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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版 第2篇期貨委托合同書 第3篇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版參考格式 第4篇期貨委托合同書參考 第5篇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版本 第6篇期貨委托合同書(委托書及代理協議書) 第7篇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樣書 第8篇期貨委托合同書范本 第9篇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范本 第10篇證券期貨委托合同書 第11篇期貨委托合同書參考格式 第12篇期貨委托合同書(期貨交易受任人)
第1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版
茲委托 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yè)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凡辦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fā)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xù)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yè)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zhèn)}、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guī)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zhí)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guī)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xù)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guī)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xx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yè)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guī)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xù),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fā)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fā)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zhí)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guī)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yè)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fā)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guī)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
(簽章)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證明人姓名:
(簽章)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
第2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
茲委托 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yè)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fā)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xù)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yè)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zhèn)}、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guī)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zhí)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guī)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xù)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guī)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yè)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guī)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xù),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fā)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fā)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zhí)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guī)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yè)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fā)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guī)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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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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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第3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版參考格式
甲方(賣方):______
住所:______ 郵編: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 國籍: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住所(址):______ 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 區(qū)/縣 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 , 土地面積為:______ ,土地用途為' .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 》(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 結構為_________結構 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 (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 (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qū)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yè)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 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jiān)管帳戶(預售款監(jiān)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qū)平面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qū)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x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 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guī)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guī)定的《房屋交接書》?!斗课萁唤訒纷鳛檗k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的必備文件。
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由雙方依法向_________交易中心辦理價格申報、過戶申請手續(xù)、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甲方應當發(fā)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條
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修復外,還須按照修復費的_______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fā)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yè)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guī)劃用途為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摧毀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稅費按有關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fā)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zhí)壹份。
第4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參考
甲方(賣方):______
住所:______ 郵編: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 國籍: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住所(址):______ 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 區(qū)/縣 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 , 土地面積為:______ ,土地用途為' .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 》(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 結構為_________結構; 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 (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 (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qū)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yè)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 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jiān)管帳戶(預售款監(jiān)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qū)平面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qū)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x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 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guī)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guī)定的《房屋交接書》?!斗课萁唤訒纷鳛檗k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的必備文件。
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由雙方依法向_________交易中心辦理價格申報、過戶申請手續(xù)、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甲方應當發(fā)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條
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修復外,還須按照修復費的_______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fā)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yè)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guī)劃用途為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摧毀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稅費按有關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fā)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第5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版本
茲委托xx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yè)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凡x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fā)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xù)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yè)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zhèn)}、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guī)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zhí)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guī)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xù)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guī)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xx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yè)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guī)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xù),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fā)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fā)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zhí)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guī)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yè)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fā)生均可被視為本人xx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guī)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
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證明人姓名:
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立委托書人
第6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委托書及代理協議書)
期貨委托合同
委托書
茲委托xx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yè)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fā)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xù)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yè)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zhèn)}、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guī)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zhí)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guī)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xù)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guī)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yè)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guī)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xù),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fā)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fā)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zhí)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guī)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yè)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fā)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guī)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立委托書人……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xx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駐上海xx交易所
地址:上海xx路xx號
xx賓館xx房
代表:
郵政編碼:xxxxxx
電話:xxxxx
傳真:xxxxx
開戶行:上海xx銀行
xx交易辦事處
銀行帳號:xxxxxx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yè)務規(guī)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zhí)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帳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帳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 %,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zhí)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xù)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fā)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guī)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定,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第7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樣書
茲委托xx公司(下稱貴公司) 代理 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yè)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 法規(guī) 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凡x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fā)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xù)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yè)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zhèn)}、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 商標 、規(guī)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zhí)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 保證金 (數額按交易所規(guī)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xù)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guī)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xx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yè)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guī)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xù),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fā)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fā)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zhí)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 訴訟 ,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guī)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yè)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fā)生均可被視為本人xx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guī)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 簽名:
身份證 號:
電話:
住址:
證明人姓名:
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立委托書人
第8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范本
茲以甲方依 _________ 規(guī)定,與丙方簽訂全權委托投資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投資資產得全權 代理 甲方執(zhí)行期貨之買賣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因交易所需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甲方、保管機構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 _________ 業(yè)務規(guī)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guī)定,簽訂本契約并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完全契約
_________________期貨交易所章程、業(yè)務規(guī)則、受托契約準則、期貨商業(yè)同業(yè)公會及 _________________ 規(guī)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公會公告事項及全權委托投資業(yè)務管理辦法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訂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條 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帳戶(以下稱投資買賣專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投資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三條 委托買賣
1.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zhí)行期貨之買賣,甲方就本帳戶不得自行委托買賣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買賣。
2.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從事期貨交易前,應依期貨主管機關、期貨交易所或乙方之規(guī)定,負責通知保管機構將交易 保證金 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戶保證金專戶。
4.于乙方認為有必要調高交易保證金之額度時,乙方得隨時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內繳足差額。
5.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投資客戶買賣期貨者,丙方之買賣指示,應按各別投資買賣專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專戶之買賣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買賣尚未成交者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買賣,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guī)定者,由乙方依「期貨經紀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yè)要點」及其相關規(guī)定辦理。
8.乙方對丙方之委托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投資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第四條 成交回報
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投資買賣專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并制作買賣報告書交付之。
第五條 保證金之維持及追繳
1.投資買賣專戶應隨時維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證額度,乙方得于認為必要時隨時要求追加保證金。
2.經乙方依第一項約定發(fā)出追加保證金通知者,最遲應于次一銀行營業(yè)日依乙方之通知內容繳交追加保證金至投資買賣專戶。
3.如未能維持乙方所定保證金額度,或繳足追加保證金者,乙方得依相關規(guī)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條 保證金專戶存款利息之歸屬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 定金 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之超額保證金所生之利息歸屬由甲、乙雙方議定之,并知會丙方。
第七條 徑行沖銷及違約事項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經通知,依其裁量徑行沖銷投資買賣專戶之全部或一部未平倉期貨交易契約。
( 1 )權益總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標準。
( 2 )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guī)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 3 )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2.乙方為甲方依本契約進行之期貨交易須辦理實物或現金交割時,期相關事宜應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規(guī)定辦理。
3.未依第二項規(guī)定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或投資買賣專戶之未平倉部位依約沖銷后,其保證金帳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個銀行營業(yè)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將甲方視為違約客戶并終止本契約,依相關規(guī)定處理之。
第八條 保證金、傭金交付及結算交割事項
1.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投資買賣專戶一切款項交付及結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保證金專戶之超額保證金,得申請辦理提領,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于保管機構所開立之帳戶;如欲變更帳戶,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于書面變更前,對原帳戶之付款仍生清償效力。
3.乙方受托買賣應收之手續(xù)費及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應收之手續(xù)費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xù)費歸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之投資保管專戶。
第九條 代理權限之對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全權委托投資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2.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于接獲書面通知時受托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xù),保管機構應就該款項予以留置并代為交付之。
第十條 委托買賣之停止及契約之終止
1.本約存續(xù)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買賣下單或交割結算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買賣。
2.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進行中未及撤銷或未及沖銷未平倉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3.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立即與乙方結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的 債務 或義務并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十一條 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十二條 通知對象
1.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以本約所載之傳真號碼或通訊地址為之。遇有變更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2.所留存通訊地址、電話等聯絡資料有誤,或有虛偽不實情形致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相關交易結算、交割及保證金追繳等事項,致乙方受有損害時,應由有過失之他方負責。
第十三條 損害賠償責任之約定
期貨交易輔助人代理委任期貨商(乙方)執(zhí)行第三條各款業(yè)務,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與委任期貨商(乙方)連帶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zhí),各方同意以 _________________ 法院為第 一審 管轄 法院;若當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機構、程序及效力均依相關法令規(guī)定。
第十五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丙方(蓋章): 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第9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通用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遠程終端交易和互聯網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系統委托期貨買賣業(yè)務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出于自愿申請使用_________網上期貨交易系統,乙方閱讀理解并已簽署了本公司的《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
第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上交易軟件及其它安裝、操作說明,并為乙方提供適當的指導。
第三條 :乙方安裝好甲方的網上交易系統后,必須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戶登錄,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終端上設置交易密碼。甲方建議乙方經常、不定期地變換密碼,由于密碼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損失。
第四條 :乙方通過網上交易方式進行期貨交易,輸入客戶碼和交易密碼后,方可進行網上交易。乙方的客戶碼和交易密碼是甲方驗證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簽,乙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凡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書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電腦記錄等業(yè)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對使用乙方客戶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一切網上交易結果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由于網上交易系統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中斷的可能性,為保證乙方的交易正常進行,在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網上交易時,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下單方式。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網上交易的所有規(guī)則,凡因違反甲方上述規(guī)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網上交易軟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軟件及文檔資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拷貝,保證除用于網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證不做影響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使用網上交易。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和各種不可預測因素(如地震、臺風、火災、水災、停電、系統故障和通訊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協議將自動終止。
1、如遇與國家有關部門或國家證監(jiān)會出臺的政策或規(guī)定相抵觸而無法繼續(xù)履行此協議內容。
2、公司網上主站或服務器受到嚴重攻擊而陷入癱瘓,無法進行期貨交易時。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證券期貨委托合同書
茲委托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yè)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
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fā)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zhí)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xù)有效。
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yè)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zhèn)}、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guī)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zhí)行。
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
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guī)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xù)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guī)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
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yè)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guī)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xù),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
如果發(fā)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
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
否則,如因而發(fā)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zhí)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本委托書的規(guī)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yè)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
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fā)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guī)則的副本。
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11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參考格式
茲委托xx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yè)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訂立。凡x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fā)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xù)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yè)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zhèn)}、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guī)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zhí)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guī)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xù)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guī)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xx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yè)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guī)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xù),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fā)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fā)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zhí)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guī)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yè)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zhí)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fā)生均可被視為本人xx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guī)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
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證明人姓名:
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立委托書人
第12篇 期貨委托合同書(期貨交易受任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期貨經理事業(yè)管理規(guī)則》(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則)之規(guī)定,與丙方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期貨交易資金得全權代理甲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交易所需帳戶開立、契約簽訂、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guī)定,簽訂本契約,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之說明義務
乙方應依期貨商管理規(guī)則之規(guī)定,指派專人針對期貨交易契約內容、相關之風險預告書及交易程序等為甲丙方暨保管機構進行解說,甲丙方暨保管機構聽取解說后,應在雙方同意之《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選擇權風險預告書》、《選擇權風險預告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簽章。
第二條 完全契約
期貨交易所章程、業(yè)務規(guī)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臺北市期貨商業(yè)同業(yè)公會期貨經理事業(yè)經營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業(yè)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業(yè)務操作辦法)之規(guī)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隨時公告事項及修訂章則暨期貨經理事業(yè)管理規(guī)則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定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條 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帳戶(以下稱期貨交易帳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期貨交易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四條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聯系方法
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及下單,甲方就前條之期貨交易帳戶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應以面告、電話、電報、傳真、圖文電視或其它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傳輸工具等具體明確之口頭或書面方式對乙方下達委托,委托內容應包括完成該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條件。
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應按各別期貨交易帳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帳戶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guī)定者,由乙方依《期貨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yè)要點》及其相關規(guī)定辦理。
乙方對丙方之下單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甲乙雙方之聯系,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工具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為之。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方式,任一方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第五條 執(zhí)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應根據中華民國法令之規(guī)定,將委托交易內容轉達至該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及辦理后續(xù)結算交割事宜。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期貨交易帳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
乙方依前項方式執(zhí)行期貨交易之委托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對于受托事務,有嚴守秘密之義務,除依有關法令之規(guī)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條 期貨交易帳戶之移轉
乙方遇有破產、解散、停業(yè)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訂單時,依期貨商管理規(guī)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guī)定,得依主管機關命令將甲方之期貨交易帳戶移轉于與乙方訂有承受契約之其它期貨經紀商,甲方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帳戶移轉之事宜。
因前項帳戶移轉所生之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損害,乙方不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 保證金、權利金或其它款項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期貨交易帳戶一切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事宜。丙方應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關款項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機構辦理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
乙方確認甲方繳存交易所需款項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應于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存放甲方繳存之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
丙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如有越權交易之情事,除經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書面,并經保管機構審核符合相關法令外,丙方應依管理規(guī)則、業(yè)務操作辦法及相關法令規(guī)定負越權交易之履行責任。
丙方承諾除前項除外規(guī)定者外,對越權交易之結算交割及違約責任悉由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第八條 保證金專戶存款之利息歸屬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款項所生之利息原則歸屬于乙方。但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九條 保證金之維持
丙方應代理甲方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并負有隨時維持足額保證金之義務,無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條 乙方徑行沖銷之條件與相關事項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經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徑代甲方沖銷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結清之期貨交易契約:
一、甲方之權益總值,已低于維持保證金時,丙方代理甲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guī)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二、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無行為能力或受禁置產宣告、受破產宣告或有喪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fā)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未于相關期貨交易契約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前,將所有未平倉的期貨交易契約平倉了結者。
甲、丙方認知乙方依前項規(guī)定代甲方進行沖銷系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乙方不須對其未代甲方進行沖銷之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 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之方式及時間
丙方受乙方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時,若為盤中通知,丙方應立即指示保管機構補足若為盤后通知,丙方最遲應于次一交易日開盤前,依乙方通知內容指示保管機構繳交全額追加款項。
第十二條 違約
保管機構未能代理甲方辦理與乙方間受托契約所約定之保證金與權利金追繳及結算交割事項,或甲方部位經乙方依約沖銷后,其帳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保管機構未于三個營業(yè)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應視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履行責任所致者,依期貨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期貨商申報委托人違約案件處理作業(yè)要點及相關法令之規(guī)定處理之。
第十三條 交易傭金及其它相關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所需之傭金、手續(xù)費、取消改單費、結算款項及費用、各類依法征收之稅捐、規(guī)費等必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費用及款項,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xù)費,歸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于保管機構所設之期貨交易保管專戶。
乙方受托交易應收之手續(xù)費、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
第十四條 財務狀況之征信及征信范圍
甲方茲授權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對甲方之財務信用狀況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資料進行必要之調查或查證。
乙方對于依本條規(guī)定所取得之甲方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第十五條 基本資料之提供及異動申報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同意于開戶時應向乙方具實提供姓名、年齡、職業(yè)、住所及通訊處所、電話號碼、身份證字號(法人應提供名稱、代表人、住所及營利事業(yè)統一編號)、資產之狀況、投資經驗、開戶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項之資料,乙方對于甲方提供之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有所變動時,應盡速通知乙方變更,并應由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或其代理人親赴乙方處,憑相關證明、文件或印鑒辦理。
第十六條 應行通知及公告事項
乙方應于每日將甲方前一交易日之買賣報告書,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于每月五日前將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對帳單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
前項買賣報告書及月對帳單之送達應以郵遞或當面交付之方式為之。買賣報告書并應以傳真或其它約定方式于當日先傳送予丙方及保管機構。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機構應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資料有所改變。
二、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可能影響甲方從事期貨契約交易或其它應盡義務等應申報情事。
三、其它依期貨交易相關法規(guī)甲丙方應通知乙方的事項。
乙方遇期貨交易所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乙方除應于公告欄內公告,并應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機構。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務之范圍
乙方應于營業(yè)場所提供甲、丙方各類期貨交易契約市場行情、實時信息、主管機關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項信息之提供,僅作為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之參考,并不代表乙方勸誘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認為可資信賴之來源,惟乙方并不保證此等信息之正確與完整。
第十八條 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關于本契約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過失者,乙方應與自己之故意、過失負同一之責任。
如因可歸責于一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者,該可歸責之一方當事人應對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
乙方對于因法令或交易規(guī)則之變更、通訊或傳送設備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變更、天災、不可抗力等乙方無法控制之事由或無法歸責于乙方者,致委托傳達遲延、錯誤、時差或匯率變動所造成之損害不負責任。
第十九條 代理權限制之對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于接獲書面通知時,受托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待結算交割之款項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xù),保管機構應就該待結算交割款項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為辦理結算交割。
第二十條 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約存續(xù)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交易、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條 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二十二條 契約之終止
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終止本合約甲方欲終止本合約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通知乙方終止。
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丙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進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沖銷原有契約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代理甲方,立即與乙方結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之債務或義務并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二十三條 通知對象
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依第四條第七項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當事人為之。
第二十四條 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zhí),各方同意應先依臺北市期貨商業(yè)同業(yè)公會有關紛爭調解處理之規(guī)定辦理。調處不成立時,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約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機構(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甲方授權保管機構(代理人)為期貨交易帳戶開立、契約簽訂及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之授權書。
2.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zhí)行期貨交易行為之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