù)合同或法律所應承擔的責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合同文件和解釋順序
1.除非專用條件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組成文件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專用條件;
(4)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條圖紙:
1.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shù)向代理人提供圖紙。委托人在合同中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應采取相應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
2.代理人不經過委托人同意,不得將圖紙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約定的部門規(guī)章、有關工程標底的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二、代理人的義務
第六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代理工作計劃、招標文件等,并按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范圍實施招標代理業(yè)務。
第七條在工程招標過程中,代理人有義務向委托人解釋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以保證招標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條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完成招標內容。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shù)據(jù)、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
第九條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理人對招標工程的各種數(shù)據(jù)、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投標咨詢。
第十條對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項,代理人應合理運用專業(yè)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咨詢服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招標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招標代理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通用條件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代理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十二條代理人依據(jù)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四條委托人應盡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依據(jù)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標失敗的,委托人應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務費用,具體費用由專用條款約定。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內,提供與本項目招標代理業(yè)務有關計劃立項、規(guī)劃許可證明、資金到位證明等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委托人應對代理人完成的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清單、標底、答疑紀要等)進行確認。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的代表保持與代理人聯(lián)系,代表委托人負責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九條委托人依據(jù)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授予代理人以下權利:
1.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詢。
3.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對工程現(xiàn)場踏勘的權利和參與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合同的訂立。
4.代理人有權闡述對工程投資計劃、質量與工期要求等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代理人依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數(shù)額、期限和方式獲得酬金。
6.代理人對招標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復制的權利。
7.代理人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據(jù)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委托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代理人詢問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招標代理專業(yè)人員不按招標代理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招標代理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托人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審閱代理人編制的招標文件,并可以提出不違反任何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相關文件的修改意見。
5.委托人有權依據(jù)合同檢查、監(jiān)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業(yè)務工作總結。
6.委托人依據(jù)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代理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代理人的責任期即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雙方應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代理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四條代理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理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過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觀干預,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當由委托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代理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zhí)行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賠償。賠償數(shù)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托人賠償。賠償數(shù)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颶風、地震、洪水、政策變化或其他非當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等造成招標代理工作中止或暫停等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盡快通知另一方,并應盡量減少由此發(fā)生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其義務,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可在約定的時間內采用書面形式向違約人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九條雙方就合同解除協(xié)商一致或者依據(jù)約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條件成熟時,本合同終止。
九、代理業(yè)務的酬金
第四十條正常的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理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托人對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代理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條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條因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代理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代理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時,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招標代理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代理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發(fā)生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代理人承擔。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議,由此委托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獎勵費用。
第四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本合同任何文件內容的修改或補充,均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否則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jù)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專用條款
第三條委托人應提供給代理人_________套圖紙。提供圖紙的時間:_________天。
第四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及工程標底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1.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規(guī)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除使用漢語語言文字外,還使用語言文字。兩種語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六條
1.代理人應給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有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業(yè)務,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給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有關資料:_________;提供資料的時間:_______天。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委托人授權_________為本招標代理業(yè)務代表,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賠償。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托人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酬金(扣除稅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務酬金: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總額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當工作量完成_______%時,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雙方同意用(幣種)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議,由此委托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獲得或增加經濟效益的20%作為獎勵費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獎勵費用:_______
第五十一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代理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3篇 工程招標廉政保證書
我單位現(xiàn)報名參加工程招標,根據(jù)招標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工程招標期間及中標后的施工(監(jiān)理)過程中的廉政工作作如下保證:
(一)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廉政規(guī)定。
(二)嚴格執(zhí)行的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業(yè)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yè)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不損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不違反工程招投標、建設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在投票過程中不互相串通、結盟,或以任何方式影響其它投標人參與正當投標。
(四)建立健全各項廉政制度,積極開展廉政教育;在建設工程施工場地設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內容包括廉政責任人、廉政保證有關條款及廉政標語(打造廉潔工程、確保工程質量;規(guī)范高效、清正廉潔;拒腐倡廉、誠信透明)、廉政監(jiān)督單位、廉政舉報單位電話等。
(五)不以任何名義向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建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六)不以任何名義為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建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建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支付的任何費用。
(七)不以任何名義為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建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高消費宴請及娛樂活動。
(八)不為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建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
(九)不為建設單位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從事與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
(十一)其它需要保證的事項。
[如為監(jiān)理單位提交的廉政保證書,還應增加:
(十二)不索取或接受施工單位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在施工單位報銷任何應由我單位或工作人員支付的費用。
(十三)嚴格按照監(jiān)理規(guī)章辦事,不與施工單位串通,損害國家利益。
上述廉政保證期限為本廉政保證書簽訂之日起至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止。
我單位愿意就上述廉政保證接受舟山市普陀區(qū)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的監(jiān)督檢查,如我單位及其工作
人員違反本保證規(guī)定的,按管理權限,接受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給建設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賠償,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一定期限內不得進入建設市場的處罰。
保證單位:
定代表人:
第4篇 20xx年建設工程招標合同
合同條件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條件》。
合同協(xié)議條款將由招標單位(甲方)與中標單位(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xié)商后簽訂。以下為招標單位提出涉及投標單位的主要條款,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一)進度計劃
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甲方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代表將在三天內批復。
(二)工程開工和工期
1.乙方中標后三天內準備進場。
2.乙方與甲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須在七天內開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標工期為準。
(三)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jiān)理方和甲方代表確認簽證后,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設計變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罰沒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xx元。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發(fā)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guī)范規(guī)程,甲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jù),開工前由甲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jù)。
3.如發(fā)現(xiàn)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jiān)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并交甲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xù)后方可實施。
4.甲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lián)系單),乙方不得借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乙方中標所的質量等級標準為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為準,創(chuàng)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為準。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監(jiān)理公司監(jiān)理。
4.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監(jiān)理公司,經甲方和監(jiān)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關部門審核作為付款依據(jù)(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 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甲主及監(jiān)理公司簽證);
(2) 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甲方及監(jiān)理公司簽證;
(3) 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tǒng)籌交納有效證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zhí)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裝______年。
2.保修期從甲方批準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為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28天后,退還保修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4.竣工后,乙方應按規(guī)范進行沉降測量,并將資料提供給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為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甲方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xiàn)場時間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甲方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guī)范和規(guī)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fā)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主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guī)定,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后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為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標書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據(jù)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標文件》,遵照《一市重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我方經考察現(xiàn)場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標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標方預算造價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guī)定提交質量、工期履約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歷天)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標,我方保證使施工的工程質量達到市優(yōu)。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的保證金,再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_%人作為違約處罰金。
5.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6.除非另外達成協(xié)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本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文件。
7.根據(jù)慣例,我方將承擔所有的投標費用。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從(簽字并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5篇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投標銀行保證書)范本專業(yè)版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投標 人名稱)已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設(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標書(以下稱投標書)。
根據(jù)本文件,茲宣布,我行______________(以下稱銀行)向業(yè)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 保證金 。本 保證書 對銀行及其 繼承人 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銀行名稱( 蓋章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a)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guī)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
或(b)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yè)主所發(fā)的中標通知書后;
(1)未能或拒絕根據(jù)投標須知的規(guī)定,按要求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
或(2)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guī)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我行保證在收到業(yè)主第一次書面要求后,即對業(yè)主支付上述款額,無須業(yè)主出具任何證明,只需在其書面要求中說明條件是在此要求業(yè)主將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現(xiàn)了上述條件中的一種或兩種,并具體說明情況。本保證書在投標須知規(guī)定的有效期或在該日期前已延長的投標書有效期后30天(會第30天)內有效。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無須通知銀行,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銀行。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名稱:
蓋章:
證人 簽字:
證人所在單位及地址:
第6篇 建筑安裝工程招標合同范本(投標書)
__________(建設單位或招標辦公室):在研究了_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招標條件和勘察,設計,施工圖紙,以及參觀了建筑安裝工地以后,經我們認真研究核算,愿意承擔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務.我們的投標書(標函)內容如下:我們的企業(yè)概況如下:我們特此同意,在本投標書發(fā)出后的______天之內,我們都將受本投標書的約束,我們愿在這一期間(即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任何時候接受貴單位的中標通知.一但我們的投標被接納,我們將與貴單位共同協(xié)商,按招標書所列條款的內容正式簽署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并切實按照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保證按質,按量,按時完工.我們承諾,本投標書(標函)一經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中標后不得拒絕簽訂施工合同和施工;一但本投標書中標,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標書連同貴單位的中標通知,將構成我們與貴單位之間有法律約束力的協(xié)議文件.(如果招標書要求投標方提供銀行或上級部門擔保的,投標方應在投標書中附上一份銀行或上級部門的履約保證書.)投標書發(fā)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時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公章)企業(yè)負責人:____________(蓋章)聯(lián)系人:__________(蓋章)電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銀行保證書新
致_________:
根據(jù)_________合同中合同條件第60.6款的規(guī)定,_________(以下稱“承包人”)應向業(yè)主支付一筆金額為_________大寫為_________的銀行保證金作為其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擔保。
我方_________(銀行或金融機構)受承包人的委托不僅作為保人而且作為主要的負責人,無條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業(yè)主提出因承包人沒有履行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義條,而要求收回動員預付款的要求后,向業(yè)主_________(業(yè)主名稱)支付數(shù)額不超過_________(保證金額)的擔保金,并按上述合同價款向業(yè)主擔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時權力,也不管業(yè)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業(yè)主享有從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動員預付款的權力。
我方還同意,任何業(yè)主與承包人之間可能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對規(guī)范或其他合同文件進行變動補充,卻絲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擔保書所應承擔的責任,因此有關上述變動、補充和修改無須通知我方。
本保證書從動員預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樣數(shù)量的全部款額為止。
銀行人金融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8篇 工程招標合同內容
本協(xié)議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yè)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jiān)理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鑒于業(yè)主欲請監(jiān)理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1、本協(xié)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服務協(xié)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義相同。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xié)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a)中標函;
(b)協(xié)議書附錄;
(c)土建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服務協(xié)議書條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務范圍
附件b――業(yè)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服務
附件c――報酬和支付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yè)主對監(jiān)理工程師的支付,監(jiān)理工程師在此同意業(yè)主的要求,遵照本協(xié)議書的規(guī)定履行服務。
4業(yè)主在此同意按本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支付根據(jù)協(xié)議書規(guī)定應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謹于前文所書明之年月日,由立約雙方根據(jù)有關的法律簽署本協(xié)議書。
特此證明。
由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
業(yè)主的合法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合法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篇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書(投標書)
投標書
合同名稱:
致:業(yè)主:
先生們: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guī)范、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號以后,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以 ( ),或根據(jù)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guī)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jiān)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后盡可能快地開工并在投標書附錄中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 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zhí)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xié)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于 年 月 日。
簽字人: 職務:
授權代表:
(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
證人:
地址:
職業(yè):
第10篇 建設工程招標合同書
本協(xié)議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以下簡稱“業(yè)主”)為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yè)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l、本協(xié)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xié)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1)中標函。
(2)上述投標書。
(3)合同條件。
(4)規(guī)范。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yè)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yè)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yè)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guī)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jù)。本協(xié)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jù)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____________;或在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yè)主簽名: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招投標合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附件)
附件a監(jiān)理服務范圍
1工程概況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內容描述:(待定)
2服務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稱)施工期間,監(jiān)理工程師將負責按施工合同進行施工監(jiān)理,包括工程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處理與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事務,為工程按時,高質量完成提供優(yōu)質服務。
3服務的期限
監(jiān)理服務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項目的保修期結束時止。非監(jiān)理服務原因造成的延期,業(yè)主按附加服務向監(jiān)理工程師支付報酬。
4正常服務
(1)制備監(jiān)理所需的準則、核對單、表格和證書等。
(2)建立監(jiān)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統(tǒng)。
(3)參與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編制標底,協(xié)助評標與合同談判。
(4)審查施工圖紙及施工圖預算,參與技術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5)協(xié)助業(yè)主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6)實施監(jiān)理確保監(jiān)理組織能有效地和順利地進行監(jiān)理包括:
a批準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員施工計劃與材料來源;
b合理安排出圖及時頒布施工圖紙;
c審查批準承包商的工程圖紙;
d嚴格檢查放線與施工測量e質量控制與材料和工程試驗;
f工程進度的控制與評估;
g執(zhí)行現(xiàn)場材料與工程量的計算,編寫有關記錄與報告;
h簽發(fā)變更命令、評估變更,確定未標價工程的費率,指派計日工或決定要求的替代;
i制備并頒發(fā)付款證書,簽從工程的完成;
j根據(jù)操作工藝與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檢查工程的施工情況;
k檢查工程進度;
l核對承包商的帳目、發(fā)票、索賠及其它呈報;
m保存付款記錄;
n監(jiān)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護情況;
o安排與承包商的每周會議,以審查圖紙、工程進度和其它有關事務保存經有關方簽字的會議記錄;
p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發(fā)票、索賠和其它報告井作出答復;
q在帳目、索賠、問題、爭議與分歧等方面協(xié)助業(yè)主處理或在需要時作出決定,需要仲裁,協(xié)助業(yè)主為任何法律行動制備支持文件;
r保存與合同計劃不符或更改的記錄,提供一套已標明修改處的主圖作為竣工圖紙的基礎;
s督促審查承包商各階段提交的竣工資料及全套竣工資料;
o編寫并保存月度進度報告;
t定期編寫進度和財務狀況報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時的竣工報告。
5附加服務
(待定)
附件b.業(yè)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及其他服務《業(yè)主根據(jù)條件提供或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要求》
附件c報酬與支付
1支付條件
本合同為人一月合同,按監(jiān)理工程師實際執(zhí)行服務花費的時間計算。如服務時間一個月,按日歷日計算,一個月按30個日歷日。費用按本附件第六條規(guī)定的相應費率計算。
2動員預付款
2.1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開工時間28天內,業(yè)主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支付_____的款額作為動員預付款,該款額相當于除應急暫定款、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以外服務費用的5%。
2.2動員預付款的償還
動員預付款按月度應付發(fā)票上的數(shù)額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動員預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業(yè)主向監(jiān)理工程師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方法應為監(jiān)理工程師的銀行向業(yè)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銷銀行信貸。這是業(yè)主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條件之一。
3價格調整
單價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有關價格格數(shù)進行調整。
4稅收
(a)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qū)現(xiàn)行的法律與法規(guī)監(jiān)理工程師應繳納的一切稅收由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
(b)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qū)的現(xiàn)行法律與法規(guī)業(yè)主應繳納的所有稅收由業(yè)主負責。
5最終支付
不遲于本服務完成后的28天內,監(jiān)理工程師應將如下第六條所述的費用,連同本合同所實際產生的由簽收的發(fā)票證明的最后申請?zhí)峤粯I(yè)主審批,業(yè)主據(jù)此審批并向監(jiān)理工程師支付余下費用。
6費用估計
6.1 職業(yè)服務的報酬
姓 名 職 務 人月數(shù) 月 價 估計費用
6.2 住宿費
6.3 交通費
6.4 雜費
6.3 應急暫定款
第12篇 招標合同: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第i部分
1.0.1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電力工程設備招投標工作,貫徹項目法人責任制,維護電力工程設備市場秩序,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電力工程設備招投標順利有序地進行,保證電力工程設備質量和投資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將制定本規(guī)范。
1.0.2本規(guī)范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工業(yè)部有關規(guī)定制定。
1.0.3招投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科學、嚴謹?shù)脑瓌t并考慮可操作性。
1.0.4本規(guī)范適用于國家電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資、管理的基建、技改電力工程項目(包括電廠和輸變電工程)_________元(指令同估價,下同)以上設備和裝置性材料的公開性招標和邀請招標。水電工程和非國家電力公司投資、管理的項目可參照執(zhí)行。凡在國內采購設備,包括經批準利用外資和外匯采購國內設備以及允許進口的單項設備的采購,均按本規(guī)范執(zhí)行。
1.0.5電力工業(yè)部對所有電力工程設備招標活動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主機設備的招標和合同生效須報電力工業(yè)部批準,招標活動及有關文件須報電力工業(yè)部核備。
附件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標程序)
1.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主要流程
1.1 電力工程設備執(zhí)法標過程共分四個階段,與此有關的還有招標前準備階段和招標后履行合同階段。
1.2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主要流程圖。
流程圖說明:對于主機設備和合同估價1o00萬元及以上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統(tǒng)(dcs),環(huán)節(jié)(1)、(3)、(4)、(5)審批,環(huán)節(jié)(2)核備;對于合同估價100萬元以下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環(huán)節(jié)(1)、(2)(3)、(4)、(5)均核備。
2.招標前準備階段
2.1 招標申請
電力工程項目具備主機設備招標條件后,由項目法人或主要投資方向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計劃司/計劃部提出招標申請。具體招標時間由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計劃司/計劃部根據(jù)國家計劃安排和項目前期條件并商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后確定并下達給項目法人或主要投資方,同時抄送項目所在電力公司和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工程項目名稱,需招標的設備清單,招標具體的條件,各投資方名稱及投資比例等。電力工程項目主機設備招標具體條件如下;
(1)國家已批準項目建議書;
(2)項目法人確定,有限責任公司(或籌備組成立)銀行貸款意向書已簽訂;
(3)已列入國家五年滾動投產規(guī)劃;
(4)主要技術條件已經可研/初設審查部門認可項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設備預付款的保證函;
(5)主機設備招標前,項目法人與所在地?。W(wǎng)電力公司等協(xié)商一致的上網(wǎng)電價意見。
招標工作必須在得到批準后方可進行。輔機設備招標要在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進行。
2.2 招標委托
招標申請獲批準后,招標人擇優(yōu)選定具有相應招標資質和成套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進行設備招標(若招標人具有相應資質也可自行組織招標)。
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委托招標合同,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招標實施階段
3.1 招標組織機構
(1)項目招標領導小組;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的組建辦法是由招標人(項目法人)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組建方案,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后成立。其職責是負責招標過程的領導,向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評標報告等資料。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的組成:(項目招標領導小組在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以后發(fā)標以前成立。)
(a)對于主機設備和分散控制系統(tǒng)招標人(項目法人):3-5人包括主要投資方主管單位:2人包括國家電力公司1人,主管電力公司或電力集團公司1人招標代理機構:3人工程設計單位:1人(國家開發(fā)銀行貸款項目,開行1人)其中:組長:招標人(由項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長擔任);副組長:招標代理機構副組長:國家電力公司計劃部副組長:招標人(由項目總經理擔任)。
(b)對于輔機、輸變電設備和裝置性材料,可參照(a)執(zhí)行。
(2)評標小組;評標小組于召開首次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會議以前組建。由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組建評標小組,經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確認。評標小組下設技術組和商務組,聘請的專家從評標專家?guī)熘羞x定。招標代理機構人員屬聘請專家。技術組5~7人(單數(shù));主機設備:7人/%專業(yè);聘請專家4人;招標代理機構1人;招標人1人;工程設計單位1人;輔機設備:5人/專業(yè);聘請專家2人;招標代理機構1人;招標人1人;工程設計單位1人;組長由聘請的專家和招標人擔任。商務組3-5人(單數(shù));招標代理機構、聘請專家2-3人;招標人2-3人;組長、副組長由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擔任。紀檢監(jiān)察和法律咨詢由項目主管單位派紀檢監(jiān)察人員1人對整個評標過程進行監(jiān)督,招標過程中隨時向法律顧問進行咨詢。秘書組由招標人組建,負責評標過程中的資料收發(fā),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標文件的保管。會務組由招標人組建,負責評標過程的日?;顒影才?。招標人應將項目招標組織機構報電力部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備。
3.2 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編制
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編制依據(jù)為招標人提供的資料。對于主機設備和1000萬元(指合同估價,下同)及以上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統(tǒng)(dcs),自招標人提供全部資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過3個月;對于1000萬元以下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自招標人提供全部資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過2個月。招標人應于委托招標合同簽訂后1周內,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供下列資料: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稿)。對于輔機設備招標還應提供全套初設及其審查資料;招標人(含工程設計單位)對招標設備及其相關系統(tǒng)的參數(shù)和使用條件,運行條件等方面要求的資料。
(2)招標文件的審批
(a)對于主機設備和1000萬元及以上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統(tǒng)(dcs):招標人邀請設計院共同初步審查確從由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招標人(含工程設計單位)審查招標文件的時間:初步審查-2周;審查確認-1周。經招標人審查確認的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上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自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報審招標文件后一般在2周內批復。
(b)對于1000萬元以下的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招標人邀請設計院共同初步審查確認由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招標人(含工程設計單位)審查招標文件的時間:初步審查-2周審查確認-1周經招標人審查確認的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上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備。
(3)招標文件的出版:經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和核備的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機構正式出版。
3.3 首次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會議:首次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會議于發(fā)標前進行。會議內容為:聽取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關于前階段招標工作的匯報,通過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提出的招投標具體日程安排,確認招標代理機構而招標人提出的評標組織機構人員名單,確認評標辦法。
3.4 發(fā)布招標通告:采用公開招標時,由招標代理機構會同招標人發(fā)布招標通告。招標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內容: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和地址;資金來源;工程項目名稱和地址;招標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及范圍的簡要描述;投標日期、時間和地點;每套招標文件的收費金額。若在招標文件發(fā)售之前進行資格預審,則要發(fā)布資格預審通告,通知潛在投標人在指定的地點、日期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經資格預審后,再對合格者發(fā)送投標邀請書。采用邀請招標時,由招標代理機構會同指標人發(fā)投標邀請書。
3.5 資格預審
(1)由招標代理機構會同招標人均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2)對投標人資質的要求:合格的投標人應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在專業(yè)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yè)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電力工業(yè)部和機械工業(yè)部共同認定的主機設備制造廠商;電力工業(yè)部成套設備局與電力工業(yè)部由力規(guī)劃設計總院共同發(fā)布的《火電機組主要輔機推薦廠家名錄》所推薦的廠商,或由國家電力公司安全運行與發(fā)輸電部(包括電力工業(yè)部原安全生產協(xié)調司)頒發(fā)入網(wǎng)許司證的廠商。
(3)潛在投標人應提供下列文件和資料:關于資格的聲明函;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有關鑒定材料;工廠簡介(包括組織機構、生產能力、設備、廠房、人員等);質量保證體系及其質量認證證明;近三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經營狀況(包括銷售額);銀行資信證明;業(yè)績及目前正在執(zhí)行合同情況(包括完成情況和出現(xiàn)的重要質量問題及改進措施);近三年經濟行為受到起訴情況;其它文件和資料。
3.6 發(fā)售標書
招標代理機構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發(fā)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發(fā)售日至投標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標文件的澄清
招標文件的澄清和解釋可采用書面或會議的形式進行。如采用書面形式,則一般在投標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如各投標人提出的問題較多,可采用標前會的形式。一般在投標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標前會上投標人需解釋和澄清的問題應在招標文件發(fā)出后_________天之內提出。解釋和澄清的問題均應形成書面文件,并有授權人簽字/簽章和日期。
3.8 截標
截標按招標日程安排進行。截標時要檢查投標文件的包數(shù),密封狀況。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人簽收并有書面證明,列有簽收時間,地點,簽收人,包數(shù)和密封狀況。送標人也簽字。如果投標文件密封不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人有權拒絕接收。投標文件應妥善保管,直至開標。
3.9 標底
對于成熟定型設備有可能制定標底的,標底可根據(jù)設備品種、設備性能、使用條件以及一段時期內條件相似工程的設備市場供需價格情況,可由招標人會同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或由招標代理機構提出,招標人確認。
3.10 開標
開標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由招標人會同招標代理機構主持。邀請招投標人代表、評標小組成員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開標結束后,開標過程整理成書面記錄。開標工作人員由拆封、核實、唱標、監(jiān)督、板書、記錄等人員組成。投標人檢查投標文件(含補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驗證投標法人委托書、投標保函等投標文件是否齊全,并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等內容。開標會上允許投標人記錄。唱標應由招標代理機構指定專人作記錄,并由投標人、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代表簽字。記錄應存檔和復印送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查。參加開標會議的所有代表應簽名,以示出席。也可進行分段開標:第一步,開技術標,經過澄清后,投標人在現(xiàn)定的時間內報價;第二步:開價格標。投標文件壓本保存?zhèn)洳椋u標使用副本。開標后,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指定的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各l~2人,具體負責組織協(xié)調評標工作、評標小組按照項目領導小組會確定的日程進行評標。評標對象為投標文件(及其有效的補充文件);評標的依據(jù)為招標文件(及其有效的補充文件);評標具體做法按照《電力工程設備評標辦法》進行。
(1)閱讀標書,整理資料
(2)投標文件的澄清
(3)初評
(4)祥評:技術評標,商務評標
(5)綜合排序:根據(jù)商務組和技術組的評標結果,由被指定負責組織評標的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人員組織綜合評標,提出預中標人順序,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對推薦的預中標人的資格進行復審確認。
(6)編寫評標報告:評標小組負責編寫評標報告。內容包括:評標過程、評標人員組成情況及簽字、主要技術性能數(shù)據(jù)、分項報價及評標價格表、技術評分表、主要技術特點、推薦意見及投標人預審、復審報告。
3.12 最后一次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會議
主要內容為聽取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關于評標工作一般情況的匯報,聽取技術組和商務組評標結果匯報,確認投標人資格復審結果,研究確定預中標排序,審議通過評標報告。
3.13 定標
(1)對于1000萬元及以上主機、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統(tǒng)(dcs):根據(jù)最后一次項目領導小組會議結果,經招標人(項目法人)同意后,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向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告。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一般在接到報告后2周內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后,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匯報,定標,并報電力部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對于1000萬元以下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根據(jù)最后一次項目領導小組會議結果,經招標人(項目法人)同意后,定標。由招標人將全套評標資料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14 簽訂(草簽)合同
定標后招標代理機構向預中標人發(fā)出《預中標通知書》。項中標人在接到《預中標通知書》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時派授權代表到指定地點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合同條款和格式與項目法人草簽合同、合同的每一頁(包括所有附件)均應校簽,其中附件1、2、3、5、7工程設計凈值也要校簽。合同價格、合同條款、技術要求和供貨范圍等不得與預中標狀態(tài)有任何改變。由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所簽合同符合預中標狀態(tài)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向中標人發(fā)出?!额A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fā)出《落標通知書人退還所有投標人投標保函
3.15 合同生效
(1)對于1000萬元及以上主權、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統(tǒng)(dcs):合同簽訂后由項目法人將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報,待項目可研報告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復后,由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市長領導小組對辦公室審查簽章后生效。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2)對于1000萬元以輔機、輸變電設備、裝置性材料:項目法人與中標人簽訂后,由項目法人將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備。
4.招標工作管理和監(jiān)督
4.1 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招標審查領導小組負責對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的領導、審查、協(xié)調和監(jiān)督工作。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4.2 項目主管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員參加,對評標過程進行監(jiān)督。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評標辦法)
1.一般規(guī)定
1.0.1 評標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嚴謹?shù)脑瓌t。
1.0.2 評標應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本辦法第4、5、6、7、8、9款規(guī)定了評標一般應考慮的內容和辦法。
1.0.3 本辦法的評標對象是指投標人擔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標文件、包括應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要求投標人提出的對原投標文件的正式書面澄清文件。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0.1 由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組建評標小組。主機和主要輔機設備招標的評標小組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確認,并接受其領導。
2.0.2 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指定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評標的組織工作。
2.0.3 評標小組一般由項目法人、招標代理機構、工程設計單位及聘請的專家組成,總人數(shù)為5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受聘專家一般不少于2/3。評標小組可根據(jù)情況分商務組利和技術組。每個組設組長1一2人,負責召集及評標意見的歸納整理工作。
2.0.4 受聘專家原則上應具有高級職稱且具有較高專業(yè)技術水平。技術專家應熟知本專業(yè)有關設備的國內外技術水平及發(fā)展狀況;經濟專家應熟知有關法律、法規(guī),有實際商務工作經驗。受聘專家由招標代理機構商招標人從電力設備評標專家?guī)熘衅刚?。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小組。
2.0.5 招標人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為評標小組配備必要的專業(yè)人員,在評標小組專家的指導下,完成投標文件有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工作。
2.0.6 技術組和商務組應相對獨立工作,但技術組有義務向商務組提供其評標所必須的資料,商務組也有義務與技術組核對投標人的投標范圍等內容。
3.評標程序
3.1 評標工作應在評標后進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 閱讀標書,整理資料
3.1.1.1 評標小組各分組分別閱讀招書整理資料,詳細列出主要技術數(shù)據(jù)、性能和商務條款對照表及偏差表。
3.1.1.2 對投標文件中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不明確之處進行專門標注和記錄,整理出需要投標人澄清的問題。
3.1.2 澄清
3.1.2.1 根據(jù)情況,評標小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開澄清會的形式進行,經批準也可采取其它形式進行澄清。
3.1.2.2 澄清后應以有效的書面文件(有授權人簽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為投標文件的有效補充材料。
3.1.2.3 澄清不得對原投標文件做實質性修改。
3.1.3 初步評價
3.1.3.1 如對投標人的資質沒有進行預審,首先要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排除不合格的廠商。
3.1.3.2 評標小組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檢查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做出廠實質性的響應,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有無實質性偏差,以確定其是否為有效的投標文件。對于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主要技術和商務條款有實質性差異和/或背離或價格超出標底值規(guī)定范圍(一般為+5%或-5%,以具體值可根據(jù)設備品種的情況而定)的投標人應予以排除。但進入詳評階段的投標人一般不應少于兩家。各投標人投標價格均超過標底值5%時應按廢標處理并重新招標。
3.1.4 詳細評價:對投標文件的詳細評價按兩條線進行,即技術詳評和商務詳評(見5款和6款)。
3.1.5 綜合評標(見6款)
3.1.6 編寫評標報告(見7款)
3.1.7 定標(見8款)
3.2 對于某些大型及復雜設備的公開招標,可采用先開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和不含報價的商務部分,經過對投標文件的澄清后,投標人報價,再開價格標。之后再按上述程序進行評標。
4.技術評標
4.1 評標因素:評標內容應根據(jù)設備特點確定。一般為容量/能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經濟性能(熱耗、電耗、效率)、供貨范圍(含備件)、可靠性、主要參數(shù)和重要性能招標、壽命(包括易損件)、結構/配置特點(包括材料)、運行特性、檢修條件、服務、制造質量和供貨業(yè)績多。
4.2 技術評分
4.2.1 評標因素中不能以金額合理計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辦法。設備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況考慮??煽啃栽u價時可參考電力部可靠性中心發(fā)布的有關數(shù)據(jù)制造質量評價可參考電力部成套局每年編發(fā)的有關設備質量問題資料。以及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有關部門發(fā)布的資料。
4.2.2 根據(jù)各投標人的技術投標情況,選擇其主要內容作為評標因素。評標因素的選取應從實際效果出發(fā),但不宜過多。
4.2.3 根據(jù)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確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權重,技術評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體評標因素由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評標小組可根據(jù)工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適當調整,并須經招標人確認,此工作一般應在開標前完成。
4.2.5 技術評標的最終評分,取所有參加評分專項獨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經濟計算
4.3.1 凡可以金額合理計算的評標因素均應按其保證值計算成金額。投標人提出的保證值,應有同類設備的實測數(shù)據(jù)證明,否則評標專家應分析其保證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確定的單位容量/能力的價值折算因能力差異而使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4.3.3 經濟性能
4.3.3.1 按汽機熱耗、鍋爐效率及其它設備效率的差異折算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4.3.3.2 根據(jù)電耗(廠用電率)的差異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補償裝機折算投標價增加或減少的份額。
4.3.4 對投標人的詳細供貨范圍和進口部套件進行確認,提交商務組。
4.3.5 當采用6.1.3.2和6.1.3.3款規(guī)定的辦法進行綜合評標時可將按52款的方法計算的各投標人設備技術評分差值合理換算為金額。根據(jù)投標總價、技術復雜程度由評標小組確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額。
5.商務評標
5.0.1 投標人應校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幣種進行報價。若報價幣種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不符,則對各投標人提供的不同幣種的報價按開標前一天國家公布的匯率(賣出價)折算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幣種報價。匯率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0.2 對各投標人的融資、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按現(xiàn)值法折算至同一基準。
5.0.3 以設備到達安裝現(xiàn)場為基準折算各投標人的運輸、倉儲、稅、保險費用。
5.0.4 調整各投標人的供貨范圍(包括備品備件)至同一基準。增加或減少的供貨范圍的設備價格按本次招標其它投標人相應項目的報價或最新相同或類似設備合同價格或估價折算,調整投標價格。
5.0.5 對各投標人的設計、技術服務、人員培訓費用等折算至同一標準。
5.0.6 根據(jù)各投標人報的價格增長指數(shù)調整交貨年度至同一基準。
5.0.7 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計算其它需評價的商務費用。
5.0.8 以報價為基礎,計算出商務評價。
6.綜合評標
6.1 綜合排序
6.1.1 根據(jù)商務組和技術組的評標結果,由被指定負責組織評標的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人員組織技術組和商務組的組長等共同進行綜合評標,提出預中標人順序,聽取項目招標領導小組。
6.1.2 進行綜合評標時應避免純技術或純經濟的傾向。
6.1.3 綜合排序原則
6.1.3.1 評標價格低且技術評價分高者優(yōu)先;評標價格相同而技術評分不同時,技術評分高者優(yōu)先;評標價格不同而技術評分相同時,評標價格低者優(yōu)先。
6.1.3.2 評標價格高且技術評分也高或評標價格低且技術評分也低時,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當技術評分相近,評標價格相差較大時,評標價格低者優(yōu)先;當技術評分相關較大,評標價格相近時,技術評分高者優(yōu)先;價格相近和分數(shù)相近尺度由評標小組提交項目招標領導小組確定,一般可控制在評標價和技術評分的1%-2%范圍內。
6.1.3.3 對技術評分和評標價格,當有條件時也可以轉換成同一形式進行綜合排序。
6.1.3.4 當技術評分相近,價格也相近時,評標小組提出評標意見,報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決定。
6.1.3.5 對推薦的預中標人的資格應進行復審確認,并將復審確認結果寫入評標報告。
7.編寫評標報告
7.0.1 評標小級負責編寫評標報告,內容包括評標過程,評標人員組成情況及簽字、主要技術性能數(shù)據(jù)、分項報價及評標價格表、技術評分表、主要技術特點和推薦意見及資料審查情況等。
8.定標
8.0.1 項目招標領導小組按電力工業(yè)部電計[1997]23號文的規(guī)定定標或報批。
9.保密原則
9.0.1 參與評標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嚴格自律,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jiān)督。
9.0.2 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范圍內,評標情況和評標結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 評標小組成員不代表各自單位,沒有向各自單位匯報評標情況的權利和義務。
9.0.4 在綜合評標前,商務組和技術組不應互通有關價格和技術評分的信息。
9.0.5 在評標期間,任何人不允許把投標文件及其匯總材料帶出評標指定地點,該材料應有專人保管和發(fā)放,使用者評標完成后如數(shù)交還。
9.0.6 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則)
1.0.1 本規(guī)范是按工程現(xiàn)場交貨編制的。根據(jù)工程具體情況,項目法人也可采用始發(fā)站/碼頭的車上/船上交貨方式,如采用這種交貨方式,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調整,此時大件運輸按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大型設備運輸招標程序應招標文件范本》執(zhí)行。
1.0.2 考慮目前實際情況,履約保證金采取逐步到位的辦法,現(xiàn)在暫時按2%試行,_________年及以后按10%執(zhí)行。
1.0.3 本規(guī)范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1.0.4 本規(guī)范解釋權歸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工程設備用標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13篇 企業(yè)工程招標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yè)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jù)《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準,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yè)發(fā)包委員會和為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發(fā)包方。)發(fā)包方通過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yè)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guī)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xié)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yè)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fā)包方、承包商、企業(yè)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yè)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法規(guī)、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 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 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 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 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 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shù)、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yè)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yè)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jié)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guī)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機依照有關規(guī)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jù)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fā)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jié)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shù)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guī)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顚S谩?/p>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xù)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jiān)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shù)據(jù)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shù)據(jù)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機監(jiān)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jiān)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yè)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xù)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系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shù),所得是基數(shù)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shù)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shù)的四倍。
第二款 發(fā)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fā)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yè)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fā)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yè)法人收入,由發(fā)包方一次發(fā)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xié)議,在新的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yè)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fā)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shù)額和抵補數(shù)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shù)。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fā)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shù)額的萬分之三向發(fā)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fā)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fā)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fā)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fā)包、承包雙方發(fā)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fā)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yè)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fā)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為協(xié)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fā)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fā)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yè)承包指導委員會,發(fā)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簽字蓋章)
第14篇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銀行保證書
致_________:
根據(jù)_________合同中合同條件第_____款的規(guī)定,_________(以下稱“承包人”)應向業(yè)主支付一筆金額為_________大寫為_________的銀行保證金作為其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擔保。
我方_________(銀行或金融機構)受承包人的委托不僅作為保人而且作為主要的負責人,無條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業(yè)主提出因承包人沒有履行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義條,而要求收回動員預付款的要求后,向業(yè)主_________(業(yè)主名稱)支付數(shù)額不超過_________(保證金額)的擔保金,并按上述合同價款向業(yè)主擔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時權力,也不管業(yè)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業(yè)主享有從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動員預付款的權力。
我方還同意,任何業(yè)主與承包人之間可能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對規(guī)范或其他合同文件進行變動補充,卻絲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擔保書所應承擔的責任,因此有關上述變動、補充和修改無須通知我方。
本保證書從動員預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樣數(shù)量的全部款額為止。
銀行人金融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15篇 建筑安裝工程招標書范本
為了提高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速度,提高經濟效益,經________(建設主管部門)批準,______(建設單位)對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單位工程,專業(yè)工程)進行招標(公開招標由建設單位在地區(qū)或全國性報紙上刊登招標廣告,邀請招標由建設單位向有能力承擔該項工程的若干施工單位發(fā)出招標書,指定招標由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或提請基本建設主管部門向本地區(qū)所屬的幾個施工企業(yè)發(fā)出指令性招標書)。
一、招標工程的準備條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標條件已經具備:
1.本工程已列入國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區(qū))年度計劃;
2.已有經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出的施工圖和概算;
3.建設用地已經征用,障礙物全部拆遷;現(xiàn)場施工的水,電,路和通訊條件已經落實;
4.資金,材料,設備分配計劃和協(xié)作配套條件均已分別落實,能夠保證供應,使擬建工程能在預定的建設工期內,連續(xù)施工;
5.已有當?shù)亟ㄔO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許可證;
6.本工程的標底已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復核。
二、工程內容,范圍,工程量,工期,地質勘察單位和工程設計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二、工程可供使用的場地,水,電,道路等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等級,技術要求,對工程材料和投標單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驗收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價格,工程價款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五、組織投標單位進行工程現(xiàn)場勘察,說明和招標文件交底的時間,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六、報名,投標日期,招標文件發(fā)送方式:
報名日期: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標期限: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招標文件發(fā)送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開標、評標時間及方式,中標依據(jù)和通知:
開標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fā)出招標文件至開標日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評標結束時間: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開標之日起至評標結束,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開標、評標方式:建設單位邀請建設主管部門,建設銀行和公證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參加公開開標,審查證書,采取集體評議方式進行評標,定標工作)。
中標依據(jù)及通知:本工程評定中標單位的依據(jù)是工程質量優(yōu)良,工期適當,標價合理,社會信譽好,最低標價的投報單位不一定中標。所有投標企業(yè)的標價都高于標底時,如屬標底計算錯誤,應按實予以調整;如標底無誤,通過評標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確定合理標價和中標企業(yè)。評定結束后五日內,招標單位通過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將中標通知書送發(fā)給中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在一月(最多不超過兩月)內與中標單位簽訂______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本招標方承諾,本招標書一經發(fā)出,不得改變原定招標文件內容,否則,將賠償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的損失。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自費參加投標準備工作和投標,投標書(即標函)應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必須加蓋單位和代表人的印鑒。投標書必須密封,不得逾期寄達。投標書一經發(fā)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標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如雙方自行協(xié)商不成,由負責招標管理工作的部門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可訴諸法院。
建設單位(即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16篇 電力工程設備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范本(總則)
1.0.1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電力工程設備招投標工作,貫徹項目法人責任制,維護電力工程設備市場秩序,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電力工程設備招投標順利有序地進行,保證電力工程設備質量和投資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將制定本規(guī)范。
1.0.2本規(guī)范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工業(yè)部有關規(guī)定制定。
1.0.3招投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科學、嚴謹?shù)脑瓌t并考慮可操作性。
1.0.4本規(guī)范適用于國家電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資、管理的基建、技改電力工程項目(包括電廠和輸變電工程)50萬元(指令同估價,下同)以上設備和裝置性材料的公開性招標和邀請招標。水電工程和非國家電力公司投資、管理的項目可參照執(zhí)行。
凡在國內采購設備,包括經批準利用外資和外匯采購國內設備以及允許進口的單項設備的采購,均按本規(guī)范執(zhí)行。
1.0.5電力工業(yè)部對所有電力工程設備招標活動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主機設備的招標和合同生效須報電力工業(yè)部批準,招標活動及有關文件須報電力工業(yè)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