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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勞動合同(16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5-28 20:55:05 查看人數:62

年度勞動合同

第1篇 20xx年度勞動合同法條例全文

小編的編輯為您準備了關于20xx年度勞動合同法條例全文的文章,希望對您有幫助!

20xx年度勞動合同法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yè)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四章 勞務派遣特別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或者其所屬單位出資或者合伙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不得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第二十九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法津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第三十五條 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的行為的投訴、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2022年度云南省勞動合同

2022年度云南省勞動合同范文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 約 須 知

一、甲乙雙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甲乙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不得為乙方代保管合同。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jié)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

執(zhí)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guī)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fā)生,減少職業(yè)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yè)病防范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jié)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yè),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發(fā)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guī)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guī)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xù)。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xù)。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xù)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2022年度無期限勞動合同

2022年度無期限勞動合同范文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無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范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無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范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無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20**年6月

第4篇 2022年度教師勞動合同

2022年度教師勞動合同范文

中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自愿報名,公開競爭,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教師。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時間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xù)簽長期合同。

聘用專職教師合同書范本

經學校審核,同意聘用 同志為 學院專職教師,具體合同如下:

1、聘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內容:

3、聘用酬金:每學期末考核合格后,按 元/計劃學時一次性支付聘用酬金。

4、聘用期間不享受在職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聘用單位簽字: 年 月 日

(蓋章)

外聘教師聘用合同書范本

為明確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有關聘任教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任乙方講授 課程,聘期為 ,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標準為: 元人民幣/折合課時,每月支付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扣稅。

三、乙方任課質量考核由其任課系(部)參照我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標準進行??己朔制綍r考核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時間分期中(第10周)、期末(第18周)兩個階段進行,聘任單位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外聘教師,提出改進意見,外聘教師要虛心接受改進意見,及時加以改進。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石家莊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教師工作職責,遵守學院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參加聘任單位的有關教學研究活動,接受教務處組織的教學工作檢查,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教學考核和總結工作。

第5篇 2022年度勞動合同協議書

2022年度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于 年 月 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系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考評的相關規(guī)定

1.1 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進行臨時(三個月內)合理調整其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的決定。

1.2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實績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據考評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的獎勵和進行撤職、降級、降薪等的處分。

二、保密條款

2.1 下列內容屬于甲方商業(yè)秘密范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1)乙方從甲方獲知的已經或將要用于(包括尚未公開的)行業(yè)或業(yè)務中的技術信息與經營、管理信息;(2)甲方的業(yè)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yè)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信息、文字資料、管理制度、表格、單證、工作標準、工作程序、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yè)務相關資料;(3)甲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4)其他雙方本著誠實、合理原則認為應當是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

2.2 乙方的保密義務:(1)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yè)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yè);(2)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yè)秘密。(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與公司任何產品或服務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開的有商業(yè)價值的資料;(4)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yè)務無關的甲方商業(yè)秘密;(5)乙方不得允許或者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6)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銷毀、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yè)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7)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yè)秘密的一切載體。

2.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2.4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后承擔的商業(yè)秘密保護義務,不以得到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三、公司制度的執(zhí)行

3.1 乙方嚴格遵守公司已發(fā)布或今后將發(fā)布的所有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按公司確定的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zhí)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任何事項,乙方有超越權限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的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3.2 本協議所指的制度流程的發(fā)布形式可以是書面形式發(fā)布,也可以是通過公司信息辦公系統(tǒng)(oa辦公系統(tǒng))發(fā)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質量類制度流程、法務類制度流程、資金類制度流程、資產類制度流程、行政類制度流程、人事類制度流程、其他業(yè)務性制度流程等。

3.3 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為的有效證據之外,還包括以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統(tǒng)(包括但不限于現有的oa辦公系統(tǒng)、資金管理系統(tǒng)、人事工資管理系統(tǒng)、合同管理系統(tǒng)、檔案管理系統(tǒng)、銷售管理系統(tǒng)、倉庫管理系統(tǒng)等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信息系統(tǒng))中的處理記錄。乙方有義務保護好其在各信息系統(tǒng)中使用的用戶密碼,如有密碼泄露等原因而致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tǒng)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由乙方自行承擔。

3.4 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應忠于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私自收受客戶、業(yè)務單位或結算人員的錢財禮品,不得發(fā)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若被查實存在私自收受客戶單位錢財禮品等而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無論金額大小,乙方的月度績效工資、年終獎、分紅均予取消,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四、工資組成和發(fā)放

4.1工資的組成

(1)員工月薪是指公司按員工出勤情況和月度考核情況,每月支付給員工的薪酬。對于年薪基數小于人民幣5萬元的員工,其月薪為年薪基數的90%/12;對于年薪基數大于人民幣5萬元(含)的員工,其月薪為年薪基數的70%/12;公司另有規(guī)定的,月薪按另行約定的比例執(zhí)行;銷售系列(含招商)的員工,月薪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發(fā)放。

(2)員工月薪由月度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為月薪的70%,績效工資為月薪的30%?;竟べY根據員工考勤情況支付,績效工資根據員工月度考核情況支付(員工月度考核表未經公司相關流程批準的其考核結果視為無效,不發(fā)放該考核月的績效工資)。(3)年終獎指員工年度考核合格,公司按年終獎基數,結合員工年度考核情況(員工年度考核表未經公司相關流程批準的其考核結果視為無效,不得享受年終獎),在年底一次性支付給員工的獎金。對于年薪基數小于人民幣5萬元的員工,年終獎基數為年薪基數的10%。對于年薪基數大于人民幣5萬元(含)的員工,年終獎基數為年薪基數的30%;公司另有規(guī)定的,其年終獎基數按另行約定的比例執(zhí)行。

(4)員工年度內薪資調整的,計算年終獎時年薪基數按全年薪資加權平均計算。

4.2工資的發(fā)放

(1)員工每月的工資在次月20日發(fā)放, 遇節(jié)假日順延至節(jié)假日結束的第一個工作日。員工的年終獎在年終總結后一次性發(fā)放。

(2)員工全年考核分低于90分,或有兩個以上月度考核分低于80分,不能獲得年終獎。考核年度中途離職員工(包括辭退、辭職的),不享受年終獎。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5.1 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以外,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1)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2)未經甲方同意或認可,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yè)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yè)的;(3)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乙方職位、崗位、工作地點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或安排的。甲方根據上述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5.2《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5.3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約或主動提出辭職,均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而持有或保管的財物(包括但不限于任書面或電子或其他任何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設備設施、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確認后正式辦理離職結算手續(xù);若工作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fā)放剩余未結算的所有工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未結算部分工資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6.1 乙方應在勞動合同期內及合同期滿后繼續(xù)履行保密義務。乙方若泄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xù)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若乙方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且前述違約金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繼續(xù)賠償。 6.2 除《勞動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當年半年的工資收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2)甲方為其支付的駕駛培訓、專業(yè)培訓等費用;(3)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及各種用具器材等;(4)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5)由此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七、免責申明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之日起,即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續(xù)簽,今后若有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處罰與賠償

8.1 甲方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規(guī)定,可予以乙方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8.2 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應當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九、甲方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

十、本補充協議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6篇 2022年度勞動合同大全

2022年度勞動合同范文大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guī)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zhí)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zhí)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fā)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fā)放標準和辦法為:

。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fā)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xù),按規(guī)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guī)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xù)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guī)定給予醫(yī)療期和醫(yī)療待遇,按醫(y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報銷醫(yī)療費用,并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guī)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wèi)生標準的勞動作業(yè)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yè)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xù)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x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y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guī)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xù)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應按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xù)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yè)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yè)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yè)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yè)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guī)定相抵觸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下列文件規(guī)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

3. 。

4. 。

5. 。

第7篇 2022年度保潔員勞動合同

2022年度保潔員勞動合同范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yè)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xù)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發(fā)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各相關崗位的勞動工具及工作場所;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yè)務知識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試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qū)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處理。

3、乙方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給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甲方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崗位的操作流程及規(guī)程,保證安全工作。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長達一個月或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工的,應當支付該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當月的工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如超過規(guī)定日期,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從第10個工作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乙方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其它事項

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8篇 2022年度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

2022年度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

編號:

勞動合同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ㄊ校?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xù)訂書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第9篇 2022年度甘肅省勞動合同

2022年度甘肅省勞動合同范文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書

單位名稱(甲方)

職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勞動手冊編號:

外來人員就業(yè)證編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yè)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wèi)生健康等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yè)的規(guī)定發(fā)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遵守甲方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guī)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guī)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yè)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鉆研業(yè)務,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職業(yè)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xù)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zhí)行。如雙方同意續(xù)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xù)訂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xù)訂,并應補辦續(xù)訂手續(xù)。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

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

關規(guī)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鑒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鑒證;經鑒證后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鑒證。

甲乙雙方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yè)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鑒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人(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第10篇 2022年度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2022年度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1、用人單位違法責任加重 書面合同須1月內訂立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規(guī)定支付兩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解釋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也就是說,即使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為,這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即建立,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即享有勞動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

《勞動合同法》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加重了用人單位違法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2、降低裁員對勞動者的影響 用人單位應承擔社會責任

《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相比,補充規(guī)定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勞動合同法》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解釋

《勞動合同法》一方面強化了對用人單位與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考慮到用人單位調整經濟結構、革新技術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放寬了用人單位在確需裁減人員時進行裁減人員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兩種可以裁員的情形: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細節(jié)問題同樣要規(guī)范 “職業(yè)危害”須事先明確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中增加了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及社會保險等條款。明確要求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將“職業(yè)危害”和“防護措施”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寫明。

解釋

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增加了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進一步明確該勞動者具體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安排。增加社會保險條款,以強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利義務意識;增加了職業(yè)危害防護條款,用人單位承擔如實告知義務,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4、應對多種主體、形式 新法適用范圍擴大

《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在適用范圍中增加了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明確事業(yè)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之間也應訂立勞動合同。

解釋

《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在適用范圍中增加了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明確事業(yè)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之間也應訂立勞動合同,但考慮到事業(yè)單位實行的聘用制度與一般勞動合同制度存在一定差別,允許其優(yōu)先適用特別規(guī)定。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以及事業(yè)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外,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與其他勞動者均應當建立勞動關系,并執(zhí)行本法。

5、防止試用期成“白用期” 加大對勞動者保護力度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強調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解釋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期限,而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工資的最低水平,限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試用期勞動者。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6、保障勞動者擇業(yè)自由 合同完善違約金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了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規(guī)定了在競業(yè)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坝萌藛挝慌c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解釋

競業(yè)限制的人員只是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guī)定的人員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的競業(yè)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除培訓服務期約定、競業(yè)限制約定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7、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突出 鼓勵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xx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xx年的;連續(xù)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解釋

當前一些用人單位為規(guī)避法定義務,不愿與勞動者簽訂長期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已經嚴重影響了勞動者的權益。

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是一個終身制的“鐵飯碗”。換句話說,只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存在,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第11篇 2022年度餐飲行業(yè)勞動合同實例

2022年度精選餐飲行業(yè)勞動合同范文實例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zhí)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wèi)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fā)生,避免和減少職業(yè)病危害。 職工發(fā)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按有關政策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yǎng)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y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yè)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 %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 %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①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yǎng)的。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后,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作業(yè),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yè)病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guī)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xù)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xù)訂,乙方不同意續(xù)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y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guī)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三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fā)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xù) 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xù)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xù)訂類型為 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2篇 2022年度最新勞動用工合同書

2022年度最新勞動用工合同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并終止合同的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fā)。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zhí)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參加退休養(yǎng)老、工傷、失業(yè)、醫(y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yī)療終結后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yī)療保險規(guī)定和甲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費、救 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yōu)撫金、生活補貼、供養(yǎng)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fā)。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準,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zhí)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tǒng)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 間不超過11小時。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jié)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guī)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yè)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yè)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yè)經濟性裁員規(guī)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終結后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guī)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

乙方依前款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2022年度塔吊司機勞動合同

2022年度塔吊司機勞動合同范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guī)、 規(guī)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guī)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guī)范。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后為 元。并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fā)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jié)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于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及醫(y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規(guī)范,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yè)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不做有損客戶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guī)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guī)定情節(jié)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14篇 2022年度解除勞動合同書

2022年度解除勞動合同書精選

甲方:************************************

乙方:

由于 使雙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將于 年 月 日解除,如有經濟補償金及未結算工資,甲方須于解除之日起下期工資發(fā)放日一并支付。

2、乙方對勞動合同的解除時間及經濟補償金、未結算工資等的支付時間無任何異議。

甲乙雙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擔其他責任,互不履行勞動合同中其他條款。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簽字(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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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 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guī)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現因 原因,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xx年9月30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隨之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應配合甲方在xx年9月30日前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xù)。

本書于xx年9月30日簽署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

甲 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員工工號: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第15篇 2022年度勞動合同法條例全文

2022年度勞動合同法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yè)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四章 勞務派遣特別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或者其所屬單位出資或者合伙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不得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第二十九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法津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第三十五條 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的行為的投訴、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 2022年度簡單勞動合同書范本

2022年度簡單勞動合同書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還有以下是地區(qū)的勞動合同范本,你可以參考一下

四川省建筑業(yè)企業(yè)用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ㄊ校?區(qū)(縣) 鄉(xiāng)鎮(zhèn)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yè)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yè)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qū)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fā)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fā)),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fā)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xù)。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本合同,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fā)[1994]481號文件規(guī)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fā)[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qū)、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四川建筑業(yè)企業(yè)(含部屬在川建筑企業(yè)、省外入川建筑業(yè)企業(yè))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建筑業(yè)企業(yè)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年度勞動合同(16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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