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窄軌電機車技術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電機車的日常檢查與維護
2. 安全駕駛與行駛規(guī)定
3. 緊急情況應對措施
4. 電機車故障排查與處理
5. 電機車停放與充電操作
6. 電機車的定期保養(yǎng)
目的和意義
窄軌電機車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確保電機車的安全運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故障率,延長電機車的使用壽命,同時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提升企業(yè)生產活動的整體安全水平。
注意事項
1. 操作前檢查:每次使用電機車前,應檢查車輛各部件是否完好,剎車系統(tǒng)、照明設備、信號裝置是否正常,確保無異常后方可啟動。
2. 駕駛規(guī)定:駕駛電機車時,務必穿戴好安全裝備,遵守限速規(guī)定,保持安全距離,嚴禁超載或違規(guī)行駛。
3. 緊急情況處理:遇到緊急情況,如制動失靈、線路故障等,應立即停車,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不得自行處理。
4. 故障排查:電機車發(fā)生故障時,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拆解,應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診斷和修復。
5. 充電操作:電機車充電應在指定的充電區(qū)域進行,遵守充電安全規(guī)程,防止電火花引發(fā)火災。
6. 停放規(guī)定:電機車停放在指定地點,確保車輛穩(wěn)定,關閉電源,拔掉鑰匙,避免非操作人員誤觸。
7. 定期保養(yǎng):電機車需定期進行保養(yǎng),包括清潔、潤滑、緊固等,確保車輛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8. 培訓教育: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窄軌電機車操作培訓,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未經培訓不得上崗。
本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遵守和執(zhí)行,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為了企業(yè)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和員工的安全,每一位員工都應將規(guī)程牢記于心,付諸實踐,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生產環(huán)境。
窄軌電機車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修理工必修經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才能從事本工作。
第2條 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規(guī)定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進入工作崗位。
第3條 修理工作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檢修一般在機車庫里進行,臨時小故障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車輛沖撞檢修車輛及檢修人員。
第4條 被檢修的機車停穩(wěn)后,要將車可靠掩住,架線機車應拉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切斷機車架線電源。蓄電池機應拔開電池插銷。
第5條 修理電器設備時,切斷電源后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再進行對地放電。
二、檢修操作前的準備
第6條 必修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確認安全方可使用。防護用品以及量具、儀器、儀表等,必修齊全、完好,備齊所需材料配件。
第7條 拆裝電動機、減速箱、輪對、電源箱等重大部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由專人指揮,起吊所用工、機具必須合乎要求,嚴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利用千斤頂升起重物件時必須注意使物體的重心作用在支點的中心范圍之內,避免工件歪倒傷人。
第8條 修理人員應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工具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傷害。
三、檢修工作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
第9條 使用手錘、手鉗、螺絲刀等手工工具時,應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條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電鉆、手砂輪)應當注意電機外殼必須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條 工件鉆孔時應用夾具夾緊工件,嚴禁用手持工件鉆孔。
第12條 從事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工作,要經專業(yè)培訓合格,持證操作。嚴格按燒焊措施進行燒焊工作。
第13條 操作大型專用機床要經過培訓,并取得合格證者,才能進行操作。
第14條 拆卸軸承時應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銅棒平衡敲打。安裝軸承時應先將軸承在75~100℃的油加熱10~15min再進行裝配。
第15條 部件的拆裝應按順序進行,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當加以標記,并用煤油清洗干凈(軸承清洗后要用細白布檫干凈)。清洗軸承箱、齒輪箱后,必須檢查,防止留有任何雜物。
第16條 磨損超限未經修復的零件不得使用。軸與軸孔磨損后允許采用涂鍍、電鍍式噴涂工具修復;在滿足強度要的條件下,也可以鑲套處理,但不得用電焊修補。鍵槽之間不得加墊;平鍵槽磨損后,輪、軸鍵槽允許同時加5%。裝配軸承時軸徑不得沖麻面。
第17條 熱裝輪箍時,必須注意保護輪轂和軸及齒輪不受熱,用小錘敲擊的聲音清脆為合格,沙啞為松動,不得裝使用。
第18條 整流子面受損需要車削時,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車削完后,其絕緣云母槽深0.5mm。
第19條 同一臺電機應用相同規(guī)格型號的炭刷。新炭刷裝配前必須在整流子上或與其相同的圓柱面上用細砂紙打磨溫和。
第20條 炭刷壓力調整、集電弓接觸壓力的調整都應使用彈簧秤或其他方法測定。
第21條 防爆電器設備應符合gb3836.2-83的有關規(guī)定。
第22條 必須注意保護防爆電器設備的防爆而不受損傷。
第23條 機車檢修質量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發(fā)現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檢修試驗,直至合格為止。
四、工作結束
第24條 檢修機車經試運轉合格后,要填寫檢修紀錄,寫明檢修日期、檢修部位、檢修人、驗收人等有關內容。
第25條 工作結束要清理工作場地,做到文明整潔;離開工作現場時要切斷有關的風、水、電源。
五、有關說明
第26條 本規(guī)程只做為礦用窄軌14t一下點機車修理工操作依據。檢修質量標準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執(zhí)行。
第27條 本標準未盡部分按有關規(guī)定及產品說明書中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