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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合作種植水稻合同
2023合作種植水稻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xié)商,同意合股種植水稻,為雙方的利益,現就合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作時間: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再有合作,另行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
二、合作種植地段為,甲方承包的種植田畝,(以量得具體面積為準)。
三、合作方式:雙方以每畝元價格承包甲方種植田種水稻,承包田時間與合作時間相同,雙方各占合作種植面積一半的股份(各占50%),投資、風險、利益分配按各占50%承擔和享有。
四、投資方法:甲方預付田租款,以后的生產投資由甲方負責解決墊付。乙方負責生產勞務,收益期應先行清償墊付款。
五、權益:乙方無償負責種植技術及安排生產工作和銷售業(yè)務。無償負責勞力與田間勞動管理工人工資支付工作,生產所需物資雙方共同購買解決。收益的款項在清償甲方墊付部分后,結清所有收入款項,不得拖欠。如遇人為不可抗拒的風險,乙方應承擔甲方墊資部分的50%。
以上合同經雙方訂可簽字生效,違反合同應負法律責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 水稻種植合作社入股合同
2023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入股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臺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yè)的形成和發(fā)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xié)商,并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范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于 20xx年 12月22日在老砦鎮(zhèn)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愿入股,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戶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愿加入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愿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fā)揚相互協(xié)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fā)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xù)。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后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戶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xù)。(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xié)議簽訂后,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后各執(zhí)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水稻種植合作合同書
甲方:
乙方:
魚臺縣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臺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yè)的形成和發(fā)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xié)商,并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范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于 年 月日在老砦鎮(zhèn)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愿入股,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戶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愿加入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愿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fā)揚相互協(xié)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fā)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xù)。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后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戶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xù)。(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xié)議簽訂后,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后各執(zhí)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