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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商標合同轉讓程序是如何
商標 合同轉讓的程序是如何的
商標轉讓 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fā)轉讓證明
注冊 商標轉讓合同 是需要核準后才生效的合同。
轉讓合同的范本
注冊商標轉讓方:(甲方)注冊商標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對注冊商標的轉讓達成如下協(xié)議:
1.轉讓的商標名稱:
2.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3. 商標注冊 號:國別:
4.該商標下次應續(xù)展的時間:
5.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6.注冊商標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簽訂過非獨占(或獨占)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 合同當事人 ,原合同所規(guī)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知××××。
7.注冊商標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8.注冊商標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9.注冊商標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xù)后,該注冊商標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注冊商標轉讓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注冊商標。
10.注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xù):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xù),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___方承擔。
11.商品質量的保證:
注冊商標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 技術轉讓合同 )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各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jiān)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12.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yè)秘密。
13.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14.注冊商標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15.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訪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16.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xù)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17.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8.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2篇 國有土地轉讓審批程序及轉讓資料
一、由轉讓人提出土地轉讓申請,由受轉讓人提出用地說明。
二、由轉讓人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宗地圖。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呈報表。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4、主管局批復(如兼并應提交兼并合同)。
5、職代會決議。
6、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
7、雙方公證書。
三、經實地勘測后,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批表及繪制轉讓紅線圖。
四、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責任編輯:歐陽倩
第3篇 如何防范股權轉讓程序瑕疵法律風險?
核心提示:如何防范股權轉讓程序瑕疵的法律風險? 在股權轉讓中,程序的合法對轉讓的效力產生重要影響,有關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必須遵守,不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股權轉讓行為對公司不發(fā)生效力。主要涉及通知、授權瑕疵、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等欠缺股東同意或侵犯股東利益的問
如何防范股權轉讓程序瑕疵的法律風險?
在股權轉讓中,程序的合法對轉讓的效力產生重要影響,有關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必須遵守,不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股權轉讓行為對公司不發(fā)生效力。主要涉及通知、授權瑕疵、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等欠缺股東同意或侵犯股東利益的問題,另外,國有資產、外資等特殊股權的轉讓應在辦理相應審批或登記手續(xù)后,才可生效。
1、轉讓方授權瑕疵的法律風險
轉讓方授權的瑕疵直接影響到股權轉讓的效果,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的風險: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風險
①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程序限制中的法律風險
對于內部轉讓,法律并無強制性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程序即可,而公司章程是可以限定轉讓時間、對象、股權比例以及是否經得其他股東同意的問題。從程序上的要求來說,法律并未要求召開股東會并作出決議,股東之間只要達成了轉讓協(xié)議,并履行相應變更手續(xù),股權轉讓即可實現,是合法有效的。
對于外部轉讓而言,法律上對外部轉讓的程序有著嚴格的規(guī)定,根據法律規(guī)定,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可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經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這是法定必備條件。否則,轉讓股權的行為對公司不發(fā)生效力,如果受讓方與轉讓人惡意串通,其本身的轉讓行為就導致轉讓合同無效,當然,受讓人也可能因為受欺詐而主張撤銷轉讓合同,如果受讓人明知股權交易未經得其他股東同意,不能主張違約責任。也就是說未經得內部同意程序的股權轉讓行為,就合同本身而言并不必然發(fā)生無效的效果,如果不存在惡意串通的情形,該轉讓合同也是有效的,轉讓人應當向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我們側重于分析外部轉讓程序的法律風險。
從具有程序上來說,股東應當就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可以看出,在外部轉讓程序上,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 欲轉讓股權股東的書面通知義務
需要注意的問題是,股東應向其他股東發(fā)出書面通知,說明欲轉讓股權的比例、轉讓對象等基本情況,征詢其他股東同意。此義務是法定義務,否則無法啟動其他股東同意程序。同時,其他股東可能對通知事項提出更為具體的要求,以增加信息批露的全面性和真實性。因此,書面通知的內容應明確具體。
② 其他股東同意的條件和方式
第一,關于同意條件。
根據法律規(guī)定,取得其他股東同意的實質條件是過半數股東同意,需要注意的問題是,這里所指的&ldquo過半數&rdquo是指除轉讓股權以外的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完全以人數確定表決權,而不是股權比例的過半數。
第二,關于同意方式。
根據法律規(guī)定,可以采取明示同意和默示同意的方式。
明示同意的方式:其他股東可以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或其他書面形式取得同意,法律并無強制性的要求,但實踐中一般采取股東會決議授權的形式,因為股權轉讓事項可能涉及到股權比例的變化和股東的變更,此變化將導致公司章程的修改,而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經過股東會的同意。
默示同意的方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法定的&ldquo視為同意&rdquo情況,包括兩種情形。一是接到通知后未答復的股東視為同意轉讓,二是既不同意也不購買的股東視為同意轉讓。這是法律對股東同意權的限制,也就是說,如不同意對外轉讓股權,那么就負有購買此股權的義務,以保護股本的穩(wěn)定性。
此外,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問題,法律賦予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具體規(guī)定或限制,因此,在公司章程中可以對股權的內外部轉讓是否需要經得其他股東同意作出限制。如果不符合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的限制要求,該轉讓行為對公司將不產生法律效力,由轉讓的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②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程序限制中的法律風險
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流動性較強,法律上對程序的限制主要是對轉讓時間、場所、方式等的限制。 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更不得因此轉讓股票。
第二,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按國務院規(guī)定的方式進行。這里的交易場所不限于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證券交易所進行,非上市股份流通在依法設立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但均禁止場外交易。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以背書或其他法定方式轉讓,且公司必須將受讓人的基本情況記載于股東名冊。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在證券交易所交付后即生效。
第三,上市公司收購行為應遵循法定形式,包括符合要約收購和協(xié)議收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要求等。
(2)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風險
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問題,法律賦予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具體規(guī)定或限制,因此,在公司章程中可以對股權的內外部轉讓是否需要經得其他股東同意作出限制。如果不符合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的限制要求,該轉讓行為對公司將不產生法律效力,由轉讓的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受讓方授權瑕疵的法律風險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風險
對于受讓方的高新技術企業(yè)而言,購買股權屬于重大的投資行為,應根據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股東會(大會)授權,才能保障轉讓的生效。如果未經得內部合法授權,屬于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導致轉讓對內無效。如果相應決議的內容違反了公司章程關于股權轉讓的限制規(guī)定,受讓方股東可以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六十日起,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此決議,同樣也會導致轉讓的無效。
股份回購應經過股東大會的授權。
(2)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風險
法律賦予公司章程可以對企業(yè)購買股權的條件作出相應的限制,不具備相應條件,未經公司授權,這樣的轉讓行為對公司不發(fā)生效力。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對于股權轉讓應首先考慮是否符合上述實體性和程序性的要求,為避免來自效力上的風險,可考慮先行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并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在不存在影響效力的瑕疵后,再簽訂正式股權轉讓協(xié)議,這樣才能充分保證股權轉讓的效力,有效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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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國有土地轉讓審批程序及轉讓資料新
一、由轉讓人提出土地轉讓申請,由受轉讓人提出用地說明。
二、由轉讓人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宗地圖。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呈報表。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4、主管局批復(如兼并應提交兼并合同)。
5、職代會決議。
6、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
7、雙方公證書。
三、經實地勘測后,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批表及繪制轉讓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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