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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板管理規(guī)定15篇

發(fā)布時間:2023-03-11 07:27:24 查看人數: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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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板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某煤礦頂板管理規(guī)定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頂板管理,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經研究,特制定如下頂板管理規(guī)定:

一、組織機構:

1、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礦長擔任,副組長由生產副礦長和總工程師擔任,組員由生產科科長、技術科長、安監(jiān)站副站長、各采煤、掘進工區(qū)的區(qū)長組成,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由調度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進工區(qū)要成立相應的頂板管理和工程質量驗收小組,由主管區(qū)長擔任組長。

二、管理制度:

1、礦每季度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頂板管理辦公會,每旬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分析會,檢查頂板隱患,解決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預測、布置下部頂板管理重點,并做好會議記錄。

2、各采煤、掘進工區(qū)每天要對所管轄區(qū)域的頂板進行一次分析,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并匯報礦有關領導和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備查。

3、各單位要明確領導的責任,獎罰要落實到人。

4、礦每旬組織一次采掘工程質量大檢查,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對查出的頂板隱患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堅決消滅不合格品。

三、防范措施和規(guī)定:

1、把好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關,在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中,對支護形式、材料規(guī)格質量、暫時支護和永久支護、懸頂距與控頂距及特殊規(guī)定都要明確規(guī)定。

2、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國有重點煤礦質量標準化要求抓好班組、區(qū)隊及全礦工程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3、對長壁回采工作面的規(guī)定:

⑴長壁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頂、跳面、收腳、回料、過斷層、過老巷時,都必須制定專項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并成立專門領導組織,三班盯住現場,統一指揮。

⑵加強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兩巷維修,兩巷高度要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工區(qū)要安排專人負責,長壁工作面使用溜子運輸時,上下出口處堅持使用好雙楔梁。

⑶長壁工作的支柱的設置、木垛的位置、數量及工作面內的托棚、戧柱等特殊支護的布置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并按規(guī)定架設,留有足夠的備用材料。

⑷工作面內支柱要實行全承載。

⑸長壁工作面必須及時掛梁支護,嚴重空頂或造假頂。

⑹嚴禁用木楔、溜子刮板等其它材料代替鐵楔。

⑺工作面泵站的壓力和工作面支柱的初撐力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放炮前后要堅持二次注液。

⑻嚴禁在控頂區(qū)域內提前摘柱。

⑼工作面內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和更換。

⑽長壁工作面托頂煤或放頂煤回采,必須制定措施并按規(guī)定報批。

⑾放炮前應嚴格檢查支架和頂板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小回采工作面:

小回采工作面及老區(qū)復采時,都必須用長把工具出煤,嚴禁人員進入老塘出煤、回料,回采時要有護身柱。

5、架棚巷道:

⑴所有掘進巷道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和撅頂制度,嚴禁空頂作業(yè)。

⑵架棚巷道空幫空頂必須接實,嚴禁空幫、空頂或造假頂。

⑶超過25度的上下山架棚巷道,拉桿或撐木必須齊全可靠,并有專項防抽冒措施。

⑷架棚巷道透窩前,應由測量人員及時發(fā)出透窩通知單,在透窩處前后5米應先加固,扶好架棚,以防冒頂。

6、錨網巷道:

⑴錨網巷道掘進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前探梁制度,嚴禁空頂作業(yè)。

⑵錨網巷道掘進時,錨桿的長度、角度及布置方式,錨桿的密度、控頂距、錨固力、錨索間距等質量要求都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⑶遇斷層及構造、頂板破碎時,要及時改變支護,予以加固。

⑷迎頭必須有備用支架。

7、錨噴巷道:

⑴錨噴巷道掘進時,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打眼前應將頂上的險矸活石找凈,方可作業(yè)。

⑵錨噴巷道初噴要緊跟迎頭,嚴禁空頂作業(yè),控頂距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

⑶采用錨噴支護的巷道必須采用光面爆破,噴漿用的砂子、石子,必須經過篩選,符合規(guī)程要求。

⑷錨噴巷道掘進時,巷道初噴、復噴的厚度,錨桿的密度及布置方式都必須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臨時支護及時并緊跟迎頭。

8、巷道修復:

⑴加強巷道的修復工作,努力降低巷道的失修率。

⑵加強巷道巡回檢查工作,對-390東大巷、-600大巷、主付下山及采區(qū)的上下山應由巷修工區(qū)負責巡回檢查,及時找掉脫皮、危石、懸矸,對嚴重失修地段必須及時制定專門措施,及時維護。

⑶巷道冒頂處理時應由外向里逐架進行,支護要牢固,接頂時要有專人觀察頂板。

⑷上山處理冒頂時,處理人員要有護身柱或護身板。

第2篇 關于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

為了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預防頂板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規(guī)定。

一、管理責任

(一)各施工隊是施工區(qū)域內頂板管理的主體,應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進行施工;直接負責本區(qū)域內的頂板管理工作,負責班中頂板支護,負責施工區(qū)域的頂板巡查,負責施工區(qū)域內的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負責采集頂板監(jiān)測數據,并向有關部門定期報送觀測數據;當頂板巖性發(fā)生變化危及安全生產時,能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和可靠的頂板管理手段,并及時向調度中心和工程技術部匯報。

(二)籌建處工程技術部是頂板管理的主要負責部門,負責收集頂板巖性變化數據,并根據變化情況出具針對性支護方案設計;負責頂板監(jiān)測管理,制定完善頂板監(jiān)測管理制度及技術規(guī)定,對監(jiān)測數據和支護狀況定期分析,并定期出具分析報告。

(三)籌建處安監(jiān)部是頂板管理的監(jiān)督部門,在定期安全檢查和日常隱患排查分析中,要把頂板管理工作作為重點,及時了解掌握各部門、各施工單位的頂板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現場存在隱患整改情況。安監(jiān)員每班對現場頂板至少巡查一次,及時反饋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在交接班記錄中填寫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

(四)調度中心對頂板管理的各種規(guī)定負責實施。

(五)物資管理部門要根據集團的有關規(guī)定經常儲備足夠數量的支護材料,以備應急使用。具體數量為:直徑18mm圓木50根,100mm加長單體液壓支柱40根,乳化液泵(箱)1套,長度2m的木板梁200塊。

(六)監(jiān)理單位要按監(jiān)理合同對施工的工程質量,支護的有效性,現場安全等執(zhí)行全面旁站監(jiān)理,嚴格執(zhí)行驗收制度。

(七)籌建處分管技術的副處長對頂板管理的安全技術負責。

(八)籌建處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處長對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和現場頂板管理工作負責。

二、巷道斷面及臨時支護

(一)拱形斷面

1.頂板巖性破碎、整體性差,易漏頂,可考慮采用拱形斷面,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但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否則必須停止作業(yè)。

2.拱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得超過1.8米,特殊情況另定,嚴禁空頂作業(yè)。凡出現空頂作業(yè)一律按a類“三違”處理。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二)矩形或異形斷面

1.頂板巖性整體好,不易漏頂, 可采用矩形或異形斷面,但必須有設計院正式設計和批準后的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

2.矩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超過1.8米,特殊情況下另定,嚴禁空頂作業(yè)。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三)臨時支護

臨時支護必須采用有效前探梁形式,前探梁長度不小于4.5米,個數不少于3根,每根前探梁必須有3個吊環(huán)。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必須在掘進巷道的巖壁或煤壁上打眼,特制前探梁一端伸入孔內,孔深不小于500mm。前探梁的移設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嚴禁多根前探梁同時松開移動。前探梁上方與頂板間隙必須使用木板梁背實絞緊。每一工作面都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木板梁,無木板梁或數量不足應視為安全隱患。

(四)特殊情況

現場出現特殊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由工程、監(jiān)理、安監(jiān)現場確定支護參數,并及時補充措施。

(五)施工單位和工程部結合設置頂板離層儀,對頂板巖性進行及時有效地了解掌控,根據出水情況、頂板巖性,征求設計院的意見確定錨索的長度。

三、錨桿抗拔力檢驗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錨桿抗拔力檢驗,施工單位應建立錨桿抗拔力檢驗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第3篇 井工礦井頂板管理工作規(guī)定

1、一般規(guī)定

1.1? 煤礦企業(yè)要高度重視頂板管理工作,杜絕重大頂板事故的發(fā)生,按照《礦山安全法》、《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1.2? 凡是屬于_________公司管轄礦井的采掘工程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1.3? 各礦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行政副職對分管業(yè)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各職能部門要配備足夠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健全完善有關規(guī)章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1.4? 各礦要加強礦井地質勘探和地質資料的分析研究,加強礦壓觀測工作,掌握煤層賦存情況、地質構造、頂底板巖性、煤層物理力學參數和礦壓顯現規(guī)律,抓好采區(qū)地質情況的預測預報工作,為頂板管理提供基礎資料。

1.5? 各礦在編制礦井重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包括事故處理預案)時,必須包括頂板管理的內容,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1.6? 礦井的每個單項工程、單位工程要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根據所采煤層的可靠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礦壓資料、施工裝備和施工工藝等進行工程設計;煤巷錨桿支護設計按照公司頒發(fā)的《煤巷錨桿支護技術規(guī)范(修訂)執(zhí)行,確定相應的支護方式和支護參數;條件發(fā)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

1.7? 礦井生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以及《采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頂板管理規(guī)定。

1.8? 每個采掘工作面、巷道維修工程都要制定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臨時工程在施工前必須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當工作面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對規(guī)程進行修改和補充,特別是遇有過老巷、煤柱、地質構造破碎帶及壓力大地段等特殊情況時,要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guī)定審批、組織作業(yè)人員學習貫徹后,方可組織實施。要加強對作業(yè)人員頂板管理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增強防范頂板事故的意識和能力,切實做到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空頂作業(yè)。各職能部門必須嚴格檢查規(guī)程、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1.9? 受沖擊地壓威脅的煤礦應有專人負責沖擊地壓預測預報和防治工作。對沖擊地壓煤層,巷道支護不得使用剛性支架。開拓巷道、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沖擊地壓煤層中。開采沖擊地壓煤層時應采取垮落法管理頂板,切頂支架應有足夠的工作阻力,采空區(qū)中所有支柱必須全部回撤,一般不得留有煤柱。開采應力集中區(qū)煤層和回收煤柱時,必須制定防治沖擊地壓的安全措施。

1.10? 各礦要做好大面積冒頂事故的防范工作。開采堅硬頂板的煤層,采后頂板不垮落、懸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必須停止采煤,采取措施強制放頂。開采復合頂板煤層,要保證支柱(架)有足夠的初撐力,防止離層;要增強支架穩(wěn)定性,防止發(fā)生冒頂。采用錨桿、錨索、錨噴支護的巷道,要加強支護質量的檢查,加強巷道頂底板移近量的觀測工作,防止因錨桿、錨索支護質量問題引發(fā)巷道冒落。

1.11? 各礦要積極推進支護方式改革,推廣應用頂板支護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采掘機械化,推廣錨桿、錨索、錨網、錨噴等支護技術,組織對沖擊地壓、“三軟”煤層、復合頂板、極破碎頂板等支護技術難題的科技攻關。禁止使用巷道式、高落式非正規(guī)采煤方法,倉儲式采煤法。

1.12? 各礦要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建立健全采掘工作面支護質量班評估驗收制度,每班由專人對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對工程質量、工作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要對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維修工程的支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考核的動態(tài)管理,建立巡回檢查制度,建檔管理。

1.13? 對井下職工要建立安全培訓制度,使之熟知作業(yè)地點的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1.14? 施工單位必須設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查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jiān)督檢查。

1.15? 對新采區(qū)域(新水平、新煤層以及地質條件變化較大地區(qū))和采用新工藝、新支護方式時,要進行礦壓觀測,掌握礦壓顯現規(guī)律,采取有效地頂板管理措施,防止發(fā)生重大頂板事故。

2、采煤工作面的頂板管理

2.1? 采煤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要明確頂板管理方法、控頂距、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的特殊支護方式,以及初采初放和臨近停采線時的頂板管理措施。開采淺埋深薄基巖煤層、近距離煤層時,要針對頂板管理制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及時支護采煤工作面頂板,支柱、支架牢固接頂,初撐力要符合要求,破碎、松軟頂底板工作面要采取針對性措施;要嚴格執(zhí)行預防架前冒落的措施,周期來壓期間加強對煤壁的輔助支護,防止煤壁片幫和傘檐冒落。

2.2? 采煤工作面設計要盡量避免仰采,仰采工作面必須制定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防止頂板冒落和煤壁片幫的安全技術措施。

2.3? 對開采邊角煤、斷層帶、殘留煤柱或地質構造復雜的煤層,用非正規(guī)采煤法不能保證2個安全出口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審批。

2.4? 高檔普采工作面兩端頭支護要使用雙銷鉸接頂梁或4對8根長鋼梁(不少于6道)。綜采工作面未使用端頭支架時,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要明確規(guī)定加強端頭支護的措施。

2.5?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應根據礦壓資料科學地選擇支護形式和支護強度,保證在初次來壓和初次放頂期間不發(fā)生冒頂事故。

2.6? 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對沿空送巷等壓力大巷道的超前支護長度和支護強度應根據礦壓顯現范圍,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2.6.1? 單體支護強度和效果要求:要加強單體支護質量和支護山勢,確保單體初撐力;底板松軟時,單體必須穿鐵鞋,初撐力達不到規(guī)定時,必須補充專項措施;頂板破碎或壓力大時,要采用三排單體支護或局部加密支護等方式,確保支護強度;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超前支護段要積極推廣單體配π型鋼支護方式。

2.6.2? 單體支護阻力監(jiān)測工作要求:保證監(jiān)測工具完好,使用方便,兩巷必須配備專用壓力表,并備用一臺;當發(fā)現失效、卸載,或工作阻力達不到要求時,及時進行二次注液;各工作面要建立兩巷超前支護相關監(jiān)測記錄或臺賬。

2.6.3? 超前支護制度管理規(guī)定:建立專門的超前支護監(jiān)測臺賬,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監(jiān)測方法和頻率;單體支護的間排距、距兩幫或設備的間隙等參數,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超前支護單體要編號管理;遇軟巖、木垛背頂、留煤底等達不到初撐力要求情況下,補充專項措施。

2.7? 綜采工作面在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它采煤工作面在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并保證有0.7m寬的人行道。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發(fā)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變形影響行人、通風和運輸時,必須及時更換、擴幫、臥底。

2.8 采煤工作面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

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須使用不同類型的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不合格不得下井。

金屬頂梁和單體液壓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后,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還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9? 采煤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不得小于90kn,柱徑為80mm不得小于60kn。嚴禁在控頂區(qū)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移動輸送機頭、機尾需拆除附近的支架時,必須先架好臨時支架。

采煤工作面遇頂底板松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qū)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2.10? 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

2.11? 高檔普采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禁止采煤。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回柱后頂板不垮落、懸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時,必須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

2.12? 用垮落法管理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頂與爆破、機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yè)的安全距離,放頂區(qū)內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放頂人員必須站立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勾、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地點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刂彭敃r,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2.13? 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頂時,兩段密集支柱之間必須留有寬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間的距離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采煤工作面采用無密集支柱切頂時,必須有防止工作面冒頂和矸石竄入工作面的措施。

2.14? 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頂必須鋪設好,搭接嚴密;采用金屬網或礦用塑料網假頂時,必須把網連結好。采用分層垮落法開采時,必須向采空區(qū)注水或注漿。注水或注漿的具體要求,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2.15? 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15.1? 運送、安裝和拆除液壓支架時,必須有安全措施,明確規(guī)定運送方式、安裝質量、拆裝工藝和控制頂板的措施。

2.15.2? 工作面煤壁、刮板輸送機和支架都必須保持直線。支架間的煤、矸必須清理干凈。傾角大于15°時,液壓支架必須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傾角大于25°時,必須有防止煤(矸)竄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

2.15.3? 綜采液壓支架必須接頂嚴密。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在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15.4? 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移架。采煤與移架之間的懸頂距離,應根據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距離或發(fā)生冒頂、片幫時,必須停止采煤。

2.15.5? 嚴格控制采高,嚴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的支護高度。當煤層變薄時,采高必須超過支架最小支護高度200mm。

2.15.6? 當采高超過3m片幫嚴重時,液壓支架必須有護幫板,防止片幫傷人。

2.15.7? 工作面兩端必須使用端頭支架或增設其他形式的支護。

2.15.8? 工作面轉載機安有破碎機時,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

2.15.9? 處理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底座等大型部件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15.10? 綜采工作面支架的初撐力不得低于泵站壓力的80%。

2.15.11? 綜采工作面的液壓支架完好執(zhí)行《液壓支架使用管理辦法》。

2.15.12? 綜采工作面需要減架時,要設在機尾處,當頂板破碎時應上網上繩。高架綜采在距減架位置10m時,開始將采高調整到規(guī)定高度。支架撤出后要及時維護被撤支架處的頂板。

2.15.13? 綜采工作面對接(加架)時,對接長度、位置要計算準確,做好標記。在接近對接30m處開始調整支架高度,以減小對接處架間的臺階。

2.15.14? 工作面爆破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

2.15.15? 乳化液的配制、水質、配比等,必須符合有關要求。泵箱應設自動給液裝置,防止吸空。

2.16? 采煤工作面安裝、拆除必須有安全措施。在工作面安裝、拆除前必須先支護好頂幫。在頂幫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行安裝和拆除。

2.17? 采煤工作面過老巷時,必須提前對老巷的頂板進行處理。工作面與老巷的連接處以及超前工作面20m范圍內的頂板還應采取加強支護的措施。

2.18? 對于急傾斜煤層的回采工作面,必須采取防止底板滑落的措施并設置防倒柱的聯鎖裝置。放頂煤開采工作面,嚴禁采用木支柱和金屬摩擦支柱支護方式。高檔普采工作面傾角大于25°時,各支架間要有連接裝置,按規(guī)程要求支設木垛,防止倒架造成冒頂事故。傾角大于30°的工作面或沖擊地壓煤層,嚴禁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放頂煤開采。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及時對采煤工作面進行放頂或者充填,必須加強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至少20m范圍內的支護。當工作面傾角大于35°時,要制定完善的頂板管理措施,防止推垮型冒頂事故發(fā)生,并報公司備案。

2.19? 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19.1? 礦井第一次采用放頂煤開采,或在煤層(瓦斯)賦存條件變化較大的區(qū)域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根據頂板、煤層、瓦斯、自然發(fā)火、水文地質、煤層爆炸性、沖擊地壓等地質特征和災害危險性編制開采設計,開采設計應當經專家論證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單位評價后報請公司審批。

2.19.2? 針對煤層的開采技術條件和放頂煤開采工藝的特點,必須對防瓦斯、防火、防塵、防水、采放煤工藝、頂板支護、初采初放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2.19.3? 高瓦斯礦井的易自燃煤層,應當采取以預抽方式為主的綜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綜合防滅火措施,保證本煤層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作面最高風速不大于4.0m/s。

2.19.4? 放頂煤工作面要根據煤層條件和厚度,制定放煤量,合理確定采放比和放煤步距,減少采空區(qū)丟煤量,提高資源回收率,嚴禁超高或超低放煤,避免采空區(qū)浮煤過多和超前冒落。

2.19.5? 放頂煤工作面傾角大于15°時,必須有支架防倒措施。

2.20? 采用充填工作面開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20.1? 采用充填開采時,必須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頂板巖性、充填材料的抗壓強度進行科學分析,合理選擇充填支架架型及參數,確保支護及采充工藝合理。

2.20.2? 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充填體的強度、密度、高度有明確的規(guī)定,采用高水、膏體充填的工作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對凝固時間,充填料配比有詳細說明。

2.20.3? 充填工作面的兩端頭頂板管理及充填方式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有詳細規(guī)定。

2.20.4? 充填工作面必須有完善的礦壓觀測手段,在充填過程中必須對頂板離層、采空區(qū)充填體的壓力、強度有詳細的觀測記錄。

2.20.5? 技術部門應對充填工作面的地面塌陷情況進行適時的觀測,以便指導充填參數的優(yōu)化和對充填效果評價。

3、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

3.1? 支護材料必須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生產廠家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本單位生產的支護材料具有質量檢驗部門簽發(fā)的“材料檢驗報告”和“質量合格證”。

3.2? 供應部門對采購的支護材料質量負責,每批進貨要按照錨桿和錨固劑等支護材料的設計標準做好驗收和抽檢工作,并做好記錄;技術部門要進行不定期的抽檢。不合格不得使用。

3.3? 樹脂錨固劑要在避光、溫度適宜的地方存放,堆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存放期不得超過四個月。

3.4? 在煤巷錨桿支護巷道施工過程中,要定期對頂板巖性、結構進行探測、分析、并做好記錄,其間隔不得超過80m,探測深度不小于8500mm。如過斷層、老空區(qū)、破碎帶、壓力大、頂板變軟和裂隙發(fā)育時要適當加大探測密度。

3.5? 施工單位要隨時觀察頂板變化情況,當頂板條件發(fā)生變化時,隨時加強支護,同時及時將信息反饋到技術部門,技術部門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修改支護設計,合理加大支護強度。對頂板破碎、壓力大、頂板裂隙發(fā)育時要合理縮小循環(huán)步距和加大支護密度,以提高支護強度,保證不發(fā)生冒頂事故。

3.6? 掘進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要明確永久和臨時支護方式、最大空頂距、循環(huán)進度、爆破參數。要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對掘進工作面進行永久支護和臨時支護。

3.7? 對于采用錨桿支護的煤層巷道,每個循環(huán)打頂和兩幫上部錨桿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排進行,打齊全后方能再打下一排,直到迎頭。每個循環(huán)步距和兩幫下部錨桿距迎頭的最大距離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3.8? 對于錨桿、錨索聯合支護掘進巷道,錨索的布置方式、間排距以及錨索距迎頭的最大距離和漲拉時間,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錨索除用鋼墊板或錨索梁外還要加墊一定厚度的木墊板,以減小錨桿、錨索的延伸率的差別,更有效的支護頂板。錨索宜成對聯合垂巷布置,錨索、鎖具、托盤要強度匹配。錨索的膠結材料達到設計強度后要及時漲拉。

3.9? 在沿未穩(wěn)定的采空區(qū)掘進時,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加強頂板和煤幫管理的措施,還應進行必要的礦壓觀測工作。

3.10? 在巷道內運送和起吊設備時,不得用架棚或支護錨桿作為固定點。確實需要時,首先要對架棚進行加固或補打專用起吊錨桿。

3.11? 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架棚支護巷道掘進,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桿??煽s性支架應用金屬支拉桿,并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卡纜。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炮掘架棚支護巷道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使用好防倒器、木撐或拉桿,防止崩倒支架。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修復之后,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yè)。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往里逐架進行,堅持先支后拆的原則。

在松軟的煤、巖層或者流砂層及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必須采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有效措施。

3.12? 采用錨桿、錨噴等支護形式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12.1? 鉆孔直徑、錨桿直徑、錨固劑直徑要做到“三徑”匹配,符合設計要求。

3.12.2? 采用鉆爆法掘進的巖石巷道,必須采用光面爆破技術。

3.12.3? 錨噴支護巷道,要定期做噴體試塊壓力試驗,試驗結果存檔備案。噴體厚度必須定期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12.4? 打錨桿眼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矸處理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yè)。

3.12.5? 使用錨固劑固定錨桿時,應將孔壁沖洗干凈。

3.12.6? 在軟巖中掘進巷道使用錨桿支護時,必須采用全長錨固。

3.12.7? 煤層錨桿支護巷道頂板錨桿必須按規(guī)定做拉力試驗。每掘進30-100m或每300-600根錨桿抽樣一組(3根)進行錨桿拉拔試驗,試驗要加載到錨桿屈服強度,并做好記錄。

3.12.8? 煤層錨桿支護巷道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jiān)測,并用記錄牌板顯示,頂板離層指示裝置安設間距30-80m,在地質構造段、交岔點、頂板懸露面積大、頂板破碎、壓力大等地段要單獨安設。頂板離層指示裝置的打眼、安設要有記錄,檢測儀器要編號管理,每班進行觀測,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責任要落實到人。

3.12.9? 錨桿必須用風動錨桿機或風動扭矩扳手擰緊,確保錨桿的托板緊貼巷壁,預緊力符合設計要求。

3.12.10? 使用單體風動錨桿機施工的工作面迎頭,風壓、水壓不得低于0.5mpa,風量、水量滿足施工要求,達不到時,不得施工。工作面要安裝風壓、水壓測定儀表,距迎頭距離不大于100m。

3.12.11? 因片幫、掉碴或巷道壓力過大造成錨桿失效時,要及時補打錨桿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支護。

3.12.12? 鋪聯網質量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網片規(guī)格、鋪設方式、搭接長度、扎絲規(guī)格、扎綁道數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

3.12.13? 煤層傾角大于35°沿走向掘進采用錨網支護時,巷道上幫上部錨桿的位置、角度和長度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還應考慮使用幫部錨索支護;幫網和頂網必須連接緊密、牢靠。

3.12.14? 對錨桿、錨索實行編號管理,施工質量要落實到人。

3.13? 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14? 上山掘進巷道坡道大于25°時,要有防止倒架或迎頭冒頂的措施。

3.15? 在煤層巷道中開口掘進其它巷道時,兩個巷道的夾角一般應在45°-90°之間。開口前必須對開口部位的基本巷道的頂板進行加固,開口處頂板沒有加固好,不得開口施工。交叉點處嚴禁擺放工具箱、備用設備和開班前會。

“交岔點、開口點”的加強支護要求:自兩巷道中心線交叉點沿原有巷道(靠近開口幫側300mm-500mm內)方向向兩側加固,兩側加固長度各不小于5m;新開口施工的巷道加固范圍自中心線交叉點往里不小于5m,且要安裝一個頂板離層指示儀;加固時頂板和兩幫要同時加固,可采用錨索、注漿、架棚支護或聯合加強支護,錨索支護采用“邁步交替式”的布置方式,不得以原巷道已有的錨索替代加固方式。

3.16? 巷道貫通時,對貫通點附近的巷道必須進行預先加固處理,否則,不能貫通。加固方式和長度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3.17 掘進工作面必須保證有一個可靠的安全出口。掘進與后路維修不得同時進行。

4、沿空留巷的頂板管理

4.1? 每項沿空留巷工程施工前,必須制定專門的沿空留巷設計、規(guī)程措施,并上報公司備案。

4.2? 沿空留巷施工材料要進行入井前的質量合格檢查驗收,包括單體液壓支柱、鋼梁以及錨桿、錨索、金屬網等材料,板皮、墊板等輔助材料要符合規(guī)程設計要求。

4.3? 沿空留巷工作要嚴格按照設計和規(guī)程措施施工,根據圍巖應力變化情況,對支護方式、支護參數要及時調整,以滿足留巷設計和現場要求。

4.4? 加強留巷與工作面端頭交叉口的頂板管理工作,嚴禁工作人員在支架后方作業(yè),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留巷地段。

4.5? 施工過程中要明確專職人員負責留巷礦壓監(jiān)測,要有完整的巷道變形觀測記錄等數據,及時對巷道變形資料進行分析整理,指導支護參數的改進。

4.6? 圍巖變化監(jiān)測:在工作面前方20m、工作面切頂線后方80m范圍內,對巷道頂底板移近量、巷道寬度移近量、巷道底臌量進行定期監(jiān)測。

4.7? 支護質量監(jiān)測:工作面留巷段每隔10-20m,對頂板離層情況,錨桿、錨索的受力情況,單體支柱阻力,采空區(qū)側擋矸效果,支柱、頂梁等支護材料失效、損壞情況,進行監(jiān)測、記錄,建立臺賬,作為技術改進的基礎資料。

4.8? 首次實施沿空留巷或地質條件發(fā)生較大變化需改變沿空留巷方式等情況的礦井,要編制可行性技術分析報告,經公司組織會審同意后方可進行沿空留巷工作。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沿空留巷管理辦法》執(zhí)行。

5、巷道維修的頂板管理

5.1? 巷道維修要制定安全措施或操作規(guī)程,并要認真貫徹到每個參加施工的職工。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井巷維修操作規(guī)程》和《礦井巷道維修管理辦法》執(zhí)行。

5.2? 對維修巷道要實行檢查驗收制。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巷道不得交付使用。維修巷道驗收標準按照相應的掘進巷道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特殊情況在規(guī)程(措施)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要建立巷道維修及零星工程施工管理臺帳,明確分管部門及人員責任,每天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次日計劃、編制零星工程任務書,完成后登錄零星工程臺帳制度,形成零星工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施工時間超過2天的工程,施工現場必須懸掛開工牌和施工圖板;對于固定地點間歇性施工的工程,每次開工前,施工任務書編制人或下達任務單位負責人,必須重新傳達,工人必須重新簽字;對現場條件發(fā)生變化,應及時根據現場條件,重新編制有關安全措施。

5.3? 各礦巷道失修率不得超過規(guī)定。在架棚巷道內維修時,要堅持先支后拆的原則,維護所用的支架、結構、形式、材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5.4? 修復舊井巷前,必須檢查瓦斯。

5.5? 在只有一個安全出口的巷道內維修時,只能單茬作業(yè),必須由外往里逐架一次進行,且一次只能拆除一架,嚴禁分段整修、邊掘邊修。作業(yè)地點以里嚴禁人員進入。

5.6? 斜巷由下往上維修時,應在維修地點下方設置防止碴塊滾落傷人的遮擋。

5.7? 井巷維修和更換支護時,要隨時檢查頂幫及支護情況,在拆除舊支架前,應加固臨近的支架,加固長度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要明確規(guī)定。先架好臨時支護,拆除原有支護時,必須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并架設永久支護。在拆除舊支架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支護完好的地點操作,必須有專人觀山,任何人不得由此通過。

5.8? 維修需要刷幫挑頂時,盡量以手動為主,如需要放炮時,必須放小炮,其炮眼個數、眼深、裝藥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放炮后及時找掉活渣,進行支護,裱褙要嚴實,嚴禁空頂作業(yè)。(找掉必須用長不少于1.8m的鋼釬或鐵棍。)

5.9? 用錨網支護形式維修巷道時,還應參照本文“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6. 本規(guī)定自____年_月_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加強煤礦頂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

近年來,隨著開采深度的不斷增加,礦山壓力不斷增大,加之頂分層工作面的增多,頂板管理難度在不斷增加,采煤、掘進及巷修工作面頂板管理及巷道日常維護已成為生產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加強頂板管理,防止頂板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各級領導必須把頂板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布置、檢查、總結頂板管理工作。公司、礦都要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公司每半年礦每季度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專業(yè)會議,及時總結頂板管理工作經驗和教訓,分析事故原因,完善防范措施,不斷提高頂板管理水平。

每年在安全技措工程中,必須安排頂板管理項目和資金計劃,從投入方面逐步提高頂板管理水平。

第二條:公司總經理、各礦井礦長對頂板管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偨浝硪ㄆ诼犎」痉止芨笨偨浝怼⒖偣こ處?、生產、項目、安全等部門的頂板管理工作匯報。礦長要定期聽取礦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生產、開拓、安全等部門的頂板管理工作匯報。督促檢查頂板管理工作計劃、規(guī)章制度、主要技術措施和資金、頂板事故控制指標落實的情況,及時做出頂板管理工作的決策和指令。

凡忽視頂板管理工作,安全技措資金和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超過年度頂板事故控制指標的單位,要追究礦、區(qū)隊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給予1-3萬元處罰。

第三條:分管頂板管理工作的公司副總經理、礦井副礦長對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健全組織機構和配備人員,落實和領導實施頂板管理工作計劃,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分管副礦長尤其要抓好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掘進工作面貫通、開口、過構造帶等關鍵環(huán)節(jié)的頂板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礦總工程師對頂板管理工作負技術上的領導責任。負責配備技術力量,確定崗位責任制,采用新的科技成果,組織制定有效的技術組織措施,編制年度頂板管理技術措施及資金計劃,報公司總經理、礦長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五條:安全監(jiān)察局長、各礦井安全副礦長對公司頂板管理工作負監(jiān)察責任。要按規(guī)定配齊人員,健全和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及本規(guī)定,檢查頂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

第六條:公司生產部、項目部,各礦井生產科、開拓科分別是公司和礦井頂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所轄礦井或區(qū)隊施工地點的頂板管理負技術指導、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責任,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解決頂板管理中的技術和管理問題。公司、礦地測部門要加強采掘工作面的地質工作,摸清構造變化,對采掘工作面每月至少要做一次地質變化預報,防止地質構造變化引起頂板事故。設計部門要把好設計關,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頂板管理。調度部門要隨時掌握頂板情況變化,同生產、開拓技術部門及生產單位一起及時解決有關頂板管理的各種問題。

第七條:采、掘、修隊長和技術員分別對本單位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和技術責任。所有區(qū)隊質量驗收員負質量檢查、監(jiān)督、驗收責任。所有跟班隊長、班長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要隨時掌握頂板情況,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并經常教育職工重視頂板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八條:每個采、掘、修工作面必須有符合本工作面實際的作業(yè)規(guī)程,由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察等部門審核、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向區(qū)(隊)干部、工人貫徹,作為施工依據,并有學習記錄及個人簽字備查。如遇情況變化,要及時修改補充,并重新履行審批手續(xù),方可貫徹執(zhí)行。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按《鶴壁煤電股分有限公司生產礦井技術管理規(guī)范》和《河南煤業(yè)化工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規(guī)定》中的統一格式和要求編寫。

第九條: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河南省煤煤炭工業(yè)局下發(fā)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落實采、掘、修工作面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及敲幫問頂制度,堅持公司季檢查,礦井旬檢查、月驗收,定期分析頂板管理和支護質量存在的問題,制訂改進的具體措施,并將噸煤進尺單價與質量等級掛鉤,獎罰分明。

第十條:采煤、掘進和巷修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回采工作面上下端頭要加強支護,并及時掛梁和打臨時柱,掘進、巷修工作面要堅持超前臨時支護,任何人不得在無支護頂板下作業(yè)。

第十一條:所有采掘頭面原則上嚴禁破頂施工,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破頂施工時,必須制定防冒頂專項措施。巷道維修需要挑頂作業(yè)時,必須制定防冒頂安全技術措施。

第十二條:加強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各礦井的礦長、總工程師直到采掘區(qū)隊工人,都要接受頂板管理及礦山壓力與支護知識技術培訓,公司負責隊長、技術員以上干部培訓,工人由礦負責培訓。培訓內容要包括礦壓觀測、頂板管理知識、液壓支架、單體液壓支柱的結構性能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及作業(yè)規(guī)程。

第十三條:根據我公司頂板特點及管理辦法,制定科研計劃。難度大的頂板管理課題要積極與上級科研部門、大專院校協作,組織技術攻關。

第十四條:積極推廣應用頂板管理方面的新技術、新設備、使頂板管理向科學化、現代化方向發(fā)展。

第二章:回采工作面頂板管理

第十五條:回采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有頂板管理方面的內容,要有符合工作面實際的支護設計和頂板安全技術措施。遇斷層、老巷等地質構造變化時要制定專門的頂板管理措施。

第十六條:加強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間的頂板管理。初次放頂:即新工作面從開切眼開始到工作面直接頂冒落高度達到采高的l.5~2倍,此階段的垮落稱初次放頂。若老頂的初次垮落對工作面有威脅時,初次放頂階段應包括老頂的初次垮落。

初次放頂時必須成立有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生產、調度、安監(jiān)部門和采煤隊領導組成的初放領導小組,并且每班都必須有領導小組成員和行政副職以上領導跟班指揮,檢查工作面不安全因素和初放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初采期間,嚴禁反幫采煤,嚴禁工作面磨斜回采,嚴禁托頂煤和超高回采。

放頂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間,出切眼后,可根據煤的硬度、厚度、直接頂的巖性和厚度等條件,在初采初放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何時開始放煤、每次放多少,什么時候開始正常放煤等內容。

凡初次放頂期間直接頂冒落高度達不到采高的1.5倍時,要采用人工強制放頂措施,人工強制放頂措施需報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其炮眼布置、數量、深度、角度、間距、裝藥量等參數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要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只有在初放領導小組確認頂板冒落已符合有關規(guī)定,工作面可以正?;夭蓵r,初放領導小組方可撤出。

第十七條: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

跟班隊長、班組長進班后,必須首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只有確認安全后,方可安排各項工作。

每個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頂板變化情況,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認真檢查作業(yè)地點頂板、煤墻、支架等情況,發(fā)現問題要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采煤工作面必須配足配齊梁柱,嚴禁出現缺梁少柱現象,并且在上順槽要有足夠的備用梁柱,否則不準生產。

第十九條:工作面控頂距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嚴禁提前回柱。

第二十條:工作面支柱要實行全承載編號管理,不準出現空載柱,放頂回撤下的柱子要打在新的切頂線上,以便增加工作面支護強度和切頂能力,減少頂板下沉量。

第二十一條:回采工作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及時打好貼幫臨時柱,初撐力不得低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崩翻的棚子要及時扶正打好,嚴禁空頂作業(yè)。工作面嚴禁出現“丁”字棚。

第二十二條:工作面支柱要升緊打牢,不準打在浮煤、浮渣上。排距、柱距、迎山角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支柱的初撐力必須達到規(guī)定要求,否則要進行二次補液。底軟時,要穿柱鞋。

第二十三條:抓好工作面鋪網和注漿灑水工作。分層開采的頂分層工作面要堅持鋪頂網,并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聯好網。頂、中層工作面必須進行注漿灑水。中底分層工作面出現破網時,必須及時認真將網補好或重新鋪設頂網,嚴防工作面流矸、沖矸,防止網下推垮型冒頂事故。

第二十四條:工作面嚴禁托煤頂開采,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托煤頂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長、總工程師批準后,才準托煤頂生產。

第二十五條:工作面上下機頭要堅持基本棚和五對十根長鋼梁配合支護,長鋼梁要成對使用,一梁三柱交替邁步前移。

第二十六條:上下順槽距煤壁20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10m范圍內打雙抬棚,10一20m范圍內打單排抬棚,巷道壓力較大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加固范圍,支柱初撐力不得低于50kn。

第二十七條,使用鉸接頂梁的工作面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水平楔,保證機道有一排水平楔,放頂時要堅持使用,按組計,每組不得少于3個。

第二十八條:工作面遇斷層、過老巷時,要避免平行過,盡量減少破碎頂板一次暴露面積,并堅持超前處理。對于松散頂板和破碎頂板要及時支護,盡量減少空頂時間和面積,頂板要剎嚴背死,嚴禁空頂。頂板破碎帶要增加支護密度和強度,嚴防頂板冒落。

第二十九條:人工分段放頂,段距不得小于15m,放頂時,必須兩人配合,嚴格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則,并且在分段處打好收尾柱,嚴禁在頂板破碎或斷層處分段接茬。當頂板破碎或遇斷層破碎帶時,破碎帶應分在同一段內。

第三十條:處理冒頂事故時,必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統一指揮,并派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情況。處理冒頂事故時,要保持后路暢通和冒頂區(qū)附近支架的完整和穩(wěn)定性,嚴防在搶險過程中二次冒頂造成事故擴大和人員傷亡。

第三十一條:工作面結束放頂時,必須制定放結束頂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向所有參加施工的干部職工貫徹,并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且每班必須有礦級領導現場跟班指揮。

第三十二條:加強回采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和管理,定期維護和檢修,對漏液、缺爪、缺水平碗、平柱頭、初撐力低、超期服役的支柱要及時更換,保證支護質量,嚴禁將單體柱平放或倒立。

第三章 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規(guī)定

所有巷道掘進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規(guī)定。

(一)煤巷部分:

第三十三條:各掘進工作面在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時,必須對頂板管理提出具體要求。施工過程中遇新開口、貫通、過構造帶、改擴棚等都要補充制定專項技術措施,并經總工程師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施工。

架棚巷道開口抬棚要采用雙暗抬棚支護,硬打硬上,并在抬棚梁下增打加強柱,保證抬棚穩(wěn)定可靠。

掘進貫通時,炮掘兩頭相距20米,綜掘巷道相距50米必須停掘一個頭,實行單頭作業(yè),并且要保持被停掘進頭支護完好和通風正常。貫通過程中,礦和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專人現場指揮。

第三十四條:嚴格敲幫問頂制度,跟班隊長,班長進班后要首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作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安排各項工作。施工人員要隨時注意頂板變化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果斷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所有煤巷掘進頭必須使用超前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采用架棚支護的巷道,所用前探梁梁長不得少于3.0米,選用兀型鋼或工字鋼,嚴禁用木梁、管子或槽鋼代替。每根梁至少用一對配套的梁卡與基本棚固定,并以木楔、墊板與基本棚找平背牢,緊跟窩頭,一個循環(huán)進度竄一次梁;除此之外迎頭5-10米以內還必須使用金屬拉桿防倒器(木棚巷道用把鋸或木拉條)每棚6根,上幫、下幫及頂各2根,每個掘進頭使用數量不得少于60根,且不少于10根備用。

第三十六條:采用u型棚支護的巷道,每棚之間必須安設不少于3根金屬拉桿,以提高支架的整體穩(wěn)定性。拉桿分別安裝在頂部和兩幫,拉桿必須與棚距相匹配,鋼度強度符合生產實際,連接有力。

第三十七條:每個煤巷掘進頭必須按公司要求配備4根內注式單體液壓支柱,放置地點距窩頭不得大于20米,以備施工中處理冒頂、墜網,改擴棚,放炮后扶棚等應急之用。嚴禁亂扔亂放或用來打壓柱、頂槽等。

第三十八條:嚴格控制巷道高度,掘進或巷道臥底、鋪槽、鋪軌清理時,要保證巷道凈高控制在設計高度之內,柱窩深度不小于150mm。防止巷道超高或支柱蹬空造成翻棚冒頂事故。

第三十九條:處理冒頂時,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統一指揮,并派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加固冒頂區(qū)附近支架,保證后路暢通,防止處理冒頂過程中發(fā)生二次冒頂造成事故擴大和人員傷亡。

第四十條:加強巷道支護質量,各礦要根據巷道用途、煤層傾角等合理設計支護型式和支架規(guī)格,施工單位要嚴格按要求施工,不得在施工過程中隨意變更。確需變更時,必須有總工程師批準的設計和措施。巷道交錯重疊時要合理設計支護形式,上部巷道要架抬棚,禁止架設“樓上樓”支架。

第四十一條:厚煤層頂板巷道必須鋪設金屬網或塑帶網假頂,網要鋪平鋪展,扣扣相聯,為下分層創(chuàng)造條件。

第四十二條:采用錨網支護形式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巷道圍巖分類為ⅰ、ⅱ、ⅲ類時,頂板錨桿可以采用端錨或半長錨固,設計錨桿長度不小于1800mm,直徑不小于16mm,錨固力不小于64kn;巷道圍巖分類為ⅳ、ⅴ類時,頂板錨桿必須采用全長錨固高強度錨桿,設計錨固力≥130kn;兩幫采用金屬螺紋鋼錨桿,長度≥2000mm,直徑≥18mm,設計錨固力≥64kn;擰緊螺母的力矩必須≥100n·m。

2、錨網支護巷道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錨桿、錨索和樹脂藥卷的規(guī)格型號、間排距、錨固力、安裝角度、金屬網的規(guī)格、梯子梁或w鋼帶、聯網形式等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

3、 對壓力大、頂板破碎的巷道或交岔點,必須加打錨索加強支護或采用錨網棚聯合支護。對巷道頂板為ⅲ類以上時,必須選用梯子梁或w鋼帶加固。

4、 必須定期按規(guī)定進行錨桿拉拔試驗,試驗結束應符合設計要求,否則應補打錨桿。

5、錨桿支護巷道必須進行安全監(jiān)測,內容包括頂板離層(離層指示儀安設要緊跟窩頭,每隔30~50m必須設一個)、兩幫移近量、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監(jiān)測數據如超過設計要求,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支護。

6、錨桿支護應緊跟窩頭,頂板錨桿應按照由中向邊,由外向里逐根逐排的原則施工。對錨桿支護巷道每隔一定時間進行巡回檢查,對失效的錨桿應及時補打,托盤松動的要立即緊固。

第四十三條:各施工單位要把好支護材料質量關,所用產品必須取得產品質量合格證和煤礦安全標志,嚴禁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及規(guī)格要求的支護材料(背幫背頂材料、支架),從而確保巷道支護質量。

(二)巖巷部分:

第四十四條:設計部門要把好設計關,設計時要考慮巷道所處層位及巖性,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頂板管理,支護要統籌考慮到埋深、地質構造及受力情況等因素的影響,采取最佳支護形式,達到技術上合理、經濟上可行的要求。

在深部巷道掘進時,根據地質條件和巖性等因素,可考慮采用網殼、錨索、可縮性金屬支架、錨網噴等復合支護形式,必要時還應采用全斷面支護,以確保支護強度。

第四十五條:各掘進工作面在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時,必須對頂板管理提出具體要求。凡巷道開口、貫通、揭煤、過構造帶及軟弱巖層時都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總工程師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施工。

第四十六條: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巖巷施工應采取-次成巷施工法,爆破后應及時噴砼封閉圍巖,并進行永久支護。沒條件實行一次成巷的,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的距離及臨時支護方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采用鉆爆法掘進的巖石巷道,都必須采用光面爆破,并按以下要求進行:

1、設計符合圍巖特性的爆破圖表;

2、按爆破圖表輪尺,用黃泥定出眼位;

3、在輪尺定位前將中腰線延至掌頭;

4、打眼要求平、直、齊、準;

5、按爆破圖表要求裝藥、聯線、放炮。

6、放炮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

為鼓勵班組實行光面爆破,區(qū)隊要制定“爆破效果驗收制度”,根據眼痕率進行獎罰,當班或當月獎罰兌現。

第四十八條:采用錨網噴、錨索、錨桿等支護形式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錨網噴、錨索、錨桿等支護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錨桿、錨索的規(guī)格型號、間排距、錨固力、安裝角度、混凝土標號、噴體厚度、噴層表面質量、金屬網的規(guī)格、聯網形式以及圍巖涌水的處理等,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

2、打錨桿、錨索眼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矸處理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yè)。

3、使用錨固劑固定錨桿、錨索時,應將孔壁沖洗干凈,砂漿錨桿、必須灌滿填實。

4、軟巖使用錨桿支護時,必須全長錨固。

5、錨桿、錨索必須按規(guī)定做拉力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否則應補打錨桿、錨索。在井下做錨固力試驗時,必須有安全措施。

6、錨桿、錨索必須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確保錨桿、錨索的托板緊貼巷壁。

7、巷幫的涌水地點,必須處理。

第四十九條:采用可縮性金屬支架、網殼等支架支護的巷道,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之后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yè)。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向里逐架進行。

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桿或拉桿。可縮性金屬支架應用金屬拉桿,卡纜必須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第五十條:砌碹巷道的施工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按光面爆破要求爆出荒斷面。

(2)砌體厚度、灰縫、砌筑砂漿配比、壁后充填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3)頂板不好時,應先挑掉危石,并加前探支護。

(4)若頂部出現高頂冒落,碹頂應先充填片石,厚度不少于??? 500mm,上邊絞架至頂,打緊背牢,嚴禁空幫空頂,處理高頂冒落。要事先準備好充填剎頂材料,處理時有人“觀山”,絞架人員應選好退路。

第五十一條:在松軟巖層或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必須采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措施。在斷層破碎帶或松軟巖層中施工,應采用預留爆破周邊圍巖法施工,即爆破后,距設計荒斷面尚有-定的預留巖層,預留層只能用風鎬掘至荒斷面,以減少圍巖的破壞程度。在爆破后還應及時噴漿封閉圍巖,以防頂幫風化和塌落。

第五十二條:大斷面峒室施工,交岔點施工,要有專門措施,措施中對頂板管理要有專項規(guī)定。

第五十三條:煤倉施工,應采用反井鉆機施工,先打出大鉆孔后,自上而下成井,盡量不用自下而上人工掘小導峒的方法。

第五十四條:巷道貫通時,必須有專門措施。并經總工程師批準。措施中對頂板管理要有專項規(guī)定。巷道貫通過程中,礦和施工單位要派專人負責監(jiān)督和指揮。

第五十五條:在處理大塊危石時,必須先進行臨時加固,方可進行處理,處理時人員要站在危石巷道的后方一側,選好退路,并有專人“觀山”。

第五十六條:各單位要把好支護材料質量關,所有不合格的支護材料嚴禁使用。

第四章? 巷修工作面頂板管理規(guī)定

第五十七條:巷修工作面除認真貫徹落實作業(yè)規(guī)程和綜合措施外,對處理冒頂、修理大斷面交岔點等特殊工程還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未經批準不得進行施工。

第五十八條: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整修巷道前要檢查原支架和頂板完整情況,對離層頂板、危巖、傘檐等妥善處理后再進行作業(yè)。

第五十九條:獨頭巷道維修時,必須遵守由外向里的順序。拆除原支護前要先加固臨近支架,用內注式單體柱進行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傾斜巷道中還必須有防止矸石,材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第六十條:擴棚、替梁換柱或加棚挖柱窩前,都必須首先加固其前(后)支架,新架棚子柱腿要打到實底上,柱窩深度保證在150mm以上,嚴防支柱蹬空。

第六十一條:處理冒頂絞架時,要先加固周圍支架,保證修理地點支架的穩(wěn)定性,保持后路暢通。作業(yè)時要三人配合,專人觀察頂板防止處理冒頂過程中二次冒頂造成人員傷亡。

第六十二條:每半年由分管副礦長或總工程師組織對全礦在用巷道進行一次全面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分輕重緩急制定出維修計劃,及時維護修理。

第六十三條:充實加強巷道維修專業(yè)隊伍,巷修人員配備要按煤炭部“每千米巷道配備三至五人”的要求執(zhí)行,不得隨意調動巷修人員做其他工作。

本細則自頒發(fā)之日起生效,解釋和修改權屬__公司。各礦在實施過程中對本細則存在的問題,可及時上報公司,以便修正和改進。

第5篇 煤礦頂板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

一、總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頂板管理是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頂板管理、防止冒頂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是構建和諧社會和煤礦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根本保證。

(二)頂板管理工作必須納入各級安全監(jiān)管人員和煤礦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貫穿于煤礦安全生產的全過程。在安全監(jiān)管和煤礦生產規(guī)劃、實施、檢查過程中,必須同時規(guī)劃、實施、檢查煤礦頂板管理工作。各煤礦必須成立以礦長為首的頂板管理領導小組,結合本礦實際,制定頂板管理工作目標和實現計劃,推廣運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提高頂板控制技術水平。

二、頂板管理責任制

(一)礦長(業(yè)主)對本礦頂板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及時作出加強頂板管理工作的決策和決定,全面落實好頂板管理工作的人、財、物。

(二)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頂板管理工作負全面的技術責任。負責對頂板管理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貫徹和補充完善,并組織研究先進的頂板管理方法,積極推廣運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

(三)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對全礦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頂板管理機構人員的設置和管理,組織實施頂板管理工作計劃,負責頂板管理措施的現場落實。

(四)采掘隊長(班組長)對本隊(班組)工作頭面管轄區(qū)域的頂板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負責認真貫徹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頂板管理的有關技術政策和技術措施,及時處理現場安全隱患,全面落實上級的頂板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和指令。

三、強化礦井技術管理工作

(一)確?!蹲鳂I(yè)規(guī)程》合格、管理制度有效。

一是《作業(yè)規(guī)程》的編制能貫徹有關技術政策和結合實際選擇先進適用的采、掘、支等技術,能有效指導現場生產(施工)作業(yè),確保生產(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

二是有健全的編制、審批和貫徹《作業(yè)規(guī)程》的管理制度,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應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作業(yè)規(guī)程》復查,形成復查結論性意見。

三是《作業(yè)規(guī)程》應結合礦壓觀測及地質資料(地質說明書),對支護進行設計。支護方式、支護強度的選擇要有科學依據(已經核準施工的煤礦建設項目的巷道支護按已批準的《安全專篇》進行設計),支架的性能應滿足支得起、護得好、穩(wěn)得住。

(二)過老巷、過采空區(qū)、過煤柱、過地質構造帶、跨巷、巷道貫通、工作面(頭)初采初放(開口)、工作面收尾、過(維修)垮冒區(qū)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編制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對每根進行壓力試驗。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后,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仍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壓力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有壓力試驗、檢修記錄。

(四)生產礦井新的開拓、準備巷道和建設項目的所有開拓、準備巷道布置在穩(wěn)定的巖體中。

(五)錨噴支護巷道的錨桿的布置形式、錨桿(錨索)、錨梁、金屬網及配件的材質、品種、規(guī)格、強度(抗拔力)、結構、水泥卷、樹脂卷和漿液的材質、規(guī)格、配比、性能、噴射砼所用水泥、水、骨料、外加劑質量、噴射砼混合比、外加劑摻和量、噴射砼強度等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六)煤礦企業(yè)必須制定井巷維修制度,加強井巷的維修,保證巷道設計斷面,保證通風、運輸的暢通和行人的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過規(guī)定(回風巷失修率不超過7 %,嚴重失修率不超過3 %,主要進回風巷道實際斷面不能小于設計斷面的2 / 3),報廢巷道和井筒必須按規(guī)定封閉。

(七)失修巷道維修必須制定經礦技術負責人審批的專項安全技措施。

四、現場管理

(一)各礦要堅持開展質量標準化管理的評比競賽工作,落實獎懲。制定和落實礦井、班組兩級質量驗收考核制度,不斷提高采掘工程質量,改善頂板安全環(huán)境。

(二)礦井采掘頭面實行允許開工作業(yè)牌制度,每個采掘工作頭(面)必須在工作點附近明顯位置掛上允許開工作業(yè)牌,開工作業(yè)前由當班負責人檢查作業(yè)頭(面)安全情況,確認無安全隱患后,由當班負責人在允許開工作業(yè)牌上填寫“允許作業(yè)”字樣并簽名,否則按違章作業(yè)進行處理。

(三)實行井巷掘進開口備案制度和回采工作面竣工驗收制度。巷道開口必須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填制開口通知書(填制開口通知書時,必須核實有無施工設計、規(guī)程措施及學習貫徹,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防突措施的編制和貫徹學習、煤層殘存瓦斯壓力和殘存瓦斯含量的測定,井下現場的各種設備設施是否按規(guī)定安設到位并能正常使用等),由礦長簽字報區(qū)、鎮(zhèn)煤礦監(jiān)管部門核查,同意備案后交隊(班組),隊(班組)在接到正式開口通知書后才能實施開口作業(yè),無通知書嚴禁開口作業(yè)。巷道開口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交隊(班組)作為開口依據,一份交礦調度室備查。巷道開口位置必須選定煤層(巖石)穩(wěn)定和技護完好的地點,并由礦級管理人員現場確定標記,開口前在開口位置前后5米范圍必須采用抬棚進行加固支護,并加固特殊支護,保證開口支護完好并牢固可靠。各礦采煤工作面至切割形成后,在完善相關安全設施設備后,書面提請區(qū)、鎮(zhèn)煤礦監(jiān)管部門現場復核驗收,驗收同意后方可進行采煤作業(yè)。無開口通知書而進行開口作業(yè)和未經區(qū)煤管局驗收同意就進行工作面采煤的,一律視為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要追究礦長、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巷道掘進必須選取合理的支護方式,其支架選型和材料規(guī)格、支護間距等技術參數必須在施工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所有新掘煤巷、半煤巷道必須采用金屬支護并用排花、芭片進行全斷面背護。如因巷道圍巖穩(wěn)定,要采取其他支護方式的,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作明確規(guī)定。

(五)金屬支護必須配用前探支架和固棚器進行掘進。放炮作業(yè)的掘進工作面,在放炮前必須對磧頭20米范圍采取防止支架崩倒措施,手工掘進工作頭必須在磧頭20米范圍采取加固措施。

(六)所有巷道空頂距離不得大于0.5米,且長度不得超過2米,空幫不得超過0.2米,且面積不得大于1平方米,否則必須進行接頂和填實。

(七)積極推廣主要巷道布置在穩(wěn)定巖層中。推廣掘進巷道使用錨桿、錨噴、錨網、砌碹、澆灌等支護工藝。巷道服務年限在2年以上的木支護巷道,必須制定計劃,半年內更換為金屬支護或其他非木支護。

(八)嚴禁在磧頭無支護的條件下作業(yè),如不能立即實行永久支護的磧頭,必須采取有效的臨時支護措施。

(九)大于25度的上(下)山掘進,支架必須有一定的迎山角,其間要采取防支柱和人員滑倒措施。上山自溜矸石必須實行人、矸分離,人行寬度不小于0.8米,人行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2米,并隨時保持人行道暢通無阻,下口應搭設方便人員的扶梯。裝煤矸的礦車不能阻塞人行出口。

(十)煤層松軟,圍巖破碎的掘進磧頭在當班完工后必須用排花、芭片扛背嚴實,防止交班后磧頭垮冒。

(十一)所有人行巷道在發(fā)現斷梁、支架歪斜及片幫、漏頂時必須當班進行維修,沒有完成維修工作時,嚴禁該在區(qū)域內及其前方進行其他工序作業(yè)。維修井巷支護時,必須有安全措施,嚴防頂板冒落傷人、堵人和支架歪倒。擴大和維修井巷連續(xù)撤換支架時,必須保證有在發(fā)生冒頂堵塞井巷時人員能撤退的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支架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架進行,并嚴禁人員進入維修地點以內;撤掉支架前,應先加固工作地點的支架,架設和拆除支架時,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維修傾斜井巷時,應停止行車,需要通車作業(yè)時,必須制定行車安全措施,上山(下山)嚴禁上、下段同時進行維修作業(yè),平巷維修兩點同時作業(yè)必須保證有獨立的安全通道,且保證相距50米的安全間距,否則嚴禁安排兩個以上的點同時作業(yè)。維修地點必須常備足夠數量的支柱、排花、芭片等備用材料。

(十二)用垮落法控制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頂與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yè)的安全距離,放頂區(qū)內支架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十三)采煤工作面必須經常存放足夠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guī)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采煤工作面嚴禁使用損壞的金屬頂梁和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損壞的掩護支架等。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須使用不同類型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十四)采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支護,井下采掘作業(yè)和井巷施工嚴禁空頂作業(yè)。采面支護選型必須科學合理、支護強度滿足要求。支柱嚴禁打在浮煤或浮矸上,底板松軟時必須進行踩底背護。工作面特殊支護的形式,關密集后安全通道的留設距離等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十五)乳化液泵站和液壓系統完好,不漏液,壓力≥18mpa(兆帕);乳化液濃度不低于2-3 %,使用乳化液自動配比器,有現場檢查手段,有現場檢查記錄。

(十六)新設支柱初撐力:單體液壓支柱柱徑為80毫米≥60kn(千牛),柱徑為100毫米≥90kn(千牛),有現場檢測記錄并及時向本礦有關領導、部門報告。

(十七)錨桿必須做拉力(抗拔力)試驗,噴體必須做厚度和強度檢查,并有檢查和試驗記錄。

(十八)在留有頂煤或頂底板松軟或有淋水的回采工作面,必須采用芭片、排花進行全封閉背護。

(十九)當班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工作面有斷、松、脫落、失效支柱(支架)及其他隱患時,必須停止作業(yè),由當班負責人安排人員進行整改,消除隱患后才能恢復作業(yè)。如發(fā)現重大隱患,當班人員不能處理時,必須立即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并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十)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禁止采煤,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一次回柱放頂的循環(huán)距離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回柱放頂前要檢查切頂密集、叢柱、斜撐等特殊支護是否齊備。實行分段回柱的工作面,應盡量加大分段長度,其分段距離不低于15米,對松軟頂板分段距離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要明確規(guī)定。嚴禁采煤、回柱、打眼等多工序平行作業(yè)。嚴禁放頂人員進入冒頂區(qū)內取柱,必須用回柱機進行回柱。

(二十一)采煤工作面必須使用回柱機回柱。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安全地點工作,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回出的支柱等材料要及時運走,嚴禁阻塞安全退路。

(二十二)工作面坡度大于25度時,要有防滑、防串矸措施。

(二十三)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兩巷,要超前工作面20米支護,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米,靠近煤壁線的10米內,在原棚梁下走雙排托梁。往外10米到20米范圍,采用單排托梁。不能采用托梁加固的,要采取其它加固措施。

(二十四)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寬高均不低于0.8米,必須明確專人進行維護,發(fā)現支架失效,巷道底鼓變型時,必須及時更換,隨時保證安全出口暢通。

(二十五)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所有井下人員進出的巷道必須進行定期清找懸矸,做到“有疑必探、有險必除”。掘進作業(yè)和回采作業(yè)人員必須隨時對作業(yè)地點進行敲幫問頂,確認無隱患威脅后才能作業(yè)。掘進巷道每班在打眼前和放炮后,必須進行敲幫問頂,找凈懸矸,確認無危險后,才能進行打眼和裝矸作業(yè)。專人處理大面積懸矸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十六)凡煤礦發(fā)生掘進頭和工作面垮冒,由生產(安全)副礦長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追查,并制定防范措施,作好記錄備查。當掘進頭垮冒長度達2米及以上或工作面垮冒面積達10平方米以上的,報請區(qū)、鎮(zhèn)煤礦監(jiān)管部門參與追查處理。當掘進頭垮冒長度達5米及以上或工作面垮冒面積達20平方米以上的,必須報請報請區(qū)、鎮(zhèn)煤礦監(jiān)管部門追查處理。

第6篇 煤礦頂板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l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把頂板管理真正落實到實處,促進我礦生產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頂板管理崗位責任制

第2條? 頂板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點多面廣,變化復雜,必須實行頂板管理領導責任制,健全頂板管理業(yè)務保安制,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第3條? 礦長安全第一責任者,定期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研究布置頂板管理工作計劃,部署解決頂板管理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第4條? 生產副礦長(含分管掘進副礦長),是煤礦頂板管理小組組長,主管頂板管理各頂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1、每季主持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專題會議,總結上季度頂板管理工作情況,分析頂板管理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安排下季度頂板管理工作計劃,布置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2、每年主持召開一次全礦頂板管理工作會議??偨Y全年頂板管理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年頂板管理工作計劃。組織采掘工作面優(yōu)質頂板管理競賽評比,對頂板管理競賽先進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

3、健全頂板管理工作機構,配備頂板管理小組人員,審批頂板管理獎金。

4、負責組織落實安全辦公會議提出的有關頂板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檢查各采、掘等頂板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每月一次考評。

5、主持召開工作面初采初放、結束、過斷層破碎帶、過老巷、等頂板管理專題會,落實有關安全技術措施。

第5條? 煤礦總工程師對頂板管理工作負技術責任,是煤礦頂板管理小組副組長。

1、負責組織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技術政策和頂板管理技術規(guī)定,組織編制本礦頂板管理實施細則。

2、組織推廣頂板管理方面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和新工藝,積極推廣采掘工作面支護改革,組織礦壓觀測工作,提供頂板管理預測預報有關資料。

3、參加頂板管理專題會議,負責組織編制、審批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和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4、每季組織一次采區(qū)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地質說明書等生產技術檢查評比工作。

5、負責組織有關頂板管理文件的編制和審批。

第6條? 安全副礦長對頂板管理工作負有檢查監(jiān)督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頂板管理工作的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及措施,堅決制止頂板管理中的“三違”現象,堅決執(zhí)行“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就停產”原則。

2、參加頂板管理專題會議,參與頂板管理工作計劃編制,參與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查,監(jiān)督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考試。

3、負責組織安全質量大檢查活動和職工安全學習活動,對檢查提出的隱患督促整改。

4、負責組織回采工作面投產前驗收和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組織采掘工作面質量達標活動。

5、負責現場督促、檢查規(guī)程和措施的貫徹落實。

6、參與回采工作面初放領導小組的工作。

第三章? 工程質量標準

第7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有關標準。

第一節(jié)? 回采工作面

第8條 兩端頭的頂板管理規(guī)定

1、?加強工作面兩端頭支護管理,綜采工作面端頭使用端頭支架或其他有效支護形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說明。

2、?端頭支架初撐力必須達到要求,端頭支架前梁接頂嚴實。端頭支架與煤壁側空頂間距控制在75公分以下。若超過75公分則相應配備其他支護方式。

3、?采用一字鉸接頂梁配合單體液壓支柱經行支護,單體注液口必須朝向采空區(qū),保持端頭單體支柱整齊一致。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100mm的不得小90kn;柱徑80mm的不得小于60km,單體支護要接頂嚴實,嚴禁出現空頂現象,碰倒或損壞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保證端頭單體必須穿鐵鞋。

4、?對端頭區(qū)域的單體和端頭支架每班做單體測壓和觀測壓力表,并做好記錄。

5、?端頭單體液壓支柱支護配合一字梁,空頂用半圓木添實,嚴禁單體液壓支柱與半圓木直接支護接頂。

第9條? 工作面頂板管理規(guī)定

1、?工作面液壓支架所有壓力表必須完好,同時液壓支架初撐力必須達到要求。液壓支架的聯結銷、保險銷應符合規(guī)定并完好可靠;對工作面液壓支架每班觀測壓力表,并做好記錄。

2、?工作面液壓支架架體不得有脫焊、嚴重銹蝕、變形、外觀缺損等現象;液壓支架前梁接頂嚴實。

3、?運輸機機頭部位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作業(yè)的方式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4、?最大、最小控頂距及空頂距離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5、?采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放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

6、?綜采工作面必須有可靠的防止頂端頂煤冒落和煤壁片幫的措施,移動運輸機頭、機尾需要拆除支護單體時必須架好臨時單體。

7、?移綜采支架時必須成一直線,支柱、支架必須牢固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加強支護。如果煤層底板松軟,支柱鉆底時必須采取措施,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說明。

8、?工作面遇到斷層、老巷、頂板破碎、冒落等情況時,必須加強支護采取措施指派專人提前處理。

9、?應根據工作面長度及頂板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割頂煤時頂梁要隨割隨伸前探梁。支設煤壁支柱的距離和回撤煤壁支柱的距離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10、?工作面上下順槽出口,必須保證規(guī)定的斷面和高度。距離工作面20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保證工作面兩巷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11、?應經常檢查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支護情況,支護方式、支護密度必須符合這一規(guī)程規(guī)定。

12、?采空區(qū)懸頂面積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要加強支護并進行人工強制放頂。

13、?工作面有初次放定、收尾及過地質構造帶專項措施。

14、?工作面有切眼安裝和撤面的頂板管理專項措施。

第二節(jié)? 掘進工作面

第10條? 頂板管理規(guī)定

1、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設計的斷面參數、支護形式施工。

2、掘進工作面最大空頂距離為6m;最小空頂距1m。堅持使用前探支護,嚴禁超空頂距作業(yè)。

3、進機時司機嚴禁進入無支護的巷道內作業(yè)。

4、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進行支護。發(fā)現有不合格的錨桿必須及時補打。

5、掘進機司機座位上方必須設有牢固的金屬護頂。

6、掘進后要及時支護,減少頂板暴露時間和暴露面積。

7、支護前必須敲幫問頂,處理頂板離層、零皮及片幫,支護必須由外向里逐排進行,工作人員必須在有支護情況下作業(yè),任何人不得進入空頂區(qū)內。

8、工作面掘進遇到頂板離層、破碎、節(jié)理發(fā)育、斷層等地質構造帶時,實行加密錨桿,具體如下:

(1)掘進頂有離層或破碎地方,必須實行短掘短支,支護形式根據頂板情況而定。

(2)工作面出現較大的斷層或構造時,在保證巷道高度和成形的情況下,司機在掘進時,根據頂底板的情況要平緩過渡。

9、錨桿、錨索必須按要求安裝,達到設計要求,嚴禁改變錨桿、錨索規(guī)格。

10、錨桿、錨索安裝前必須檢查錨桿各部分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于不合格錨桿、錨索不得使用。

11、巷道開口及抹角時必須加強支護,按要求打好錨索及錨桿等支護。

12、掘進作業(yè)遇到地質構造帶等情況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yè)規(guī)程,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貫徹實施。

第11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日開始執(zhí)行。

第7篇 d礦井工礦井頂板管理工作規(guī)定

1、一般規(guī)定

1.1 煤礦企業(yè)要高度重視頂板管理工作,杜絕重大頂板事故的發(fā)生,按照《礦山安全法》、《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1.2 凡是屬于_________公司管轄礦井的采掘工程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1.3 各礦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行政副職對分管業(yè)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各職能部門要配備足夠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健全完善有關規(guī)章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1.4 各礦要加強礦井地質勘探和地質資料的分析研究,加強礦壓觀測工作,掌握煤層賦存情況、地質構造、頂底板巖性、煤層物理力學參數和礦壓顯現規(guī)律,抓好采區(qū)地質情況的預測預報工作,為頂板管理提供基礎資料。

1.5 各礦在編制礦井重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包括事故處理預案)時,必須包括頂板管理的內容,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1.6 礦井的每個單項工程、單位工程要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根據所采煤層的可靠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礦壓資料、施工裝備和施工工藝等進行工程設計;煤巷錨桿支護設計按照公司頒發(fā)的《煤巷錨桿支護技術規(guī)范(修訂)執(zhí)行,確定相應的支護方式和支護參數;條件發(fā)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

1.7 礦井生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以及《采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頂板管理規(guī)定。

1.8 每個采掘工作面、巷道維修工程都要制定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臨時工程在施工前必須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當工作面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對規(guī)程進行修改和補充,特別是遇有過老巷、煤柱、地質構造破碎帶及壓力大地段等特殊情況時,要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guī)定審批、組織作業(yè)人員學習貫徹后,方可組織實施。要加強對作業(yè)人員頂板管理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增強防范頂板事故的意識和能力,切實做到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空頂作業(yè)。各職能部門必須嚴格檢查規(guī)程、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1.9 受沖擊地壓威脅的煤礦應有專人負責沖擊地壓預測預報和防治工作。對沖擊地壓煤層,巷道支護不得使用剛性支架。開拓巷道、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沖擊地壓煤層中。開采沖擊地壓煤層時應采取垮落法管理頂板,切頂支架應有足夠的工作阻力,采空區(qū)中所有支柱必須全部回撤,一般不得留有煤柱。開采應力集中區(qū)煤層和回收煤柱時,必須制定防治沖擊地壓的安全措施。

1.10 各礦要做好大面積冒頂事故的防范工作。開采堅硬頂板的煤層,采后頂板不垮落、懸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必須停止采煤,采取措施強制放頂。開采復合頂板煤層,要保證支柱(架)有足夠的初撐力,防止離層;要增強支架穩(wěn)定性,防止發(fā)生冒頂。采用錨桿、錨索、錨噴支護的巷道,要加強支護質量的檢查,加強巷道頂底板移近量的觀測工作,防止因錨桿、錨索支護質量問題引發(fā)巷道冒落。

1.11 各礦要積極推進支護方式改革,推廣應用頂板支護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采掘機械化,推廣錨桿、錨索、錨網、錨噴等支護技術,組織對沖擊地壓、“三軟”煤層、復合頂板、極破碎頂板等支護技術難題的科技攻關。禁止使用巷道式、高落式非正規(guī)采煤方法,倉儲式采煤法。

1.12 各礦要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建立健全采掘工作面支護質量班評估驗收制度,每班由專人對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對工程質量、工作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要對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維修工程的支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考核的動態(tài)管理,建立巡回檢查制度,建檔管理。

1.13 對井下職工要建立安全培訓制度,使之熟知作業(yè)地點的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1.14 施工單位必須設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查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jiān)督檢查。

1.15 對新采區(qū)域(新水平、新煤層以及地質條件變化較大地區(qū))和采用新工藝、新支護方式時,要進行礦壓觀測,掌握礦壓顯現規(guī)律,采取有效地頂板管理措施,防止發(fā)生重大頂板事故。

2、采煤工作面的頂板管理

2.1 采煤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要明確頂板管理方法、控頂距、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的特殊支護方式,以及初采初放和臨近停采線時的頂板管理措施。開采淺埋深薄基巖煤層、近距離煤層時,要針對頂板管理制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及時支護采煤工作面頂板,支柱、支架牢固接頂,初撐力要符合要求,破碎、松軟頂底板工作面要采取針對性措施;要嚴格執(zhí)行預防架前冒落的措施,周期來壓期間加強對煤壁的輔助支護,防止煤壁片幫和傘檐冒落。

2.2 采煤工作面設計要盡量避免仰采,仰采工作面必須制定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防止頂板冒落和煤壁片幫的安全技術措施。

2.3 對開采邊角煤、斷層帶、殘留煤柱或地質構造復雜的煤層,用非正規(guī)采煤法不能保證2個安全出口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審批。

2.4 高檔普采工作面兩端頭支護要使用雙銷鉸接頂梁或4對8根長鋼梁(不少于6道)。綜采工作面未使用端頭支架時,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要明確規(guī)定加強端頭支護的措施。

2.5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應根據礦壓資料科學地選擇支護形式和支護強度,保證在初次來壓和初次放頂期間不發(fā)生冒頂事故。

2.6 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對沿空送巷等壓力大巷道的超前支護長度和支護強度應根據礦壓顯現范圍,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2.6.1 單體支護強度和效果要求:要加強單體支護質量和支護山勢,確保單體初撐力;底板松軟時,單體必須穿鐵鞋,初撐力達不到規(guī)定時,必須補充專項措施;頂板破碎或壓力大時,要采用三排單體支護或局部加密支護等方式,確保支護強度;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超前支護段要積極推廣單體配π型鋼支護方式。

2.6.2 單體支護阻力監(jiān)測工作要求:保證監(jiān)測工具完好,使用方便,兩巷必須配備專用壓力表,并備用一臺;當發(fā)現失效、卸載,或工作阻力達不到要求時,及時進行二次注液;各工作面要建立兩巷超前支護相關監(jiān)測記錄或臺賬。

2.6.3 超前支護制度管理規(guī)定:建立專門的超前支護監(jiān)測臺賬,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監(jiān)測方法和頻率;單體支護的間排距、距兩幫或設備的間隙等參數,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超前支護單體要編號管理;遇軟巖、木垛背頂、留煤底等達不到初撐力要求情況下,補充專項措施。

2.7 綜采工作面在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它采煤工作面在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并保證有0.7m寬的人行道。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發(fā)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變形影響行人、通風和運輸時,必須及時更換、擴幫、臥底。

2.8 采煤工作面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

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須使用不同類型的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不合格不得下井。

金屬頂梁和單體液壓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后,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還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9 采煤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不得小于90kn,柱徑為80mm不得小于60kn。嚴禁在控頂區(qū)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移動輸送機頭、機尾需拆除附近的支架時,必須先架好臨時支架。

采煤工作面遇頂底板松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qū)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2.10 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

2.11 高檔普采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禁止采煤。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回柱后頂板不垮落、懸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時,必須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

2.12 用垮落法管理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頂與爆破、機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yè)的安全距離,放頂區(qū)內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放頂人員必須站立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勾、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地點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刂彭敃r,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2.13 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頂時,兩段密集支柱之間必須留有寬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間的距離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采煤工作面采用無密集支柱切頂時,必須有防止工作面冒頂和矸石竄入工作面的措施。

2.14 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頂必須鋪設好,搭接嚴密;采用金屬網或礦用塑料網假頂時,必須把網連結好。采用分層垮落法開采時,必須向采空區(qū)注水或注漿。注水或注漿的具體要求,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2.15 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15.1 運送、安裝和拆除液壓支架時,必須有安全措施,明確規(guī)定運送方式、安裝質量、拆裝工藝和控制頂板的措施。

2.15.2 工作面煤壁、刮板輸送機和支架都必須保持直線。支架間的煤、矸必須清理干凈。傾角大于15°時,液壓支架必須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傾角大于25°時,必須有防止煤(矸)竄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

2.15.3 綜采液壓支架必須接頂嚴密。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在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15.4 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移架。采煤與移架之間的懸頂距離,應根據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距離或發(fā)生冒頂、片幫時,必須停止采煤。

2.15.5 嚴格控制采高,嚴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的支護高度。當煤層變薄時,采高必須超過支架最小支護高度200mm。

2.15.6 當采高超過3m片幫嚴重時,液壓支架必須有護幫板,防止片幫傷人。

2.15.7 工作面兩端必須使用端頭支架或增設其他形式的支護。

2.15.8 工作面轉載機安有破碎機時,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

2.15.9 處理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底座等大型部件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15.10 綜采工作面支架的初撐力不得低于泵站壓力的80%。

2.15.11 綜采工作面的液壓支架完好執(zhí)行《液壓支架使用管理辦法》。

2.15.12 綜采工作面需要減架時,要設在機尾處,當頂板破碎時應上網上繩。高架綜采在距減架位置10m時,開始將采高調整到規(guī)定高度。支架撤出后要及時維護被撤支架處的頂板。

2.15.13 綜采工作面對接(加架)時,對接長度、位置要計算準確,做好標記。在接近對接30m處開始調整支架高度,以減小對接處架間的臺階。

2.15.14 工作面爆破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

2.15.15 乳化液的配制、水質、配比等,必須符合有關要求。泵箱應設自動給液裝置,防止吸空。

2.16 采煤工作面安裝、拆除必須有安全措施。在工作面安裝、拆除前必須先支護好頂幫。在頂幫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行安裝和拆除。

2.17 采煤工作面過老巷時,必須提前對老巷的頂板進行處理。工作面與老巷的連接處以及超前工作面20m范圍內的頂板還應采取加強支護的措施。

2.18 對于急傾斜煤層的回采工作面,必須采取防止底板滑落的措施并設置防倒柱的聯鎖裝置。放頂煤開采工作面,嚴禁采用木支柱和金屬摩擦支柱支護方式。高檔普采工作面傾角大于25°時,各支架間要有連接裝置,按規(guī)程要求支設木垛,防止倒架造成冒頂事故。傾角大于30°的工作面或沖擊地壓煤層,嚴禁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放頂煤開采。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及時對采煤工作面進行放頂或者充填,必須加強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至少20m范圍內的支護。當工作面傾角大于35°時,要制定完善的頂板管理措施,防止推垮型冒頂事故發(fā)生,并報公司備案。

2.19 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19.1 礦井第一次采用放頂煤開采,或在煤層(瓦斯)賦存條件變化較大的區(qū)域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根據頂板、煤層、瓦斯、自然發(fā)火、水文地質、煤層爆炸性、沖擊地壓等地質特征和災害危險性編制開采設計,開采設計應當經專家論證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單位評價后報請公司審批。

2.19.2 針對煤層的開采技術條件和放頂煤開采工藝的特點,必須對防瓦斯、防火、防塵、防水、采放煤工藝、頂板支護、初采初放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2.19.3 高瓦斯礦井的易自燃煤層,應當采取以預抽方式為主的綜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綜合防滅火措施,保證本煤層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作面最高風速不大于4.0m/s。

2.19.4 放頂煤工作面要根據煤層條件和厚度,制定放煤量,合理確定采放比和放煤步距,減少采空區(qū)丟煤量,提高資源回收率,嚴禁超高或超低放煤,避免采空區(qū)浮煤過多和超前冒落。

2.19.5 放頂煤工作面傾角大于15°時,必須有支架防倒措施。

2.20 采用充填工作面開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20.1 采用充填開采時,必須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頂板巖性、充填材料的抗壓強度進行科學分析,合理選擇充填支架架型及參數,確保支護及采充工藝合理。

2.20.2 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充填體的強度、密度、高度有明確的規(guī)定,采用高水、膏體充填的工作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對凝固時間,充填料配比有詳細說明。

2.20.3 充填工作面的兩端頭頂板管理及充填方式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有詳細規(guī)定。

2.20.4 充填工作面必須有完善的礦壓觀測手段,在充填過程中必須對頂板離層、采空區(qū)充填體的壓力、強度有詳細的觀測記錄。

2.20.5 技術部門應對充填工作面的地面塌陷情況進行適時的觀測,以便指導充填參數的優(yōu)化和對充填效果評價。

3、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

3.1 支護材料必須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生產廠家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本單位生產的支護材料具有質量檢驗部門簽發(fā)的“材料檢驗報告”和“質量合格證”。

3.2 供應部門對采購的支護材料質量負責,每批進貨要按照錨桿和錨固劑等支護材料的設計標準做好驗收和抽檢工作,并做好記錄;技術部門要進行不定期的抽檢。不合格不得使用。

3.3 樹脂錨固劑要在避光、溫度適宜的地方存放,堆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存放期不得超過四個月。

3.4 在煤巷錨桿支護巷道施工過程中,要定期對頂板巖性、結構進行探測、分析、并做好記錄,其間隔不得超過80m,探測深度不小于8500mm。如過斷層、老空區(qū)、破碎帶、壓力大、頂板變軟和裂隙發(fā)育時要適當加大探測密度。

3.5 施工單位要隨時觀察頂板變化情況,當頂板條件發(fā)生變化時,隨時加強支護,同時及時將信息反饋到技術部門,技術部門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修改支護設計,合理加大支護強度。對頂板破碎、壓力大、頂板裂隙發(fā)育時要合理縮小循環(huán)步距和加大支護密度,以提高支護強度,保證不發(fā)生冒頂事故。

3.6 掘進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要明確永久和臨時支護方式、最大空頂距、循環(huán)進度、爆破參數。要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對掘進工作面進行永久支護和臨時支護。

3.7 對于采用錨桿支護的煤層巷道,每個循環(huán)打頂和兩幫上部錨桿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排進行,打齊全后方能再打下一排,直到迎頭。每個循環(huán)步距和兩幫下部錨桿距迎頭的最大距離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3.8 對于錨桿、錨索聯合支護掘進巷道,錨索的布置方式、間排距以及錨索距迎頭的最大距離和漲拉時間,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錨索除用鋼墊板或錨索梁外還要加墊一定厚度的木墊板,以減小錨桿、錨索的延伸率的差別,更有效的支護頂板。錨索宜成對聯合垂巷布置,錨索、鎖具、托盤要強度匹配。錨索的膠結材料達到設計強度后要及時漲拉。

3.9 在沿未穩(wěn)定的采空區(qū)掘進時,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加強頂板和煤幫管理的措施,還應進行必要的礦壓觀測工作。

3.10 在巷道內運送和起吊設備時,不得用架棚或支護錨桿作為固定點。確實需要時,首先要對架棚進行加固或補打專用起吊錨桿。

3.11 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架棚支護巷道掘進,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桿??煽s性支架應用金屬支拉桿,并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卡纜。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

炮掘架棚支護巷道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使用好防倒器、木撐或拉桿,防止崩倒支架。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修復之后,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yè)。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往里逐架進行,堅持先支后拆的原則。

在松軟的煤、巖層或者流砂層及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必須采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有效措施。

3.12 采用錨桿、錨噴等支護形式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3.12.1 鉆孔直徑、錨桿直徑、錨固劑直徑要做到“三徑”匹配,符合設計要求。

3.12.2 采用鉆爆法掘進的巖石巷道,必須采用光面爆破技術。

3.12.3 錨噴支護巷道,要定期做噴體試塊壓力試驗,試驗結果存檔備案。噴體厚度必須定期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12.4 打錨桿眼前,必須首先敲幫問頂,將活矸處理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yè)。

3.12.5 使用錨固劑固定錨桿時,應將孔壁沖洗干凈。

3.12.6 在軟巖中掘進巷道使用錨桿支護時,必須采用全長錨固。

3.12.7 煤層錨桿支護巷道頂板錨桿必須按規(guī)定做拉力試驗。每掘進30-100m或每300-600根錨桿抽樣一組(3根)進行錨桿拉拔試驗,試驗要加載到錨桿屈服強度,并做好記錄。

3.12.8 煤層錨桿支護巷道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jiān)測,并用記錄牌板顯示,頂板離層指示裝置安設間距30-80m,在地質構造段、交岔點、頂板懸露面積大、頂板破碎、壓力大等地段要單獨安設。頂板離層指示裝置的打眼、安設要有記錄,檢測儀器要編號管理,每班進行觀測,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責任要落實到人。

3.12.9 錨桿必須用風動錨桿機或風動扭矩扳手擰緊,確保錨桿的托板緊貼巷壁,預緊力符合設計要求。

3.12.10 使用單體風動錨桿機施工的工作面迎頭,風壓、水壓不得低于0.5mpa,風量、水量滿足施工要求,達不到時,不得施工。工作面要安裝風壓、水壓測定儀表,距迎頭距離不大于100m。

3.12.11 因片幫、掉碴或巷道壓力過大造成錨桿失效時,要及時補打錨桿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支護。

3.12.12 鋪聯網質量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網片規(guī)格、鋪設方式、搭接長度、扎絲規(guī)格、扎綁道數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

3.12.13 煤層傾角大于35°沿走向掘進采用錨網支護時,巷道上幫上部錨桿的位置、角度和長度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還應考慮使用幫部錨索支護;幫網和頂網必須連接緊密、牢靠。

3.12.14 對錨桿、錨索實行編號管理,施工質量要落實到人。

3.13 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14 上山掘進巷道坡道大于25°時,要有防止倒架或迎頭冒頂的措施。

3.15 在煤層巷道中開口掘進其它巷道時,兩個巷道的夾角一般應在45°-90°之間。開口前必須對開口部位的基本巷道的頂板進行加固,開口處頂板沒有加固好,不得開口施工。交叉點處嚴禁擺放工具箱、備用設備和開班前會。

“交岔點、開口點”的加強支護要求:自兩巷道中心線交叉點沿原有巷道(靠近開口幫側300mm-500mm內)方向向兩側加固,兩側加固長度各不小于5m;新開口施工的巷道加固范圍自中心線交叉點往里不小于5m,且要安裝一個頂板離層指示儀;加固時頂板和兩幫要同時加固,可采用錨索、注漿、架棚支護或聯合加強支護,錨索支護采用“邁步交替式”的布置方式,不得以原巷道已有的錨索替代加固方式。

3.16 巷道貫通時,對貫通點附近的巷道必須進行預先加固處理,否則,不能貫通。加固方式和長度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3.17 掘進工作面必須保證有一個可靠的安全出口。掘進與后路維修不得同時進行。

4、沿空留巷的頂板管理

4.1 每項沿空留巷工程施工前,必須制定專門的沿空留巷設計、規(guī)程措施,并上報公司備案。

4.2 沿空留巷施工材料要進行入井前的質量合格檢查驗收,包括單體液壓支柱、鋼梁以及錨桿、錨索、金屬網等材料,板皮、墊板等輔助材料要符合規(guī)程設計要求。

4.3 沿空留巷工作要嚴格按照設計和規(guī)程措施施工,根據圍巖應力變化情況,對支護方式、支護參數要及時調整,以滿足留巷設計和現場要求。

4.4 加強留巷與工作面端頭交叉口的頂板管理工作,嚴禁工作人員在支架后方作業(yè),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留巷地段。

4.5 施工過程中要明確專職人員負責留巷礦壓監(jiān)測,要有完整的巷道變形觀測記錄等數據,及時對巷道變形資料進行分析整理,指導支護參數的改進。

4.6 圍巖變化監(jiān)測:在工作面前方20m、工作面切頂線后方80m范圍內,對巷道頂底板移近量、巷道寬度移近量、巷道底臌量進行定期監(jiān)測。

4.7 支護質量監(jiān)測:工作面留巷段每隔10-20m,對頂板離層情況,錨桿、錨索的受力情況,單體支柱阻力,采空區(qū)側擋矸效果,支柱、頂梁等支護材料失效、損壞情況,進行監(jiān)測、記錄,建立臺賬,作為技術改進的基礎資料。

4.8 首次實施沿空留巷或地質條件發(fā)生較大變化需改變沿空留巷方式等情況的礦井,要編制可行性技術分析報告,經公司組織會審同意后方可進行沿空留巷工作。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沿空留巷管理辦法》執(zhí)行。

5、巷道維修的頂板管理

5.1 巷道維修要制定安全措施或操作規(guī)程,并要認真貫徹到每個參加施工的職工。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井巷維修操作規(guī)程》和《礦井巷道維修管理辦法》執(zhí)行。

5.2 對維修巷道要實行檢查驗收制。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巷道不得交付使用。維修巷道驗收標準按照相應的掘進巷道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特殊情況在規(guī)程(措施)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要建立巷道維修及零星工程施工管理臺帳,明確分管部門及人員責任,每天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次日計劃、編制零星工程任務書,完成后登錄零星工程臺帳制度,形成零星工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施工時間超過2天的工程,施工現場必須懸掛開工牌和施工圖板;對于固定地點間歇性施工的工程,每次開工前,施工任務書編制人或下達任務單位負責人,必須重新傳達,工人必須重新簽字;對現場條件發(fā)生變化,應及時根據現場條件,重新編制有關安全措施。

5.3 各礦巷道失修率不得超過規(guī)定。在架棚巷道內維修時,要堅持先支后拆的原則,維護所用的支架、結構、形式、材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5.4 修復舊井巷前,必須檢查瓦斯。

5.5 在只有一個安全出口的巷道內維修時,只能單茬作業(yè),必須由外往里逐架一次進行,且一次只能拆除一架,嚴禁分段整修、邊掘邊修。作業(yè)地點以里嚴禁人員進入。

5.6 斜巷由下往上維修時,應在維修地點下方設置防止碴塊滾落傷人的遮擋。

5.7 井巷維修和更換支護時,要隨時檢查頂幫及支護情況,在拆除舊支架前,應加固臨近的支架,加固長度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要明確規(guī)定。先架好臨時支護,拆除原有支護時,必須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并架設永久支護。在拆除舊支架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支護完好的地點操作,必須有專人觀山,任何人不得由此通過。

5.8 維修需要刷幫挑頂時,盡量以手動為主,如需要放炮時,必須放小炮,其炮眼個數、眼深、裝藥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放炮后及時找掉活渣,進行支護,裱褙要嚴實,嚴禁空頂作業(yè)。(找掉必須用長不少于1.8m的鋼釬或鐵棍。)

5.9 用錨網支護形式維修巷道時,還應參照本文“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6. 本規(guī)定自____年_月_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機采工作面頂板管理一般規(guī)定

1.提高全隊人員的主動管理頂板的意識,特別是采煤機司機、支架工、班長和帶班隊長等。

2.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工的職責,當出現人為因素造成頂板管理不到位時,必須落實責任;造成頂板局部冒落時,必須根據經驗進行追查處罰,以不斷提高崗位及管理人員的責任心。

3.成立工作面礦壓觀測小組,對老頂初次來壓、周期來壓、規(guī)律和顯現強度進行礦壓觀測和總結,每個工作面回采完畢后編制技術總結,以指導下一個工作面的生產。

4.專人負責進行工作面礦壓顯現規(guī)律觀測,總結工作面周期來壓規(guī)律以及支架工作阻力增阻點、煤壁壓力顯現等征兆和停產檢修對礦壓的影響,每天預報周期來壓位置。

5.根據周期來壓預報位置與周期來壓規(guī)律,協調檢修班與生產班的工作任務,不得將大型檢修布置在周期來壓期間,在周期來壓期間盡可能動態(tài)檢修,并保證周期來壓期間的快速推進。

6.跟班隊長負責每班觀測老頂周期來壓情況、架后懸頂面積及工作面的壓力顯現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升井后向隊值班人員進行匯報,并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下個班的跟班隊長必須根據記錄全面了解前三個小班的周期來壓和壓力顯現情況,并根據礦壓觀測小組的周期來壓預測預報,在班前會上進行當班工作安排和重點工作布置。

7.當采空區(qū)懸頂面積大、周期來壓步距增大或異常時,必須向礦分管領導進行匯報,防止支架壓死或產生沖擊波。

8.合理控制機頭機尾超前量,工作面調斜時控制好加刀數量和加刀位置,防止快速加刀造成倒架。

9.加強支架安全閥的管理,保證安全閥開啟值達到額定值。

10.加強兩順槽的頂板管理,特別是超前支護區(qū)域,應定期檢查單體初撐力情況,及時更換損壞的單體。

第9篇 關于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預防頂板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規(guī)定。

一、管理責任

(一)各施工隊是施工區(qū)域內頂板管理的主體,應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進行施工;直接負責本區(qū)域內的頂板管理工作,負責班中頂板支護,負責施工區(qū)域的頂板巡查,負責施工區(qū)域內的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負責采集頂板監(jiān)測數據,并向有關部門定期報送觀測數據;當頂板巖性發(fā)生變化危及安全生產時,能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和可靠的頂板管理手段,并及時向調度中心和工程技術部匯報。

(二)籌建處工程技術部是頂板管理的主要負責部門,負責收集頂板巖性變化數據,并根據變化情況出具針對性支護方案設計;負責頂板監(jiān)測管理,制定完善頂板監(jiān)測管理制度及技術規(guī)定,對監(jiān)測數據和支護狀況定期分析,并定期出具分析報告。

(三)籌建處安監(jiān)部是頂板管理的監(jiān)督部門,在定期安全檢查和日常隱患排查分析中,要把頂板管理工作作為重點,及時了解掌握各部門、各施工單位的頂板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現場存在隱患整改情況。安監(jiān)員每班對現場頂板至少巡查一次,及時反饋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在交接班記錄中填寫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

(四)調度中心對頂板管理的各種規(guī)定負責實施。

(五)物資管理部門要根據集團的有關規(guī)定經常儲備足夠數量的支護材料,以備應急使用。具體數量為:直徑18mm圓木50根,100mm加長單體液壓支柱40根,乳化液泵(箱)1套,長度2m的木板梁200塊。

(六)監(jiān)理單位要按監(jiān)理合同對施工的工程質量,支護的有效性,現場安全等執(zhí)行全面旁站監(jiān)理,嚴格執(zhí)行驗收制度。

(七)籌建處分管技術的副處長對頂板管理的安全技術負責。

(八)籌建處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處長對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和現場頂板管理工作負責。

二、巷道斷面及臨時支護

(一)拱形斷面

1.頂板巖性破碎、整體性差,易漏頂,可考慮采用拱形斷面,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但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否則必須停止作業(yè)。

2.拱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得超過1.8米,特殊情況另定,嚴禁空頂作業(yè)。凡出現空頂作業(yè)一律按a類“三違”處理。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二)矩形或異形斷面

1.頂板巖性整體好,不易漏頂, 可采用矩形或異形斷面,但必須有設計院正式設計和批準后的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

2.矩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超過1.8米,特殊情況下另定,嚴禁空頂作業(yè)。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三)臨時支護

臨時支護必須采用有效前探梁形式,前探梁長度不小于4.5米,個數不少于3根,每根前探梁必須有3個吊環(huán)。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必須在掘進巷道的巖壁或煤壁上打眼,特制前探梁一端伸入孔內,孔深不小于500mm。前探梁的移設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嚴禁多根前探梁同時松開移動。前探梁上方與頂板間隙必須使用木板梁背實絞緊。每一工作面都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木板梁,無木板梁或數量不足應視為安全隱患。

(四)特殊情況

現場出現特殊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由工程、監(jiān)理、安監(jiān)現場確定支護參數,并及時補充措施。

(五)施工單位和工程部結合設置頂板離層儀,對頂板巖性進行及時有效地了解掌控,根據出水情況、頂板巖性,征求設計院的意見確定錨索的長度。

三、錨桿抗拔力檢驗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錨桿抗拔力檢驗,施工單位應建立錨桿抗拔力檢驗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二)巷道正常施工過程中,每300根錨桿做一組抗拔力檢驗,每組不得少于3根錨桿,一般應頂、左右?guī)透饕桓?且檢驗應在同一斷面內進行。

(三)巷道施工中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如頂板淋水加大、頂板完整性變差、頂板有明顯下沉、頂板出現明顯礦壓、遇斷層或褶曲等特殊情況時,要加密檢驗頻度,必要時每班進行一次。

(四)錨桿抗拔力檢驗的最低值不得小于設計值的90%,否則判定支護不合格,必須在相近的位置重新安設錨桿,并重新進行拉力試驗,必要時應采取變換支護形式的方法,保證巷道支護安全。

(五)錨桿抗拔力檢驗時,施工隊技術人員要嚴格按照錨桿拉力計的說明書進行操作,要保證拉力計的位移量不超過規(guī)定值,確保錨桿檢驗真實有效。檢驗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勻速加載、緩慢拉拔至設計噸位即可,一般不得作破壞性實驗。檢驗結束后做好記錄,記錄經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存檔作為巷道質量判定和工程移交的重要依據。

四、錨索預應力檢驗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錨索預應力檢驗,施工單位應建立錨索預應力檢驗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二)巷道施工過程中,每根錨索緊固過程中都要詳細測定其預應力。

(三)錨索預應力檢驗的最低值不得小于設計值的90%,否則判定分項工程不合格,要采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或補強支護,必要時必須采取變換支護形式的方法,保證巷道支護安全。

(四)錨索預應力檢驗時,施工隊技術人員要嚴格按照錨索安裝設備說明書進行操作,要確保錨索檢驗真實有效。檢驗結束后做好記錄,記錄經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存檔作為分項工程質量判定和工程移交的重要依據。

五、頂板離層監(jiān)測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頂板離層監(jiān)測,施工單位應建立頂板離層監(jiān)測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二)巷道正常施工過程中,每50m安設一組頂板離層檢測儀。頂板離層檢測儀安裝時,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必須現場指定位置,并按說明書監(jiān)督安裝的操作過程,保證安裝合格。

(三)頂板離層檢測儀安裝位置不大于掘進迎頭50m,在距掘進迎頭50m范圍內,每天監(jiān)測1次,其它段每周監(jiān)測2次;頂板離層監(jiān)測由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負責,每次監(jiān)測結束后,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周一前上報工程技術部,工程技術部在每周調度會進行通報。施工單位不上報每次每點罰50元,工程技術部一次不通報罰款500元,工程技術部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四)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技術部的要求,對離層儀要編號并掛牌管理。頂板離層監(jiān)測管理牌板應標明巷道名稱,測點編號及位置、觀測日期、觀測人姓名、頂板離層量等數據。

(五)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技術部的要求,建立頂板離層監(jiān)測臺賬,按月向工程技術部提交所施工巷道的頂板離層監(jiān)測情況,供工程技術部分析使用;出現頂板離層量突然增大,有冒頂危險時,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匯報,監(jiān)理、工程、調度、安監(jiān)幾個部門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具體處理措施。

(六)頂板總離層位移量超過50mm時,理論認為頂板已離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防止冒頂事故發(fā)生,施工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在8小時內處理完出現的頂板隱患,否則由安全監(jiān)察部牽頭組織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

(一)安監(jiān)部門每個班必須對施工現場的支護質量、后巷頂板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寫入交接班記錄,出現問題時及時反饋業(yè)務部門。

(二)當日值班人員,必須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頂板巖性進行了解,并在次日晨會上通報。

(三)各業(yè)務保安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施工情況,做好業(yè)務保安工作。

(四)調度部門要每班了解掌握施工情況,督促應急支護材料的儲備。

(五)工程部要定期對頂板觀測分析和頂板巖性情況及頂板管理情況進行通報。地質部門及時收集巷道巖性、構造情況,做好預測預報。

(六)作業(yè)規(guī)程中,對錨桿支護與掘進工作面迎頭的距離(臨時控頂距),錨桿的形式、規(guī)格、安裝角度等必須明確規(guī)定,當地質構造圍巖條件發(fā)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修改支護方式和支護參數,補充相應的安全措施。

(七)巷道頂板巖性發(fā)生變化,出現淋水、下沉現象時或煤層巷道及各類硐室的掘進斷面寬度超過5m時,必須制定專項支護設計及加強支護措施。

(八)掘進工作面嚴格執(zhí)行集團公司“三條線”管理規(guī)定。

(九)施工單位要加強巷道施工質量管理,錨桿支護巷道必須嚴格按設計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巷道頂幫錨桿錨索的安設長度,單孔使用樹脂藥卷的規(guī)格數量,實行三方(施工班長、安檢員、工程監(jiān)理員)現場簽認,并做為原始質量保證資料進行存檔。支護材料原則上不得節(jié)余。

(十)巷道施工中應嚴格按設計進行,不得超高、超寬施工。監(jiān)理公司月度驗收時要上尺上線嚴格驗收,施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工程,除不予結算進尺外按照段長處以巷道單價兩倍的罰款。

二○○九年八月五日

第10篇 掘進面頂板管理規(guī)定

一、 一般規(guī)定

1、 井巷的開鑿和支護必須按設計的支護形式、作業(yè)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和操作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操作方法進行。

2、 推廣使用先進的支護工藝和材料,提倡錨桿、錨索支護。開拓巷道、準備巷道不得采用木棚支護,回采巷道盡量不用木棚支護。

3、 掘進工作面要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找頂后,必須首先設置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必須結合實際規(guī)定臨時支護形式。

4、 巷道掘進時,即將貫通的2個掘進工作面相距20m前地測部門必須下達貫通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編制貫通措施。

5、 巷道掘進時,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編制預防巷道冒頂堵人的安全技術措施。

6、 臨時停掘時,永久支護必須緊跟迎頭。凡變更施工隊伍或停止掘進7天以上而又復工的掘進工作面,必須重新貫徹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 掘進工作面的循環(huán)進尺必須依據技術和現場條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永久支護距迎頭距離不得超過一個循環(huán)的進尺。地質條件變化時,應及時編制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8、 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桿。炮掘工作面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架,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支架必須先修復。

9、 對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煤層,應根據頂板巖性掘進寬巷。巷道支護嚴禁采用剛性支架。嚴重沖擊地壓厚煤層中所有巷道的布置應避開壓力集中區(qū)。雙巷掘進時,2條平行巷道之間的煤柱不得小于20m,聯絡巷道應與2條平行巷道垂直。

二 、 巷道支護

1、 采用錨桿(索)、錨噴支護形式時,支護的形式、規(guī)格、材質、安裝要求、錨桿布置參數、網的連接等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2、 錨桿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拉拔力試驗,并有安全措施。錨桿必須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螺母扭矩必須逐根檢查并達到規(guī)定要求。

3、 錨桿支護的頂部永久支護必須緊跟迎頭,且逐排向迎頭施工,不得待所有錨桿眼施工完后再安裝錨桿。

4、 煤巷錨桿支護應安裝頂板離層指示儀,安裝地點、數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中規(guī)定,并定期觀測分析頂板離層情況,有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5、 采用鉆爆法掘進巖石巷道,必須采用光面爆破。錨噴支護噴射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標準,并做抗壓強度試驗。

6、 架棚巷道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對支護材料、支架結構、支護參數、背護材料及接頂材料作出規(guī)定。支架與頂幫之間的間隙必須背實、楔緊。禁止空幫空頂作業(yè)。

7、 架棚巷道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桿,10°以上的斜巷支架間要采用金屬拉桿。

三、 裸體(點柱)巷道

1、 裸體(點柱)巷道施工前,應在論證的基礎上先行試驗,得出試驗結論后再編制措施,報有關部門批準。

2、 裸體(點柱)巷道在掘進過程中,如遇頂幫巖性改變或地質構造、老硐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加強支護措施。

四、 交岔點支護

1、 巷道交岔點的位置應選擇在巖性好、地質條件穩(wěn)定的地點,施工要有專門設計。交叉點的施工設計內容包括:交叉點的位置、支護形式、質量要求、施工順序、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等。施工前,要由生產技術部門組織現場會審,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繪制施工放大圖,并向職工傳達貫徹。施工結束后,必須組織有關部門按設計要求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資料與設計資料一起存檔保存。

2、 煤巷錨桿(錨網)支護的交叉點(特別是大斷面),要在安全技術措施中對支護的技術參數具體規(guī)定,要安裝頂板離層監(jiān)測儀,進行離層觀測,發(fā)現頂板下沉量超標,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維護。

3、 架棚巷道的的交叉點采用抬棚支護時,要進行抬棚設計,根據設計對抬棚材料專門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牙殼,抬棚架設后的巷道斷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斷面,并滿足運輸、行人、通風、設施安裝等所需的安全距離。抬棚竣工后,生產技術部門要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進。

4、 當開窩巷道與原巷道不垂直,斜交角度小于60度時,應對煤柱(巖柱)采取加強支護措施。

第四十條 要建立巷道交叉點的安全巡查制度。重點檢查交叉點的支護狀況,及時發(fā)現并排除支護隱患。

5、 對礦井的巷道交叉點進行編號管理,建立臺帳。臺帳內容包括:交叉點的位置、施工時間、施工人員、竣工驗收人員及驗收意見、巡查記錄等。

五、 井巷修護與回收

1、 礦井必須建立健全井巷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的隊伍負責井巷的修護。

建立井巷巡查、檢查制度和巷道維護包干責任制,建立井巷臺帳。

2、 巷道修護必須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修護后的巷道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回收支架、設備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3、 巷道維修,必須保證退路暢通。獨頭巷道修護時應由外向里逐排、逐棚施工。嚴禁人員進入巷道失修區(qū)域;嚴禁在獨頭巷道內分段修護;嚴禁修護時大拉大放或無監(jiān)護作業(yè)。

巷道維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支后回的原則,并對維修地點的前后5米支架進行整體加固。

4、 巷道修護時,施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加強頂板監(jiān)護。

5、 除強令撤人的情況外,一道工序未完工,不得終止工作。

6、 修復巷道過老硐(塘)、交叉巷道口、砌碹巷道及地質構造地段時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維修的順序、方法和安全防護措施。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l礦掘進面頂板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巷的開鑿和支護必須按設計的支護形式、作業(yè)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和操作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操作方法進行。

2、 推廣使用先進的支護工藝和材料,提倡錨桿、錨索支護。開拓巷道、準備巷道不得采用木棚支護,回采巷道盡量不用木棚支護。

3、 掘進工作面要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找頂后,必須首先設置好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必須結合實際規(guī)定臨時支護形式。

4、 巷道掘進時,即將貫通的2個掘進工作面相距20m前地測部門必須下達貫通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編制貫通措施。

5、 巷道掘進時,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編制預防巷道冒頂堵人的安全技術措施。

6、臨時停掘時,永久支護必須緊跟迎頭。凡變更施工隊伍或停止掘進7天以上而又復工的掘進工作面,必須重新貫徹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掘進工作面的循環(huán)進尺必須依據技術和現場條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永久支護距迎頭距離不得超過一個循環(huán)的進尺。地質條件變化時,應及時編制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8、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桿。炮掘工作面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架,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支架必須先修復。

9、對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煤層,應根據頂板巖性掘進寬巷。巷道支護嚴禁采用剛性支架。嚴重沖擊地壓厚煤層中所有巷道的布置應避開壓力集中區(qū)。雙巷掘進時,2條平行巷道之間的煤柱不得小于20m,聯絡巷道應與2條平行巷道垂直。

二 、 巷道支護

1、采用錨桿(索)、錨噴支護形式時,支護的形式、規(guī)格、材質、安裝要求、錨桿布置參數、網的連接等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2、 錨桿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拉拔力試驗,并有安全措施。錨桿必須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螺母扭矩必須逐根檢查并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錨桿支護的頂部永久支護必須緊跟迎頭,且逐排向迎頭施工,不得待所有錨桿眼施工完后再安裝錨桿。

4、煤巷錨桿支護應安裝頂板離層指示儀,安裝地點、數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中規(guī)定,并定期觀測分析頂板離層情況,有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5、采用鉆爆法掘進巖石巷道,必須采用光面爆破。錨噴支護噴射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標準,并做抗壓強度試驗。

6、架棚巷道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對支護材料、支架結構、支護參數、背護材料及接頂材料作出規(guī)定。支架與頂幫之間的間隙必須背實、楔緊。禁止空幫空頂作業(yè)。

7、架棚巷道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桿,10°以上的斜巷支架間要采用金屬拉桿。

三、 裸體(點柱)巷道

1、裸體(點柱)巷道施工前,應在論證的基礎上先行試驗,得出試驗結論后再編制措施,報有關部門批準。

2、裸體(點柱)巷道在掘進過程中,如遇頂幫巖性改變或地質構造、老硐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加強支護措施。

四、交岔點支護

1、巷道交岔點的位置應選擇在巖性好、地質條件穩(wěn)定的地點,施工要有專門設計。交叉點的施工設計內容包括:交叉點的位置、支護形式、質量要求、施工順序、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等。施工前,要由生產技術部門組織現場會審,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繪制施工放大圖,并向職工傳達貫徹。施工結束后,必須組織有關部門按設計要求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資料與設計資料一起存檔保存。

2、 煤巷錨桿(錨網)支護的交叉點(特別是大斷面),要在安全技術措施中對支護的技術參數具體規(guī)定,要安裝頂板離層監(jiān)測儀,進行離層觀測,發(fā)現頂板下沉量超標,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維護。

3、 架棚巷道的的交叉點采用抬棚支護時,要進行抬棚設計,根據設計對抬棚材料專門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牙殼,抬棚架設后的巷道斷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斷面,并滿足運輸、行人、通風、設施安裝等所需的安全距離。抬棚竣工后,生產技術部門要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進。

4、 當開窩巷道與原巷道不垂直,斜交角度小于60度時,應對煤柱(巖柱)采取加強支護措施。

第四十條 要建立巷道交叉點的安全巡查制度。重點檢查交叉點的支護狀況,及時發(fā)現并排除支護隱患。

5、 對礦井的巷道交叉點進行編號管理,建立臺帳。臺帳內容包括:交叉點的位置、施工時間、施工人員、竣工驗收人員及驗收意見、巡查記錄等。

五、井巷修護與回收

1、礦井必須建立健全井巷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的隊伍負責井巷的修護。

建立井巷巡查、檢查制度和巷道維護包干責任制,建立井巷臺帳。

2、巷道修護必須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修護后的巷道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回收支架、設備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3、 巷道維修,必須保證退路暢通。獨頭巷道修護時應由外向里逐排、逐棚施工。嚴禁人員進入巷道失修區(qū)域;嚴禁在獨頭巷道內分段修護;嚴禁修護時大拉大放或無監(jiān)護作業(yè)。

巷道維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支后回的原則,并對維修地點的前后5米支架進行整體加固。

4、巷道修護時,施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加強頂板監(jiān)護。

5、除強令撤人的情況外,一道工序未完工,不得終止工作。

6、修復巷道過老硐(塘)、交叉巷道口、砌碹巷道及地質構造地段時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維修的順序、方法和安全防護措施。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礦井頂板管理一般規(guī)定

1、凡下井作業(yè)人員入井前必須由技安(班長)組織開好班前會,了解職工思想動態(tài),檢查入井職工穿著及佩帶勞保用品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并布置安全生產任務和注意事項,經難身考勤后,方能入井。

2、凡進入采面、掘進、巷修等作業(yè)點前,由跟班技安(班長)對施工區(qū)段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先處理好后,再分配工作,講清操作方法及安全重點部位管理防范措施,確保在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生產。

3、凡進入采面、掘進、巷修等作業(yè)點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作業(yè)點的安全負責,隨時對自己作業(yè)點的頂板、圍巖選行敲幫問頂,處理好自己作業(yè)點安全后,再作業(yè),同時隨時安全喊話,搞好自身和他人安全。

4、敲幫問頂制度:(1)敲幫問頂、敲幫人站在支護完好的安全地點,用手鎬由輕而重地敲打頂板、煤幫和圍巖,如有空聲低濁,表示頂板圍巖巖面和礦塊有立即掉下的危險,就要馬上用長柄工具把懸空的石塊或礦塊撬下來,敲的時候如果是發(fā)出清脆的聲音,也還不能斷定頂板沒有問題,還需要用手指緊貼頂板,再用鎬輕輕敲打一次,如果手指感到有震動,說明頂板(圍巖)已經脫離了整體,有冒落的危險,就應該立即在這里補設支架,把頂板撐好使它不致冒落,如果敲打聲音清脆又沒有震動感,說明頂板、圍巖、幫堅實。

(2)震動法敲幫問頂:左手持鑿子或鎬頭,左手指尖扶頂板,當工具敲擊時,若感受到頂板震動,即使聽不到破裂聲,也說明巖石已與整體頂板分離而變成危巖,必須在護身柱保持下立即剝下。

(3)采用打木楔法觀察頂板,即在頂板裂縫中打入一小木楔,過一段時間如果發(fā)現本楔松動或松脫,說明裂縫在擴大,頂板有冒落的危險,必須站在支護完好的安全地點剝下。

5、不論采礦工作面和掘進巷修作業(yè)點,一旦發(fā)現斷柱缺柱、失效柱,都必須立即補上和更換,嚴禁空頂作業(yè)。

6、不論采面、掘進、巷修等工程在施工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下列交班制度:(1)工序未完成,留有潛在的不安全隱患,又未講清楚者不能交班;(2)施工區(qū)段有瞎炮及存在安全爆破隱患,不能交班;(3)施工過程中瓦斯突出,超限,未處理不能交班;(4)支護未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最大控頂距,最小控頂距,放頂步距及排距,柱距不符支護要求,掘進磧頭空頂距超過1.0米,廂距偏大,背幫背頂不嚴實,巷修未鎖接頭等;(6)工程質量違反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不交班。

第13篇 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工作,杜絕頂板事故的發(fā)生,適應生產發(fā)展的要求,依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回采操作規(guī)程》、《掘進操作規(guī)程》及集團公司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全礦所有隊組及施工單位,所有頭面包括拆除、安裝工作面,必須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做好頂板管理工作。

3、礦生產技術部負責全礦的頂板管理具體工作。

二、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組,由本單位行政正職擔任組長,所有副職擔任副組長,各業(yè)務部室共同參與,做好頂板管理的各項工作。

各生產系統隊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特別是雨季期間要加強巡查,要及時發(fā)現和處理生產過程中頂板管理方面遇到的各類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

3、礦安監(jiān)部負責監(jiān)督頂板管理措施的貫徹執(zhí)行,并組織各業(yè)務部門對頂板事故進行分析和責任認定。

4、每月至少要對井下所有作業(yè)地點的頂板支護狀況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并記錄在案,對檢查出的頂板支護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雨季期間要增加到每旬一次。

5、安全部門要對頂板管理存在嚴重隱患的地點,要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允許人員通行或在附近區(qū)域作業(yè)。

6、隊長是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第一責任者。跟班隊干、工長、安監(jiān)員負責本班頂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頂板事故隱患,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態(tài)擴大,并及時向本單位相關負責人匯報。出現頂板事故預兆時,要及時發(fā)出預警信號,并組織現場人員撤離。

7、采、掘工作面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支護器材,包括單體液壓支柱、金屬摩擦支柱、坑木、錨桿、錨索、鋼帶、墊片、工字鋼、金屬網、升柱器等。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鐵鍬、鎬、大錘、撬棍、千斤頂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礎臺帳,以備應急救援之用。

8、生產部和安監(jiān)部要加強雨季期間和采、掘工作面過地質構造期間構造區(qū)域的頂板監(jiān)測和管理,加強巡回檢查,及時排除頂板事故隱患。

9、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fā)生頂板事故后,安監(jiān)部要及時組織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

三、回采工作面頂板管理

1、生產技術部要成立礦壓觀測組,加強回采工作面及兩巷礦壓觀測站的管理,觀測結果要及時總結分析,掌握采場礦山壓力顯現規(guī)律,為頂板支護提供依據。

2、回采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有科學合理的支護設計,并在生產過程中根據工作面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修改作業(yè)規(guī)程或補充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3、回采工作面初、末采,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加強頂板管理。初采期頂板垮落難度大的,要在切巷推進3米范圍內,采取強制放頂措施。

4、加強回采工作面兩端頭退錨管理,特別是初采期間的退錨管理,確保端頭采空側頂板及時垮落。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須配備三臺以上經集團公司認可的安全高效退錨機(進、回風巷各一臺,一臺備用),損壞的退錨機必須及時更換。

5、回采工作面兩端頭及兩巷超前支護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確保安全出口及20米范圍內巷道高度符合規(guī)定。相鄰采空側巷道,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100米,同時要加大支護密度和支護強度。底軟時,單體液壓支柱必須穿鞋。支護材料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損壞的支護材料必須及時更換。

6、加強工作面液壓支架及單體液壓支柱的管理,乳化液泵站壓力必須達到30mpa以上。液壓支架及單體液壓支柱支設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初撐力達到規(guī)定值,并有可靠的檢測手段和記錄。單體液壓支柱嚴禁在浮煤、浮矸上支設,必須采取有效的防倒措施。使用3.5米以上單體液壓支柱,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

7、回采工作面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人員進入煤幫作業(yè)時,必須采取護頂、護幫措施。

8、回采工作面嚴格控制采高,液壓支架嚴禁超高使用。工作面處理倒架、歪架、死架以及更換大型設備部件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

9、回采工作面?zhèn)汩懿怀?guī)定,采高大于3.0米、片幫嚴重、傾角大于15°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片幫措施。傾角大于15°時,液壓支架必須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傾角大于25°時,必須有防止煤(矸)竄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

10、回采工作面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工作面發(fā)生冒頂事故時,必須先停止生產,待頂板維護好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處理過程中必須明確負責人,隊干、工長現場指揮,安監(jiān)員現場監(jiān)察,閉鎖工作面刮板輸送機,確保退路暢通。嚴禁人員進入支架上方構

11、回采工作面過地質構造、過空巷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積極采取有效的主動支護形式,如煤體加固、打錨桿、錨索等,控制片幫冒頂事故的發(fā)生。同時,要根據構造區(qū)或空巷壓力變化情況,及時對措施進行修改補充。

12、回采工作面因故停產前,必須將液壓支架移至最小控頂距,并采取有效的防止支架自降措施。端面距超規(guī)定時,要支設貼幫柱,停產期間安排專人巡回檢查,發(fā)現頂板隱患及時處理。

13、綜采工作面拆除、安裝,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明確頂板控制方法,加強頂板管理。

14、綜采工作面切巷斷面刷大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擴巷區(qū)段頂板支護必須采用原巷道支護方式,同時必須加強頂板支護強度。

15、進一步推廣應用高分子聚合材料(馬麗散、羅克休等)加固破碎煤巖體和充填巷道高冒區(qū),最大限度杜絕頂板事故的發(fā)生。

四、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1、巷道掘進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沒有設計不準施工。

2、所有巷道在開工前必須按要求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措施,并對所有施工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貫徹、學習、考試等,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措施施工。沒有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措施或沒有進行貫徹、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措施的不準施工。

3、巷道的施工管理及工程質量驗收和考核由生產礦長負責,生產部組織檢查實施。每一條巷道施工完畢,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掘進隊將設備拆除倒裝。對每一條巷道的施工情況及驗收情況要有記錄,并存檔備案。

4、巷道遇斷層、陷落柱等地質構造及巷道開口、切巷刷大、整巷、擴巷、處理較大范圍的冒頂以及其它特殊情況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5、“雙錨”支護巷道,因地質構造、煤層松軟等因素造成巷道規(guī)格超過規(guī)定,要對超寬、超高部分進行補強支護,并對高冒區(qū)要用阻燃高分子聚合材料進行充填。

6、所有開拓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沒有臨時支護或臨時支護不合格,一律不得作業(yè)。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臨時支護的形式、材料規(guī)格、數量、支設方式等。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執(zhí)行。

7、15#煤下層掘進必須做到錨索緊跟煤頭,并且每排不少于一根錨索。巷道壓力大,煤層松軟、頂板破碎時,所有支護必須緊跟煤頭。

8、在掘進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集團公司陽煤發(fā)[2006]44號文件《掘進巷道頂板巖性探測管理規(guī)定》進行頂板巖性探測,嚴格按照陽煤生字[2005]229號和陽煤生便函字[2006]06號文件規(guī)定對巷道進行礦壓觀測和記錄、分析,確保支護參數合理可靠。

五、錨桿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支護優(yōu)先選用樹脂錨桿,錨桿的長度應根據巷道的類別、圍巖情況、礦壓情況和巷道斷面情況等確定,并不得小于1600mm。

2、非金屬錨桿必須符合防靜電、阻燃的要求,并取得煤安標志。

3、開拓大巷、采區(qū)準備巷錨桿的直徑不小于18mm,長度不小于1800mm。

4、15#煤層非采空區(qū)巷道頂錨桿直徑不小于20mm,長度不小于2200mm,幫錨桿直徑不小于18mm,長度不小于2000mm;15#煤層采空區(qū)巷道幫錨桿直徑不小于20mm,長度不小于2400mm;15#煤松散煤層巷道和切巷幫錨桿直徑不小于20mm,長度不小于2400mm;單一煤層巷道頂錨桿直徑不小于18mm,長度不小于1800mm,二次動壓巷道幫錨桿長度不小于2400mm。

5、錨桿的間排距不應大于錨桿有效長度的1/2,一般宜在500-800mm之間,最大不超過1000mm;矩形斷面巷道頂板兩角錨桿距巷幫不大于200mm,最上一排幫錨桿距頂板和最下一排幫錨桿距底板不大于400mm。

6、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600mm,頂錨桿錨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5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20n·m。

7、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100mm,孔深度不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mm。

8、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巖面,螺母到端頭長度不小于10mm,不大于50mm,錨桿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9、必須使用錨桿鉆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10、錨桿錨固力檢查,每300根必須檢查一組,每組不少于3根,并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規(guī)定。

11、錨桿支護巷道,當班掘出,當班應打好錨桿,頂板有效

本文來自: 中國煤礦安全生產網 () 詳細出處參考: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離不超過5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六、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交叉點、沿煤層底板掘進的綜放工作面順槽、切巷、優(yōu)先選用錨索支護。

2、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巖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wěn)定的巖層中,當穩(wěn)定巖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長度不小于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于0.15m。

3、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200mm,如外露長度超過規(guī)定要求,影響巷道使用,應由礦統一組織切斷,嚴禁隊組私自剪切。錨索切斷器應由礦統一管理,不允許施工隊組配備切斷器。

4、對錨索預緊力進行抽查驗收,每100根至少抽查5根,有不合格的必須重新抽查5根,合格率達不到90%時,或有一根預緊力低于設計值80%時,全部重新預緊。

5、錨索張拉預緊力規(guī)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不小于160kn、φ21.6mm不小于250kn。

6、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mm,孔深誤差不應大于200mm,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3度。

7、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guī)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梁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巖面。錨索托梁或托板應選用強度不低于14#槽鋼的剛性材料,長度不小于400m,托梁或托板必須緊貼巖面。

8、鄰近采空區(qū)的15#煤下層巷等礦壓較大、變形嚴重的巷道應采用φ21.6mm大直徑錨索進行加強支護,排距不大于1.6m。其中鄰近采空區(qū)的15#煤下層巷的排距不大于1.0m。

9、15#煤工作面內錯尾巷取消木支柱,其加強支護優(yōu)先采用錨索支護,可增加錨索數量或使用不小于φ17.8mm直徑的錨索。其中,鄰近采空側等礦壓大的內錯尾巷要使用φ21.6mm大直徑錨索進行加強支護,排距不大于1.6m;非采空側等礦壓較小的內錯尾巷,其加強錨索直徑不小于φ17.8mm,排距不大于1.6m。

10、對15#煤層采空區(qū)煤柱幫、煤體破碎嚴重、兩幫移近量大的巷道,兩幫可采用水平錨索加強支護,錨索長度不小于4.5m,間距不大于1.5m。

七、其它巷道頂板管理

1、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并噴漿封閉。

2、金屬支架間至少有三根拉桿和兩根撐木,每根棚腿上方2/3處設置一根拉桿,每根棚梁中部設置一根拉桿,梯形支架每個梁腿接口處的梁端設置一根撐木,拱形支架每付卡纜處設置一根撐木。

3、金屬支架拉桿形式為卡纜式,拉桿規(guī)格應采用直徑不小于18mm的圓鋼,支架拉桿、撐木必須齊全有效。

4、15#煤內錯尾巷等瓦斯專用巷道頂板破碎或遇斷層、陷落柱等地質構造無法施工錨桿、錨索時,應采用以下兩種支護形式:(1)使用固化材料將巷道圍巖進行固化,然后再采用“雙錨”支護;(2)使用木棚支護并進行噴漿封閉。

5、15#煤內錯尾巷等瓦斯專用巷道嚴禁使用可燃性支護材料和金屬支架支護。錨桿托板應使用水泥托板或鋼筋鋼帶等非可燃性支護材料。

6、大巷、采區(qū)準備巷的煤巷部分必須噴漿封閉,噴射混凝土強度不低于c15,其中大巷的噴漿厚度不小于100mm,采區(qū)準備巷的噴漿厚度不小于50mm。

7、在掘進施工中實行平行作業(yè)時,巷道兩幫最上面的一排幫錨桿要緊跟煤頭,不得滯后,避免發(fā)生片幫事故。

8、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采取措施,加強支護,修改設計:

1)巷道頂板離層超過規(guī)定;

2)噴射砼出現大量裂縫;

3)錨桿體、錨索發(fā)生被拉斷現象;

4)錨桿、錨索托板被壓壞;

5)巷道圍巖發(fā)生較大變化。

9、擴大或維修整巷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必須保證有在發(fā)生冒頂堵塞巷道時人員能撤退的出口。獨頭巷道維修整巷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架、逐排進行,并嚴禁人員進入維修整巷地點以里。

八、頂板管理的考核

1、因頂板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陽煤發(fā)[2008]25號文件《陽煤集團工傷事故管理規(guī)定》進行考核。

2、采、掘工作面在頂板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的,按性質輕重,一處給予500-1000元罰款。

3、因措施不完善或執(zhí)行不到位造成頂板事故,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根據事故分析認定結果,給予責任者1000-3000元罰款。

4、對頂板事故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任

者1000-3000元罰款。

九、附則

1、本規(guī)定未提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4篇 頂板支護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規(guī)定

(一)采煤方面

第1條:采煤工作面要根據相鄰工作面的礦壓觀測數據,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支護設計。確定的支護方式、支護參數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第2條:采煤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應在工作面投產前10天完成編制、審批、貫徹工作,并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室備查。

第3條:工作面初采、末采、過地質構造、切眼擴刷、安裝和回撤都必須制定頂板管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第4條:工作面初采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礦壓觀測工作,工作面結束后10天內必須寫出生產技術工作總結,并存檔備查。

(二)開掘方面

第5條:每一開掘工作面設計前地質部門必須提供總工程師審查的地質說明書,生產技術部門依據地質報告、支護技術規(guī)范、已掌握的支護監(jiān)測資料進行支護設計,報總工程師批準。

第6條:生產設計部門在進行支護設計時,錨桿支護巷道頂部錨桿必須使用樹脂錨桿,高應力區(qū)必須采用左旋螺紋鋼全錨錨桿,幫錨桿回采側推廣使用玻璃鋼錨桿,巷道兩肩角錨桿推廣使用多功能(調心)托板或楔形托板,巷道凈斷面尺寸必須按支護量最大允許變形后斷面計算。

第7條:施工隊組(區(qū))技術員在開工10天前要編制好符合實際條件的作業(y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要依據巷道斷面、地質條件、采動影響、服務年限和其它具體情況綜合驗算支護設計參數,進一步確定支護形式。

支護相關參數如錨桿(噴)支護的形式、規(guī)格、間排距、扭矩(緊固力)安裝角度、錨固劑的規(guī)格及錨固形式、混凝土標號、配比、噴厚、金屬網(梁)及托板的規(guī)格形式,架棚支護的規(guī)格、形式、棚距、以及永久(臨時)支護到迎頭的距離等均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凡不包括有支護設計的作業(yè)規(guī)程一律視為不合格規(guī)程,嚴禁使用。

第8條:施工期間隊組技術員要經常及時地生產地測部門反映本工作面的地質條件變化情況。遇到斷層、無碳柱、頂板破碎、頂板風氧化、含水層或淋水加大、小煤窯、煤層坡度變化、空巷、大斷面等特殊情況應及時調整支護參數,調整支護參數必須有支護變更設計,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第9條:每一開掘工作面掘進完成1個月后,科、隊組技術員必須進行技術總結,技術總結包括工作圖(標明巷道長度、斷面、支護狀況、構造情況、煤層狀況、頂板離層監(jiān)測位置)、頂板離層監(jiān)測分析、支護的經驗教訓和建議以及其它情況。生產技術部門按期收回技術總結編號存檔以備參考使用。

二、現場管理規(guī)定現場管理規(guī)定現場管理規(guī)定現場管理規(guī)定

(一)采面支護管理

第10條:采煤工作面支架(柱)和頂梁的數量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第11條:工作面必須根據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備用一定數量的支護材料(包括單體液壓支柱、兀梁、道木、板量、構木、墊板、木楔等)。

第12條:工作面必須實行追機作業(yè),及時移梁、移架,并保證移梁、移架到位。綜采工作面端面距不得大與340mm,高檔工作面端面距不得大于200mm。

第13條:支架頂梁接頂嚴實:頂梁上無浮矸頂梁面與頂板間隙不大于50mm。

第14條:支架排列符合規(guī)定:綜采相鄰支架側護板錯差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的2/3;相鄰架間隙不大于200mm;支架頂梁與頂板平行支設,其最大仰角不大于7度。高檔工作面兀梁必須成對布置,平行支設。邁步前移,梁間距、邁步距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不得有連續(xù)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超過規(guī)定。

第15條:工作面支架初撐力:綜采支架初撐力不小于規(guī)定值的80%,支架初撐力合格率不小于100%;高檔支柱初撐力不小于90kn(11.5mpa)。

第16條:工作面端頭支護:綜采工作面端頭支護應使用綜采支架,當采面綜采支架與巷道煤柱側的距離大于1.2米時,必須采用長鋼梁支護形式,成對布置,邁步前移,對梁間距不大于250mm,長鋼梁不得少于一梁三柱,柱、排距不得超過900mm;高檔工作面端頭必須使用4對8梁支護,成對布置,邁步前移,作業(yè)規(guī)程中應明確對梁間距、邁步距、兀梁支柱數量等支護參數。

第17條;軟底工作面支柱鉆底量超過100mm時,必須采取支柱穿鞋措施,采面不得有連續(xù)3根以上支柱鉆底量超過規(guī)定。

第18條;工作面不得隨意留設頂、底煤,特殊情況需要留設,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19條:綜采開采2.5m以上或煤體松軟易片幫煤層時液壓支架必須有護幫頂,采面支架護幫板損壞不能現場更換時,必須采取特殊支護措施。

第20條:工作面嚴禁使用與工作面采高不相適應(超高或超低)的支架(支柱),但工作面遇特殊情況,局部采高較大時,應采取特殊支護措施,確保支架(支柱)初撐力。

第21條:采空區(qū)懸頂面積不得超過2×5m2,超過時必須進行強制放頂。

第22條:工作面支架完好:綜采支架側護板、護幫板、卡環(huán)、穿銷等部件齊全、標準、安裝合格;高檔工作面無空載支柱,失效支柱不超過3根,嚴禁使用折斷、開焊、變形嚴重的兀梁。

第23條:隊組小班驗收記錄,必須有較詳細的頂板管理的內容,應包括支架初撐力、煤壁片幫、支架(柱)完好、液壓系統管理、兩巷支護情況等,礦生產科要制定統一的驗收表格,并制定考核管理辦法。

(二)采煤工作面兩巷管理

第24條:正、付順槽必須打好封口柱,封口柱要帶帽,柱距不得大于0.3m,綜采工作面封口柱與支架頂梁末端打齊。

第25條:兩巷超前支護距離:雙排不得小于10m,單排不得小于20m,支柱初撐力不小于50kn(6.5mpa);巷道高度較大,使用2.5m以上單體液壓支柱支護時,必須采取栓梁栓柱措施;巷道頂板壓力大、頂板破碎時要適當調整超前支護的距離和支護密度,并在作業(yè)規(guī)程或專項安全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第26條:巷道支護完好,不得有明顯失修,行人道寬度不小于0.7m,超前支護20m范圍內巷道高度:綜采不小于1.8m,高檔不小于1.6m。

(三)采煤工作面液壓系統管理

第27條:回采工作面應選用大功率、大流量泵站系統,實現長距離供液,泵站做到固定化管理。

第28條:泵站壓力:綜采不得小于30mp,高檔不得小于18mpa,乳化液濃度配比:綜采3-5%,高檔2-3%。

第29條:管路系統材料要保證與泵壓相匹配,綜采工作面進液管直徑不得小于1.2英寸,回液管直徑不得小于1.5英寸,高檔工作面液壓主管直徑不得小于1英寸,管路吊掛整齊,注液槍不得落地,泵站與管路系統(綜采包括支架等)嚴禁有漏液現象。

(四)錨桿(索)及噴射砼的施工管理

第30條:煤巷錨桿支護工作面要采用保護性爆破,巖巷錨噴支護工作面要采用光面爆破,要按照爆破圖表和爆破說明書規(guī)定的眼距、抵抗線等有關參數畫線、定眼位,不準隨意增大裝藥量。

第31條: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第32條:打錨桿(錨索)眼前,首先要敲幫問頂和檢查已有支護的安全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后方可進行打眼工作。錨桿(錨索)到迎頭的間距必須小于錨桿(錨索)的設計排距(間距),要做到隨打隨錨,及時緊固和張拉。

第33條:打眼前一定要根據錨桿(錨索)的長度、托(墊)片及錨梁、螺帽厚度、外露長度確定眼孔深度,并在鉆桿上做好標記。打眼時工作面應配備長短兩種鉆桿,采用短打長套的方法保證錨桿(錨索)眼孔的設計深度、角度。眼孔深度不得小于桿體的有效長度,且不得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m,做到錨孔角度符合要求,嚴禁打穿皮眼或沿順層面、裂隙面打眼。

打眼機具推廣使錨桿鉆機和幫錨桿鉆機,淘汰風鉆和煤電鉆打眼的方式,減輕工人勞動強度,提高錨孔質量。

第34條:安裝前,要先檢查錨孔的方向、深度、錨固劑、桿體(鋼角線)及其構件是否合格,如發(fā)現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不得進行安裝。使用錨固劑固定錨桿(錨索)時,還應將孔碧沖洗干凈。

錨固劑必須送到孔底,嚴禁不送到位就開始攪拌,樹脂錨固劑的攪拌時間必須達到規(guī)定要求,確保攪拌充分、錨固效果良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嚴格按操作要求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螺帽,確保錨桿緊固力達要求,托板緊貼巷壁。

錨桿緊固推廣使用高速錨桿扭力扳手,提高緊固效果,減少人為因素。

第35條:采用人工上料噴射機噴射砼時必須潮噴,噴射前必須沖洗巖幫,噴射后應有養(yǎng)護措施。做到初噴、復噴的距離、厚度、水溝的規(guī)格尺寸、距迎頭距離、平整度等符合設計及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同時復噴時必須按要求開挖基礎,杜絕赤腳現象。

(五)架棚支護的施工管理

第36條:架棚巷道支護所選用的支護材料的材質、規(guī)格必須符合支護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第37條:棚梁、柱窩位置必須按中腰線進行確定,撐木(拉桿)必須齊全、緊固且成直線,盤幫構頂必須背緊構實并用木楔加固,棚腿必須支在實底上,柱窩深度不小于10cm,棚梁接口必須嚴實合縫,支架迎山角度不得超過設計值±1°,以保證巷道的成形和支架良好的受力狀況。

第38條:車場、交叉點、曲線巷道(水平曲線、豎曲線)段應繪制局部支護大樣圖(1:50或1:100),標明每架棚的支設位置。

第39條:對炮掘巷道,靠近工作面10m內要設可靠的防倒連鎖裝置,以防放炮時蹦倒支架。

第40條:掘進后空頂距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但又無法支設正規(guī)支架時,要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支設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第41條:采用可縮性支架進行支護時必須使用金屬拉桿,并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卡纜,其扭矩不得小于160n.m。

第42條:一條巷道盡可能選用一種規(guī)格的金屬棚(礦用工字鋼或u型鋼),如因支護材料供應制約必須采用兩種支架時,礦用工字鋼和u型鋼必須分段使用,以便撐木(拉桿)、防倒連鎖裝置的正常使用。

第43條:對其它形式支護的巷道,如因地壓增大、遇構造等情況時可采用套棚方法加強支護,但一組棚的數量不得少于3架,以保證支架的穩(wěn)定性。

第44條:每班必須進行支護質量驗收,并對整個巷道進行觀察,發(fā)現撐木松動、棚腿擠回、棚子變形等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如巷道變形嚴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返修。

(六)巷道開口、貫通、刷擴及返修等施工管理

第45條:巷道開口、貫通、刷擴前必須提前加固原有支護,新掘部分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如錨桿增加支護密度和強度、架棚支設雙抬棚等。

第46條:原有支護受地質條件影響發(fā)生變化,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安排定期觀測,影響安全生產需要返修時必須及時安排整修。返修時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

(七)其它

第47條:采掘開工作面起吊設備或重物時制定專門的措施,嚴禁利用原有支護起吊設備。

三、頂板監(jiān)測頂板監(jiān)測頂板監(jiān)測頂板監(jiān)測

第48條:各礦井必須在生產技術科設立回采工作面礦壓觀測組、錨桿拉力實驗及頂板離層監(jiān)測組,配齊人員和設備,并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49條:每一回采工作面初采階段都必須進行礦壓觀測工作,工作面推進100m后,礦壓觀測小組要寫出礦壓觀測報告,并存檔備查。

第50條:做好回采工作面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工作,工作面支架壓力表不得少于10組,圓圖自記議不得小于5組,高檔工作面要設置10條以上測線(每10米一條),監(jiān)測小組經常要對采面監(jiān)測儀表進行檢查,發(fā)現測力計、壓力表圓圖自記議損壞必須更換,發(fā)現采面支架(支柱)初撐力不達標必須立即補液,對每天的觀測數據要進行分析處理,并及時給相關科室、隊組反饋。

第51條:錨桿拉力實驗(300根或100米一組)、砼強度實驗、頂板離層儀的安設(煤巷100米一組、巖巷50米一組)及檢測資料的收集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做好原始記錄,及時分析整理,將結果報相關單位及負責人審閱。

第52條:錨桿拉力實驗時必須有專門的措施,監(jiān)測儀器必須完好能正常使用(20噸、30噸的拉力機每礦均不得少于3臺),嚴禁在現場扭力扳手檢驗代替拉力實驗。

第53條:不準隨意減少頂板離層監(jiān)測點數,在特殊點及頂板破碎區(qū)段應適當增加監(jiān)測點密度。監(jiān)測點要有牌板顯示。

第54條:對所有巷道的頂板支護質量檢測和維修,要劃清安全責任范圍,明確責任單位。支護質量監(jiān)測專業(yè)組要定期全面檢查,如發(fā)現有錨桿失效、頂板下沉、托板(支架)變形、噴層脫落等必須采取措施立即處理。

四、相關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

第55條:各礦生產(開掘)副礦長對本單位(本職范圍內)頂板支護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頂板管理有關方案、措施的落實執(zhí)行,定期組織召開頂板管理專題會議,審查支護質量監(jiān)測結果。

第56條:各礦總工程師對本單位頂板管理有關方案、措施的制定負技術責任。負責審查地質說明書、支護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定期組織召開技術研討會議,根據現場實際確定不同圍巖、不同支護、不同施工方法下的頂板支護技術方案,檢查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第57條:各礦安全處長對本單位頂板支護管理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監(jiān)督檢查頂板支護的有關方案、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組織礦井頂板支護、安全質量的旬、月、季驗收管理工作。

第58條:各礦生產技術科在生產(開掘)副礦長和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編制頂板支護設計和審查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經常檢查施工單位在頂板支護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保證支護質量,加強支護強度的有效措施;負責所使用的支護材料的檢驗和質量把關;負責對頂板支護監(jiān)測組實施技術指導及數據分析總結等日常的支護質量管理工作。

第59條:各礦安全科在安全處長領導下負責本單位頂板支護管理日常監(jiān)督檢查,協助安全處長組織好礦井頂板支護安全質量的旬、月、季驗收管理工作,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第60條:各開掘隊長是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要建立支護質量保證體系,健全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如錨桿安裝人員與驗收員的對應編號管理制度等),要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各隊技術員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負技術責任,要及時提出不同條件下的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抓好驗收員的日常檢驗,負責作業(yè)規(guī)程貫徹及職工技術培訓。

各班驗收員對當班錨桿(錨索)、錨噴作業(yè)全過程(打眼定位、孔深、方向、安裝、質量測試等)的支護質量負直接檢查驗收責任,負責每根錨桿初錨力的測試,對扭矩達不到要求時提出補救措施,并要落實到人頭。驗收時不同班次以不同顏色區(qū)分開,建立掛牌留名制度和驗收檔案。

第十二條 井工煤礦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圖紙:

(一)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

(二)井上、下對照圖。

(三)巷道布置圖。

(四)采掘工程平面圖。

(五)通風系統圖。

(六)井下運輸系統圖。

(七)安全監(jiān)測裝備布置圖。

(八)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

(九)井下通信系統圖。

(十)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十一)井下避災路線圖。

第15篇 s礦煤礦頂板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l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把頂板管理真正落實到實處,促進我礦生產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頂板管理崗位責任制

第2條 頂板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點多面廣,變化復雜,必須實行頂板管理領導責任制,健全頂板管理業(yè)務保安制,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第3條 礦長安全第一責任者,定期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研究布置頂板管理工作計劃,部署解決頂板管理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第4條 生產副礦長(含分管掘進副礦長),是煤礦頂板管理小組組長,主管頂板管理各頂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1、每季主持召開一次頂板管理專題會議,總結上季度頂板管理工作情況,分析頂板管理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安排下季度頂板管理工作計劃,布置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2、每年主持召開一次全礦頂板管理工作會議。總結全年頂板管理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年頂板管理工作計劃。組織采掘工作面優(yōu)質頂板管理競賽評比,對頂板管理競賽先進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

3、健全頂板管理工作機構,配備頂板管理小組人員,審批頂板管理獎金。

4、負責組織落實安全辦公會議提出的有關頂板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檢查各采、掘等頂板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每月一次考評。

5、主持召開工作面初采初放、結束、過斷層破碎帶、過老巷、等頂板管理專題會,落實有關安全技術措施。

第5條 煤礦總工程師對頂板管理工作負技術責任,是煤礦頂板管理小組副組長。

1、負責組織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技術政策和頂板管理技術規(guī)定,組織編制本礦頂板管理實施細則。

2、組織推廣頂板管理方面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和新工藝,積極推廣采掘工作面支護改革,組織礦壓觀測工作,提供頂板管理預測預報有關資料。

3、參加頂板管理專題會議,負責組織編制、審批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和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4、每季組織一次采區(qū)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地質說明書等生產技術檢查評比工作。

5、負責組織有關頂板管理文件的編制和審批。

第6條 安全副礦長對頂板管理工作負有檢查監(jiān)督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頂板管理工作的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及措施,堅決制止頂板管理中的“三違”現象,堅決執(zhí)行“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就停產”原則。

2、參加頂板管理專題會議,參與頂板管理工作計劃編制,參與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查,監(jiān)督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考試。

3、負責組織安全質量大檢查活動和職工安全學習活動,對檢查提出的隱患督促整改。

4、負責組織回采工作面投產前驗收和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組織采掘工作面質量達標活動。

5、負責現場督促、檢查規(guī)程和措施的貫徹落實。

6、參與回采工作面初放領導小組的工作。

第三章 工程質量標準

第7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有關標準。

第一節(jié) 回采工作面

第8條 兩端頭的頂板管理規(guī)定

1、加強工作面兩端頭支護管理,綜采工作面端頭使用端頭支架或其他有效支護形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說明。

2、端頭支架初撐力必須達到要求,端頭支架前梁接頂嚴實。端頭支架與煤壁側空頂間距控制在75公分以下。若超過75公分則相應配備其他支護方式。

3、采用一字鉸接頂梁配合單體液壓支柱經行支護,單體注液口必須朝向采空區(qū),保持端頭單體支柱整齊一致。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100mm的不得小90kn;柱徑80mm的不得小于60km,單體支護要接頂嚴實,嚴禁出現空頂現象,碰倒或損壞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保證端頭單體必須穿鐵鞋。

4、對端頭區(qū)域的單體和端頭支架每班做單體測壓和觀測壓力表,并做好記錄。

5、端頭單體液壓支柱支護配合一字梁,空頂用半圓木添實,嚴禁單體液壓支柱與半圓木直接支護接頂。

第9條 工作面頂板管理規(guī)定

1、工作面液壓支架所有壓力表必須完好,同時液壓支架初撐力必須達到要求。液壓支架的聯結銷、保險銷應符合規(guī)定并完好可靠;對工作面液壓支架每班觀測壓力表,并做好記錄。

2、工作面液壓支架架體不得有脫焊、嚴重銹蝕、變形、外觀缺損等現象;液壓支架前梁接頂嚴實。

3、運輸機機頭部位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作業(yè)的方式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4、最大、最小控頂距及空頂距離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5、采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放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

6、綜采工作面必須有可靠的防止頂端頂煤冒落和煤壁片幫的措施,移動運輸機頭、機尾需要拆除支護單體時必須架好臨時單體。

7、移綜采支架時必須成一直線,支柱、支架必須牢固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加強支護。如果煤層底板松軟,支柱鉆底時必須采取措施,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說明。

8、工作面遇到斷層、老巷、頂板破碎、冒落等情況時,必須加強支護采取措施指派專人提前處理。

9、應根據工作面長度及頂板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割頂煤時頂梁要隨割隨伸前探梁。支設煤壁支柱的距離和回撤煤壁支柱的距離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10、工作面上下順槽出口,必須保證規(guī)定的斷面和高度。距離工作面20m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保證工作面兩巷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11、應經常檢查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支護情況,支護方式、支護密度必須符合這一規(guī)程規(guī)定。

12、采空區(qū)懸頂面積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要加強支護并進行人工強制放頂。

13、工作面有初次放定、收尾及過地質構造帶專項措施。

14、工作面有切眼安裝和撤面的頂板管理專項措施。

第二節(jié) 掘進工作面

第10條 頂板管理規(guī)定

1、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設計的斷面參數、支護形式施工。

2、掘進工作面最大空頂距離為6m;最小空頂距1m。堅持使用前探支護,嚴禁超空頂距作業(yè)。

3、進機時司機嚴禁進入無支護的巷道內作業(yè)。

4、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進行支護。發(fā)現有不合格的錨桿必須及時補打。

5、掘進機司機座位上方必須設有牢固的金屬護頂。

6、掘進后要及時支護,減少頂板暴露時間和暴露面積。

7、支護前必須敲幫問頂,處理頂板離層、零皮及片幫,支護必須由外向里逐排進行,工作人員必須在有支護情況下作業(yè),任何人不得進入空頂區(qū)內。

8、工作面掘進遇到頂板離層、破碎、節(jié)理發(fā)育、斷層等地質構造帶時,實行加密錨桿,具體如下:

(1)掘進頂有離層或破碎地方,必須實行短掘短支,支護形式根據頂板情況而定。

(2)工作面出現較大的斷層或構造時,在保證巷道高度和成形的情況下,司機在掘進時,根據頂底板的情況要平緩過渡。

9、錨桿、錨索必須按要求安裝,達到設計要求,嚴禁改變錨桿、錨索規(guī)格。

10、錨桿、錨索安裝前必須檢查錨桿各部分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于不合格錨桿、錨索不得使用。

11、巷道開口及抹角時必須加強支護,按要求打好錨索及錨桿等支護。

12、掘進作業(yè)遇到地質構造帶等情況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yè)規(guī)程,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貫徹實施。

第11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日開始執(zhí)行。

頂板管理規(guī)定15篇

一、技術管理規(guī)定:1、在設計采掘工作程前,礦生產科地測管理人員必須提供可靠的地質說明書。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符合本實際情況的作業(yè)規(guī)程。如遇情況變化,必須及時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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