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行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行吊,又稱為行車或天車,是工業(yè)生產(chǎn)中不可或缺的起重設備。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檢查:確保行吊各部件完好,無明顯損壞,鋼絲繩無斷股、磨損現(xiàn)象,制動裝置可靠,電氣線路無裸露。
2. 起吊作業(yè):使用合適的吊具,嚴禁超載,起吊物品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升降和搖擺。作業(yè)過程中保持視線清晰,避免障礙物。
3. 操作過程:操作員應集中注意力,遵循“慢速接近,穩(wěn)定提升,緩慢降落”的原則,避免急停急起。
4. 應急處理:遇到突發(fā)情況,如設備故障或物品脫落,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并及時報告。
5. 停止與維護:工作完畢后,將行吊停放在規(guī)定位置,切斷電源,做好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
目的和意義
行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旨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它能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設備損壞,保證生產(chǎn)流程的順暢,同時也是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xiàn)了企業(yè)對員工的關懷與責任。
注意事項
1. 未經(jīng)專業(yè)培訓的人員不得操作行吊,操作員需持證上崗,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
2. 操作前要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3. 在吊運易燃易爆物品時,需特別注意靜電、火花等可能引發(fā)危險的因素。
4. 行吊運行時,禁止在下方行走或停留,避免發(fā)生意外。
5.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并排除隱患,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6. 對于異常聲音、振動或設備發(fā)熱等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后再繼續(xù)操作。
行吊的安全操作不僅是對個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對企業(yè)財產(chǎn)的保護。每一位操作員都應嚴格遵守規(guī)程,時刻保持警惕,以實現(xiàn)安全、高效的生產(chǎn)環(huán)境。
行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行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 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chǎn)總則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遵守。
二、 行吊工必須經(jīng)培訓考試,并持有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培訓和考試不得獨立操作。
三、 必須聽從掛鉤人員指揮,行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起動時應先鳴笛,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四、 工作前:
1、查看“交接班記錄”按規(guī)定檢查。
2、檢查設備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傳動部位、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可靠,并按規(guī)定加油。
五、工作中:
1、操作控制器手柄時,必須先從“0”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0”位。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2、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面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開車,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如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工作停車時,不得將吊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下吊物時應鳴笛警告,嚴禁吊物從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面不得過高。
3、運行時兩臺行車要保持車距,嚴禁撞車。露天行車遇有大雨、雷擊或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墊牢。
4、行吊工必須做到“10不吊”:
①超過額定負荷不吊;②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③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⑤歪拉斜掛不吊;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動物不吊;⑦氧氣瓶、乙炔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⑧帶棱角快口未墊好的工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⑩鋼鐵水過滿,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六、 工作后:
1、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各控制手柄置于“0”位,切斷電源。
2、按“清潔制度”保養(yǎng)設備。
3、按“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并填好“行車運行記錄表”。
第2篇 車間行吊和汽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保證車間行吊的安全運行,確保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行吊使用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使用行吊者,必須經(jīng)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工作。使用行吊時,不得采取斜拉、拖拉、抖動機件等方式,必須保證鋼絲繩處于垂直狀態(tài)。
2、使用行吊,必須在行吊的起重范圍內,不允許超載。
3、在吊裝機件時,操作人員或其他人員不得站在吊鉤下方,避免傷人。
4、應定期對電動葫蘆和電機進行保養(yǎng)潤滑,同時對滑軌進行潤滑保養(yǎng)。
5、經(jīng)常檢查調整制動裝置,始終保持有效狀態(tài)。檢查吊鉤的連接是否牢固,及時維護。
6、禁止行吊吊懸物件進行作業(yè)。違者嚴肅處理。
7、使用汽車吊,必須經(jīng)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安全操作要求同上。
第3篇 行吊操作規(guī)程
1、檢查行吊鉤是否良好無裂痕、無變形;
2、檢查鋼絲是否亂繩,接口是否松脫、磨損斷絲的現(xiàn)象;
3、檢查電源開關是否能正常運行,無操作不靈、漏電現(xiàn)象。
4、操作行吊時嚴格按說明書的要求操作,即①放繩②吊物③上繩④移動⑤放繩 的順序操作,操作中應穩(wěn)妥忌莽撞野蠻操作。
5、吊掛物品時應使物品盡量保持重心平衡,吊鉤與邊引物品的繩索掛吊牢靠, 不牢靠的不吊。
6、在視線不好或有障礙物的地方吊放物品應有兩人或兩人以上作業(yè),但必須是 一人操作,一人指揮。
7、禁示斜拉、斜吊物品;超出行吊負荷的物品。
8、行吊自身存在安全隱患、故障、電器開關不靈的現(xiàn)象,禁止操作。
9、行吊下有人時不吊掛或移動物品。
10、行吊運行時禁止在行吊下站人或作業(yè)。
8、在車間光線不好的時候禁止操作作業(yè)。
9、行吊操作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作業(yè)。
10、工廠應每年對行吊檢測一次。
11、行吊鋼索達到使用壽命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下來的鋼索不得再次使用。
12、行吊的主體鋼架應每月檢查一次,及時焊接脫焊部位和緊固鏍栓。
13、行吊的電機和傳動件應每月檢查一次,及時維修或更換損壞部件。
14、行吊的鋼索每半月應檢查保養(yǎng)一次,確保鋼索不銹損。
第4篇 行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人員應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車。
2 開機前應認真檢查鋼絲繩、吊鉤、吊具有無磨損裂紋和損壞現(xiàn)象,傳動聯(lián)接部位螺絲是否松動,各部電器元件是否良好,線路連接是否安全可靠,傳動部分潤滑部位是否正常,并進行空運轉,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3 工作時應服從指揮,堅持崗位,集中精力操作,嚴禁吊鉤有重物時離開崗位,操作中做到起吊和下落慢,中間快。
4 下降吊鉤或起吊物件時,如遇信號不明,發(fā)現(xiàn)下面有人或吊鉤前面有障礙物時應立即發(fā)出信號,服從指揮人員信號指揮。
5 吊運重物應高于前進方向所有障礙物2m。
6 操作時發(fā)現(xiàn)行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裝置失靈應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匯報主管部門組織檢修,待正常后使用。
7 下班前將吊勾提升到離地面2m-3m處。
8 下班前各操作處于斷開位置,切斷電源,離開駕駛室必須加鎖。
9 行吊工作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戴手套、戴護目鏡、穿工服和工鞋。
第5篇 車間行吊和汽車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保證車間行吊的安全運行,確保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行吊使用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使用行吊者,必須經(jīng)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工作。使用行吊時,不得采取斜拉、拖拉、抖動機件等方式,必須保證鋼絲繩處于垂直狀態(tài)。
2、使用行吊,必須在行吊的起重范圍內,不允許超載。
3、在吊裝機件時,操作人員或其他人員不得站在吊鉤下方,避免傷人。
4、應定期對電動葫蘆和電機進行保養(yǎng)潤滑,同時對滑軌進行潤滑保養(yǎng)。
5、經(jīng)常檢查調整制動裝置,始終保持有效狀態(tài)。檢查吊鉤的連接是否牢固,及時維護。
6、禁止行吊吊懸物件進行作業(yè)。違者嚴肅處理。
7、使用汽車吊,必須經(jīng)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安全操作要求同上。
第6篇 行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吊工在工作中應集中精力。不準吸煙、打電話、吃東西、看刊物、閑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2、喝酒或吃藥后不準開行車,嚴禁帶情緒進行行車操作。
3、嚴防運行中兩行車相撞。
4、行車啟動前和運行中接近同跨鄰車以及運行路線上有人時都必須發(fā)出報警信號。吊運物體不準從設備和人員上面通過;被吊物距離地面不得超過60厘米(特殊情況除外)。
5、在吊運物體時,除停止信號外司機只能聽從一人指揮。指揮者必須佩有袖標、口哨等指揮工具。當多人指揮時,應立即停車。確定指揮人后方能開始工作。
6、無論任何人發(fā)出停止信號,行車工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并停車查詢原因。
7、行車運行時,嚴禁在小車上工作或在大梁上行走。
8、提升吊鉤時,不得超出規(guī)定的行程。大小車運行至兩端擋板前,必須減速,停車。不準撞擊擋板。
9、行車合閘前,應保證所有控制器在零位。操作時控制器必須逐檔操作,檔次間的移動應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以免電動機承受過量負荷。
10、行吊工必須隨時觀察運行中的“c”形鉤、安全銷有無串動現(xiàn)象。
以免“c”形鉤脫落。
11、行車運行中如發(fā)生停電以及設備損壞等突發(fā)情況和行吊工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迅速將控制器電源關閉。
12、行吊工必須熟知鋼絲繩、吊索使用的報廢標準。
13、行吊工要嚴格遵守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絕不允許從行車上往下扔器件和雜物。
14、嚴禁使用行車歪拉斜吊。
15、禁止吊運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品。
16、行吊工在安全和嚴格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操作中應該做到穩(wěn)、準、快:
(1)穩(wěn):行吊工在操作過程中必須做到起動、制動平穩(wěn),吊鉤、吊具和吊物不游擺。
(2)準:在操作穩(wěn)的基礎上,吊鉤、吊具和吊物應準確的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3)快:在穩(wěn)、準的基礎上、協(xié)調相應各機構動作,縮短循環(huán)時間,保證行吊不斷連續(xù)工作,提高生產(chǎn)效率。
17、行吊工要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安全裝置不齊全或有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3)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不吊。
(4)紙卷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5)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6)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不吊。
(7)斜拉拽吊紙卷或其它物體不吊。
(8)棱角物體無防切割措施不吊。
(9)被吊物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物或設備有鉤掛不吊。
(10)易撒落物體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