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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房屋租賃合同書范本通用版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xié)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 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 租賃合同 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xù)有效。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權。
3、 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 房屋轉租 、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 違約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范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在規(guī)定的租賃期屆慢____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的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 代理 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第2篇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房屋租賃合同書范本
出租方:簽訂地點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xié)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xù)有效。
2、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權。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范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在規(guī)定的租賃期屆慢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電話:電話: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3篇 寧夏省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guī)定? 。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遼寧省______(區(qū)、縣)_________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年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承租期內,未經協(xié)商,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地方區(qū)長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根據門面的水表,電表按月交水電費。
(2) 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門前三包的衛(wèi)生費。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一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 若因經營不善,乙方有權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半年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租。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tài)。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4篇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房屋租賃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房屋租賃
合
同
書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xié)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 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xù)有效。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權。
3、 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范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
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在規(guī)定的租賃期屆慢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5篇 寧夏房屋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遼寧省______(區(qū)、縣)_________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年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承租期內,未經協(xié)商,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根據門面的水表,電表按月交水電費。
(2) 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門前“三包”的衛(wèi)生費。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一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 若因經營不善,乙方有權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半年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租。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tài)。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guī)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2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1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2)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3)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20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1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1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