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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井下電氣設備及防爆電器管理辦法 第2篇電氣設備絕緣測試管理辦法 第3篇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辦法 第4篇電氣設備安全檢修管理辦法 第5篇高壓電氣設備春秋檢管理辦法 第6篇電氣設備接零、接地管理辦法 第7篇某工廠電氣設備技術管理辦法 第8篇電氣設備及零部件管理辦法 第9篇煤礦電氣設備管理規(guī)定辦法制度 第10篇井下電氣設備防爆電器管理辦法 第11篇電氣設備運行維護管理辦法 第12篇電氣設備運行維護及管理辦法 第13篇電氣設備管理辦法 第14篇場站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第1篇 電氣設備接零、接地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電氣設備安全可靠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和電氣設備運行安全,根據(jù)電氣設備接地、接零管理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2范圍
本規(guī)定明確了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電氣設備接地、接零管理規(guī)則。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電氣設備接地、接零管理。
3 引用文件
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 機械工業(yè)部(86)機生字76號文頒發(fā)
gb 14050-1993 系統(tǒng)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術要求
4一般要求
4.1電氣設備應接地的部分
4.1.1 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器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機座或金屬外殼。
4.1.2 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
4.1.3 配電盤、保護盤與控制盤的金屬框架。
4.1.4 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4.1.5 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4.1.6 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接頭的金屬外殼及穿線的鋼管等。
4.1.7 避雷針、避雷線的引下線,裝有避雷針、避雷線金屬或鋼筋混凝土桿塔或構架。
4.1.8 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4.1.9 易燃、易爆介質的容器。
4.1.10 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4.1.11 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4.2 電氣設備的下列金屬部分,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不接地或接零:
4.2.1 在干燥而無爆炸危險的場所,交流額定電壓在127v及以下、直流在110v及以下的電氣設備外殼。
4.2.2 安裝在已接地的金屬構架、金屬屏臺上、并與其有可靠金屬接觸的電氣設備及元件。
4.3 接地裝置安裝、檢測要求
4.3.1 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wǎ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wǎ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
4.3.2 由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wǎng)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4.3.3 電氣設備的接地應以單獨的接地支線與接地體或接地干線連接,禁止用接地線將多臺電氣設備串聯(lián)進行接地。
4.3.4 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ǒng),零線應重復接地,并應裝設能迅速、自動切除接地短路的保護裝置。
4.3.5 接地裝置的材料一般采用鋼材,埋在地下的接地體禁止用鋁;接地導體的截面應符合熱穩(wěn)定要求,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而無危險;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4.3.6 接地線與需要接地的構筑物的連接以及接地支線、干線、接地體相互之間的連接,應采用搭接焊,并焊接牢固。
4.3.7 電氣設備的外殼、電機的機座可用螺栓與接地線連接,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
4.3.8 為便于測量接地網(wǎng)中個別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要在適當?shù)牡攸c(如防雷的集中接地裝置與總接地網(wǎng)的分界處,人工接地裝置與自然接地裝置的分界處等)設置分解裝置。
4.3.9 嚴禁借助于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
4.3.10 明設的接地線表面應涂黑漆。
4.3.11 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得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它斷開點。
4.3.12 為防止觸電危險,在低壓電網(wǎng)中,嚴禁利用大地作為相線或零線。
4.3.13 不同用途和不同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3.14 爆炸危險環(huán)境內的電氣設備與接地線的連接,宜采用多股軟絞線,其銅線最小截面積不得小于4mm2,易受機械損傷的部位應裝設保護管。
4.3.15 爆炸危險環(huán)境內接地或接零用的螺栓應有防松裝置;接地線緊固前,其接地端子及上述緊固件,均應涂電力復合脂。
4.3.16 電氣設備及燈具的專用接地線或接零保護線,應單獨與接地網(wǎng)相連,電氣線路中的工作零線不得作為保護接地線用。
4.3.17 鎧裝電纜引入電氣設備時,其接地或接零芯線應與設備內接地螺栓連接;鋼帶及金屬外殼應與設備外接地螺栓連接。
4.3.18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0.5ω;
--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低壓電力設備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ω??側萘吭?00kva以下的變壓器、低壓電力網(wǎng)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網(wǎng)中,所有重復接地裝置的并聯(lián)電阻等值不應大于10ω;
--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guī)定;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ω。
5 日常管理
5.1 對于地面可見的接地裝置,應同電氣設備一起作為巡視檢查的項目,如發(fā)現(xiàn)問題,通知設備所屬單位,按設備消缺制度執(zhí)行。
5.2 接地裝置接地電阻的測量,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必要時,選點挖土檢查接地體和接地線是否完好,并將結果記錄歸檔。
5.3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應由高壓專業(yè)人員指定接地點,由電氣設備的安裝單位進行接地、接零連接,并符合本規(guī)定的要求。
6附則
6.1本規(guī)定由大唐樺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6.2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場站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1、生產(chǎn)區(qū)一切電氣設備及線路,未經(jīng)分公司生產(chǎn)科同意,不得隨意移動、調換、增減和改變接線方式。
2、站內進行電氣操作時必須辦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須兩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接地,并定期測量接地電阻。不合格要及時匯報和處理。
6、進行場站施工作業(yè)時,防止地下電纜的損壞,確保人身安全。
7、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持證上崗,原則上停電進行。否則要有絕對可靠的安全措施,嚴格按帶電作業(yè)規(guī)定進行。
8、檢修線路時,必須安裝接地線。室內檢修時,掛標志牌。
9、操作人員在操作電器設備時,一定要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安全護具。
10、禁止亂接電線、亂接電器、擅自換規(guī)格不相符合的保險等。
11、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滅火時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撲救。
12、檢修電氣設備時停電設備與未停電設備之間加裝臨時遮攔,不設遮攔應保持安全距離。
13、電氣工作人員到現(xiàn)場檢修,一定要與生產(chǎn)人員聯(lián)系,待同意后方可檢修。
14、在配電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觸及運行設備的措施。
15、遇雷雨時,所有電氣檢修工作必須停止。
16、每次停電和恢復供電要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17、每年進行一次電氣春檢,利用春檢對高壓設備進行一次維修保養(yǎng);每年對其它用電設備進行兩次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平時保持低壓配電室清潔;電氣設備在運行中出現(xiàn)問題時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18、場站負責提出本站電氣所用備件及耗材。
19、對供電部門負責維護的電氣設備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如變壓器、互感器、電度表等故障)及時反映。
20、對場站配備的絕緣工具和防護用品要按規(guī)定進行送檢。
21、對場站用電設備要配備必要的安全標識。
22、把安全用電的知識納入崗位練兵、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的內容中。
第3篇 井下電氣設備及防爆電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井下機電設備防爆管理工作,杜絕失爆現(xiàn)象出現(xiàn),結合鑫銅公司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使用機電設備的單位。
第二章? 具體內容
第一條 機運部成立電氣防爆檢查組,其職責是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完好檢查、入井防爆性能檢查及井下日常防爆檢查。
第二條 機運部要不定期對井下電氣設備使用情況、完好及防爆情況進行檢查,每周至少檢查兩次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下發(fā)電氣設備質量整改通知單,對失爆的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并在規(guī)定處理期限內,按時檢查落實處理情況。
第三條 所有設備入井時必須有礦電氣防爆檢查組簽發(fā)的電氣設備入井許可證。運輸隊應對入井的設備嚴格把關,認真核對設備入井證,沒有入井許可證的設備,運輸隊有權拒絕該設備入井。發(fā)現(xiàn)沒有有效許可證而下井的,給予當班運輸隊井口把鉤負責人100元/臺的罰款。因該臺設備原因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責任。
第四條 機運部每月對全礦電氣設備防爆情況總結評比一次,對防爆工作做的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對每月做的好的單位給予1000元的獎勵,并對有關領導和防爆檢查人員給予200元獎勵。
第五條 所有機電設備的入井、按下列辦法執(zhí)行:
(一)各隊設備管理員持設備出庫單(或調撥單)到機運部辦理防爆設備入井許可證,辦理完畢將入井證井口聯(lián)交運輸隊當班井口負責人,井口負責人按程序檢查無誤后方準設備入井。
(二)特殊情況下急需入井的機電設備,可經(jīng)機運部值班人員檢查無誤后,報請當天值班礦領導同意并由值班調度員簽字批準后,方可入井。但使用單位必須在第二天到機運部防爆檢查組補辦入井許可證。否則,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經(jīng)辦人100元/臺·天。
(三)各單位設備包機人員應妥善保護設備防爆檢查合格證,以便上級領導及礦設備檢查組的檢查核對。該臺設備升井后或在設備檢查中被設備檢查組認定不得繼續(xù)使用時,書面通知該設備使用單位,防爆檢查合格證自動失效。
(四)礦防爆檢查組應對每臺入井的機電設備進行登記入冊。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入井設備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無有效許可證的設備,對使用單位和責任人罰款100元/臺。由檢查組對該設備檢查后確定補辦許可證或停用。
(五)電焊機等非防爆設備確需入井時,憑當日有效的《井下使用氧氣、電焊施工安全措施》入井,無有效施工安全措施的,該設備拒絕入井。
第六條 井下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各使用單位要加強管理維護,確保其隔爆性能良好。檢查存在失爆的單位,給予一處罰款5000元,并對單位隊長、支書、 機電隊長及責任人各加罰500元,檢查每月存在兩處及以上失爆的單位,加倍處罰,機電隊長撤職、責任人調離機電崗位。
第4篇 電氣設備運行維護及管理辦法
1.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
(1)生產(chǎn)設備輔機(即電動機、控制柜等)的運行維護隨主機同時進行,使輔機經(jīng)常保持完好狀態(tài),已滿足主機運轉要求。
(2)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與主機生產(chǎn)設備的檢修周期一致。
(3)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及檢修工作均由電工進行。
2.電氣設備的管理
(1)電氣設備的管理也是設備管理的工作內容之一,除日常維護外還應進行周期性大中修維護管理。
(2)電氣設備的全面系統(tǒng)大中修一年一次,即春檢,檢修工作安排及內容祥見春檢計劃。
(3)電氣設備的春檢重點項目為全公司所屬的鍋爐房所屬設備、變電所屬設備、所有在用變壓器等大型電氣設備及各泵房所屬設備。
(4)電氣設備發(fā)生突發(fā)故障時應隨時排除處理,以免事故擴大危及安全。
第5篇 某工廠電氣設備技術管理辦法
工廠電氣設備技術管理規(guī)定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為了提高電氣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規(guī)定對較通用的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和檢修主要內容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公司所有生產(chǎn)廠和有關單位。
2、引用標準
《鋼鐵企業(yè)動力管理條例》、《冶金企業(yè)設備操作、維護檢修規(guī)程》。
3、職責
本規(guī)定由公司設備部組織有關單位嚴格按規(guī)定標準貫徹執(zhí)行。
4、管理內容與方法
4.1本規(guī)定只對較通用的電氣設備提出了要求,對非通用的電氣設備,各單位可根據(jù)已有的經(jīng)驗制定相應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崗位上有關操作維護等方面的規(guī)程,由各單位根據(jù)各單位的特點和不同條件具體制定。
4.2電氣設備的技術狀況分級標準,參照《設備技術狀況管理規(guī)定》中關于設備技術管理通則執(zhí)行。
對電氣設備的維護標準,參照《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規(guī)定》中設備維護分級標準。
4.3為了提高電氣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計劃的定期檢修,須對主要電氣設備訂出其檢修周期和基本內容,本制度中沒有規(guī)定的設備檢修周期和內容,均可按照各類設備的技術特性和使用經(jīng)驗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4.4各類設備的規(guī)定
4.4.1電動機的規(guī)定
電動機(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計劃檢修,分為不解體檢修和解體檢修兩種,其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規(guī)定如下:
4.4.1.1不解體檢修
凡電機連續(xù)運行3~6個月時,應進行一次,其檢修主要內容有:
1用干燥空氣,吹去電機內部灰塵,擦去油污;
2檢查各處接線頭是否松動,各部位緊固螺栓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3打開軸承小蓋,檢查是否缺油;
4測量電機絕緣,并做記錄。
4.4.1.2電機解體檢修
分為大、中、小修三種。其規(guī)定如下:
類別 電機類型 大修周期 中修周期
第一類 連續(xù)運轉的鼠籠型電機 7~10年 3~4年
第二類 連續(xù)運行的繞線式電機 10~20年 3~4年
第三類 短期運轉起、停次數(shù)頻繁的電機 3~5年 1年
第四類 10kv高壓電機 20~25年 4~5年
第五類 主變流機組、軋鋼直流電機 20~25年 4~5年
第六類 z系列直流電機、中小容量電動發(fā)動機 8~12年 2年
1電機大修內容一般為:
a.定子和轉子全部或局部更換線圈;
b.機械結構檢查試驗或做改造性的加固處理;
c.集電環(huán)換新或做表面處理;
d.軸瓦(滾珠)更換,軸承修理和絕緣墊片檢查;
e.轉子綁線更換;
f.籠型電機轉子銅條與轉子短路環(huán)焊接處檢查,對裂口和松動處做補焊處理;
h.轉子找平衡、轉數(shù)在1000轉/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電機轉子,要做動平衡試驗;
y.電刷架檢修、部件更換調整;
o.機殼修理、噴漆。
直流電機除上述項目外,尚需進行:
p.整流子清掃試驗或進行表面磨光、開溝、搗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換;
k.升高片修理,更換絕緣,重新綁扎加固,有斷裂者,修補或更換;
y.均壓線圈全部更換絕緣和綁線;
n.轉子整體干燥和浸漆。
2電機中修的內容一般為:
a.定子或轉子(包括主補極)線圈清掃做絕緣試驗,并做直流耐壓。對局部和個別絕緣值低的線圈進行處理;
b.電機機械結構檢查,采取必要的預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電環(huán)、修理和加工磨光;
d.軸瓦研磨,對超過間隙者做更換鎢金、軸承絕緣墊片檢查;
e.轉子綁線檢查,對松動者進行更換及做平衡試驗;
f.定、轉子干燥噴漆,直流電機電樞進行浸漆處理;
g.調整刷架及其排列,檢修和更換零件。
3電機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廠(單位)可根據(jù)電機具體使用狀態(tài)、運行情況自行決定。原則每隔1~2年進行一次,其檢修內容一般規(guī)定為:
a.定子或轉子分解抽出清掃,并做檢查;
b.局部或個別絕緣薄弱部位進行絕緣處理;
c.軸瓦(滾珠)檢查、換油;
d.整流子、集電環(huán)表面清掃,刷子個別更換調整。
4.4.2對變壓器的規(guī)定
類別 變壓器型號 大修周期 中修周期 小修周期
第一類 電力變壓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 30~40年 6~8年 1年
第二類 整流變壓器、起動自偶變壓器和充油電抗器 25~30年 5~6年 1年
第三類 電爐變壓器 15~18年 3年 6個月
第四類 變壓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 30~35年 10年 2年
4.4.2.1變壓器大修內容一般為:
a.高、低壓側線圈全部更換;
b.鐵磁機構檢查,穿芯螺栓絕緣套管更換,矽鋼片表面絕緣脫落者,重新涂絕緣膜;
c.更換對地絕緣層和高低壓間絕緣套筒,以及更換全部鋼紙油道和鋼紙墊片;
d.分接開關檢修,分解清理;
e.對線圈各部分壓緊的機械結構進行檢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絕緣油過濾,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墊片更換;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進行耐壓試驗;
h.溫度計校驗,瓦斯繼電器檢查,油翅風扇分解清理,電機檢修;
i.全部變壓器外表噴漆。
4.4.2.2變壓器在中修內容一般為:
a.1000kva及以上的變壓器,在檢修抽芯前,必須進行線圈絕緣泄漏試驗;
b.變壓器解體,吊出芯子進行各部位檢查,包括線圈固定位置,壓緊螺栓的緊固程度、分接開關的接觸情況和機械位置等;
c.用變壓器油沖洗線圈、油道、墊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積物;
d.對絕緣
電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進行處理;
e.油缸清掃,止油門修理,油翅清刷,漏油處處理;
f.變壓器油過濾,并做化學試驗,含酸性超過規(guī)定者,應做除酸處理;
g.油枕、防爆管沖洗,干燥劑更換;
h.溫度計校驗、瓦斯繼電器檢查;
i.瓷套管檢查、清理。
4.4.2.3變壓器小修內容一般為:
不抽芯檢查,只做外部清掃和檢修。包括缸蓋清掃、瓷套管清掃;絕緣油處理和增添;檢查冷卻裝置、瓦斯繼電器裝置;檢查各部有無漏油現(xiàn)象;呼吸器內干燥劑顏色是否正常。
4.4.3低壓開關盤的規(guī)定(包括電磁站控制盤,低壓線路開關控制設備)
類別 工作條件 大修周期 中修周期 小修周期
第一類 在多塵、潮濕和高溫環(huán)境中 6年 2年 6個月
第二類 在正常環(huán)境中 16年 4年 1年
屬于第一類的電磁站是:軋鋼電磁站和加熱爐電磁站、鏈爐房電磁站、煉鋼爐電磁站、電爐電磁站、燒結電磁站等。
屬于第二類的電磁站是:主電室控制操作盤和機電修配車間電磁站、水泵房電磁站、空氣壓縮機房電磁站等。
4.4.3.1 開關盤大修內容一般為:以局部或全部更換為主,修理為輔。
1動力和操作線路局部或全部更換新線;
2控制盤修理,控制開關的部分備件或整體更換;
3控制器分解清掃,更換磨損部件及接點;
4電阻器分解清掃,做必要的更換;
5各種刀閘的修理及儀表校驗。
4.4.3.2 開關盤中修內容一般為:
1動力和控制臺線路接頭檢查局部絕緣破裂要完善處理或局部更換;
2控制盤清掃,開關換接點,刀閘開關修理;
3電阻器清掃檢查。
4.4.3.3 開關盤小修內容一般為:
1吹灰、清掃、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離措施后,母線也要清掃干凈;
2檢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異常現(xiàn)象,并擰緊各部位的螺栓;
3檢查熔斷器,熔片要完整,接觸應良好;
4檢查刀開關在合閘狀態(tài)時,接觸應良好;
5檢查檢修接觸器、控制繼電器、磁力起起動器的觸頭及各彈簧和消弧罩;
6檢查檢修行程開關的凸輪、接頭及彈簧等;
7測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絕緣,并記錄之;當?shù)陀谝?guī)定值時,或與上一次記錄相比較,有顯著下降時,應查明原因并加以解決。
4.4.4 天車電氣控制設備的規(guī)定
類別 工作條件 大修周期 中修周期 小修周期
第一類 多塵、潮濕和高溫環(huán)境中運行,每小時起停次數(shù)甚至為頻繁作業(yè)率很高者 5年 1年 2個月
第二類 比較多塵、潮濕或高溫環(huán)境中運行,起停次數(shù)及作業(yè)率僅次于第一類者 6年 1年 4個月
第三類 一般環(huán)境下運行,每小時起停次數(shù)比較頻繁者 10年 2年 6個月
第四類 良好環(huán)境下運行,起停次數(shù)不頻繁者 15年 5年 1年
屬于第一類天車是:煉鋼廠加料、澆鑄等天車;煉鐵廠鑄造車間鐵水天車、水渣池天車。
屬于第二類天車是:軋鋼廠天車、燒結廠裝料天車、煉鐵廠爐臺天車等。
屬于第三類天車是:煉鋼廠原料天車、軋鋼廠成品天車。
屬于第四類天車是:主電室內檢修用的天車、水泵站內檢修用的天車、主機室內檢修用的天車。
4.4.4.1 天車控制設備大修內容是:
動力線路和控制線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換為主,修理為輔,其主要項目如下:
1動力和控制線路經(jīng)過試驗,局部或全部更換新線;
2配電盤及盤上控制設備更換及備件修理更換;
3控制器解體檢查,更換損壞件或整體;
4電阻箱整箱或部分電阻片更換,或解體清掃;
5刀閘整組或部分線圈更換,或分解清掃修理;
6滑線和滑線支架更換或修理。
4.4.4.2 天車電氣控制設備中修的內容是:
動力線路或控制線路檢查修補、更換磨損的備件,其主要內容如下:
1動力線路和控制線路接頭檢查,對絕緣不良的線路進行絕緣修補或局部更換;
2控制盤上局部元件更換;
3刀閘開關、滑線進行檢查清掃;
4更換局部電氣控制開關,清掃電阻箱。
4.4.4.3 天車電控設備小修內容是:
1檢查檢修電動機(按電動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檢查檢修電磁鐵抱閘,各種極限開關務必使用可靠;
3檢查檢修電磁控制盤及一、二次接線;
4檢查檢修各種類型的控制器、接觸器、磁力啟動器等;
5檢查檢修大車磨電砣(集電砣),使其接觸良好;
6檢查清掃各種絕緣瓷瓶,清掃電阻器(或頻敏電阻器)上的積灰;
7測定各電氣部件絕緣電阻,并做記錄。
4.4.5 斷路器的規(guī)定
一般斷路器在運行中切閘三次短路電流后,應做全面檢查與清掃工作。
4.4.5.1 斷路器外部檢查清掃內容是:
①檢查與緊固斷路器套管與母線的接頭、檢查套管與瓷瓶、特別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紋損傷;
②清掃各部灰塵,緊固各部位螺栓;
③測量三相接觸電阻,三相同時接觸狀態(tài)及測定其觸頭行程;
④檢查漏油、漏氣現(xiàn)象;
⑤檢查操作機構及操作頭是否靈活、可靠,保證合、分閘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無卡擦及自動脫扣現(xiàn)象;
⑦檢查信號及操作回路,進行遠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閘試驗。
4.4.5.2油開關內部檢查清掃內容是:
1檢查內部是否完整和動作是否正常;
2檢查套管有無臟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無變形和閃絡痕跡,以及接點燒損情況;
3檢查接點接觸情況是否嚴密,并檢查接點是否同時接觸;
4徹底清掃內部,并更換絕緣油;
5同時要做外部檢查與清掃。
4.4.6 10kv高壓開關柜要配合線路檢修,一年進行一次停電清掃,對周圍環(huán)境較臟的地區(qū),六個月檢修清掃一次,其主要內容為:
4.4.
6.1檢查母線引線、隔離開關、斷路器、電流互感器及電壓互感器操作機構等部位是否有異?,F(xiàn)象。
4.4.6.2檢查端子板螺栓接點有否松動及隔離開關接點檢查修理、儀表校驗、繼電器保護裝置檢查等。
4.4.6.3檢查各熔斷器接觸是否良好。
4.4.6.4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對母線進行清掃檢查。
4.4.6.5測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統(tǒng)絕緣電阻,并做記錄。
4.4.7防雷裝置的規(guī)定
4.4.7.1避雷針每年四月中旬以前應做一次檢查,包括本體及聯(lián)結線,并測試接地電阻值。
4.4.7.2各類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線路停電,安裝投運,十一月后結合線路停電將它拆回試驗檢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裝使用(室內母線上避雷器不拆)。
1閥型避雷器的復查項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無臟污、破裂或燒損現(xiàn)象;
b、引出線有無移動斷股,內部絕緣物有無甩裂脫落和溶化流出現(xiàn)象;
c、進行絕緣電阻值測定和泄漏電流值測定;
d、新避雷器應進行工頻放電測定。
2 氧化鋅避雷器的復查試驗項目為:
a、電阻的測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鋅避雷器用2500v兆歐表測量,其絕緣電阻不低于1000mω。
b、測量1ma(直流)時的參考電壓u1ma和75%u1ma參考電壓下的泄漏電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電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裝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進行一次檢查測試,不合格者要進行處理,以保證變壓器、避雷針、避雷器、高壓開關柜等的安全運行。
4.4.9對計量用電壓、電流互感器每年春季進行一次絕緣試驗和清掃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質應做檢查,如無特殊變化,一般3―5年換油一次。
4.4.11電力電纜每年做一次絕緣檢查,包括絕緣值的測定,直流耐壓和測量其泄漏電流,同時檢查電纜頭的外表情況。
4.4.11.1新敷設的電纜,在投入運行三個月后應試驗一次其技術數(shù)據(jù),如無特殊變化,以后可按每年試驗一次。
4.4.11.2根據(jù)試驗結果列為不合格,但經(jīng)過綜合判斷允許在監(jiān)視條件下投運的電纜,其試驗周期應比標準規(guī)定縮短,如果在不少于六個月的時間內經(jīng)過三次以上的再試驗,其缺陷特性沒有變化,則可以認為合格。
4.4.12電力電容器
電力電容器應每隔3~6個月進行一次維護檢修,其檢修主要內容是:
4.4.12.1清理瓷瓶,緊固各部位螺栓。
4.4.12.2檢查各熔斷器是否良好,接觸是否嚴密。
4.4.12.3檢查電容器的補充是否有裂紋、凸出、滲油及其它異?,F(xiàn)象。
第6篇 電氣設備安全檢修管理辦法
1目的和范圍
為了規(guī)范電氣設備的檢修作業(yè),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促進化工生產(chǎn)的穩(wěn)定運行,制定本規(guī)定。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電氣設備檢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2職責
2.1 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電氣設備檢修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2 電儀分廠電氣車間負責做好電氣設備檢修作業(yè)的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程序
3.1 一般規(guī)定
3.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3.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電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和安全作業(yè)證,才能從事電氣作業(yè)。
3.1.3 上崗人員應根據(jù)作業(yè)內容,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3.1.4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及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制度,認真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3.1.5 在進行電氣作業(yè)時,必須由2人以上進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工作。
3.1.6 帶電設備或線路在未經(jīng)驗電確認前,一律視為有電,任何人不得觸及。
3.1.7 凡屬電氣設備和線路的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3.1.8 作業(yè)時嚴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電氣工具或設備。
3.1.9 作業(yè)現(xiàn)場要準備好安全應急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3.1.1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1.11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 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檢測。
3.2安全技術措施
3.2.1 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采取下列措施:
1.將設備斷開電源;
2.驗電;
3.裝設絕緣板和臨時接地線;
4.懸掛警告牌和裝設遮欄。
3.2.2 在檢修工作地點,必須斷開電源的導電部分:
3.2.3 斷開檢修設備電源時,必須將各個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禁止在只經(jīng)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刀閘。變壓器、互感器停電,應從高、低壓側斷開,聯(lián)絡線路應從線路兩端斷開,防止向施工設備反送電。
3.2.4 停電的程序:先停低壓,后停高壓。停電后,必須取下主開關的控制保險,操作把手必須可靠地鎖住。
3.2.5 驗電器是檢驗有無電壓的依據(jù),其他表計、信號只能作為參考。
3.2.6 驗電時,必須使用電壓等級適合、而且是合格的驗電器在施工設備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必須在有電的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是否良好。
3.2.7 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由2人進行。
3.2.8 接地線必須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體軟銅線,禁止用其他電線代替。
3.2.9 裝設接地線必須在驗明無電壓后進行,裝設時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時順序相反。裝拆接地線必須戴絕緣手套。
3.2.10 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或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各個方面,都要裝設接地線。
3.2.11 檢修10米以上長的母線,至少應在母線兩端裝設接地線;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電源側裝一組接地線。
3.2.12 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電氣上不相連的部分,則各段應分別驗電,并分別在靠近電源的部分接地短路。
3.2.13 接地線應裝設在工作點明顯看得見的地方。
3.2.14 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裝拆接地線時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檢修設備的刀閘開關操作把手上,均須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對部分停電工作,當安全距離不足的未停電設備,應設臨時遮欄(禁止使用金屬材料作遮欄)。臨時遮欄與導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下表的規(guī)定:
電壓等級(千伏)
3.3~6.6
10~35
60~110
220
安全距離(米)
0.35
0.6
1.5
3
3.2.17 室內高壓設備上有人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警告牌。
3.2.18 在室外高壓設備上有人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拉設圍欄,并掛“止步,高壓危險!”警告牌。
安全組織措施
3.3.1 無論高壓或低壓,所有在電氣設備上或在導電電氣設備附近的工作,均需辦理工作票。
3.3.2 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時間為限,在預定時間內檢修工作尚未完成,應由檢修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
3.3.3 在預定檢修時間內,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繼續(xù)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條件提前送電,則在送電前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按現(xiàn)場實際情況重新辦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3.3.4 值班負責人負責審查、批準工作票。
3.3.5 值班員必須按工作票完成各項安全措施,并向檢修人員交待現(xiàn)場情況,指明檢修設備位置及鄰近帶電設備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3.3.6 檢修工作開始后,任何人不準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員不得變更有關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如果特殊情況下需要變更時,必須事先取得檢修負責人同意,重新辦理工作票。
3.3.7 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檢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及鄰近帶電設備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3.3.8 負責安全監(jiān)護的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檢修現(xiàn)場,若因故需要離開時,必須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
3.3.9 因工作需要分幾組同時進行檢修,而每組之間相互看不見時,每組必須設一個安全監(jiān)護人。
3.3.10 工作間斷時,檢修人員應從現(xiàn)場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間斷期間,監(jiān)護人不在現(xiàn)場,檢修人員不得提前進行工作。
3.3.11 檢修間斷后復工,檢修負責人、安全(監(jiān)護)負責人必須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
3.3.12 工作票終結手續(xù)未辦理前,任何人不得改變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設備合閘送電。因緊急情況需要送電時,必須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負責人和全體檢修人員撤出現(xiàn)場,值班員拆除安全措施,測量絕緣合格后方可送電。
3.3.13 檢修工作全部結束后,檢修人員應清掃整理現(xiàn)場,與值班人員對設備進行檢查驗收,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
3.3.14 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結束,并得到有關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電氣運行安全
3.4.1 變、配電所必須制定運行規(guī)程、巡回檢查制度,明確巡回檢查路線,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規(guī)程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
3.4.2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檢修安全距離要求。
3.4.3 雷雨天氣巡視室外設備時,巡視人員必須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3.4.4 進行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后方可操作,并將聯(lián)系內容、時間及聯(lián)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3.4.5 在低壓配電系統(tǒng)中,必須正確選擇、安裝、使用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其運行管理從其規(guī)定。
3.5電氣檢修安全
3.5.1 電氣檢修必須執(zhí)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3.5.2 原則上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拆下熔斷器,并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下標示牌或送電。工作完畢并經(jīng)復查無誤后,由工作負責人將檢修情況與運行值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電。
3.5.3 帶電檢修安全要求。
1.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如遇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yè)。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條件下作業(yè),應組織有關人員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帶電工作要求進行。500伏以上必須是受過高壓帶電作業(yè)專門訓練經(jīng)考試合格的人員進行操作。操作時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和穿戴規(guī)定的防護用具,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3.嚴禁利用事故停電間隙進行檢修工作。在同一線路設備上進行不同項目工作時,應分別掛停電牌。
3.5.4 在停電線路或設備上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并在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工作地段線路的分支線掛接地線。
3.5.5 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3.5.6 對外線桿、塔、電纜檢修時,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1.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臨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做好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誤登桿塔。
2.對于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于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采取措施,防止傷及鄰近電纜。
4.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5.登桿、塔檢修作業(yè)時,每根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3.5.7 檢修變壓器及油開關時禁止使用火爐、噴燈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
3.5.8 不準隨意拉設臨時線路。確因需要拉臨時線路的,必須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手續(xù)”。其導線應用橡套絕緣電纜,線路應架空敷設,并采取防機械損傷的保護措施。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臨時用電具體規(guī)定遵照《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執(zhí)行。
3.5.9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3.5.10 電氣試驗應由兩人進行,并按照帶電作業(yè)有關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3.5.11 在有腐蝕、易燃、易爆等場所應采用適當?shù)木€纜及采取相應的敷設方式,禁止明敷設。
3.5.12 電纜在下列地點敷設應采取穿管保護措施。
1.電纜引入、引出建筑物,穿過樓板;
2.從溝道引出自電桿或墻面敷設的電纜,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
3.其它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方;每根電力電纜應單獨穿在一根管內,但交流單芯電力電纜不得單獨穿入鋼管內。
3.6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3.6.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3.6.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3.6.3 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3.6.4 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3.6.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3.6.6 易燃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的避雷針為4歐姆。
3.6.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6.8 靜電接地:
1.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2.露天放設的管道(液體、氣體等)每隔20~25米應設感應雷接地,每處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3.貯罐的四周應設閉合環(huán)型接地,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罐體的接地點不應少于2處,接地點間距不小于30米。
3.6.9 防雷接地:
1.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3.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5.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6.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7.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shù)目。
9.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3.7 監(jiān)督考核
安全環(huán)保部定期組織對電氣設備的檢修作業(yè)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并根據(jù)公司《安全生產(chǎn)考核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給予考核。
4相關記錄
4.1 電氣工作票
4.2 安全檢查臺賬
第7篇 煤礦電氣設備管理規(guī)定辦法制度
為加強我礦供電網(wǎng)絡和電氣設備的管理,改善設備狀態(tài),防止觸電、電氣火災和電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搞好煤礦電氣安全工作,杜絕電氣重大事故的發(fā)生,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制訂管理規(guī)定如下,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實行專業(yè)化管理
機電科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的電氣設備管理負管理責任,機電科下設防爆檢查組、電纜管理組、電氣管理組、小型電器組等專業(yè)管理組織。各區(qū)隊要配備兼職管理網(wǎng)員,全礦要形成專管和群管相結合的電氣管理網(wǎng)。
二、煤礦井下所有在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的《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
三、加強電纜管理
1、井下選用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67條規(guī)定。
2、入井電纜出庫前一定要做好外觀檢查、各種預防性試驗。
3、低壓電纜不應采用鋁芯,采區(qū)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
4、要堅持按規(guī)程要求做好礦井在用動力電纜,特別是通風機、絞車的動力電纜、下井主回路電纜的檢查和定期試驗,及時安排更換不合格電纜,確保礦井的供電安全。
四、進一步完善井下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裝置,搞好檢查、整定、試驗工作
1、地面、井下6kv變電所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高壓選漏保護裝置,嚴禁甩掉不用。發(fā)現(xiàn)一次一處不用高壓選漏保護裝置的,罰有關單位1000元。
2、新型真空開關在井下作為總饋電開關使用時,必須堅持正確使用漏電保護功能,包括輔助接地的正確使用,做好漏電保護試驗及遠距離跳閘試驗等。漏電保護功能不使用或者沒打輔助接地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有關單位1000元。
3、必須按照規(guī)程要求,做好高低、壓開關的繼電保護的調整、試驗,達到動作靈敏,可靠,杜絕越級跳閘現(xiàn)象。未按規(guī)程要求時間對高低、壓開關的繼電保護進行調整、試驗,導致開關越級跳閘,影響我礦安全生產(chǎn)的,每出現(xiàn)一次此類現(xiàn)象,罰有關單位2000元∕次
4、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煤電鉆綜保、局扇風電閉鎖,未堅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電。另罰有關單位1000元∕次。
五、防爆設備的管理使用
1、嚴把防爆電器設備入井關,嚴格執(zhí)行'三證一標'管理,不合格設備不許入井。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經(jīng)防爆檢察員、設備管理員、區(qū)隊管理網(wǎng)員共同檢驗合格,簽發(fā)入井許可證后,方可入井。
2、臨時使用的非防爆電器(電焊機、電工儀表等)、照相器材入井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444條規(guī)定執(zhí)行,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3、機電科防爆檢查組負責對全礦的電氣設備防爆性能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防爆性能檢查規(guī)定每周一次,發(fā)現(xiàn)一次一處電氣設備失爆的,罰有關單位3000元,獎罰每月兌現(xiàn)一次。
4、各單位電氣維修管理人員必須按《三大保護細則》及《防爆檢查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工作。堅決杜絕一切失爆現(xiàn)象。
六、變電所的管理
1、變電所應設專職維修電工值班,值班人員需經(jīng)培訓考試,持證上崗。發(fā)現(xiàn)無證上崗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2、變電所內,應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 有沙箱、消防锨、滅火器等。
3、嚴格落實兩票制度和停送電制度。堅持專人停送電原則,誰聯(lián)系誰送電,杜絕無計劃停電現(xiàn)象(特殊情況除外)。檢修停電時,必須先停電,后驗電,再放電,然后打接地線,檢修完畢,恢復送電時,必須先拆除接地線,然后按有關規(guī)定操作。
4、變電所內的供電系統(tǒng)圖必須與實際相符,該圖的繪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50條規(guī)定。
七、加強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
1、嚴格執(zhí)行用電接火審批制度。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或者根據(jù)生產(chǎn)需要現(xiàn)場調整供電方案的,必須提前報機電科審批,電管組現(xiàn)場落實后,下接火通知單,并負責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對私自改線調整負荷的單位要給予1000-2000元處罰。
2、井下電氣設備維護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要經(jīng)常保持設備完好。對采掘區(qū)的電氣設備、小型電氣以及電纜撤出后要立即升井檢修,在用的應按規(guī)定輪換升井檢查、并進行各種性能測試。對回撤的采掘區(qū)電氣設備、小型電氣以及電纜按規(guī)定時間出井,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出井的,100元∕天.臺(根)。
八、其它方面規(guī)定
1、水電隊要加強對礦井通訊的后備電源蓄電池的管理和檢查,確保供電系統(tǒng)故障停電后,蓄電池供電時間保證在8小時以上。每月應對蓄電池進行一次不少于6小時實際帶機供電試驗,并做好記錄。
2、水電隊做好供電高壓架空供電線路的日常巡視檢查,特別要做好汛期前的全線路的防雷電、防霧閃、防滑坡、防塌陷檢查,做好冬季雨雪天的線路防護工作,及時處理,提前預防,確保供電安全。
3、井上、下接地系統(tǒng)必須完整、可靠,接地電阻要定期進行測試,測試結果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接地電阻無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測試,罰有關單位500元∕處。
第8篇 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辦法
一、總則
(一)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機電管理部門經(jīng)過考試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根據(jù)《河南省煤礦防爆電氣性能檢查細則》的內容檢查其防爆性能,簽發(fā)“入井許可證”后方可入井。
(二)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都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達不到要求的防爆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三)凡防爆電氣設備不論在井下任何地點使用,都應按防爆要求進行管理。
(四)每月必須根據(jù)《安陽永安煤業(yè)投資有限公司機電運輸主要系統(tǒng)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中《井下電氣防爆管理安全評價標準》和《井下電氣保護管理安全評價標準》進行安全排查,并進行安全評價。
二、要建立健全電氣防爆和電氣保護管理機構
(一)各礦必須成立電氣防爆檢查組,并配備專職人員,每個采區(qū)不得少于2人。區(qū)隊機電班、組長和維修工可為兼職防爆檢查員,兼職防爆檢查員在機電管理部門備案。機電管理部門要明確1名副科長和1名工程技術人員專門負責礦井供電的技術管理工作。
(二)專職防爆檢查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防爆設備檢查員”資格證,專職防爆設備檢查員必須持證上崗;兼職防爆檢查員必須取得井下電鉗工操作合格證,并掌握《河南省煤礦防爆電氣性能檢查細則》。
(三)電氣防爆檢查組的主要職責是對新購置的或修復的及在用的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測、檢查和驗收,對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并簽發(fā)“入井許可證”、對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包含小型電器,電纜等)進行日常防爆檢查,對井下在用電氣設備三大保護進行日常檢查等。各礦必須制定專職防爆檢查員的崗位責任制。
(四)供電技術主管負責全礦供電系統(tǒng)的設計、設備選型、保護整定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開關的保護整定應隨系統(tǒng)的變化及時變更,各礦必須每月對井上、下供電系統(tǒng)圖和有關資料進行一次修訂,確保圖紙資料與井下實際情況保持一致。
三、要建立完善各項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一)各礦必須根據(jù)本礦實際制定防爆電氣設備驗收制度、入井檢驗 制度、設備包機制度、設備定期檢查制度、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定期試驗制度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檔案。
(二)各礦要建立健全電氣設備管理臺帳。包括電氣設備購置計劃臺帳、電氣設備入庫驗收臺帳、電氣設備“兩證一標志”臺帳、電氣設備使用調劑臺帳、電氣設備檢查臺帳、電氣設備修理臺帳、電氣設備報廢臺帳等,實行帳、卡、圖、物四對照,設備管理組每月要及時修改帳、卡、圖。
(三)各礦機電管理部門要認真落實區(qū)隊包機責任制和設備定期檢查試驗制度。電氣設備必須包機到人,責任明確。
四、要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前期管理
(一)新購置防爆電氣設備到貨驗收。新購置防爆電氣設備到貨后,機電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專職防爆檢查員對新購設備的質量和性能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隨機附帶的各種文件、說明書、圖紙、工具附件等,以及設備的 “產(chǎn)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和 “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以及其它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并現(xiàn)場檢查其防爆性能和網(wǎng)上驗證。驗收合格后,出具驗收報告,方可入庫,并登記在冊,建立檔案。
(二)修復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驗收。根據(jù)設備的維修項目逐項進行檢查驗收,維修設備必須達到完好要求和防爆標準,經(jīng)防爆檢查員檢查合格后,簽發(fā)“防爆檢查合格證”,建立設備維修檔案。
(三)各礦機電管理部門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領取、安裝、使用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建立健全科室和區(qū)隊兩級電氣防爆設備管理檔案,內容包括:設備編號、型號規(guī)格、制造廠家、使用單位、使用地點、防爆檢查情況和完好情況、包機責任人等內容均要登記在冊。
(四)所有電氣防爆設備入井時必須經(jīng)防爆檢查員進行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檢查合格后,簽發(fā)“防爆檢查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胺辣瑱z查合格證”應粘貼在開關蓋內,機電管理部門留有存根;“入井許可證”由礦機電管理部門負責開具,一式三聯(lián),機電管理部門、井口把鉤工、使用區(qū)隊各一份,凡無“兩證”的電氣設備一律不得入井。
(五)嚴格電氣設備入井二次檢查制度。由井口把鉤工負責,對入井的電氣設備進行二次入井檢查,無防爆設備檢查員簽發(fā)的“入井許可證”,不得入井。
(六)嚴禁使用無產(chǎn)品合格證、無煤安標志的電氣設備。嚴禁采購和禁止使用淘汰的設備,嚴禁采購非智能型低壓防爆開關。
五、要加強防爆電器設備的日常管理
(一)專職防爆檢查員對礦井防爆電氣設備每周至少要檢查兩次,對井下電氣設備防爆性能和電氣保護要進行嚴格細致檢查和試驗,并及時填寫防爆檢查臺帳。各區(qū)隊兼職防爆檢查員每天對所轄電氣設備至少檢查1次。各礦每月必須由機電副總牽頭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電氣防爆性能和電氣保護安全評價工作。
(二)各礦機電管理部門應隨時掌握電氣設備使用情況,嚴禁井下積壓閑置電氣設備,閑置設備必須及時回收,時間不得超過3天。防爆電氣設備不論在井下任何地點使用(或備用),都要按防爆要求進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
(三)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
六、考核與獎罰
(一)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電氣防爆性能和電氣保護安全評價,各礦每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電氣防爆性能和電氣保護安全評價工作,不進行每次罰礦2000元,機電礦長200元,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200元。
(二)凡在永安公司及以上單位組織的檢查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處罰礦15000元,礦長1500元,機電礦長1500元,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1500元,責任(區(qū))隊長1500元,作為事故進行追查分析,并報永安公司。
(1)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電纜損傷漏出金屬芯線。
(2)閑置進線裝置內無擋板和金屬壓圈。
(3)防爆外殼有裂紋及孔洞。
(4)防爆外殼銹死打不開轉蓋的。
(5)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處罰礦10000元,礦長1000元,機電礦長1000元,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1000元,責任(區(qū))隊長1000元,作為事故進行追查分析,并報永安公司。
(1)一處進線裝置同時竄二根電纜的,電機接線盒蓋上反的。
(2)鎧裝電纜盒沒有灌注電纜膠而使用的。
(3)接線箱與開關內腔或與電機繞組通氣的。
(4)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閉鎖作用的。
(5)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6)防爆外殼嚴重變形的,開焊、裂紋(變形長度超過50mm,同時凸凹深度超過50mm者)。
(7)防爆面缺螺栓、彈簧墊圈的。
(8)防爆內殼有銹皮脫落(銹皮厚度達0.2mm及以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處罰礦5000元,機電礦長500元,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500元,責任(區(qū))隊長500元,作為事故進行追查分析,并報永安公司。
(1)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設備)、電纜的使用電壓等級大于其標稱電壓等級的。
(2)利用開關控制線進線裝置出入動力線的。
(3)隔爆面間隙大于0.5mm.的。
(4)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傷痕,其長度大于接合面寬度2/3以上的。傷痕過長、過深造成不能修理造成設備報廢的,按設備原值處罰。
(5)密封圈不合格者(老化、失去彈性、變質、變形等),永久變形的。
(6)密封圈外徑與孔室內徑間隙大于2mm(小線嘴大于1mm者)。
(7)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間隙大于1mm。
(8)密封圈寬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
(9)密封圈厚度小于電纜外徑的0.3倍,且最小厚度小于4mm(70mm2電纜除外)。
(10)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包扎物的。
(11)兩個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開套在電纜上的。
(12)密封圈部分破損的,有缺口且與電纜外徑比較有效寬度和厚度達不到要求的。
(13)空閑引入裝置密封擋板直徑比引入裝置內徑小于2mm,擋板直徑在110mm及以上時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擋板應鍍鋅)。
(14)密封擋板生銹的。
(15)進線嘴壓緊后,沒有余量或進線嘴內緣壓不緊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與四壁接觸不嚴或密封圈能活動的。
(16)電纜在引入裝置內能輕易來回抽動的。
(17)電纜護套進入接線室器壁小于5mm的或超過15mm的。
(18)動力電纜護套破損且露出芯線絕緣面繼續(xù)使用的。
(19)擋板放在密封圈里邊的,壓盤式引入裝置或螺母式引入裝置金屬圈放在擋板與密封圈之間的。
(20)喇叭嘴親嘴的。
(21)壓盤式引入裝置或螺母式引入裝置,在壓緊裝置與密封圈之間缺少金屬墊圈的。
(22)壓盤式引入裝置缺少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未上緊的,手能晃動的。
(23)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亂扣、銹蝕嚴重緊不到位置的、并未采取可行的措施的。
(24)防爆外殼帶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處罰礦2000元,機電礦長200元,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200元,責任(區(qū))隊長200元,作為事故進行追查分析,并報永安公司。
(1)防爆面彈簧墊壓不平或失效(注:單個彈簧墊失效并現(xiàn)場能及時處理的除外。)。
(2)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規(guī)格不一致,鋼緊固螺栓擰入螺母的深度小于螺栓直徑。
(3)螺旋線嘴擰進小于5扣。
(4)高壓鎧裝電纜終端接線盒沒有灌絕緣膠,絕緣膠沒有灌到電纜端分口以上或絕緣膠裂紋而能相對松動的。
(5)螺母式引入裝置緊不到位,用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能使壓緊螺母旋進超過半圈的。
(6)煤電鉆插銷電源側、負荷側接反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
(7)煤電鉆插銷缺少防動裝置的。
(8)操作手柄及按鈕桿與外殼間隙大于0.5mm的。
(9)信號線及控制電纜破皮露出芯線絕緣的。
(10)橡套電纜護套損壞,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達200mm或沿圓長三分之一以上者。
(11)電纜的連接不采用硫化熱補或相同效能冷補的,熱補或冷補質量不合格的。
(12)防爆燈具電源斷開后,才能打開透明罩的聯(lián)鎖裝置失靈的。
(13)防爆型燈具玻璃罩出現(xiàn)松動、裂紋、破損的。
(14)礦燈燈頭破裂、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燈頭密封不嚴、燈鎖失效的。
(15)礦燈燈線破損露芯線,燈線引入裝置損壞,密封不嚴,燈線竄動的。
(六)凡在永安公司及以上單位組織的檢查中,出現(xiàn)電氣三大保護失效的,一處罰礦3000元,罰機電礦長300元,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300元;
(七)對于礦防爆機構不健全或缺少防爆設備管理制度的,按礦井重大隱患處理。
(八)各礦應根據(jù)本礦實際制定考核與獎罰辦法
七、以上各項罰款應統(tǒng)一上繳財務部門,其中副總工程師以上人員繳永安公司財務部,其它副科級以上人員繳本礦財務部門并將繳款單據(jù)復印件上傳永安公司生產(chǎn)技術部。
八、該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電氣設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電氣設備正常是公司生產(chǎn)設備正常運行的必須條件,也是公司固定資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證公司電氣管理規(guī)范,電氣設備運行持續(x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電氣設備管理機構職責內容和要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主管副總經(jīng)理職責
1、負責公司的電氣設備管理工作;根據(jù)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決策公司的電氣設備管理目標和規(guī)劃。
2、組織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電氣設備管理法規(guī)、制度和規(guī)定。
3、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全過程的運行和管理工作。
4、審定公司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第五條 設備部職責
1、協(xié)助上級主管領導做好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公司有關電氣設備管理的法規(guī)、制度和規(guī)定的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公司的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2、負責全公司電氣管理工作的業(yè)務領導,負責協(xié)調電修車間與其他車間的工作聯(lián)系及任務的平衡。深入基層及時處理解決電氣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
3、制定公司電氣管理制度考核指標,督促車間執(zhí)行并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
4、負責大修、更新項目的初審,落實電修車間提出電氣設備的月、年度檢修計劃,參與設備更新改造技術協(xié)議的簽定。
5、參加重點技術改造和新建項目中有關電氣改造設計方案的審查,參加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6、負責電氣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車間使用節(jié)能降耗新設備,促進公司電氣設備自動化水平。
7、組織協(xié)調解決影響裝置正常運行的主要電氣設備問題,組織消除重大電氣設備隱患,提高設備完好狀況。
8、組織由于電氣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原因分析會,督促電修車間安排整改,制定措施,避免重復發(fā)生。
9、負責全公司電氣設備及供電系統(tǒng)運行方式和繼電保護配置及定值的管理工作。
10、審定(審核)電氣設備安裝施工單位和電氣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家的資質。
11、負責電氣設備、供電系統(tǒng)更新改造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設備選型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12、參加基建和技措、安措、環(huán)措項目中電氣設備、供電系統(tǒng)的設計方案審查,設備選型及竣工驗收工作。
1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電氣設備職能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和取證工作。
第六條 電修車間職責
1、貫徹執(zhí)行上級和本車間電氣設備管理制度細則和安全、運行、檢修、試驗及事故處理規(guī)程,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和供電系統(tǒng)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計劃指標。確保高、低壓電網(wǎng)及電氣設備的運行質量,以保證公司各生產(chǎn)裝置長期安全平穩(wěn)運行。
2、根據(jù)我公司電氣的運行情況,以提高電氣運行質量、安全生產(chǎn)為目標,編制每年電氣大修、更新、檢修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并負責實施。
3、負責編制全公司電氣設備維護消耗材料、備品配件、電氣工具等的需用計劃,做到備品配件的合理儲備。
4、負責電氣設備的長周期運行和安全供電,及時處理設備故障,消除設備隱患。重大隱患應及時向設備部提出書面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5、負責車間職工崗位培訓,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素質和維護檢驗技能。電工要按規(guī)定取得電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無電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者一律不得頂崗。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且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電工,要按國家經(jīng)貿(mào)委規(guī)定周期,進行復審。
6、負責公司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和重要設備的聯(lián)鎖等保護裝置線路的增加、變更、拆除等工作的申請,經(jīng)設備部和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7、編制電氣設備大、中、小修、更新、改造計劃和重點項目的檢修方案,經(jīng)批準后負責實施。
8、編制電氣設備的備品配件、試驗儀器、儀表、工器具、消耗材料等需用計劃,報設備部審批。
9、參加公司基建、技措、安措、環(huán)措、新建項目中電氣項目設計方案的審查,設備選型及竣工驗收工作。
10、負責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保證技術資料完整,原始記錄齊全,充分發(fā)揮技術資料在生產(chǎn)中的指導作用。其具體內容如下:
a高壓電氣設備技術檔案(電氣設備產(chǎn)品技術說明書及隨機資料)
b低壓電氣設備技術檔案(電氣設備產(chǎn)品技術說明書及隨機資料)
c電氣設備檢修記錄;
d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報告;
e電氣設備缺陷和事故記錄;
f電氣設備運行記錄;
g高壓一、二次系統(tǒng)圖、接線圖,全廠高壓電纜敷設圖;
h全廠配電裝置的低壓一次系統(tǒng)圖、、接線圖。
i繼電保護整定計算書,繼電保護調整試驗報告
11、積極采用新技術,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不斷提高電氣設備的管理水平,增加企業(yè)的經(jīng)濟效益。
第七條 生產(chǎn)車間職責
1、認真執(zhí)行《__電氣設備管理辦法》,積極配合電氣車間搞好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和管理,提高電氣設備的完好率。
2、負責本車間電氣設備的正確操作,負責與機械設備配套的電氣設備和操作臺(柱)的清潔衛(wèi)生。
3、負責辦理檢修停送電聯(lián)絡單及臨時用電票。
4、參加本車間基建、技措、安措、環(huán)措項目中電氣設備的設計選型及竣工驗收。
第三章 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 電氣設備的巡視檢查及維修
1、公司所有現(xiàn)場配電箱,高、低壓開關室內設備的巡視及現(xiàn)場衛(wèi)生(含防腐)均由電修車間負責,車間應每天組織進行巡回檢查,并填寫設備巡回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隱患及時填寫設備缺陷記錄并視情況組織進行維修。
2、工藝車間崗位操作工根據(jù)崗位責任制規(guī)定,對所屬電氣設備(電動機及操作柱)作好清潔、衛(wèi)生(含防腐),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缺陷和異常應及時匯報調度由調度安排維修,并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和缺陷記錄。關鍵設備實行特級監(jiān)視。
3、凡定期和經(jīng)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的問題,電修車間應安排定期巡視并根據(jù)情況及時處理,如自行解決有困難或問題較重應匯報設備部。
第九條 電氣設備維修及驗收
1、開工期間裝置電氣設備臨時搶修要做到搶修不過夜。
2、檢修的項目包括設備預防性試驗,絕緣檢查及有關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其它項目。
3、凡檢修后仍不合格的設備,必須經(jīng)過處理,并符合有關的技術標準后,才能使用。
4、檢修經(jīng)過,試驗記錄,處理事項及存在的問題,應由檢修負責人做好記錄,作為交接驗收的原始記錄。
5、主要設備及特殊設備的變配設備檢修后,交接驗收由設備部、電修車間、設備員、檢修人員、值班員、維護班組長共同檢查驗收。檢修負責人應在交接時同時交付原始記錄。檢修開工一星期內,由設備員整理完整的檢修資料,送設備部一份。值班員按照驗收過程做好記錄,并詳細交班。
第十條 電動機管理
1、每一臺電動機的外殼上,均應有出廠銘牌。銘牌若已遺失,應根據(jù)原制造廠數(shù)據(jù)或試驗結果補上新的銘牌并編號。
2、應根據(jù)不同場所,選擇不同形式的電動機,有爆炸或火災危險場所應根據(jù)防爆區(qū)域選用相應的防爆或隔爆式電動機。
3、電動機型式的選擇,應滿足使用條件的要求,其起動力矩,應與所帶動的機械設備相匹配,并滿足冷熱起動和自起動的要求。
4、每臺電動機必須有單獨的操作控制裝置,容量在40kw以及以上的電動機或根據(jù)運行要求需調節(jié)或監(jiān)視電流的電動機,應在操作地點裝設電流表,為了監(jiān)視有無電壓,應在電動機的分組配電盤或配電箱上裝設電壓表或指示燈。
5、電動機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根據(jù)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裝設,一般要求是:
a高壓電機或較大容量重要電機應具有速斷,過負荷及低電壓三種事故跳閘保護具有接地保護并發(fā)出預告信號。
b對于各類低壓電動機,應具有過流及短路保護。
c熔斷器,空氣開關只作用于保護短路故障,在電動機啟動時,熔斷器不應熔斷空氣開關不應動作。
d對于特殊電動機及進口設備,其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按說明裝設和整定。
6、電動機外殼,通風管道及金屬結構應涂油漆,轉動部分應裝設牢固的遮欄或護罩,電動機及其啟動裝置的外殼,應規(guī)定裝設地線。
7、電動機及其帶動的機械上,應劃有指示旋轉方向的箭頭,在啟動裝置上,應注明該啟動裝置所屬機械并有指示“啟動”和“運行”等位置的字樣。
8、重要的和大容量的(200kw及以上)高壓電動機,應有歷史運行記錄,主要包括:
a制造廠的出廠檢查試驗記錄;
b交接試驗記錄;
d歷次干燥記錄;
e電動機的試驗記錄;
f電動機及其饋電線路接線圖和安裝圖;
g電動機的事故記錄;
h電動機使用說明及配件目錄。
9、電動機在額定環(huán)境溫度時,可按制造廠銘牌上所規(guī)定的額定數(shù)據(jù)運行,環(huán)境溫度高于額定值時,應通過試驗確定其運行數(shù)據(jù)。
10、電動機可以在額定電壓變動—5~+10%的范圍內運行,其額定出力不變,電動機在額定出力下運行時,相間電壓的不平衡不得超過5%,電動機各部溫升應按照制造廠規(guī)定、缺乏此項資料時,可按下表執(zhí)行規(guī)定。
電機部位 | 絕 緣 等 ? 級 | |||||||||
a | e | b | f | h |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溫度計法 | 電阻法 | |
定子繞組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100 | 105 | 125 |
繞線轉子繞組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100 | 105 | 125 |
定子鐵芯 | 60 | 75 | 80 | 100 | 125 | |||||
滑環(huán) | 60 | 70 | 80 | 90 | 100 | |||||
滑動軸承 | 45 | |||||||||
滾動軸承 | 60 |
注:溫度單位℃;環(huán)境溫度為30℃條件下
11、電動機運行時,振動不得超過下表數(shù):
額定轉速(轉/分)及以上 | 3000 | 1500 | 1000 |
振動值(雙振幅)(毫米) | 0.07 | 0.08 | 0.10 |
滑動軸承的軸向竄動量不得大于下表數(shù)值:
電動機容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千瓦) | 軸向竄動允許值(毫米) | |
向 一 側 | 向 兩 側 | |
10及以下 | 0.50 | 1.00 |
10-20 | 0.75 | 1.50 |
30-70 | 1.00 | 2.00 |
70-125 | 1.50 | 3.00 |
125以上 | 200 | 4.00 |
軸徑大于200毫米 | 軸徑的百分之二 |
12、電動機合閘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檢查工作應由負責電動機啟動和維護值班人員進行,外部檢查項目如下:
a.電動機上有無人工作,有無雜物;
b.電動機所帶動的機械是否已準備好,并可以起動;
c.起動裝置是否在起動位置,對轉子為繞線式的電動機,應特別注意,電刷和滑環(huán)的接觸是否緊密,滑環(huán)短接裝置是否在斷開位置,起動電阻是否已全部投入,應注意同步機滑環(huán)與電刷接觸是否緊密;
d.凡能進行盤車的機械必須進行盤車,以證實轉子和定子不相摩擦,所帶動機械無故障,檢查電動機的地線是否堅固;
e. 是否有機械引起的反轉現(xiàn)象,如有,應設法停止反轉。
13、電動機起動前,一般應由電修值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測量線圈的絕緣電阻,電機額定電壓在1000v以下的用1000v兆歐表;1000v以上的用2500v兆歐表,備用電動機,應定期測量電動機的定子繞組和轉子繞組的的絕緣電阻。額定電壓為1000v以下者,常溫下應不低于1mω,額定電壓為1000v以上者,在75℃時定子繞組應不低于1mω/1kv,轉子繞組一般不低于0.5mω。
14、如電動機是由遠方操作合閘時,應由維護人員進行外部檢查后,通知遠方操作者,說明電動機已準備好可以啟動,負責電動機維護人員應留在電動機旁,直到電動機升至額定轉速時為止,如維護人員發(fā)現(xiàn)電動機有異常時,應能用事故按鈕停車與閉鎖。
15、電動機運行時,操作工應經(jīng)常對運行情況進行監(jiān)視:
a.監(jiān)視電動機的電流是否超過允許值,如超過則應報告其班長,并根據(jù)其指示采取措施降到允許值。
b.檢查軸承的潤滑及溫度是否正常,對強力潤滑的軸承應檢查其油系統(tǒng)和冷卻水系統(tǒng)運行是否正常。
c.注意電動機的聲音是否異常。
d.注意電動機及其周圍的溫度,保持電動機附近清潔,定期清掃電動機,但嚴禁在電動機轉時進行清潔沖洗;
e.按現(xiàn)場規(guī)定的時間,記錄電動機電流表的讀數(shù),電動機起動時間及原因,并記錄所發(fā)現(xiàn)的一切異?,F(xiàn)象。
16、電動機的全部維護與檢修工作,都由電修車間進行,電動機的外部清潔(含防腐),由生產(chǎn)裝置人員負責。
17、當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時,應將電動機的電源切斷:
a.當發(fā)生人身、設備事故時需要立即停運的電動機;
b.電動機發(fā)生絕緣燒焦氣味、冒煙、冒火時;
c.出現(xiàn)強烈振動,軸承溫度超過限度時;
d.確認電動機缺相運行時。
第十一條 配電裝置管理
1、配電裝置系統(tǒng)指母線,開關設備、電壓和電流互感器、避雷器、電抗器等。
2、配電裝置的選用和裝設,在正常情況和故障的情況下,都應最大限度滿足工作條件的要求,以保證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周圍設備為前提。
3、配電裝置的絕緣等級,應與連接設備的額定電壓相配合。
4、配電裝置的異常和故障,將影響到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和設備的正常運行。因此,在處理事故及異常時,除遵照本章規(guī)程外,還可根據(jù)其它有關規(guī)程進行處理。
5、同一電網(wǎng)的配電裝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一致。
6、屋內配電裝置的建筑,應為耐火或半耐火的,穿過屋內外的洞口,應堵塞或以百頁窗保護,以防外物進入,配電室門口必須配有擋鼠板,配電室應有事故通風裝置。
7、所有開關應有明顯的信號裝置,用以表示開關狀態(tài),手操作或遠方操作,應有機械指示器,表示開關位置。
8、為了保證必要的機械強度,對于測量、信號、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和控制用的二次回路,應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銅芯電纜,電纜芯的實際截面應保證各種裝置和儀表能在規(guī)定的準確等級下可靠工作。
9、配電盤正面及背面,應分別標明名稱與用途。
10、所有連接板,操作信號導線,電纜以及熔斷器均應編號,熔斷器上還應寫明熔絲的額定電流。
11、配電裝置金屬殼體,應可靠接地。
12、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視,應定期進行,每日至少巡檢一次。
13、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視,應包括下列各項:
a.檢視絕緣子,外部是否清潔,有無操作和放電痕跡,有無振動和異常音響。
b.母線及設備導電部分的接觸點試溫片或變色漆的變化情況。
c.配電裝置的刀閘、開關、熔斷器及自動開關的情況。
d.測量儀表和繼電器及保護裝置的運行情況。
e.信號電路情況。
f.門窗是否完整,有無漏縫,檢查通風設備屋頂是否漏雨,電纜溝洞是否堵塞嚴密。
g.安全用具是否齊全好用,絕緣檢查是否超期,消防設施是否完備好用。
h.帶油的設備,是否有漏油現(xiàn)象。
i.照明及接地裝置情況。
j.備用設備能否隨時投入運行。
14、母線及刀閘的允許運行方式:
a.一般情況下母線與刀閘允許在70℃溫度下運行,最大允許溫度為:載流部分115℃,用螺栓緊固連接部分80℃,用彈簧壓緊時連接部分為75℃。
b.母線、刀閘不得過負荷運行。
15、母線或刀閘因過熱變色,或試溫片熔化,嚴重時有火花放電,應改變運行方式,減少負荷,必要時,停電檢修處理。
16、刀閘操作機構拒絕拉開或拒絕合閘時應作如下處理:
a.如機構生銹或其它原因拉不開時,輕輕搖動,檢查支持瓷瓶及操作桿各部分,找出增加阻力地點。
b.如防礙拉合的阻力在刀閘主接觸上,應用絕緣桿頂配合拉開或停電處理。
c.若阻力在把手或拉桿上,則應進行調整,不能強行硬拉。
d.如操作中發(fā)現(xiàn)刀閘,瓷瓶或機構有損壞時,應停止操作,報告車間主任,轉移負荷停電處理。
17、電流、電壓互感器的允許運行方式:
a.電壓互感器允許高于額定電壓10%長期運行,但二次側不得短路運行。
b.電流互感器允許高于額定電流10%,長期運行,但二次側不得開路運行。
第十二條 電纜、線路管理
1、選用電纜時,動力電纜選用四芯電纜,高壓電纜選用交聯(lián)鎧裝電纜,廠區(qū)內主要電纜線路或比較集中的電纜線路,最好采用橋架敷設。
2、直埋電纜對地面建筑物之間的距離,規(guī)定如下:
a.直埋電纜的地下深度(由地面至電纜外皮為0.7米);
b.直埋電纜對建筑物地基礎為0.3米。
3、直埋電纜互相接近或交叉時的最小允許距離,規(guī)定如下:
a.控制電纜不作規(guī)定;
b.10千伏及以下的電力電纜相互之間,或與控制電纜之間的距離為0.1米;
c.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包括通訊電纜)相互間的距離為0.25米。
如電纜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開時,可降低為0.1米。
4、電纜與地下管道接近或交叉時,最小允許距離規(guī)定如下:
a.接近和交叉時的最小允許凈距見下表
序號 | 接近和交叉的類別 | 接近 | 交叉 |
1 | 熱力管道與電纜 | 2米 | 0.5米 |
2 | 其它管道與電纜 | 0.5米 | 0.5米 |
b.如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在接近段或交叉點前后各一米范圍內,采取下列措施:
1)熱力管道應有隔熱層、使電纜周圍的溫升上任何情況下,均不超過10℃。
2)與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時,應敷設在管中。
3)禁止將電纜平行敷設在管道上的上面和下面。
5、在三相四線制系統(tǒng)中使用的電力電纜,不應采用三芯電纜另加一根單芯電纜或導線,或用電纜金屬護套等作中性線的方式,在三相系統(tǒng)中,不得將三芯電纜中的一芯接地運行。
6、并聯(lián)運行的電力電纜,其長度應相等。
7、電力電纜接頭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并列敷設的電纜,其接頭的位置宜相互錯開;
b.電纜明敷時的接頭,須用托板(如石棉板等)托置,并用耐電弧隔板與其他電纜隔開,托板及隔板應伸出接頭兩端的長度各不小于0.6米;
8、直埋電纜線路及接頭處,應豎立電纜及接頭位置的標樁;
9、敷設在有爆炸性危險場所的電纜,選擇截面時,其額定電流應不小于負荷的125%;
10、監(jiān)視電纜表面及其周圍的溫度,應在最大負荷時根據(jù)需要進行,但每年至少一次,對直埋地下者,應選擇散熱情況最差處檢查;
11、直埋電纜表面的最高允許溫度3千伏及以下為65℃,6千伏及以上為50℃;
12、高壓電纜和廠區(qū)內主要電纜線路路徑應設置明顯電纜標識牌,廠區(qū)外的注明負責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廠區(qū)內可直接埋設電纜樁。
13、電纜線路巡查項目:
a.線路路面是否正常,有無挖掘痕跡及線路標樁是否完整;
b.線路上面不應堆放瓦礫、礦渣、建筑材料,笨重物體、酸堿性排泄物或砌碳坑等;
c.戶外地面上保護電纜的鐵管或槽有無銹爛情況;
d.電纜溝內有無積水,雜物及可燃性氣體,溝蓋應無損壞,排水管應不堵塞;
e.電纜終端盒套管應清潔,接頭緊固,無發(fā)熱現(xiàn)象;
f.接地線良好,銘牌完整;
g.露天敷設的電纜支持卡子應完整,電纜溝內的電纜支持架無損壞;
h.在巡檢中發(fā)現(xiàn)的缺陷,應做記錄。
14、無論何種電纜,均須在電纜與電力系統(tǒng)全隔離后,才能進行鑒定故障性質的試驗。
15、故障電纜修復后,必須進行絕緣電阻試驗和耐壓試驗,并核對相位完全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16、所有電纜兩端均應按設計圖紙進行編號,并懸掛電纜標識牌。
17、高壓架空線路應定期按巡視路線進行巡檢。
a.巡線工作應由電力線路工作經(jīng)驗的人擔任,新人員不得一人單獨巡線; b.特殊性巡視、暑天、大雪天、必須安排兩人進行,單人巡線時,禁止攀登電桿和鐵塔; ?c.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斷落地面或懸吊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m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認為線路隨時有恢復送電的可能; d.巡線時沿線路外側行走,大風時沿線路的上風行走,巡視時應穿工作鞋,路滑、過溝崖和墻時防止摔傷,同時防止被狗或其它動物傷。
第十三條 變壓器管理
1、變壓器應按照“繼電保護規(guī)程”裝設繼電保護裝置。
2、變壓器按照“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guī)程”的規(guī)定裝設保護接地裝置。
3、變壓器外殼應有出廠銘牌,無機械損傷,外觀整潔、瓷件完整,無滲油現(xiàn)象,油枕中油位在允許范圍內。
4、變電所內及容量在315kva及以上變壓器應裝設電流表,其它儀表按需要裝設。315kva以下變壓器,可用熔斷器作保護,但熔斷器的性能必須滿足極限熔斷電流靈敏度和選擇性要求。
5、變壓器應有測溫裝置,監(jiān)測變壓器上層油溫。
6、為防止油質劣化加速,800kva及以上的變壓器,應安裝吸潮器。
7、運行的變壓器應具備下列文件(或副本):
a.出廠資料;
b.交接、大修及預防性試驗資料;
c.運行記錄。
8、變壓器在規(guī)定的冷卻條件下,可按銘牌規(guī)定的條件運行。
9、油浸式變壓器允許上層油溫應遵守制造廠規(guī)定,最高油溫不得超過90℃,為防止變壓器油質劣化加速,上層油溫不宜經(jīng)常超過85℃。
10、變壓器的一次電壓可以較額定值稍高,但一般不得超過額定值的5%,不論電壓分頭在何位置,如所加一次電壓不超過其相應額定值的5%,則變壓器二次側可帶到額定電流。
11、變壓器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宜作過負荷運行,在事故或特殊情況下經(jīng)主管電氣領導批準,可作事故過負荷運行。過負荷程序應遵守制造廠的規(guī)定,無制造廠的規(guī)定時,可參照表1,同時值班人員必須嚴密監(jiān)視變壓器上層油溫不得超過95℃。
表1? 油浸自冷變壓器事故負荷允許運行時間(小時:分/天)
過負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倍? 數(shù) | 環(huán)境溫度 | ||||
0 | 10 | 20 | 30 | 40 | |
1.1 | 24∶00 | 24∶00 | 24∶00 | 19∶00 | 7∶00 |
1.2 | 24∶00 | 24∶00 | 13∶00 | 5∶50 | 2∶45 |
1.3 | 23∶00 | 10∶00 | 5∶30 | 3∶00 | 1∶30 |
1.4 | 8∶30 | 5∶10 | 3∶10 | 1∶45 | 0∶55 |
1.5 | 4∶45 | 3∶10 | 2∶00 | 1∶10 | 0∶35 |
1.6 | 3∶00 | 2∶05 | 1∶20 | 0∶45 | 0∶18 |
1.7 | 2∶05 | 1∶25 | 0∶55 | 0∶25 | 0∶09 |
1.8 | 1∶30 | 1∶00 | 0∶30 | 0∶13 | 0∶06 |
1.9 | 1∶00 | 0∶35 | 0∶18 | 0∶09 | 0∶05 |
2.0 | 0∶40 | 0∶22 | 0∶11 | 0∶06 |
12、變壓器經(jīng)過事故過負荷之后,應將過負荷大小和持續(xù)時間記入變壓器的技術檔案之內。
13、變壓器的檢查
(1)值班人員每日巡檢過程中,應對變壓器進行外部檢查,每天至少一次,在氣候激變時或雷雨后,變壓器運行異常應增加檢查次數(shù),并做好運行記錄。
(2)變壓器外部檢查的一般項目:
a.油枕和充油套管內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無漏油。
b.套管外部是否正常,有無破損裂紋、有無放電痕跡及其他異常現(xiàn)象。
c.變壓器音響是否正常,本體有無滲油、漏油,吸濕器是否完好,硅膠是否干燥或變色指標劑顏色是否正常等。
d.運行中的各冷卻器溫度應接近,油溫正常,管道閥門開閉正確,風扇運轉正常。
e.引線接頭、電纜、母線應無發(fā)熱現(xiàn)象。
f.安全氣道及保護膜應完好無損。
g.瓦斯繼電器內無氣體,繼電器與油枕間連接閥門應打開。
h.變壓器的門、窗、門閂應完整,房屋應無漏水、滲水,照明和空氣溫度適宜。
(3)電修車間應會同維修人員對變壓器作定期外部檢查,并應增加以下項目:
a.變壓器箱殼及箱沿發(fā)熱是否正常,外殼接地線以及鐵芯經(jīng)小套管接地引下線應完整。
b.凈油器及其它油保護裝置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c.擊穿保險器是否良好。
d.檢查油枕集泥器內應無水份及不潔物,如有則應除去,并用控制油門檢查油位計有無填塞現(xiàn)象。
e.吸濕器內的干燥劑應有效,呼吸應暢通。
f.室內變壓器通風設備應完好。
g.標志和相色應清楚、明顯。
h.變壓器蓄電池應保持在良好狀態(tài)。
14、變壓器投運前應注意的事項:
(1)對長期停用或檢修后的變壓器,應檢查接地線等是否已拆除,核對分接開關位置,測量絕緣電阻,測量時必須將電壓互感器拆開,并按變壓器試驗規(guī)程進行相應試驗。
(2)變壓器換油后,宜靜置3—5小時,等待消除油中的氣泡后方可投入運行。
(3)裝有油枕的變壓器送電前應放去積存在各套管升高座、散熱器及凈油器等上部的殘存空氣。
(4)各班在投運變壓器之前,應仔細檢查,確認變壓器在完好狀態(tài)時方可投運。
(5)所有備用變壓器應定期充電,投入冷卻裝置。
15、變壓器并列運行應滿足以下條件:
a.繞組結線組別相同。
b.電壓比相等(允許誤差±0.5%)。
c.阻抗電壓相等(允許誤差±10%)。
d.電壓比不同和短路電壓不同的變壓器,在任何一臺都不會過負荷的情況下,可以并列運行。
16、變壓器在安裝后以及在進行過可能使相位變動的工作后,必須經(jīng)過定相后,才許并列運行,變壓器并聯(lián)運行需書面報設備部批準。
17、值班人員在變壓器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不正?,F(xiàn)象,應設法盡快消除,并按規(guī)定上報,將經(jīng)過情況記入交接班記錄本和缺陷記錄本內。
18、變壓器的負荷超過允許的正常過負荷值,值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降低變壓器負荷或投運備用變壓器,并按規(guī)定上報。
19、若發(fā)現(xiàn)的異?,F(xiàn)象非停用變壓器不能消除、且有威脅整體安全的可能性時,應即停用修理,若有備用變壓器,應盡可能先將備用變壓器投入運行。
變壓器有下須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電修理:
a.變壓器內部音響很大,或有爆裂聲。
b.在正常負荷和冷卻條件下,變壓器溫度不正常。
c.油枕和安全氣道噴油。
d.嚴重漏油或油面下降,低于油位計的指示限度。
e.油內出現(xiàn)碳質等。
f.套管有嚴重的破損和放電現(xiàn)象。
20、變壓器油溫的升高超過許可限度時,值班人員應判明原因,并設法使其降低,因此必須進行下列工作:
a.檢查變壓器的負和冷卻介質的溫度,并與在同一負荷和冷卻介質溫度下應有的油溫核對。
b.校對溫度表。
c.檢查變壓器機械冷卻裝置或變壓器室的通風情況。
21、變壓器應按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范進行預防性試驗。
第十四條 高壓運行管理
1、高壓運行管理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高壓設備操作應該辦理“停(送)電操作票”,高壓設備檢修應辦理“設備檢修工作票”
2、高壓設備應有專人操作和巡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高壓配電室或開關站,高壓設備巡視應兩人進行,高壓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其它操作按照“變電站運行規(guī)程”
3、高壓設備應執(zhí)行預防性試驗規(guī)范,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強制更換。
4、發(fā)電運行按高壓運行管理,具體操作按“發(fā)電運行規(guī)程”進行。
5、35kv主變運行功率因數(shù)≥0.9,變電站運行人員應視功率因數(shù)情況投切補償電容,如有發(fā)電機運行,可以通過調節(jié)發(fā)電機無功進行調節(jié)。
第十五條 接地裝置與過壓保護管理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傳動裝置、帶電部分的金屬遮欄,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電纜金屬外皮,電纜盒、互感器、二次線圈等均應接地(繼電保護另有規(guī)定除外)。
2、在全年中任何時期,接地電阻不得大于:
a.接地電流大于500安的設備——0.5歐;
b.接地電流小于500安的設備——4歐;
c.1千伏以下的設備——4 歐,中性線重復接地4歐;
d.金屬電桿或裝有架空地線的電桿——10歐;
e.避雷針、避雷網(wǎng):一類建筑物——10歐,二、三類建筑物——25歐;
f.防靜電設施——100歐。
3、接地體和接地線,一般應采用鋼材,而不用有色金屬材料,在有腐蝕性較強的場所,應采用鍍鋅的鋼接地體或適當加大截面,接地裝置的導體截面不應小于下表所列的規(guī)格。
種類規(guī)格及單位 | 地上 | 地下 | ||
室內 | 室外 | |||
圓鋼直徑(毫米) | 5 | 6 | 8(10) | |
扁鋼 | 截面(毫米) | 24 | 48 | 48 |
厚度(毫米) | 3 | 4 | 4(6) | |
角鋼厚度(毫米) | 2 | 2.5 | 4(6) | |
鋼管鋼壁厚度(毫米) | 2.5 | 2.5 | 3.5(4.5) |
注:(1)表中括號內的數(shù)值系指直流電力網(wǎng)中經(jīng)常流過電流的接地線和接地體的最小規(guī)格;
(2)電力線路桿塔的接地體引出線的截面不應小于50毫米,引出線應鍍鋅。
4、低壓電氣設備地面上外露的接地線截面不應小于下表數(shù)值:
名稱 | 銅(mm2)? ? 鋁(mm2)? 鋼(mm2) |
明敷的裸導體 | 4????????? 6????????? 12 |
絕緣導體 | 1.5??????? 2.5 |
電纜的接地芯或相線包在同一保護外殼的多芯導線的接地芯 | 1???????? 1.5 |
5、不得在地面利用裸鋁導體作為接地體或接地線,土壤如有強裂的腐蝕性時,應采用銅質接地體,為了減少分散電阻接地極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5米。
6、變配電所和裝置的接地電阻(包括防雷接地),每年至少測定一次。
7、接地線不準串聯(lián)連接。
8、在同一電網(wǎng)中,不允許某些設備采用接零,而另一些設備采用保護接地。
9、接地或經(jīng)消弧線圈接地變壓器的中性點,應采用單獨的接地線與接地母線相連接。
10、設在地下的接地體,不應涂漆。
11、為了保護變壓器與高壓配電裝置不受由架空線路侵入的雷電波危害,應在每段母線上裝上裝設閥型避雷器,并應盡量可能經(jīng)過最短的連接線接到配電裝置的總的接地網(wǎng)上。
12、避雷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檢查試驗,投入運行。
13、攜帶型接地線,軟銅線的截面應大于25平方毫米,不允許使用外部包有絕緣物的導線,導線與導線,導線與夾角之間必須用氣焊或螺栓接合,絕對禁止使用錫焊,以防短路電流通過時產(chǎn)生高溫而熔化。
第四章? 業(yè)務劃分
第十六條 電修與生產(chǎn)車間、機修車間的工作劃分
1、電機與主機設備聯(lián)軸器的拆卸、連接與找正按現(xiàn)行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電機冷卻器檢修界面的劃分:送至電機冷卻器最后一個閥門包括閥門出口的第一道法蘭及法蘭前的冷卻器管線均由生產(chǎn)車間負責維護,閥門后的管線和設備由電修車間負責,停送水由生產(chǎn)車間負責,但停送水應事先與電修車間聯(lián)系確認。
3、電動起重機具的電機和附屬電氣部件的維護由電修車間負責,電動起重機具的電機和附屬電氣部件的大修、改造由設備部安排具有起重機具檢修資格的單位負責檢修。檢修電機時,電機引線拆裝由電修負責。
4、臨時用泵的電機安裝、就位、找正由機修車間負責;臨時用的泵、電鉆、砂輪機、風機的電機接線由電修車間負責。
5、接臨時電源,由檢修單位工作負責人向電修車間提供允許動火的動火票,方可辦理臨時用電票,由電修車間按規(guī)定負責實施。
6、檢修機泵時,電機接地線的復位由接地線拆除單位負責。生產(chǎn)車間、電修車間應定期檢查和維護,以確保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十七條 電修車間與儀修車間的工作劃分
1、電氣車間負責向儀表管理單位提供專用電源,儀表專用電源電纜的敷設、維護及管理歸電氣車間負責;進入儀表電源箱后(含開關或端子)歸儀修車間管理。
2、由電氣送出經(jīng)儀表管理單位管理的dcs 和plc 系統(tǒng)采樣處理的訊號,以儀表的控制柜或繼電器箱內的輸入端子為界限,端子之前由電氣車間負責,端子之后(包括端子)歸儀表管理單位負責;反之,儀表送給電氣的訊號以電氣的控制柜或繼電器箱內的輸入端子為界限。
3、電機的啟停、動力開關的離合等電氣的控制、報警、聯(lián)鎖保護及可編程序控制器(plc),由電氣車間安裝、調試、維護和管理;生產(chǎn)過程的溫度、壓力、流量、液面、成份測量、顯示、運算、控制、報警、聯(lián)鎖保護及可編程序控制器(plc),由儀表管理單位安裝、維護和管理。
第五章? 處理電氣事故的一般原則
第十八條 處理事故的主要任務是:
1、迅速限制事故發(fā)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設備繼續(xù)運行,以保證對用電單位的正常供電。
3、迅速對已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
第十九條 在我公司系統(tǒng)發(fā)生和處理事故時,各班組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由電修車間主任統(tǒng)一指揮,并盡力設法保持所負責的設備繼續(xù)運行。
第二十條 在交接班時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員應該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xié)助處理,直至恢復正常運行。
第二十一條 凡不是參加處理事故的人員,禁止進入發(fā)生事故地點。
第二十二條 發(fā)生電氣事故時,值班人員務須遵照下列順序消除事故:
1、根據(jù)表計的指示,音響信號和設備的外部征象,迅速判斷事故的全面情況。
2、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有威脅時,應立即設法解除這種威脅,并在必要時停止設備的運行。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沒有威脅,則應盡快設法保持或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
3、對所有未受到損害的設備,保持其運行。
4、迅速進行檢查和試驗,判明故障的性質,地點及其范圍。
5、處理事故時,必須迅速正確,不應慌亂、匆忙或未經(jīng)慎重考慮的處理,使事故擴大。
6、為了防止事故擴大,應主動將事故處理的每一階段迅速而正確地匯報調度及電修車間主任,由車間及時匯報給設備部及安全部。
第二十三條 在重大事故情況下,值班人員在接到處理事故的命令時必須向發(fā)令者重復一次,在命令清楚、理解的基礎上方可執(zhí)行命令。執(zhí)行后要立即報告發(fā)令者。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事故后,各班值班人員應迅速簡明、清楚正確地向班長、調度及車間報告。
第二十五條 處理事故時,各班班長應組織好本班成員參加事故處理。
第二十六條 班長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xiàn)場,是事故處理指揮人。
第二十七條 值班人員或指定人員迅速正確地執(zhí)行電工班長的一切命令。
第二十八條 如果值班人員認為上級發(fā)令人的命令有錯誤時,應提出疑問。上級發(fā)令人確定命令是正確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如果命令直接威脅人身或設備的安全,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執(zhí)行。應該把拒絕執(zhí)行命令的理由報告車間及調度。
第三十條 發(fā)生有關下列情況時,各項操作均可不待命令,而由值班人員直接處理,并記錄交接班記錄中。
1、將直接威脅生命的設備停電。
2、將已損壞的設備隔離。
3、設備嚴重損傷,并繼續(xù)發(fā)展,不能繼續(xù)運行的,立即停電。
4、按規(guī)程和有關明確規(guī)定的不經(jīng)聯(lián)系的事故處理。
以上操作后,應迅速報告班長及調度。
第三十一條 當值班室和電工車間及調度之間的通訊失效時,應盡可能用一切方法使其恢復,或通過其他渠道聯(lián)系.
第三十二條 事故處理后,車間應開分析會并做好詳細記錄,24小時內形成事故報告報設備部,并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善后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設備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井下電氣設備防爆電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井下機電設備防爆管理工作,杜絕失爆現(xiàn)象出現(xiàn),結合鑫銅公司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使用機電設備的單位。
第二章 具體內容
第一條 機運部成立電氣防爆檢查組,其職責是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完好檢查、入井防爆性能檢查及井下日常防爆檢查。
第二條 機運部要不定期對井下電氣設備使用情況、完好及防爆情況進行檢查,每周至少檢查兩次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下發(fā)電氣設備質量整改通知單,對失爆的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并在規(guī)定處理期限內,按時檢查落實處理情況。
第三條 所有設備入井時必須有礦電氣防爆檢查組簽發(fā)的電氣設備入井許可證。運輸隊應對入井的設備嚴格把關,認真核對設備入井證,沒有入井許可證的設備,運輸隊有權拒絕該設備入井。發(fā)現(xiàn)沒有有效許可證而下井的,給予當班運輸隊井口把鉤負責人100元/臺的罰款。因該臺設備原因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責任。
第四條 機運部每月對全礦電氣設備防爆情況總結評比一次,對防爆工作做的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對每月做的好的單位給予1000元的獎勵,并對有關領導和防爆檢查人員給予200元獎勵。
第五條 所有機電設備的入井、按下列辦法執(zhí)行:
(一)各隊設備管理員持設備出庫單(或調撥單)到機運部辦理防爆設備入井許可證,辦理完畢將入井證井口聯(lián)交運輸隊當班井口負責人,井口負責人按程序檢查無誤后方準設備入井。
(二)特殊情況下急需入井的機電設備,可經(jīng)機運部值班人員檢查無誤后,報請當天值班礦領導同意并由值班調度員簽字批準后,方可入井。但使用單位必須在第二天到機運部防爆檢查組補辦入井許可證。否則,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經(jīng)辦人100元/臺·天。
(三)各單位設備包機人員應妥善保護設備防爆檢查合格證,以便上級領導及礦設備檢查組的檢查核對。該臺設備升井后或在設備檢查中被設備檢查組認定不得繼續(xù)使用時,書面通知該設備使用單位,防爆檢查合格證自動失效。
(四)礦防爆檢查組應對每臺入井的機電設備進行登記入冊。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入井設備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無有效許可證的設備,對使用單位和責任人罰款100元/臺。由檢查組對該設備檢查后確定補辦許可證或停用。
(五)電焊機等非防爆設備確需入井時,憑當日有效的《井下使用氧氣、電焊施工安全措施》入井,無有效施工安全措施的,該設備拒絕入井。
第六條 井下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各使用單位要加強管理維護,確保其隔爆性能良好。檢查存在失爆的單位,給予一處罰款5000元,并對單位隊長、支書、 機電隊長及責任人各加罰500元,檢查每月存在兩處及以上失爆的單位,加倍處罰,機電隊長撤職、責任人調離機電崗位。
第七條 井下電氣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大保護細則》,否則,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進行處罰。
(一)開關等電氣設備應臺臺上架,間距符合標準;小型電器應上板,否則,罰款50元/臺。
(二)電氣設備直接遭受淋水、流水侵蝕而無保護措施的罰款50/臺。
(三)接地保護裝置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缺少接地線的一處罰款200元。接地螺栓銹蝕每處罰款50元。
(四)設備標志牌填寫不清楚的罰款20元/處。
(五)擅自甩掉檢漏保護,發(fā)現(xiàn)一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另罰責任人100元。
(六)檢漏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一臺罰款500元。
(七)不按時做檢漏試驗或記錄填寫不認真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元。
(八)因甩掉檢漏保護而發(fā)生觸電事故的,對事故單位罰款5000元,另對主管隊長、班長各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0元。
(九)擅自改變設備機電保護整定值的,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500元。整定值內外不符的每處罰款200元。
(十)甩掉或短接繼電保護的一處罰款500元,對于因甩掉或短接保護而造成電機燒壞或其它電氣損壞的按原值賠償,并對事故單位的隊長及維護人員各處100元罰款。
(十一)發(fā)現(xiàn)使用不合格熔體的每處罰款200元,用金屬絲代替熔體的每處罰款1000元,將不同額定電流的熔體并聯(lián)使用的每處罰100元。
(十二)不經(jīng)過機運部審批私自增加設備的罰款500元/臺,對主管隊長、直接責任人每人罰款100元。
(十三)井下無計劃停電,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試驗檢漏除外),不按照停送電制度停送電的罰款500元。
(十四)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電氣設備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0元,擅自操作外單位電氣設備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0元,造成設備損壞和人身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
(十五)機電硐室值班人員不認真填寫記錄、撕記錄,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20元。
(十六)機電硐室供電系統(tǒng)圖與實際不相符的,一處罰款50元。
(十七)機電硐室設備衛(wèi)生差的,一處罰款50元。
(十八)帶電移動電氣設備的,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罰款300元。
(十九)設備電機被物料等埋住底部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元/臺,電機被埋一半及其以上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元/臺并責令立即整改。
(二十)電氣設備不完好的,一處罰款100元,電氣儀表不指示或指示不準確的罰款50元/處。
(二十一)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的,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0元,造成事故的,另對隊長、支書、機電隊長罰款500元。
(二十二)電氣設備的聯(lián)鎖裝置應齊全完整、使用可靠,否則罰責任人200元。
(二十三)接線工藝不合格的每處罰款50元。
第三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鑫銅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第11篇 電氣設備絕緣測試管理辦法
為使電氣設備絕緣測試工作程序化、規(guī)范化,增強絕緣測試工作的科學性、時效性,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范的要求,結合我公司電氣設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望各班組認真學習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1.熱備用10kv高壓電動機、電抗器等設備在天氣干燥、環(huán)境較好的情況下兩次絕緣測試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7天。運行電機退出運行超過24小時的復測一次絕緣,也可根據(jù)調度室要求適當縮短絕緣復測時間。
冷備用及其它類型的10kv高壓電氣設備僅在送電前進行絕緣測試。
2.新投運或冷備用的低壓電氣設備僅在送電前進行絕緣測試。
3.所處環(huán)境出現(xiàn)過異常情況的設備,開車前調度室必須通知電氣車間相關班組重新測試設備絕緣。
4.電氣相關班組在接到調度室通知后,無特殊原因半小時內絕緣測試完成。
5.絕緣電阻值測試合格標準為:熱態(tài)絕緣電阻值每千伏不低于1 mω,冷態(tài)下10kv高壓設備絕緣電阻不低于100 mω,0.4kv低壓設備絕緣電阻不低于0.5 mω。
6.測試絕緣電阻值小于標準值的電氣設備因工藝需要必須啟動的,由調度室請示公司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7.絕緣測試工作應嚴格按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打開柜門前嚴格根據(jù)復合判斷準則,確認回路確在熱備用或冷備用狀態(tài)、回路雙重編號無誤后方可打開柜門,柜門打開后嚴格執(zhí)行驗電程序,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整個工作過程應嚴格執(zhí)行工作監(jiān)護制度。
第12篇 電氣設備及零部件管理辦法
1、本管理辦法所包括的電氣設備的范圍為:①各型電動機。②各型開關。③各型防爆接線盒。④防爆電鈴及按鈕。⑤煤電鉆及其綜保。⑥照明綜保等。⑦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⑧潛水泵等
2、對于上述設備如使用單位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或報廢,應由機電運輸部、物資供應部及使用單位、機電一隊檢修人員現(xiàn)場共同鑒定,情況屬實后,應由機電運輸部依據(jù)《三礦采掘設備管理辦法》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理。凡局部損壞的電氣設備能修復的,機電一隊要全力進行修復,修復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材料、配件費用均由使用單位全額承擔。機電一隊應做好修理費用清單,經(jīng)機電運輸部、物資供應部及使用單位確認后,交礦財務部,在當月使用單位工資中將費用扣除。
3、各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電氣設備局部損壞而領用元件進行更換修復時,必須執(zhí)行交舊領新制度。使用單位領取電氣元件時,必須先到機電運輸部審批,領取時必須在檢修單上簽字進行登記。如因使用不當造成電機風葉、護罩、開關的各種繼電器、保護插件、接觸器、接線柱、煤電鉆插頭、煤電鉆綜保插件、電鉆、按鈕等元件報廢時,所領材料、配件費應由使用單位承擔。
4、機電一隊對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符合防爆要求,并建立專門的記錄和臺帳,在檢修臺帳上要明確檢修設備的編號、檢修人、檢修部位等,并要有驗收人的簽字。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五十二條規(guī)定,并由檢修單位負責人填寫入井合格證。當該電器設備由使用單位領用入井后,如因檢修質量的問題造成設備無法使用或使用達不到規(guī)定時間,檢修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負擔因誤工的全部費用。驗收人應給與100-200元的罰款。
5、小型電器設備如接線盒、電鈴及按鈕等的領用和修理,由機電一隊統(tǒng)一負責。各隊領用的小型電器,必須負責建立專門臺帳。各隊小型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交回機電一隊并銷賬,如丟失、損壞而無法使用的,由使用單位承擔材料費用,其費用可沖減機電一隊材料費。各使用單位在領用上述設備時,均持有正規(guī)料單并有機電運輸部認定簽字,機電一隊見此料單后上賬發(fā)放。
第13篇 高壓電氣設備春秋檢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了保證我公司高壓電氣設備春季檢修和秋季檢修工作的進度、質量和安全,實現(xiàn)高壓電氣設備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總公司范圍內高壓電氣設備的春季、秋季檢修工作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濟鋼1997年4月發(fā)《濟南鋼鐵集團總公司總廠區(qū)動力系統(tǒng)調度管理規(guī)程》;
冶金工業(yè)部1985年8月發(fā)《冶金工業(yè)電氣設備技術規(guī)程》。
4 定義
兩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試驗與輪換制。
5 職責
5.1生產(chǎn)部負責春秋檢計劃的安排及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
5.2裝備部負責檢修項目及質量的管理
5.3安環(huán)處負責安全工作的檢查。
5.4動力廠負責施工。
5.5各生產(chǎn)單位負責配合動力廠進行施工。
6 管理內容及要求
6.1高壓電氣設備春季、秋季檢修計劃,由動力廠根據(jù)電氣設備的實際情況在檢修開工前30天做出,并經(jīng)動力廠領導審核后分別報總公司生產(chǎn)部、裝備部。
6.2主變及110v線路的停電,在檢修計劃訂出后,由動力廠的高壓電氣設備停送電聯(lián)系人在供電公司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供電公司提出“停電申請”,供電公司同意停電后,即可執(zhí)行檢修計劃。
6.3主變檢修:由總公司生產(chǎn)部根據(jù)動力廠所報檢修計劃,以總公司主要生產(chǎn)廠的設備檢修為主線,經(jīng)研究確定,提前做出各變電所主變的停電計劃(包括開工時間、檢修時間)。動力廠根據(jù)停電計劃,做好檢修前期準備工作,做到最大限度地減少停電面積和減少停電時間。
6.4線路檢修:35kv及以上高壓供電線路的檢修隨各變電所的主變檢修一起進行;6kv及10kv饋電線路的檢修則由動力廠根據(jù)實際運行方式,向生產(chǎn)部報周檢修計劃,進行調整后輪修。
6.5在春檢期間動力廠負責做好高壓電氣設備的預防性試驗并做好試驗記錄。
6.6檢修進度、安全及質量保證
6.6.1生產(chǎn)部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在檢修時嚴格執(zhí)行生產(chǎn)部制定的檢修開工計劃,各生產(chǎn)單位配合檢修按時壓負荷倒電源并停電,保證施工單位按時開工、完工,不得延誤工期。
6.6.2安環(huán)處和動力廠負責檢修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單位在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等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濟南鋼鐵集團總公司總廠區(qū)動力系統(tǒng)調度管理規(guī)程》,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6.7檢修中要嚴格執(zhí)行《冶金工業(yè)電氣設備技術規(guī)程》,檢修完成后由動力廠的工作負責人進行工作完工的確認并簽字,裝備部負責設備檢修質量的把關驗收,確保檢修質量。
6.8各檢修配合單位一定要嚴格按生產(chǎn)部確定并下達的停電時間表執(zhí)行停產(chǎn)停電,不經(jīng)生產(chǎn)部同意,不得延遲。
7考核
檢修中,因為各配合單位無故推遲倒電源壓負荷停電時間而造成延誤工期的,或因施工單位準備不充分等原因而造成延誤工期的,總公司將根據(jù)延誤時間長短考核有關責任單位,延誤工期<10分鐘扣責任單位500元,10-15分鐘扣責任單位1000元,15-20分鐘扣責任單位2000元,延誤工期>;20分鐘扣責任單位5000元;對于檢修中出現(xiàn)的安全及質量事故,總公司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清責任并考核事故責任單位及事故責任人。
第14篇 電氣設備運行維護管理辦法
1.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
(1)生產(chǎn)設備輔機(即電動機、控制柜等)的運行維護隨主機同時進行,使輔機經(jīng)常保持完好狀態(tài),已滿足主機運轉要求。
(2)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與主機生產(chǎn)設備的檢修周期一致。
(3)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及檢修工作均由電工進行。
2.電氣設備的管理
(1)電氣設備的管理也是設備管理的工作內容之一,除日常維護外還應進行周期性大中修維護管理。
(2)電氣設備的全面系統(tǒng)大中修一年一次,即春檢,檢修工作安排及內容祥見春檢計劃。
(3)電氣設備的春檢重點項目為全公司所屬的鍋爐房所屬設備、變電所屬設備、所有在用變壓器等大型電氣設備及各泵房所屬設備。
(4)電氣設備發(fā)生突發(fā)故障時應隨時排除處理,以免事故擴大危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