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內容包括哪些
小學校園安全制度是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基石,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校園出入管理:設定明確的進出校門規(guī)定,如家長接送制度,外來人員訪客登記等。
2. 建筑安全:定期進行設施檢查,確保教室、操場、食堂等場所的安全無隱患。
3. 應急預案:制定火災、地震等突發(fā)事件的應對措施,組織定期演練。
4. 學生活動安全:對體育課、課外活動等進行安全指導,防止意外傷害。
5. 心理健康:設立心理咨詢室,關注學生心理狀態(tài),預防校園欺凌。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學校管理層與相關部門合作,依據(jù)國家法規(guī)和教育部門的要求,制定全面的安全制度。
2. 宣傳教育:通過班會、家長會等方式,向師生及家長傳達安全制度的重要性。
3. 實施監(jiān)控:設立安全監(jiān)督崗位,定期巡查校園,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4. 反饋與調整:收集師生反饋,針對問題及時修訂制度,保持制度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5. 訓練與演練: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師生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重要性和意義
小學校園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對于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學生安全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1. 預防事故:嚴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預防潛在的安全風險,降低意外事件的發(fā)生概率。
2. 提升意識:通過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形成共同維護校園安全的良好氛圍。
3. 保護權益:保障每個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學校最基本的責任和義務。
4. 培養(yǎng)習慣:從小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為他們的成長打下堅實基礎。
5. 社會影響:良好的校園安全環(huán)境,有助于提升社會對學校的信任度,促進教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小學校園安全制度是構建和諧校園、實現(xiàn)教育目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需要我們共同努力,持續(xù)完善和執(zhí)行。
小學校園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學校園安全防范制度
最近關于學生的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校園安全與師生密切相關,它關系到學生的健康成長,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和諧,因此,校園安全必須人人關心、常抓不懈、落到實處。
一、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
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證學生的安全,是法律賦予我們的責任,是教育工作者的基本義務。抓好安全工作必須依靠全體教職工的共同努力。學校無閑人,人人為平安;學校無閑事,事事保平安。做到警鐘長鳴,責任重于泰山,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要務,學校安全工作不僅是學校的事,是領導的事,也是每個教職工的事。我們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增強主人翁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做到萬眾一心、群策群力,共同筑牢安全防護墻,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二、落實值日制度,明確工作責任
1、實行課間值日及交接班制度。
執(zhí)堂老師為課間值日責任人,負責授課班級學生課間安全保護工作,如果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由執(zhí)堂老師負責,并及時處理。同時要落實課間接力,學生的磕磕碰碰、矛盾的發(fā)生大多在課間,下一堂課的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班,和執(zhí)堂老師共同巡查班級,負責本班級學生安全。信息技術課、體育課老師,要提前5分鐘進入教室,上課鈴響后將學生整隊帶入活動場地,上完課后列隊帶入教室,并負責課間值日,課中不能一窩瘋、放鴨式教學,讓體育課成為一門既掌握技巧又強身健體,思想、品行、體質得到鍛煉的一門興趣課。
2、實行學生安全衛(wèi)生值日生制度。
①為了使學生真正成為班級的主人,充分發(fā)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學校決定每班設立一名安全管理班長,協(xié)助本班老師抓好本班安全工作,其人選要公正、有活力、有威信、有責任感。其職責:巡查班級學生行為習慣,制止學生不文明行為,填寫每日班級安全衛(wèi)生狀況,每天向班主任匯報班級安全狀況,協(xié)助班主任抓好班級安全衛(wèi)生工作。
②組建班級值日巡查小組,每班選派2-3名安全衛(wèi)生值日巡查生,協(xié)助班主任、任課教師、安全管理班長抓好安全督查,其職責是督查學生按時到校,制止學生課間逗打、瘋鬧,監(jiān)查學生亂拋物品、亂扔垃圾,放學后督促學生按時離校,不要在教室和校園滯留。
③強化校門上學、放學和早餐值日責任。
3、建立清校制度。
每天放晚學后,實行清校,杜絕學生滯留學校。值日教師負責組織學生按路隊行走。各路隊由路隊長負責維持路隊紀律秩序。
4、落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一般情況由班主任自行處理。重要事故由學校協(xié)助班主任做好相應工作。
5、建立學生缺勤報告制度。
各班要建立學生缺勤情況記載簿,學生因事、因病,甚至逃學而缺勤的情況認真做好記載,班主任在獲知學生缺勤后,要在第一時間內與家長聯(lián)系,查明缺勤原因,重要情況要及時采取處理措施,并同時上報。
6、落實值日檢查記載制度。
①值日教師要認真、實事求是地檢查老師到崗情況;
②認真做好記錄;
③定期公布值日檢查結果;
④落實值班獎懲,缺席一天,扣除30元績效工資;有事要請假,并找好委托人代班。
7、強化值日職責制度
①排除閑雜人員和外來車輛進入校園;
②對來校辦事人員,實行安檢,嚴禁攜帶危險物品、車輛進入校園(刀具、易燃、易爆品),來訪人員一律登記造冊,必須由被訪者接送出入校園。
③巡查學生上學、放學時段校門前安全隱患并及時排除,放晚學后清理校園,杜絕學生滯留學校,如遇突發(fā)暴力事件,要挺身而出,堅決制止;
④上課期間,一律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如發(fā)現(xiàn)私自外出,及時阻攔,問明情況后向班主任報告;
⑤實行封閉管理,上課期間校園一律關閉,憑證、憑查方可進入校園,東門實行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候封閉。
⑥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保證24小時全天候守護校門。
(2)、校門值日職責。工作時間:早晨7:30、中午1:50到崗;一、二年級周一、二、四、五放學時間為3:55,周三放學時間為4:50,一至六年級的放學時間為4:50,各放學時間,校門值日均提前到崗。職責如下:
①排查閑雜人員及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包括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等;②清理校園門前的擺攤設點;③疏理校門前的交通堵塞;④制止學生將早點、零食帶入校園;⑤對入校外來人員詳細詢查,實行安檢,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刀具、易燃、易爆品)入校,確因有事來訪人員一律登記入造冊,由被訪者接送校園,實行零對接;⑥及時化解學生與學生、學生與家長、家長與家長的矛盾和糾紛;⑦及時處理偶發(fā)事件,重大事件向學校報告。
(3)、樓道值日職責。工作時間:中午11:10,下午4:50分到崗。職責如下:
①督促班級放學時,整隊下樓,保證下樓秩序;②制止學生下樓時相互推擠,摟肩搭臂的不良行為;③制止學生亂丟、亂扔垃圾行為;④及時處理偶發(fā)事件。
(4)、場地值日職責。值日時段:下午1:50至2:20到崗。職責如下:
①引導學生開展文明的娛樂活動;②及時制止學生相互逗打、瘋鬧的不良行為,并對其進行教育;③制止學生攀爬危險設施及護欄;④制止學生踩、踏花壇,損壞花草樹木的不良行為;⑤排查外來人員,并及時清理出校;⑥制止學生亂丟、亂扔垃圾的行為;⑦及時處理偶發(fā)事件,重大事件向學校報告。
(5)、真空時段值日。值日時間:每天11:30至14:00,17:00至17:20。
中午“真空”時段值日職責:①防止學生物品被盜,防止擂肥、打架事件發(fā)生;②防止校外閑雜人員入校尋釁滋事,引發(fā)安全事故;③督促學生回家午睡,杜絕學生提前到?,F(xiàn)象;④對確因各種原因不能回家午休的學生要實施關愛并重點關注,制止學生不安全行為,防止學生外出玩耍和下河游泳。
下午放學后值日職責:①督促各班按時放學,防止學生打掃衛(wèi)生時可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②排查滯留校園的學生,負責校園清場,杜絕因學生滯留引起的諸多安全隱患;③查看各班教室及辦公室是否關燈、關電扇、關飲水機,門是否鎖好;④敦促教學樓管理人員將教學樓各出口在規(guī)定時間關門上鎖。
(6)、晚間值日。值日時間:晚上6:30至9:30。職責如下:
①對校園安全進行巡查,清理外來閑雜人員;②排查外來閑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③對入校來訪人員進行詳細詢查、登記,并予以安檢,嚴禁攜帶危險品入校;④妥善處理各類偶發(fā)事件。
9、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班主任和老師要配合總務處,定期不定期地對教育教學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同時對于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以便及時排查安全隱患,特別是要對電路、窗戶、護欄、體育設施、大型物品等的檢查。
三、明確工作要求,強化防范措施,實行責任追究
工作要求如下:一是到崗準時:不脫崗,不離崗,不串崗;二是工作認真:巡查到位,處理到位,教育到位,報告到位;三是勇于頂真:遇到突發(fā)暴力事件,要挺身而出,勇于斗爭;遇到辱罵、責怪,要容忍大度;四是講究方法:對學生進行耐心的說服教育,不體罰學生;對家長進行勸導,說理,不激化矛盾;對突發(fā)事件,冷靜、科學處理,不留后患。
工作措施
一是對校園內及校園外的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發(fā)現(xiàn)存在隱患的設施設備要進行更新、完善;對校園周邊的門店、攤點要進行治理,對校門周邊來往人員及車輛要觀察、了解,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報告。
二是對家長、教師、學生中存在的矛盾糾紛予以排查。對家長與教師、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家長中存在的各類矛盾糾紛要進行了解,對重點人(偏執(zhí)類、容易走極端類),要摸清底數(shù),由工會、人事列出名單,落實包保人,進行原因分析及矛盾化解。
三是添置安全配套設施。在學校北校門、東校門及科技樓的入口處,安裝電子監(jiān)控探頭,監(jiān)控室設在保安室。保安室內,購置防爆器材,同時,通過正規(guī)保安公司,聘請四名保安,負責校園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四是加強夜間安全保衛(wèi)力度。學校全體行政分班值日,每天安排二名行政人員,在晚上6:30至9:30,在校園內巡查,在校門處執(zhí)勤,對來人進行盤查,登記,杜絕閑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
五是成立護校聯(lián)防隊。通過召開家長、發(fā)告家長書等形式,招聘60名有正義感、有奉獻精神的家長,成立學校周圍環(huán)境治理護校聯(lián)防隊,戴章協(xié)助學校,進行校門及周邊環(huán)境整治。
六是爭取各職能部門的配合與支持。與市交警部門聯(lián)系,對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對我校的校門前進行交通管理;與市創(chuàng)建辦協(xié)調,由城管人員對門前店鋪、流動攤販進行整治;與城中所聯(lián)系,要求加大對學校周邊巡查的力度。通過內外結合,多途并舉,實現(xiàn)校園周邊的道路暢通、管理有序、和諧平安的整治局面。
七是實行責任包保與責任追究。學校對全體行政人員、校門值日教師、場地值日教師、樓道值日教師、任課教師、保安等,明確了各自的工作區(qū)、工作時間、工作責任,并公示各值班區(qū)域的名單,做到誰值班,誰履責,誰失職,誰受罰的工作要求。對值日不到位,履職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經上級行政部門及執(zhí)法機關查實的,受到行政處罰和法律追究的當事人,學校不講情,不說情,不留情。
八是加強重點部位的防控措施。
(1)、加強學生早餐就餐安全。早餐時,學生要在班主任或者副班主任的帶領下,按規(guī)定的路線,到指定的就餐點排隊進餐,不得擁擠、推揉、爭搶,以免發(fā)生燙傷、摔傷等事故。
(2)、預防早操、放學時、上下樓梯時因擁擠而造成踩踏事故。在上下樓梯的行進過程中,一定要在教室前整好隊,舉好牌,在教師的護送下,有序下樓,從事做操、出校門活動。
(3)、預防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學生在上學、放學的路上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追逐打鬧,要結伴同行,相互照應。特別是不能輕信陌生人的言語,不能接受他人贈送的食品和禮物。
(4)、預防學生上體育課時發(fā)生安全事故。體育教師在體育課的教學過程中,要劃定好學生活動區(qū)域,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措施,時刻引導和關注著學生的活動,確保學生鍛煉的安全。
(5)、預防課間學生相互嬉戲、逗打而發(fā)生安全事故。上課、下課的教師實行交接制,及時制止學生不文明行為或者危險動作,確保課間有人照看學生,不出安全事故。
(6)、預防學生出現(xiàn)溺水事故。學校、家庭要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防止學生在無人監(jiān)護的情況下,獨自或者結伴下河游泳,而出現(xiàn)溺水事故。
四、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識
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自助自救意識、心理健康意識,使學生知道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該做的事怎樣做,用知識守護生命,做到一學期一封告家長書,一月一次安全會,一周一堂安全課,一日一句安全語,使安全問題天天講、時時抓。下面就學生的安全教育問題,強調幾點: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到、不早退,中途不離校,有事要請假,放晚學后不滯留校園。
2、教育學生課間開展正常的文娛活動,不追跑、不逗打、不沖撞、不推搡、不擁擠、不相互投擲物品、不向樓下投擲物品、不做任何可能傷害他人的事情。
3、教育學生遵守秩序: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勾搭肩臂、不推搡。早餐按規(guī)定的路線到指定的餐點排隊進餐,不抄近路,不爭搶早點。放學時排隊站隊,文明行走。
4、教育學生不翻越走廊護欄,攀爬院墻和危險地段,體育器材、籃欄、乒乓球臺等。
5、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受挫折教育,自救、互助教育,感恩報效教育,信息交流教育。
6、其它教育:防溺水、防車禍、防中毒、防火災、防盜竊、防暴力、防擂肥。
第2篇 y小學校園安全保衛(wèi)制度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wèi)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xié)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wèi)”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沖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即時協(xié)調、處理,防止事態(tài)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于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用戶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wèi)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第3篇 小學校園安全保衛(wèi)制度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wèi)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xié)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wèi)”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沖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即時協(xié)調、處理,防止事態(tài)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于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用戶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wèi)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第4篇 小學校園安全事故行政問責辦法制度
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防范校園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嚴肅追究校園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主要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直接負責人對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發(fā)生有失職或負有領導、管理責任的,依照本辦法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校園內發(fā)生火災安全事故。
(二)學校的校舍、場地、其它公關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發(fā)生的安全事故。
(三)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
(四)校園內發(fā)生擁擠、踩踏、車輛肇事傷人、校園暴力等安全事故。
(五)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guī)定,擅自停課休息或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七)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教師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道德發(fā)生的安全事故。
(八)發(fā)現(xiàn)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而導致的安全事故。
(九)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的有關標準、要求的,發(fā)生的安全事故。
(十)校園內其它安全事故。
第三條 校園內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局屬各單位、民辦教育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等問責主體都將視責任大小、安全事故大小、社會影響情況等,受到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職檢查、勸其引咎辭職、免職、撤職等處理。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問責主體、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將被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
(一)未按上級規(guī)定每學期召開兩次校園安全工作會議。
(二)為制定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相應的安全制度。
(三)安全職責不明確,安全制度形同虛設,措施不得力,落實不到位。
(四)學校食堂、公寓、重點設施設備、重點部門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地方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不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wèi)人員,或安排了但為落實到位。
(六)學校門衛(wèi)管理不善,形同虛設,門衛(wèi)制度和職責不“上墻”,未制定來客登記、盤查準入制度的。
(七)對上級相關部門督辦的校園安全隱患不按時整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及時的。
(八)寄宿制學校為落實夜間值班、巡查制度,未對在外租房學生建立臺帳,未建立家校管理i協(xié)定,未簽訂房租協(xié)議等(家長與房主簽訂租房協(xié)議)。
(九)出租校園場地停放社會車輛或出租場地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問責主體、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將被誡勉談話并通報批評。
(一)學校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發(fā)生暴力事件或干群之間發(fā)生暴力事件導致_或集體_。
(二)因管理不善導致學校發(fā)生火災事故(無人員傷亡)。
(三)學校違反有關規(guī)定停課、休息或私自組織學生參與商業(yè)活動,發(fā)生的安全事故。
(四)未實行校園24小時值班,無專人在上學前或放學后進行安全巡視,出現(xiàn)被盜、漏水、電線起火等安全事故。
(五)體罰或變相體罰導致學生傷害事故(無人員傷亡)。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問責主體、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將被停職檢查。
(一)凡發(fā)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有人員受傷),無論任何原因將給予問責主體停職檢查處理。
(二)學校出現(xiàn)安全事故,不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出現(xiàn)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現(xiàn)象的。
(三)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因教師脫崗或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及時、措施不得力而導致的安全事故你(1—3人受傷)。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問責主體將被勸其引咎辭職。
(一)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兩起一般性安全事故(無人員死亡,但社會影響較大)。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消防、設施設備、食堂、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
(三)學校管理混亂,安全職責落實不到位,發(fā)現(xiàn)學生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但未做到必要的管理、告誡、制止而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有5人以下受傷或有1人死亡)。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問責主體將受到免職處理。
(一)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大、有人員傷亡)。
(二)發(fā)生踩踏、擁擠等安全事故(有人員傷亡)。
(三)學校提供的飲用水、食品、藥品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出現(xiàn)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5人以下中毒、無人員死亡)。
(四)發(fā)現(xiàn)但未及時采取措施控制校內發(fā)生的流行病、傳染病,而導致大面積發(fā)病(5人以上10人以下發(fā)病,無人員死亡)。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問責主體將受到撤職處理。
(一)學校發(fā)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極大(死亡數(shù)人)。
(二)因學校管理不善,出現(xiàn)學生群毆事件,致人死亡。
(三)因門衛(wèi)管理不嚴,外來社會人員私闖學校,發(fā)生師生傷亡事件。
(四)因學校管理漏洞,導致學生私自離校,出現(xiàn)意外身亡。
第十條 校園安全事故行政問責應制定問責方案予以立項,然后組織實施。根據(jù)問責調查結果向局務會提出建議,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一條 凡重大問責事項的立項應向區(qū)委、區(qū)政府報告。
第十二條 校園安全事故的行政問責的實施,主要有學校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由調查組出具調查報告,提交校委會會討論通過。對有關責任人按管理權限作出處理意見。
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