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缺陷定義與分類:明確設備缺陷的定義,根據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其分為不同等級。
2. 缺陷報告機制:設定設備使用者、維護人員在發(fā)現缺陷時的報告流程和時限。
3. 缺陷評估與分析:設立專門團隊負責對報告的缺陷進行評估,確定其原因和潛在風險。
4. 缺陷處理策略:制定針對不同等級缺陷的處理策略,包括臨時修復、永久解決方案和預防措施。
5. 質量跟蹤與反饋:實施缺陷處理后的質量跟蹤,確保問題得到解決,并收集反饋以優(yōu)化制度。
6.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設備操作和缺陷識別的培訓,提高發(fā)現問題的能力。
7. 持續(xù)改進:根據缺陷管理實踐,不斷修訂和完善管理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運營至關重要,主要體現在:
1. 保障生產安全:及時發(fā)現并處理設備缺陷,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2. 提升設備效率:有效管理缺陷,減少設備停機時間,提高生產效率。
3. 降低維修成本:通過預防性維護,避免設備大修,降低維修成本。
4. 延長設備壽命:合理處理缺陷,可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節(jié)約替換成本。
5. 保證產品質量:消除設備缺陷,有助于維持產品質量穩(wěn)定,提升客戶滿意度。
措施
1. 設立缺陷管理系統(tǒng):建立電子化平臺,方便缺陷記錄、跟蹤和分析。
2. 定期巡檢:制定設備定期巡檢計劃,主動發(fā)現潛在缺陷。
3. 強化責任追究:對未及時報告或處理缺陷的行為進行追責,確保制度執(zhí)行。
4. 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對于高風險缺陷,快速啟動應急響應,確保問題得到迅速解決。
5. 供應商管理:與供應商合作,確保設備質量和售后服務,共同處理設備缺陷。
6. 技術創(chuàng)新:引入新技術和方法,如物聯(lián)網監(jiān)測,提前預警設備可能出現的問題。
7. 定期審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制度審查,確保其適應性與有效性。
通過以上措施,企業(yè)能構建起一套完善的設備缺陷管理制度,從而實現設備運行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續(xù)。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一、一般規(guī)定
1、站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設備管理負責人。
2、凡是設備在運行備用中出現缺陷,運行人員有責任采取必要的運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運行、檢修班應將發(fā)現的設備缺陷及時記錄,以利于查閱和作出處理。
4、設備缺陷消除后,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代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并存檔,以備查考。
二、缺陷分級管理權限
1、運行任務
(1)巡視檢查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并作好記錄和報告有關人員。
(2)及時消除屬于運行維護工作范圍的設備缺陷,應及時采取必要運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擴大,并向有關人員匯報。
(3)凡本班有權調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應通知檢修人員及早消除。
(4)參加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驗收。
2、檢修班任務
(1)負責從運行、試驗、檢驗方面及時了解所管轄設備的缺陷并作出記錄。
(2)了解運行情況,查閱記錄簿,及時發(fā)現和主動消除設備缺陷,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3)在運行中無法消除缺陷,應記入本班的記錄簿內,在大小修或臨時予以消除。
3、站領導的任務
(1)領導督促各班認真搞好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負責質量驗收的組織工作。
(2)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
(4)擬定消除重大設備缺陷的技術組織、措施,結合小修計劃使其實現。
【第2篇】變電站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條運行中的設備發(fā)生異常,雖能繼續(xù)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缺陷可分三大類:
(1)一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即將發(fā)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原設備損壞、通訊中斷。
(2)二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嚴重,雖尚可繼續(xù)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可能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應當列入月的計劃,作缺陷消除處理。
(3)三類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按去那運行影響不大,尚能堅持運行者。
第二條有關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后,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發(fā)現人員作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嚴重缺陷設備單位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門處理者,應及時上報并督促盡快辦理,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第三條設備所在單位領導應經常檢查設備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處理。
第四條檢修人員消除缺陷后,應及時向有關人員交底,經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作好記錄,注明缺陷已消除。
【第3篇】330kv運行班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缺陷管理的目的是: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對送電線路設備巡視和檢查,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二條缺陷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電公司西北網公司甘肅省公司及白銀供電局頒發(fā)的《架空送電線路運行規(guī)程》和上級有關規(guī)程制度,對設備運行狀態(tài)作出正確的判斷,堅持“應修必修,修必修好”和“鞏固一類設備,提高二類設備,消滅三類設備”的原則,防止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和異常。
第三條缺陷管理是運行工作的基礎,它對設備安全運行和資金投向(電力事業(yè)的經濟建設)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第四條本制度根據上級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程制度和我班線路運行經驗制訂適用于我站所有運行的線路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本制度中缺陷的定義及分類嚴格按照甘肅省公司頒發(fā)的《架空送電線路運行規(guī)程》中的缺陷定義及分類;本制度是上級相關制度根據本站實際情況的細化和補充。
第二章缺陷管理
第六條缺陷管理要做到一準確二及時三對口,即:缺陷判斷準確;缺陷發(fā)現和消除(檢修)要及時;記錄內容,現場狀態(tài)和消除缺陷三者要相符。
第七條缺陷管理程序:
1、 巡線人員或線路的測試人員于當日工作結束后立即認真填寫巡視任務單,將填好的巡視任務單交于該線路專責人。
2、 線路專責人根據巡視任務單或工區(qū)生技組反饋的其它班組對自己專責線路的測試工作任務單,判斷缺陷類別,填寫缺陷報表,報表一式三份于發(fā)現缺陷次日經班長、安全員審核簽字后交于站內技術資料員。
3、 資料員收到所有線路報表,上報工區(qū)生技組線路運行專責審核簽字后,一份留生技組,一份裝訂后保存站內資料室,一份返回線路專責人保存。線路專責人根據報表內容將缺陷填寫上相應記錄。
4、 對上報缺陷站長、專責人督促生技組及時安排消除,對已消除缺陷的任務單由線路專責人收集,并根據任務單上缺陷消除情況對相應缺陷記錄進行銷帳。銷帳后將任務單交于技術資料員。
5、 技術資料員根據任務單對站內缺陷報表上相應缺陷進行銷帳;每月底對缺陷發(fā)現、消除情況匯總上報生技組。
6、 對于緊急、重大缺陷,發(fā)現人于發(fā)現后應立即匯報站長或生技組,之后執(zhí)行以上程序,同時緊急、重大缺陷還應由技術資料員填寫于緊急、重大缺陷記錄上,以備查尋。
第八條缺陷管理站內人員應嚴格按照本站《運行人員崗位職責》,《全班各崗位安全責任》《五大員職責》《設備專責分工及專責管理制度》等相關部分履行自己的職責。
第九條站內結合設備運行分析,積極開展缺陷分析活動,每月一次,缺陷分析的主要內容為:
1、分析缺陷產生的原因。
2、總結、交流發(fā)現和判斷缺陷經驗。
3、提出降低設備“發(fā)病”率和提高設備升級的計劃和措施。
4、總結設備運行規(guī)律。
第十條缺陷登記、統(tǒng)計和上報
1、缺陷按一桿一卡登記,流水記錄。
2、巡視中能夠處理的缺陷不作為缺陷登記,僅作為工作量統(tǒng)計,但應有原始記錄。
3、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不作缺陷記錄,但設備專責人應作好原始記錄。
4、設備專責人須有缺陷記錄和設備異常的原始記錄;站內須有缺陷記錄;
5、 缺陷登記按面向大號側:左、中、右、上、中下、大號側、小號側進行記錄。
6、 所有缺陷記錄必須由專責組內人員專人專寫,保證記錄的清析、正確、整齊。
第十一條缺陷統(tǒng)計方法:
1、缺陷應以部件或相(基)為單元統(tǒng)計,一個單元內同類缺陷多于一件時,仍按一件缺陷統(tǒng)計。
2、導線、絕緣子、引流按相統(tǒng)計,避雷線按左、右相統(tǒng)計。
3、拉線按套統(tǒng)計。
4、接地裝置(仿桿塔、拉線基礎)按基統(tǒng)計。
5、 其它按部件或處統(tǒng)計。
【第4篇】新能源企業(yè)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盡快根除隱患,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tài)下運行。要求生產系統(tǒng)各級人員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認真執(zhí)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設備缺陷等級的劃分
第二條 處于運行或備用的生產設備,如:發(fā)電、變電、供電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第三條 凡出現影響安全、經濟或文明生產的異常情況,統(tǒng)稱為設備缺陷。按發(fā)、供電設備影響安全生產的程度將設備缺陷劃分為五類。
第一類: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有可能發(fā)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故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第二類:設備雖有缺陷,但尚可繼續(xù)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以內停止運行。
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后,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四類:設備缺陷較輕微,可延至72小時以后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五類:設備帶缺陷運行可超過計劃停運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 設備缺陷處理原則
第四條 運行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立即報告值班長,并做好相關記錄。針對缺陷及系統(tǒng)運行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設備健康狀況惡化造成事故擴大。
第五條 要求小缺陷隨時處理,重大缺陷連續(xù)處理。如:電網電壓大幅波動,風機全部跳閘或風機本身故障跳閘須到就地人為恢復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第六條 發(fā)生第一類設備缺陷時,可根據當時設備及系統(tǒng)情況迅速處理,并報告值班長、風廠廠長、主管領導;當發(fā)生第二類設備缺陷時,應及時報告值班長和風廠廠長,值班長迅速組織人員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嚴防事故擴大(涉及電網缺陷要及時向調度匯報)。
第七條 在缺陷處理時,特別是安全措施復雜或有較高危險性的作業(yè),必須經過生產技術部、安全監(jiān)察保衛(wèi)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 暫不能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技術復雜、難以滿足安全條件的措施要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九條 進行缺陷處理作業(yè)時,必須認真審查工作票中的各項工作內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險點、危險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關規(guī)程和規(guī)定。
第十條 對設備缺陷進行處理時,必須全部辦理工作票,嚴禁任何時候、任何人進行無票作業(yè)。需要進行電氣操作時,還應填寫操作票。
第十一條 運行人員在進行設備消缺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 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干凈,工作人員已撤離工作現場; 設備具備啟運條件; 安全防護裝置符合規(guī)程要求; 檢修交代記錄齊全,其內容包括:已處理的問題、存在的問題,設備改造和試驗結果。
第十二條 設備缺陷處理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xù),值班人員做好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并由檢修人員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在設備缺陷通知單上注明缺陷消除時間及驗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記中記錄缺陷處理情況。運行人員在檢查驗收中發(fā)現存在嚴重問題,有權拒絕辦理終結和竣工手續(xù)。
第四章 設備缺陷統(tǒng)計記錄
第十三條 設備缺陷通知單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歸屬分類、發(fā)現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檢修人員姓名和時間、處理結果等。
第十四條 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后,要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值班長根據設備缺陷通知單通知檢修人員進行缺陷處理。各風廠要對設備缺陷建立臺帳,進行統(tǒng)計。
第十五條 設備缺陷記錄應保存完好定點存放,嚴禁任何人亂寫、亂畫,防止丟失,在進行交接班時作為一項交接內容進行交接。 第十六條 每月5日前將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統(tǒng)計一次存檔,同時上報缺陷月分析報告。
第五章 設備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條 未及時發(fā)現一般性設備缺陷,每次考核50元。 第十八條 未及時發(fā)現重要設備缺陷,造成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的,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條 及時發(fā)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主要設備損壞或未釀成重大事故,由生產技術部審核、確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通報嘉獎。
第二十條 不填寫或不及時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通知單填寫時出現錯誤),一次對責任人給予50元罰款。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設備缺陷單由各風廠負責統(tǒng)計,每月5日前將統(tǒng)計結果報生產技術部,批準后實施考核。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以前相應制度作廢。
附件一 缺陷處理單
【第5篇】10kv 變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設備健康狀況,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認真分析設備缺陷產生原因,積極摸索設備運行規(guī)律,是妥善安排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主要依據。
1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裝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fā)生不安全狀態(tài)。
2 、按照設備缺陷性質和危害程度分為以下三類:
( l )危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會隨時發(fā)生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 2 )嚴重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尚可,雖能繼續(xù)運行,但短期內會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
( 3 )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能堅持較長期限運行。
3 、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的處理和匯報。
( l )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危急缺陷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處理。對可能影響電力網安全的缺陷應同時報告電力部門,在未處理前值班人員應加強監(jiān)視或采取臨時措施。
( 2 )值班人員發(fā)現嚴重設備缺陷,除做記錄外,應及時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安排計劃處理。
( 3 )值班人員發(fā)現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除做記錄外,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并按月向電氣負責人匯報。
4 、危急和嚴重設備缺陷未處理前應加強監(jiān)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擴大或發(fā)展成事故。
5 、任何設備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薄內,對于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fā)現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缺陷消除后應在缺陷記錄內填寫清楚處理日期和結果。
【第6篇】zx醫(yī)院高配房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醫(yī)院高配房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一、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設備的健康狀況,以便及時發(fā)現缺陷,認真分析產生原因,并盡快消除。掌握設備的運行規(guī)律,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是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妥善進行安排設備維修、校驗和試驗的重要依據。
二、值班員管轄范圍:設備缺陷是指已投入運行的設備的各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包括一經合閘即可帶電的備用設備,有威脅安全的異?,F象,需要進行處理的:
1、發(fā)現變電所一、二次回路設備有故障,應填寫缺陷單,送職能部門處理。
2、避雷器、拉地裝置、通訊設施及與供電有關設施。
3、照明設備的缺陷做到每班完好,一經發(fā)現未能正常放光燈具,當值應立即修好,不得留予下值。
4、發(fā)現缺陷,分門另類,根據性質情況處理。
5、任何缺陷,一經發(fā)現必須及時登記。
【第7篇】電氣設備試驗區(qū)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在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fā)生了影響了安全運行的異常現象,即視為設備有缺陷,設備缺陷按其對安全運行的威脅程度可分為一類、二類、三類;
2.一類設備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將會發(fā)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或造成停電事故者;
3.二類設備缺陷:性質較嚴重,對人身或設備有一定威脅,但可以堅持運行。列入星期、月計劃處理還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類設備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對運行影響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檢修或技改計劃,能堅持長期運行者;
5.發(fā)現設備缺陷應立即報告生產科長,并根據生產科長評定的缺陷類別采取措施;
5.1對于一類設備缺陷,應立即根據生產科長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限制缺陷發(fā)展并將處理過程記入工作記錄;
5.2對于二、三類設備缺陷應記入巡視檢查記錄、缺陷記錄和工作記錄,并根據生產科長的答復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設備缺陷消除后,由檢修人員和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記錄,并由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將觀察處理效果記入巡視檢查記錄;
7.設備缺陷消除后,巡檢人員應在一個月內注意觀察處理效果,發(fā)現異常應立即上報;
8.從上報缺陷之日起開始計算,對于檢修計劃到期仍未消除的設備缺陷,組長應再次上報生產科長并將生產科長的答復記入缺陷記錄備注欄內。
【第8篇】供電設施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供電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為了掌握正在運行的線路、設備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重、緩、急消除缺陷,提高線路和設備的健康水平,保障線路設備的安全運行,并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guī)律,為大修、更新改造線路、設備提供依據。
設備缺陷根據其嚴重程度分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緊急缺陷三種。
建立設備缺陷記錄簿,在巡視中發(fā)現的缺陷應及時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簿上,寫明缺陷情況,提出處理意見。重大及以上缺陷立即向領導匯報,并根據缺陷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緊急缺陷應在24小時內消除,重大缺陷視其嚴重程度在1個月內安排處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計劃進行處理或日常維修工作中消除。
處理缺陷時,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9篇】遠動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主站端設備管理
1.1、系統(tǒng)主站端設備配置為分布式雙前置機、雙后臺機、雙調度工作站。由于設備失電或網絡中斷導致雙前置機(雙后臺機)均退出運行的,應為一類缺陷,立即組織檢查處理,連續(xù)停機1小時的為異常,超過2小時為障礙。
1.2、由于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調度模擬盤不能正確顯示實時信息,應盡快進行檢查處理,從接到調度員通知起連續(xù)12小時不能恢復的為異常,超過24小時的為障礙。
1.3、正常情況下,不允許將調度工作站退出系統(tǒng)。當遠動人員確實需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時,須征得調度班長或當班調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終保證一臺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于設備故障或未經領導批準,人為原因導致兩臺工作站同時退出系統(tǒng)運行的,應作為一類缺陷,立即檢查處理,并至少恢復一臺工作站正常運行。雙工作站退出系統(tǒng)連續(xù)時間超過2小時為異常,超過4小時的為障礙。
1.4、電源故障,導致計算機系統(tǒng)無備用電源保障,應盡快組織處理,超過48小時沒有恢復的為異常,超過96小時的為障礙。
2.場站端設備管理
2.1、在一、二次設備定期檢修、校驗時,檢修人員應通知遠動班,配合完成遙信、遙控等聯(lián)調工作。遙測系統(tǒng)數據更改應及時反饋到遠動班,確?,F場信息準確地傳送到調度端。當遠動調試、通道均正常時,只是由于一次設備缺陷或二次設備不正確,導致遙信遙控誤動拒動,應由調度室聯(lián)系檢修工區(qū)盡快處理。
2.2、在一、二次設備通道均正常的情況下,發(fā)現遙信,遙控誤動、拒動現象,遠動人員應及時查找原因,立即處理。超過8小時沒有排除的為異常,超過12小時的為障礙。
2.3、遠動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變送器定期校驗制度,遙測的總準確度不低于1.5級。在測量回路正常情況下,由于變送器故障原因,沒有及時校驗、更換,導致遙測量不正確影響正常調度的,超過8小時為異常,超過12小時為障礙。
3.通道設備管理
3.1、要保證實時信息的可靠傳輸,遠動人員應定期測試通道的數據傳輸特性,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通訊人員檢查、處理。
3.2、通訊人員在檢查、測試運動通道部分設備時,應及時通知遠動班。在遠動設備均為正常的情況下,只是由于通道異常導致主站與廠站端設備的聯(lián)系中斷,應由通訊人員及時修復,并參照有關通訊專業(yè)設備缺陷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4、建立調度自動系統(tǒng)缺陷管理記錄薄,發(fā)現缺陷應進行登記,缺陷處理完畢應進行注銷,并有負責人簽字。
5、考核要求:
本標準的考核作為遠動維護人員月度考核的一項內容,納入月度考核。
【第10篇】華能風電場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盡快根除隱患,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tài)下運行。要求生產系統(tǒng)各級人員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認真執(zhí)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設備缺陷等級的劃分
第二條 處于運行或備用的生產設備,如:發(fā)電、變電、供電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第三條 凡出現影響安全、經濟或文明生產的異常情況,統(tǒng)稱為設備缺陷。按發(fā)、供電設備影響安全生產的程度將設備缺陷劃分為五類。
第一類: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有可能發(fā)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故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第二類:設備雖有缺陷,但尚可繼續(xù)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以內停止運行。
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后,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四類:設備缺陷較輕微,可延至72小時以后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五類:設備帶缺陷運行可超過計劃停運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設備缺陷處理原則
第四條 運行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立即報告值班長,并做好相關記錄。針對缺陷及系統(tǒng)運行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設備健康狀況惡化造成事故擴大。
第五條 要求小缺陷隨時處理,重大缺陷連續(xù)處理。如:電網電壓大幅波動,風機全部跳閘或風機本身故障跳閘須到就地人為恢復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第六條 發(fā)生第一類設備缺陷時,可根據當時設備及系統(tǒng)情況迅速處理,并報告值長、風電場場長、公司主管領導;當發(fā)生第二類設備缺陷時,應及時報告值長和風電場場長,值長迅速組織人員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嚴防事故擴大(涉及電網缺陷要及時向調度匯報)。
第七條 在缺陷處理時,特別是安全措施復雜或有較高危險性的作業(yè),必須經過安全生產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 暫不能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由安全生產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技術復雜、難以滿足安全條件的措施要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九條 進行缺陷處理作業(yè)時,必須認真審查工作票中的各項工作內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險點、危險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關規(guī)程和規(guī)定。
第十條 對設備缺陷進行處理時,必須全部辦理工作票,嚴禁任何時候、任何人進行無票作業(yè)。需要進行電氣操作時,還應填寫操作票。
第十一條 運行人員在進行設備消缺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
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干凈,工作人員已撤離工作現場;
設備具備啟運條件;
安全防護裝置符合規(guī)程要求;
檢修交代記錄齊全,其內容包括:已處理的問題、存在的問題,設備改造和試驗結果。
第十二條 設備缺陷處理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xù),值班人員做好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并由檢修人員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在設備缺陷通知單上注明缺陷消除時間及驗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記中記錄缺陷處理情況。運行人員在檢查驗收中發(fā)現存在嚴重問題,有權拒絕辦理終結和竣工手續(xù)。
第四章設備缺陷統(tǒng)計記錄
第十三條 設備缺陷通知單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歸屬分類、發(fā)現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檢修人員姓名和時間、處理結果等。
第十四條 值班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后,要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值長根據設備缺陷通知單通知維護人員進行缺陷處理。各風電場要對設備缺陷建立臺帳,進行統(tǒng)計。
第十五條 設備缺陷記錄應保存完好定點存放,嚴禁任何人亂寫、亂畫,防止丟失,在進行交接班時作為一項交接內容進行交接。
第十六條 每月5日前將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統(tǒng)計一次存檔,同時上報缺陷月分析報告。
第五章設備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及時發(fā)現一般缺陷時,認真填寫缺陷通知單。
第十八條 及時發(fā)現重要設備缺陷時,避免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并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可向公司申請獎勵,經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給予獎勵。
第十九條 及時發(fā)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主要設備損壞或未釀成重大事故,由安全生產部審核、確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通報嘉獎。
第二十條 不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通知單填寫時出現錯誤),一次對責任人給予5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未能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一次對責任人給予100元罰款;如造成設備損壞,要根據所造成的后果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設備巡檢到位,及時發(fā)現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重大缺陷,給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給巡檢人一次性獎勵100~1000元。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 設備缺陷單由各風電場負責統(tǒng)計,每月5日前將統(tǒng)計結果報安全生產部,批準后實施考核。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綠景物業(yè)轄區(qū)變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物業(yè)轄區(qū)變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一.變配電室值班人員須全面掌握設備正常運行狀況,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認真分析缺陷產生原因,采取積極措施盡快消除設備隱患。
二.發(fā)現缺陷,應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缺陷類型。
1.緊急缺陷:將可能導致人身傷亡、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因情況危急,須立即處理。
2.重要缺陷:已影響設備效率,不能滿足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會發(fā)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因情況緊急,必須及時處理。
3.一般缺陷:對安全運行造成局部影響,使設備帶病工作,將會導致故障發(fā)生,必須盡快處理。
三.發(fā)現缺陷后的匯報和處理要求。
1.嚴重缺陷:值班人員發(fā)現嚴重缺陷后,應立即報告主管和部門經理,并由部門經理立即組織搶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員發(fā)現重要缺陷后,應立即向主管和部門經理匯報,并在主管組織下及時搶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員及時向主管匯報,并在主管主持下盡快解決。
四.嚴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復前,應加強監(jiān)視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所有缺陷均由主管負責記入缺陷記錄簿,作為重要技術資料存檔。
【第12篇】某選煤廠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各級分管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管理負責人。
2、凡是設備在運行中出現缺陷,運行人員有責任采取必要的運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運行、檢修班應將發(fā)現的設備缺陷及時記錄,以利于查閱和作出處理。
4、設備缺陷消除后,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待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并存檔,以備考察。
二、缺陷分級管理權限
1、運行任務
⑴巡視檢查及時發(fā)現設備缺陷,并做好記錄和報告有關人員。
⑵及時消除屬于運行維護工作范圍的設備缺陷,應及時采取必要運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擴大,并向有關人員匯報。
⑶凡本班有權調度停用或不停電也能消除的缺陷,應通知檢修人員及早消除。
⑷參加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驗收。
2、檢修班任務
⑴負責從運行、試驗、檢驗方面及時了解所管轄設備的缺陷并做出記錄。
⑵了解運行情況,查閱記錄簿,及時發(fā)現和主動消除設備缺陷,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⑶在運行中無法消除缺陷,應記入本班的記錄簿上內,在大小修或臨時予以消除。
3、分管領導的任務
⑴領導督促各班進認真搞好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負責質量驗收的組織工作。
⑵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
⑷擬定消除重大設備缺陷的技術組織、措施,結合小修計劃使其實現。
【第13篇】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妥善處理設備驗收、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出現的缺陷問題,保證設備的質量,避免由于設備的缺陷影響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制訂本制度。
2.原則
2.1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必須符合國家、華電集團、華電國際及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2.2以“講誠信、守協(xié)議”的道德準則進行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
2.3以有利于問題解決為出發(fā)點,明確有關各方責任,確定解決方案,并落實解決方案。
3.釋義
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是指通過對缺陷處理工作的組織、鑒定設備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責任方、確定解決方案以及缺陷處理結果的驗收、審核及落實處理費用等管理活動,保證設備質量和工程質量的管理過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資代保管單位在接貨卸車過程中,對外觀、數量提出缺陷。
4.1.2在設備開箱驗收時,由參與驗收的各單位技術人員提出設備缺陷,并由代保管單位統(tǒng)一形成書面材料(驗收程序參照《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4.1.3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裝和調試單位提出,其它監(jiān)督單位發(fā)現缺陷也有權利和義務提出。
4.2對缺陷的鑒定與審批
4.2.1監(jiān)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商、調試單位、代保管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設備材料缺陷及缺陷責任的鑒定,確定缺陷對工程的影響:影響接口性能、影響設備性能、影響設備壽命,可能達到的修復水平以及對工期的影響等,同時,填寫《現場物資缺陷及責任鑒定表》(附件一),并經總監(jiān)確認,三期辦批準后,進行缺陷處理。必要時還可外請專家,如廠家無人參加,可傳真通知或確認。若屬于在開箱驗收時發(fā)現的缺陷(缺件),且責任明確,處理方案簡單,可在驗收時直接提出處理方案。
4.2.2建設單位根據鑒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xù)使用、修復或退貨、重新購買。
4.3缺陷的處理及費用負擔
4.3.1缺陷的處理原則上由責任單位自行解決。
4.3.1設備材料的缺陷及責任鑒定明確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現場物資缺陷處理方案報審單》(附件二),責任單位出具處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審核,監(jiān)理單位審批,三期辦批準后由監(jiān)理轉責任單位處理并承擔所需費用。
4.3.3如責任單位不能及時予以處理,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在征得責任單位的同意后,由三期辦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處理意見,設備物資組確認。如果責任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明確表態(tài)是否委托,也不自行處理,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建設單位可先行委托處理。
4.3.4設備材料現場消缺的費用由缺陷處理單位提出《異常處理費用申請表》(附件四),責任單位確認,三期辦、設備物資組共同核實。責任單位可通過傳真確認,如責任單位遲遲不予確認,為不影響施工進度,則建設單位直接批準,費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廠,由責任單位具體辦理返廠事宜,物資代保管單位配合;若屬于供貨單位責任的,由物資代保管單位具體負責辦理。所有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4.4消缺設備的質量保證及驗收。
4.4.1監(jiān)理單位組織有關單位、人員跟蹤缺陷的處理過程,并對在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消缺設備材料進行缺陷處理驗收,并組織審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寫的《設備材料缺陷報驗表》(附件五)。
4.4.2未出庫的設備材料消缺后,由物資代保管單位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合格為止。
4.5確因責任過大或缺陷處理過程中無法協(xié)調解決,需要進行索賠的由設備物資組負責組織協(xié)調進行索賠。
4.5索賠過程原則上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5.附則
5.1本管理制度自頒發(fā)之日起實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屬設備物資組。
【第14篇】設備缺陷、故障及事故管理制度中石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設備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及時消除設備缺陷,針對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出現事故,保證設備安、穩(wěn)、長、滿、優(yōu)運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缺陷、故障的界定、分類、登記及處理等管理。
第二章 設備缺陷管理
第三條設備缺陷是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損傷或超過質量指標范圍,引起設備性能下降的狀況。
第四條
設備缺陷分類:
(一)一般缺陷:不影響產品質量、不危及安全生產,能及時消除或設備仍可正常運行但不會造成裝置波動和引發(fā)各類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監(jiān)護措施的設備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響產品質量、危及安全生產,但因生產需要而必須帶病運行,有可能造成裝置停工或引發(fā)各類事故,必須采取特殊監(jiān)護措施的設備缺陷。
第五條設備缺陷實施分級、動態(tài)和閉環(huán)管理,各車間應建立所屬設備一般缺陷臺帳,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重大設備缺陷臺帳,每月更新,并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發(fā)現一般設備缺陷后,操作人員應逐級匯報班長、車間設備管理人員,由車間組織消缺,完工后及時填寫消缺記錄。對暫不能消缺的應上報本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并填寫設備一般缺陷臺帳,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第七條發(fā)現重大設備缺陷后,操作人員應及時匯報車間和本單位生產、設備管理部門,同時報公司設備管理部。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對重大缺陷進行分析,制定缺陷監(jiān)護方案、消缺計劃和措施,落實責任人。
第八條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設備缺陷的管理,要監(jiān)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時造成缺陷的擴大。對于重大缺陷,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監(jiān)護措施。
第三章 設備故障管理
第九條設備故障是指由于設計、制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設備、管道等設備及建(構)筑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件。
第十條設備故障分類:
(一)一般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嚴重故障: 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設備故障損失的計算以直接經濟損失為準。其中設備故障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一)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凈值減去殘值計算;
(二)損壞后能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損壞的修復費用計算。
第十二條各級設備管理部門要有專人(可兼職)負責設備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設備發(fā)生故障后,當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長、車間主任報告,車間向設備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設備管理部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故障進行分析處理。對于設備嚴重故障及關鍵設備出現的故障,要立即電話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
第十四條不論故障大小,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每月都要將對設備故障進行統(tǒng)計,填寫設備故障月報表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第十五條設備故障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建立a、b類設備故障臺帳和設備故障報告,各車間建立所有設備故障臺帳,其中a類設備故障及造成公司級非計劃停車的設備故障分析一般應由公司設備管理部組織,由各單位填寫故障報告上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備案。設備故障發(fā)生、分析、處理情況要及時存入設備檔案,為了解設備歷史狀況、制訂檢修、更新及改造計劃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積極開發(fā)應用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及故障診斷技術,將其用于設備日常管理之中,及時發(fā)現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損失,保證設備安穩(wěn)運行。
第四章 設備事故管理
第十七條設備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
【第15篇】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的管理,及時消除缺陷,保證繼電保護設備長周期安全穩(wěn)定運行,根據《國電集團公司技術監(jiān)督管理辦法》特制定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 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的分類
1.1、已安裝在現場尚未投運的裝置缺陷;
1.2、投入運行(含試運行)的繼電保護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的缺陷;
1.3、投入運行(含試運行)的繼電保護設備在定期檢驗或其它試驗中發(fā)現的缺陷;
1.4、保護通道加工設備及已投運的繼電保護設備的缺陷。
2 、缺陷定義及定級
2.1 、缺陷定義:在電力系統(tǒng)故障(接地、短路或斷線)或異常運行(過負荷、振蕩、低頻率、低電壓、發(fā)電機失磁等)時,保護裝置的動作不符合設計、整定、特性試驗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異常運行情況得以改善;裝置異常退出運行或不正確動作(包括誤動及拒動);其他影響裝置正常運行的異常現象。
2.2 、設備缺陷按其對運行影響的程度分為三級:
2.2.1、一級缺陷:系指裝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導致保護的不正確動作。
2.2.2、二級缺陷:系指裝置及其二次回路發(fā)生異常狀態(tài),可能導致不正確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運行,必須立即著手處理的缺陷。
2.2.2.1、 由于各種設備原因造成保護退出運行;
2.2.2.2、 保護裝置本身元件損壞或數據采集出錯,裝置失去保護功能;
2.2.2.3、 保護通道、通訊設備、接口設備等可能導致誤動、拒動的缺陷;
2.2.2.4、 故障錄波器不能錄波;
2.2.2.5、其他。
2.2.3、三級缺陷:系指裝置及其二次回路處于異常運行狀態(tài),對安全運行有一定的威脅,但尚能堅持運行一段時間的缺陷。
2.2.3.1、裝置一般故障、外部異常、操作錯誤等告警,裝置未失去保護功能;
2.2.3.2、行波雙端測距裝置通訊通道異常;
2.2.3.3、其他。
3、缺陷責任認定
繼電保護設備缺陷責任分類采用多級責任認定,即一個缺陷不局限認定為一個責任。而是按過錯的主次程度可劃分一個主要責任和多個次要責任?,F階段責任認定不作為電力企業(yè)考核的任何指標。其主要的作用在于認定缺陷產生的源頭,從而為盡可能減少缺陷的發(fā)生或盡快消除缺陷提供科學的統(tǒng)計依據。對于由生產廠家責任造成的缺陷作為對廠家產品質量的量化依據進行評價。
3.1、生產廠家責任
3.1.1、制造質量不良:指運行部門在調試、維護過程中無法發(fā)現或處理的元件質量問題(如中間斷電器線圈繼線、元器件損壞、時間繼電器機構不靈活,虛焊,插件質量不良,裝配不良等)引起的保護不正確動作。
3.1.2、原理缺陷:指裝置本身的原理缺陷或回路設計不當,而運行部門未發(fā)現,或無法解決或來不及解決的缺陷。
3.1.3、圖紙資料不全、不準確。
3.1.4、軟件問題。
3.1.5、未執(zhí)行反措要求。
3.1.6、廠家售后服務質量不佳,造成缺陷處理時間延長。
3.1.7、其他。
3.2、設計部門責任
3.2.1、圖紙資料移交不及時、不全。
3.2.2、回路接線設計不合理:指設計回路不合理,如存在寄生回路,元件參數選擇不當等。
3.2.3、未執(zhí)行反事故措施。
3.2.4、其他。
3.3、基建部門責任
3.3.1、誤碰:誤碰、誤接運行的保護設備、回路,誤試驗等。
3.3.2、誤接線:指設備投產后運行部門在設備驗收時無法發(fā)現的問題。
3.3.3、圖紙、資料移交不全。
3.3.4、調試不良:設備投產一年內發(fā)現的安裝調試質量不良問題。
3.3.5、沒有實測參數而引起參數不準。
3.3.6、其他。
3.4、運行值班人員責任
3.4.1、未及時發(fā)現應發(fā)現的保護裝置異常。
3.4.2、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保護裝置異?;騽幼髑闆r。
3.4.3、誤碰(如清掃不慎,用力過猛等)。
3.4.4、誤操作,由以下原因引起保護裝置不正確動作。
3.4.4.1、未按規(guī)定投、停保護。
3.4.4.2、保護投錯位置。
3.4.4.3、誤變更整定值。
3.4.4.4、誤切換、誤投連接片。
3.4.4.5、保護插件插錯位置。
3.4.4.6、其他。
3.4.5、維護不良
3.4.5.1、直流電源及其回路維護不宜(電壓過高、過低,波紋系統(tǒng)數超標,熔斷器配置不當)。
3.4.5.2、熔斷器或連接片接觸不良。
3.4.5.3、未按運行規(guī)程處理保護裝置異常。
3.4.5.4、其他。
3.4.6 、其他。
3.5、運行部門繼電保護人員責任(包括參加繼電保護班組現場調試工作的其他人員)。
3.5.1、繼電保護人員誤接線。
3.5.2、沒有執(zhí)行反措要求
3.5.3、運行維護不良
3.5.3.1、超過檢驗周期。
3.5.3.2、端子箱端子接線不良。
3.5.3.3、電纜芯斷線和絕緣不良。
3.5.3.4、保護用通道衰耗不符合要求。
3.5.3.5、氣體繼電器進水、滲油。
3.5.3.6、其他。
3.6、其他部門責任
3.6.1、未及時修編繼電保護現場運行規(guī)程。
3.6.2、非繼電保護檢修部門的責任。
3.6.3、調度、方式部門責任。
3.6.4、通信部門的責任。
3.6.5、試驗部門的責任。
3.6.6、自然災害
3.6.7、原因不明
3.6.8、其他
4、缺陷管理、報告
4.1、缺陷管理要嚴格按發(fā)現-記錄-審核-匯報-處理消除-匯報的程序進行,實現缺陷的發(fā)現、報告、消除的閉環(huán)管理。
4.2、發(fā)現缺陷
4.2.1、運行人員在日常巡視中,通過保護信號、掉牌信號、燈光信號、事件記錄及故障錄波器動作情況等監(jiān)視裝置發(fā)現缺陷。
4.2.2、在進行保護裝置的操作過程中發(fā)現缺陷。
4.2.3、在裝置維護、調試及定期校驗過程中發(fā)現缺陷。
4.2.4、通過對新建、擴建、技改保護設備的驗收發(fā)現缺陷。
4.2.5、通過其他途徑發(fā)現缺陷。
4.3、缺陷記錄
4.3.1、發(fā)現缺陷,應及時進行詳細記錄。
4.3.2、各級繼電保護管理機構或專責應指定專人負責按照規(guī)定格式填寫缺陷報表。
4.4、缺陷審核
4.4.1、一級缺陷由各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審核。
4.4.2、二、三級缺陷由各單位繼電保護專責審核。
4.5、缺陷上報
運行中的裝置出現異常(或缺陷)時,場站值班員應立即按照有關運行規(guī)定處理,并向相關調度值班調度員匯報并通知運行維護部繼電保護人員處理。對于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缺陷,在消除前應加強監(jiān)視。維護部繼保人員應及時匯報相應繼電保護主管專責。
【第16篇】電氣檢修班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在設備缺陷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缺陷統(tǒng)計分析管理。
2、術語和定義
設備缺陷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掌握正在運行的電氣設備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重、緩、急消除缺陷,提高電氣設備的健康水平,保障電氣設備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另一方面,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guī)律,為大修、更新改造電氣設備提供科學依據。
3 、管理職責
3.1 檢修班長負責對檢修班所轄設備缺陷統(tǒng)計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3.2 分場技術員負責收集整理設備運行參數和缺陷、事故統(tǒng)計分析工作,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統(tǒng)計分析報表。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對日常維護工作中發(fā)生的缺陷,應及時處理,并及時在缺陷記錄本上詳細記錄缺陷內容、處理過程、遺留問題等;
4.2 對可預防的缺陷,及時提出防范措施,并匯報班長,統(tǒng)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實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設備缺陷的發(fā)生。
4.3 每月把各負責人所轄設備的缺陷情況、處理情況等匯總,提供給班長,以便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制定相應防范措施;
4.4分場負責對所發(fā)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并根據現場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出具事故分析報告,制定防范措施;
4.5班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未按本制度執(zhí)行的情況進行考核。
5、檢查與考核:
5.1 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由無錫能達熱電有限公司電儀分場電氣檢修班長負責檢查與考核。
5.2 依據本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標準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