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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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準備
1. 檢查電機車的電氣系統(tǒng),確保電池電量充足,接觸良好,無漏電現(xiàn)象。
2. 確認剎車系統(tǒng)正常,制動可靠,剎車片磨損不超過規(guī)定限度。
3. 檢查車輪和軌道接觸情況,保證車輪無嚴重磨損,軌道無變形、損壞。
二、作業(yè)前檢查
1. 檢視周圍環(huán)境,清除可能影響行駛的安全隱患,如雜物、松動的電纜等。
2. 測試警鈴和信號裝置,確保其功能正常,能有效發(fā)出警告信號。
三、啟動與運行
1. 合上電源開關,按下啟動按鈕,電機車應平穩(wěn)啟動,無異常震動或噪音。
2. 按照規(guī)定速度行駛,不得超速,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追尾事故。
3. 在彎道、坡道及視線不良地段,需降低速度,提高警惕。
四、負載運輸
1. 載物應均勻分布,不得超過電機車的最大載重限制。
2. 裝卸貨物時,確保電機車處于關閉狀態(tài),避免意外啟動。
五、停車與保養(yǎng)
1. 停車時,先減速,然后使用剎車平穩(wěn)停車,關閉電源。
2. 定期進行電機車的維護保養(yǎng),包括清潔、潤滑和部件檢查。
篇2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
架線式電機車作為一種常見的地下礦山運輸設備,其安全高效的運行對于礦產(chǎn)開采至關重要。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定操作員在使用架線式電機車時應遵循的步驟和規(guī)則,確保作業(yè)安全和生產(chǎn)效率。
1. 車輛檢查
- 每日作業(yè)前,操作員需全面檢查電機車的機械部件,包括剎車系統(tǒng)、輪胎、連接件等,確保無損壞或松動。
- 檢查電氣部分,如電池、電纜、集電弓等,確認無裸露電線,接觸良好。
2. 啟動與行駛
- 接通電源,確認電壓穩(wěn)定后,緩慢啟動電機車,避免猛烈加速。
- 行駛過程中,保持恒定速度,不得超速或急剎車,確保車輛平穩(wěn)運行。
- 注意前方路況,避免碰撞或陷入坑洼。
3. 載物與卸載
- 裝載貨物時,確保貨物均勻分布,不超過電機車的額定載重。
- 卸載時,停穩(wěn)車輛,關閉電源后再進行操作,防止貨物滑落或引發(fā)事故。
4.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車輛維護,包括清潔、潤滑和必要的部件更換。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并處理,不得帶病運行。
篇3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
架線式電機車是礦山運輸系統(tǒng)中的重要設備,主要用于井下巷道的物料和人員運輸。其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檢查與準備:
- 在電機車啟動前,應檢查車輛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車輪、剎車、電氣線路及連接件等。
- 確保電機車的架空線電壓正常,無破損或接觸不良情況。
- 檢查電機車的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特別是制動系統(tǒng)。
2. 啟動與運行:
- 啟動電機車時,應先將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待車輛穩(wěn)定后再緩慢加速。
- 行駛過程中,保持安全速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最大行駛速度。
- 注意觀察前方路況,避免碰撞障礙物或突然停車。
3. 轉彎與會車:
- 在彎道處應提前減速,確保安全通過。
- 遇到會車時,應主動讓行,靠邊停車,等待對方車輛通過后再繼續(xù)行駛。
4. 停車與檢修:
- 需要停車時,應提前減速,利用制動系統(tǒng)平穩(wěn)停車,關閉電源。
- 定期進行電機車的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并修復。
篇4
架線式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架線式電機車在礦山、隧道等地下工程中廣泛使用,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至關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檢查:確保電機車的制動系統(tǒng)、電氣設備、連接裝置及線路無損壞,電池電量充足。
2. 行駛操作:保持安全速度,不得超速行駛,遵守交通標志和信號,保持安全距離。
3. 轉彎與會車:提前減速,鳴笛示意,確保安全后再進行轉彎或會車。
4. 停車操作:選擇平坦安全位置停車,關閉電源,拉緊手剎。
5. 應急處理:遇到故障或緊急情況,立即停車并開啟警示燈,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6. 維護保養(yǎng):定期對電機車進行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范文
1.只有經(jīng)過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的司機才允許駕駛機車,要專人專車。(修理工試車例外)
(1)學徒工學習期間,正式司機不準離開崗位,學徒工末經(jīng)考核發(fā)證,不準單獨出車執(zhí)行任務。
(2)新調來的司機,必須首先熟悉道路情況,信號規(guī)定和信集閉系統(tǒng)的有關規(guī)定。
2.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各處螺栓是否緊固有效。
(2)各另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各件潤滑點的注油情況。
(3)制動系統(tǒng)是否靈敏可靠,制動和緩解性能是否良好。
(4)導電弓的升降是否靈活。
(5)撒砂系統(tǒng)是否操作靈活,撒砂是否流暢、儲砂是否充足。
(6)前后照明燈、警鈴、載波電話是否良好。
3.機車下列情況之一時禁止運行
(1) 缺少碰頭或碰頭嚴重損壞。
(2) 聯(lián)接裝置不可靠。
(3) 撒砂裝置損壞。
(4) 照明設施損壞。
(5) 制動裝置失靈或損壞。
(6) 載波電話不通。
如在運行途中發(fā)生上述情況,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允許機車駛回車庫。4.機車的運行有井下調度員統(tǒng)一指揮。
5.司機操作機車時,必須聽清指令,明確任務,司機必須在座位上操作,任何情況下嚴禁站在車外操作。
6.機車正確的啟動步驟如下:
(1)合上總閘。
(2)根據(jù)需要將換向手柄打至“向前”或“向后”位置(一般
情況都在兩臺電機同時運行的“i+ii”位置)。
(3)響警鈴,松車閘。
(4)將主令控制手把由“0”位推向“1”位,使機車啟動。待列車全部啟動后,緩慢而均勻地移動手柄位置逐級切除附加電阻,使機車逐漸加速(手柄在每個位置約停留數(shù)秒)。
(5)根據(jù)道路情況,車速要求將手柄固定在兩電機串聯(lián)或并聯(lián),附加電阻全部切除的長期運行位置“5”和“8”進行正常行駛。
(6)若手柄移至“2”位置機車仍不啟動,要停車查明原因,
不得強制加檔。
(7)不準將手柄停留在兩個位置的中間,這樣將引起電弧燒壞觸頭。
7.行車中司機不準將身體各部伸出車外,以免碰傷。
8.行車中機車前要有探路燈,列車后要掛紅燈,否則不準開車。
9.空車和重車在岔道相遇時,應根據(jù)信號和調度指令規(guī)定匯車不得闖燈。
10.機車行駛到修理架線、軌道巷道作業(yè)區(qū)時,應聽從修理人員指揮。頭燈信號規(guī)定如下,但指揮人員應站在道外。
(1)停車: 頭燈左、右晃動。
(2)開車: 頭燈上、下晃動。
(3)頂車: 頭燈圓圈晃動。
11.兩列車〈包括僅電車頭〉同軌同向時,前后相距不少于100米〈調車例外〉。
12.行車中司機應集中精力,不準和別人交談。
13.隨時注意機車的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有特殊聲響、氣味等應及時停車檢查。
14.運行中如總開關突然跳開,應即將控制手把打至“0”位
再試合閘檢查。
15.如發(fā)現(xiàn)一臺電機有故障,且一時無法排除,可摘去列車用一臺電機運行返回車庫,通知維修工修理。
16.司機必須了解本列車的拉運車數(shù)、材料性質、運送地點,
拉運過長的坑木、大型材料時,必須裝在距車頭兩輛礦車以后,
否則不準開車。
17.司機在運行中要嚴格執(zhí)行行車信號,嚴禁闖紅燈。
(1)紅燈: 停,
(2) 綠燈: 行,
(3) 黃燈: 轉彎、減速
18.在運行,如發(fā)現(xiàn)誤闖紅燈,應立即停車, 并退到信號機的前方,用電話和調度室聯(lián)系,講明原因,聽從調度指揮。
19.電機車在轉彎和經(jīng)過道岔時,一定要減速, 要注意道岔的位置是否正確,岔件是否緊貼,否則立即停車,用電話和調度室聯(lián)系,講明情況,找修理工去處理。
20.在運行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行車標志不明或信號機不顯示,一律當紅燈對待,將車停在信號機前方,用電話和調度室聯(lián)系,問明情況,按調度員的指令行駛。
21.在本信集閉內,沒有被排入的特殊進路區(qū)段中行駛,由調度員用電話指揮。
22.愛護信集閉裝置,不許人為制造行車故障, 一旦發(fā)現(xiàn)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23.各種情況上的運行速度規(guī)定如下:
(1)拉運物料時: 4 米/秒 以下,
(2)運送人員時: 3 米/秒 以下,
(3)調度車輛時: 1.4 米/秒 以下,
(4)機車出入車場時: 1.5 米/秒 以下,
(5)送炸藥時 : 2 米/秒 以下,
(6)在直線錯車時適當減速,響警鈴,并做隨時停車的準備。
24.如坡度大軌道滑不能啟動,可撒沙啟動。
25. 改變行車方向時,必須等機車完全停止, 才可搬動換向手柄。
26.不準在異軌上<機車和礦車不在同一軌道上 >用背板或木頭長距離<50米以上>頂?shù)V車。特殊情況短距離頂車需要采取安全措施,但人員必須離開頂木,嚴禁人和木頭在一起隨車同行。
27.機車需要減速時, 先把主令手把從運行位置迅速而均勻地拉至“0”位, 使機車借慣性減速運行<必要時,可適當剎閘以增加減速度>,重新加速時,必須按啟動步驟進行。
28.礦車掉道,必須立即停車用起道機或木杠使礦車上軌道,
不準將掉道礦車拉到岔道處復軌,也不準用背板頂電車拉的方向復軌。
29.機車的制動:
(1)正確的制動步驟如下:
(2)將控制手把從運轉位置迅速退至“0”位。
(3)逐漸擰緊制動手輪進行制動,若車輪剎死滑行, 要松閘解除后再制動,反復進行直到停車。
(4)絕對禁止用送反向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來制動,這將引起大的電流強烈的機械沖擊。
(5)若路滑、坡度大、車速快、 致使制動不夠迅速時可同時撒沙。
(6)只有發(fā)生危急情況,用手閘不能避免事故時, 才允許使用電氣制動,只有兩臺電機處于同時工作狀態(tài), 才能實現(xiàn)電氣制動,電氣制動一經(jīng)使用,必須進行檢查,并匯報區(qū)值班人員。
(7)制動距離要求運送物料及煤車時不得超過 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8)手閘只準在列車慣性運行時<制動停車>使用,禁止列車運行時使用手閘來調速。
30.機車必須停在指定或安全地點,司機不準隨意離開機車。
31. 司機離開機車或架空線突然停電,應關閉電源開關<總閘>取下手把剎緊車閘,但不要關閉車燈開關,離車時,必須隨身攜帶手把。
32.行車途中,發(fā)生故障, 應報告調度室或區(qū)值班人員,聯(lián)系不通時,應向兩側派出警戒。
33.除司機跟車工、電車實習人員外, 任何人不準乘坐機車頭<搶救事故可例外>機車頭不準超過三人。
34.列車尾部懸掛紅燈<紅燈由礦燈房供給>。
35.發(fā)車、停車、調車、司機必須聽從跟車工指揮, 一哨聲為信號<一聲停、二聲前進、三聲后退>。
36.運煤車到主井車場后,向翻煤機倒煤列車時,要聽從翻煤機司機的信號:
(1)一聲鈴響: 停車
(2) 二聲鈴響: 拉車
(3)三聲鈴響: 頂車
在向后頂車時必須緩慢倒退,聽到停車信號、立即停車、跟車工摘去連接銷子并發(fā)信號開車離去。
37.在主井翻煤機出車處的空車道接空車時,必須將電機車先停在空車道上,迎候翻煤機出來的空車,相機掛鉤,掛鉤時打警鈴(翻煤機司機不得翻車),并隨翻煤機翻的過程向前運行,在翻最后一輛礦車時要配合翻煤機司機將礦車定位,只有當翻煤機司機發(fā)出行車信號<多聲鈴響>方可開車運行,
38.在拉運人車時,必須遵造《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運送人員的規(guī)程。
39.在送炸藥或雷管時〈炸藥和雷管禁止同車> 必須相隔一輛礦車的距離,裝運炸藥和雷管的車輛必須是專用木制箱。
40.運送材料時,裝車必須符合規(guī)定,料車、設備車不準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