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沖壓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旨在確保生產(chǎn)過程中人員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安全:確保沖壓設備的定期維護和檢查,保證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2. 操作規(guī)程:制定明確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指南,要求員工嚴格遵守。
3. 個人防護: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并要求員工在作業(yè)時正確佩戴。
4. 環(huán)境安全: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消除潛在的滑倒、絆倒和物體墜落風險。
5. 應急處理:建立快速有效的應急響應機制,應對突發(fā)狀況。
培訓內(nèi)容
1. 安全知識:對員工進行沖壓設備操作的基本知識培訓,了解設備的工作原理和安全特性。
2. 操作技能:教授正確操作步驟,強調(diào)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如如何啟動和關閉設備,如何調(diào)整模具等。
3. 風險識別:教育員工識別潛在的危險源,如高速運轉(zhuǎn)的部件、尖銳邊緣等。
4. 應急演練:定期進行應急演練,使員工熟悉疏散路線和急救措施。
5. 個人防護:教導員工正確使用和保養(yǎng)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眼鏡、耳塞、手套等。
應急預案
1. 事故報告:一旦發(fā)生事故,立即向上級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不得延誤。
2. 緊急疏散:設定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線,確保員工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
3. 初期救援:訓練員工進行簡單的現(xiàn)場急救,如止血、包扎等。
4. 設備斷電: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迅速切斷設備電源,防止事故擴大。
5. 后續(xù)處理:組織專業(yè)團隊進行事故調(diào)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重要性
沖壓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不僅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減少了工傷事故,也維護了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降低員工流失率,進一步提升生產(chǎn)效率。遵守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安全事故引發(fā)的法律糾紛,有助于企業(yè)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因此,每一位員工都應認識到遵守沖壓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必要性,將安全意識融入日常工作中,共同營造安全、高效的生產(chǎn)環(huán)境。
沖壓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范文
第1篇 沖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沖壓安全生產(chǎn)的管理, 確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本規(guī)程對沖壓機械、安全裝置和模具的設計與制造, 使用與管理等作了規(guī)定沖壓機械的設計制造單位和使用單位, 應根據(jù)本規(guī)程制定實施辦法,并予貫徹執(zhí)行。
第三條 本規(guī)程所適用的設備:機械壓力機、冷擠壓壓力機、剪板機、板料折彎壓力機。
【章名】 第二章 設計與制造
第四條 沖壓機械的安全技術要求,應參照jb3350-83《機械壓力機安全技術條件》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沖壓機械的設計、制造和驗收,應遵照下列有關標準:
(一)jb1829-76《鍛壓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二)jb1646-75《開式壓力機技術條件》;
(三)jb1279-81《閉式單、雙點壓力機技術條件》;
(四)jb1295-77《剪板機技術條件》;
(五)jb2936-81《閉式冷擠壓壓力機技術條件》;
(六)jb2257-77《板料折彎壓力機技術條件》;
(七)其他有關沖壓機械的技術條件。
第六條 整機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床身、滑塊、防護罩、安全設施等外露部分, 不得有銳利的邊緣;
(二)外露的飛輪、皮帶輪、傳動皮帶、齒輪等旋轉(zhuǎn)部分, 要用防護罩遮住;
(三)設備應良好接地,以防觸電;
(四)設備上應有合適的局部照明, 根據(jù)實際情況可以設計移動式或固定式;
(五)設備,特別是中大型設備上一般要設置安全支柱, 以防在模具調(diào)整時滑塊下滑或誤開設備。安全支柱要與設備的主傳動控制聯(lián)鎖, 其強度應能支承滑塊和上模的重量;
(六)高大設備的最高處應設有紅色指示燈顯示, 并涂以黃黑相間的條紋,以防天車誤碰;
(七)帶有氣動摩擦離合器或寸動剛性離合器的設備, 應標定實際的急停時間。實際的急停時間是指曲輪轉(zhuǎn)到90°左右處, 接通急停按鈕后至滑塊完全停止的時間。
第七條 主要部件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床身:
1.床身的強度、剛度必須進行驗算和測試;
2.可傾式床身的可傾角度調(diào)節(jié)和固定機構,必須安全可靠,以防倒落。手動調(diào)節(jié)和固定位置,一般只允許在設備的側面。
(二)滑塊:
1.封閉高度的調(diào)節(jié)部分,應設有雙向極限限位裝置;
2.滑塊上不可有過分突出的螺栓,螺母或打料桿,如不得已時,應采用護罩設施。
(三)離合器與制動器:
1.剛性離合器(包括寸動剛性離合器)的轉(zhuǎn)鍵(包括鍵柄)或滑鎖,應有足夠的強度。
2.剛性離合器所配的帶式制動器的設計,應按實際制動角度計算強度,并應便于調(diào)節(jié);
3.氣動摩擦離合器與制動器應有可靠的聯(lián)鎖裝置,以防結合的時間過長而引起實際制動角度過大,或相互干擾而引起摩擦片的磨損;
4.寸動剛性離合器所配的制動器的設計,應考慮滑塊和上模所引起的制動力矩。
(四)離合器的操縱系統(tǒng):
1.剛性離合器的操縱凸輪的安裝位置,應保證在單次行程時曲軸停在死點處,其允差為±5°;
2.剛性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必須有防止連沖的機械式保護裝置;
3.寸動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必須有防止連沖的雙重電器聯(lián)鎖保護裝置;
4.氣動摩擦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應保證曲軸停在上死點處,其允差為+5°~-10°;
5.氣動摩擦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必須有防止連沖的措施,如采用雙聯(lián)電磁閥等。
(五)離合器的起動機構:
1.手柄直接起動的手柄推(或拉或壓)力,左手操作時,不得超過1.5公斤力。右手操作時不得超過2公斤力。雙手柄操作時, 每個手柄不得超過1.5公斤力;
2.起動按鈕應不高出按鈕盒的表面,急停按鈕必須是蘑菇式的;
3.腳踏板起動的踏板的左、右、上各面都應封閉,其伸腳的空間應寬敞,踏板表面應有防滑措施;
4.腳踏板起動的踏板力不可過大,坐著操作時不得超過4公斤力; 站著操作時不得超過5公斤力。踏板的向下位移不得超過60毫米。
(六)階梯、平臺和護欄:
1.階梯要與主傳動控制聯(lián)鎖,即在爬梯時,應保證斷開主傳動控制;
2.階梯的腳蹬間距推薦為300毫米左右,階梯的寬度推薦為450毫米左右,階梯與床身面間的最小距離推薦為180毫米;
3.階梯的高度超過5米后,在階梯3米以上部位應設置護身圈;
4.設備的機身頂面高度超過3米時,一般設檢修平臺及護欄。 平臺上的鋪板應是防滑板,邊沿至少翹起40毫米,護欄的高度推薦為1050 毫米以上。
(七)所有液壓系統(tǒng)、 壓縮空氣系統(tǒng)和電氣系統(tǒng)應遵照有關的液壓元件、氣動元件和電器元件的技術要求, 莊力容器的設計與制造應遵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八條 安全裝置的技術要求:
(一)沖壓機械的安全裝置的功能有下列四種類型:
1.在滑塊運行期間(或滑塊下行程期間),人體的某一部分應不會進入危險區(qū)。如固定柵欄式,活動柵欄式等安全裝置;
2.當操作者的雙手脫離起動離合器的操縱按鈕或操縱手柄后,伸進危險區(qū)之前,滑塊應能停止下行程或已超過下死點。如雙手按鈕式、 雙手柄式等安全裝置;
3.在滑塊下行程期間,當人體的某一部分進入危險區(qū)之前,滑塊應能停止或已超過下死點。如光線式、感應式、刻板式等安全裝置;
4.在滑塊下行程期間,能夠把進入危險區(qū)的人體某一部分推出來,或能夠把進入危險區(qū)的操作者手臂拉出來,如推手式、拉手式等安全裝置。
(二)安全裝置的設計制造技術要求, 應遵照《壓力機的安全裝置結構》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九條 模具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模具結構須滿足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各外露邊緣應為圓角;
2.要使模具搬移和安裝方便;
3.導柱末端不許外露;
4.要有適應的擋銷、頂件器和卸料板等;
5.盡可能避免操作者的手、手指進入上下模具空間。
(二)在設計模具時必須考慮裝設機械化裝置的位置。
(三)頂件器、推件器和各種卸料板等結構必須可靠。
(四)每套模具必須有包括下列項目的登記卡:
1.使用模具的工序;
2.模具的使用、安裝、調(diào)整說明;
3.模具在沖壓設備上的安全措施說明。
【章名】 第三章 使用與管理
第十條 沖壓工人,要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作業(yè)證后,才允許獨立操作沖壓設備。
第十條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設備、模具設計人員,模具調(diào)整、 安裝工人要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十二條 沖壓車間勞動條件應達到工業(yè)衛(wèi)生標準:
(一)照明要合適, 推薦各處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下列數(shù)值:地面的垂直照度為20勒克斯;沖壓機械工作臺面高度的水平照度為60勒克斯。
(二)工作環(huán)境的噪聲應符合國家噪聲標準。
第十三條 企業(yè)的安技和設備部門必須參加沖壓設備的安裝, 大修后的試運轉(zhuǎn)的驗收工作及定期檢驗工作,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產(chǎn)使用。
第十四條 對各種沖壓機械要進行編號、登記、建立完整的設備檔案。
第十五條 模具要逐套檢查, 以操作者在上下料過程中手不進入上下模具空間為限,將模具分類,分為安全模具和不安全模具, 并加不同的標志。
第十六條 在特殊情況下,非使用不安全模具不可時, 必須采用合適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編寫在工藝卡中;采用安全措施的工序, 其產(chǎn)量定額要按實際情況制定。確保安全生產(chǎn)。
第十七條 工藝卡中應填寫所使用模具的安全程度和防止人身事故的具體措施等內(nèi)容。
第十八條 沖壓機械在一般情況下只允許單次行程操作。 在以下特殊情況時,才允許連續(xù)行程操作:
(一)有自動送料裝置或機械手操作;
(二)采用條料沖壓,且手不需要進入上下模具空間時;
(三)使用手用工具 操作者的手或手指又沒有進入上下模具空間,且在該設備的往復行程一次的過程中能夠滿足下料的要求時;
(四)具有可靠的安全裝置,并沖壓簡單的零件, 且在該設備往復一次的過程中能夠滿足上下料的要求時。
第十九條 對于沖壓機械可以連續(xù)行程操作的工序, 在工藝卡中必須規(guī)定有防止人身事故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條 使用光線式或感應式安全裝置時, 除了根據(jù)其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安裝、調(diào)整、檢查外,還要重點檢查下列項目:
(一)每道光束的遮光檢查或感應幕高度檢查。 此項檢查在每次起動主電動機后都要進行;
(二)回程期間,遮光時或手伸入感應幕時不停機功能的檢查;
(三)遮光或手伸入感應幕停機后的自保功能的檢查;
(四)安全距離(即光幕或感應幕與模具刃口間的最小距離)的檢查。此項檢查在每次更換模具后都要進行,并按需要調(diào)整好。
第二十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要停機檢查修理:
(一)聽到設備有不正常的敲擊聲;
(二)在單次行程操作時,發(fā)現(xiàn)有連沖現(xiàn)象;
(三)坯料卡死在沖模上,或發(fā)現(xiàn)廢品;
(四)照明熄滅;
(五)安全防護裝置不正常。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要停機并把腳踏板移到空擋處或鎖住:
(一)暫時離開;
(二)發(fā)現(xiàn)不正常;
(三)由于停電而電動機停止運轉(zhuǎn);
(四)清理模具。
第二十三條 只有確認離合器在工作的分離位置時, 才可接通設備的主電動機,但是仍不允許任何人和操作者靠近沖模, 以防設備發(fā)生偶然沖擊,造成事故。
第二十四條 帶有安全支柱的設備,一定要放上安全支柱, 工作完畢后,待設備完全停止,將安全支柱支在滑塊與工作臺之間,以防滑塊下滑。不帶安全支柱的設備應采取相應安全措施,以防滑塊下滑傷人。
第二十五條 不允許用吊車將模具甩進工作臺面上;模具校準后, 將設備的滑塊移至下死點,并調(diào)整好封閉高度;裝緊凸模和凹模, 并注意只能用木錘敲擊鍛鋼或鑄鋼件,還應注意導柱末端不能外露。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要建立各種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沖壓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二)交接班制度;
(三)崗位責任制度;
(四)設備、模具、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五)設備和人身事故的登記、報告制度。
第2篇 沖壓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程
沖壓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沖壓安全生產(chǎn)的管理,確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本規(guī)程所適用的設備:機械壓力機、冷擠壓壓力機、剪板機、板料折彎壓力機。
第三條 整機的安全要求:
(一)床身、滑塊、防護罩、安全設施等外露部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
(二)外露的飛輪、皮帶輪、傳動皮帶、齒輪等旋轉(zhuǎn)部分,要用防護罩遮住;
(三)設備應良好接地,以防觸電;
(四)設備上應有合適的局部照明,根據(jù)實際情況可以設計移動式或固定式;
(五)設備,特別是中大型設備上一般要設置安全支柱,以防在模具調(diào)整時滑塊下滑或誤開設備。安全支柱要與設備的主傳動控制聯(lián)鎖,其強度應能支承滑塊和上模的重量;
(六)高大設備的最高處應設有紅色指示燈顯示,并涂以黃黑相間的條 紋,以防天車誤碰;
(七)帶有氣動摩擦離合器或寸動剛性離合器的設備,應標定實際的急停時間。實際的急停時間是指曲輪轉(zhuǎn)到90°左右處,接通急停按鈕后至滑塊完全停止的時間。
第四條 安全裝置的要求:
1.在滑塊運行期間(或滑塊下行程期間),人體的某一部分應不會進入危險區(qū)。如固定柵欄式,活動柵欄式等安全裝置;
2.當操作者的雙手脫離起動離合器的操縱按鈕或操縱手柄后,伸進危險區(qū)之前,滑塊應能停止下行程或已超過下死點。如雙手按鈕式、雙手柄式等安全裝置;
3.在滑塊下行程期間,當人體的某一部分進入危險區(qū)之前,滑塊應能停止或已超過下死點。如光線式、感應式、刻板式等安全裝置;
4.在滑塊下行程期間,能夠把進入危險區(qū)的人體某一部分推出來,或能夠把進入危險區(qū)的操作者手臂拉出來,如推手式、拉手式等安全裝置。
第五條 模具的安全要求:
1.各外露邊緣應為圓角;
2.要使模具搬移和安裝方便;
3.導柱末端不許外露;
4.要有適應的擋銷、頂件器和卸料板等;
5.盡可能避免操作者的手、手指進入上下模具空間。
第六條 沖壓工人,要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業(yè)證后,才允許獨立操作沖壓設備。
第七條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設備、模具設計人員,模具調(diào)整、安裝工人要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八條 沖壓車間勞動條 件要求:
(一)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下列數(shù)值:地面的垂直照度為20l_;沖壓機械工作臺面高度的水平照度為60l_。
(二)工作環(huán)境的噪聲應符合標準。
第九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要停機檢查修理:
(一)聽到設備有不正常的敲擊聲;
(二)在單次行程操作時,發(fā)現(xiàn)有連沖現(xiàn)象;
(三)坯料卡死在沖模上,或發(fā)現(xiàn)廢品;
(四)照明熄滅;
(五)安全防護裝置不正常。
第十條 在下列情況下,要停機并把腳踏板移到空擋處或鎖住:
(一)暫時離開;
(二)發(fā)現(xiàn)不正常;
(三)由于停電而電動機停止運轉(zhuǎn);
(四)清理模具。
第十一條 只有確認離合器在工作的分離位置時,才可接通設備的主電動機,但是仍不允許任何人和操作者靠近沖模,以防設備發(fā)生偶然沖擊,造成事故。
第十二條 生產(chǎn)單位要建立各種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沖壓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二)交接班制度;
(三)崗位責任制度;
(四)設備、模具、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五)設備和人身事故的登記、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