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企業(yè)負責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多個方面,主要包括:
1. 責任分配:明確每個部門和員工的職責范圍,確保工作有序進行。
2. 決策機制:規(guī)定重大事項的決策流程,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3. 監(jiān)督機制:建立內部審計和監(jiān)控體系,保證企業(yè)運營的合規(guī)性。
4. 考核評價:設定績效指標,對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公正評估。
5. 風險管理:識別和應對潛在風險,保障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內容是什么
企業(yè)負責制度的內容應詳盡且實用,包括:
- 崗位說明書:詳細描述每個職位的職責和期望的工作成果。 - 決策流程圖:清晰展示從提議到執(zhí)行的步驟和審批權限。 - 內部審計程序:規(guī)定審計頻率、方法和處理違規(guī)行為的措施。 - 績效考核標準:制定客觀、量化的評估標準,以公平評價員工表現。 - 風險應對策略: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計劃,以應對可能遇到的業(yè)務挑戰(zhàn)。
規(guī)范
企業(yè)負責制度的規(guī)范實施需注重以下幾點:
- 制度透明:確保所有員工都了解并理解這些規(guī)則,消除誤解。 - 制度更新:隨著企業(yè)的發(fā)展,適時修訂和完善制度,保持其時效性。 - 執(zhí)行力度:管理層要帶頭遵守,確保制度的權威性和執(zhí)行力。 - 反饋機制:設立渠道收集員工對制度的意見,持續(xù)改進。
重要性
企業(yè)負責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提高效率:明確的職責分配能減少工作重疊,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合規(guī):通過監(jiān)督機制,企業(yè)能遵守法規(guī),降低法律風險。
3. 激勵員工:公正的考核評價能激勵員工提升工作表現,促進個人成長。
4. 穩(wěn)定發(fā)展:有效風險管理有助于企業(yè)在變化中保持穩(wěn)定,實現長期發(fā)展目標。
企業(yè)負責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基石,它不僅指導日常運營,還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了一個有序、公正和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企業(yè)負責制度范文
第1篇 企業(yè)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企業(yè)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yè)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yè)負責人(總公司、分公司)帶班形式為帶班安全檢查,項目負責人帶班形式為帶班安全生產和帶班安全檢查。
第四條 總公司帶班負責人包括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等企業(yè)領導,負責人應當持有“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每月帶班檢查時間不得少于6個工作日。
第五條 分公司帶班負責人包括分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主任總工程師。每月帶班檢查時間不少于6個工作日。分公司總經理為落實本級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七條 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每月帶班生產時間分別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負責指揮和監(jiān)督安全生產工作,并與施工人員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 職 責
第八條 公司帶班領導職責:
1、法定代表人為落實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2、企業(yè)負責人應按照《企業(yè)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計劃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檢查分公司、項目部領導帶班情況,發(fā)現問題并及時解決。
3、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 工程部職責:
1、做好集團領導帶班檢查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帶班制度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對帶班情況實施考核。
第十條 分公司帶班領導職責:
1、認真做好帶班檢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現場及本級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認真執(zhí)行集團公司企業(yè)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行檢查、考核。
2、檢查項目部領導帶班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3、具體協調、解決項目部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帶班職責:
1、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帶班生產制度負責。
2、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yè)。
3、及時發(fā)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4、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5、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并作為對其工程施工業(yè)績的評判依據之一。
6、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條 工程部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帶班計劃并歸檔備案。帶班計劃應包括檢查時間,帶班領導姓名、檢查單位、檢查內容、檢查人員等內容。
第十三條 總公司帶班領導按計劃實施帶隊檢查,主要對其區(qū)域所轄分公司、項目部進行檢查。在檢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級領導的帶班情況,聽取帶班情況匯報并檢查帶班記錄。
第十四條 分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制定本級帶班檢查月度計劃,經理部負責制定項目負責人帶班計劃,并于每月25日前,由分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將次月帶班檢查計劃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處備案。
第十五條 當施工現場有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出現災害性天氣或發(fā)現重大隱患、出現險情等情況時,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在崗帶班。有需要的可以預請分公司帶班負責人一起參加。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重大隱患時,分公司帶班領導應至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如遇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總公司安全生產處。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執(zhí)行經理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書面委托持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代行其承擔管理工作,被委托人應相對固定,書面委托應報建筑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備案并現場留存?zhèn)洳椤?/p>
第十九條 帶班要求:
1、各級帶班領導要認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帶班記錄,一式兩份分別存至帶班領導及接受檢查單位處。項目部的帶班記錄應在帶班臺賬中予以簽字證明,并填寫《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記錄表》。
2、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帶班當日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向下位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第二十條 若帶班當日發(fā)生事故,則帶班領導必須對傷員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上報,以便協助進行事故調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 考核獎懲
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處每半年對各級帶班情況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獎懲。分公司的安全生產部門每季度末對所屬各級帶班情況考核,并參照本規(guī)定進行獎懲。
第二十二條 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辦法,并使本單位長期保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帶班過程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1000元。
3、對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1000元。
第二十三條 處罰細則:
1、帶班領導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責任,并接受相關的追查和處罰。
2、帶班領導(分公司)帶班時間不符合規(guī)定的,每少一天處罰所在單位500元;每月帶班時間少于應帶班天數50%的,處罰所在單位2000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帶班的,處罰2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單位、個人評獎資格。
3、未經公司批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或項目執(zhí)行經理帶班時間未滿本月工作時間的80%,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負責人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5、因帶班責任問題引發(fā)相關方投訴、上級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責任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帶班記錄者,每發(fā)現一起,對責任單位處以每人每天500元以上罰款。
7、不及時上報帶班情況及集團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況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帶班檢查的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9、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的,每發(fā)現一次罰200元。
10、對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經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處罰并繼續(xù)整改。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關行政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總公司安全生產處解釋。
附件: 一、《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記錄表》;
三、《企業(yè)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記錄表》
甘肅高臺宣化紀興建筑有限責任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第2篇 企業(yè)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培訓,帶頭遵紀守法,模范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自覺接受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和監(jiān)督。
二、當好安全生產總指揮的角色,組建以法定代表人為組長、分管安全領導為副組長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持制定各分管領導的工作職責,明確安全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及時聽取分管領導的匯報,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標。
三、建立健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選拔業(yè)務素質高、思想作風好、責任性強的人員擔任企業(yè)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的穩(wěn)定,保證安全管理所需的裝備、場地和經費落實到位。
四、認真審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管理、駕駛員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檢查、事故管理、機具設備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獎懲等一整套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認真審定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五、參與和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和總體規(guī)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上的重大問題,定期檢查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有關重大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督促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加強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yè)道德教育,抓好干部職工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七、加強事故管理,對各類事故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發(fā)生事故按規(guī)定時間及程序報告有關部門,并對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接到運管部門發(fā)出的《安全事故隱患督查通知書》后,必須在限期內妥善解決。
第3篇 企業(y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企業(yè)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yè)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yè)負責人(總公司、分公司)帶班形式為帶班安全檢查,項目負責人帶班形式為帶班安全生產和帶班安全檢查。
第四條 總公司帶班負責人包括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等企業(yè)領導,負責人應當持有“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每月帶班檢查時間不得少于6個工作日。
第五條 分公司帶班負責人包括分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主任總工程師。每月帶班檢查時間不少于6個工作日。分公司總經理為落實本級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七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每月帶班生產時間分別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負責指揮和監(jiān)督安全生產工作,并與施工人員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職 責
第八條 公司帶班領導職責:
1、法定代表人為落實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2、企業(yè)負責人應按照《企業(yè)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計劃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檢查分公司、項目部領導帶班情況,發(fā)現問題并及時解決。
3、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 工程部職責:
1、做好集團領導帶班檢查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帶班制度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對帶班情況實施考核。
第十條 分公司帶班領導職責:
1、認真做好帶班檢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現場及本級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認真執(zhí)行集團公司企業(yè)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行檢查、考核。
2、檢查項目部領導帶班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3、具體協調、解決項目部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帶班職責:
1、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帶班生產制度負責。
2、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yè)。
3、及時發(fā)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4、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5、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并作為對其工程施工業(yè)績的評判依據之一。
6、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二條 工程部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帶班計劃并歸檔備案。帶班計劃應包括檢查時間,帶班領導姓名、檢查單位、檢查內容、檢查人員等內容。
第十三條 總公司帶班領導按計劃實施帶隊檢查,主要對其區(qū)域所轄分公司、項目部進行檢查。在檢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級領導的帶班情況,聽取帶班情況匯報并檢查帶班記錄。
第十四條 分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制定本級帶班檢查月度計劃,經理部負責制定項目負責人帶班計劃,并于每月25日前,由分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將次月帶班檢查計劃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處備案。
第十五條 當施工現場有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出現災害性天氣或發(fā)現重大隱患、出現險情等情況時,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在崗帶班。有需要的可以預請分公司帶班負責人一起參加。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重大隱患時,分公司帶班領導應至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如遇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總公司安全生產處。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執(zhí)行經理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書面委托持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代行其承擔管理工作,被委托人應相對固定,書面委托應報建筑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備案并現場留存?zhèn)洳椤?/p>
第十九條 帶班要求:
1、各級帶班領導要認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帶班記錄,一式兩份分別存至帶班領導及接受檢查單位處。項目部的帶班記錄應在帶班臺賬中予以簽字證明,并填寫《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記錄表》。
2、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帶班當日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向下位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第二十條 若帶班當日發(fā)生事故,則帶班領導必須對傷員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上報,以便協助進行事故調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處每半年對各級帶班情況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獎懲。分公司的安全生產部門每季度末對所屬各級帶班情況考核,并參照本規(guī)定進行獎懲。
第二十二條 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辦法,并使本單位長期保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帶班過程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1000元。
3、對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1000元。
第二十三條 處罰細則:
1、帶班領導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責任,并接受相關的追查和處罰。
2、帶班領導(分公司)帶班時間不符合規(guī)定的,每少一天處罰所在單位500元;每月帶班時間少于應帶班天數50%的,處罰所在單位2000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帶班的,處罰2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單位、個人評獎資格。
3、未經公司批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或項目執(zhí)行經理帶班時間未滿本月工作時間的80%,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負責人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5、因帶班責任問題引發(fā)相關方投訴、上級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責任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帶班記錄者,每發(fā)現一起,對責任單位處以每人每天500元以上罰款。
7、不及時上報帶班情況及集團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況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帶班檢查的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9、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的,每發(fā)現一次罰200元。
10、對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經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處罰并繼續(xù)整改。視情節(jié)嚴重予以相關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總公司安全生產處解釋。
附件: 一、《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記錄表》;
三、《企業(yè)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記錄表》
甘肅高臺宣化紀興建筑有限責任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第4篇 企業(yè)負責人定期檢查登記制度
1、企業(y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定期檢查各責任人的安全工作和炸材倉庫及有關環(huán)境安全因素。
2、對炸材倉庫的安全要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
3、在檢查中發(fā)現有不負責任的值班人員,要及時批評教育,發(fā)現有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時排除,并加強安全防范,不能使炸材倉庫發(fā)生安全事故。
4、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做好檢查記錄。
5、發(fā)現有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時,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寫出書面材料。
6、屬檢查人員在檢查時工作失誤、沒有排查、排查不徹底或排查出沒及時排除,造成炸材倉庫發(fā)生安全事故,追究檢查人員的責任。
第5篇 企業(yè)負責人安全資格制度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做到分層管理、各負其責,讓各企業(yè)各部門負責人明確職責,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
第三條 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及各部門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針、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第四條 公司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確定安全管理責任人,對公司及各部門負責人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公司設置安全保衛(wèi)科,負責公司及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安全責任人資格
(一)公司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提供公司安全管理的必要資源。
(二)公司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副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二責任人,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司辦公室、安全保衛(wèi)科負責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三責任人,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建立公司的安全管理網絡,對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處罰;協助調查安全事故。
第六條 各部門負責人安全責任人資格
(一)各科室是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提供本部門安全管理的必要資源。
(二)各車間、班組負責人是各車間、班組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員是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負責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實施細則,確定各區(qū)域安全負責人,確保本公司安全。
第七條 安全責任人工作任務及目標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建立全方位、一體化的安全網絡,明確各自職責,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責任制網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逐級落實到各部門、車間、班組,落實到人。將安全生產的效果與職工工資掛鉤,嚴格執(zhí)行《安全獎勵與責任處罰制度》。在評先表模活動中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貫徹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新建、擴建、改建及引進工程項目,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使用。
(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定本企業(y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扎扎實實開展好每年的“安全生產月”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安全氛圍。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全員安全培訓,培訓率應達到100%,新進廠工人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片。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五)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全年組織綜合性安全檢查應達到4次以上,專項檢查每月一次,車間、班組安全檢查要做到不漏時日,與生產同步。綜合和專項安全檢查情況應有記錄、總結和通報。認真抓好事故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jiān)控工作,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建立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登記臺帳,重大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明確專人監(jiān)控,并及時上報。事故隱患整改完善之后,方可銷案。
(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規(guī)范建立15項制度(《企業(yè)負責人安全資格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安全教育制度》、《鍋爐、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隱患登記整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危險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獎勵與責任處罰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環(huán)境保護管理制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并貫徹落實各種制度。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工作資料等檔案,整理歸類齊全。
(七)企業(yè)內無治安事故發(fā)生。制訂相應管理制度,與企業(yè)周邊單位簽訂治安聯防協議,確定目標和責任,凡涉及的專項整治工作,要積極主動地制定方案,落實措施。
(八)在本企業(yè)內,生產安全工傷事故發(fā)生率為“零”。
(九)發(fā)生事故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并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員工未接受安全教育不放過;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嚴肅查處每起事故,并在國家規(guī)定期限內結案,結案率達100%。
第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第九條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 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