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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進出口貨物合同書 第2篇進出口商品外貿合同書 第3篇進出口貨物運輸合同書 第4篇一般貨物進出口合同書 第5篇進出口買賣合同書 第6篇進出口合同書范本 第7篇委托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合同書 第8篇進出口合同書 第9篇國際進出口買賣合同書 第10篇進出口租賃合同書 第11篇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書范本 第12篇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第13篇2023年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第1篇 進出口貨物合同書
合同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_________。
2.數(shù)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
5.交貨條件:fob/cfr/cif,_________。除非另有規(guī)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ms)2000》辦理。
6.原產地國別:_________。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shù)陌b,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_________。
9.裝運期:_________。
10.裝運港:_________。
11.目的港:_________。
12.保險: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附加險:_________。
13.支付條款
(1)信用證(l/c)支付買方應在裝運期前_________日,向中國銀行申請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_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托收(d/p或d/a)支付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_________后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_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guī)定提交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1)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2)商業(yè)發(fā)票_________份;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
(5)裝箱單/重量單/數(shù)量一式_________份;
(6)原產地證明書;
(7)發(fā)貨通知書。
15.裝運條件
(1)在cif和cfr條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十天以電報或傳真將船名、國籍和船齡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后賣方才可裝運,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2)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金額、箱數(shù)、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十日通知賣方船運船只或者到達日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如果買方船只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不能按規(guī)定的時間備妥貨物以待裝船,則由此而產生的空艙費及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3)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fā)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凈重、毛重、包裝尺碼、發(fā)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guī)號。
(4)在運載船只啟航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本合同第14條中列舉的單證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5)可以/不得轉船。
(6)可以/不得分運。
(7)賣方有權在_________%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16.檢驗和索賠條款
(1)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的港后,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2)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90日內,如發(fā)現(xiàn)貨物之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wèi)生條件與合同規(guī)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并憑借上款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所發(fā)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3)賣方應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后15日內回復買方。
(4)買方有權就第16條和第17條所述貨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索賠。
17.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xié)商合同繼續(xù)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9.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xù)履行。
20.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進出口商品外貿合同書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__國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和價格
________外貿公司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____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應地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shù)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guī)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并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fā)貨帳單2份;
2.蓋有發(fā)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后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并在對供貨品質發(fā)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后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文件或協(xié)定)所規(guī)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shù)量
如貨物數(shù)量與明細單注明的數(shù)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fā)運系按發(fā)貨人確定的重量發(fā)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fā)現(xiàn)不足,并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系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后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fā)現(xiàn)殘次品占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于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fā)數(shù)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shù)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xié)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fā)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fā)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xié)議,則提交____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協(xié)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shù)刂?/p>
發(fā)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進出口貨物運輸合同書
委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理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委托國內、國際快件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快件出口業(yè)務,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優(yōu)質的航空快遞服務,且不得將甲方之客戶資料透露給第三方。
二、甲方電話通知乙方,乙方負責上門取件,并負責將貨物及時準確遞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三、甲方貨物包裝應完好安全,貨物品質符合速遞運輸要求,并提供有關單證。
四、乙方提供甲方運單、函件袋,并負責跟蹤甲方貨物遞送流程,根據客戶需要及時反饋信息。
乙方以優(yōu)惠的協(xié)議運價給甲方(詳見協(xié)議附件)。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因市場情況發(fā)生變化,任何一方對價格產生異議應及時與另一方協(xié)商,并以商定后的新價格繼續(xù)執(zhí)行協(xié)議。
五、雙方同意快件運費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前月結算清單,甲方核對確認后,應在每月_______日前付清前月運費,運費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或轉帳支付乙方(如是付現(xiàn)金要事先通知財務)。
六、托寄物的規(guī)定:
1、公司不予受理運輸?shù)耐屑奈锇òl(fā)票、有價證券、國家禁寄的刊物、首飾、護照、私人證件、單證、合同、批文、現(xiàn)金、私人信函、核銷單、貴重物品、動物、藥物、毒品、液體物品、仿制物品、產地來源不明確物品、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有關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香港法律)禁止郵寄的物品。
2、每票托寄物是否符合海關規(guī)定或航空運輸要求,本公司保留絕對權力對寄物開封檢查、核實。如發(fā)現(xiàn)托寄物屬不予受理之范圍,本公司有權拒收或退回。若本公司退回托寄物予寄件人,本公司有權收取或除行政費。
3、托寄物申報價值在3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
4、國內件或港、臺件若托寄物每公斤的體積大于、立方厘米,托寄物需參照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會(iata)規(guī)定計算。其計算所需付款重量(公斤)的公式為:貨物長(厘米)*寬(厘米)*高(厘米)/國際件若托寄物每公斤的體積大于立方厘米,托寄物需參照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會規(guī)定計算。其計算所需付款重量(公斤)的公式為:貨物長(厘米)*寬(厘米)*高(厘米)/
七、額外派送服務:
1、寄方或委托方客戶所提供的收件人的地址不詳,聯(lián)系電話錯誤或收件人搬遷等情況的托寄物,本公司不承擔延誤派送的責任。
2、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派送托寄物無人接收,本公司將安排再送。
但再送仍無人接收的,安排第三次或三次以上派送的,本公司將每次向寄件人加收3元額外服務旨。
若寄件人不同意額外服務費,本公司有權拒送。
若寄件人要求退回該托寄物,寄件人須預先支付雙程運費。此外,本公司對該托寄物擁有留置權。
八、收費:
1、托寄物安排由收件人付費,但收件人拒付費用(包括代墊關稅或其他費用),所有費用應由寄件人承擔。
未付清所有費用前,本公司對托寄物有權留置。同時不承擔由此導致的延誤派送的責任。如寄件人要求退回該貨物,應支付雙程運費。
2、如收件人拒收且投寄人不愿退回該件時,則由投寄人承擔第一程運費,此件作為廢件處理,本公司對于作廢的留置期為一個月(從寄件當日起計時)。
3、如寄件人支付運費,不論是月結客戶或是散戶,一經本公司確認,寄件人不得更改付款方式。
如運費由收件人支付:(1)收件人不得提出反要求改為由寄件人或另一方支付或分擔運費;(2)寄件人可由寄件之日起的一星期內,要求更改為寄件人支付運費;但如果收件人已經支付運費,寄件人則不可以更改運費的支付方式。當本公司同意寄件人更改運費的支付方式,本公司有權向寄件人每票加收2元手續(xù)費。
4、如客戶選擇第三方付款,付款方必須為本公司的月結客戶。
5、如寄件人或收件人拖欠本公司帳款超過9天,將被列入拒付資費名單。
凡對于寄件為列入拒付資費名單的客戶的托寄物,本公司一律不予收寄。
凡對于收件人為列入拒付資費名單的客戶的托寄物:(1)如運費已由寄件人支付,本公司將正常派送;(2)如托寄物的運費是由收件人支付的,可在寄件人同意將運費更改為由寄件人支付并且加收2元手續(xù)費后,予以派送。
(3)如托寄物的運費是由收件人支付,且寄件人不愿意更改付款方式的,本公司有權拒絕派送,如寄件人要求將作為廢件處理,我公司將對其留置一個月(從寄件當日起計算起),逾期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
九、責任及賠償:
1、因過境交通擠塞、交通意外、海關行為、天氣、自然災害、地震、火災、戰(zhàn)爭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又或托寄物本身內在的缺陷,以及電子產品、磁帶、磁片等受電磁影響其正常使用效果等非本公司可以控制的情況而導致延誤收送服務或托寄物毀損的,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2、進出海關原托寄物須附上形式發(fā)票。
如因寄件人的票據有問題致使托寄物被海關扣查,沒收或者罰款的,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對此,本公司有權追究寄件人的法律責任。
3、由于寄件人的原因,對其托寄的內包裝或外包裝不良的托寄物品(尤其是陶瓷、玻璃、燈具等易碎品,如發(fā)生破損及由此衍生的問題,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托寄物派送過程中,如因公司的疏忽導致托寄物被盜,遺失或破損等情況,本公司將依照國際條例(華沙條約),按運費的3倍賠償或補寄一次。
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國內函件最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元;國際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美金1元;國際函件最高賠償金額為美金元。
4、寄件人所寄物品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或在市場上任何直接間接損失,特殊商業(yè)價值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有關快件索賠,寄件人或收件人須于寄件次日起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索賠要求,并附相關證明文件。
本公司接納相關證明文件后3天內答復是否受理。
超過規(guī)定期期限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6、客戶可對托寄物自愿選擇購買保險,對已參加投保的托寄物發(fā)生丟失,損毀或短少的,則按保險條款賠償。
對客戶的其他間接損失,本公司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十、當甲方公司的業(yè)務員離職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再接洽此業(yè)務時,甲方必須承認此項業(yè)務,并按原甲方業(yè)務員與乙方協(xié)商的協(xié)議價與乙方結算快件費。
十一、協(xié)議的期限和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
2、有效期為1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協(xié)議期滿后雙方如無異議,則有效順延。
委托方:_______;受理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4篇 一般貨物進出口合同書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金額
合計
允許溢短裝 %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 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 %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
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fā)票 %保全險及戰(zhàn)爭險。
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 年 月 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
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zhí)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
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中國商品檢驗
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shù)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
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yè)務,保額為發(fā)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
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
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shù)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
內提出索賠;數(shù)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
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
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
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
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
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zhí)钭⒈敬_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第5篇 進出口買賣合同書
售方:
購方:
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shù)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
2、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yōu)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fā)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yōu)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_____天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全套售方商業(yè)發(fā)票
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__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金額的保證金。
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shù)退回給售方。若出于任何原由,本合同規(guī)定的第12條除外,發(fā)生無法交貨按數(shù)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若由于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guī)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兌。__銀行收到信用證后,__銀行應給開__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包括戰(zhàn)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xiàn)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若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guī)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__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fā)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后,在______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項規(guī)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16、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雙方認真審閱并遵守其規(guī)定的所有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購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見證人:
第6篇 進出口合同書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___________________
4.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
7.保險:(除非另有協(xié)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
8.裝船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guī)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yōu)先執(zhí)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 代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訂。
14.2 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guī)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 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guī)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 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lián)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lián)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lián)系。
14.5 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 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fā)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 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guī)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 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xié)會成員的船只。
15.3 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 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 一次裝運數(shù)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shù)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guī)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 公司名稱 、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 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shù)量。
15.7 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xié)會條款規(guī)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 提單 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 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 賠償金 ,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 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lián)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shù)量、發(fā)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 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 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 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fā)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guī)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 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 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fā)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shù)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guī)格與信用證規(guī)定相符。
18.a.5 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guī)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 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 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 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fā)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zhàn)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fā)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 聯(lián)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 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 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 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 賣方須將提單、發(fā)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 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分公司 。
18.i 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zhí)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fā)現(xiàn)品質、數(shù)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fā)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xù)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zhí)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fā)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在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xié)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 管轄權 的法院提出 訴訟 ,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xié)議,仲裁應在中國 北京 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guī)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委托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fā)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xié)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jiān)管手續(xù)費.代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shù)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guī)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xù)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xù),手續(xù)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yè)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fā)生的業(yè)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zhí)行。若單票業(yè)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yè)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xié)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jiān)管手續(xù)費、代征增值稅的業(yè)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后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fā)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wèi)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zhàn)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進出口合同書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
3.數(shù)量: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
5.合同價格:fob。
6.包裝: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國際進出口買賣合同書
合同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貨物名稱及規(guī)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shù)量的保證:_________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 總值: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guī)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fā)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后由于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后,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fā)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guī)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fā)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fā)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fā)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shù)量、發(fā)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fā)票五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fā)票應分開,細節(jié)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制造廠開出的數(shù)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jié)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 保險:
□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 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
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fā)現(xiàn)商品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不符合合同之規(guī)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fā)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于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xiàn)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fā)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fā)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xù)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guī)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xié)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shù)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
凡因執(zhí)行本協(xié)議或有關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雙方應以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注: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進出口租賃合同書
出租人: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簽定時間: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設備清單
二、租用期限
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設備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___________元/臺/天。合計
乙方決定租用此設備后,應交納該設備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設備。乙方歸還該設備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在合同簽定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注意事項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設備,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設備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未和甲方簽定續(xù)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機器退還。如要續(xù)租,雙方需重新簽定新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設備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費用。
四、補充規(guī)定
經費賠償如承租人在使用時造成所租機器損壞,則按以下項目賠償:________________外殼:________________損傷不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______元損傷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_____元鏡頭/顯示屏:________________有劃痕不影響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影響使用按市場價賠償燈泡/主板損壞:______________元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如無法修復則按市場價賠償
本合同未敘詳盡并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本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______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中國進出口銀行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書范本
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_號
本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項目貸款)(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號)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yè)部
(以下稱“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審查,“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fā)放貸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批準和授權,“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fā)放貸款,簽署并履行本合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賣方信貸項目貸款□¥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稱“貸款”)。
第二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政策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出日賣方信貸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應專項用于“項目合同”項下的資金需要。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變更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
第三條 本合同貸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提款計劃約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稱“貸款期限”)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貸款利率和利息計收
第五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本合同所執(zhí)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滿一年確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從首次提款日起,每滿一年后執(zhí)行的年利率,應根據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檔次的貸款利率執(zhí)行。
本合同美元“貸款”利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按________個月浮動,本合同第一計息期的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個計息期執(zhí)行的利率,由“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貸款人”按季計收人民幣“貸款”利息?!敖杩钊恕睉凇百J款人”處開立“貸款”賬戶,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將利息付至“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貸款期限”內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貸款人”按季計收美元“貸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guī)定》計收罰息。
第七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shù)計算,計算基數(shù)為一年360天。
第三章 貸款的提取
第八條 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請?zhí)崛”竞贤椣碌摹百J款”。
第九條 “借款人”提取本“貸款”,應事先向“貸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確定的提款通知書及貸款人要求的有關文件、材料,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第十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6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內沒有提款,“貸款人”有權取消本合同所有“貸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第一筆提款以后各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為3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相應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間內,“借款人”未辦理提款手續(xù),“貸款人”有權取消該筆“貸款”直至全部未用“貸款”。
第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同意,提款計劃不得更改。
第四章 借款人的聲明與承諾
第十三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借款人”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敖杩钊恕焙炇鸷吐男斜竞贤亲栽傅?,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借款人”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xié)議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權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對“借款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六)“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隱瞞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發(fā)生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發(fā)生了與“借款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與其他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fā)生重大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重大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與“借款人”有關的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以租賃、承包、聯(lián)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6.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十四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承諾并保證,“借款人”應完成下列事項:
(一)“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貸款人”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有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在每季度向“貸款人”報送一次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項目”的執(zhí)行和“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三)“借款人”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jiān)督,并給予充分的協(xié)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開立專用于上述“項目合同”資金收付的專門賬戶,該賬戶中的資金應??顚S?。
(五)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減少注冊資本、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調整的行為,均應事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
1.與外商、港澳臺商簽訂合資、合作合同
2.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5.以租賃、承包、聯(lián)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六)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債務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七)在法定期限內或“貸款人”要求的期限內,“借款人”應及時辦理與“項目”有關的登記手續(xù),并向“貸款人”提供登記文件復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有關結算業(yè)務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辦理。
(九)“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或“項目合同”有關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兌匯票等)存放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處。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任何情形,則“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東分配股息或紅利。
(十一)一旦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本合同項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違約事件,“借款人”應在得知該事件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時3日內立即通知“貸款人”,并對所發(fā)生的違約事件采取合理、及時的補救措施。
第五章 代理行的參與
第十五條 為了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顚S煤桶雌趦斶€,“貸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銀行作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代理行(以下稱“代理行”)?!百J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托代理協(xié)議(以下稱“委托代理協(xié)議”,協(xié)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經“貸款人”總行授權,“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托代理協(xié)議(以下稱“委托代理協(xié)議”,協(xié)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
“借款人”除應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外,還應受“委托代理協(xié)議”的約束。如“委托代理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將委托“代理行”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撥付、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和“項目合同”的執(zhí)行,以及將“借款人”的出口結匯資金及時劃付至專門賬戶,用于償還“貸款人”的“貸款”。
第六章 貸款的償還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嚴格按還款計劃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款所規(guī)定的情況外,“借款人”如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__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條 對于任何提前償還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敖杩钊恕睉_保“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應專項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項目合同”項下的貨款,應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二十條 如“借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應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兩個月內向“貸款人”提交書面展期申請和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同意該“貸款”展期的證明文件)。經“貸款人”審查后,如“貸款人”批準“貸款”展期,“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定“貸款”展期協(xié)議。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還款時應按“貸款人”要求填寫匯款單據的有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
第七章 擔保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采用如下?lián)7绞?/p>
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保險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應將本“貸款”項下有關的設備、建設工程、出口貨物貨物運輸以及“項目”運營期間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應將或安排將保險權益轉讓給“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償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借款人”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續(xù)?;虼鸀橥侗?,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并根據保險單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承保人索賠。由于沒有及時通知或及時索賠或未履行保險單項下義務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保險賠款應首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情況決定保險賠款是否可以繼續(xù)用于“貸款”支持的“項目”或貿易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貸款”本息不構成對“借款人”應償付債務的免除。
第九章 違約事件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以下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提取“貸款”。
(四)“借款人”違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約定的對“借款人”的有關規(guī)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或擔保人在有關擔保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六)“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了在本合同或有關擔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諾或保證。
(七)“借款人”自籌資金未及時到位。
(八)“項目”建設進度嚴重滯后。
(九)“項目”產品質量被認定為不符合“項目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
(十)“借款人”在其為一方的其他合同項下嚴重違約。
(十一)“借款人”或擔保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十二)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抵押物或質物貶值、毀損或滅失。
(十三)“借款人”或擔保人被合并、分立或進行股份制改造時,未能做出令“貸款人”滿意的償還安排或債務重組。
(十四)“借款人”或擔保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
(十五)“借款人”未將以下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
1.其“項目合同”的重大變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經營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3.其會計原則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財務、經濟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貸款人”看來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能力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上述違約事件是否發(fā)生,由“貸款人”作出判斷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違約事件發(fā)生后,“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三)宣布所有已發(fā)放的“貨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fā)放“貸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費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換保證人、抵押物、質物
(五)從“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銀行境內外的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實施或實現(xiàn)有關“貸款”的任何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針對“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二十六條中的第1和2項,除“貸款人”在上述第二十七條項下的權利外,“貸款人”有權進一步行使下列權利:
(一)對所有逾期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二)對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挪用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第十章 合同變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貸款人”雙方共同簽署并加蓋各自公章后,按約定條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條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或司法原因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合同中有關條款。
第三十一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 抵消、轉讓和權利放棄
當支付的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三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任何寬容、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等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并不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任何義務的承擔。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敖杩钊恕蓖?,因本合同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訴訟應在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
上述規(guī)定并不影響“貸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選擇在其他任何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書格式及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及本合同項下其他應付款項還清后自動失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________份,擔保人和代理行各執(zhí)1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yè)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2.原產國和制造商名稱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里,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買方將對由于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于不充分或不適當?shù)陌b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銹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濕”,“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_________。
5.交貨期_________。
6.裝貨港_________。
7.目的港_________。
8.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后負責辦理。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后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fā)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為發(fā)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后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3份原始海運提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并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復印的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fā)票,注明:合同號、嘜頭(在多于一個嘜頭時,發(fā)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復印的裝箱單,注明:重量、裝箱件數(shù)和相應發(fā)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shù)量說明書。
(5)1份發(fā)給買方通知發(fā)貨詳情的傳真的復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fā)貨后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復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復印的原產地證明。
(8)文件的數(shù)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于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在fob條款下)
(1)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2)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3)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只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lián)系。當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后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4)如果在買方的船只準時到達裝運港后賣方沒有將要運的貨物準備好,那么賣方將對空倉費和滯期費負責。
(5)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后,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
12.裝船通知
(1)賣方為了以下目的(a、b、c)將于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數(shù)、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范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高,3米寬,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shù)據。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在fob條件下,由買方安排定船。
c.為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1)中的規(guī)定時,買方將要求采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d.如果賣方沒有履行上述規(guī)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后,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shù)量、箱數(shù)、發(fā)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于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保險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文件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制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性能和規(guī)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后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制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為是最終結果。制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jié)必須作為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xiàn)。
(2)當商品到達現(xiàn)場以后,買方將申請_________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并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fā)現(xiàn)有規(guī)格和數(shù)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xiàn)場檢驗之后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有權和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90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fā)現(xiàn)有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于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的18個月內,如果由于該設備由內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檢驗證明將作為索賠的基礎。賣方對于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為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對于在生產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fā)生的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賣方將迅速通知買方上述發(fā)生的一切,并在從那以后的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xù)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shù)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zhí)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xié)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公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后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 2023年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