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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產品召回制度,作為企業(y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涵蓋了多個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產品缺陷識別、召回決策、通知消費者、產品修復或替換、效果評估以及后續(xù)改進等步驟。
內容是什么
1. 產品缺陷識別:企業(yè)需建立一套有效的監(jiān)控機制,及時發(fā)現(xiàn)可能存在的產品質量問題,這涉及到質量控制、客戶反饋分析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2. 召回決策:一旦確認產品存在安全風險,管理層應迅速做出召回決定,評估召回的必要性和成本效益,確保決策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3. 通知消費者:通過官方渠道發(fā)布召回信息,保證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指導消費者如何處理已購買的缺陷產品。
4. 產品修復或替換: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的修復服務或產品替換,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5. 效果評估:實施召回后,評估其效果,如召回率、消費者滿意度等,以了解召回行動的成功程度。
6. 后續(xù)改進:基于召回結果,改進產品設計和生產流程,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規(guī)范
產品召回制度的規(guī)范性體現(xiàn)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辦法》等,確保企業(yè)在召回過程中合法合規(guī)。企業(yè)內部應設立專門的召回管理團隊,制定詳細的操作流程,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章可循,減少人為錯誤。
重要性
產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體現(xiàn)了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及時有效的召回能降低企業(yè)的法律風險和聲譽損失。通過召回,企業(yè)可以獲取寶貴的改進機會,提升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因此,建立健全的產品召回制度,是保障企業(yè)長遠發(fā)展的必要舉措。
產品召回制度范本
第1篇 產品召回制度范本
一、制定產品召回制度的目的就是對不符合公司標準要求的產品(可能危害公眾健康、違反政府法令、不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維持一個有效的可回收體系。
二、產品召回制度涉及對象:經理、生產主管、質檢、辦公室客戶服務主管、倉儲主管、原料接收員、銷售部人員和其他被指定的代理人。
三、產品召回的定義:產品召回是指從市場上撤離有如下情況的產品:被污染的、標簽錯誤的,或是違反了政府法令法規(guī)的產品。
四、操作程序:
1、質檢部、企業(yè)市場經理、銷售部對反饋進行評估,從而來決定它是否與質量或健康有關。
2、危害健康的要立即提出并采取行動;有質量問題的由質檢部與銷售部溝通后處理(必要時聯(lián)系技術部門)并報總經理及政府主管部門。
3、采取召回行動前,召集召回小組會議,通報情報,采取召回行動:1)會議召集、情況通報由協(xié)調員負責。企業(yè)經理負責原料使用情況,生產情況,受影響產品出庫情況的調查;2)客戶服務經理根據生產部提供的情報打印可能的客戶名單;3)產品聯(lián)絡員/客戶服務經理負責客戶確認并通知已確認的客戶進行產品召回;產品聯(lián)絡員同時負責技術服務咨詢工作;4)召回飼料的處理必須按照飼料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處理。5)如果技術評估確認威脅到公共健康,應通知主管機構(飼料辦等)。
第2篇 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
一、 為確保從原料到成品標識清楚,具有可追溯性,建立和實施回收程序,以確保能及時召回不安全的產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不合格產品定義如下:
1.一般不合格品:沒有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問題,對消費者身體健康不形成傷害,但存在一般品質問題的不合格產品;
2.嚴重不合格品:存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問題,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傷害的不合格產品。
3.可疑產品的確定,可以是公司或客戶發(fā)現(xiàn)的任何有關產品質量、衛(wèi)生安全的信息或潛在不安全因素的產品。
三、 各相關部門職責:
1.業(yè)務部負責建立客戶信息記錄和檔案,負責與客戶的溝通和聯(lián)絡;
2.物控部負責與有關政府部門聯(lián)系,保證有關產品嚴重危害的信息得到及時溝通;
3.品管部負責建立公司內部可追溯性體系,組織糾正預防措施計劃的實施;
4.其他相關部門落實本部門責任的糾正預防措施。
四、不合格產品召回的情況
1.因產品設計問題被客戶投訴
2.因質量問題被客戶投訴
3因遭遇技術壁壘被國外退回
4.因不符合輸入國之標準或要求被通報或退貨
五、 不合格產品召回的措施
對于以上幾種情況,進行不合格產品召回措施。包括:
1.正在生產的同類產品全部停止生產。
2.已經出口的同類產品全部進行召回處理。
3.已經在運輸途中的同類產品進行召回處理。
4.已經生產結束正準備發(fā)運的同類產品不得發(fā)運。
六、不合格產品召回的后續(xù)處理方法
對于已經召回的不合格產品,根據不同的召回原因采取不同的后續(xù)處理方法。包括:
1. 因產品設計問題被召回的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此類產品不得再報檢出口,對人體健康、安全不構成威脅的作為內銷產品。對人體健康、安全構成威脅的做改變用途或重新設計、加工處理。
2. 因質量問題被客戶投訴的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此批產品做降級處理。通知物控部、生產部、品管部、業(yè)務部共同進行原因分析,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及時進行生產工藝和技術的改進,確保質量問題得到整改。
3. 因遭遇技術壁壘被國外退回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加強有關技術壁壘研究,進行合理規(guī)避,避免再出現(xiàn)此類問題。此批產品確實沒有質量問題的,經再次檢驗檢疫合格后,做改變出口國家或改作內銷處理。
4. 因不符合輸入國標準或要求被通報或退貨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此批產品不得再報檢出口。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不符合輸入國安全、環(huán)保等項目的產品,做改變用途或降級處理。對于其他不符合輸入國其他項目的產品,做降級處理或該做內銷處理。
第3篇 不合格農產品召回處置制度
1、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種養(yǎng)大戶、家庭農場和農產品銷售單位應依法對生產銷售的不合格農產品召回,并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2、依法必須召回的農產品有:經檢測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guī)范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
3、依法申請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出來之前應停止銷售;復檢不合格的農產品必須依法召回處置。
4、及時向社會公布召回農產品有關信息,通知銷售商及消費者停止銷售和購買,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農產品,并依法承擔經濟賠償?shù)确韶熑巍?/p>
5、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對不合格農產品召回和無害化處理的檢查監(jiān)督。
第4篇 不合格農產品召回處置制度范本
1、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種養(yǎng)大戶、家庭農場和農產品銷售單位應依法對生產銷售的不合格農產品召回,并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2、依法必須召回的農產品有:經檢測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guī)范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
3、依法申請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出來之前應停止銷售;復檢不合格的農產品必須依法召回處置。
4、及時向社會公布召回農產品有關信息,通知銷售商及消費者停止銷售和購買,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農產品,并依法承擔經濟賠償?shù)确韶熑巍?/p>
5、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對不合格農產品召回和無害化處理的檢查監(jiān)督。
第5篇 產品召回制度
一、制定產品召回制度的目的就是對不符合公司標準要求的產品(可能危害公眾健康、違反政府法令、不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維持一個有效的可回收體系。
二、產品召回制度涉及對象:經理、生產主管、質檢、辦公室客戶服務主管、倉儲主管、原料接收員、銷售部人員和其他被指定的代理人。
三、產品召回的定義:產品召回是指從市場上撤離有如下情況的產品:被污染的、標簽錯誤的,或是違反了政府法令法規(guī)的產品。
四、操作程序:
1、質檢部、企業(yè)市場經理、銷售部對反饋進行評估,從而來決定它是否與質量或健康有關。
2、危害健康的要立即提出并采取行動;有質量問題的由質檢部與銷售部溝通后處理(必要時聯(lián)系技術部門)并報總經理及政府主管部門。
3、采取召回行動前,召集召回小組會議,通報情報,采取召回行動:1)會議召集、情況通報由協(xié)調員負責。企業(yè)經理負責原料使用情況,生產情況,受影響產品出庫情況的調查;2)客戶服務經理根據生產部提供的情報打印可能的客戶名單;3)產品聯(lián)絡員/客戶服務經理負責客戶確認并通知已確認的客戶進行產品召回;產品聯(lián)絡員同時負責技術服務咨詢工作;4)召回飼料的處理必須按照飼料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處理。5)如果技術評估確認威脅到公共健康,應通知主管機構(飼料辦等)。
第6篇 木材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
一、 為確保從原料到成品標識清楚,具有可追溯性,建立和實施回收程序,以確保能及時召回不安全的產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不合格產品定義如下:
1.一般不合格品:沒有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問題,對消費者身體健康不形成傷害,但存在一般品質問題的不合格產品;
2.嚴重不合格品:存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問題,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傷害的不合格產品。
3.可疑產品的確定,可以是公司或客戶發(fā)現(xiàn)的任何有關產品質量、衛(wèi)生安全的信息或潛在不安全因素的產品。
三、 各相關部門職責:
1.業(yè)務部負責建立客戶信息記錄和檔案,負責與客戶的溝通和聯(lián)絡;
2.物控部負責與有關政府部門聯(lián)系,保證有關產品嚴重危害的信息得到及時溝通;
3.品管部負責建立公司內部可追溯性體系,組織糾正預防措施計劃的實施;
4.其他相關部門落實本部門責任的糾正預防措施。
四、不合格產品召回的情況
1.因產品設計問題被客戶投訴
2.因質量問題被客戶投訴
3因遭遇技術壁壘被國外退回
4.因不符合輸入國之標準或要求被通報或退貨
五、 不合格產品召回的措施
對于以上幾種情況,進行不合格產品召回措施。包括:
1.正在生產的同類產品全部停止生產。
2.已經出口的同類產品全部進行召回處理。
3.已經在運輸途中的同類產品進行召回處理。
4.已經生產結束正準備發(fā)運的同類產品不得發(fā)運。
六、不合格產品召回的后續(xù)處理方法
對于已經召回的不合格產品,根據不同的召回原因采取不同的后續(xù)處理方法。包括:
1. 因產品設計問題被召回的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此類產品不得再報檢出口,對人體健康、安全不構成威脅的作為內銷產品。對人體健康、安全構成威脅的做改變用途或重新設計、加工處理。
2. 因質量問題被客戶投訴的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此批產品做降級處理。通知物控部、生產部、品管部、業(yè)務部共同進行原因分析,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及時進行生產工藝和技術的改進,確保質量問題得到整改。
3. 因遭遇技術壁壘被國外退回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加強有關技術壁壘研究,進行合理規(guī)避,避免再出現(xiàn)此類問題。此批產品確實沒有質量問題的,經再次檢驗檢疫合格后,做改變出口國家或改作內銷處理。
4. 因不符合輸入國標準或要求被通報或退貨后續(xù)處理方法
及時通知檢驗檢疫局。此批產品不得再報檢出口。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不符合輸入國安全、環(huán)保等項目的產品,做改變用途或降級處理。對于其他不符合輸入國其他項目的產品,做降級處理或該做內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