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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物業(yè)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guī)定
一、工裝、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員工崗位統(tǒng)一制作、配發(fā)工裝、工牌。
2、員工的工裝所有權歸公司所有,員工有穿著使用權,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裝干凈整潔的義務。
3、作為福利,為在職員工統(tǒng)一量身定制工裝,下發(fā)后不再回收,并于下發(fā)之日起兩年后歸員工個人所有。
員工領取工裝不足兩年離職,員工按任職領用時間承擔補足部分的成本費用。
二、工裝、工牌的領取:
1、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員經試崗合格后到總辦辦理領用工裝和工牌手續(xù),于下發(fā)之日起按規(guī)定著裝、配戴。
2、其他員工試崗合格后,由品質部負責制作工裝和工牌,于下發(fā)之日起按規(guī)定著裝、配戴。
三、工裝、工牌的使用及賠償:
1、公司員工根據季節(jié)變化統(tǒng)一要求著不同季節(jié)之工裝,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級工作人員應按崗位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并愛護工裝,勤洗、勤換,保持工裝的干凈整齊,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3、工牌作為工裝的一部分,因此應與工裝同樣加以愛護,并保護完好無損。
工牌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費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裝損壞,原則為自行補救,無法自行補救或丟失者,由個人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品質部制作同樣的新工裝,費用自理。
5、如果公司統(tǒng)一更換新版工裝,根據公司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著新工裝。
四、離職、歸還:
1、員工離職時不再交回任何工裝,若工裝上印有公司標識,離職時將標識拆掉交回公司。
2、員工離職時,工裝領用時間不足貳年的,應按時間比例承擔工裝余額價值,時間單位按天計算。
3、員工離職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著公司工裝或利用公司工裝牟取私利,一經發(fā)現,公司有權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4、公司更換新版工裝,未要求歸還的,舊工裝歸員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要求歸還的,應及時歸還,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5、工裝管理員在發(fā)放后要將領取服裝人員名單進行詳細登記,并報財務部備案。
6、員工轉正前暫按時季配置一套工裝,轉正后按公司規(guī)定配置,個人申請可以提前配置。
因個人原因致使著裝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強行配置新工裝,費用個人全額承擔。
五、服裝配備標準:
類別
使用年限
標準
男職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女職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公共秩序員
4年
大衣1件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2年
雨鞋1雙3.個月
白手套1雙
保潔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維修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guī)定
一、工裝、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員工崗位統(tǒng)一制作、配發(fā)工裝、工牌。
2、員工的工裝所有權歸公司所有,員工有穿著使用權,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裝干凈整潔的義務。
3、作為福利,為在職員工統(tǒng)一量身定制工裝,下發(fā)后不再回收,并于下發(fā)之日起兩年后歸員工個人所有。員工領取工裝不足兩年離職,員工按任職領用時間承擔補足部分的成本費用。
二、工裝、工牌的領取:
1、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員經試崗合格后到總辦辦理領用工裝和工牌手續(xù),于下發(fā)之日起按規(guī)定著裝、配戴。
2、其他員工試崗合格后,由品質部負責制作工裝和工牌,于下發(fā)之日起按規(guī)定著裝、配戴。
三、工裝、工牌的使用及賠償:
1、公司員工根據季節(jié)變化統(tǒng)一要求著不同季節(jié)之工裝,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級工作人員應按崗位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并愛護工裝,勤洗、勤換,保持工裝的干凈整齊,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3、工牌作為工裝的一部分,因此應與工裝同樣加以愛護,并保護完好無損。工牌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費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裝損壞,原則為自行補救,無法自行補救或丟失者,由個人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品質部制作同樣的新工裝,費用自理。
5、如果公司統(tǒng)一更換新版工裝,根據公司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著新工裝。
四、離職、歸還:
1、員工離職時不再交回任何工裝,若工裝上印有公司標識,離職時將標識拆掉交回公司。
2、員工離職時,工裝領用時間不足貳年的,應按時間比例承擔工裝余額價值,時間單位按天計算。
3、員工離職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著公司工裝或利用公司工裝牟取私利,一經發(fā)現,公司有權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4、公司更換新版工裝,未要求歸還的,舊工裝歸員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要求歸還的,應及時歸還,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5、工裝管理員在發(fā)放后要將領取服裝人員名單進行詳細登記,并報財務部備案。
6、員工轉正前暫按時季配置一套工裝,轉正后按公司規(guī)定配置,個人申請可以提前配置。因個人原因致使著裝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強行配置新工裝,費用個人全額承擔。
五、服裝配備標準:
類別
使用年限
標準
男職員
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女職員
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公共秩序員
4年
大衣1件
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2年
雨鞋1雙
3個月
白手套1雙
保潔員
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維修員
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第3篇 物業(yè)公司工裝管理規(guī)定(8)
物業(yè)公司工裝管理規(guī)定(八)
為了規(guī)范工裝申報、制作流程,明確工裝配備標準,進一步加強工裝的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期限內工裝,現將有關內容規(guī)定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負責工裝的整體控制及管理
(1)、負責組織工裝統(tǒng)計及工裝領用通知的發(fā)布;
(2)、部門上報工裝制作需求的審核并參與工裝款式核定;
(3)、部門工裝日常管理的抽查;
(二)物管部:
工裝到貨后,庫管負責工裝的驗收入庫,材料會計做好憑證,并按照申報數量為各部門發(fā)放工裝、回收、保管應收回工裝。
(二)其他各部門:
(1)、負責本部門工裝的日常管理;
(2)、按照配備標準上報本部門的工裝制作申請;
(3)、參與工裝款式核定。
二、配備標準及使用年限
具體配備數量及使用年限: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客服部等科室人員:制服1套;使用年限1年。
(2)、保安部:制服2套,包括帽子、外套、褲子、腰帶、鞋、尼子大衣,冬季配發(fā)棉帽及棉大衣 ;使用年限2年。
(3)、工程部:制服2套、襯衣2件、絕緣鞋(特殊工種使用);使用年限2年。
(4)、保潔部:制服2套,使用年限2年。
三、新制作工裝的押金收取辦法
(1)、按照配備標準(具體工裝價格以廠家實際價格為準),每人交納工裝成本價的30%,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上交總公司財務。
(2)、工裝的使用期滿后,工裝歸個人所有,同時返還30%,工裝使用期未滿年限離職,工裝進行折舊扣除相關費用,具體折舊計算方式如下。
應承擔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承擔金額=工裝價款-(工裝價款/可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
工裝價款:參見工裝采購價格。
可使用月份:參見工裝使用年限規(guī)定,將使用年限換算到月。
已使用月份=工裝上交時間-工裝領用時間,滿15天按一個月計。
四、工裝的申報及制作
公司每年組織冬、夏2次集中制作,其他時間除新項目開業(yè)需要外,一般不組織大規(guī)模集中制作;特殊情況需臨時制作工裝的通過行政人事部上報工裝制作申請,待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制作。
(一)工裝申報條件
1.新入職、新調崗員工及新晉升管理人員在到崗后應先在庫存工裝中進行調配,確實無合適工裝的入職滿1個月后方可申報工裝;
2.工裝未滿使用年限但因個人原因破損嚴重或不能使用需申報工裝的,工裝申請人補足破損工裝折舊額后,方可申報新工裝;
3.工裝滿使用年限的,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無誤后,方可上報制作。
(二)工裝申報、制作程序
1.夏季批量工裝申報制作時間為3月初,工裝全部到位時間為5月1日前;冬季批量工裝申報制作時間為7月初,工裝全部到位時間為10月1日前;新項目開業(yè)所需工裝于開業(yè)前4個月著手申報及制作工作,工裝于項目開業(yè)前1個月全部到位;臨時制作的工裝到位時間為制作申請中約定的交貨時間;
2.各部門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按照工裝配發(fā)規(guī)定嚴格審核無誤后提交總經理簽批;
3.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提交總公司,經總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將工裝配備標準提交公司的相關部門聯(lián)系廠家制作或購買;
(三)工裝的入庫驗收及發(fā)放
1.制作廠家交貨時,公司財務部庫管按照約定的服裝材質、樣式、數量及價格驗收貨物并清點入庫;
2.公司行政人事部收到廠家新制作的工裝后,及時通知物業(yè)公司其他部門,按照事先上報的數量及服裝類型發(fā)布領用通知。
五、工裝日常管理
(一)工裝應專人負責,統(tǒng)一管理、調配,其他部門及個人均不得私自調換、調配。
(二)新發(fā)放的工裝各部門按照統(tǒng)一發(fā)放的記錄格式進行及時、完整的登記。庫管及材料會計做好記賬憑證。
(三)因員工調入、調出而發(fā)生的工裝流入、流出,項目間應及時交換信息,庫管做好登記,以保證工裝信息的準確性。
(四)離職員工應及時交回原崗位工裝,并保證工裝干凈整潔、可利用,若未上交工裝或上交工裝不整潔的,則承擔該工裝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公司庫管或部門資產管理員在進行工裝回收時,需逐一核查,對出現問題的,兌現應承擔金額。
(五)配備后勤服裝人員,辭職后工裝帶走,并承擔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員工工裝使用滿一年(自發(fā)放之日至辭職之日滿一年),工裝即歸個人所有,未滿一年者,按照公式進行折舊。行政人事部在進行離職單內工裝意見填寫時,需將應承擔金額核算準確,并簽字確認。
(六)其他員工(保潔、安管、工程)辭職后,應交回原崗位工裝,并保證工裝干凈整潔、可利用,返還押金;若未上交工裝或上交工裝不整潔的,則承擔該工裝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庫管在進行工裝回收時,需逐一核查,對出現問題現場兌現應承擔金額。
(七)工裝滿使用年限需發(fā)放新工裝的,在新工裝到位后,原工裝歸個人所有。
(八)所有收回工裝應有序存放、妥善保管,以備調用。
六、相關處罰
(一)未按期限申報工裝造成工裝制作延誤的,給予部門負責人50元經濟處罰。
(二)工裝申報條件審核有誤而導致誤報工裝的,給予行政部人事經理50元經濟處罰。
(三)出現多報及漏報工裝的,給予50元經濟處罰。
(四)應扣工裝款項,未按規(guī)定扣除的,由相關責任人代為扣除,并給予50元經濟處罰。
第4篇 物業(yè)公司工裝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公司工裝管理規(guī)定
(八)為了規(guī)范工裝申報、制作流程,明確工裝配備標準,進一步加強工裝的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期限內工裝,現將有關內容規(guī)定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負責工裝的整體控制及管理
(1)、負責組織工裝統(tǒng)計及工裝領用通知的發(fā)布;
(2)、部門上報工裝制作需求的審核并參與工裝款式核定;
(3)、部門工裝日常管理的抽查;
(二)物管部:工裝到貨后,庫管負責工裝的驗收入庫,材料會計做好憑證,并按照申報數量為各部門發(fā)放工裝、回收、保管應收回工裝。
(二)其他各部門:
(1)、負責本部門工裝的日常管理;
(2)、按照配備標準上報本部門的工裝制作申請;
(3)、參與工裝款式核定。
二、配備標準及使用年限具體配備數量及使用年限: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客服部等科室人員:制服1套;
使用年限1年。
(2)、保安部:制服2套,包括帽子、外套、褲子、腰帶、鞋、尼子大衣,冬季配發(fā)棉帽及棉大衣 ;
使用年限2年。
(3)、工程部:制服2套、襯衣2件、絕緣鞋(特殊工種使用);
使用年限2年。
(4)、保潔部:制服2套,使用年限2年。
三、新制作工裝的押金收取辦法
(1)、按照配備標準(具體工裝價格以廠家實際價格為準),每人交納工裝成本價的30%,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上交總公司財務。
(2)、工裝的使用期滿后,工裝歸個人所有,同時返還30%,工裝使用期未滿年限離職,工裝進行折舊扣除相關費用,具體折舊計算方式如下。
應承擔金額計算公式如下:應承擔金額=工裝價款-(工裝價款/可使用月份__已使用月份)工裝價款:參見工裝采購價格。
可使用月份:參見工裝使用年限規(guī)定,將使用年限換算到月。
已使用月份=工裝上交時間-工裝領用時間,滿15天按一個月計。
四、工裝的申報及制作公司每年組織冬、夏2次集中制作,其他時間除新項目開業(yè)需要外,一般不組織大規(guī)模集中制作;
特殊情況需臨時制作工裝的通過行政人事部上報工裝制作申請,待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制作。
(一)工裝申報條件1.新入職、新調崗員工及新晉升管理人員在到崗后應先在庫存工裝中進行調配,確實無合適工裝的入職滿1個月后方可申報工裝;2.工裝未滿使用年限但因個人原因破損嚴重或不能使用需申報工裝的,工裝申請人補足破損工裝折舊額后,方可申報新工裝;3.工裝滿使用年限的,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無誤后,方可上報制作。
(二)工裝申報、制作程序1.夏季批量工裝申報制作時間為3月初,工裝全部到位時間為5月1日前;
冬季批量工裝申報制作時間為7月初,工裝全部到位時間為10月1日前;
新項目開業(yè)所需工裝于開業(yè)前4個月著手申報及制作工作,工裝于項目開業(yè)前1個月全部到位;
臨時制作的工裝到位時間為制作申請中約定的交貨時間;2.各部門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按照工裝配發(fā)規(guī)定嚴格審核無誤后提交總經理簽批;3.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提交總公司,經總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將工裝配備標準提交公司的相關部門聯(lián)系廠家制作或購買;
(三)工裝的入庫驗收及發(fā)放1.制作廠家交貨時,公司財務部庫管按照約定的服裝材質、樣式、數量及價格驗收貨物并清點入庫;2.公司行政人事部收到廠家新制作的工裝后,及時通知物業(yè)公司其他部門,按照事先上報的數量及服裝類型發(fā)布領用通知。
五、工裝日常管理
(一)工裝應專人負責,統(tǒng)一管理、調配,其他部門及個人均不得私自調換、調配。
(二)新發(fā)放的工裝各部門按照統(tǒng)一發(fā)放的記錄格式進行及時、完整的登記。
庫管及材料會計做好記賬憑證。
(三)因員工調入、調出而發(fā)生的工裝流入、流出,項目間應及時交換信息,庫管做好登記,以保證工裝信息的準確性。
(四)離職員工應及時交回原崗位工裝,并保證工裝干凈整潔、可利用,若未上交工裝或上交工裝不整潔的,則承擔該工裝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
公司庫管或部門資產管理員在進行工裝回收時,需逐一核查,對出現問題的,兌現應承擔金額。
(五)配備后勤服裝人員,辭職后工裝帶走,并承擔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員工工裝使用滿一年(自發(fā)放之日至辭職之日滿一年),工裝即歸個人所有,未滿一年者,按照公式進行折舊。
行政人事部在進行離職單內工裝意見填寫時,需將應承擔金額核算準確,并簽字確認。
(六)其他員工(保潔、安管、工程)辭職后,應交回原崗位工裝,并保證工裝干凈整潔、可利用,返還押金;
若未上交工裝或上交工裝不整潔的,則承擔該工裝未折舊完的工裝價款。
庫管在進行工裝回收時,需逐一核查,對出現問題現場兌現應承擔金額。
(七)工裝滿使用年限需發(fā)放新工裝的,在新工裝到位后,原工裝歸個人所有。
(八)所有收回工裝應有序存放、妥善保管,以備調用。
六、相關處罰
(一)未按期限申報工裝造成工裝制作延誤的,給予部門負責人50元經濟處罰。
(二)工裝申報條件審核有誤而導致誤報工裝的,給予行政部人事經理50元經濟處罰。
(三)出現多報及漏報工裝的,給予50元經濟處罰。
(四)應扣工裝款項,未按規(guī)定扣除的,由相關責任人代為扣除,并給予50元經濟處罰。
第5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guī)定
一、工裝、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員工崗位統(tǒng)一制作、配發(fā)工裝、工牌。
2、員工的工裝所有權歸公司所有,員工有穿著使用權,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裝干凈整潔的義務。
3、作為福利,為在職員工統(tǒng)一量身定制工裝,下發(fā)后不再回收,并于下發(fā)之日起兩年后歸員工個人所有。
員工領取工裝不足兩年離職,員工按任職領用時間承擔補足部分的成本費用。
二、工裝、工牌的領取:
1、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員經試崗合格后到總辦辦理領用工裝和工牌手續(xù),于下發(fā)之日起按規(guī)定著裝、配戴。
2、其他員工試崗合格后,由品質部負責制作工裝和工牌,于下發(fā)之日起按規(guī)定著裝、配戴。
三、工裝、工牌的使用及賠償:
1、公司員工根據季節(jié)變化統(tǒng)一要求著不同季節(jié)之工裝,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級工作人員應按崗位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并愛護工裝,勤洗、勤換,保持工裝的干凈整齊,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3、工牌作為工裝的一部分,因此應與工裝同樣加以愛護,并保護完好無損。
工牌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費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裝損壞,原則為自行補救,無法自行補救或丟失者,由個人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品質部制作同樣的新工裝,費用自理。
5、如果公司統(tǒng)一更換新版工裝,根據公司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著新工裝。
四、離職、歸還:
1、員工離職時不再交回任何工裝,若工裝上印有公司標識,離職時將標識拆掉交回公司。
2、員工離職時,工裝領用時間不足貳年的,應按時間比例承擔工裝余額價值,時間單位按天計算。
3、員工離職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著公司工裝或利用公司工裝牟取私利,一經發(fā)現,公司有權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4、公司更換新版工裝,未要求歸還的,舊工裝歸員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要求歸還的,應及時歸還,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5、工裝管理員在發(fā)放后要將領取服裝人員名單進行詳細登記,并報財務部備案。
6、員工轉正前暫按時季配置一套工裝,轉正后按公司規(guī)定配置,個人申請可以提前配置。
因個人原因致使著裝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強行配置新工裝,費用個人全額承擔。
五、服裝配備標準:
類別
使用年限
標準
男職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女職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公共秩序員
4年
大衣1件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2年
雨鞋1雙3.個月
白手套1雙
保潔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維修員2年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