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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租合同(4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10-17 14:50:54 查看人數:81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合同

第1篇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森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關于“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國有土地祖賃”等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出租土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出租范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業(yè)用地為: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住宅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商業(yè)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業(yè)用地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出租年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國有 土地使用權 租金收取標準隨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而調整。調整后乙方應當自調整之日起按新標準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第五條 在現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前,土地使用權租金繳納按下列第____項執(zhí)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釜,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工業(yè)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元人民幣。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工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兩次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每次繳納的款額為當年應繳租金的50%。

第六條 乙方應按時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的滯納金。乙方連續(xù)拖欠租金達_______個月內,甲方有權解除 租賃合同 ,收回 土地使用權,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應支付的費用匯人甲方銀行賬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書面簽收。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 違約責任 。

第八條 乙方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和現使甩條件的,應經甲方同意后,依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標準。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依照規(guī)定申請九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出租許可證手續(xù)。

第十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有償使用年限內經甲方同意,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 抵押 。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

乙方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給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權仍由乙方持有、乙方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項權利。

乙方轉讓土地時租賃合同可同時轉讓,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給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第三人取得,租賃合同經向甲方登記更名后繼續(xù)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隨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價值只能按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價, 抵押權 實現時土地 租賃合同同時轉讓。

在出租年限內, 土地出讓 的,乙方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租賃土地在辦理出讓手續(xù)后,終止租賃關系。租賃合同期滿,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在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應對承租人給予合理補償。

承租土地使用權屆滿,乙方可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予批準。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未獲批準的,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依法 無償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發(fā)建設、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 解除合同 ,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并同時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乙方繼續(xù)使用土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續(xù)期辦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已辦理的土地登記手續(xù)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對該土 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在兩個月內沒有處置完畢的,甲方有權拍賣。

拍賣所得除支付拍賣、評估等中介費用外,發(fā)還給乙方。不能拍賣或者拍賣不利于土地的繼續(xù)出租轉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時間屆滿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土地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因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愿申請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

第十六條 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代理 兒: 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hf-2005-002)

國土租( )字第 號

河南省國土資源

河南省工商管理局 監(jiān)制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森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關于“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國有土地祖賃”等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出租土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出租范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業(yè)用地為: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住宅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商業(yè)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業(yè)用地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出租年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國有 土地使用權 租金收取標準隨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而調整。調整后乙方應當自調整之日起按新標準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第五條 在現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前,土地使用權租金繳納按下列第____項執(zhí)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釜,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工業(yè)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元人民幣。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工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兩次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每次繳納的款額為當年應繳租金的50%。

第六條 乙方應按時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的滯納金。乙方連續(xù)拖欠租金達_______個月內,甲方有權解除 租賃合同 ,收回 土地使用權,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應支付的費用匯人甲方銀行賬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書面簽收。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 違約責任 。

第八條 乙方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和現使甩條件的,應經甲方同意后,依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標準。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依照規(guī)定申請九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出租許可證手續(xù)。

第十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有償使用年限內經甲方同意,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 抵押 。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

乙方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給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權仍由乙方持有、乙方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項權利。

乙方轉讓土地時租賃合同可同時轉讓,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給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第三人取得,租賃合同經向甲方登記更名后繼續(xù)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隨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價值只能按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價, 抵押權 實現時土地 租賃合同同時轉讓。

在出租年限內, 土地出讓 的,乙方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租賃土地在辦理出讓手續(xù)后,終止租賃關系。租賃合同期滿,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在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應對承租人給予合理補償。

承租土地使用權屆滿,乙方可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予批準。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未獲批準的,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依法 無償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發(fā)建設、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 解除合同 ,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并同時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乙方繼續(xù)使用土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續(xù)期辦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已辦理的土地登記手續(xù)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對該土 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在兩個月內沒有處置完畢的,甲方有權拍賣。

拍賣所得除支付拍賣、評估等中介費用外,發(fā)還給乙方。不能拍賣或者拍賣不利于土地的繼續(xù)出租轉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時間屆滿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土地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因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愿申請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

第3篇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國土租( )字第 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森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關于“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國有土地祖賃”等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出租土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出租范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業(yè)用地為: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住宅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商業(yè)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業(yè)用地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出租年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國有 土地使用權 租金收取標準隨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而調整。調整后乙方應當自調整之日起按新標準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第五條 在現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準地價調整前,土地使用權租金繳納按下列第____項執(zhí)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釜,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工業(yè)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元人民幣。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工業(yè)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兩次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每次繳納的款額為當年應繳租金的50%。

第六條 乙方應按時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的滯納金。乙方連續(xù)拖欠租金達_______個月內,甲方有權解除 租賃合同 ,收回 土地使用權,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應支付的費用匯人甲方銀行賬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書面簽收。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 違約責任 。

第八條 乙方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和現使甩條件的,應經甲方同意后,依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標準。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依照規(guī)定申請九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出租許可證手續(xù)。

第十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有償使用年限內經甲方同意,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 抵押 。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

乙方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給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權仍由乙方持有、乙方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項權利。

乙方轉讓土地時租賃合同可同時轉讓,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給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第三人取得,租賃合同經向甲方登記更名后繼續(xù)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隨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價值只能按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價, 抵押權 實現時土地 租賃合同同時轉讓。

在出租年限內, 土地出讓 的,乙方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租賃土地在辦理出讓手續(xù)后,終止租賃關系。租賃合同期滿,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在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應對承租人給予合理補償。

承租土地使用權屆滿,乙方可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予批準。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未獲批準的,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依法 無償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發(fā)建設、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 解除合同 ,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并同時無償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乙方繼續(xù)使用土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續(xù)期辦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已辦理的土地登記手續(xù)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對該土 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在兩個月內沒有處置完畢的,甲方有權拍賣。

拍賣所得除支付拍賣、評估等中介費用外,發(fā)還給乙方。不能拍賣或者拍賣不利于土地的繼續(xù)出租轉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時間屆滿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土地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因執(zhí)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愿申請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書寫,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

第十六條 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代理 兒(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第4篇 2023最新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xù)的_________企業(yè)。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xù)的_________公司。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1.1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個省市,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 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甲方已獲得國土資源部頒發(fā)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 對于乙方的_________個加油站現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甲方自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征用手續(xù),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并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征地手續(xù)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1.4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fā)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后,應同意該等延長,并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后滿前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可續(xù)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xù)。續(xù)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zhí)行。

2.4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條 租賃用途

3.1 乙方應在甲方與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所限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土地。

3.2 在符合3.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準手續(xù)。在取得批準后,乙方方可按改變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4.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4.2 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第五條 租金及稅費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對于本合同1.3條所述集體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應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計算和支付應以甲方按1.3條的規(guī)定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方之后),租金的計算方法為:集體土地年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人民幣元)/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面積(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5.2 甲乙雙方同意,對于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5.3 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應為該年度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個日期均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無論前款規(guī)定如何,第一筆租金額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5.4 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監(jiān)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c)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xù)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d)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e)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f)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g)對于政府因公益事業(yè)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qū)和其他區(qū)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h)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i)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6.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b)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c)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監(jiān)督。

(d)租賃期滿不再續(xù)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xù)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e)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f)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zhí)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7.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y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營業(yè)范圍的活動。

(c)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定。

9.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y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營業(yè)范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定。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7.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其他規(guī)定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1.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zhí)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zhí)行性。

11.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1.5 除非另有規(guī)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1.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二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郵務發(fā)至以下規(guī)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guī)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guī)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_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fā)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fā)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fā)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名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guī)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3.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3.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4.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計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合同(4份范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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