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制度
在企業(yè)運營中,生產制度是確保生產流程順暢、安全與效率的核心要素。它涵蓋了安全技術措施、設備管理、質量控制、人員培訓等多個方面。安全技術措施作為其中關鍵一環(huán),旨在預防事故,保護員工生命安全,維護生產設備,保障生產過程的穩(wěn)定。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實質上是一套規(guī)定企業(yè)生產活動規(guī)則的體系,它明確了從原料采購到產品產出的每一步操作標準。安全技術措施作為生產制度的一部分,是指在生產過程中采取的各種預防事故、減少風險的技術手段和管理策略。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維護、操作規(guī)程、應急響應計劃和安全培訓等。
重要內容
1. 設備安全:定期進行設備檢查與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2. 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員工需嚴格按照規(guī)程執(zhí)行,避免因操作不當造成的風險。
3.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應對各類突發(fā)事件的方案,如火災、泄漏等,以便快速響應,降低損失。
4. 安全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制度流程
1. 制定安全政策:管理層需確立安全優(yōu)先的原則,明確安全目標和責任。
2. 設計安全程序:各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流程。
3. 實施與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措施,通過日常巡查和定期審計,確保制度落實。
4. 反饋與改進:收集反饋,分析安全事故,持續(xù)優(yōu)化安全技術措施,提升制度的有效性。
生產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基石,而安全技術措施是其核心組成部分。只有全面、系統(tǒng)地實施這些制度,才能確保企業(yè)的生產活動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中高效運行。
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搞好安全生產,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資金必須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有利于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障從業(yè)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正常安全生產措施的需要,也是促進施工生產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一、資金預提與使用審批
1. 資金計劃的編制職責與權限
由項目核算員負責根據項目的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計劃編制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保證資金預算,報分公司經營管理科審核后,報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批準,必須在項目開工前,報財務部門。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必須以“企業(yè)提取、政府監(jiān)管、確保需要、規(guī)范使用”為原則。
2. 資金計劃的編制依據
(1)適用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
(2)針對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尚未解決的問題需采取的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輔助房屋及設施的改進措施和預防措施要求;
(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等勞動保護開支需要;
(4)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需要;
(5)安全先進獎勵開支需要。
3. 資金預提與使用審批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副總經理負全面責任,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預提資金的計劃審批與使用管理,財務部門為執(zhí)行部門;各分公司的安全生產主管經理負責本分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資金的審批與使用管理。財務部門根據施工進度撥付專項資金,設立專人專賬,確保??顚S?專人負責審批。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為專項資金,任何人無權挪用。
(2)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資金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房屋建筑工程的提取標準為2.0%;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資金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參見《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中有關規(guī)定。
二、資金計劃的基本內容
1. 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購置、更新資金
根據公司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由材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采購與管理。準確、及時編制防護用品需用和供應計劃。分公司安全生產主管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門根據計劃撥付專項資金,加強防護用品供應過程的管理,不搞超長儲備,以提高經濟效益和防護用品的安全性。
2. 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安全專項方案)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資金
項目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切實落實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材料、工具和安全**等由項目提供需用計劃,經分公司安全生產主管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建立專項資金賬目。
3. 安全技術措施發(fā)明創(chuàng)造、革新或先進獎勵資金
國家和企業(yè)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過程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或對安全技術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革新的項目或個人,分公司設專項資金給以獎勵。
4. 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含設施購置)資金
保證對從業(yè)人員(含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經費由人力資源科提計劃,報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財務部門設專項資金,做到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5. 意外傷害(工傷)保險資金
財務部門根據職工花名冊按時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工傷)保險,并交納保險費。
6. 其他
如消防器材、設施,保健設施,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器材購置,施工機具設備安全檢測,現場達到所需的其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項費用。
三、監(jiān)督管理
企業(yè)各級財務、審計、安全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負責對資金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審查,并及時向上級負責人和工會組織報告,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其他相關事宜(略)
第2篇 安全技術措施制訂、審批、貫徹、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須由主管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接到施工設計后慶對設計認真研究,并進行現場踏勘,及時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安全技術措施應進行逐級審批,經主管領導、礦總工程師批準后生效。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技術人員(或施工隊長)在開工前貫徹到參加施工的每名職工,并實施每次貫徹簽名制度。
3、對開工期較長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應隨現場條件及施工工藝施工設計的變化不斷補充、完善、貫徹。對于同一安全技術措施也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繼續(xù)強化貫徹。
4、主管領導負責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貫徹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金分配依據之一。
第3篇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查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華潤電力渤海新區(qū)2_300mw熱電聯產機組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設管理,適用于華潤電力渤海新區(qū)2_300mw熱電聯產機組工程所有參建單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環(huán)境管理體系標準(ems)》(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國經貿廳安全[1999]447號)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國電電源[2002]49號)。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dl5009.1-200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dl5009.2-2004)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 dl5009.3-1997,2005確認)
《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國電辦[2003]3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2003]373號令)
3 術語和定義
無。
4 職責
4.1施工單位
4.1.1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措施。
4.1.2負責編制本單位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1.3負責編制重要工程項目和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任務中立體交叉作業(yè)和與運行交叉作業(yè)的施工作業(yè)指導書和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4.1.4負責對批準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具體實施。
4.2監(jiān)理單位
4.2.1負責編制本工程年度安全、環(huán)境技術措施總體計劃。
4.2.2負責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技術方案及現場總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
4.2.3負責審查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性作業(yè)和特殊作業(yè)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4.3建設單位
4.3.1對工程的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管。
4.3.2審查監(jiān)理單位編制的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3.3審批施工中危險性極大的作業(yè)項目安全措施。
5 管理內容與方法
5.1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計劃管理
5.1.1施工單位在年初編制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須按照國家及行業(yè)現行規(guī)定針對具體施工項目的作業(yè)特點,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本單位或單位工程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計劃。
5.1.2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計劃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中附錄的內容范圍編制。
5.1.3施工單位編制的安全、環(huán)保措施計劃,報監(jiān)理單位進行審核。
5.1.4監(jiān)理單位將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進行復核。
5.1.5監(jiān)理單位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年度安全、環(huán)保措施計劃負責編制工程年度安全技術措施總體計劃;
5.1.6建設單位對監(jiān)理單位編制的年度安全技術措施總體計劃進行審核。
5.1.7施工單位應針對重大施工項目、季節(jié)性、危險性作業(yè)以及特殊作業(yè)等須進行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詳細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在每個施工項目開工前,隨同開工報告呈報施工作業(yè)危害辯識、風險評估預控措施表,經監(jiān)理單位審核、建設單位批準,并認真作好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工作,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危險源辨識和評估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5.1.7.1確定施工危險源的辯識范圍--根據工程項目和施工工地的實際情況,系統(tǒng)、有序地識別危險源范圍,劃分不同的作業(yè)和活動類型,確定危險源的存在和分布;
5.1.7.2排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根據工程類型、施工階段和危險源分布范圍,逐項識別危險源的存在:
l根據有害物的存在、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造成事故或不安全現象的來源。
l分析受到損壞的人、物的范圍。
l分析傷(損)害發(fā)生的形式、程度和后果。
5.1.7.3評價施工的具體風險等級及操作方法--在危險源辯識的基礎上,對每項危險源進行風險和承受程度的評價,以便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5.1.7.4控制施工風險的措施及方法--通過風險評價,確定了風險等級,對不同等級的風險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5.1.7.5評價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隨著工程進展和施工條件的變化,危險源和風險程度將會發(fā)生變化,在以下時機進行評審:
l新工程、新項目開工前;
l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
l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開工前;
l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型機具設備使用前;
l現場組織機構、現場布局等有重大變化時。
5.2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5.2.1工程項目的一切施工必須有書面的作業(yè)指導書,并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組織所有施工人員參加的安全交底,并實行雙簽字。無安全措施、安全交底記錄的工程項目,嚴禁開工。
5.2.2施工作業(yè)指導書須在該項目開工前一個月內編制完成,安全施工措施應于施工前五天編寫完成,并由施工單位相關部門審批。
5.2.3一般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審批:施工單位項目工程師編制安全措施,項目主管(主任)工程師審查批準。由班長及項目工程師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交底簽字工作。
5.2.4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種交叉作業(yè)等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的審批:施工單位項目主管工程師編制安全措施,經施工技術、安監(jiān)部門審核。項目總工程師審批后報監(jiān)理單位批準、建設單位備案后,由項目主管工程師交底后貫徹執(zhí)行。
5.2.5重大起重、運輸、帶電作業(yè)、特殊高處及危險作業(yè)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的審批:由項目主管工程師編制安全措施、填報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施工單位安監(jiān)部門、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總工程師、項目經理審批。施工單位將審批后的方案,報監(jiān)理單位批準、建設單位備案。項目主管工程師負責交底并作好交底記錄后執(zhí)行,作業(yè)票填報人及專職安全員在現場實施監(jiān)督,項目總工程師現場監(jiān)督指導。
5.2.6危險性極大的作業(yè)項目安全措施,如煙囪的施工設施搭設與拆除、爆破、汽包卸車運輸和發(fā)電機定子、主變吊裝就位等作業(yè)項目的措施,在審查程序完成后,報建設單位審核、批準后方能組織實施。
5.2.7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在實施之后,應對執(zhí)行結果進行認真總結,總結材料應報監(jiān)理單位及建設單位。
5.2.8安全交底過程中,編審人員、施工人員均應參加,并按程序交底、記錄、簽證、認可,作業(yè)過程需變更措施和方案,必須經原編審人員同意,有書面簽證, 并應重新按要求進行審核。
5.2.9對無措施和沒交底即施工的單位、不認真執(zhí)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發(fā)現,對責任人和執(zhí)行人進行嚴厲處罰。
6 報告和記錄
無。
7 檢查與考核
7.1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務,由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進行檢查和考核;
7.2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參照《安全文明施工獎懲管理制度》。
8 附則
8.1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8.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施工措施編制制度
一、 項目部正科級及以上領導每年參加一次由公司安監(jiān)處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上崗。
二、 項目部每年組織一次由施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專職安監(jiān)人員和施工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上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開工前,應組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及本企業(yè)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并取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四、 新入廠的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代訓工、實習人員及參加勞動的學生等)必須由公司安監(jiān)處進行時間不少于三天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五、 對從事電氣、起重、司爐、焊接、爆破、爆壓、特殊高處危險作業(yè)的人員架子工、廠內機動車駕駛人員、機械操作工以及接觸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射線、劇毒等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公司安監(jiān)處組織辦理特種工證后方可上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型機具,工人調換工種等,必須進行適應新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必要的實際操作訓練,經考試合格取證并在項目部安監(jiān)科存檔后方可上崗工作。
七、 對嚴重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人員,由項目部安監(jiān)科下安全學習通知書入安全教育室進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習期間停發(fā)工資、獎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訓程序
一、外包隊伍:
1、進場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
1) 第一部項目部安監(jiān)科
2) 第二級包工隊級
3) 包工隊班組級
(注:內容見《安規(guī)》第四十五條)
2、考試合格后將三級安全教育卡反饋至安全科,安監(jiān)科簽發(fā)安全上崗證后進場上崗。
二、公司所屬施工單位。
1. 項目部級領導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試程序執(zhí)行公司安監(jiān)處的相關規(guī)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專職安監(jiān)人員和施工班組長的安全教育、考試程序。
2.1 由項目部總工負責組織相關科室制定培訓計劃;
2.2 項目部辦公室根據計劃負責通知參加單位、人員和科室,并將人員名單匯總上報總工;
2.3 項目部安監(jiān)科專工負責編寫培訓材料、考試卷并組織考試;
2.4 試卷由安監(jiān)科專工組織閱卷,相應的臺帳登記由安監(jiān)科資料員負責。
2.5 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安監(jiān)科下發(fā)培訓合格證明,施工單位根據證明安排相應的施工人員上崗。
3. 每年年初的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考試程序:
3.1 由項目部主管安全副經理組織相關科室制定計劃;
3.2 安監(jiān)科負責通知各施工單位并負責匯總參訓人員名單;
3.3 安監(jiān)科專工負責編寫培訓材料、考試卷,并組織考試及閱卷工作;
3.4 考試不合格者要進行補考,合格者由安監(jiān)科下發(fā)培訓合格證明,施工單位方可安排上崗;
3.5 相應的臺帳登記、試卷收集保存由安監(jiān)科資料員負責。
4. 進場要員安全教育、考試程序:
4.1 施工單位進場前與項目部安監(jiān)科聯系并上報進場人員名單;
4.2 安監(jiān)科制定相應的安全教育、考試計劃并通知施工單位;
4.3 安監(jiān)科專工負責編寫安全教育材料、試卷并組織考試和閱卷;
4.4 考試不合格者要進行補考,合格者由安監(jiān)科發(fā)放安全上崗證,施工人員方可進場施工;
4.5 安監(jiān)科資料負責相應的臺帳登記和試卷收集保存工作。
5. 新進場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考試程序:
5.1 按公司安監(jiān)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試程序進行;
5.2 項目部安監(jiān)科負責項目部新進場人員的第二級安全教育、考試工作。
6. 新工藝、新技術、新型機具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程序:
6.1 由項目部總工組織技術科、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安監(jiān)科編寫培訓材料;
6.2 安監(jiān)科負責制定培訓計劃并通知相關單位;
6.3 相關單位負責匯總人員名單報項目部安監(jiān)科并組織參加相應的安全教育、考試;
6.4 項目部總工負責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由安監(jiān)科專工負責閱卷;
6.5 考試不合格者必須經過補考,合格者由安監(jiān)科下發(fā)相應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證明,施工單位方可安排相應人員上崗;
6.6 相應臺帳的登記和試卷的收集、保存由安監(jiān)科資料員負責。
7. 工人調換工種安全教育、考試程序:
7.1 工人調換工種時必須由相應單位的安全員上報至項目部安監(jiān)科;
7.2 安監(jiān)科負責組織相應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安全員編寫培訓材料、試卷并組織培訓、考試和閱卷;
7.3 考試不合格者必須補考,合格后由安監(jiān)科負責下發(fā)相應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明,施工單位方可安排上崗;
7.4 相應的臺帳登記和試卷收集、保存由安監(jiān)科資料員負責。
8. 違章人員安全教育、考試程序:
8.1 安監(jiān)科科安監(jiān)員以通知書形式通知違章人員的單位;
8.2 單位負責通知違章人員參加安全教育、考試;
8.3 安監(jiān)科專工負責編寫安全培訓材料、試卷并組織學習、考試和閱卷;
8.4 考試合格后由安監(jiān)科下發(fā)培訓合格證明,施工單位方可安排上崗;
8.5 相應的臺帳登記和試卷收集、保存由安監(jiān)科資料員負責。
第5篇 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編審和交底制度
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規(guī)范化、標準化、安全操作技術程序化,實現安全達標,提供技術依據,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1、煤礦技術部門(直屬單位、項目技術部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明確質量、安全、技術等各項措施,要有針對性。
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完畢,應由直屬單位主任工程師和生產經理審核,再報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質量部門負責人(以下簡稱三部門)進行相關會簽審核后,再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或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授權的人員)批準,報監(jiān)理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3、一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制會簽后,由直屬單位主任工程師、生產經理審核(直管項目直接由三部門會簽審核),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或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授權的人員)批準,報監(jiān)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4、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具體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問題,應追查編制和審查人員的相關責任。
5、各級施工技術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固定場所的工種(包括后勤人員)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yè)場所的工種要按每一分部(分項)工程定時進行交底。
7、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上崗。
8、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作業(yè)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操作規(guī)程、應急處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
9、季節(jié)性施工、特殊部位作業(yè)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技術、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10、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時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程要求,做到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11、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必須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訓后上崗作業(yè)。
1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確認簽字生效。
13、交底責任人必須對交底內容實施動態(tài)檢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即使制止違章和符合交底內容的作業(yè)行為,對嚴重違章者,責令其立即停止作業(yè),經教育后新上崗作業(yè)。
14、分級交底:
(1)、施工技術人員、安全員應當根據工程進度部位、施工季節(jié)、施工條件、施工程序、工作特點以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有關安全、質量、技術等方面向有關管理人員和班組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作業(yè)班組長對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在布置生產任務時同時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利用空隙時間學習“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冊,掌握安全知識。
對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組織施工的或交底內容不全、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15、安全員對班組長安全技術交底情況負責監(jiān)督,對班組長不及時交底的有權提出批評指正。
第6篇 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加公司科技投入,增強公司新技術開發(fā)能力,推進公司科技進步,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保保護經費及其它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顚S?。
第二章經費提取
第三條按照國家及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第四條協(xié)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xù)。
第五條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
第六條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負責安全生產獎罰款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現。
第八條下列經費應列入公司安全技術經費:
8.1實行獨立核算的項目按項目生產總值的一定比例稅前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費,并列入經費成本。其中,盈利公司按1%的比例提取。
8.2公司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以下簡稱“四技”)的凈收入,但從該項收入中支付給科技人員的獎金部分除外;
第三章經費使用
第九條公司按本暫行辦法提取的技術開發(fā)經費應統(tǒng)一管理,單立科目。年終如有結余,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十條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應專項用于公司購置新的安全設備及設施,不得挪作它用。財政、稅務、審計、科技及公司主管部門應做好該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技術開發(fā)費的使用范圍包括:
11.1為研制開發(fā)新產品、新技術所必需的儀器設備、樣品樣機的購置費;
11.2新技術研制開發(fā)所需的技術轉讓費、技術咨詢費、技術資料費;
11.3新技術研制開發(fā)過程中聘請技術專家的費用;
11.4新技術開發(fā)過程中所需的調研、論證和旅差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凡實行承包目標責任制的項目,項目技術開發(fā)經費的提取,應列入該公司承包經營考核指標體系或項目經理任期目標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三條公司按本暫行辦法提取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應視同該公司實現的利潤,并可納入經濟效益承包指標中。
第十四條各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經費的統(tǒng)計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有關統(tǒng)計資料。
第7篇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1、一切施工(生產)活動必須有工序的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指導書中必須有專題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交底,簽字認可。
2、編制和審查安全施工措施的項目總工、技術員、安全員必須熟悉有關技術和安全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熟悉有關安全技術、安全防護方法和勞動保護用品知識,熟悉有關廠家說明書、資料等。
3、編制和審查安全施工措施的人員應注意收集有關技術新成果、新型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設施等資料,在編制安全措施時加以運用,以提高安全施工的可靠性。
4、在編制措施前,應深入施工現場進行調查,掌握施工項目,現場周圍環(huán)境的第一手資料。對于重大的施工項目,還應召開討論會,請有關領導和人員參加,共同協(xié)商。
5、安全施工措施應從防護、技術、管理三方面詳盡周密地編制,不能簡單照搬安規(guī)的有關條文。
6、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種交叉等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單項的安全施工措施,并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要求。
7、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施工的主要危險點,并符合下列要求:
(1)針對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2)針對施工所選用的機械、工器具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
(3)針對所采取的有害人體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險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點,從環(huán)境條件和技術措施上加以防護。
(4)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huán)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種交叉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施工技術、安全監(jiān)督等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由班組交底后執(zhí)行。
8、施工安全措施由技術員或項目總工編制后,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9、施工過程中,由于條件變化或考慮不周全時,必須及時補充或更正安全措施,并再行審核、批準程序。
第8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制度辦法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公布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根據公司年度施工生產的任務,各項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針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以及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所應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fā)生。
(二)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包括:
⒈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過卷揚退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等),為了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⒉各種運轉機械上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
⒊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機械和設備。
⒋電氣設備安裝防止觸漏電的設施(包括標準配電箱)。
⒌為安全而安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⒍在原有設備簡陋,全部操作過程不能機構化的情況下,對個別繁重費力或危險的起重,搬運工作所采取的輔助機械化設備。
⒎在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防護裝置。
⒐在生產區(qū)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⒑消除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
⒒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動的設施。
⒓機械、電氣設備等傳動部的防護裝置。
⒔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安全而安設的通氣換氣裝置。
⒕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熱設備。
⒖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改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
⒗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所需的工具、儀器。
⒙女工衛(wèi)生室及其設備。
(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開工時依據工程、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執(zhí)行。
(四)安全技術措施的重大項目由公司組織實施,一般項目均由基層各部門負責實施,安全科負責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五)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費用和使用材料,都應切實保證。
第9篇 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備案制度
1、對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并將審查合格安全技術措施報送監(jiān)理部備案;
2、工程建設安全技術措施備案的書面文字和統(tǒng)計表應簡明、扼要、真實、準確。
3、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其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2)總進度計劃;
(3)臨時設施規(guī)劃方案和已搭建情況;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計劃;
(5)擬進入現場施工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計劃(型號、數量、時間);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費用及使用計劃;
(7)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資料報送監(jiān)理部備案。
監(jiān)理部在接到備案材料后,對符合備案要求的給予備案。
第10篇 重大危險作業(yè)、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一、總則
本制度適用于云南大唐國際賓川老鷹巖并網光伏電站項目。
二、重大危險作業(yè)分類
1、包括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工種立體交叉等施工項目。
2、重要臨時設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項目:施工供、用電,施工供水,氧氣、乙炔、壓縮空氣及其管線,交通運輸道路,作業(yè)棚,加工間,資料檔案庫,油庫,雷管、炸藥、劇毒品庫及其它危險品庫,放射源存放庫和鍋爐庫房等。
3、重要施工工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項目:大型起重機械拆裝、大型變壓器運輸、吊罩、抽芯檢查、干燥試驗,大型電機干燥試驗,高壓線路及廠用設備帶電,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臨時供電設備安裝與檢修,重要轉動機械試運,高邊坡開挖,大體積砼澆筑,滑模施工,基坑開挖放炮,洞室開挖中遇斷層、破碎帶的處理等。
4、特殊作業(y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項目:大型起吊運輸(包括超載、超高、超寬、超長運輸),高空、爆破、爆壓、水上(下)及在金屬容器內作業(yè),高壓帶電線路交叉作業(yè),臨近高壓線路施工,進入高壓帶電區(qū)、已帶電運行電纜溝作業(yè),接觸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劑、有害氣體或液體及粉塵、射線作業(yè)等。
5、節(jié)性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項目:防雷電,防風,防雨,防洪排澇,防暑降溫,防火,防滑,防凍,防煤氣中毒等。
三、審批程序 云南大唐國際賓川老鷹巖并網光伏電站 epc 總承包項目部
1、施工單位根據重大危險作業(yè)分類及有關規(guī)定編制重大危險作業(yè)、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其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根據項目施工的特點說明危險點和重要控制環(huán)節(jié)與對策;明確作業(yè)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根據人員和機械(機具)配備,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針對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境條件,提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標準;提出出現危險及緊急情況下的預防及應急措施。
2、重大危險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須經施工單位項目部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審查,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報監(jiān)理單位審批,報安委會備案,監(jiān)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重大危險作業(yè)實施過程進行旁站監(jiān)理。
3、安委會辦公室對重大危險作業(yè)、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制度的審批及執(zhí)行情況進行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安委會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組織對特別重大危險作業(yè)、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咨詢、評估等,以指導工程施工。
4、施工單位在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后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記錄后方可允許開工,無措施和未交底的項目嚴禁施工。在安全交底過程中,編制人員、施工人員均應參加,并按程序交底、記錄、簽證、認可。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zhí)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fā)現,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將對有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5、作業(yè)過程中需變更措施和方案的,必須按原程序審批,重新交底,并進行書面簽證。
第11篇 項目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公布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根據公司年度施工生產的任務,各項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針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以及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所應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fā)生。
②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包括:
⑴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過卷揚退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等),為了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⑵各種運轉機械上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
⑶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機械和設備。
⑷電氣設備安裝防止觸漏電的設施(包括標準配電箱)。
⑸為安全而安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⑹在原有設備簡陋,全部操作過程不能機構化的情況下,對個別繁重費力或危險的起重,搬運工作所采取的輔助機械化設備。
⑺在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⑻在工人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防護裝置。
⑼在生產區(qū)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⑽消除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
⑾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動的設施。
⑿機械、電氣設備等傳動部的防護裝置。
⒀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安全而安設的通氣換氣裝置。
⒁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熱設備。
⒂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改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
⒃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所需的工具、儀器。
⒅女工衛(wèi)生室及其設備。
③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開工時依據工程、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執(zhí)行。
④安全技術措施的重大項目由公司組織實施,一般項目均由基層各部門負責實施,安全科負責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⑤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費用和使用材料,都應切實保證
⑴、工程開工前,應隨同施工組織設計,向參加施工的職工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使廣大職工都知道,在什么時候、什么作業(yè)應當采取哪些措施,并說明其重要性。
⑵每個單項工程開始前,必須重復交代單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堅決糾正只有編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現象。
⑶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開工前由技術負責人向全體職工進行交底,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要按工程進度交叉作業(yè)的交底,班組長每天要向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在下達施工任務時,必須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
第12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制度
1.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針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選分析,從而進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傷亡事故。安全技術措施是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法規(guī),具有法律的性質,帶有強制性,必須編制,遵照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即是具體指導安全施工的規(guī)定,也是檢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據。
2.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要求:①、在工程開工前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并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施實;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全面、具體;③、對大型群體或一些面積大、結構復雜的重點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總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總體措施外,還應編制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詳細地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防護要求和措施,確保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對施工用電、腳手架、龍門架、爆破、吊裝、水下土方、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規(guī)范標準達到要求的必須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并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詳圖及文字要求。此外,還應編制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①、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內容(a)土方工程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開挖深度和土質的中類,選擇開挖方法,確定邊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種護坡支撐和護壁樁,以防土方坍塌;(b)腳手架等選用及設計搭設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c)高處作業(yè)人員及獨立懸空作業(yè)的安全防護;(d)安全網(平網、立網)的架設要求、范圍(保護區(qū)域)、架設層次、段落; (e)垂直運輸工具:施工電梯、塔吊、井字架(龍門架)等主要運輸機具,位置及搭設要求,安全裝置等要求和措施;(f)施工洞口及臨邊的防護方法和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的隔離措施;(g)場內運輸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臨時用電的組織設計和繪制臨時用電圖紙,在建工程中(包括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沒有達到最小安全距離時采取的防護措施;(h)中型機具的安全使用;(i)模板的安裝與拆除安全;(j)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個人的安全防護措施;(k)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l)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置。②季節(jié)性安全施工措施:(a)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氣候炎熱,高溫時間持續(xù)較長,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b)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進行作業(yè),主要做好防觸電、防雷、防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倒塌及槽、坑、溝邊坡坍塌工作;(c)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進行作業(yè),主要應做好防風、防滑、防煤氣和亞硝酸鈉中毒工作,現場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業(yè)面的防滑措施;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模板臨建、塔吊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現場取暖鍋爐安全運行措施,煤爐燃氣中毒等措施以及防誤食亞硝酸鈉等防凍劑中毒措施。
4、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經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guī)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遇到條件變化或考慮不周必須變更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時,應經由原編制、審批人員辦理變更手續(xù),否則不能擅自變更。a、要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向參加施工的工地負責人、工長進行交底。施工技術負責人要向班組長作文字交底。工地負責人、工長進行交底。施工技術負責人要向班組長作文字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互相監(jiān)督執(zhí)行;b、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置的實施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和個人;c、加強安全技術措施情況的檢查,技術負責人、編制者和安全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工地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糾正違反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經常性地對各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jiān)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d、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除認真監(jiān)督檢查外,還應建立必要的獎罰制度。
5、施工現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guī)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xù),方可投入使用。
6、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經整改后驗收。
第13篇 住宅樓工程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制度
群體住宅樓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制度
質量為本,安全為魂。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黨和政府一貫的安全生產方針,抓好對職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是提高職工的行為安全,防患于未然的治本之舉,同時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施工中堅決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保證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確保本工程施工安全。
(一)安全生產目標
1、無因工死亡、重傷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2、無火災事故;
3、嚴重污染擾民;
4、無重大交通行車事故。
(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組織保證體系
(1)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管生產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管安全;項目部設安質部,并設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進行安全責任目標的分解,在經濟承包書中實施對安全生產指標的考核。
2、資金和信息保證體系
(1)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物資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產信息系統(tǒng),保證及時、準確地傳遞、處理和反饋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信息。
3、我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6)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8)工人職員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9)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定點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yè)及外協(xié)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分別為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單位的安全教育分三個層次進行, 一是對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每次生產會、調度會、協(xié)調會布置生產任務先強調安全生產,對本工程易發(fā)生事故的地方和行為盡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級管理人員高度警覺,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長,做到警鐘長鳴。二是對基層單位領導、工地施工負責人、安全員開展的安全業(yè)務培訓。在安全專業(yè)技術培訓方面,進一步學習《建筑法》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例,使管理人員提高認識,轉變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的觀念,把安全第一變成依法辦事的自覺行動。并不斷介紹安全管理的新知識新技術、新經驗,提高管理隊伍整體業(yè)務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對工地施工人員的入場教育,每一批工人進場,由項目部組織進行崗前安全培訓,由安全部門統(tǒng)一命題考試,合格者才能上崗,并在分項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抓好崗位培訓,特別是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工種操作人員的崗位培訓,堅持持證上崗。以有效地提高職工和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素質,加強防范各種隱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
(四)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制度
1、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各項經濟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確的安全指標和獎罰辦法。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和下達施工計劃時,必須同時制定和下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無安全措施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3、生產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認真建立職工安全教育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帶袖章的安全員值班?,F場設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牌、防火須知牌、安全無重大事故計數牌、安全責任區(qū)劃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yè)點、危險區(qū)、都必須掛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護用品、鋼管、扣件、螺栓、電力線等材料的質量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機具均必須專人使用,專人保養(yǎng),并掛安全操作牌。
7、夜間施工配備足夠的照明,電力線必須由電工人員架設及管理,并按規(guī)定設紅燈警示。
8、基礎開挖前要對地下管線及障礙物進行調查,有地下管線的地段,改機械開挖為人工開挖,挖出的管線必須進行保護。
9、各種大型施工機械,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認良好,并經試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多臺塔吊施工作業(yè)相距較近時,塔臂的高度必須錯開,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督。
10、參加施工的駐地管理人員一律持證上崗。佩證內容有姓名、職務和本人像片,安全員的配證為紅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定期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員和作業(yè)班組隨時注意安全檢查。
每次檢查都必須做好記錄,發(fā)現事故隱患要及時簽發(fā)安全隱患通知單,并本著三定的原則(即定整改負責人、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將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五)工程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
(1)做好土方開挖中機械設備的組織指揮工作,土方回填應自下而上分層進行。
(2)基坑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夜間設紅色警示標志。
(3)當采用機械挖土時機械旋轉半徑內不得有人。
2、結構工程
(1)安全防護:嚴格按規(guī)定支設安全網。雙排腳手架外立面內側掛密目安全網,首層支設水平兜網,操作層下加隨層網。搭設方案必須向操作人員進行交底,方可施工。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在無防護的高處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3)建筑物出入口處必須搭設長3m,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m的防護棚,兩側用密目安全網封閉。
(4)上料架一側首層進料口應搭設長度不小于3m的防護棚,另三個側面必須采用封閉措施,每層卸料平臺應有防護門,兩側應梆兩道護身欄桿,并設擋腳板。
(5)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進場新工人(包括民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6)施工機械不得帶病運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各種機械必須遵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垂直運輸工具的安裝、使用必須嚴格按機械管理部門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7)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結合現場編寫安全技術措施,向操作人員進行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3、四口及臨邊防護:
(1)樓梯口防護:樓梯及休息平臺臨邊設兩道φ48×3.5腳手管搭設為0.6 m、1.2 m高的牢固護身欄桿。
(2)預留洞口防護:
1)1500×1500 mm以下的洞口,應加固定蓋板。
2)1500×1500 m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支設兩道防護欄桿,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按照三相五線制,實行兩級漏電保護的規(guī)定,合理布置臨時用電系統(tǒng),現場所用配電箱應符合部頒標準的規(guī)定,并經檢查驗收后使用。配電箱必須設置圍欄,并配以安全警示標志。
4、機械安全:
(1)新進場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按照機械設備技術試驗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運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設備檔案、履歷書和定期安全檢查資料。
(3)施工現場的塔式起重機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設備運行中嚴禁維護保養(yǎng)。
(4)施工現場設固定信號指揮人員,并持證上崗,吊裝掛鉤人員也應相對固定。吊索具的配備應齊全、規(guī)范、有效。
5、腳手架搭設要求:
(1)腳手架的材料要求
1)扣件式鋼管材料要求: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
2)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瑪鋼扣件。
3)木腳手板質量要求:杉木或松木板,厚度≥5厘米,寬20-30厘米為宜。距兩端8厘米處應用鍍鋅鉛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包牢,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不得使用。
(2)外腳手架
1)結構、裝修施工外防護均采用雙排腳手架,腳手架搭設高度應高于女兒墻1.5米。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米。立桿接長必須使用對接扣件,不得搭接,桿件伸出扣件長度應不小于10厘米。
2)腳手架必須與結構拉結牢固,拉結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結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8#鉛絲的強度。
3)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下層兜水平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立掛密目安全網。
4)腳手架使用時荷載不得超過2646牛頓/平方米(276公斤/平方米)。扣件扭力矩控制在40-60牛頓米。
5)腳手架立柱的地基與基礎必須堅實,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雨季時要做好排水。
6)腳手架縱向必須設置斜撐,其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桿,與水平夾角應為60度。
(3)滿堂紅架子
1)結構施工用架子(如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作樓板模板支柱用),其立桿間距、大橫桿間距、小橫桿間距應經過計算確定。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或墊板。
2)裝飾施工用架子,其立桿間距縱不得大于1.5米,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4米,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
(4)斜道
1)人行斜道單行寬度不得小于1米,坡度1:3-3.5.(高:長)
2)立桿橫桿間距應與結構架子同步。
3)斜道及四周必須設1.2米高的護身欄,綁兩道橫桿,側面設18厘米高的檔腳板。腳手板應鋪嚴、鋪牢,斜道上面應釘防滑木條,防滑條規(guī)格2×3厘米,間距不得大于30厘米。
4)之字馬道的轉彎處應搭平臺,平臺面積應根據施工需要,但寬度不得小于1.5米。
5)為保證斜道的結構穩(wěn)固,在斜道兩側。平臺外圍和端部應設剪刀撐。附在腳手架外側的斜道(即利用腳手架的外排立桿作為斜道的里排立桿),應加強腳手架連墻桿的設置。
6、裝飾裝修工程
(1)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中樓內孔洞的臨邊防護設施需臨時拆除時,必須設警示標志,作業(yè)完畢后及時將原防護設施復位,直至工程施工結束時方可將防護設施拆除。
(2)施工中樓內光線較暗處必須設置照明裝置,照明裝置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
(3)施工中嚴禁使用簡易流動配電箱和開關箱,應使用符合部頒標準的流動電箱。
(4)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嚴禁在結構工程內部存放,并以當日的需求量發(fā)放。
(5)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wěn)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得超過兩人。
第14篇 物業(yè)工程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障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物業(yè)工程部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障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懸掛臨時接地線;懸掛標識牌和裝設臨時遮攔。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員執(zhí)行,對于無人值班的設備和線路,可由斷開電源的人執(zhí)行并有專人監(jiān)護。
一、停電工作時的注意事項:
a.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斷開,且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斷開點(如隔離開關等),抽出式配電裝置應處于檢修位置。為了防止有返送電源的可能,應將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從高低壓兩側斷開。對于柱上變壓器應將高壓熔斷器的熔絲管取下。
b.停電操作時,應先停負荷,再拉斷路器,最后拉開隔離開關。當斷路器兩側均有隔離開關時,再拉開斷路器后,先拉負荷側隔離開關,最后拉電源隔離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c.斷開隔離開關操作手把后必須鎖住。根據需要斷開斷路器及隔離開關的控制回路。啟動控制系統(tǒng)和液壓控制系統(tǒng)應閉鎖。
d.線路停電,應停電的范圍如下:與停電工作的線路連接所有電源斷路設備;與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和同桿非同一電源的斷路設備;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yè)的并行或并架線路的斷路設備。
二、驗電工作時的注意事項:
a.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后,再裝設接地線之前必須用驗電器檢驗有無電壓。
b.驗電時,必須使用電壓等級合適、經檢驗合格、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驗電前,應先檢查驗電器確認其功能是否良好。驗電工作,應在施工或檢修設備的進出線的各項進行。
c.高壓驗電應必須帶絕緣手套。500v以下設備,使用低壓試電筆檢驗有無電壓。
d.線路驗電應逐項進行。聯絡用的斷路設備或隔離開關檢修時,應在其兩側驗電。
e.表示設備斷開的常用信號或標志,表示允許進入間隔的閉鎖裝置信號,以及接入的電壓表指示無電壓等無壓信號指示,可以作為設備無電的參考,不能作為設備無電的依據。
三、裝設接地線工作
a.裝設接地線是將已停電的設備臨時短路接地,用及保護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技術措施。裝設接地線可以利用配電裝置上的接地刀閘或臨時接地線實施。
b.驗電之前,應先準備好接地線,并將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網(極)的接頭上。當驗明設備卻已無電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三相接地并短路。
c.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電源點(包括線路的各支路)或停電設備可能有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裝設在工作地點視線內,使工作人員在地線保護范圍內。接地線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附和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d.檢修部分若分成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位(如分端母線以隔離開關或斷路器隔開),則各段應分別驗電并接地。
e.變(配)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在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位裝設接地線。
f.檢修母線時,應根據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接地線組數。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
g.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h.接地線與檢修設備之間不應有斷路設備或熔斷器。
i.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禁止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j.臨時接地線應使用多股軟裸銅線,最小截面不應小于25mm2,每次使用前進行檢查,禁止使用不符和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線。
k.變配電室內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的地點,存放位置也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拆裝接地線應作好記錄,交班時應交代清楚。
l.高壓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線后進行工作時,應得到值班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m.線路停電作業(yè)應掛接地線的地點:停電線路的出線隔離開關的線路側及聯絡開關的停電側、可能將電源返回只停電線路所有短路設備的停電側及停電范圍內的其它停電線路上。
四、懸掛表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攔
a.在變(配)電所內的停電工作,一經合同即可送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手把上,均應懸掛禁止和閘,有人工作!的表示牌。
b.在成套裝置內裝設接地線后,應在已接地線的隔離開關操作手把上懸掛已接地!的標示牌。
c.在變(配)電所外線上工作,其控制設備在變(配)電所室內的,則應在控制線路的斷路設備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d.標示牌的懸掛合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e.在室內部分停電的高壓設備上工作,在工作地點兩旁帶電間隔遮攔上和對面的帶電間固定遮攔上,以及禁止通行的過道上均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
f.在室外構架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附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在工作人員上、下用的鐵架或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附近其它可能誤登的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g.在工作地點裝設接地線以后,應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h.臨時遮攔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它堅韌絕緣材料制成,并應裝設牢固。
i.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臨時遮攔和標示牌。
j.小車式開關柜檢修工作時,小車拉出后,在小車開關柜內放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第15篇 煤礦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時間:年月日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內容:
四、施工負責人: 姓名(職務)
安全負責人: 姓名(職務)
技術負責人: 姓名(職務)
現場施工、安全第一負責人:姓名(職務)
五、施工存在風險:
1、瓦斯?jié)舛瘸?,引起瓦斯事故?/p>
2、電焊機、電線電纜漏電,作業(yè)人員觸電。
3、電工作業(yè)(接線、拆線)發(fā)生觸電傷害。
4、氣瓶爆炸,氣瓶碎片、高溫火焰?zhèn)ψ鳂I(yè)人員。
5、焊接、氣割產生高溫灼傷作業(yè)人員。
6、使用支架、導鏈起重物砸傷人員。
7、高空作業(yè)墜落傷害。
8使用工具不當傷人、行走摔傷。
六、施工組織措施內容:
1、項目部經理負責監(jiān)督措施的制定、審批、貫徹、落實工作。
2、項目部機電經理或跟班領導負責現場跟班及跟班匯報工作。
3、施工前由技術員向參加現場施工的全體人員貫徹該措施,待全體人員領悟后在措施上簽字,方可安排上崗工作。
4、項目部安全經理負責工作期間工作人員的安排、分工和人員責任的劃分。
5、值班領導或施工負責人應結合現場具體、實際情況,開好班前會,詳細地布置好安全工作,明確布置當班工作任務,并作好記錄。
6、項目部安全經理必須堅守在工作現場,負責監(jiān)督、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負責帶班。負責本班全體人員現場工作的安排布置,負責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確認工作,確保安全施工。項目部安全經理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現場時,應指派專人替代現場的全部具體工作,擔任現場施工、安全第一負責人,履行現場施工、安全第一負責人的職責。
7、現場施工、安全第一負責人必須結合現場作業(yè)人員做好作業(yè)場所內的現場管理工作,及時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堅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不作業(yè)。
8、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在工作當中應集中精力干好本職工作,聽從領導,服從指揮,不得私自蠻干。按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好風險預控、安全確認、手指口述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確保安全。
9、全體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事本工種作業(yè)范圍內的工作;所有管理人員、班隊長必須持證上崗指揮調度施工作業(yè);嚴禁無證上崗。
七、安全技術措施內容:
1、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現場內的一切工作。
2、項目部安全經理負責在現場檢查和監(jiān)督,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電焊、氣割作業(yè)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米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合格的干粉滅火器,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
4、帶班負責人、井下電鉗工、電焊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現場會正確使用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檢查、檢測瓦斯?jié)舛取?/p>
5、電焊、氣割作業(yè)前要有專職瓦斯員在作業(yè)現場檢查瓦斯?jié)舛龋ぷ鞯攸c瓦斯?jié)舛炔坏贸^0.5%,且作業(yè)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6、瓦斯員必須監(jiān)守在作業(yè)現場,隨時檢測作業(yè)現場的瓦斯?jié)舛?,當瓦斯?jié)舛瘸^0.5%時,應及時與現場施工負責人聯系,命令其停止電焊、氣割作業(yè)。
7、施工前,帶班負責人負責組織人員清除施工地點前后兩端各20米的井巷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對施工現場20米井巷范圍進行灑水。
8、電焊、氣割作業(yè)必須由專職電焊工進行操作作業(yè),持證上崗。電焊機的接線、拆線必須由專職電工嚴格相關按標準操作,持證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合格的勞保用具(工作服、絕緣鞋、防護手套、面具),攜帶齊全工具(合格完好的工具),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9、氧氣瓶與乙炔瓶必須放置在作業(yè)地點的進風側,氧氣瓶、乙炔瓶應分開放置,其最小距離不得小于5米,禁止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保證氧氣瓶、乙炔瓶不與帶電物體接觸。氧氣瓶、乙炔瓶存放位置離氣割地點距離不應小于10米,否則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飛濺。
10、氧氣瓶、乙炔瓶使用時,只能直立放置,不得橫躺、臥放。并設有支架固定或將其捆綁于固定設施上,防止跌倒。
11、搬運氧氣瓶和乙炔瓶時,應將瓶口頸上的保護帽裝好。氧氣瓶、乙炔瓶在使用、運輸、搬運、裝卸是必須避免碰撞和震動。凡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氣瓶同時運輸、存放。
12、氧氣瓶、乙炔瓶使用時應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頸上的帽取下來。在扳瓶口帽時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屬錐敲擊,防止產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13、禁止任何鐵器猛擊氣瓶各部位,也不能猛擰減壓表的調節(jié)螺桿,以防氣流高速沖出,因局部磨擦產生高溫而發(fā)生事故。
14、使用氧氣乙炔氣割前應對氧氣瓶、乙炔瓶、管路、閥門、儀表回風裝置等逐件檢查,不得有漏氣現象,保證完好、安全可靠。
15、
電焊機應掛有“有電危險,禁止靠近”的警示牌,電焊機不用時要停電,控制開關應停電閉鎖。在焊接前確認電焊機的外殼和焊件已可靠接地,電纜和電焊鉗手把絕緣良好。電源線與電焊機的連接螺栓必須擰緊擰牢后蓋好防護罩,方可進行施工。嚴禁帶電搬遷、移動電焊機。
1.拆除電焊機時應將控制開關的上級開關停電閉鎖,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警示牌或指派專人在閉鎖開關處看護禁止他人送電?,F場負責人()負責確認停電后,隨后必須由專職電工驗電、放電,最后拆除負荷電源線。
2.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預約停、送電。負荷接線嚴禁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線頭”,嚴禁電氣設備失爆。
3.電焊施工完畢后,及時對于施焊部位進行噴水降溫,防止燒傷人員;必須認真清理施工現場,確認無問題后,施工地點再次灑水,經施工負責人()驗收確認合格,方可收工。
4.施工完畢,現場施工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認無問題后,并留置專人在現場停留觀察1小時以上,發(fā)現異狀,立即處理,及時匯報。
5.遇有通風不良或井下發(fā)生意外突發(fā)事件時,跟班領導、現場施工負責人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向礦調度室、項目部值班領導匯報,項目部值班領導向礦調度室匯報。
6.在施工過程中,本措施未完善之處,由施工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本措施由施工、安全負責人監(jiān)督執(zhí)行。如遇到突發(fā)情況、特殊情況或異常情況時,現場負責人或跟班領導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采取有針對性的臨時措施,及時進行處理。隨后由技術員制定相關的補充措施。嚴禁違章施工作業(yè)。
7.杜絕一切“三違”,堅持“班前、班中、班后”三匯報制度。
8.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電焊操作規(guī)程》、《井下電鉗工操作規(guī)程》、《停送電制度》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6篇 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加公司科技投入,增強公司新技術開發(fā)能力,推進公司科技進步,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保保護經費及其它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顚S?。
第二章經費提取
第三條按照國家及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第四條協(xié)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xù)。
第五條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
第六條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負責安全生產獎罰款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現。
第八條下列經費應列入公司安全技術經費:
8.1實行獨立核算的項目按項目生產總值的一定比例稅前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費,并列入經費成本。其中,盈利公司按1%的比例提取。
8.2公司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以下簡稱“四技”)的凈收入,但從該項收入中支付給科技人員的獎金部分除外;
第三章經費使用
第九條公司按本暫行辦法提取的技術開發(fā)經費應統(tǒng)一管理,單立科目。年終如有結余,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十條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應專項用于公司購置新的安全設備及設施,不得挪作它用。財政、稅務、審計、科技及公司主管部門應做好該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技術開發(fā)費的使用范圍包括:
11.1為研制開發(fā)新產品、新技術所必需的儀器設備、樣品樣機的購置費;
11.2新技術研制開發(fā)所需的技術轉讓費、技術咨詢費、技術資料費;
11.3新技術研制開發(fā)過程中聘請技術專家的費用;
11.4新技術開發(fā)過程中所需的調研、論證和旅差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凡實行承包目標責任制的項目,項目技術開發(fā)經費的提取,應列入該公司承包經營考核指標體系或項目經理任期目標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三條公司按本暫行辦法提取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應視同該公司實現的利潤,并可納入經濟效益承包指標中。
第十四條各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經費的統(tǒng)計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有關統(tǒng)計資料。
第17篇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費保障制度
1、各級在編制和安排年、季、月生產工作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需設備、物資、器材、經費要同生產計劃一起安排解決。
2、財務部應按國家規(guī)定在更新改造資金中拿出10-20%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用。
3、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以防火防炸、防傷亡事故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重點崗位、部位和設備設施等危險部位的防護裝置和保險信號裝置等。
(2)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的一切技術措施。如:塵毒吸收、通風降溫、減振防燥等裝置。
(1) 有關保證安全生產、工業(yè)衛(wèi)生必須的房屋及設施。
(2) 編寫安全教育材料、出版安全刊物、舉辦安全技術培訓班、購
買有關書籍資料等。
(5)其它。
4、安全技術措施應包括的內容:安全技術措施名稱;內容和目的;經費預算;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和負責人;進度和期限;措施執(zhí)行和應達到的效果等。
5、安全環(huán)保部綜合各部門、車間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計劃》后,編制全公司《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計劃》草案,送公司級安全例會審議。
6、各部門、車間編制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應同時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經審定批準后執(zhí)行。
第18篇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工作制度
1、根據施工組織總設計的施工部署和方案,總進度計劃、總平面圖的安排,制訂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對施工中可能發(fā)生安全問題的環(huán)節(jié)進行預測,提出預防措施。
2、對于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要制定針對性的、行之有效的專門安全技術措施,以確保安全。
3、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防臺風、雷擊、洪水、地震;防暑降溫、防寒凍、防滑等)。
4、高空及立體交叉作業(yè)的防護和保護措施。
5、防火防毒防爆措施。
6、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原則及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
計”臨時用電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應當遵循的第一項技術性原則?!笆┙M”內容,參照jgj46-2005規(guī)范要求。
7、各種形式的特殊腳手架、制作、搭設,都必須有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包括:設計依據、設計圖紙、計算式,文字要求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8、操作平臺的制作、吊裝、大型機具的裝拆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對可能對施工人員造成的危害和不安全因素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9、對大型群體工程或面積較大結構復雜的重點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總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總體措施外,還應編制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詳細地制訂出有關的安全防護要求和措施,確保單位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如: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
10、各種不同氣候條件和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1、公司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復審,復審后沒有意見給予批準,再有項目部執(zhí)行。
12、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制人有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審核人有項目經理簽字,批準人有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有公司蓋章后,方可落實執(zhí)行。
第19篇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編寫審批制度
1 目的
為了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49.5mw工程工程施工過程中作業(yè)人員、設備設施的安全,對重要工序和作業(yè)項目,以及危險作業(y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嚴格預測和有效預防控制,特編制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國電朔州海豐虎頭山風電場一期49.5mw工程各參建單位。
3 依據
3.1《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
3.2《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火電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手冊》
4 內容與要求
4.1重大、危險作業(yè)項目:
4.1.1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工種交叉施工、均屬重大作業(yè)項目。
4.1.1.1重要臨時設施:包括施工供用電、用水、氧氣、乙炔、壓縮空氣及其管線,交通運輸道路,大型作業(yè)棚,油庫、危險品庫、射源存放庫等。
4.1.1.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機械拆裝、移位及負荷試驗,特殊桿塔及大型構件吊裝,桿塔組立,汽機扣大蓋,發(fā)電機穿轉子,大型變壓器運輸、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大型電機干燥及耐壓試驗,燃油區(qū)進油,鍋爐大件吊裝及高壓管道水壓試驗,高壓線路及廠用配電裝置帶電,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汽水管道沖洗及過渡,重要轉動機械試運,主汽管吹洗,鍋爐升壓定安全門,油循環(huán),汽輪發(fā)電機試運及投氫,高邊坡開挖,大體積砼澆筑、打樁作業(yè)等。
4.1.1.3特殊作業(yè):包括高空、爆破、爆壓、金屬容器內作業(yè),高壓帶電線路交叉作業(yè),臨近超高壓線路施工,跨越鐵路、公路、進入高壓帶電區(qū)、電廠運行區(qū)、電纜溝、氫氣站、乙炔站及帶電線路作業(yè),接觸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劑、有害氣體或液體及粉塵、射線作業(yè)等。
4.1.1.4季節(jié)性施工:包括防雷電,防風,防雨,防洪排澇,防暑降溫,防火,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等。
4.1.1.5多工種交叉作業(yè):包括土建與安裝交叉作業(yè),吊裝與焊接交叉作業(yè),安裝與調試交叉作業(yè),多工種(專業(yè))系統(tǒng)調試,整套啟動等。
4.1.2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yè)、特殊高處作業(yè)及帶電作業(yè)等均屬危險作業(yè)項目。
4.1.2.1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yè),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yè),起吊危險品。
4.1.2.2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4.1.2.3油區(qū)進油后明火作業(yè),在發(fā)電、變電運行區(qū)作業(yè),高壓帶電作業(yè)及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yè)。
4.1.2.4風機塔筒高處,大型起重機械拆除、組裝作業(yè)。
4.1.2.5其它危險作業(yè)。
4.2安全技術措施編審程序
4.2.1施工承包商和現場設備、設施代管承包商應參照國家、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和上述項目范圍,結合承包合同內容,預編重大、危險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目錄,報監(jiān)理單位預審同意后編制。
4.2.2承包商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重大、危險作業(yè)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目的危險點,并提出切實可靠的預防控制措施。
4.2.3重大、危險作業(yè)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承包商施工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會審,總工程師批準,報送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同意后,送業(yè)主審查工程部、安監(jiān)部備案。
4.2.4經審批同意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承包商相應專職工程師對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并將交底記錄表(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報送監(jiān)理單位、業(yè)主工程部、安監(jiān)部備案。
4.2.5重大、危險作業(yè)項目施工必須參照已批準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zhí)行。監(jiān)理單位、業(yè)主工程部門、安監(jiān)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查。
重大安全措施及特殊方案一覽表
序號 | 重大安全措施及特殊方案 | 備??? 注 |
1 | 基礎開挖工程專項施工安全方案 |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
2 | 腳手架搭設、拆除專項施工安全方案 | 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卸料平臺 |
3 | 模板支撐專項施工安全方案 |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
4 | 臨時用電專項施工安全方案 | 進入施工現場前各承建單位都應編制臨時用電專項方案及現場布置圖。 |
5 | 重要臨時設施 | 施工供用電、用水、氧氣、乙炔、壓縮空氣及其管線,交通運輸道路,大型作業(yè)棚,油庫、危險品庫、射源存放庫等 |
6 | 大中型設備吊裝、就位專項安全方案 | 風機塔筒、機艙、輪轂、風葉吊裝,大型變壓器運輸、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線路跨越及廠用配電裝置帶電,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高邊坡開挖,大體積砼澆筑等。 |
7 | 施工機械、起重設備專項安全方案 | 進廠大中型施工機械、起重設備的檢驗和機械安裝、拆除、移位及負荷試驗,特殊桿塔及大型構件吊裝,桿塔組立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
8 | 特殊作業(yè) | 高空、爆破、爆壓、金屬容器內作業(yè),高壓帶電線路交叉作業(yè),臨近超高壓線路施工,跨越鐵路、公路、河道作業(yè),進入高壓帶電區(qū)、電廠運行區(qū)、電纜溝、接觸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劑、有害氣體或液體及粉塵、射線作業(yè)等。 |
9 | 季節(jié)性施工 | 防雷電,防風,防雨,防洪排澇,防暑降溫,防火,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等。 |
10 | 多工種交叉作業(yè) | 土建與安裝交叉作業(yè),吊裝與焊接交叉作業(yè),安裝與調試交叉作業(yè),多工種(專業(yè))系統(tǒng)調試,整套啟動等 |
11 | 重大的起重運輸、特殊高處、帶電等危險作業(yè) |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yè),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yè),起吊危險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在發(fā)電、變電運行區(qū)作業(yè),高壓帶電作業(yè)及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yè)。 |
12 | 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 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特種設備施工、6m以上的邊坡施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
第20篇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與審批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規(guī)范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一般規(guī)定
1、對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同意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2、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yè)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yè)承包單位組織編制。
3、各項目部應當根據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guī)范,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結合工程實際編制專項方案。
4、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技術部門組織施工技術、安全、質量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yè)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經審核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審查。
5、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組織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成員應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yè)要求的專家組成。專家組應當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形成論證報告,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6、應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報專家組組長認可后,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三條? 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基本內容
1、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2、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標準、規(guī)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3、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4、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jiān)測監(jiān)控等。
6、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等。
7、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第四條? 宜結合下列內容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施工臨時用電方案主要內容:
(1)現場勘察情況。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房、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3)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
(5)設計配電系統(tǒng)。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設計接地裝置;繪制用電工程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tǒng)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設計防雷裝置。
(7)確定防護措施。
(8)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基坑支護方案主要內容:
(1)周邊環(huán)境示意圖(含規(guī)劃紅線、周邊建筑物、地下管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