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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guī)定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規(guī)定
第1條 在校住宿學生寒暑假期原則上要求回家度假。
第2條 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因路途遙遠難以回家等特殊情況確需留校住宿的學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備案。
第3條 參與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校內各部門輔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學生,憑相關部門的證明到宿管中心辦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請手續(xù)。
第4條 申請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學生,均需在每學期學校規(guī)定放假之日前七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并報宿管中心審批。
第5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原則上要求集中住宿。為保證留校住宿學生的安全,凡留校學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第6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須自覺遵守《學生公寓(宿舍)管理規(guī)定》,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違章用電,住宿自覺繳納電費。對于不服從管理、違章違紀的個人,除取消其留校住宿資格外,還將根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第7條 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中途離校外出必須向系部值班老師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
第2篇 大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4)
大學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四)
(一)新生入校時憑住宿收據(jù)到指定的寢室入住,入住學生必須按統(tǒng)一分配的樓層、寢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變更寢室和床位。
(二)宿舍內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員住宿,不得擅自調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他人。
(三)學生宿舍每間宿舍設宿舍長1名,負責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并安排值日生輪流值日與檢查宿舍內部衛(wèi)生。
(四)學生宿舍要保持整齊、清潔。宿舍衛(wèi)生由學生輪流值日打掃,垃圾送至樓外垃圾車內,不得將垃圾放在公共走廊內。
(五)節(jié)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水關,杜絕“長明燈”、“ 長流水”現(xiàn)象的發(fā)生。
(六)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早6:00―晚22:30),不得晚歸。
(七)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中心辦公室辦理臨時住宿手續(xù)。未經許可男女不得相互串宿舍。
(八)來訪客人、親友須在值班室登記,到接待室會客,不準進入宿舍會客。
(九)貴重物品、錢物、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現(xiàn)金及時存入銀行。離開宿舍隨手鎖門,進門后要將門鎖掛在門內把手處。
(十)學生宿舍如發(fā)生火災、盜竊、打架斗毆或其它突發(fā)事件,應立即報告公寓管理員、值班員或保衛(wèi)處,撥打校園“8__110”、“119”求救電話。
(十一)學生患傳染病時,要遵守醫(yī)生診斷,按指定地點住宿或回家休養(yǎng)。
(十二)講究公共衛(wèi)生,自覺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接受衛(wèi)生管理人員檢查監(jiān)督,不許向走廊、樓梯及窗外潑水、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禁止隨地吐痰;不許隨意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廣告、海報、涂畫刻寫;床鋪不許懸掛布簾;禁止在宿舍內豢養(yǎng)小動物。
(十三)宿舍內不許吸煙、喝酒、打麻將、打撲克,嚴禁賭博;不許高聲放音響、喊叫,保持宿舍安靜,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電腦需事先申請,禁止跨宿舍聯(lián)網、聯(lián)機;使用電腦需遵守作息時間,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十四)公寓內不準踢足球、打排球、籃球,違者沒收;不得燃放煙花、鞭炮,吹喇叭和打擊鼓等娛樂活動,不準搞經商和傳銷活動。
(十五)住宿學生一律在餐廳就餐,不準將飯菜帶入公寓,學生自行車要按照指定地點擺放,禁止亂停亂放或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公寓樓內。
(十六)宿舍內不允許私接電線和使用電暖氣、電褥子、電熱杯、熱得快、電水壺、電爐子、電飯鍋等一切違章電器及各類酒精爐,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未經中心允許不得在宿舍內安裝使用電熱水器、洗衣機等,違者將給予沒收違章用品及通報批評等處罰;不許點蠟燭、燃燒紙張;不得亂扯亂拉電線,離開宿舍時請將電腦、錄音機、充電器拔離電源插座。
(十七)愛護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內家具或其他設施,如有損壞、丟失,需照價賠償。惡意損壞者,加倍賠償并給予紀律處分。
(十八)宿舍內衛(wèi)生工具應妥善使用、保管,損壞或丟失需賠償。
(十九)愛護公共設施和公共財物。宿舍內配備的家具、窗簾架、椅子,不得隨意搬動拿走,燈具、電扇、水龍頭、面盆、便盆、供水等設施用具要愛惜和正確使用。嚴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損壞。凡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人為破壞者加倍罰款。
(二十)宿舍內設施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要及時報修。門窗玻璃如有損壞,需到公寓中心辦公室交費更換。
(二十一)因人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公寓中心維修組確實不能維修的。可聯(lián)系社會專業(yè)維修人員,費用由學生自理。
(二十一)學生在公寓必須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安排,學校各部門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時,有權查看學生證件或詢問情況,學生必須主動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妨礙工作人員的正常管理,凡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二十二)暑、寒假期間應按公寓中心通知的時間準時離校、返校;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間在校住宿一律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
(二十三)學生公寓要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動,在規(guī)定的地方張掛字畫。不準在宿舍內閱讀、傳播不健康書刊讀物、音像制品等。積極開展、爭創(chuàng)“衛(wèi)生先進宿舍”、“文明宿舍”活動。
(二十四)未經工作人員同意,外來人員不得進入。
第3篇 大學本專科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湘潭
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切實維護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與發(fā)展,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號)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廳[200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 凡我校在籍本專科學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外住宿,由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聯(lián)絡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住宿,各院系或學生個人,不得私自選擇或調整寢室。
第二條 為充分發(fā)揮學生班級在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中的重要作用,強化學生班級作為學校學生的基本組織形式在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中的功能,學生住房分配實行以班級集中的基本原則,杜絕按學生經濟狀況安排住房。
第三條 以下情況可以在校外租房住宿
1、學校因房源不足,校內學生公寓或宿舍安排確有困難;
2、因患傳染病、身體殘疾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集體宿舍住宿;
第四條 因第三條第二款原因,需要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學生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辦理審批手續(xù)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申請,即填寫《湘潭大學本專科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一式三份;
2、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特殊情況證明;
3、學生家長的身份證復印件、聯(lián)系電話和詳細地址;
4、學生家長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學生與家長關系的證明;
5、學生家長同意子弟在校外住宿的書面意見;
6、學生本人的學號、聯(lián)系電話、租房的原因、租房時間、租住房的詳細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完整信息;
第五條 學生校外住宿審批的程序是: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第四條規(guī)定的各種材料和信息;
2、班主任、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
3、學生、學生家長、學校各方共同簽訂校外住宿協(xié)議書;
4、學生工作部(處)審批備案。
第六條 各學院要認真審查有關材料,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并逐一登記,建立報告和承諾制度,制定切實措施,加強教育管理。
第七條 校外租房的期限一般為一學年,獲準在校外租住的學生,期滿必須按時返回學校,由所在學院安排住房。確需繼續(xù)在校外住宿者必須于期滿前一個月內辦理延期手續(xù)。一般在每年六月辦理下學年的申請審批和延期審批手續(xù),過期不予受理。
第八條 凡未經批準在校外住宿的學生,一經查實,將不能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校內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緩交、學費減免,不能享受針對貧困學生的各種資助,不能參加各類獎學金的評定。同時根據(jù)《湘潭大學違紀處分條例》予以處分。
第九條 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因校外租房發(fā)生的一切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第十條 住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公寓或宿舍管理規(guī)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亂占住房,不得將宿舍轉借(或租)給他人。違者,學校將根據(jù)《湘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予以處分。
第十一條 本規(guī)定的校外住宿是指在學校公寓及普通宿舍以外的地方居住。
第十二條 本規(guī)定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4篇 工地臨時住宿管理規(guī)定
凡本項目的臨時搭蓋、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屬臨時住宿范圍(下稱宿舍區(qū)),經批準的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勞務班組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必須向項目部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排,勞務班組負責人不得隨意更換住宿人員,如有更換應及時通知項目部。
2. 住宿人員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上崗證、就業(yè)證、審檢證,辦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場前,勞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共同進行驗證)。
3. 勞務負責人應安排本班組宿舍內的衛(wèi)生值日員,并將衛(wèi)生值班員名字寫于宿舍門口的值班牌上,衛(wèi)生值日員必須負責宿舍內的清潔衛(wèi)生、被子、蚊帳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齊擺放的監(jiān)督等工作,衛(wèi)生值日員一天內至少不少于兩次清潔、整理室容,宿舍內的垃圾由衛(wèi)生值日員按項目指定地點傾倒。
4. 宿舍區(qū)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火爐、煤氣灶及其它電熱器具。
5. 嚴禁將炸藥、雷管、導火線、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帶進宿舍區(qū)擱置、儲藏。
6. 宿舍區(qū)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更動、布設。
7. 在宿舍區(qū)內嚴禁亂丟煙頭、垃圾,亂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
8.不得隨意帶小孩、家屬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員進入宿舍區(qū),來訪人員經門衛(wèi)登記后,由接受拜訪人員帶進,來訪人員必須在晚間10點之前離開。
9.嚴禁在宿舍區(qū)內酗酒、斗毆、賭博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
10.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qū)的材料、門、窗、床、水、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壞、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1.凡在宿舍區(qū)范圍內發(fā)生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出現(xiàn)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xié)助調查、處理、破案。
12.勞務負責人對本班組人、物的文明、衛(wèi)生、職業(yè)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zhí)行以上規(guī)定,確保職業(yè)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第5篇 某學校學生外宿管理有關規(guī)定
學校學生外宿管理有關規(guī)定
1、學生每天晚上10點30分之前要進宿舍就寢,接受宿管員的查房點名,晚上10點30分至12點回來的學生,必須到宿管員值班室登記,按晚歸進行處理,超過12點回宿舍的學生,一律按外宿處理。
2、因事情請假外宿,事前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系、部領導批準,并加蓋系、部公章,方可有效,班主任無權批準學生外宿。
3、請假學生在離開宿舍前必須將外宿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若宿管員將外宿結果上報宿管處后,再補交假條無效。
4、各系、部收到學生外宿名單后,應及時通知學生人,并給予批評教育。如發(fā)現(xiàn)有誤,請在一周內到宿管處更正,過期一律不予更正。
5、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寢室和床位住宿,對擅自亂搬亂住者,按外宿處理。
6、查房點名時學生不配合管理員工作,拒絕開門者全寢室的學生一律按外宿處理。
7、學生入住宿舍時,一律要在《宿舍學生花名冊》上注冊,凡未注冊或者虛報姓名、班級、專業(yè)的,一律按長期外宿處理
宿舍管理處
第6篇 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維護正常的學生生活秩序,共同營造潔凈、舒適、穩(wěn)定、安全的學生住宿環(huán)境和文明、健康、進取、向上的舍區(qū)文化氛圍,特制定如下管理規(guī)定。
第上午 8:30前、下午2:30前,將垃圾裝袋投入垃圾桶內。
第二十二條 自覺維護公寓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從窗口亂丟廢棄物、亂倒污水,不亂倒垃圾,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在公寓內飼養(yǎng)寵物。
第二十三條 保持室外良好的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綠化景點和公共設施。不污染環(huán)境,不踐踏草坪。
第八章 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負責安全值班的人員,必須掛工作牌或佩戴值班
章,認真值勤,忠于職守,不脫崗、溜崗。值班員認真執(zhí)行出入、會客、留宿、攜帶物品登記等各項制度,嚴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五條 學生應自覺維護舍區(qū)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
第二十六條 學生應按時作息。公寓早上開門時間為6:00時,晚上關門時間為11:00時,熄燈時間為11:30時。按規(guī)定時間熄燈后,不起哄。晚歸的學生應自覺填寫晚歸登記單,出示有關證件并說明晚歸原因。對無故晚歸或不服從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員報請所在院
(系)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 每個學生配給一把房間鑰匙,要妥善保管,不轉借他人,丟失時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不準自行配制鑰匙。畢業(yè)離?;蛩奚嵴{整時,應將鑰匙主動交還管理室。
第二十八條 發(fā)生火災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xiàn)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fā)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管理員、保衛(wèi)處或公安部門,并協(xié)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 不在公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三十條 保衛(wèi)部門應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調換。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條 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燒紙張和雜物、不能使用煤氣爐、煤油爐、酒精爐等各類有明火的器具,不點蠟燭。
第三十二條 住宿學生要保持公寓安靜,不在公寓內打鬧、喧嘩、奔跑、踢球,晚自習時間及就寢后,不大聲談話、彈唱,影響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條 嚴禁小商小販進學生公寓兜售商品,學生亦不能在公寓內搞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學生在公寓內不得有酗酒、打麻將、賭博、打架斗毆、吸毒、傳播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女生宿舍樓禁止男性進入。如因工作需要進入女生樓的班主任、學生干部,須出示有關的證件,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女生家長來校探親,須憑本人證件登記,并將證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進入女生宿舍,離開時取走證件。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學生公寓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后勤集團負責解釋。
二00五年七月
第7篇 某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維護正常的學生生活秩序,共同營造潔凈、舒適、穩(wěn)定、安全的學生住宿環(huán)境和文明、健康、進取、向上的舍區(qū)文化氛圍,特制定如下管理規(guī)定。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二條成立____學院學生住宿管理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主任,后勤集團和學生工作處負責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及保衛(wèi)處、財務處、團委、物業(yè)公司、學生會負責人任委員,全面負責學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導和協(xié)調學生住宿的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物業(yè)公司。
第三條學生工作處、后勤集團、院(系)、保衛(wèi)處、物業(yè)公司按確定的職責,分工協(xié)作,共同參與學生住宿的管理。物業(yè)公司負責學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四條學校在學生入住時按“院(系)、專業(yè)、年級、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對學生住宿進行統(tǒng)一安排,學生應服從學校的安排和調整。
第五條學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外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在外住宿的,應當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學校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然后與學校簽訂校外住宿協(xié)議。對未辦理相關手續(xù)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應搬回學校住宿,學校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紀律處分。經學校備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間發(fā)生安全問題的,除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相關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責任外,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或紀律處分。
第六條學生入住學生公寓,憑住宿繳費收據(jù),到所分配的學生公寓管理室辦理住宿手續(xù),并領取房間鑰匙。
第七條學生住宿的床位一經分定,原則上不再進行個別調整。每個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報本樓棟管理員室備案,寢室長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換,寢室長負責本寢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衛(wèi)、清潔衛(wèi)生和公共家具財物的保管。
第八條公寓管理員在學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須填寫學生住宿情況登記表,并報物業(yè)公司備查。
第九條 學生畢業(yè)或退、休學時,要到物業(yè)公司辦理有關手續(xù)方
可離校。
第十條 物業(yè)公司應嚴格按每房定員安排床位,對因未報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物業(yè)公司及時加以調整,任何單位、個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內禁止留宿客人。
第四章公物管理
第十二條 學生入學須填寫借用公物登記卡,寢室內的公共設施和隨房設備,由寢室長簽名驗收,畢業(yè)時如數(shù)移交。學生個人借用家具有本人辦理借用手續(xù),畢業(yè)時如數(shù)交還。室內公物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有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否則不能辦理離校手續(xù)。
第十三條公寓內公用家具、公共設施由公寓管理員負責管理,
公寓管理員要定期檢查或抽查,做到帳、物、卡相符。
第五章水電管理
第十四條全體學生要養(yǎng)成良好的用水用電習慣,自覺節(jié)約水電資源。要杜絕“長流水”、 “長明燈”現(xiàn)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燈滅。
第十五條學生寢室內不可使用電爐、電熱褥、電熱杯、電飯鍋、電烙鐵、電熱水器、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可擅自加接電線。因違章用電造成事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報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給予處分。
第十六條學生公寓的水電用量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配給(每生每月5度電、2.5噸水,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超過使用標準的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超額水電量按民用收費標準計費。學生應主動配合物業(yè)管理部門按月交清超用的水電費。
第六章維修管理
第十七條 學生公寓設施的大、中型維修由物業(yè)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進行。
第十八條 學生公寓公共場所的小型維修由管理員負責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十九條 學生寢室內燈、水龍頭、門、窗、家具等維修由學生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二十條 在報修基礎上,公寓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要查清損壞性質,屬正常損耗,及時免費維修;如屬人為損壞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罰款后予以維修,并按學生管理規(guī)定處理。
第七章衛(wèi)生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生要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搞好寢室內務,保持
室內整潔、美觀。遵守學生公寓垃圾袋裝化的管理規(guī)定,每日上午 8:30前、下午2:30前,將垃圾裝袋投入垃圾桶內。
第二十二條 自覺維護公寓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從窗口亂丟廢棄物、亂倒污水,不亂倒垃圾,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在公寓內飼養(yǎng)寵物。
第二十三條 保持室外良好的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綠化景點和公共設施。不污染環(huán)境,不踐踏草坪。
第八章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條負責安全值班的人員,必須掛工作牌或佩戴值班
章,認真值勤,忠于職守,不脫崗、溜崗。值班員認真執(zhí)行出入、會客、留宿、攜帶物品登記等各項制度,嚴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五條學生應自覺維護舍區(qū)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生應按時作息。公寓早上開門時間為6:00時,晚上關門時間為11:00時,熄燈時間為11:30時。按規(guī)定時間熄燈后,不起哄。晚歸的學生應自覺填寫晚歸登記單,出示有關證件并說明晚歸原因。對無故晚歸或不服從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員報請所在院(系)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每個學生配給一把房間鑰匙,要妥善保管,不轉借他人,丟失時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不準自行配制鑰匙。畢業(yè)離?;蛩奚嵴{整時,應將鑰匙主動交還管理室。
第二十八條發(fā)生火災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xiàn)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fā)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管理員、保衛(wèi)處或公安部門,并協(xié)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不在公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三十條保衛(wèi)部門應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調換。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條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燒紙張和雜物、不能使用煤氣爐、煤油爐、酒精爐等各類有明火的器具,不點蠟燭。
第三十二條住宿學生要保持公寓安靜,不在公寓內打鬧、喧嘩、奔跑、踢球,晚自習時間及就寢后,不大聲談話、彈唱,影響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條嚴禁小商小販進學生公寓兜售商品,學生亦不能在公寓內搞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生在公寓內不得有酗酒、打麻將、賭博、打架斗毆、吸毒、傳播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女生宿舍樓禁止男性進入。如因工作需要進入女生樓的班主任、學生干部,須出示有關的證件,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女生家長來校探親,須憑本人證件登記,并將證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進入女生宿舍,離開時取走證件。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學生公寓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本規(guī)定由后勤集團負責解釋。
二00五年七月
第8篇 化龍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雅園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各留宿單位自選一名宿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0住宿人員的管理及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該負責人有義務協(xié)助物業(yè)公司維護好宿舍區(qū)域的公共秩序,各單位負責人將此管理規(guī)定張貼于本宿舍內并簽屬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二、各單位宿舍負責人每周向保安部報一次本單位有關人員的數(shù)量、宿舍衛(wèi)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體情況。
三、保持宿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使用物品擺放整齊。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飯,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危險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喝酒、大聲喧嘩。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搭電線。
七、男女宿舍分開管理,嚴禁出現(xiàn)混居及違法行為。
如有發(fā)現(xiàn),物業(yè)公司視情節(jié)處理。
如情節(jié)嚴重,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如夜間留宿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向本單位負責人請示,得到批準后,到保安部備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將不定時對各單位宿舍的安全、消防、衛(wèi)生、人員等進行檢查,對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第9篇 某政法學院學生公寓住退宿管理規(guī)定
政法學院學生公寓住退宿管理規(guī)定
為方便學生辦理住、退宿手續(xù),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住宿管理規(guī)定
1、學生申請住宿須先到學生公寓管理部領取住宿申請表,填寫學院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2、公寓管理部主管在有學院證明的申請表上填寫公寓號、宿舍號和床位號,并簽字確定。
3、學生將申請表交到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綜合部,經主任簽字同意后,加蓋中心公章。由綜合部登記并將申請表存檔。
4、學生持中心開具的繳費通知單,到集團財務部繳納住宿費和公寓用品費。憑繳費收據(jù)從綜合部領取住宿卡片。
5、學生持住宿卡片和繳費收據(jù)到所在公寓管理員辦公室辦理住宿。
二、學生退宿管理規(guī)定
1、由于退宿手續(xù)涉及部門較多,辦理退宿手續(xù)集中在每年的7月1日至7月10日,逾期不予辦理。
2、退宿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所在公寓值班室領取退宿申請表,按照所列項目分別填寫退宿原因、家長意見、學院意見。
3、公寓服務員在查驗所住宿舍設施和物品情況后,由服務員、管理員簽字,并上報公寓管理部主管,由主管開具退宿證明。
4、學生持退宿證明到中心綜合部辦理注銷住宿登記手續(xù)。
5、未按規(guī)定程序注銷住宿登記的同學,將仍被視為住宿,須在每學年第一學期的9月1日至9月15日到集團財務部繳納住宿費,否則中心將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追收。
第10篇 大學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guī)定
大學學生公寓假期住宿管理規(guī)定
為保障假期期間學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以更好地為學生提供一個優(yōu)良的生活及學習環(huán)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寓運行成本,特對假期住宿學生做如下規(guī)定。
1.假期住宿的學生須經院(部)統(tǒng)一核查、批準后在放假前一周內將名單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備案;公寓中心不受理個人申報;
2.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中心統(tǒng)一安排,不得擅自調整宿舍;
3.住宿學生由公寓中心統(tǒng)一辦理臨時證件,開學后將證件交回公寓中心,補證或證件丟失者,交工本費1元;
4.未經公寓中心批準,不得容留外人住宿;發(fā)現(xiàn)無證人員住宿,每天收費20元,收費日期自放假之日起計算;
5.嚴禁留宿異性,嚴禁將床位出租他人,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報相關部門處理;
6.住宿學生要遵守公寓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管理;
7.住宿學生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身份核查,提供相關證件,對人、證不符或不能提供證件的,將予以清退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8.假期期間水電資源使用按人均水每生每月2.25方,電每生每月3.5度執(zhí)行,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9.設施維護、維修按正常程序進行;
10.因各種原因提前離?;虿荒茉趯W校住宿的,要及時通知院(部)輔導員,并到公寓中心辦理退宿手續(xù);
11.住宿期間要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嚴禁違章用電。
第11篇 某工地臨時住宿管理規(guī)定
凡本項目的臨時搭蓋、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屬臨時住宿范圍(下稱宿舍區(qū)),經批準的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勞務班組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必須向項目部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排,勞務班組負責人不得隨意更換住宿人員,如有更換應及時通知項目部。
2. 住宿人員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上崗證、就業(yè)證、審檢證,辦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場前,勞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共同進行驗證)。
3. 勞務負責人應安排本班組宿舍內的衛(wèi)生值日員,并將衛(wèi)生值班員名字寫于宿舍門口的值班牌上,衛(wèi)生值日員必須負責宿舍內的清潔衛(wèi)生、被子、蚊帳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齊擺放的監(jiān)督等工作,衛(wèi)生值日員一天內至少不少于兩次清潔、整理室容,宿舍內的垃圾由衛(wèi)生值日員按項目指定地點傾倒。
4. 宿舍區(qū)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火爐、煤氣灶及其它電熱器具。
5. 嚴禁將炸藥、雷管、導火線、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帶進宿舍區(qū)擱置、儲藏。
6. 宿舍區(qū)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由項目部統(tǒng)一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更動、布設。
7. 在宿舍區(qū)內嚴禁亂丟煙頭、垃圾,亂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
8.不得隨意帶小孩、家屬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員進入宿舍區(qū),來訪人員經門衛(wèi)登記后,由接受拜訪人員帶進,來訪人員必須在晚間10點之前離開。
9.嚴禁在宿舍區(qū)內酗酒、斗毆、賭博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
10.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qū)的材料、門、窗、床、水、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壞、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1.凡在宿舍區(qū)范圍內發(fā)生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出現(xiàn)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xié)助調查、處理、破案。
12.勞務負責人對本班組人、物的文明、衛(wèi)生、職業(yè)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zhí)行以上規(guī)定,確保職業(yè)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第12篇 化龍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
雅園物業(yè)駐場人員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各留宿單位自選一名宿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0住宿人員的管理及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該負責人有義務協(xié)助物業(yè)公司維護好宿舍區(qū)域的公共秩序,各單位負責人將此管理規(guī)定張貼于本宿舍內并簽屬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二、各單位宿舍負責人每周向保安部報一次本單位有關人員的數(shù)量、宿舍衛(wèi)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體情況。
三、保持宿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使用物品擺放整齊。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飯,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危險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喝酒、大聲喧嘩。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搭電線。
七、男女宿舍分開管理,嚴禁出現(xiàn)混居及違法行為。如有發(fā)現(xiàn),物業(yè)公司視情節(jié)處理。如情節(jié)嚴重,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如夜間留宿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向本單位負責人請示,得到批準后,到保安部備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將不定時對各單位宿舍的安全、消防、衛(wèi)生、人員等進行檢查,對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第13篇 _中學住宿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中學住宿生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住宿生管理體制
1、建立由德育處、生活主管、生活老師、行政總值、學生會生活部、寢室長等組成的管理網絡,各盡其責,實施各項生活細則
2、學生會生活部參與管理,并收集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交由學校整改
3、每間學生宿舍寢室推選一名室長,協(xié)助生活老師開展管理工作,并積極反映住宿生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意見
4、生活老師對學生實行住宿點名制度,請假制度,就寢制度,出入生活樓制度,衛(wèi)生值日制度,制度的實施與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相結合,進行必要的評估與考核
(二)住宿生行為準則
1、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本準則,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學會獨立生活,文明就餐就寢,飯后清理桌面的垃圾和放好餐具
2、按照規(guī)定的寢室、床位住宿,不擅自調換寢室和床位。寢室保持美觀、規(guī)范、整潔。實行一日三掃制,一月大掃除制度,寢室地面隨時檢查都不能有垃圾、紙屑。注意個人衛(wèi)生,每天起床后堅持疊被,整理好床鋪。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3、男、女生不得互竄宿舍,絕不允許非本宿舍人員留宿。凡發(fā)現(xiàn)非本宿舍人員留宿要及時制止或向管理老師報告
4、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出操,按時就餐,按時就寢,按時參加學習,按時回宿舍,按時到校。嚴格按鈴聲信號起居。休息期間不得下棋、唱歌、談笑、晚休熄燈后不得使用電筒等燈具照明看書、吃東西、洗衣服等影響他人休息。就寢時要認真對待生活老師的點名
5、住宿生必須在規(guī)定上課前一天晚自修前到校(一般為周日下午),若因病、事需要外出或不能按時返校的住宿生須由學生家長或班主任老師提出請假,并在宿舍管理辦公室做好登記
6、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出入宿舍。上課時間需回寢室,必須持班主任或德育處的書面證明,經同意方可進入。必須按時歸寢,絕不允許以任何借口在宿舍外逗留或熄燈后外出
7、不戴飾品,不化妝,男生不留長發(fā),女生不披發(fā)、染發(fā)等。在校必須以校服著裝
8、寢室和走廊內嚴禁進行球類、牌類等娛樂性活動;嚴禁高聲喧嘩、追逐打鬧、亂吐亂扔、踢瓶罐、故意踩飲料盒發(fā)出巨響;室內禁止就餐,玩撲克,喝酒,吸煙、看黃色書籍、講低級趣味不文明的語言等不聽勸阻者,給予退宿、警告、記過等處分
9、嚴禁高空拋物,視情節(jié)給予退宿、警告、記過等處分
10、使用禮貌用語,反對辱罵等不文明語言。打架、罵人、欺侮同學、說臟話、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屢教不改者;不接受學生干部的正確管理,侮辱、謾罵或諷刺打擊學生干部者;不服從教育管理,與教職工、生活老師、保安等學校其它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造成不良影響者;辱罵生活老師或者有其它侮辱、報復教職工、生活老師后果嚴重者,給予退宿、警告、記過等處分
11、愛護校舍校具,不故意破壞公共財物和公共安全設施。故意破壞消防栓、應急燈、疏散指示燈、紅外線攝像機、安全通道等;故意毀壞財物,如:撞門、亂涂亂踢門窗、墻壁、損壞宿舍內的用具設施等,視情節(jié)除給予退宿、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外并必須承擔依法賠償責任
12、保管好個人錢財、貴重及隱私物品。柜、箱要加鎖,寢室內不得存放高檔物品(如照相機、錄像機等物)、存折和現(xiàn)金。此類物品和100元以上的現(xiàn)金寄放在班主任或生活老師處。堅持帶入并不寄放者,要求其家長出具書面保證,出現(xiàn)遺失、被他人用壞及被盜等意外時損失責任自負
13、不攜帶手機、隨身聽、游戲機、煙、酒、火機、電插板、電吹風等,違反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攜帶電子詞典等,由自己保管,由于自己保管不善等自身原因丟失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14、偷竊,勒索,視情節(jié)取消住宿資格,給予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偷竊成性者,高中學生開除;初中學生按自動退學處理
15.寢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以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如發(fā)現(xiàn),給以給予記大過處分;不得點用蠟燭、蚊香等危及學生宿舍安全的行為;不得吸煙、喝酒,違反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16.主動配合生活老師、寢室長和值日學生干部履行管理職責。寢室成員要服從室長安排,團結友愛,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發(fā)現(xiàn)同學有病,主動照料
(三)住宿生宿舍的管理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陣地。全體住宿生必須本著'嚴于自律、互相督促、人人有責、共同努力'的原則,發(fā)揚團結、友愛、互助精神,關心、愛護同學,加強社會公德心,培養(yǎng)良好的生活習慣,以實際行動爭創(chuàng)'文明宿舍'。為了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整潔、有序的休息及生活環(huán)境,更好地完成學習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生必須自覺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zz中學住宿生行為準則》,并嚴格遵守《廣州市zz中學住宿生管理制度》
第二條:住宿生的管理由學校德育處直接負責,生活老師直接行使管理權,年級級長和班主任、宿舍長配合管理
第三條:每間宿舍按六-八人配置,設宿舍長一名。宿舍長負責宿舍的日常事務管理,包括值日生的安排、監(jiān)督檢查和相關制度的落實,協(xié)助生活老師做好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宿舍分三個區(qū)域,即休息間、盥洗間、衛(wèi)生間。主要配置:空調1臺,高低雙層鐵床三-四張,簡易柜6--8個,洗臉池2個,淋浴噴頭1個。每學年配一次垃圾簍、垃圾鏟、掃把、拖把、水桶、撐衣桿各1個。床上用品一律由學校統(tǒng)一發(fā)放,每套行李包括:棉被1床,空調被1床,床鋪墊被1床,枕頭1個,枕套2個,蚊帳1個,涼席1張,桶、盆每人1套
第五條:有專職宿舍管理員負責宿舍區(qū)的日常管理,為學生提供周到的服務
第六條: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如果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jié)輕重按獎罰條例處理
第七條:嚴禁互竄宿舍,不允許其他宿舍人員和外來人員留宿,一旦出現(xiàn)損壞公物、丟失物品時,該時段竄過宿舍的學生將列為第一嫌疑人
第八條:為了便于對住宿生的管理,實行住宿生登記制度,住宿生必須填寫《zz中學住宿生登記表》,由班主任簽名,報教導處審批后方可入住。此表將作為入住宿舍的依據(jù),未填寫《zz中學住宿生登記表》的一律不允許留宿。入住學生由班主任統(tǒng)一安排宿舍及床位,如需要調換,班主任填寫《zz中學住宿生變動一覽表》,否則,不得擅自調換
第九條:宿舍管理員要按照管理條例的要求和工作程序及職責對宿舍進行嚴格管理,堅持午休和晚休按時檢查、考勤,每天有檢查記錄,每次打鈴提前3分鐘,鈴長3分鐘,午休、晚休鈴聲結束30分鐘向當日行政總值匯報當次的出勤情況
安全制度
1、嚴禁將火柴、香煙、打火機、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含放射性物品帶入宿舍,不得在宿舍點蠟燭、蚊香、燃燒垃圾雜物等
2、禁止私開空調、私接電源插座和電器設備、在宿舍和走廊使用各種用電器、充電
3、嚴禁攜帶、窩藏各種刀具、傳、閱淫穢書刊
4、嚴禁對應急燈、安全指示燈、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損壞
5、消防通道必須隨時保持暢通,不能私自鎖門
6、增強防盜意識,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貴重錢物應及時申報,并到宿舍管理員值班室辦理寄存手續(xù)。
7、嚴禁坐在欄桿上、爬、越墻、往戶外扔東西或潑水,禁止聚眾打鬧和做任何危險的動作或游戲
8、不得隨意進入其它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宿舍或讓其留宿
9、 禁止帶動物性寵物進入宿舍
10、任何人不允許復制各處鑰匙
11、提高警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或對學生偷竊、敲詐、威脅、恐嚇等現(xiàn)象及時向宿舍管理人員報告
紀律檢查制度
1、遵守紀律,按《zz學校住宿生一日常規(guī)》合理安排學習、生活,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和指導
2、禁止互相竄宿舍
3、禁止任何時間在宿舍區(qū)追逐打鬧、進行體育活動,影響他人休息
4、人離關門、人走燈滅。去課室上課、上晚修之前關燈、關門
5、舉止文明、禮貌;不說粗話、臟話,不打架罵人;同學之間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和睦相處,有問題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6、嚴禁從陽臺直接往外倒垃圾、扔雜物
7、帶有貴重物品和大額現(xiàn)金及時申請代保管
宿舍紀律檢查標準
請銷假紀律
1、未經請假不參加早鍛、上課(2分/人);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宿舍、不參加午休、晚休(2分/人)遲到(1分/人)
2、因故不回宿舍午休、晚休的,應提前生活老師請假,并填寫請/銷假條,有行政總值和班主任親筆簽名,如本人因故確實不能提前請假的住宿生,可委托宿舍長代填寫請/銷假條。住宿生銷假回宿舍時請持有班主任、值班門衛(wèi)簽名的銷假聯(lián)到生活老師值班室銷假(2分/人項)
3、住宿生如果有轉入、轉出、調整宿舍的情況,班主任要填寫住宿生變動一覽表作為變動憑據(jù)(2分/人
項)
紀律檢查標準
1、宿舍生應服從生活指導老師及其他值班老師的管理,尊重宿舍管理人員。(1-3分/人)
2、休息鈴聲響后,不得做任何與休息無關的事情 (包括洗臉、刷牙、洗澡、洗衣服、喝水、吃東西、講話、打手電筒、做作業(yè)、聽收音機、cd機、md機,玩游戲機等)(1分/人)
3、宿舍樓內追逐打鬧,大聲喧嘩者,(1分/人);中午13:00,晚上22:30后,仍在講話、打鬧、干擾他人休息者,(1分/人)。數(shù)人一齊起哄扣(1分/人),帶頭起哄者。(2分/人)
4、不得帶零食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內吃零食、夜宵(1分/人)
5、不得與其他宿舍生同床共眠或越床休息(1分)
6、嚴禁互竄宿舍,尤其是不同班級間(1分/人)
7、不帶違禁品如電插板(座)、手機、充電器進入宿舍;不許私拉亂接電線,或在電路上亂加插頭(3分/人)
8、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開空調(3分/人)
9、除專用削皮刀以外的刀具不允許帶進宿舍(3分/人次)
10、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異性宿舍(5分/人次)
11、嚴禁在宿舍中吸煙、喝酒、賭博、斗毆(5分/人次)
12、任何時間禁止遮擋窗口、將門反鎖(5分/人次)
13、因不服從管理,生活老師有權采取措施,發(fā)生一切經濟損失,費用由住宿生本人承擔(5分/人次)
愛護公物
1、損壞宿舍內公物應照價賠償(1-5分/人次)
2、未經同意擅自撬門、撬窗、砸鎖(3分/人次)
3、宿舍內的下水保持通暢,出現(xiàn)異常及時報修,經查是人為原因費用自付
內務衛(wèi)生檢查制度
宿舍內務衛(wèi)生總體要求:整潔、統(tǒng)一、有序、美觀
1、蚊帳必須用帳勾掛起或用夾子夾好
2、被子按照教官指導模式折疊,被子按要求折成方塊,封口對門,枕頭放在被子旁邊,不要壓在被上。床單拉平,無明顯皺狀,床鋪上不允許存放雜物
3、鞋子統(tǒng)一擺放在床腳邊,鞋尖朝內,鞋跟必須在一條直線上
4、柜子上面可以擺放少量個人物品,必須整齊。洗漱用具有序地擺放在雜物架上,毛巾、晾曬衣物必須有序地掛在晾衣桿上
5、桶、盆擺放在陽臺靠欄桿一側成一條直線。垃圾簍放在門后,掃把、拖把、垃圾鏟及水桶統(tǒng)一放在陽臺一角
6、嚴禁床上掛任何物品,不能直接用床單當蚊帳
7、嚴禁在宿舍墻壁、玻璃上亂張貼、亂涂亂畫,保持宿舍整潔、統(tǒng)一
宿舍內務衛(wèi)生檢查標準
1、地板干凈,沒有污跡(1分)
2、陽臺地面沒有污水及水槽要保持干凈,廁所干凈整潔(1分)
3、室內不隨意涼掛衣服(統(tǒng)一掛到涼架上)(1分/人)
4、墻壁門窗無腳印、灰塵;玻璃干凈明亮(1分/人)
5、垃圾桶放在門后或陽臺外,沒有任何污跡(1分/人)
6、被子或被單折疊成方形,封口對門,枕頭放在被子旁邊,床單要鋪平(1分/人)
7、蚊帳整齊不露邊,用夾子夾起掛好(1分/人)
8、箱包統(tǒng)一定點擺放,且擺放要整齊(1分/人)
9、鞋子統(tǒng)一放在床腳旁,鞋跟朝外、鞋尖朝里,同一排床鋪鞋跟必須在一條直線上,全宿舍統(tǒng)一形式(1分/雙)
10、柜子按學校要求統(tǒng)一格式擺放,柜上物品擺放有序、整齊(1分)
11、按照全校統(tǒng)一標準擺床,不允許私自移動位置(1分/張)
12、毛巾、洗刷用品、水杯、臉盆、桶等統(tǒng)一擺放到陽臺鐵欄邊指定的地點,并且要分類擺好(1分)
zz中學住宿生量化考核細則
對表現(xiàn)好的宿舍和個人,將授予文明宿舍、 優(yōu)秀宿舍、文明宿舍生、 優(yōu)秀宿舍長等稱號,作為班集體和住宿生本人參加'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 '優(yōu)秀學生干部'、'文明學生'評選的重要依據(jù)
加分辦法如下:
1、全校衛(wèi)生大檢查中,被評為'優(yōu)'的宿舍,每位住宿生加2分;被評為'良'的宿舍每位住宿生加1分
2、全周衛(wèi)生檢查都被評為'優(yōu)',無宿舍違紀被扣分的宿舍,每位住宿生加1分;兩周沒被扣分的,每位住宿生加2分;一個月沒被扣分的,每位宿舍加5分。在宿舍中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的好人好事,加1到5分
3、對宿舍精神文明建設、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寶貴意見的住宿生,加1至2分
4、敢于大膽檢舉、揭發(fā)、制止宿舍中發(fā)生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住宿生,加2至5分
5、在每周的綜合評比中,被評為'文明宿舍'的,每生加1分,在每月的綜合評比中被評為'優(yōu)秀宿舍'頒發(fā)流動紅旗,被評為'文明宿舍生'的,加2分,在學校通報表揚,頒發(fā)獎狀;學期末被評'優(yōu)秀宿舍長'的加5分,頒發(fā)榮譽證書
zz中學住宿生懲罰細則
1、被扣5分,將在公布欄上公布曝光
2、被扣10分,通報家長,在全校性集合上點名批評
3、被扣15分,請家長來校共同教育,學生本人寫好保證書
4、被扣20分,將報學校給予警告處分并停宿一周
5、被扣25分,予以記過處分,停宿二周
6、被扣30分,給予該生留校察看處分,取消在校寄宿的資格
7、如該生仍然不知悔改,被扣40分以上,則給予勒令退學處理
(四) 住宿生就餐管理
1、住宿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規(guī)定的窗口排隊買飯。不得擁擠、喧嘩吵鬧;不得在餐廳內打鬧。在教工專窗要禮讓教工
2、不得到餐廳外就餐,不得把飯菜帶進宿舍
3、飯后清理桌面的垃圾,餐具必須放在指定的筐里,不得亂放
4、要愛惜糧食,杜絕浪費,剩飯菜不亂扔,放在指定的泔水桶
5、服從餐廳管理員的管理,充卡要自覺排隊,不要擁擠和插隊
6、違反規(guī)定,經教育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五)公物管理制度
廣州市zz中學學生宿舍損壞公物賠償條例
第一條為了培養(yǎng)學生勤儉節(jié)約,愛護公物的優(yōu)良品德,創(chuàng)造一個優(yōu)美、整潔、舒適的生活環(huán)境,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體學生都有愛護宿舍公物的責任,都有監(jiān)督、制止、舉報損壞宿舍公物的權利, 都有對損壞的公物賠償?shù)牧x務
第三條賠償實行誰損壞誰賠償?shù)闹贫取?由損壞人員賠償,無法確定損壞人員的由該宿舍集體賠償。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jié)給予的紀律處分:
(1)故意破壞或唆使他人者
(2)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3)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tài)度惡劣者
第四條 報修、賠償程序
1、損壞公物應及時報修、報修由損壞的學生或宿舍長向生活老師報修
2、生活老師對需要賠償?shù)?根據(jù)公物賠償類別、價格等確定責任人和賠償金額,填寫廣州市zz中學公物賠償通知書和維修單(表二)
3、責任人在收到賠償通知單后,一周內將賠款交生活主管簽名
4、維修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已賠償公物進行維修或更換,最后由責任人和生活老師在維修單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其它
1、畢業(yè)、轉學和每學期末學校將對學生所在的宿舍公物狀況進行檢查
2、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六)早鍛管理制度
1、住宿生要按時早鍛,6:40集合完畢
2、值日教師負責對早鍛紀律、人數(shù)檢查工作,配合體育老師認真做好對早鍛不符合要求的班級進行整頓工作
3、病假者必須出勤集合,有病不能上操的學生,必須有校醫(yī)證明,向班主任請假;超過一周病假者要向德育處請假,并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未經請假不參加早鍛每人扣2分,早鍛遲到扣1分,早退扣1分
4、早鍛要求集合做到'快、靜、齊',動作到位、有力,精神飽滿,姿式正確,不講話,不做其他小動作。早鍛紀律不好的每人扣1---2分
(七)作息制度
時間
內容
時間
內容
6:20
起床
14:10
起床 個人內務整理
6:30
離開寢室 早鍛
14:20
離開寢室 進入教室
6:40-7:00
早鍛
17:10
晚餐
7:00-7:30
早餐、整理內務
17:45
返回寢室洗澡個人內務整理
7:30
離開寢室進入教室
18:45
離開寢室 進入教室
12:05
午餐
10:00
晚修結束 集中返回寢室
13:00
午休
10:30
第14篇 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3)
學生公寓住宿管理規(guī)定(三)
學生公寓是住宿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學生公寓住宿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為了給住宿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huán)境、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學院具有學籍的普通高等全日制入住學生公寓的住宿學生。
第二條凡取得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向學院繳納住宿費后,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入住學生公寓。
第三條學生住宿由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統(tǒng)一計劃、安排、調配。
第四條學生須按安排的房間入住,未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不得自行調換房間和私自另行租房居住。確因特殊情況暫不在學生公寓住宿或堅持另行租房居住的學生,必須有經本人與家長雙方簽字的申請(說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詳細地址、聯(lián)系方式、承諾加強人身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向所在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學生工作處和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履行審批手續(x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五條學生公寓開、關大門時間:每天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住宿學生嚴格遵守學院作息時間:早上6:30起床,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1:30熄燈就寢,星期五、星期六及節(jié)假日晚上12:00熄燈就寢。
第七條男生禁入女生公寓、女生禁入男生公寓(工作人員除外)。
第八條住宿學生嚴禁帶未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的人員進入公寓會客、留宿等。
第九條住宿學生嚴禁留宿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的來訪人員并督促來訪人員須在晚上11:30以前離開公寓。
第十條住宿學生畢業(yè)、休學、退學、出國等原因退宿,必須向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點交清楚寢室家具和其它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按價賠償,再辦理退宿手續(xù)。
按學校規(guī)定的離校時間離開寢室,延期的按每天10元繳納住宿費。
第十一條住宿學生退宿后,應帶走自己的物品。否則,因清掃、維修、寢室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負責。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寒、暑假離校時,收撿、保管好計算機等個人物品。寒、暑假不離校需在學生公寓繼續(xù)住宿者,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請,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免費留校住宿,但此期間內使用的水、電費全部由住宿者負責。
第十三條學生公寓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場所,學院對符合《婚姻法》規(guī)定已結婚的學生,沒有義務安排夫妻寢室。
第十四條學生住宿期間必須遵守公共道德和學院有關學生公寓管理的規(guī)定,不得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各種活動,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huán)境。
第十五條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15篇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辦法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以下是小編帶來的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歡迎閱讀!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1】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于轄區(qū)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xiàn)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tǒng)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jiān),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jiān)督輪值人員維護環(huán)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則,情節(jié)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公司。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xiàn)有的設備(如玻璃、衛(wèi)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tài)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xiàn)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jié)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
1、服從舍長管理與監(jiān)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違者罰5元)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夜間最遲應于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wèi)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為限。
16、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jiān)的監(jiān)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jiān)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huán)境及公共秩序,創(chuàng)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guī)范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tǒng)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wèi)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guī)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后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
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并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xù)。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tǒng)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wèi)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wèi)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yǎng)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
對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
(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準。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jiān)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并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
由宿舍管理員統(tǒng)一收齊后,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實際人員數(shù)分攤至個人。
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lián)系維修并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入往申請單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原住址
身份證號碼
進單位時間
年 月 日
任職部門
崗位
申請理由
部門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綜管部意見
年 月 日
分管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總經理意見
年 月 日
職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3】
一、目的
為了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wèi)生、整齊、舒適的休息環(huán)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以下管理規(guī)定。
二、入住條件
(1)工作滿7天的且簽訂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員工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員開具《住宿申請單》(附后),經部門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準后,統(tǒng)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為本公司員工服務,入住人員應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項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如有調換,向人事行政部請示;未經許可不準擅自調換宿舍、更換床位。
(2)每宿舍選定一名宿舍長,建立值日制度,對于公共場所即衛(wèi)生間、客廳、廚房采取誰值日誰清理的原則。
(3)宿舍不配制多余鑰匙,不得將鑰匙轉借他人,如更換宿舍門鎖,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請,同意后須在更換后一周內,把新門鎖鑰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備份。
(4)床上物品擺放整齊,床底為上、下鋪員工的公共空間;濕衣服涼在陽臺,不在室內晾衣服。
(5)愛護宿舍財產及公共措施,宿舍現(xiàn)有財產、設備不得私自拆卸、調換,如有損壞則按新物品采購時2倍價格賠償,并根據(jù)情節(jié)的輕重給予罰款。
(6)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不在房內亂涂亂畫;不將剩余飯菜與雜物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潑水、扔紙屑果皮飲料盒等雜物;樓梯、公共客廳不允許堆放雜物;以上行為,如有發(fā)生除賠償損失外另罰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超負荷用電、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fā)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后果由本人承擔。
(9)嚴禁在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10)非公司員工未經公司允許,不得進入公司宿舍,嚴禁留宿他人;
(11)員工離開宿舍后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養(yǎng)成隨手關門、關窗、節(jié)水水、節(jié)電、防盜的好習慣。
(12)進入他人房間要敲門,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進入;他人房間無人時禁止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