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第1篇國家糧食采購合同 第2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第3篇國家救災帳篷政府采購合同 第4篇2021年最新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范本 第5篇國家政府采購合同 第6篇國家鋼材材料采購合同
第1篇 國家糧食采購合同
2023國家標準糧食采購甲方(訂購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jù)國家糧食購銷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向乙方定購糧食_________公斤(_________市斤)。
1.品種:_________
2.訂購數(shù):_________
3.訂購價:_________
二、合同訂購的糧食質量、等級、水分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
三、合同訂購的收購:
_________。
四、甲方必須做到及時收購,保證不借故壓車、退車,做到認真執(zhí)行國家質價政策,保證不壓等壓價。對乙方交售的糧食,結算形式不限,現(xiàn)金、轉帳由本人任選。除農業(yè)稅外,不代任何部門扣款,不打白條。
五、乙方必須做到按簽訂的合同訂購品種、數(shù)量、種足種好各種作物,正常年景保證按合同規(guī)定的品種、數(shù)量交售。遇災可向甲方申請減免。
六、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乙方負責人(承包人)有變動時,由接替人繼續(xù)執(zhí)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糧食時,需攜帶本合同,每次結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內給予記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糧管所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2篇 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為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guī)定,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xié)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yǎng)、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yè)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yǎng)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為2006~2007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yōu)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zhí)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http:// )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yōu)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jù)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yè)專用發(fā)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jù)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 甲方根據(jù)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jù)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shù)梅譃榱銜r,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jù)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xié)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guī)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yè)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guī)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jù)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fā)現(xiàn)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xiàn)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xiàn)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xiàn)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yè)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xié)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yè)資格。
2.乙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tǒng)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guī)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zhàn)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fā)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xù)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xié)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guī)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yè)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guī)定的商業(yè)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yè)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guī)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xù)執(zhí)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xié)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zhí)行合同協(xié)議,協(xié)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fā)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jù)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xù)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jù)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xiàn)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zhí)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fā)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fā)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fā)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lián)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fā)送,發(fā)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則應在發(fā)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 甲乙雙方發(fā)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fā)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lián)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lián)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 上述發(fā)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fā)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
16.2 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國家救災帳篷政府采購合同
2023國家救災帳篷政府采購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開戶銀行/賬號:
電話: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開戶銀行/賬號: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數(shù)量、價格、供貨時間
1、貨物名稱:________救災專用單帳篷。
2、數(shù)量:____________頂。
3、價格:貨物單價:_____元;貨物總價:____萬元;裝運費:____萬元;合同總價:___萬元(貨物總價+裝運費)。
4、供貨時間: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時間以銀行票據(jù)為準)后____天。
5、產品編號:本批帳篷的編號為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根據(jù)實際采購貨物要求進行制定)
三、交貨地點、方式由乙方送貨到_________救災物資儲備庫內。如因救災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但不增減裝運費。
四、裝運費由乙方向承運單位支付。
五、包裝要求
(建議根據(jù)實際采購貨物的特性進行約定)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和方法
1、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法:
(1)首件檢驗、封存。在簽訂合同后__日內,乙方提供首件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專業(yè)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合格后封存。首件檢驗不合格,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經濟賠償要求。
(2)最終驗收。在產品全部交貨后,如需運抵指定倉庫,由甲方和其指定的專業(yè)檢驗部門對產品進行驗收。如需運往指定災區(qū)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專業(yè)檢驗部門在乙方生產場地對貨物進行檢驗。
a、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fā)現(xiàn)產品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產品的貨款。
b、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guī)定。
c、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d、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天內(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fā)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shù)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首件產品檢驗合格后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按合同總價的___支付預付款(時間以銀行票據(jù)為準)。
2、全部產品交貨驗收合格后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時間以銀行票據(jù)為準)。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jù)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或退貨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造成貨物損壞或的,乙方應當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逾期__天內(含第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___的違約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__的違約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___的違約金;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要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xié)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shù)發(fā)貨,并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fā)貨。
8、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jù)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9、其他
(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天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fā)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分送財政等部門各留存____份。
需方(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開戶銀行/賬號:
電話: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開戶銀行/賬號: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數(shù)量、價格、供貨時間
1、貨物名稱:________救災專用單帳篷。
2、數(shù)量:____________頂。
3、價格:貨物單價:_____元;貨物總價:____萬元;裝運費:____萬元;合同總價:___萬元(貨物總價+裝運費)。
4、供貨時間: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時間以銀行票據(jù)為準)后____天。
5、產品編號:本批帳篷的編號為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根據(jù)實際采購貨物要求進行制定)
三、交貨地點、方式由乙方送貨到_________救災物資儲備庫內。如因救災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但不增減裝運費。
四、裝運費由乙方向承運單位支付。
五、包裝要求
(建議根據(jù)實際采購貨物的特性進行約定)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和方法
1、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法:
(1)首件檢驗、封存。在簽訂合同后__日內,乙方提供首件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專業(yè)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合格后封存。首件檢驗不合格,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經濟賠償要求。
(2)最終驗收。在產品全部交貨后,如需運抵指定倉庫,由甲方和其指定的專業(yè)檢驗部門對產品進行驗收。如需運往指定災區(qū)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專業(yè)檢驗部門在乙方生產場地對貨物進行檢驗。
a、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fā)現(xiàn)產品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產品的貨款。
b、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guī)定。
c、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d、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天內(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fā)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shù)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首件產品檢驗合格后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按合同總價的___支付預付款(時間以銀行票據(jù)為準)。
2、全部產品交貨驗收合格后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時間以銀行票據(jù)為準)。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jù)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或退貨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造成貨物損壞或的,乙方應當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逾期__天內(含第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___的違約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__的違約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___的違約金;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要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xié)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shù)發(fā)貨,并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fā)貨。
8、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jù)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9、其他
(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天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fā)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分送財政等部門各留存____份。
需方(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供方(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代表人:(簽字)
第4篇 2021年最新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范本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 招標 。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為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等相關法律 法規(guī) 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guī)定,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xié)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yǎng)、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yè)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yǎng)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 法定節(jié)假日 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 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為xx~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yōu)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zhí)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yōu)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jù)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yè)專用發(fā)票。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jù)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荚u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 甲方根據(jù)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jù)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 履約保證金 10%的處罰當?shù)梅譃榱銜r,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jù)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xié)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guī)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yè)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 承諾書 》(附件三)中規(guī)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jù)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fā)現(xiàn)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xiàn)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xiàn)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xiàn)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yè)機構 代理 ,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xié)商承擔。
5. 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 違約金 :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yè)資格。
2.乙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tǒng)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guī)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zhàn)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fā)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xù)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xié)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 投標保證金 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guī)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 商業(yè)秘密 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guī)定的商業(yè)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yè)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guī)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北京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xù)執(zhí)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xié)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zhí)行合同協(xié)議,協(xié)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 合同終止 。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fā)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jù)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xù)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jù)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xiàn)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 合同履行 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 強制執(zhí)行 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fā)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fā)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fā)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lián)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fā)送,發(fā)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則應在發(fā)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 甲乙雙方發(fā)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fā)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聯(lián)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lián)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 上述發(fā)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fā)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
16.2 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8月 日 xx年8月 日
第5篇 國家政府采購合同
2023國家政府采購甲方(用戶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招標中心名稱)關于__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xié)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貨物
乙方根據(jù)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貨物:
貨物品名
規(guī)格型號
產地廠家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隨機配件
交貨時間
二、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即rmb_______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fā)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三、質量
1.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guī)范、環(huán)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guī)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臺貨物上均應釘有銘牌(內容包括:制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guī)格、出廠日期等)并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志。
3.貨物制造質量出現(xiàn)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貨到現(xiàn)場后由于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交貨及驗收
1.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乙方免費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免費完成貨物和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工作,然后由雙方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表。
2.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完整無損。
3.貨物和系統(tǒng)安裝調試完成后10天之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而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并驗收合格。
4.貨物和系統(tǒng)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yè)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并不低于國家相關標準)。
5.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和原廠保修卡。
6.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guī)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付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乙方在甲方貨物質量和系統(tǒng)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備齊下列文件并送交_________區(qū)財局辦理付款手續(xù)。_________區(qū)財局采用人民幣轉帳方式在15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7%,余下合同款項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于系統(tǒng)運行一年滿后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1)《_________區(qū)政府采購項目驗收表》(需由_________區(qū)政府采購中心簽寫意見并加蓋公章);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fā)票復印件(需由_________區(qū)政府采購中心加蓋公章);
(3)本合同原件。
六、售后服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并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lián)系售后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yǎng)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乙方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xiàn)場或由甲方安排。
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tǒng)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zhí)行,但不得少于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tǒng)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小時;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__。
5.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后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于故障貨物規(guī)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xiàn)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須每隔半年上門對甲方進行回訪,并請甲方填寫《_________市政府采購項目回訪調查表》(需由用戶蓋章確認)。
8.保修期后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xié)商再定。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乙方不能交付貨物,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
5.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guī)格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違約金。
6.如經乙方兩次維修,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回全部貨款,并按第七條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所供貨物必須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構成對甲方違約,違約金按第七條第3.4款執(zhí)行。
八、爭議及仲裁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fā)生爭議,由_________市技術監(jiān)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鑒定單位進行質量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他
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財政局1份,采購中心1份,招標中心1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簽約代表(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國家鋼材材料采購合同
2023國家鋼材材料采購購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簡稱乙方)
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向乙方定購“上東國際一期”建筑用鋼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所需鋼材的規(guī)格、單價詳下表
1.1、甲方在施工過程中若需調整鋼材的品種,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xié)商單價。
1.2、甲方規(guī)定乙方所供鋼材品牌為攀成鋼、德勝,若因市場原因導致前兩個品牌出現(xiàn)缺貨,乙方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供給威-鋼、達-鋼兩種品牌。
1.3、上述合同單價包含乙方送至甲方人員指定地點全部費用。
第二條:質量驗收標準
2.1、乙方保證鋼材質量、規(guī)格等達到國家標準及成都市、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及合同要求。對甲方特別約定之要求亦要完全予以滿足。
2.2、鋼材送到甲方施工現(xiàn)場后,由甲方指定收貨人員對供方所供產品的數(shù)量、規(guī)格、質量等進行驗收。貨到現(xiàn)場若有質量問題應向乙方交涉。
2.3、產品幾何尺寸的偏差必須在驗收規(guī)范的要求之內,偏差大過要求的為不合格品,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更換,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4、乙方對所供鋼材質量承擔全部責任,若因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未能達到國家標準或滿足工地的要求時引起甲方停工帶料,甲方*根據(jù)當時現(xiàn)場的具體情況,任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措施進行處理:
2.5.1、若乙方所供鋼材有質量問題,甲方可拒絕驗收,乙方應無條件另行調換符合質量要求和規(guī)格要求的鋼材供應甲方,并不得影響甲方施工生產需要;
2.5.2、因鋼材質量和供應不及時的原因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甲方可以在事發(fā)當月計算也可在最終結算時一并計算,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2.6、由于鋼材是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性復檢物資,因此所進的每批鋼材都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取樣復檢,且必須與監(jiān)理工程師一起,若鋼材檢驗不合格則該批次鋼材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數(shù)量驗收
3.1、甲方收貨人員對所到鋼材的數(shù)量按實清點或抽查,實際數(shù)量以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清點的質量規(guī)格都符合合同要求的數(shù)量為準。清點的數(shù)量與乙方的數(shù)量有差異時,按本次清點的實際送貨量計算本次至上次清點時間之間所送貨的數(shù)量。若發(fā)生兩次以上的數(shù)量差異時,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乙方同意以所欠貨款為保證,承諾按甲方要求退場甲方另行選擇供應商的工作。
3.2、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對實到數(shù)量清點工作,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派人抽查,其抽查實到量作為本次計算的依據(jù),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4.1、甲方應提前三天將所需品種、數(shù)量,以清單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要根據(jù)甲方的供應計劃組織貨物運輸?shù)郊追绞┕がF(xiàn)場,同時按甲方要求整齊地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承擔運費。
4.2、由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施工現(xiàn)場指定地點,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當甲方指定收貨人不在現(xiàn)場時,甲方另行委托指定收貨人。凡非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所簽署的任何與收貨數(shù)量相關的文件及所反映的內容甲方均不予承認,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5.1.甲乙雙方各自出具的“送貨單”或“收料單”均不作為結算之依據(jù),過程中的數(shù)量統(tǒng)計以甲方指定人員驗收簽字并經甲方核算部門負責人確認的《月度數(shù)量統(tǒng)計單》為唯一依據(jù)。最終結算以甲乙雙方辦理的《財務結算》為準。
財務結算》最終價款為:
a、《送貨數(shù)量認可單》合計數(shù)×對應的材料單價合計數(shù)
b、減去已支付貨款
c、減去違約金(如果有時)
d、減去應扣除之款項
e、減去因供應方(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各種損失
5.1.3、雙方約定:甲方在每批次鋼材到施工現(xiàn)場后7天內付給乙方材料款。若因甲方資金原因,甲方可延期付款給乙方,但必須支付乙方資金利息,一個月內付款為每噸每天 元,2月內付款為每噸每天 元,3月內付款每噸每天元。計息時間以每批次鋼材進場的時間和批量計劃為準,且超過一個月又不足兩個月的,第一個月以一月內付款應付利息計算,余下天數(shù)以兩月內付款應付利息計算。(例:供貨后第45天付款,甲方應付利息為噸位×第一個月每噸每天利息×30天+噸位×第二個月每噸每天利息×15天,以此類推)。在此期間,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對甲方鋼材的供應。
5.2、貨款的支付 付款方式:以轉帳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出具正式普通發(fā)票。
第六條:乙方應提供的資料
6.1、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6.2、產品送到工地,應隨貨將與產品質量相關的有效《質保書》、《許可證》等提供給甲方。辦理上述證件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提供的上述證件為虛假或過期證件,則乙方向甲方賠償不低于壹拾萬元違約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供應的鋼材不符合國家標準,乙方除無條件接受退貨外,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甲方由此發(fā)生的接受有關質監(jiān)部門的處罰和一切費用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7.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送貨時間及時供貨,由乙方承擔甲方停工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拖延7天以上,為了工程的工期,甲方有權另找供應商購買鋼材。
7.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相關資料,甲方有權拒付貨款,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7.4、合同一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即被視為違約;對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負責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8.1、合同雙方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
8.2、協(xié)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
9.1、乙方承諾對其進入甲方工地的人員甲方負責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證上述人員按國家、當?shù)亟ㄔO主管部門、甲方的各種要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安全防護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負。
9.2、乙方應按時提供甲方所需的相關資料,乙方提供的資料交項目資料員,并由材料員在收料單或發(fā)票上簽字說明資料是否已提供齊全,否則可不予付款。
9.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另訂補充合同。
9.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至結清工程價款之日失效。
9.5、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