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石,它如同一盞明燈,照亮了我們前行的道路,確保了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不受損害。它不僅體現了對法規(guī)的尊重,更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有助于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降低事故風險,從而維護企業(yè)的聲譽和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多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了各類設備的操作步驟和應急措施。
2. 風險評估程序,用于識別和評估潛在的安全隱患。
3. 安全培訓制度,保證每位員工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規(guī)定。
4. 應急響應計劃,為突發(fā)事件提供快速有效的應對策略。
5. 安全檢查和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設備和工作環(huán)境,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注意事項
制定安全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度復雜,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 - 制度應全面,覆蓋所有可能的風險點,但避免冗余,保持精煉。 -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適應企業(yè)變化和技術進步。 - 制度執(zhí)行必須嚴格,違規(guī)行為應有明確的處罰機制,以示警示。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載體,其重要性不容忽視。我們要用心打造,使之成為保護員工安全、推動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有力工具。只有這樣,我們的企業(yè)才能在風雨中屹立不倒,持續(xù)向前。
安全驗收制度范文
第1篇 特種設備安全防護工程安全驗收制度
為保證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和落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進行施工生產,安全驗收是安全檢查的一種基本形式,施工項目必須執(zhí)行安全驗收制度。
一、安全技術方案驗收
1、項目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驗收。
2、交叉作業(yè)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專業(yè)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5、項目安全總監(jiān)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要參與以上驗收活動,并提出自己的具體意見或見解,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要督促有關人員盡快整改。
二、設施與設備驗收
1、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和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施工現場有關責任人共同驗收。
2、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區(qū)域責任工程師、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3、區(qū)域內的單位工程防護設施及重點防護設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專業(yè)責任工程師、施工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項目安全總監(jiān)、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驗收。其驗收資料分專業(yè)歸檔。
5、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自驗基礎上,報請監(jiān)理、業(yè)主或專業(yè)檢驗檢測機構驗收:
(1)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架;
(2)吊籃架、挑架、外掛腳手架、卸料平臺;
(3)整體式提升架;
(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
(5)施工用電梯;
(6)塔吊;
(7)臨電設施;
(8)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
(9)30m3/h以上的攪拌站;
(10)架橋機(公路、鐵路);
(11)鐵路營業(yè)線架空頂進、路塹開挖、石方爆破、車站改造過渡、光電纜等施工防護設施;
(12)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三、驗收要求
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2、腳手架、滿堂紅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經理或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設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設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安全驗收必須嚴格遵照國家、地方、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設計要求,嚴格把關。驗收人員對方案、設備的安全保證性能負責,并履行書面簽字手續(xù)。
第2篇 工程項目安全驗收制度范本
工程項目安全驗收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各類安全防護用具、設施、架體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或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項目自有、租賃、分包企業(yè)自帶,以及現場實施的安全防護用具和設施應執(zhí)行驗收制度。
三、項目經理部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組織驗收,并備案各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合格檢測報告及出廠合格證等。
四、各類驗收應填寫驗收記錄,參加驗收的各方簽字確認后交項目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留存?zhèn)洳椤?/p>
五、各項目開始施工前應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的同時,編制安全驗收計劃,列明驗收項目、組織部門、參加部門或單位。
第3篇 建筑項目安全驗收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各類安全防護用具、設施、架體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或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項目自有、租賃、分包企業(yè)自帶,以及現場實施的安全防護用具和設施應執(zhí)行驗收制度。
三、項目經理部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組織驗收,并備案各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合格檢測報告及出廠合格證等。
四、各類驗收應填寫驗收記錄,參加驗收的各方簽字確認后交項目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留存?zhèn)洳椤?/p>
五、各項目開始施工前應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的同時,編制安全驗收計劃,列明驗收項目、組織部門、參加部門或單位。
第4篇 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制度
安全驗收評價導則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導則依據《安全評價通則》制訂,規(guī)定了安全驗收評價的目的、基本原則、內容、程序和方法,適用于建設項目(礦山建設項目除外)安全驗收評價。2安全驗收評價目的和基本原則安全驗收評價目的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建設項目安全驗收提供科學依據,對未達到安全目標的系統(tǒng)或單元提出安全補償及補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設項目本質安全程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安全驗收評價基本原則是具備國家規(guī)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科學、公正和合法地自主開展安全驗收評價。3定義安全驗收評價是在建設項目竣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后,通過對建設項目的設施、設備、裝置實際運行狀況及管理狀況的安全評價,查找該建設項目投產后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4安全驗收評價內容1) 檢查建設項目中安全設施是否已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評價建設項目及與之配套的安全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2) 從整體上評價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5安全驗收評價程序安全驗收評價程序一般包括:前期準備;編制安全驗收評價計劃;安全驗收評價現場檢查;編制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評審。5.1前期準備明確被評價對象和范圍;進行現場調查,收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及建設項目的資料(包括初步設計、變更設計、安全預評價報告、各級批復文件)等。5.2編制安全驗收評價計劃在前期準備工作基礎上,分析項目建成后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布與控制情況,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確定安全驗收評價的重點和要求;依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驗收評價方法;測算安全驗收評價進度。評價機構根據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實際運作情況,自主決定編制安全驗收評價計劃書(參見附錄a)。5.3安全驗收評價現場檢查按照安全驗收評價計劃對安全生產條件與狀況獨立進行驗收評價現場檢查。評價機構對現場檢查及評價中發(fā)現的隱患或尚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及建議。5.4編制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根據安全驗收評價計劃和驗收評價現場檢查所獲得的數據,對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編制安全驗收評價報告。5.5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評審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送專家評審組進行技術評審,并由專家評審組提出書面評審意見。評價機構根據專家評審組的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6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和要求6.1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主要內容6.1.1概述1)安全驗收評價依據; 2)建設單位簡介; 3)建設項目概況; 4)生產工藝; 5)主要安全衛(wèi)生設施和技術措施; 6)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管理制度。6.1.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識別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相關作業(yè)場所分析; 2)列出建設項目所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并指出存在的部位。6.1.3總體布局及常規(guī)防護設施措施評價1) 總平面布局; 2) 廠區(qū)道路安全; 3) 常規(guī)防護設施和措施; 4) 評價結果。6.1.4易燃易爆場所評價1) 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符合性檢查; 2) 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的布防安裝檢查; 3) 防爆電氣設備安裝認可; 4) 消防檢查(主要檢查是否取得消防安全認可); 5) 評價結果。6.1.5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評價1) 防急性中毒、窒息措施; 2) 防止粉塵爆炸措施; 3) 高、低溫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 4) 其它有害因素控制安全措施; 5) 評價結果。6.1.6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記錄評價1) 壓力容器與鍋爐(包括壓力管道); 2) 起重機械與電梯; 3) 廠內機動車輛; 4) 其它危險性較大設備; 5) 評價結果。6.1.7強制檢測設備設施情況檢查1) 安全閥; 2) 壓力表; 3) 可燃、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及變送器; 4) 其它強制檢測設備設施情況; 5) 檢查結果。6.1.8電氣安全評價1) 變電所; 2) 配電室; 3) 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 其它電氣安全檢查; 5) 評價結果。6.1.9機械傷害防護設施評價1) 夾擊傷害; 2) 碰撞傷害; 3) 剪切傷害; 4) 卷入與絞碾傷害; 5) 割刺傷害; 6) 其它機械傷害; 7) 評價結果。6.1.10工藝設施安全聯(lián)鎖有效性評價1) 工藝設施安全聯(lián)鎖設計; 2) 工藝設施安全聯(lián)鎖相關硬件設施; 3) 開車前工藝設施安全聯(lián)鎖有效性驗證記錄; 4) 評價結果。6.1.11安全生產管理評價1)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 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 5) 日常安全管理; 6) 評價結果。6.1.12安全驗收評價結論在對現場評價結果分析歸納和整合基礎上,作出安全驗收評價結論。 1) 建設項目安全狀況綜合評述; 2) 歸納、整合各部份評價結果提出存在問題及改進建議; 3) 建設項目安全驗收總體評價結論。6.1.13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附件1) 數據表格、平面圖、流程圖、控制圖等安全評價過程中制作的圖表文件; 2) 建設項目存在問題與改進建議匯總表及反饋結果; 3) 評價過程中專家意見及建設單位證明材料。6.1.14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附錄1) 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批復文件(影印件) 2) 建設單位提供的原始資料目錄 3) 與建設項目相關數據資料目錄6.2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要求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條理清楚,數據完整,取值合理,評價結論客觀公正。7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格式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格式一般包括: 1) 封面(參見附錄b) 2) 評價機構安全驗收評價資格證書影印件 3) 著錄項(參見附錄c) 4) 目錄 5) 編制說明 6) 前言 7) 正文 8) 附件 9) 附錄8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載體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一般采用紙質載體。為適應信息處理需要,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可輔助采用電子載體形式。
第5篇 安全驗收制度范本
第一條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要求,從本質上保障施工人員的健康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必須堅持“驗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則。
第三條 驗收范圍:
1、各類腳手架。
2、工程臨時設施及溝槽支撐與支護。
3、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網和立網。
4、臨時用電工程設施。
5、各種起重機械、施工用梯、手持電動工具、中小型機械設備等。
6、安全帽、安全帶、常用安全防墜器、漏電保護器、配電箱、護目鏡、防護面罩、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個人防護用品。
7、安全標志懸掛情況。
第四條 對于非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實施情況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五條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實施情況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工長、安全員、分包方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第六條 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組織副總經理(主管技術質量)、技術質量部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工程部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分包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共同進行驗收。
第七條 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證和檢驗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上必須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由項目經理、安全員、庫管人員共同進行驗收。
第八條 臨時用電設施,由電氣工長組織電氣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九條 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安裝完畢后驗收前,應當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然后由項目經理組織組織、分包方負責人、出租方負責人、安裝方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一條 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yè)吊籃、流動式起重機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二條 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機械設備,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三條 手持電動工具在出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和維修電工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四條 現場懸掛的安全標志、消防器材布置情況、消防通道等由安全員組織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五條 所有驗收,必須辦理書面驗收手續(xù),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所有經驗收合格的設備、設施必須懸掛“驗收合格證”。
第十七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不符,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工程項目安全驗收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各類安全防護用具、設施、架體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或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項目自有、租賃、分包企業(yè)自帶,以及現場實施的安全防護用具和設施應執(zhí)行驗收制度。
三、項目經理部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組織驗收,并備案各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合格檢測報告及出廠合格證等。
四、各類驗收應填寫驗收記錄,參加驗收的各方簽字確認后交項目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留存?zhèn)洳椤?/p>
五、各項目開始施工前應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的同時,編制安全驗收計劃,列明驗收項目、組織部門、參加部門或單位。
第7篇 施工防護用品設備設施安全驗收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消除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1.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范圍
1.1安全防護設施
① 腳手架類設施:馬道、落地式腳手架、(集)卸料平臺、附著升降式腳手架(爬架)、掛架、插口架子、挑架、滿堂紅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組合腳手架活動平臺)、外電線路防護架
② 洞口類防護設施: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及管道井、煙道防護(含電梯井內水平安全網支搭)、樓梯口防護、(建筑物進出通道、外用電梯首層進出通道、物料提升機首層進出通道)通道口防護、豎向孔洞口(孔洞底邊距地小于一米)防護
③ 臨邊類防護設施:基坑(溝、槽)臨邊防護、陽臺周邊防護、框架結構周邊防護、(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防護、屋面臨邊防護、樓梯臨邊防護(含回轉樓梯井水平安全網支搭)、腳手架操作層防護
④ 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通道防護、樓外側安全平網支設、交叉作業(yè)防護、爬梯搭設、室外電箱、電焊機防護棚、卷揚機操作棚、模板工程驗收
1.2臨電設施:架空線路、電纜線路敷設、室內配線、配電箱內設備安裝、接地接零、電氣防護、照明裝置
1.3機械設備、設施
①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
② 中小型機械:混凝土攪拌機(站)、砂漿攪拌機、砼輸送泵、木工園鋸、木工平刨、鋼筋切斷機、冷拉機、鋼筋彎曲機、鋼筋調直機、卷揚機、電焊機、水泵、空壓機、套絲機、振動棒、砂輪切割機、水磨石機、彎管機、打夯機、手持電動工具等
1.4安全防護用品: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
2.驗收的組織及要求
2.1腳手架類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需在自檢、自驗合格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安全管理部門、技術部門進行驗收。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上一級安全部門、技術部門、項目安全員、工長及搭設班組、使用班組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對架體的扣件扭力矩進行測試。掛架、爬架驗收等還應有產權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爬架在施工過程中的每次升、降后組織驗收。
2.2大型機械設備安裝前應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塔吊、外用電梯安裝完畢須經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按當地政府要求的驗收表格驗收合格或報請地方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機械驗收按jgj33-86《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進行。
2.3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安裝完畢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共同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龍門架做為物料提升機的檢驗項目一并進行驗收。
2.4塔吊、電梯
①塔吊、電梯平面布置圖
②設備租賃資質、安拆資質、租賃設備明細表、設備單臺編號、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
③審批的安拆方案;
④群塔吊作業(yè)防碰撞措施;
⑤基礎施工驗收資料;
⑥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⑦操作、信號指揮、安拆人員名單,操作證復印件;
⑧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⑨自檢驗收資料、《安全檢驗報告》及《安全檢驗合格證》;
⑽總包分包共同對機組人員、信號指揮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⑾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⑿租賃合同。
2.5物料提升機
①租賃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②審批的安拆方案;
③基礎施工驗收資料
④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⑤安拆人員、卷揚司機操作證復印件
⑥自檢驗收資料
⑦總包分包共同對機組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⑧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⑨租賃合同
2.6電動吊藍
①設備租賃資質、租賃設備明細表、設備單臺編號、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②審批的安拆方案;
③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④安全鎖有效檢驗標定
⑤自檢驗收資料
⑥使用人員名單、操作證復印件
⑦總包分包對使用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⑧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⑨租賃合同
2.7洞口類防護設施、臨邊類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以每層為一個驗收單元,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生產經理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有項目生產經理、主管工長、項目安全員、搭設班組長等參加驗收。
2.8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有項目技術負責人、主管工長、項目安全員、搭設班組長等參加驗收。首層大模板工作平臺防護由項目報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首層以上由項目經理部自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2.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審批后實施。臨電設施安裝完畢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項目安全員、臨電負責人和安裝人等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檢查驗收。
2.10中小型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分包隊伍自有施工機械、機具,進場后必須辦理安全技術性能安裝驗收手續(xù),由項目經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長、項目機械員、項目安全員、機械出租單位、機械使用單位及機械操作人員參加驗收,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2.11各類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材質證明、出廠合格證明和檢測報告,報項目安全保證部備案,當發(fā)現有疑問時,由具備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認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2.12因故停工、停產,恢復施工前,項目經理部必須重新組織對各類設備設施的檢查驗收。
2.13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高大防護設施必須按變更后的方案重新組織驗收。
2.14專業(yè)分包、甲分包進場正式施工前,該施工段主管工長應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員與專業(yè)分包、甲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其安全員,共同辦理專業(yè)分包、甲分包所屬施工區(qū)域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xù)。
2.15參加各項驗收的人員必須在各類驗收記錄上簽字,驗收主持人要在驗收記錄上簽署驗收意見,否則驗收無效。
2.16各級驗收人員要認真負責,把住關口,嚴格按國家標準、規(guī)定、規(guī)范和批準的方案進行檢查驗收,要做到數據量化,填寫齊全,合格的予以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驗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經理部要責成有關人員盡快整改并重新驗收直至合格,各類設備設施驗收資料分類編號歸檔備查。
3.各分包單位負責所在施工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與日常維護。
4.各級安全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裝置、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項目工長應督促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各級安全人員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驗證。對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落實隱患整改的單位,按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第8篇 搭設設施組裝機械安全驗收制度
搭設設施和組裝機械安全驗收制度
1.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械、機具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2.對于一些特殊設備和大型機械(如塔吊、樁機、人貨電梯等),應分包給具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裝拆。在項目部自檢的基礎上報上級部門驗收。
3.各類驗收應根據驗收標準,逐一對照,進行量化考分。
4.在驗收過程中或上級部門驗收中所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腳手架應實行分段驗收(即基礎、主體和搭設完畢后的整體驗收),高層建筑雙沖天落地腳手和懸挑腳手由建筑企業(yè)安全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安全員、項目經理、架設班班長共同組織驗收,20m以下的腳手架由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安全員和架設班班長共同組織驗收。
6.施工現場采用新型起重機械應報當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門會審后方能投入使用。
7.井字架安裝完畢,由現場施工負責人會同項目部安全員和搭設井字架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
8.施工臨時用電由項目部安全員、機管員、建筑維修電工定期分階段共同組織驗收。
9.中小型機械、洞口臨邊等,由施工現場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在施工過程中定期分階段驗收。
10.各類設施、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做好驗收手續(xù),建立驗收臺帳。
第9篇 施工現場防護用品、設備設施安全驗收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消除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1.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范圍
1.1安全防護設施
① 腳手架類設施:馬道、落地式腳手架、(集)卸料平臺、附著升降式腳手架(爬架)、掛架、插口架子、挑架、滿堂紅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組合腳手架活動平臺)、外電線路防護架
② 洞口類防護設施: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及管道井、煙道防護(含電梯井內水平安全網支搭)、樓梯口防護、(建筑物進出通道、外用電梯首層進出通道、物料提升機首層進出通道)通道口防護、豎向孔洞口(孔洞底邊距地小于一米)防護
③ 臨邊類防護設施:基坑(溝、槽)臨邊防護、陽臺周邊防護、框架結構周邊防護、(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防護、屋面臨邊防護、樓梯臨邊防護(含回轉樓梯井水平安全網支搭)、腳手架操作層防護
④ 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通道防護、樓外側安全平網支設、交叉作業(yè)防護、爬梯搭設、室外電箱、電焊機防護棚、卷揚機操作棚、模板工程驗收
1.2臨電設施:架空線路、電纜線路敷設、室內配線、配電箱內設備安裝、接地接零、電氣防護、照明裝置
1.3機械設備、設施
①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
② 中小型機械:混凝土攪拌機(站)、砂漿攪拌機、砼輸送泵、木工園鋸、木工平刨、鋼筋切斷機、冷拉機、鋼筋彎曲機、鋼筋調直機、卷揚機、電焊機、水泵、空壓機、套絲機、振動棒、砂輪切割機、水磨石機、彎管機、打夯機、手持電動工具等
1.4安全防護用品: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
2.驗收的組織及要求
2.1腳手架類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需在自檢、自驗合格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安全管理部門、技術部門進行驗收。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上一級安全部門、技術部門、項目安全員、工長及搭設班組、使用班組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對架體的扣件扭力矩進行測試。掛架、爬架驗收等還應有產權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爬架在施工過程中的每次升、降后組織驗收。
2.2大型機械設備安裝前應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塔吊、外用電梯安裝完畢須經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按當地政府要求的驗收表格驗收合格或報請地方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機械驗收按jgj33-86《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進行。
2.3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安裝完畢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共同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龍門架做為物料提升機的檢驗項目一并進行驗收。
2.4塔吊、電梯
①塔吊、電梯平面布置圖
②設備租賃資質、安拆資質、租賃設備明細表、設備單臺編號、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
③審批的安拆方案;
④群塔吊作業(yè)防碰撞措施;
⑤基礎施工驗收資料;
⑥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⑦操作、信號指揮、安拆人員名單,操作證復印件;
⑧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⑨自檢驗收資料、《安全檢驗報告》及《安全檢驗合格證》;
⑽總包分包共同對機組人員、信號指揮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⑾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⑿租賃合同。
2.5物料提升機
①租賃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②審批的安拆方案;
③基礎施工驗收資料
④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⑤安拆人員、卷揚司機操作證復印件
⑥自檢驗收資料
⑦總包分包共同對機組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⑧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⑨租賃合同
2.6電動吊藍
①設備租賃資質、租賃設備明細表、設備單臺編號、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②審批的安拆方案;
③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④安全鎖有效檢驗標定
⑤自檢驗收資料
⑥使用人員名單、操作證復印件
⑦總包分包對使用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⑧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⑨租賃合同
2.7洞口類防護設施、臨邊類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以每層為一個驗收單元,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生產經理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有項目生產經理、主管工長、項目安全員、搭設班組長等參加驗收。
2.8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有項目技術負責人、主管工長、項目安全員、搭設班組長等參加驗收。首層大模板工作平臺防護由項目報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首層以上由項目經理部自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2.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審批后實施。臨電設施安裝完畢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項目安全員、臨電負責人和安裝人等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檢查驗收。
2.10中小型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分包隊伍自有施工機械、機具,進場后必須辦理安全技術性能安裝驗收手續(xù),由項目經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長、項目機械員、項目安全員、機械出租單位、機械使用單位及機械操作人員參加驗收,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2.11各類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材質證明、出廠合格證明和檢測報告,報項目安全保證部備案,當發(fā)現有疑問時,由具備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認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2.12因故停工、停產,恢復施工前,項目經理部必須重新組織對各類設備設施的檢查驗收。
2.13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高大防護設施必須按變更后的方案重新組織驗收。
2.14專業(yè)分包、甲分包進場正式施工前,該施工段主管工長應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員與專業(yè)分包、甲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其安全員,共同辦理專業(yè)分包、甲分包所屬施工區(qū)域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xù)。
2.15參加各項驗收的人員必須在各類驗收記錄上簽字,驗收主持人要在驗收記錄上簽署驗收意見,否則驗收無效。
2.16各級驗收人員要認真負責,把住關口,嚴格按國家標準、規(guī)定、規(guī)范和批準的方案進行檢查驗收,要做到數據量化,填寫齊全,合格的予以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驗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經理部要責成有關人員盡快整改并重新驗收直至合格,各類設備設施驗收資料分類編號歸檔備查。
3.各分包單位負責所在施工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與日常維護。
4.各級安全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裝置、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項目工長應督促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各級安全人員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驗證。對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落實隱患整改的單位,按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第10篇 特種設備和安全防護工程安全驗收制度
為保證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和落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進行施工生產,安全驗收是安全檢查的一種基本形式,施工項目必須執(zhí)行安全驗收制度。
一、安全技術方案驗收
1、項目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驗收。
2、交叉作業(yè)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專業(yè)責任工程師組織驗收。
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5、項目安全總監(jiān)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要參與以上驗收活動,并提出自己的具體意見或見解,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要督促有關人員盡快整改。
二、設施與設備驗收
1、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和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施工現場有關責任人共同驗收。
2、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區(qū)域責任工程師、專業(yè)責任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3、區(qū)域內的單位工程防護設施及重點防護設施由區(qū)域責任工程師組織專業(yè)責任工程師、施工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項目安全總監(jiān)、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驗收。其驗收資料分專業(yè)歸檔。
5、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自驗基礎上,報請監(jiān)理、業(yè)主或專業(yè)檢驗檢測機構驗收:
(1)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架;
(2)吊籃架、挑架、外掛腳手架、卸料平臺;
(3)整體式提升架;
(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
(5)施工用電梯;
(6)塔吊;
(7)臨電設施;
(8)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
(9)30m3/h以上的攪拌站;
(10)架橋機(公路、鐵路);
(11)鐵路營業(yè)線架空頂進、路塹開挖、石方爆破、車站改造過渡、光電纜等施工防護設施;
(12)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三、驗收要求
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2、腳手架、滿堂紅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經理或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設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設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安全驗收必須嚴格遵照國家、地方、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設計要求,嚴格把關。驗收人員對方案、設備的安全保證性能負責,并履行書面簽字手續(xù)。
第11篇 搭設設施和組裝機械設備安全驗收制度
一、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械、機具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二、對于一些特殊設備和大型機械(如塔吊、樁機、人貨電梯等),應分包給具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裝拆,在項目部自檢的基礎上報上級部門驗收。
三、各類驗收應根據驗收標準,逐一對照,進行量化考核評分。
四、在驗收過程中或上級部門驗收中所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五.腳手架應實行分段驗收(即基礎、主體和搭設完畢后的整體驗收),高層建筑雙沖天落地腳手和懸挑腳手由建筑企業(yè)安全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安全員和架設班班長共同組織驗收。
六、施工現場采用新型起重機械應報當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門會審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建筑行業(yè)命令禁止或淘汰的設備,現場施工負責人會同項目部安全員不予組織驗收。
八、施工臨時用電由項目部安全員、機管員、建筑維修電工定期分階段共同組織驗收。
九、中小型機械、洞口臨邊等,由施工現場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在施工過程中定期分階段驗收。
十、各類設施、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做好驗收手續(xù),建立
驗收臺帳。
第12篇 安全驗收制度
第一條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要求,從本質上保障施工人員的健康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必須堅持“驗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則。
第三條 驗收范圍:
1、各類腳手架。
2、工程臨時設施及溝槽支撐與支護。
3、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網和立網。
4、臨時用電工程設施。
5、各種起重機械、施工用梯、手持電動工具、中小型機械設備等。
6、安全帽、安全帶、常用安全防墜器、漏電保護器、配電箱、護目鏡、防護面罩、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個人防護用品。
7、安全標志懸掛情況。
第四條 對于非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實施情況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五條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實施情況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工長、安全員、分包方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第六條 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組織副總經理(主管技術質量)、技術質量部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工程部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分包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共同進行驗收。
第七條 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證和檢驗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上必須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由項目經理、安全員、庫管人員共同進行驗收。
第八條 臨時用電設施,由電氣工長組織電氣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九條 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安裝完畢后驗收前,應當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然后由項目經理組織組織、分包方負責人、出租方負責人、安裝方負責人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一條 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yè)吊籃、流動式起重機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二條 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機械設備,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三條 手持電動工具在出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和維修電工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四條 現場懸掛的安全標志、消防器材布置情況、消防通道等由安全員組織分包方班組長共同進行驗收。
第十五條 所有驗收,必須辦理書面驗收手續(xù),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所有經驗收合格的設備、設施必須懸掛“驗收合格證”。
第十七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不符,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