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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4 查看人數:29

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1. 技術交底內容:詳細闡述施工工藝流程、技術參數、質量標準,以及與之相關的設備操作、材料使用等。

2. 安全規(guī)定:列出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安全規(guī)程,如個人防護裝備的佩戴、危險區(qū)域的標識、應急處理措施等。

3. 責任劃分:明確各工種、各層次人員的職責,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專人負責。

4. 交底方式:規(guī)定技術交底的形式,如書面文件、口頭講解、現場示范等。

5. 記錄與存檔:記錄交底過程,包括參與人員、交底時間、內容摘要等,以便后期查閱和監(jiān)督。

注意事項

1. 時效性:技術交底應根據工程進度及時進行,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適用性。

2. 明確性:交底內容需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多,確保一線工人能理解和執(zhí)行。

3. 實效性:交底不應流于形式,應確保工人理解并能實際應用到工作中。

4. 反饋機制:建立反饋渠道,收集工人對交底內容的疑問和建議,持續(xù)改進交底效果。

5. 培訓與考核: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通過考核確保其掌握交底內容。

制度格式

1. 標題:應簡潔明了,如“xx項目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制度”。

2. 引言:簡述制定制度的目的和依據,強調安全施工的重要性。

3. 主體部分:按照上述內容要求,詳細列出各項規(guī)定。

4. 結束語:強調制度的強制性,要求全體員工嚴格遵守。

5. 簽署與日期:由負責人簽名并注明制定或修訂的日期。

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制度是保障施工現場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工具。它不僅要求清晰、實用,更需要得到全體員工的理解和執(zhí)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每一項施工任務都能在安全、有序的環(huán)境中順利完成。

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制度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公有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根據公司年度施工生產的任務,各項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針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以及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所應采取的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fā)生。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1、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過卷揚退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等),為了安全而進行的改裝。2、各種機械上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3、為安全而重新改裝機械和設備。4、電氣設備安裝防止觸漏電的設施(包括標準配電箱)。5、為安全而安設低電壓照明設備。6、在原有設備簡陋,全部操作過程不能機構化的情況下,對個別繁重費力或危險的起重,搬運工作所采取的輔助機械化設備。7、在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備。8、在工人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培訓的防護裝置。9、在生產區(qū)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10、消除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11、為減輕或消除工作的噪音及震動的設施。12、機械、電氣設備等傳動部的防護裝置。13、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安全而安裝的通氣換氣裝置。14、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熱設備。15、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改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16、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17、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所需的工具、儀器。18、女工衛(wèi)生室及其設備。

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開工時依據工程、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由有關部門執(zhí)行。

四、安全技術措施的重大項目由公司組織實施,一般項目均由基層各部門負責實施,安全科負責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五、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費用和使用材料,都應切實保證。具體的計劃措施如下:

1、夜間施工在兩側腳手架上設置紅燈及警戒標志。

2、建立安全責任制,責任到人,做好安全臺賬,努力貫徹實施安全生產“十大措施”、“六大紀律”。

3、施工人員進場時,均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要在現場召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動員會,學習安全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有關安全基本知識和要求。

4、重要部位和高空作業(yè)采取特別安全措施進行防范,杜絕事故。

5、施工人員進場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要系好安全帶,臨時用電線路均架空設置,配電箱等處掛安全標志。

6、施工人員進場設置“一圖五牌”,配備專職安全員。

7、一切機電設備要專人管理、專人操作,動力設備做到接地保護、配電箱配備觸電保護器,配電箱總閘設在傳達室邊。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重點是伙房和木工工棚,做到木工棚每天清掃一次,不準在木工棚內抽煙、點明火,伙房灶堂要及時澆水滅火,特別是夜間的檢查防火。

9、現場材料堆放要有序,模板拆除要及時整理,班組搞好落手清。

10、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發(fā)生安全隱患馬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1、根據該工程的四周條件,及時挑掛安全,并做好防護欄桿,各種腳手架搭設完畢后,經過安全技術人員的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嚴禁冒險作業(yè)。

12、工人生活區(qū)域與施工區(qū)域分開布置。

13、施工現場的圍墻用磚砌筑,高度2.5米,大門兩側設門臺柱,大門配備門衛(wèi)晝夜值班,閑雜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14、施工場內道路、宿舍、辦公室地坪均用砼建筑。

16、堅持文明施工,隨時清理建筑垃圾,確保場內道路暢通,現場施工廢水、淤泥及時組織排放和外運。

17、搞好施工現場文明管理,突出解決“臟、亂、差”,保持現場衛(wèi)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

第2篇 施工架子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架子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一)腳步手架材料

1、鋼管腳手架應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鋼管,長旗以4-6.5mm和2.1-2.3m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fā)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3、木桿應剝皮杉木和其他各種堅韌硬木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

4、木腳手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一得小于70mm,大橫桿、小橫桿(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80mm,60--80mm之間的可雙桿合并或單根加密使用。

5、竹腳手的立桿、在橫桿、剪刀撐、支桿等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5mm;小橫桿不得小于90mm(60--90mm之間的可雙桿合并或單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桿不得使用。

6、鋼制腳手板應采用2--3mm的ⅰ級鋼材,長度為1.5-3.6m,寬度230--250mm,肋高50mm為宜,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面應鉆有防滑孔。凡是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7、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極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0--300mm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0mm處應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8、竹片腳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0mm,螺栓孔得大于10mm,螺栓必須擰緊。竹編腳手板,其兩邊的竹直徑不得小于45mm,長度一般以2.2--3m,寬度以400mm為宜。

9、腳手架的綁扎材料可采用8#鍍鋅鐵絲,直徑不少于10mm的麻繩或水、蔥竹蔑。

(二)外腳手架

1、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鋼管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要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

2、木腳手架的立桿應埋入地下300--500mm,埋桿前先挖好土坑,將底部夯實并墊以磚石,如遇松土或者無法挖坑時,應綁掃地桿。木腳手架的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m.

3、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3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0.75m.

4、抹灰、勾縫、油漆等外裝修用的腳手架寬度不得小于0.8m,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

5、木、竹立桿和大橫桿應錯開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m,綁扎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6、單排腳手架的小橫桿伸入墻內不得小于240mm;伸出大橫外不得少于100mm。通過門窗口和通道時,小橫桿的間距大于1m應綁吊桿;間距大于2m時,吊桿下需加設頂撐。

7、180mm厚的磚墻、空斗墻和砂漿標號在10號以下的磚墻,不得用單排腳手架。

8、腳手架的負荷量,每m2不得超過270kg。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應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架設。

9、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角度應大于60度,支桿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0m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備支桿時,每高4m,水平每隔7m,腳手架必須同建筑物連接牢固。

10、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m。腳手架板須滿鋪,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的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時不得小于200mm;對頭接jf應架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大于200mm。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并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11、翻腳手板應兩個由里往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12、上料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條的間距不得大于300mm。

13、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要綁1m高的防護欄桿和釘180mm高的擋腳板或防護立網。

14、在門窗洞口搭救設挑架(外伸腳手架)斜桿與墻面一般不大于30o,并應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騍板,窗檐、線腳等地方,墻內大橫桿兩端都必須伸過門窗洞兩側不少于250mm。挑架所的受力點都要綁雙扣,同時要綁防護欄桿。

(三)里腳手架

1、砌筑里腳手架鋪設寬度不能小于1.2mm,高度應保持低于外墻200mm.里腳手架的支架間距不得大于1.5m,支架底腳要有墊木塊,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同時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

2、砌墻高度超過4m時,必須在墻外搭設能隨160kg荷重的安全網或降護擋板。多層建筑應中二層和每隔四層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記度提升的安全檢查網。

3、搭設安全網每隔3m設一根支桿,支桿與地平一般須保持45度,在樓層支網須事先預埋鋼筋環(huán)或在墻的里外側各綁一道橫桿。網應外高里低,網與網之間須拼接嚴密,網內雜物要隨時清掃。

(四)其他腳手架

1、金屬掛架的間距,一般不得大于2m。預埋的掛環(huán)(鋼銷片)必須牢固,掛環(huán)距門窗口兩側不得少于240mm,600mm的窗間墻只準設一個掛環(huán),最上一層的掛環(huán)要設在頂板下少于750mm,安掛架時,應兩人配合操作,插銷必須插牢,掛鉤插入圓孔內須垂直掛到底,支承鋼板要緊貼于墻面。在建筑物轉角處,應挑出水平桿,互相綁牢。

2、吊籃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安裝。懸掛吊籃的鋼絲圍繞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頭的卡子是少于三個,每個吊籃不少于兩根保險繩。每次提升后要將保險繩與吊籃卡牢固。鋼絲繩不得與建筑物或其他構件磨擦,靠近時應用墊物或滑輪隔開,散落在上面的雜物要隨時清除。

3、用手板、葫蘆升降的吊籃,操縱時嚴禁同時扳動前進桿與返回桿,降落時要先取掉前進桿上的套管,然后扳動返抽桿徐徐降落。

4、橋式腳手架的支承架底座應夯實,并用墊木墊穩(wěn),每層必須與建筑物連接牢固。桁架應在地面組裝,桁架兩端的角鋼必須卡抱支承架兩側角鋼。用倒鏈或手扳葫蘆提升時要安好保險繩,就位后立即與支承架掛牢。

5、用鋼管搭設井架,相鄰兩立桿接頭錯開不少于500mm,橫桿和剪刀撐(十字撐)要同時安裝?;壉仨毚怪?兩軌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mm。

6、鋼門架整體豎立時,底部須用拉索與地錨固定,防止滑移,上部應綁好纜風,對角拉牢,就位后收

緊固定纜風。

7、井架、門架和煙囪、水塔等腳手架,凡高度10--15m的要設一組纜風繩(4-6根),每增高10m加設一組。在搭設時應先設臨時纜風繩設置穩(wěn)妥后,再拆臨時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面的角度應為45-60度,在單獨牢固地拴在地錨上,并用花籃螺絲調節(jié)松緊,廟節(jié)時必須對角交錯進行,纜風繩禁止拴在樹木、電桿等物體上。

8、腳手架、井架、門架安裝完畢,必須經施工負責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五)腳手架拆除

1、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

2、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

第3篇 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確立工程質量目標

本工程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zhí)行,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

二、建立質量管理組織機構

建立質量管理組織機構,成立全面質量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總工程師任副組長。各施工隊成立全面質量管理小組,隊長任組長,技術主管任副組長,負責本合同整個工程質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質量檢查制度

既建立了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質量檢查制度,項目部設專職質量檢查工程師,各施工隊設兼職質檢員,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檢查,控制及時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 質檢工程師對質量薄弱環(huán)節(jié)制訂出能夠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并組織實施,克服質量通病。項目部每月定于5日、15日、25日由項目經理帶隊,會同項目總工、質檢工程師、各施工隊兼職質檢員,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并寫出質量檢查通報,對出現質量問題的當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對于在檢查中成績突出、質量優(yōu)良的當事人,進行獎勵。以此提高職工的責任心和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同時每月項目部由質檢工程師對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寫出質量檢查通報,對出現質量問題的當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對于在檢查中成績突出、質量優(yōu)良的當事人,進行獎勵。以此提高職工的責任心和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

四、質量保證體系

質量是企業(yè)永恒的主題,也是我公司承建該工程的主題。為全面實現業(yè)主提出的質量目標,保部優(yōu),爭國優(yōu),我項目部將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周密組織,精心施工,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觀念,增強精品意識,視工程質量為生命,認真履行招標文件及合同規(guī)范的各項要求。按照iso9001的質量體系,對本工程進行管理,加強基礎工作,把專職質量檢查工程師負責制與開展群眾性的qc小組創(chuàng)優(yōu)活動緊密結合起來,把創(chuàng)優(yōu)工作落到實處。

五、質量保證措施實施細目

5.1實施三階段質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質量控制

1)建立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制度

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總工主持,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技術員、材料員、預算員、施工隊長共同商討確認實施。施工組織設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在工程開工前7天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按照監(jiān)理工程師的審批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后方可進行施工。

2)施工圖紙復核制度

圖紙的復核在工程開工前復核完畢,圖紙的復核由總工主持,工程部具體負責,必須明確復核內容,部位、復核人員及復核方法,復核結果填寫《分部分項工程技術復核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復核,其結果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歸檔。

3)技術、質量交底制度技術、

質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過程基礎管理中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內容,交底必須采用書面簽證確認形式,具體可分為以下幾方面:

a項目經理必須組織項目部全體人員對圖紙進行認真學習,并同設計代表聯(lián)系進行設計交底。

b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畢并送業(yè)主和總監(jiān)審批確認后,由項目經理牽頭,項目工程師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施工方案并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書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要點。

c本著誰負責施工誰負責質量、安全工作的原則,各分部分項工程負責人在安排施工任務同時,必須對施工班組進行書面技術質量、安全交底,必須做到交底不明確不上崗,不簽證不上崗。

4)現場材料質量管理

a嚴格控制外加工、采購材料的質量。各種地方材料、外購材料到現場后必須由質檢部和材料部有關人員進行抽樣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與供貨商聯(lián)系,直到退貨。

b搞好原材料二次復試取樣、送樣工作。水泥必須取樣進行物理試驗,有效期超過三個月的水泥必須重新取樣進行物理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進場時,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化驗單。

5)計量器具管理

a質檢部負責所有計量器具的標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現場計量管理器具必須確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他人不得隨意動用,以免造成人為的損壞。

c損壞的計量管理器具必須及時申報修理調換,不得帶病工作。

d計量器具要定期進行校對、標定;嚴禁使用未經標定過的量具。

5.1.2事中質量控制

在施工生產階段以施工現場的各環(huán)節(jié)、各項操作、各工序的控制為主,通過“標準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產關。依據相關管理辦法,加大檢查力度,發(fā)現問題,隨時解決。

1)工序工程質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專職質量檢查員將各作業(yè)工序質量管理要點落實到各工序,規(guī)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規(guī)程。

b各工序作業(yè)負責人和質量檢查員按質量管理要點針對工序施工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嚴格控制施工。

c各作業(yè)工序負責人和檢驗人員隨施工過程和操作過程及時進行檢查。

d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應從巡視、檢查、旁站監(jiān)督等方面對工序工程質量進行嚴格控制。

5.1.3事后質量控制

以質量檢查為主,配合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質監(jiān)站,我項目部嚴格執(zhí)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交接檢”。設置專職質檢員,加大檢測力度。

1)工序檢測檢驗

a首次檢驗 首次檢驗是指某一分項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檢查驗收,并對施工進行總結,將總結報告上報項目經理部,由項目經理部審批后,上報總監(jiān)理工程師,得到總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方能進行正式施工。

b自檢 自檢是指分項工程工序施工過程和完成后對該工程產品的檢查,必須強化施工過程中的自檢力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將問題徹底解決在施工過程中。

c專檢 項目經理部設工程質檢部門,配備專人、專車、專用設備進行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各施工單位設專職質檢員,組織人員對工程質量進行專項檢查、評分,并由項目經理部確認。

d工序交接檢查 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專職質檢員組織,由交接工序作業(yè)負責人、質檢員檢查參加,對已完工程產品質量檢查驗收,質量達標準要求的工序,填寫工序交接單,完備交接手續(xù),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2二級驗收及分部分項質量評定制度

5.2.1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分管負責人必須督促班組做好自檢工作,確保當天問題當天整改完畢。

5.2.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各分管負責人必須及時組織班組進行分項工程質量評定工作,并填寫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交施工隊長確認,最終評定由項目經理部的質檢部專職質檢員檢定。

5.2.3項目經理部每月組織一次施工隊之間的質量互檢,并進行質量講評。

5.2.4質檢部門對每個項目進行不定期抽樣檢查,發(fā)現問題以書面形式發(fā)出限期整改指令單,項目施工隊負責在指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到質檢部門。

5.3工程質量評定

5.3.1由工程質檢部門根據相關評定標準及招標文件對分項工程進行評定。

5.3.2工程質量評定分為優(yōu)良、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嚴格按合同執(zhí)行。

5.4竣工自檢

5.4.1自檢領導小組,由有關領導、項目經理、總工、工程質檢部門有關人員組成,對工程內外業(yè)資料進行綜合質量評定。

5.4.2自檢小組:由各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工程科和質檢科有關人員或專職質檢員組成,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

5.4.3對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評定并編制工程竣工自檢報告,上報有關部門,待最后檢驗。

六、工程質量獎罰制度

6.1遵循“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對各施工隊、班組進行全面質量管理和追蹤管理。

6.2凡各施工隊、班組、勞務隊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按圖施工,屢教不改或發(fā)生了質量問題,項目部有權對其進行處罰,處罰形式為整改停工,罰款直至趕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隊、班組在施工過程中,按圖施工,質量優(yōu)良且達到優(yōu)質,項目部對其進行獎勵,獎勵形式為表揚、表彰、獎金。

6.4項目部在實施獎罰時,以平常檢查、抽查、業(yè)主大檢查、監(jiān)理工程師評價、質監(jiān)站檢查等形式作為依據。

七、落實質量終身責任制

項目經理與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簽訂質量終身責任狀;項目副經理與工班長簽訂質量終身責任狀;項目總工與工程質檢人員簽訂質量終身責任狀;工班長與參建施工人員簽訂質量終身責任狀;逐級負責將質量責任徹底落實到人。

第4篇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制度

一、 項目部正科級及以上領導每年參加一次由公司安監(jiān)處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上崗。

二、 項目部每年組織一次由施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專職安監(jiān)人員和施工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上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開工前,應組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及本企業(yè)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并取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四、 新入廠的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代訓工、實習人員及參加勞動的學生等)必須由公司安監(jiān)處進行時間不少于三天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五、 對從事電氣、起重、司爐、焊接、爆破、爆壓、特殊高處危險作業(yè)的人員架子工、廠內機動車駕駛人員、機械操作工以及接觸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射線、劇毒等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公司安監(jiān)處組織辦理特種工證后方可上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型機具,工人調換工種等,必須進行適應新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必要的實際操作訓練,經考試合格取證并在項目部安監(jiān)科存檔后方可上崗工作。

七、 對嚴重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人員,由項目部安監(jiān)科下安全學習通知書入安全教育室進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習期間停發(fā)工資、獎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訓程序

一、外包隊伍:

1、進場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

1) 第一部項目部安監(jiān)科

2) 第二級包工隊級

3) 包工隊班組級

(注:內容見《安規(guī)》第四十五條)

2、考試合格后將三級安全教育卡反饋至安全科,安監(jiān)科簽發(fā)安全上崗證后進場上崗。

二、公司所屬施工單位。

1. 項目部級領導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試程序執(zhí)行公司安監(jiān)處的相關規(guī)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專職安監(jiān)人員和施工班組長的安全教育、考試程序。

2.1 由項目部總工負責組織相關科室制定培訓計劃;

2.2 項目部辦公室根據計劃負責通知參加單位、人員和科室,并將人員名單匯總上報總工;

2.3 項目部安監(jiān)科專工負責編寫培訓材料、考試卷并組織考試;

2.4 試卷由安監(jiān)科專工組織閱卷,相應的臺帳登記由安監(jiān)科資料員負責。

第5篇 化工施工與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施工組織

第243條 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請企業(yè)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批準。

(一)凡在廠區(qū)及已建工程區(qū)域內進行動火、入罐、動土、斷路(占道)等施工,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許可證。

(二)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爆破、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yè),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批準后方可開工。

第244條 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工長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經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員工有權拒絕施工。

第245條 有兩個以上單位聯(lián)合施工時,應由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單位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的指揮,對分包給建筑安裝隊施工的工程項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發(fā)包單位要有專人檢查其安全工作。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fā)包工程。

第246條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tǒng)、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施工單位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接受監(jiān)督。

第247條 新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動火作業(yè)、設備內作業(yè)、盲板抽堵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吊裝作業(yè)、斷路作業(yè)、動土作業(yè)及設備、電器檢修等,分別按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廠有關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二節(jié) 施工現場管理

第248條 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建設施及機具、材料如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yè)衛(wèi)生要求。

第249條 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看守,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第250條 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持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第251條 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jié)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雨季和臺風來到之前應對排水系統(tǒng)、臨時設施、電氣設備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雪過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52條 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

第253條 施工現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質。

第254條 施工現場要按規(guī)定設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第三節(jié)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

第255條 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guī)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

第256條 特種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檢驗,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

第257條 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防護裝置。

第258條 起重機械,木工機械、焊接設備上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第259條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一)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證接零或接地良好。

(二)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

(三)塔吊、龍門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其接地電阻小于10。

第260條 手動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并按規(guī)定配備相應的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節(jié) 拆除工程

第261條 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訂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經安全技術等部門審查確認,企業(yè)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262條 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263條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下進行。

第264條 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wěn)固。

第265條 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部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現場。

第五節(jié) 爆破工程

第266條 爆破工程必須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經保衛(wèi)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必要時報當地方公安部門審批。

(一)爆破方案審定后,不準任意變動方案或隨意加大藥量,否則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二)爆破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保衛(wèi)部門審查,并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方可從事爆破作業(yè)。

(三)必須根據爆破施工方案確定安全警戒距離,對警戒線以內的人、畜、生產設施和建筑物、構筑物等,必須進行安全防護,對人的安全警戒距離不少于200米。

(四)放炮后,要經過20分鐘后方可檢查,遇有啞炮時,嚴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內重新裝藥,必須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炮眼。

(五)同一工地必須由專人統(tǒng)一掌握放炮時間,放炮前必須使全體人員退至安全地帶,危險區(qū)四周應設崗哨和危險標志,禁止人、車通行。使用電炮時,必須專人掌握電爆機,在電線完全接好后,方可通電點炮。

(六)在生產區(qū)內進行爆破作業(yè),嚴禁使用敏感性大的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藥。在生產允許的情況下,爆破時要停止爆破區(qū)附近的設備運轉,并切斷電源。

(七)霧天、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和有礙警戒視線的情況下,禁止進行爆破作業(yè)。

第六節(jié)檢修組織與管理

第267條 一切檢修項目均應在檢修前辦理檢修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并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268條 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要求,親自或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第269條 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第七節(jié) 檢修安全通則

第270條 檢修前,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詳細檢查并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次作業(yè)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作業(yè)。

第271條 從事動火作業(yè),應按防火、防爆有關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第272條 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化工企業(yè)《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273條 一切檢修應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檢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檢修人員要認真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

第274條 檢修的設備、管道與在生活區(qū)域的設施、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第275條 在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第276條 在檢修區(qū)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進行嚴格管理。

第277條 在生產危險化學物品的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人聯(lián)系,當化工生產發(fā)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時,應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現場。

第八節(jié) 檢修準備

第278條 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創(chuàng)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xù)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第279條 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第280條 檢修傳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起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第281條 檢修單位要檢查動火證、設備內作業(yè)許可證、高處作業(yè)許可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第282條 檢修單位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第九節(jié) 焊接作業(yè)

第283條 焊接作業(yè)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品應清理干凈,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84條 氧—乙炔焰焊(割)作業(yè)安全必須做到:

(一)焊接作業(yè)工具要符合質量標準,焊具控制閥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器要靈敏有效,氣體軟管耐壓合格、無破損。

(二)氧氣鋼瓶、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靠近熱源、不準在烈日下直曬、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臥放,鋼瓶內氣體用后必須留有余壓。

(三)中壓乙炔發(fā)生器的安全附件要靈敏可靠。

(四)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

(五)乙炔發(fā)生器(或溶解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應有不小于5m的安全距離,與明火點應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六)高壓電源線及管線下禁止放置乙炔發(fā)生器和溶解乙炔氣鋼瓶。

第285條 電弧焊割必須做到:

(一)電焊機要設立獨立的電源開關。

(二)電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進行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三)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絕緣良好,易辨認。

(四)在特殊環(huán)境和條件下進行焊接(焊割)作業(yè)時,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286條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287條 在多人作業(yè)或交叉作業(yè)場所從事電焊作業(yè)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止電弧光刺傷他人眼睛。

第288條 等離子切割、氬弧焊接等特種作業(yè),應采取有關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節(jié) 設備內作業(yè)

第289條 進入化工區(qū)域內的各類槽、罐、塔、釜、球、爐膛、煙道、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內進行的作業(yè)為設備內作業(yè),必須辦理“設備內作業(yè)許可證”。

第290條 進入設備內之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它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進入設備內作業(yè)前30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氧含量,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yè)。在作業(yè)過程中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fā)現超標,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撤出人員。

第291條 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

第292條 在檢修作業(yè)條件發(fā)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檢修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若要繼續(xù)再進入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yè)手續(xù)。

第293條 設備內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有效的聯(lián)絡。

第294條 設備內作業(yè)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第295條 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安全電壓,燈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296條 嚴禁在作業(y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料,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第297條 在設備內動火作業(yè),除執(zhí)行本制度七章中有關動火的規(guī)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設備內。

第298條 作業(yè)完工后,經檢修人、監(jiān)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并由檢修負責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進入設備內作業(yè)證上簽字后,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

第十一節(jié) 抽加盲板作業(yè)

第299條 盲板管理基本要求:

(一)要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

(二)要建立盲板檔案卡片,并進行編號。

(三)盲板由各生產車間及設備動力車間分別保管、使用。

第300條 要指定專人負責抽加盲板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

第301條 抽加盲板必須確認部位,并掛牌做記號,對較大系統(tǒng)抽加盲板的工作,應繪制盲板分布圖,防止因誤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第302條 在易燃、易爆系統(tǒng)抽加盲板,應在系統(tǒng)卸壓時保持微正壓,以防空氣吸入造成事故。

第303條 盲板抽堵作業(yè)必須辦理“盲板抽堵作業(yè)證”。

第十二節(jié) 檢修完工后處理

第304條 檢修完畢必須做到:

(一)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tài)。

(二)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抽加盲板,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及封閉情況,按規(guī)定進行水壓或氣密試驗,并做好記錄備案。

(三)檢修任務書歸檔保存。

(四)清理現場。

第305條 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水壓或氣密試驗,合格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三節(jié) 高處作業(yè)

第306條 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yè),必須按照化工行業(yè)《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307條 高處作業(yè)的級別和種類,以及特殊高處作業(yè)的類別,按國家《高處作業(yè)分級標準》執(zhí)行,化工企業(yè)高處作業(yè)按《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308條 高處作業(yè)前,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yè)許可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jiān)護,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高處安全作業(yè)許可證”的審批手續(xù)及審批權限按《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309條 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凡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第310條 高處作業(yè)用的腳手架、吊藍、吊架、手拉葫蘆等,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架設,吊裝升降機嚴禁載人。

第311條 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

第312條 高處作業(yè)一般不應交叉進行,因工序原因必須在同一垂直線下方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范措施,否則不準作業(yè),在石棉瓦、玻璃鋼瓦上作業(yè),必須采取鋪設踏腳板等安全措施。

第313條 遇六級以上的風力或其它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

第314條 在易散發(fā)有毒氣體的廠房上部及塔罐頂部作業(yè)時,應進行現場環(huán)境監(jiān)測,并設專人監(jiān)護。

第315條 高處作業(yè)人員在鄰近有帶電導線的場所作業(yè)時,必須按《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節(jié) 起重吊裝

第316條 從事起重吊裝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特殊工種作業(yè)證。起重吊裝作業(yè)必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yè)證”。

第317條 對20噸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的吊裝,或吊物雖不足20噸,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都應編制吊裝方案。吊裝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等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318條 起重吊裝工作必須分工明確,并按《起重吊運指揮信號》規(guī)定的統(tǒng)一聯(lián)絡信號,統(tǒng)一指揮。

第319條 不得利用廠區(qū)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的基礎等做吊裝錨點。未經確認、認可,不得將生產性建筑、構筑物等做吊裝錨點。

第320條 使用各種起重機械、吊具和索具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起重作業(yè)前必須對起重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檢查,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檢查。

(二)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吊裝,吊具、索具必須經過計算選擇使用。

第十五節(jié) 斷路作業(yè)

第321條 斷路作業(yè)必須按照化工行業(yè)《廠區(qū)斷路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并辦理“斷路安全作業(yè)證”。

第322條 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現場管理,應在斷路路口設立斷路標志,并為來往車輛明顯提示改行的路線。

第323條 斷路后,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攔、警示牌,夜間應懸掛紅燈。

第324條 斷路作業(yè)結束后,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所有警示及標志,報廠交通部門恢復交通。

第十六節(jié) 動土作業(yè)

第325條 動土作業(yè)應執(zhí)行化工行業(yè)《廠區(qū)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并辦理“動土安全作業(yè)證”。

第326條 動土前必須搞清地下情況,向施工人員作好安全交底。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辯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

第327條 動土臨近地下隱蔽設施時,嚴禁使用鐵棒、鐵稿或抓斗等機械工具。

第328條 在化工危險場所動土時,當化工生產突然出現異常情況或排放有害物質時,化工操作人員應立即通知動土作業(yè)人員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現場。

第329條 動土現場應設置護攔、蓋板和警告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回填。

第330條 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使用機械挖土,要先發(fā)信號,挖土機回轉范圍內不準進行其它作業(yè)。

第331條 挖土施工應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邊坡或放置固定支撐。如發(fā)現邊坡有裂逢、疏松或支撐有滑動、折斷等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撐時,必須按回填自下而上進行。

第332條 挖出土方堆放距溝邊不得少于0.8米,在溝道轉彎拐角處不得少于1.5米,土方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

第333條 在坑、溝作業(yè)時,還應注意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發(fā)現有毒氣體時,應立即撤出施工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時消除。

第334條 在靠近建筑物及構筑物地點動土時,應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6篇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十不準”

1、 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 不系安全帶不得登高作業(yè);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 施工過程中不準嬉笑打鬧;

5、 吊籃下不準站人;

6、 高層平臺接料口無安全措施不準接料;

7、 酒后不準上班操作;

8、 機械設備不經過檢查不準開啟;

9、 施工現場不準吸煙;

10、 不準私自接拉電線

二、施工現場“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要穿戴整齊,帶好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高空作業(yè)不準往下亂拋工具物件;

3、非機操工、電工不準隨便動用機械、電器;

4、吊籃下面不準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有防護罩及接地或接零裝備;

6、在現場工作不準嬉戲打鬧;

三、安全處罰規(guī)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0元,不系帽帶罰50元。

2、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fā)現一次罰100元。

3、高空作業(yè)和規(guī)定工種作業(yè),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罰5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wěn)定的位置,否則罰500元。

4、嚴禁酒后上班,如發(fā)現后立即責令停工,罰款1000元。

5、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yǎng)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每次罰款1000元,如果因此發(fā)生事故,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6、庫房內亂接電器的,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7、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給予罰款200元,所拉電線發(fā)現裸露線的,罰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線電工負主要責任,罰款1000元以上。

8、發(fā)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款作業(yè)人員500元,若引發(fā)火災事故的,由作業(yè)人員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9、高空作業(yè)時,嚴禁開玩笑吵架,發(fā)現在高空作業(yè)中開玩笑的罰200元,打架的罰500元以上,嚴重者開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10、樓上向下亂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1、如有人乘吊籃上下,給予罰款100元,吊籃操作人員罰200元。

12、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fā)現抽煙罰100元。

13、不按操作規(guī)程、不聽領導指揮者、嚴重違章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責任人自身受傷害的,按規(guī)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14. 工地現場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0元。

15.特種專業(yè)必須持證上崗,若無證上崗者罰款5000元。

16. 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若不開動火證動火者罰款1000元,動火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否則罰款500元。

17.現場工作場地垃圾要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必須堆放 在指定地點,做到人走場清,否則罰款500元。

18.如無工作證進入現場罰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罰款100元。

北京英豪建筑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第7篇 某橋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編制依據 為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減 少各類事故,保障從業(yè)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項目的財產安全,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 、 可證條例》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項 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六鎮(zhèn)高速 3 標項目經理部橋梁工區(qū)。

第三條 橋梁工程安全方針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以人為本 的理念,落實質量、安全、工期、優(yōu)質、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項目施 工任務,規(guī)范我標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yè)行為,創(chuàng)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二、 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

2、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3、 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第四條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橋梁工區(qū)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任組長、副 經理及總工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橋梁工程建設 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工區(qū)成立了以工區(qū)主任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 員。工區(qū)主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專 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監(jiān)督、檢 查及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及成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

第五條 安全教育和檢查

一、安全教育

1、堅持安全教育和專業(yè)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 安全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

2、對擔負橋梁重點工程項目和重要崗位的人員如焊接、登高作業(yè)、起重等,要 重點培訓、持證上崗。

3、抓好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要設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安全 警示和安全警告標志。

4、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每項工程開工前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 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guī)定,安全防護設施 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fā) 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預防措施等。

二、安全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 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主持,質檢安全科牽頭,工程科、物資裝備科、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 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施工任務、氣候環(huán)境等情況,工區(qū)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 同時專職的安全員進行日常的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防洪、防火、防觸電、 防物體打擊、防盜、防高空墜落等;安保部組織,各部門參加。

3、專項安全檢查 對橋梁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檢查由項目質檢科主持,各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施工安全檢查 針對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作業(yè)等認真檢查仔細并做好記錄。 對安全檢查發(fā)現的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簽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第六條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基本安全要求 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 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施工公 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使進入該工地員工,能對該工 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運輸 工地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道路連通。 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警告標志。

3、材料堆放 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 預制構件、 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 圖規(guī)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wěn)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guī)定高度。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 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 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 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5、安全標識、標牌 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 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 《六鎮(zhèn)高速施工標準化管理手冊》規(guī)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6、安全防護 內容參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起重機械安全 規(guī)程》(gb6067-85)、《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2602-9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 程》(jgj12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建 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33-2001)、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用品標準與使用》 (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安全文明施工 根據環(huán)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塵工作,不準亂排、亂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 棄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條件或有要求的道路與場地應平整、硬 化、暢通,并有交通標志。

8、施工機械設備 對進入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 查; 檢查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應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yǎng), 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9、安全隱患 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并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的 行為及時制止或者糾正;對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安全生產事故 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上報項目部及工區(qū)領導,保護事故現場, 并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 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有條件的應當拍照或錄像。

11、危險品、爆炸物品使用

1)對于爆破及引爆物品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各種可燃 性液體(燃油)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guī)定外,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 應防爆措施。

2)各種氣瓶運輸、存放、使用,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有關規(guī)定。氧氣瓶與乙炔瓶及易燃物品嚴禁同室儲存;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 器設備,距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 10 米,使用時距離不得小于 5 米;

12、施工用電

1)橋梁工程臨時用電系統(tǒng)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末端設專用保護線,重復接 地。當線路較長時,線路中間增設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 10ω。

2)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各級開關箱必須配備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 電設備,除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3)總配電箱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超過30m,開關 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超過3m。

4)夜間作業(yè)面應有足夠的照明。作業(yè)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照明燈光保 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根據施工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確定高度。

5)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嚴禁架設在樹或臨時支架上。 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珠,其規(guī)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 電桿板線離地2.5m以上應加絕緣珠。嚴禁將電力線路搭靠或固定在機械、欄桿、鋼 筋、管子、扒釘等金屬上。

6)施工現場所有配電箱、開關箱門上配鎖,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停止作 業(yè)1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上鎖。

7)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時,必須經 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和各種設備時, 必須將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關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嚴禁帶電作業(yè)。

13、特種設備 所有起重設備、電器設備、運輸設備、架梁設備、高壓電線路、壓力容器等加 強保養(yǎng)、檢查,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并具有完備的安全裝置,提升系統(tǒng)的各部 位定人、定期檢查,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14、基坑開挖

1)基坑開挖邊坡根據地質情況、含水量確定最經濟、最安全的邊坡率,棄土 按設計位置堆棄,保證不堵塞河道。

2)橋涵施工場地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避開水害侵襲,施工道路暢通。機械設備狀況良好,防護設施穩(wěn)固可靠。安全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醒目。

15、高空作業(yè) 高空作業(yè)時使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旗語、手勢、口哨等與地面聯(lián)系,并設置安全網,系牢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確保結構物和人身安全。安全網保持完好,使 用寬度不小于 3m,長度不小于 6m,網眼不大于 100mm 的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 編織的標準安全網。每塊網能承受不小于 1600n 的沖擊荷載。作業(yè)人員上崗前進行體檢和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腳手架搭設牢固穩(wěn)定,上層施工機具安設穩(wěn)固。嚴禁重疊作業(yè)。

16、人工挖孔安全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帶相應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井下作業(yè) 人員,必須穿好長筒絕緣膠靴,井口作業(yè)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和系好保險鉤。

2)、每天開始作業(yè)前及施工中,現場的作業(yè)人員都應配合項目機電人員認真檢查提升機的轆轤軸、支架、吊繩、掛鉤、保險裝置和吊桶(或土筐)、剎車制動等 設備和工具是否完好無損,防護設施是否安置到位和正確牢固可靠,發(fā)現問題時及 時向機電人員報告,并在修復及設備試運行正常完好后方準許正式使用。

3)、混凝土護壁澆筑時,應注意高出井沿(厚度與護壁相同),保護井口和防止物體滑落井內傷人??變冗\出的土石料應堆放在離井口以外的地方并及時清理出場,在井口周邊 1 米范圍內不堆放雜物,保持作業(yè)場所整潔。

4)、作業(yè)井口保證有人配合作業(yè),不得隨意變換.當井下有人作業(yè)時, 井上作業(yè)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應密切注意井下作業(yè)狀況,并做到井下人員輪 換作業(yè).

5)、井孔上下設立可靠的聯(lián)絡信號或喊話等方式經常與井下保持聯(lián)絡,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幫助井下作業(yè)人員撤離井底返回地面,并報告項目經理檢查處理。

6)、作業(yè)人員上下井時必須乘坐專用安全乘人吊籠,不得隨意攀爬護壁和乘坐 吊桶(或土筐)、吊繩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7)、當孔深超過時,應在距井底處設置一道半圓形鋼筋防護網并牢固固定。在吊運物料時,井下人員應緊貼護壁站在半圓形防護網下,以防落物傷人。半圓形鋼 筋防護網設置時應隨進尺深度逐節(jié)下移固定,始終保持在設置高度范圍內。

8)、 井下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 應隨時注意井內的各種變化情況, 如地下水、 流砂、流泥、塌方、井圈護壁變形、有害氣體、不明物等,發(fā)現問題及時回到井上 報告項目管理人員采取措施處理解決。每節(jié)挖孔進尺深度應根據實際土質和地下水 位而定,地下水壓力較大,出現較多涌砂、涌泥等可采用降水方案,并用鋼筋沿護 壁插下,然后用草袋子或麻布之類的物品先堵住流砂和流泥,再清孔綁筋支模澆灌混凝土護壁。發(fā)現爛井時應另行編寫處理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專門人員討論實 施,處理時專職安全員應在井上負責觀察,井下作業(yè)人員必須拴好安全繩。

9)、人工挖孔施工時應保證每節(jié)護壁混凝土設計厚度、同心度、直徑及垂直度, 每挖成一節(jié)就應及時綁扎鋼筋支模并澆灌混凝土,護壁混凝土澆灌要周圍同步上 升,振搗密實,待混凝土達到規(guī)定強度后方可拆模。

10)、井底抽水時,原則上應在挖孔作業(yè)人員上到地面后再合閘抽水,然后立即 關閉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變瘸樗秒娫O備應采用一機一閘一保險;電纜應采用 潛水電機用防水橡皮護套電纜,不得有接頭,且應架空敷設,不得承受外力,還應 有防磨損、防潮、防斷等保護措施。未級電箱應裝有可靠的漏電和接零保護;漏電 保護器的動作電流的動作時間應選用控制范圍為和的型號,如遇水量較大需邊抽水 邊挖的,應在項目經理同意下采取足夠的安全防護(如穿密封絕緣服),并有專人監(jiān)護并設置專門保護電源時方可進行井下作業(yè), 井孔內作業(yè)應采用安全電壓,防水帶罩燈泡,防水絕緣電纜引下進行照明。

11)、當挖孔深度超過時,應開始采用壓力風管引至井底進行送風,特別是對存在臭水、污泥和異味的井孔,下井作業(yè)前必須對井內送風,并用小動物(如鴿子)等檢測,確認無有毒氣體后方可下井,作業(yè)過程中不得間斷送風,以防有害氣體中 毒窒息事故發(fā)生,地面還須常備氧氣瓶等急救用品。

12)、 每日作業(yè)結束后井口必須按要求制作鋼筋網蓋, 并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燈。 禁止在夜間進行挖孔作業(yè),遇特殊情況需夜班作業(yè)時,須經現場安全負責人同意, 并有安全員現場指揮、監(jiān)督檢查與技術指導。

13)、當遇有孤石、強風化和中風化巖層時,可在孔內進行松動爆破,但必須事 先編制爆破方案,由專業(yè)作業(yè)人員進行。起爆方法宜采用電力起爆法,爆破時必須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停止孔內作業(yè),待井下作業(yè)人員全部撤離井底回到地面安全范圍 外,并警示周圍人員安全撤離后才能起爆。火藥爆破后必須對孔內進行通風排煙, 經檢查煙霧排凈后,爆破人員須先下井檢查,確認無瞎炮并向挖孔作業(yè)工長簽證交 接后,挖孔人員方可下井。下井后應先清除護壁上的濺泥和石渣,并進一步檢查護壁的受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yè)。

14)、在挖孔作業(yè)過程中,各作業(yè)班組必須認真填寫日報表,并對存在隱患問題及時整改。經審批認可后組織施工。鉆孔樁施工時應墊平機架,保持穩(wěn)定,避免產生位移或沉陷,鉆架頂端用纜風繩對 稱張拉,地錨牢固。沖擊鉆機沖孔時,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沖擊區(qū)范圍內。當檢測鉆孔或吊泥漿出孔時,鉆頭放置在安全位置。

17、墩臺施工

1)鋼筋、模板安裝前,搭設腳手架平臺、欄桿及上下扶梯;人工搬運和綁扎鋼筋時,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裝的鋼筋上不得行走,并架設交通跳板,或搭腳手架。

2)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撐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傾倒傷人。當借助吊機吊模板合縫時,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撥移。每節(jié)模板立好后,上好連接器和上下兩道箍筋,打好內撐,方可暫停作業(yè),以保持穩(wěn)定。

3)在豎立模板過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員的安全帶拴于牢固地點,穿拉桿時, 內外呼應。

4)模板吊裝前,使模板連接牢固,內撐、拉桿、箍筋上緊,吊點正確牢固。 起吊時,拴好溜繩,并聽從信號指揮,不得超載。

5)使用砼振搗器時,須檢查振搗器的外殼接地裝置及膠皮線情況;電線的端部 與振搗器的連接情況;振搗器的搬移地點及在間斷工作時電源開關關閉情況。檢查 合格方準使用。

6)拆除模板 拆除模板之前,設立禁區(qū),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拆模。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六枝至鎮(zhèn)寧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項目經理部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第8篇 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龍門峽電站工程建設安全教育,確保員工規(guī)范化、標準化作業(yè),遵章守紀,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參加龍門峽電站工程建設的所有員工(含實習、代培人員)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有關安全規(guī)程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開工前,應組織員工進行一次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施工管理培訓。

第三條 所有參建人員須參加安全規(guī)定及工程建設指揮部制定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考試成績應登記造冊,考試不及格的應限期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 施工、實驗人員(含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安裝、實驗規(guī)程的學習。凡安裝新設備時必須詳細閱讀說明書并熟記,按規(guī)程及相關要求進行安裝、操作。

第五條 凡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的學習,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凡考試、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證件、停止作業(yè),待重新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六條 對新任命的各級領導人員,應經有關安全施工(生產)的方針、法規(guī)、規(guī)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

第七條 凡有權擔任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人員,必須經安規(guī)考試合格,經單位領導同意, 總工程師批準方能生效。

第八條 經批準擔任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名單必須按安規(guī)的要求以文件公布,發(fā)至有關單位、部門。

第9篇 施工抹灰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抹灰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室內抹灰使用有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wěn)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2、不準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陽臺部位粉刷,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上進行操作。

3、機械噴灰噴涂應戴降護用品,壓力表、安全閥應靈敏可靠,輸漿秋各部接口應擰緊卡牢。管道擺放順直,避免折彎。

4、輸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超壓和管道堵塞,應卸壓檢修。

5、貼面使手預制件、大理石、磁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wěn),邊用邊運。安裝要穩(wěn)拿穩(wěn)放,待灌漿凝固穩(wěn)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

6、使用磨石機,應戴絕緣手套穿膠靴,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金剛砂塊安裝必須牢固,經試運轉達正常,方可操作。

第10篇 鐵路、公路、航道施工安全制度

一、目的

按照公路、河道、防洪、航運交通部門管理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車輛、舟船和行人安全通過,確保汛期安全。安質部負責及時收集《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相關地方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并及時更新、補充內部相應的管理制度。公路、河道附近施工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循相關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各工區(qū)做好重點控制區(qū)域的措施。

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2.1、涉及公路、航道的上跨、下穿和交叉等施工項目,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牌、圍擋防護、夜間照明或反光設施,重點控制區(qū)域必須安排安全防護人員。

2.2在涉及公路、航道附近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不得在高空臨邊行走,施工設備、材料等嚴禁堆放在臨邊,以防掉落。

2)橫過交叉道口時,要止步了望,確認兩端均無車輛開來時方準通過。

3)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個人勞保用品,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

三、防止挖斷電纜、損壞電纜

1)認真細致的做好施工前的現場調查。搞清楚施工區(qū)域內地下電纜的位置、徑路及深度,向施工人員做全面詳細的技術交底,做好地面標志。嚴禁盲目施工。

2)搞好施工協(xié)作配合。同有關單位共同勘察現場,簽訂施工安全協(xié)議,明確各自的責任。對施工區(qū)域的施工作業(yè)和電纜設施共同做好監(jiān)護。

3)進行試探性挖掘,以人工開挖縱、橫向及環(huán)向的探測溝,進一步了解復雜的特殊地段及咽喉區(qū)的電纜敷設情況。

4)嚴格民工的管理。必須由專門的安全和技術人員對民工進行現場指導和監(jiān)控。

5)嚴格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專人盯崗監(jiān)護指揮,做好安全防護和技術指導。嚴禁在電纜經路左右各一米范圍內進行機械挖掘和鏟推土作業(yè)。嚴禁在電纜埋設較淺的地面上傾卸重物和過往車輛。

6)預測預防,做好搶修準備,減少對運輸的干擾和影響。

7)嚴格執(zhí)行營業(yè)線施工“六嚴禁”、“八不準”制度。

第11篇 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一、工程概況

二、施工總平面布置

1、現場道路

原有大門作為施工車輛主要進出口,施工臨時道路土方開挖前,用輾壓機輾壓平整,鋪設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從工地出入口大門至施工現場間的路面澆灌長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證車輛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礎土方開挖時,安排專人輪班在工地出入口沖洗土方運輸車輛的輪胎,避免運輸車輛輪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現場排水

現場排水主要考慮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進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時排向排水系統(tǒng)。

3、材料、構件堆放

工地生活區(qū)前面的空地澆搗300㎡的硬底化,作為施工臨時使用場地,作砂、碎石、水泥、磚和鋼筋、模板等堆場,分類堆放并標識。

4、機械布置

塔吊:主體結構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區(qū)前面,塔吊臂長50m,塔吊安裝高度高于井架。設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裝飾材料等運輸之用。砂漿攪拌機靠近井架、灰、砂堆場。

5、施工臨時用電

根據施工機具用量計劃,現場施工機械電動機、電焊機總功率為w=350kw,現場照明用電按動力用電的10%計算,則用電總量為:35kw。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由建設單位配電房直接供給,工地用電用橡皮線由配電房接至現場配電箱。

6、施工臨時用水設計

水源:本工程施工隊用水是公路邊原設有城市自來水管,由建設單位負責引入施工現場??紤]到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的壓力情況,本工程由管網直接供水,2層以上用高壓水泵向各層樓面供水。

7、臨時設施

本工程臨時設在工地范圍內,場內辦公室、員工宿舍、倉庫、廚房、衛(wèi)生間?,F場砌磚做法,符合防火要求,詳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歸納為四個方面:提高認識、健全機制、落實措施和嚴格管理。

1、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需要不斷解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和推行不力的問題,即需要包括企業(yè)領導者、安全職能部門、項目和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健全體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標,就是杜絕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傷亡事故,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筑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這就需要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實措施——做到編制、實施、監(jiān)督和處置四落實。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落實,即落實實現組織保證體系和技術保證體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編制、實施、監(jiān)督和處置等四個環(huán)節(jié)上的落實。

4、嚴格管理——做到“二嚴、三及時、四不放過”。

①二嚴: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嚴格按程序、規(guī)定、措施和制度辦事;

②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匯報、及時研究和處理;

③四不放過:不放過任何情況下的違章,不放過任何理由下的改變措施,不放過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行為,不放過任何程度的異常情況。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安全傷害指標控制在2‰以下。

2、杜絕死亡、火災、交通、設備等重大事故。

3、使員工有共同理想及奮斗目標。

4、工地達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分公司經理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以分公司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上對分公司經理負責。

5、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工地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6、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7、分公司經理、項目負責人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上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標準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業(yè)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方針,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

2、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fā)證后,方準獨立操作,且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yè)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的防治知識教育。

4、要定期培訓企業(yè)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是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重點。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五、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外排腳手架、高支模、施工臨時用電等大型特殊工種,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2、采用新的技術、新的工藝、新的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技術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具體化。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場地周邊環(huán)境等,從防治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4、各級正副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

5、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能執(zhí)行。

6、經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隨意修改或拒不執(zhí)行,否則,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要追究責任,如果由于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有問題,發(fā)生傷亡事故,要追究編制人與審批人的責任。

7、根據需要必須修改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時,應按原編制與審批的分工與程序辦理。

8、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9、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yè)的安全交底。

10、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交底。

六、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2、工地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對該施工項目安全檢查。

3、班組班前、班后崗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4、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須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5、各級安全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須檢查安全生產。

6、腳手架、上料平臺、斜道的搭設,塔吊、垂直運輸機(架)等大型施工機械的安裝,現場施工用電路線架設等需經班組自檢,有關部門專業(yè)驗收檢查合格后,與使用單位辦理交接安全檢查手續(xù),方可使用。

7、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應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以督促整改單位消除隱患。對有即發(fā)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組、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檢查單位收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指令書”后,應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七、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認真執(zhí)行東莞市建委《關于建筑工地規(guī)范使用“三寶”的通知》和國家“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安全用電規(guī)范”、以及廣東省廣州市頒布的有關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溫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對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實行入場教育及上崗教育,對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均進行考核、持證上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現象,一旦發(fā)現,應立即停止,待處理和加固后才能進行施工。

4、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支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特殊腳手架,在支搭、拆裝前,要由技術部門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報上一級技術領導審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m,寬于出入通道兩各1m的防護棚,棚頂應鋪滿不小于5cm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臨近施工區(qū)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

7、嚴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邊、五臨邊”防護。

八、特種作業(yè)管理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2、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yè)。

3、離開特種作業(yè)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yè)。

4、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適當獎勵,對違章作業(yè)和造成事故者,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jié)以予處罰。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必須堅持進行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

2、嚴格組織班組的班前安全交底。針對當班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作業(yè)特點、作業(yè)人員素質組織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動情況的檢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進行講評。

4、班前交底活動考核與經濟掛鉤,未參加交底活動的個人,扣減當日工資的20%,未進行班前交底活動的班組,扣減全班組工資總額的10%。

十、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機具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及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

5、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6、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7、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十一、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tǒng)計制度

1、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嚴格執(zhí)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和領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隱患沒有消除不放過。

2、發(fā)生輕傷事故,工地要組織人員按四不放過處理整改,并于當天上報分公司。

3、發(fā)生重傷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上報分公司,保護好現場,施工隊組人員調查,上報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時內上報總公司。

4、發(fā)生重大作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上報分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分公司立即上報主管機關,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上級組織等候處理,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

5、各種事故均必須填寫傷亡事故記錄表,重大事故必須在20天內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并上報。

6、對事故責任者根據責任輕重損失大小,認識態(tài)度提出處理意見。

7、對因工負傷的職工和死者的家屬要親切關懷,給予慰問,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工傷事故發(fā)生后應做好工傷事故檔案資料保管工作。

9、對事故要分明責任,嚴肅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資料檔案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項目經理部安排一或兩人(資料員、安全員)負責記錄、整理、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建立檔案。

3、分公司經理、項目經理要經常檢查了解指導資料整理建檔工作。

十三、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據承建項目的施工情況,安排適量的款額購置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之需要。

2、實行施工現場勞動保護管理每日自檢制度。每天由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進行全面自檢,凡違反施工現場勞動規(guī)定的要求及時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員在當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檢記錄。

3、分公司定期自檢。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帶隊,到施工現場檢查,對于不符合勞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實后及時做好復檢復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它成員若干人。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7、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訂協(xié)議,明確管理責任。

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未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11、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yè)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凡經有關部門確定的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

序號 項 目 內 容

1 健全和完善各類安全管理臺賬,強化安全管理軟件資料工作包括: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組織設計、分部(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特殊作業(yè)持證上崗、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遵章守紀、工傷事故處理、施工現場與安全標志、外包制與外包工管理、有關合同和協(xié)議

2 “三寶”使用和“四口”臨邊防護設施必須達標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和安全帶使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護和陽臺、樓層、屋面的臨邊防護

3 腳手架設施達到檢查標準并有驗收使用手續(xù)包括外腳手架、爬架、掛腳手、挑排腳手、吊腳手等,每周檢查一次,及時整改,治理隱患

4 施工臨時用電管理達標推行三相五線制,設專業(yè)人員管理,對建筑工程與高壓線的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變配電裝置、熔絲、低壓干線架設等必須達到規(guī)范標準

5 井字架及龍門架驗收合格并掛牌使用驗收要求安全裝置靈敏、可靠,保險標牌信號醒目,架體穩(wěn)固,井架安全防護、卷揚機、吊索繩卡等符合規(guī)范

6 大型施工機械達標和安全使用塔吊、各類吊機必須達到市頒標準,經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其駕駛員、指揮員持證上崗,每天有動作記錄;塔吊的三保險、五限位齊全、靈敏可靠,其它各項符合規(guī)定

7 中小型機械完好和安全使用 保持完好狀態(tài),傳動和刀口防護和接零接地達標,操作人員按其使用要求持有效證上崗

8 實施有力的安全監(jiān)控有具體的安全防護實施計劃,實施樓層安全監(jiān)控的具體做法,樓層安全監(jiān)控人員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佩戴胸卡

四、文明施工管理及文明施工措施

一、對現場場容管理方面的要求:

1、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副經理任副組長,現場各專業(yè)工長及后勤、保衛(wèi)責任人均為成員。

2、工地主要出入口要設置簡樸規(guī)整的大門,門旁必須設立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和工程負責人姓名等內容。

3、建立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qū)域,明確管理負責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4、現場施工臨時水電要有專人管理,不得有長流水、常明燈。

5、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包括生產、辦公、生活用房、倉庫、料場、臨時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是明、動力線路,要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施工平面圖布置、搭設或敷設整齊。

6、搞好門前宿舍、工地衛(wèi)生“三包”,安排專人清潔場地。設“六牌一圖”(1)施工單位及工地名稱牌;(2)安全生產紀律宣傳牌;(3)動火須知牌;(4)安全情況記錄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6)施工現場的危險區(qū)域警示牌;(7)施工總平面圖和張掛安全標志牌。

7、工地各出入口設有保衛(wèi)室,加強對人員的出入管理。進入現場施工的人員穿統(tǒng)一服裝及佩戴公司統(tǒng)一制作的個人身份標卡。標卡上有個人照片、姓名、職務等。

8、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清,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梯、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要及時清除,落地灰要回收過篩使用。

9、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要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混凝土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要及時清理。

10、要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嚴禁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建筑物內清理的垃圾渣土要及時集中外運,嚴禁從門窗口向外拋擲。在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垃圾和雜物。嚴禁隨地大小便。

11、施工現場不準亂堆垃圾及余物,應在適當地點設置臨時堆放點,并定期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要采取遮蓋防漏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撒。

12、實施封閉式管理,根據工程性質和所在地區(qū)的不同情況,采取適當的圍護和遮擋措施,并保持外觀整潔。

13、針對施工現場情況設置宣傳標語和黑板報,并適時更換內容。

14、施工道路暢通,場地不積水,場地排水成系統(tǒng),臨時設施硬底化。

二、對現場機械及生活區(qū)衛(wèi)生管理方面的要求:

1、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按平面固定存放,遵守機械安全規(guī)程,經常保持機身等周圍環(huán)境的清潔。機械的標記、編號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2、清洗機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隨地流淌。

3、施工現場辦公室、倉庫、職工(包括民工)宿舍,保持清潔衛(wèi)生,要建立衛(wèi)生區(qū)域,經常打掃,并按規(guī)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時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未經許可一律禁止使用電爐。

4、施工現場設統(tǒng)一的集體的食堂,食堂管理符合衛(wèi)生標準,炊事員上崗持有效的健康證。保持整潔衛(wèi)生,做到生熟食物隔離,要有防蠅防塵設施。

5、施工現場要按規(guī)定設置臨時廁所,安排專人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定期施灑白灰或其它消毒藥物。

6、施工現場嚴禁居住家屬,嚴禁員工家屬、小孩在施工現場穿行、玩耍。

7、加強對工人教育,增強文明施工意識,自覺遵守紀律。凡有違紀一律嚴肅處理,嚴重者撤出現場。

“場容場貌”的規(guī)定

序號 項 目 內 容

1 工地實行圍擋封閉施工 ⑴圍欄設置按工程所處位置分別要求:市內圍欄高度達到2.5m以上,郊區(qū)圍欄達到1.8m以上,并達到穩(wěn)固、整潔、美觀。⑵建筑、裝飾工程立面:圍擋封閉高度必須高出作業(yè)層1.5m以上,以防物體外墜。

2 工地建立企業(yè)特色標志 工地的出入口設置實行企業(yè)標志。

3 工地區(qū)域分布合理有序、場容場貌整潔文明 施工區(qū)域與生活區(qū)域嚴格分隔,場容場貌整齊、有序、文明,材料區(qū)域堆放整齊,并采取安全保衛(wèi)措施

4 設置醒目安全標志 施工區(qū)域和危險區(qū)域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5 設置“五牌一圖”施工標牌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設置“五牌一圖”:⑴工程概況牌;⑵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⑶消防保衛(wèi)牌;⑷安全生產牌;⑸文明施工牌;⑹施工現場平面圖;

6 工地必須做到三通一平、排水暢通 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第12篇 電力施工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干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品。3防護裝備的購置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并報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備案。4防護裝備的發(fā)放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fā)放前的性能試驗,并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fā)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對于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規(guī)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第13篇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guī)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 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yè)電工完成。

1.3 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 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yè)檢測機構認證。

1.6 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 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 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 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yè)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 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若發(fā)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yè)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 電箱管理規(guī)定

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yè)。

專業(yè)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刂频堕l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yè)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yè)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guī)定必須嚴格執(zhí)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

2 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 電焊工

2.1.1 金屬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yè)。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系安全帶。

2.1.3 電焊作業(yè)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2.1.5 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yè)。

2.1.6 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 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2.1.8 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 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焊機發(fā)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更換保險裝置時。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2.1.11 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清除作業(yè)點正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

焊工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2.1.13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2.1.14 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guī)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guī)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 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 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 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 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

2.2.4 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 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 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 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 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 施工現場優(yōu)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的漏電開關

3.4 在狹窄場所施工,優(yōu)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 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yè)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第14篇 大型施工機械拆裝安全管理制度

1.大型機械設備的拆裝作業(yè),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yè)隊伍和專業(yè)人員承擔,一般人員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yè)前,承接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xié)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jiān)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作業(yè),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之要求,并通過公司或勞動部門驗收后方準予使用。

第15篇 危險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總 則

1、根據建質【2009】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編制本制度。

2、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根據分部工程施工危險程度建立分級會審論證審查制度。

4、本制度適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單位。

一、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單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2、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臺帳。

3、對具有危險性分部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與爆破工程、橋梁高墩施工、軟弱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鐵路既有線作業(yè)、橋涵頂進、橋梁懸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界定如下:

危險性一般 危險性較大 危險性重大

基坑支護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積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積a

100m2

a>300m2

起重吊裝工程 吊裝重量g

g≤80t 吊裝重量g

80t

g>170t

腳手架工程 腳手架面積a

a≤200㎡ 腳手架面積a

200㎡

a>500㎡

拆除與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

q>20000m3

橋梁高墩工程 橋梁墩身高h

h≤25m 橋梁墩身高h

25m

h>50m

5、分部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包括:

a、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huán)節(jié);

b、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yè)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c、附具的安全檢算詳細資料;

d、人員、機具、裝備的選用配備、保證安全的措施;

e、衛(wèi)生、環(huán)境條件、文明施工標準;

f、可能出現的危險及針對性預防措施;

6、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聯(lián)合編制,公司安環(huán)部進行協(xié)助。

二 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論證

1、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安環(huán)部、項目管理部、資產部、項目隊長、施工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并報公司工程管理口備案。

2、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師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工程管理口、及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3、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聯(lián)合編制,完成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jiān)督、工程監(jiān)理、安監(jiān)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再進行實施。

4、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工程管理口、資產管理部、各專業(yè)帶頭人,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

三、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

1、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2、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yè)。

3、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qū)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4、作業(yè)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5、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jiān)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環(huán)部和項目管理部隨時進行抽查監(jiān)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環(huán)部和公司項目管理部必須全過程旁站監(jiān)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并隨時檢查驗證。

6、對不認真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fā)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第16篇 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之要求,依據安全生產評價之內容,為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防范責任制的落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建立了施工現場消防制度,其規(guī)定如下: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

l、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經理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qū)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huán)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4、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yǎng),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5、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6、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xù)。

7、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m。

二、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7、醫(yī)療救護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xié)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9、各人員集中和封閉場所有疏散圖和導向標志。

四、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fā)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㈠一級動火

1、禁止區(qū)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yè)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㈡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yè)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yè)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㈢三級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屬于三級動火。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在作業(yè)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第17篇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執(zhí)行制度

為了更好地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業(yè)安全經費;提高企業(yè)員工的安全意識及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

(一)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原則

1、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當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2、 安全技術部門(或兼職人員)在主管經理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這一工作。

3、 應考慮必要與可能,掌握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要從實際出發(fā),制定切合實際的計劃,同時充分利用各基層和項目的有利條件,制定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 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問題,同時考慮迫切需要解決的一般問題。集中力量有計劃地先解那些嚴重影響職工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

5、 以改革工藝與技術措施革新相結合的原則,減少不安全因素。

(二)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依據

1、 國家、建設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各項標準、規(guī)章等。

2、 在安全生產、勞動衛(wèi)生檢查中所發(fā)現而尚未解決的問題。

3、 針對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主要原因應采取的措施。

4、 經濟發(fā)展、施工(生產)設備及操作方法的改變所應采取的防護措施。

5、 對革新項目和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所應采取的措施。

(三)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方法

1、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對本單位編制與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管轄范圍內負分管職責。

2、 編制程序,一般應在每年第四季度開始編制下年度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1)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員、計劃、技術等有關部門人員,配合工會廣泛吸收職工群眾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編制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上報總公司批準。

(2) 各部門根據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實施。

(四)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

1、 各有關人員必須首先從思想上要對批準后的計劃高度重視,把計劃的實施列入議事日程,關心和了解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深入現場檢查,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組織人力、財力,保證計劃實施。計劃一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種原因,必須變更內容時,也應按報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

2、 經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是實施安全措施計劃的物質基礎,只有保證預算經費,專款專用,才能保證計劃的實現。

3、 計劃執(zhí)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要納入年度施工計劃、財務計劃、材料供應計劃,機械設備的購置(制作)計劃。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有步驟的實施,按期實現。

4、 監(jiān)督檢查保證。安全部門和工會組織,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情況要經常性地進行檢查監(jiān)督。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

5、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完成后,要組織驗收,沒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內容、范圍

(一) 安全技術

1、 電刨、電鋸、砂輪及電器設備等傳動部位的防護裝置;有碎片、屑、液體飛出及裸露導電體等處所安設的防護裝置。

2、 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過卷揚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等)。

3、 各種運轉機械上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

4、 電氣設備安裝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5、 為搬運工作的安全或保證液體的排除,而重鋪或修理地面。

6、 在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門施。

7、 在工人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防護裝置。

8、 在生產區(qū)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或便橋。

(二)工業(yè)衛(wèi)生

9、 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要求而安設的通風換氣裝置。

10、 為清除粉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

11、 對有害健康工作的廠房或地點實行隔離的設施及隔熱防暑設施。

12、 為改善和保證供應職工在工作中的飲料而采取的設施(如配制清飲料、飲水清潔、消毒、保溫的裝置等)。

13、 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動的設施。

(二) 宣傳教育

14、 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錄像片等。

15、 舉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展覽會、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訓練及座談會,報告會等。

17、 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研究與試驗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儀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實施

1、 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后執(zhí)行。

3、 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工種交叉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施工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審查工程師批準,由項目部專責工程師或班組技術員交底后執(zhí)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

1、 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施工的主要危險點,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針對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2) 針對施工所選用的機械,工器具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針對施工采用的有害人體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險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點,從工業(yè)衛(wèi)生和技術措施上加以防護。

(4) 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huán)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

2、 經技術負責人或工程師審批簽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

3、 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zhí)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fā)現應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 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技術人員應重新報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進行安全交底。

第18篇 外來施工隊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供氣分公司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供氣分公司管轄范圍內所有外包燃氣工程。

第二章 施工單位選擇

第三條 所有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國家要求的相關施工資質。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通過公司評比確定才能對供氣分公司工程進行施工。

第三章 施工單位基本要求

第五條 所有外來施工隊在進行供氣分公司范圍內的燃氣施工時,必須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及分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供氣分公司針對單項工程制定的計劃及管理辦法進行施工。

第四章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第七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負責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況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

第八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guī)程;

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員,并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第九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

未經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施工工人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條 從事電氣、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應當由勞動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專業(y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提交特種作業(yè)員工的名單和培訓記錄復印件,確保特種作業(yè)人員具備符合法規(guī)的上崗資格。

第十一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進行施工現場危險源的辨識和控制,建立有效的高危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并根據工程特點編制緊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工程施工單位必須依法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和特點,配備規(guī)定數量的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范圍。

第十三條 工程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條件,制定和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大型動火作業(yè)以及高處施工、交叉施工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向所有施工人員(包括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勞務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以及地方標準。

第十四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有效的施工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和程序,根據季節(jié)和生產情況的變化,組織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存在安全隱患必須強制停工整頓。

第十五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制訂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當發(fā)生施工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案要求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及時、如實向工程組織實施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協(xié)助工程組織實施部門和政府安監(jiān)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置。

第十六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為作業(yè)人員提供合格的、適用的、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建立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保管、檢查、使用和維護標準。

第十七條 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定期對施工機具設備進行檢查及維護,并建立檢查、 維修和保養(yǎng)登記簿,承諾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合格的施工機具。

已經報廢的施工機具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安全及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供氣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9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wèi)措施用火用電制度

1. 總則:

1.0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wèi)及消防工作統(tǒng)一由項目經理總負責,項目經理應確定工地安全員主管現場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應及時與業(yè)主聯(lián)系相關事宜,做好現場需要協(xié)調的有關工作。

1.03項目經理應根據工程規(guī)模,配置相應的保衛(wèi)及消防設備器材。

1.04項目部負責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安全保衛(wèi)及消防知識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時。

1.05施工現場的施工區(qū)與生活區(qū)要有明確嚴格的劃分。

1.06如果發(fā)生各類事故,要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2. 安全消防工作

2.01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現場設置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組織義務消防隊。定期培訓義務消防員,做好培訓記錄。

2.03現場消防車道不許亂堆亂放物料占用車道,保證消防車道暢通。

2.04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門至少配有4具滅火器,設有明顯的防火標志,按規(guī)定對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處晝夜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

2.06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2.07動用明火,必須書面申領動火證,動火證由安全員批準限當日有效。動用明火時旁邊必須配備滅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員。

2.0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存放氧氣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用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有滅火器材。

2.10庫房應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內進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據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氣材料應及時清除。

2.12現場使用的安全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規(guī)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時必須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guī)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現場內嚴禁吸煙,不得在工程內設置宿舍。

2.14現場內和生活區(qū),未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2.15油漆和防水作業(yè)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2.16生活區(qū)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規(guī)定。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兩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2.17生活區(qū)的用水、用電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安全用電工作

3.01專業(yè)電工負責現場所有用電工作。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3.02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加工場所及防水作業(yè)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3.03各級分電箱、用電箱必須安全可靠,嚴禁采購,使用不合格產品。

3.04電動工具必須保證技術狀態(tài)良好,嚴禁有漏電現象的機具參與作業(yè)。嚴禁違章使用機具。

3.05作業(yè)區(qū)內用電電壓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電線、電纜不準隨意亂架。

3.06電焊工作業(yè)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業(yè)時,必須清楚作業(yè)面內有無電線、電纜等預埋管線,防止破線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4.保衛(wèi)工作

4.0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要佩帶出入證。安保人員佩帶值勤標志。重點工程要實行區(qū)域劃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4.02項目部負責人及安全員要及時了解現場人員的思想動態(tài),對可能發(fā)生的矛盾進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時報公司領導,以防事態(tài)擴大。

4.03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4.04做好成品保護工作,防止被盜,破壞等事故的發(fā)生。

4.05對重點項目,應加強要害部門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人重點管理。

5.項目部必須保存好各種有關項目的原始憑證、記錄、登記等資料。

第20篇 外來施工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強本隊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檢查,服從管理。

(二)凡進入廠區(qū)施工的勞務隊,施工前必須與公司消防管理部門簽定《消防安全協(xié)議書》,同時上報本隊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三)進行動火作業(yè)必須配備滅火器。如需在廠內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

(四)廠內搭建的臨時工棚,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包括電爐、電油汀、電飯鍋、電水壺、熱得快等),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只不得超過100w。

(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災,會正確報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撲救。

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制度(20篇范文)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公有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根據公司年度施工生產的任務,各項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針對安全生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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