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tm5500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機車啟動前檢查:
- 檢查燃油、機油和冷卻液的水平,確保充足且無泄漏。
- 檢查剎車系統(tǒng),確認剎車片磨損情況及剎車液位正常。
- 檢查輪胎氣壓,保證在規(guī)定范圍內。
- 確認所有燈光、信號設備功能正常。
2. 機車運行中監(jiān)控:
- 保持對儀表盤的持續(xù)關注,注意速度、水溫、油壓等關鍵指標。
- 定期觀察后視鏡,了解周圍環(huán)境動態(tài)。
- 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行車安全。
3. 機車操作:
- 使用正確的檔位,避免高速低檔或低速高檔行駛。
- 在啟動、停車、轉彎時,應提前減速并合理使用剎車。
- 遇到復雜路況,如濕滑、陡坡、彎道,需降低速度,謹慎駕駛。
4. 應急處理:
- 配備并熟悉使用滅火器,遇火情立即采取措施。
- 如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車并開啟危險警告燈,必要時尋求專業(yè)救援。
目的和意義
tm5500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駕駛員的生命安全,降低機車事故風險,提高機車的使用效率和壽命,同時也保障公共道路的安全,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通過規(guī)范化的操作流程,駕駛員能夠更好地掌握機車性能,提升駕駛技能,從而在日常工作中實現(xiàn)高效、安全的運輸任務。
注意事項
1. 駕駛員需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駕駛。
2. 駕駛過程中禁止飲酒或服用影響駕駛能力的藥物。
3. 嚴禁超載,遵守機車的最大承載限制。
4. 長時間駕駛后應適當休息,防止疲勞駕駛。
5. 定期進行機車維護保養(yǎng),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
6. 不得在機車未完全停穩(wěn)時換擋或下車。
7. 遇到緊急情況,應優(yōu)先保證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再進行后續(xù)處理。
以上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位駕駛員的嚴格遵守和持續(xù)改進,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運輸環(huán)境。
tm5500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tm5500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常用機械設備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起動車時,要使發(fā)動機達到工作溫度。重載起動時一定要把換檔手柄置于一檔,單機起動時可以置于三檔。
第三條? 作業(yè)中執(zhí)行內燃機車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
第四條? 重載停車要在足夠距離內提前減速,剎車制動。
第五條? 不需要關閉發(fā)動機停車時,必須將停車制動器置于制動位方可離開司機室。
第2篇 礦用柴油牽引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起動前的準備
1.1 起動前應檢查并加足冷卻水、燃油、潤滑油、凈化液;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制動閘瓦、鏈條及三角皮帶是否過松。
1.2 每班應對油門、離合器、操縱系統(tǒng)、鏈條等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潤滑。
2 發(fā)動
2.1 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制動把,踩下油門踏板。
2.2 上班初次發(fā)動時,打開前蓋,搬動手油泵,聽到正常噴油聲響為止。
2.3 打開電源總開關,將電開關鎖轉至起動位置,每次起動時間不要超過10秒,如一次不能起動,應間隔一會再起動,起動后轉動開關鎖,接通電流表。
2.4 柴油機發(fā)動后觀察電流表充電是否正常,柴油機潤滑油壓力是否正常,柴油機發(fā)動后先低速轉動兩三分鐘,待溫度上升,各部潤滑正常(機油壓力不低于0.1mpa)后,才能起步運行。
2.5 電瓶放電過多不能帶動柴油機時,可用手搖發(fā)動。
3 起動運行
3.1 踩下離合器踏板,將變速桿撥入需要的檔位,再將方向桿的手柄提起(前行外推,后退向里拉)。如未掛入,可松一下離合器踏板再踩下重掛。一般上坡、重載掛2檔,中、輕載及下坡掛3檔,滿載及特殊情況掛1檔。
3.2 調整好油門,松開制動手柄,緩慢松開離合踏板,車即平穩(wěn)起步。
3.3 由慢速變快速:踩下離合器,將變速桿推入空檔,車速變快后,再推入快速檔,平緩松開離合踏板,車即快速行進; 由快速變慢速:踩下離合踏板,將變速桿推入空檔,車速變慢后,松一下離合踏板立即踩下,再推入慢速檔,然后平緩松開離合踏板車即慢速行進。
3.4 在機車上坡運行中加大或減小油門,可以使機車加速或減速。在下坡運行中減速需輕輕搬動制動手柄,用閘瓦剎車減速。當車速很慢停車之前減速,應該將離合板踩下,不然會使機車柴油機熄滅。一般減速制動應緩慢平穩(wěn),緊急情況下才準緊急制動。
4 停車
4.1 踩下離合踏板,減小油門,待機車滑行到預定位置,拉緊制動手柄即可停車。然后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放松油門使柴油機熄滅。
4.2 停車后關閉電開關鎖,離車時關閉總開關,并關閉油門。
4.3 長時間停車或冬季停車要放凈冷卻水及凈化液。
第3篇 內燃機車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則》和《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條? 作業(yè)時注意:
1、上下機車時,要面向機車,抓牢欄桿,以免摔傷。
2、充電過程中,要加強對充電設備和電瓶的巡視,出現(xiàn)異常要果斷采取措施。
第三條? 拆裝、緊固蓄電池螺栓應避免造成短路。
第4篇 電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一、接班上崗后,必須詳細檢查電機車各部件的情況,熟悉電機車狀況。操作時,要嚴格遵守電機車行車管理規(guī)定。
二、每次開車前,應檢查巷道及軌道有無障礙物,檢查所牽引的車輛數(shù)不得超過規(guī)定,裝載情況應符合要求。
三、司機必須坐在座位上開車,不得坐在車幫上或在車外開車,嚴禁將頭、手及身體露出車外。
四、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視線有障礙或前方有行人時,都必須減低車速,并發(fā)出警號。
五、行車中如遇停電,必須將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待送電后重新啟動。
六、正常制動停車,應提前減速,采用機械制動,非緊急情況不準使用動力制動,嚴禁采用反向制動。
七、如必須離開司機座位時,應分斷自動開關,剎緊車閘,取下手把保管好,但不得關閉車燈。
八、不得用車閘控制列車的行車速度,列車應避免停在道岔上或彎道附近。臨時檢修時,必須落下集電器,應在列車占用軌道的前后四十米處放置停車檢修警示牌。
九、必須按規(guī)定的信號行車,聽從跟車工和調度員的指揮,正常運輸時,電機車必須在列車的最前端牽引。
十、同一線路同一方向行駛時,兩車必須保持大于100米的距離,嚴禁追尾行駛。
第5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
1.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系統(tǒng).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熟練的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充電作業(yè)。
3.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電工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6.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⑴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
⑵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7.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8.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車上的四個固定插銷,在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9.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后,起重物下不準站人。
10.充電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充電器及充電器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在送電。
11.先擦凈電池箱上的灰塵、積水后,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12.電源裝置每次充電前都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3.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14.充電器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
15.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臟物。
17.充電作業(yè):
(1)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zhí)行。
(4)在有80%的單位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一個新的水平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于1.25時)調整。堿性為1.17~1.22,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15~30毫米。
(6)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小于3塊電池。
(7)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
(8)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9)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F(xiàn)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后再充電。
(10)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1)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18.充電室設施:
(1)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洗蓄電池之用。
(2)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檢測儀表。
(3)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的設備或起吊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5)必須放置有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靴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制電解液時使用。
(6)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堅固耐酸,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7)配制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內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碳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應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8)配制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沖洗。
19.其他規(guī)定:
(1)每周測量一次漏泄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3)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4)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一次。
(5)配制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20.充電完畢必須停止工作1~1.5小時,待冷卻后,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結束后,打掃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第6篇 電機車司機職業(yè)危害崗位操作規(guī)程
(一)職業(yè)危害因素
在操作電機車工作過程中,產(chǎn)生的職業(yè)危害因素主要有噪聲。對人體的危害,可造成聽力下降。
(二)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熟悉工作崗位周圍環(huán)境,執(zhí)行好交接班制度。
3、了解電機車基本構造原理。
4、時刻警惕機車運行異常情況。
5、遵守管理制度,不得超速行駛、超拉車。
(三)防護措施
1、正確配戴使用防噪耳塞,定期更換。
2、定期進行職業(yè)健康體檢 ,參加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培訓,掌握防護技能。
3、加強機車維護、檢修,避免機械部件松動,減少噪聲。
第7篇 井下電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準備:
1.1 檢查剎車器是否可靠,控制器、照明燈、信號、插銷、掛鉤、連接器、整流柜以及其他零件是否良好,檢查機車各加油部位是否加了油,機車前后有無阻礙,操作箱必須每周檢查一次。
1.2 加好各零部件的機油。
2.行車操作:
2.1炸藥只能專車運送,使用電機車牽引時,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嚴禁混合運輸爆破器材。
2.2 嚴禁除司機以外人員搭乘列車。
2.3 司機必須有駕駛執(zhí)照,嚴禁駕駛室外操作,開車時,先松剎車后送電,停車時,先停電后剎車。
2.4 機車行駛時,司機必須集中精力,監(jiān)視前方,如發(fā)現(xiàn)有人或障礙物,應立即減速行駛,并發(fā)現(xiàn)出信號,做好剎車準備。
2.5 機車行駛時,不得超過規(guī)定速度,經(jīng)過岔道、轉彎,礦車橫道線時,應減速行駛,并發(fā)出信號,隨時作好剎車準備。
2.6 兩臺電機車在單軌上行駛或和手推車交叉的地方,必須設有可靠的聯(lián)系信號裝置,并嚴格執(zhí)行運行制度。
2.7 機車行駛在坡度較大的軌道上,必須減速。停車時要將機車剎住,或使用阻車器,防止機車滑行。
3.其它要求:
3.1 機車停好后,必須切斷電源,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將控制開關鎖好,鎖匙隨身帶走。
3.2 當班機車掉了軌,當班要處理好。
3.3 不許運礦(巖)、運料車輛搭乘人員。
3.4下班前機車要全面清洗維護加油,礦車要沖洗,斗腳、鐵道要清理干凈。
第8篇 電機車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機車必須有完整的安全裝置,鈴、燈、防護罩、制動閘、聯(lián)接器和漏電、電路保護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均不得運行。
2、開車前,必須進行前后檢查,發(fā)出信號,以免傷人或壓斷各種管路、線路。
3、電機車司機必須遵守各種信號、聽從指揮,嚴禁酒后開車,電機車運行時,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嚴禁開快車。遇彎道、出硐、施工地點或前方有人時,要減速慢行并發(fā)出信號。
5、電機車運行途中掉道,應立即發(fā)出信號,處理人員必須選擇安全位置及聯(lián)系信號,并統(tǒng)一指揮進行處理。
6、電機車必須額定牽引、運輸不得超載、超寬、超長。
7、機車運送爆破器材,必須遵守爆破物品運輸規(guī)定。
8、機車運送人員必須在開車前,認真仔細檢查連接器、制動器及部件的完好,車內嚴禁易爆、易燃及貨物混裝,嚴禁中途扒車。
9、電瓶車兩頭嚴禁站人,以防擠(撞)傷。
10、卸渣時,停車場,調頭處應設有擋車防護設施,以防掉道。
11、經(jīng)常檢查,保持機車清潔,做好文明開車,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剎緊車閘,停車在安全線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標志。
第9篇 電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經(jīng)考試體檢合格者方可駕駛電機車。駕駛人員對電機車的構造及其安全裝置(包括信號、保險裝置等等)必須熟練的掌握。各種安全裝置應經(jīng)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2.必須經(jīng)常檢查機車各種電氣設備線路的絕緣情況,駕駛室必須敷設絕緣墊,開車前應檢查所有安全裝置(包括信號,剎車、嗽叭、等等)和傳動系統(tǒng),認為確無問題方可開車。開車時應遵守鐵路行車人員一般安全規(guī)定。
3.機車開動時,他人不準在機車駕駛臺頂上或平臺上(包括駕駛室門下的踏板)停留或站立。
4.機車開動時應觀察岔道是否正確,機車本身和道軌是否正常。機車開動前應先鳴笛(電鈴)10秒鐘后方可開車。在機車運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行人必須鳴笛,若在軌道上有障礙物必須在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開動機車。
5.駕駛人員應時刻注視指揮者的信號。非指揮人員不得向駕駛人員給信號。但任何人給予的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停車。
6.機車掛車不得超過限額。機車夜間行車前必須檢查照明,信號,在確認無問題后才可開車。
7.工作結束后,駕駛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切斷電源,同時駕駛室的門必須加鎖。做好交接班工作。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0篇 機車司副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調車作業(yè)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堅持二人一臺車作業(yè),人員不全不準動車;非本機車乘務員禁止動車。
第三條 作業(yè)前,確認已處于安全位置,進路正確,信號已經(jīng)開放,掛鉤員已給起動命令后,鳴笛示意,再動車。
第四條 行車時要不間斷的了望,注意掛鉤員的指令,并按掛鉤員的指令行車。
第五條 作業(yè)中,操縱司機負責與掛鉤員之間的作業(yè)聯(lián)系,另一名司機負責監(jiān)聽,并協(xié)助操縱司機不間斷地了望。
第六條 在西駝峰有減速頂?shù)木€路上作業(yè)時,嚴禁頓鉤 。
第七條 取送危險品貨物時,掛車、起車要穩(wěn),運行限速10公里/小時,連掛限速2公里/小時。
第八條 機車在二貨區(qū)1道、一貨區(qū)1道、金海糧油、二電場各股道作業(yè)時,禁止進入站臺或卸車臺。
第九條 遇有看不清信號、命令不清、聯(lián)系脫節(jié)或危及人身和行車安全時,應鳴笛數(shù)聲示意,立即停車。掛鉤員上下車時,要適當降低車速。
第十條 行車中嚴禁上、下車,嚴禁將頭探出窗外。檢查機械間時,在走行板上走行要注意安全,非作業(yè)需要不得站在司機室外面。
第十一條 每一名司機應熟悉各種手信號的顯示、調車信號機的顯示和各股道存車數(shù)。
第11篇 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車司機必須熟悉機車性能,掌握機車技術狀態(tài)。熟悉《技規(guī)》、《機車運用規(guī)程》、《車站作業(yè)細則》,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和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
2、機車司機出勤時,必須經(jīng)過充分休息,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接受機車時,機車司機應按規(guī)定作業(yè)程序詳細檢查儀表、零部件、燃油、機油、水砂及設備衛(wèi)生狀況。按規(guī)程啟動柴油機并檢查確認,并按規(guī)定試閘檢查確認制動行程。
4、梯子、腳蹬、走板,扶手應完整堅固并保持清潔,不得涂有油脂。
5、在機車上作業(yè)時應站穩(wěn)抓緊,車頂作業(yè)時必須抓牢,必要時應系安全帶。
6、司機在試風或動車前應通知副司機,并檢查確認車底無障礙物,止輪器已收回并鳴笛后方準動車。
7、機車動車前必須關緊機器間及駕駛室門。
8、機車在發(fā)車前應認真檢查道岔開通位置、出站信號和發(fā)車信號,牽引列車停車20分鐘以上必須試風試拉。
9、機車在區(qū)間行使時,必須嚴格限制速度,司機、副司機,除應注意了望和執(zhí)行呼喚應答外,必須按規(guī)定信號鳴示。
10、機車通過或進出站時,司機、副司機應不間斷地注視線路、信號、岔道開通狀態(tài)和鄰近線路機車車輛及工作人員動向,鳴示規(guī)定信號。
11、機車停在區(qū)間坡道上時,必須對機車和車輛施行制動并擰緊手閘、安放止輪器。
12、調車作業(yè)中應平穩(wěn)操縱機車,認真執(zhí)行調車規(guī)定,沒有信號嚴禁動車,信號不清立即停車。
13、呼喚應答時,必須語句清楚、肯定,至少要兩人確認,有呼喚就要有應答,必要時還可以按規(guī)定動作方法輔助呼喚應答。
14、機車運轉中司守人員應加強對設備運轉狀況的檢查、監(jiān)控,副司機應在適當時機經(jīng)司機同意后對機車進行巡回檢查。
15、副司機在站車交接中應認真檢查確認列車狀態(tài),確保行車安全。
第12篇 機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車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學徒工應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嚴禁其它人員隨意操作;
2、接班時要認真檢查機車燈光、喇叭、剎車、油料、水箱、聯(lián)接器、螺絲穿銷、傳動部位、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完好,以及潤滑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解決;
3、開始運行前應低速行駛,注意觀察路面、軌枕、彎道有無松動和障礙,如有應立即停車維護清除;
4、駕駛機車必須正面操作,頭、身不得伸出車外,嚴禁站在地面開車;
5、機車運輸過程中,司機應集中精力注視前方,發(fā)現(xiàn)有燈光晃動或其它危險時,要立即停車檢查;
6、遵守警示標志,在行駛彎道處或進入車場時,一定要鳴號減速慢行;
7、保持勻速行駛,最大速度不得超過2m/秒,制動要平穩(wěn);
8、嚴禁空檔滑行或脫鉤頂車,特別是井口方向;
9、運送物料時一定要檢查裝載情況,嚴禁載人或運送爆炸物品,不符合要求不予運送;
10、在能滑行的坡道上停車時,除板緊剎車外用木頭或其物件阻護車輪以防滑車肇事;
11、嚴格執(zhí)行行維護保養(yǎng)制度,經(jīng)常擦洗機車,保持清潔衛(wèi)生,認真填寫好運行和交接班記錄。
第13篇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總則
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
2、使用通用設備、工具必須遵守其安全規(guī)程。
3、司機必須進行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車,副司機、徒工必須在正司機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jiān)護下,方可操縱設備。
4、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電機車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技術標準及要求。
5、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屬鐵路鋪設情況和牽引網(wǎng)絡的架設情況。
6、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制定的鐵路行車組織規(guī)則、各車站管理細則、信號顯示等相關管理規(guī)定。
7、必須服從車間調度、調車員、車站值班員的指揮,保證安全、正確、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8、禁止非乘務人員操縱設備,禁止非乘務人員乘坐機車或列車。
9、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安全生產(chǎn)確認制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設備檢查
1、進行設備檢查、維護時,司機與副司機必須互相聯(lián)系好,并檢查機車周圍無影響作業(yè)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
2、必須檢查機車上的各種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備件是否準備齊全且完好,檢查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拉桿、止輪器等各種安全防護用品是否齊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護用品。
3、每班應保證檢查維護時間(累計時間):80噸機車為60分鐘;150噸機車為90分鐘。
4、檢車工檢查車輛時,必須用檢車牌換取工作牌,司機不得擅自搬動自閥手柄。試驗時,司機與檢車人員必須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沒有取下禁止移動信號前,司機禁止動車。
5、試驗制動機、調整制動行程、更換閘瓦時,車上車下必須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6、用高壓風吹掃機車時,注意風壓,特別是吹掃電器部件時,應控制風壓,不得使用帶水的高壓風吹掃電器部件和電機。
7、冬季檢查、維護時,必須檢查閘瓦與動輪是否凍結;檢查處理撒砂作用和調壓動作情況;用酒精噴霧器噴射酒精,防止電機、電器部件凍結引起作用不良。
8、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機車不準投入運轉:
⑴、空氣制動或電阻制動、手搖制動不良時;
⑵、照明燈具等設置不完善時;
⑶、汽笛裝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時;
⑷、雷雨季節(jié)無避雷裝置或避雷裝置有缺陷時;
⑸、輪緣、主軸、平衡彈簧裝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斷、嚴重變形等,影響安全、運轉時;
⑹、主電阻、主電路燒損、接觸不良,出現(xiàn)嚴重漏氣、保護裝置失靈、動作不正常時
⑺、各部電機出現(xiàn)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牽引電機出現(xiàn)故障,未切除故障電機時;
⑻、蓄電池電壓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時;
⑼、80噸機車沒有送風機組,150噸機車缺一臺送風機組時;
⑽、車鉤與緩沖裝置作用不良;
⑾、集電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⑿、動輪擦傷到限;
⒀、只有一臺空壓機工作;
⒁、撒砂裝置作用不良;
第二節(jié)設備啟動及準備
1、機車必須經(jīng)過乘務人員的全面、認真、仔細的檢查,確認機車各部正常,無任何安全隱患后,方可啟動。
2、機車啟動時,所有乘務人員及調車員必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各控制手柄應放置在零位上,閉合蓄電池開關及控制總開關,其它各控制開關應處于斷開位置,與其他乘務人員及調車員互相聯(lián)系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鳴笛,升起集電器。
3、若需人工頂起集電器時,應將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單閥手柄放置在制動位置上,上車頂人員必須穿戴好絕緣手套、絕緣靴、安全帽,在安全地點站穩(wěn),與司機室內的乘務人員聯(lián)系好,使用絕緣拉桿將集電器頂起,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一定數(shù)值后,落下集電器,走下車棚,再鳴笛升起集電器。
4、集電器升起后,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規(guī)定的數(shù)值,對空氣制動器和電制動進行試驗,制動管泄漏不得超過02公斤/厘米2,若兩種制動有一種失效,機車禁止啟動。
5、啟動時,將自閥和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上,使機車、列車完全緩解,并鳴笛一長聲,警示機車或列車啟動,同時開動通風機向牽引電機送風。
6、運轉手柄應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啟動,運轉手柄不得長期停放在同一變阻級上,時間不得超過30秒。
7、當啟動困難時(如冰、雪、上坡等),應在車輪下適當撒砂,防止空轉,當發(fā)生空轉時,禁止撒砂,必須將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轉停止后再撒砂,繼續(xù)逐級啟動。
8、上坡啟動時,應保持機車制動,先將列車緩解,再將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緩解機車制動,再繼續(xù)啟動。
9、列車在下坡啟動時,應充分緩解列車,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
后,緩解機車制動,并做好電制動的準備工作。
10、在冬季,必須經(jīng)常將風缸內積水排凈。150噸以上的機車應用酒精噴霧器往氣路內噴射酒精,防止氣路凍結。
第三節(jié)列車運行
1、運行時,應認真確認顯示的各種信號,操作姿勢應正確,手不離把手,認真仔細觀察列車的運行狀況,與其他乘務人員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2、運行中,司機必須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過眼看、耳聽、鼻嗅等判斷各部工作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關電停車檢查。
3、當機車或列車由惰行轉換為帶電運行時,應在第一位稍停。待主電路接通后,再逐級切除電阻。運行時,除經(jīng)濟運行級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秒。防止燒損主電阻。
4、主電路轉換時的要求:
⑴、串聯(lián)轉換為串并聯(lián),串聯(lián)轉換為并聯(lián)時:操作要迅速;在牽引電機電流低于小時制電流,電網(wǎng)電壓高于1000伏時,方可轉換。
⑵、當從高壓級退回到低壓級時,應將手柄推至低壓變阻級,投入一定量的電阻后,再回升至低壓經(jīng)濟運行。
⑶、并聯(lián)(或串并聯(lián))運行中,出現(xiàn)電網(wǎng)電壓小于1000伏時,應轉換為低電壓級運行。
5、運行中隨時注意機車內各種儀表指示情況,必須在適當?shù)攸c升起正集電器。
6、運行中通過區(qū)分器前或更換正側集電器及正側集電器落下再次抬起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操作。
7、運行在困難坡道上或曲線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著較差時,應在車輪下撒砂,防止空轉。
8、運行中遇到停電時:
⑴、若上坡應立即停車,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⑵、下坡時,應根據(jù)制動及環(huán)境情況,惰行到安全平坦地點停車,若總風缸氣壓低于7公斤/厘米2時,不得緩解,停車后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⑶、應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 斷開輔助開關按鈕。
9、運行中若遇到雨雪時,應關閉各門,遇到大雷雨時,應降下集電器。
10、夜間運行時,必須打開標志燈。
11、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應按規(guī)定鳴笛,注意減速運行,并準備停車:
⑴、調車員或其他人員顯示鳴笛信號時;
⑵、在鐵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員、巡道員及有人、畜、車輛時;
⑶、進入曲線了望困難,高大建筑物妨礙了望時;
⑷、駛近車站、道口、裝卸場、扳道房、道岔稠密區(qū)段、廠房、橋梁、隧道涵洞、礦槽等時;
⑸、遇有大風、雪、雨霧、了望困難時;
⑹、兩組列車在同一車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時,在鄰線停有列車或車輛時;
⑺、駛近鳴笛標志、或其它必須鳴笛處時。
12、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需停車確認后再運行:
⑴、在軌道上或附近有障礙物等妨礙運行時;
⑵、電鏟、鉆機等設備距機車車輛太近時;
⑶、發(fā)現(xiàn)線路震動過大或機車車輛有異聲異狀時;
⑷、對鐵路線路、供電線路及信號顯示有懷疑時;
⑸、行至一停再開標志或指定的一停再開標志地點時;
⑹、駛到聯(lián)系地點及連掛車輛時;
⑺連續(xù)發(fā)生二次以上過負荷繼電器動作時。
13、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必須采取緊急停車措施:
⑴、途中或站內任何人員向列車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時;
⑵、同一線路上對面出現(xiàn)機車車輛時;
⑶、機車、車輛發(fā)生故障,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
⑷、列車分離進入異線時;
⑸、鐵路線、供電線折斷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礙行車時;
⑹、信號顯示不明,經(jīng)一再鳴笛而未改變或線路上有人、畜、車輛等經(jīng)鳴笛仍未離開時;
⑺、調車員號志消失,經(jīng)鳴笛仍不顯示時;
⑻、機車車輛脫軌,車輛自動起翻,人員掉落時;
⑼、遇有危害行車安全或其它變故及調車員使用車長閥時。
14、進出站前注意事項:
⑴、進站前,必須按規(guī)定減速、鳴笛預告,注意接車線是否停有機車、車輛等并做好站外停車的準備。
⑵、出站時,應確認列車禁止移動信號是否已去掉;
⑶、確認進出站信號、道岔開通方向是否正確,鄰線列車是否停于警沖標內方;
⑷、推進時,未得到調車員信號禁止開車。
15、進出掌子面、排土場注意事項;
⑴、進出掌子面接近電鏟或排土場時,應鳴笛預告;
⑵、遇有塌方,應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聯(lián)系;
⑶、注意獨頭道,停車時應距離車擋不小于5米。
⑷、到達裝車、翻卸地點停穩(wěn)后,鳴笛三長聲,表示機車不在開動,方能裝車或翻卸。
15、調車作業(yè)時,必須明確作業(yè)目的、程序及有關事項;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調車員顯示的信號行車;在信集閉車站,同時按信號機顯示行車。
16、列車因故在運行中退行時,必須停在后方車站信號機外方,經(jīng)車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車站,可跟蹤出站調車的區(qū)間,禁止退行。
第四節(jié)制動、減速或停車
1、電阻制動(電制動)的使用:
⑴、電阻制動只作調速之用。
⑵、調節(jié)制動力時,應隨時注意牽引電機電壓表、電流表。電壓不得超過1700伏,電流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80噸、160噸機車為250a,150噸機車為200a)。
⑶、使用前,必須先檢查作用情況,確認電制動生效后,平穩(wěn)增加制動力,不得過猛搬動電制動手柄。
⑷、單機運行時,電阻制動與空氣制動不宜同時使用。
⑸、不宜在同一電阻制動級上長時間停留。
2、空氣制動的使用:
⑴、實施常用空氣制動時,最小減壓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據(jù)需要可追加減壓次數(shù),但一次減壓量不得超過1公斤/厘米2,累計最大減壓量不得超過1.7公斤/厘米2。應注意機車制動缸壓力不超過3公斤/厘米2,超過時應適當緩解。
⑵、在機車本身以外發(fā)生非常制動時,應立即關電,并將自閥手柄搬到非常位置。當使用非常制動時,應適當撒砂。
3、實施制動過程中,應根據(jù)線路情況、運行速度及機車、車輛制動性能,以空氣制動為主,電阻制動為輔,適當實施制動及撒砂。
4、機車在連掛車輛、非常制動及長時間停車后,為迅速向制動管充氣,可將自閥手柄搬到緩解位置,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時,必須搬到運轉位置,防止充氣過量。
5、機車停止作業(yè)后,必須將反向器手柄取下,并關閉不需要的開關。
6、運行中遇到制動管斷裂、脫落或調車員使用車長閥大排氣時,應迅速將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將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車停穩(wěn)后,查明原因,處理妥善,方可繼續(xù)運行。
第五節(jié)更換集電器、操作臺
1、更換集電器時,必須斷開輔助電路,將司機控制器運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電器。
2、正、側集電器交換:
⑴、機車、列車由固定線路駛入移動線路時,應早降正集電器,根據(jù)情況可早升側集電器。
⑵、機車、列車由移動線路駛入固定線路時,必須晚升正集電器,防止刮壞正集電器。
3、設有兩臺正集電器的機車更換操作臺時,可升起操作臺端的正集電器。
4、更換操作臺必須在40‰以下坡度的線路上,待機車、列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5、離開原操作臺時必須做到:
⑴、一切控制開關箱按鈕必須全部處于斷開位置,并取下鑰匙;
⑵、司機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須全部處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
⑶、空氣制動機實施制動后,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關閉重聯(lián)塞門,并取下制動機操作手柄。
6、到達新操作臺以后,分別將取下的控制開關箱鑰匙、司機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動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復位,并必須進行制動性能試驗。
第六節(jié)兩臺以上機車重聯(lián)運行
1、必須指定其中的一臺機車位主機,其余機車位輔機。
2、運行中由主機負主要責任,輔機必須根據(jù)主機鳴示的指示信號配合操作。
3、若輔機在運行前方時,應負責了望,并用鳴示信號向主機匯報運行前方的情況。
4、若輔機連結制動管時,應關閉重聯(lián)塞門,并開放無火裝置,并將自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
5、若兩臺機車在列車同端連掛,通過道岔時,不準同時升起相鄰兩臺集電器。
第七節(jié)機車故障
1、機車在運行中,若發(fā)現(xiàn)不正常音響、氣味、冒煙、火災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將運轉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電器,停車檢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電路進行使用和起動。
2、處理機車故障時的要求:
⑴、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盡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電器,并確認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⑵、處理故障時,各種部件工作狀況發(fā)生改變的,必須復原或修復,故障處理完畢,必須確認處理狀況,若無法處理時,必須實施應急措施,限速入站報告情況,或就地申請救援。
⑶、一切應急措施均屬臨時性措施,實施措施方案時,應以不擴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設施為原則。
⑷、對刮集電器、脫軌、撞車等事故,經(jīng)救援后,司機必須做好技術檢查,確認對運轉無礙后,方可自行運行或與救援車連掛運行。
2、處理電氣設備、部件、線路故障時的安全要求:
⑴、當高速開關、過負荷繼電器、主輔可熔器連續(xù)兩次動作或熔斷時,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進行試驗或再起動。
⑵、當更換主、輔可熔絲(片)時,必須按原容量規(guī)格更換,可熔絲(片)必須上緊,將垂度朝向噴出口,并徹底清掃瓷瓶、導弧角、可熔箱等。
⑶、更換各類接觸器時,必須將集電器落下,斷開高速開關及低壓電源,對風動式的接觸器,處理時還要切斷高壓室的控制風源,更換完畢后,應檢查接線是否正確,滅弧狀況是否良好。
⑷、斷開高壓電源后,可再低壓供電情況下,檢查電控接觸器動作情況。
⑸、處理低壓部件故障時,必須斷開全部電源。處理故障必須按電氣原理正確布線,不準設臨時線,不準帶故障作業(yè)。
⑹、處理低壓安全連鎖裝置電路故障時,嚴防短接接點或錯接,處理保安裝置故障時,不準亂動鉛封。
⑺、運行中正集電器損壞,不能自行修理時,應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救援,入庫修理,必要時,應將損壞的集電器綁扎好,防止刮壞架線。
3、處理牽引電機故障時:
⑴、將故障開放器搬道斷開位置,切除故障電機,必要時,將故障電機相對方向的電刷取出。
⑵、80噸機車切除故障電機后只允許在串聯(lián)級運行入庫修理;150噸、160噸機車在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仍可實行主回路轉換,并在短期內減少牽引量的情況下,牽引貨物。
⑶、切除故障電機時,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斷開全部電源后方可進行。
4、處理機械故障時:
⑴、運行中氣壓調節(jié)器發(fā)生故障時,可使用短接按鈕,在嚴格監(jiān)視儀表的情況下,運行至平坦地點,向有關人員聯(lián)系處理。
⑵、一臺電動空壓機組故障,而生產(chǎn)必須使用機車時,可暫時用作需要風量較小的零活機車(不得作為列車牽引),應盡早入庫修理。
⑶、當制動支管折斷或個別閘缸故障時,應關閉相應臺車的截斷塞門,并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后,自行回庫處理。
⑷、當發(fā)現(xiàn)齒輪箱有異?,F(xiàn)象時,應切除相應的牽引電機,及時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經(jīng)鑒定采取適當措施后方可動車。
⑸、當發(fā)現(xiàn)燃軸,應打開軸箱蓋檢查。燃軸輕微時,應限速入站報告,嚴重時,應原地報告調度,等待救援處理。
5、更換閘瓦時,必須先將制動管折角塞門關閉,再緩解機車,換完后,必須將折角塞門打開。
第八節(jié)機車長時間停用
1、機車實施常用制動后,將自閥手柄放置到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到制動位置,擰緊手閘,并采取必要的止輪措施,最后還要進行一次緩解試驗,檢查止輪措施是否可靠。
2、落下集電器,斷開高速開關,將控制開關箱按鈕全部放置到斷開位置,取下鑰匙。
3、司機控制器各手柄應全部處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關好門窗,隨身攜帶好鑰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動車。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一節(jié)上下車時
1、上下車梯時,應“眼看準”、“手把緊”、“腳踩穩(wěn)”,禁止跳上跳下。
2、下車時,應注意觀察上下車地點的情況,避免踩空、絆倒、滑倒。
3、車輛未停穩(wěn)時,禁止打開車門,禁止采取止輪措施。
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進行攀登作業(yè)。
5、禁止列車啟動后上下車。
第二節(jié)行走時
1、禁止在運行線路的鋼軌、枕木上躺坐。
2、禁止在臨時停放的車輛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3、在電動道岔附近行走時,禁止踩踏軌面、道岔拉桿、尖軌尖端、信號機導線、導管、警沖標等,不得將手、腳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軌移動的空擋內。
4、禁止將手、腳伸入已抬起的軌枕下面。
5、在地面作業(yè)或行走時,禁止靠近或站在鄰近線路上,必須注意觀察鄰近線路上有無列車運行,有列車通過時,應注意躲避。
5、在地面行走時,應選擇比較平整、無障礙物的路徑,禁止奔跑及跳躍。
6、禁止在鐵路中間及兩側1.5米內行走。
7、禁止在運行中的機車前面搶越鐵路。
8、禁止從停放的列車或車列底部鉆越,必要時,必須確認列車或車列暫無移動的可能,然后抓緊把手,由制動臺上越過。
9、橫過鐵路時,應遵守“一站、二看、三通過”的規(guī)定,注意四周機車運行情況及腳下有無障礙物,線路上有停放列車或車列時,應先確認無移動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車或車列前后5米以外通過。
第三節(jié)運行時
1、禁止臆測行車,禁止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禁止非乘務人員及無乘車證的人員搭乘機車或列車。
3、150噸、160噸機車禁止逆向操縱。
4、機車在運行中,禁止更換操縱臺,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閑談,禁止超負荷或超速運轉,禁止關閉通風機及發(fā)電機。
5、禁止正側(或兩臺正集電器)集電器同時抬起,叉線交叉點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電器。
6、停車、聯(lián)掛車輛時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7、禁止在換向手柄與行車方向相反時,使用電阻制動。
8、在坡道上停車時,禁止落下集電器,必須將自閥手柄放在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在制動位置。
9、在列車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動停車。
10、使用非常制動時,禁止緩解單閥。
11、在列車未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自閥手柄。
12、禁止帶負荷升降集電器。
13、運行途中,禁止隨意停車,特別是長大坡道上。
14、80噸機車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15、禁止帶電駛入停電線路,禁止搶入安全防護區(qū)。
16、禁止在區(qū)分器處升降集電器。
第四節(jié)檢查、維護時
1、正、側集電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業(yè);
⑴、禁止進入高壓室;
⑵、禁止檢查電阻;
⑶、禁止上車棚;
⑷、禁止打開儀表箱;
⑸、禁止在高壓室、電阻室側門附近進行檢查和維護作業(yè);
⑹、禁止檢查、維護牽引電機和輔助電機(檢查整流情況、異常音響和震動除外)。
2、上車棚頂部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必須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和絕緣手套;
⑵、必須與其他乘務人員聯(lián)系徹底,得到允許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⑶、必須落下集電器,將按鈕開關全部置于斷開位置,取下壓扣箱鑰匙,關閉集電器上升氣路,檢查集電器是否完全脫離電線,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棚;
⑷、上、下車棚人員必須從規(guī)定的專用通道上下,禁止從機車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車棚;
⑸、處理正集電器故障時,必須注意身體各部與直流架線的安全距離;
⑹、禁止在岔線處處理正集電器;
⑺、處理側集電器故障時,必須將側集電器恢復到定位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⑻、拉拽側集電器大線時,必須使用絕緣拉桿和戴好絕緣手套。
第五節(jié)其它
1、各種保險絲(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鐵、銅、鋁絲代替。
2、禁止溜放調車,
3、當連掛無制動的車輛時,上坡必須推進運轉;下坡必須牽引運轉。
4、壓道岔或在警沖標外方裝卸貨物、停留時,必須經(jīng)車站同意,按指定地點和要求進行作業(yè)。
5、在采場作業(yè)時,若接到或聽到放炮預告信號后,必須將機車或列車迅速開到安全地點進行避炮。
6、高壓取暖電爐上禁止放置油類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蓋板。
7、禁止在坡道上更換閘瓦。
8、進行檢查、維護時,不得將導電物或工具等掉落入電機、電器和其它設備內。
9、禁止帶有隱患的車輛外出作業(yè)。
10、裝車時,禁止進入電鏟旋轉半徑內;禁止踩踏電纜線;禁止靠近正在裝車的車輛。
11、發(fā)生觸電事故時,禁止使用導電的物件進行搶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傷人員,必須立即落下集電器,切斷電源,盡快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yī)院及有關部門,
12、發(fā)生電氣設備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或沙土進行滅火,禁止用水滅火。
13、發(fā)生燃軸火災時,只準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禁止使用沙土、水滅火。
14、因故障急需停車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車時,必須采取好止輪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四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第一節(jié)集電器
1、各支架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等缺陷。
2、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集電器磨板體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開焊等現(xiàn)象,正集電器兩側下垂角度應為45度。
4、磨銅板不得有燒損、偏磨、溝痕、斷裂、松弛等現(xiàn)象,固定螺絲必須緊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
5、編銅線不得有燒損,斷線數(shù)不得超過1/3。
6、各空氣傳動部及接頭有泄漏現(xiàn)象。
7、各種銷子、螺絲等零部件必須齊全完好,無松弛。
8、正集電器必須作用良好,升降時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8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3—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⑵、15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5—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⑶、各型電機車的側集電器上升或下降時間為5—10秒。
第二節(jié)車棚及其附屬裝置
1、車棚不得有漏雨現(xiàn)象,各處的流水溝應保持通暢。
2、避雷器應保持完好無缺,導線連接良好,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主、輔可熔片必須符合規(guī)格,安裝正確,消弧裝置齊全完好,無炭化、燒損,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照明燈具、標志燈、氣笛必須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
5、各門窗應開關靈活,密閉作用良好。
6、走臺、車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斷裂、開焊、變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
7、各部螺絲應齊全完好,無松動。
8、電機車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連鎖裝置必須保持齊全完好,作用良好。
第三節(jié)主、補電阻
1、電阻絲不得出現(xiàn)剝落現(xiàn)象,電阻片不得有變形、燒損等缺陷,電阻片(絲)上不得有異物。
2、連接銅帶不得有松弛、折損、燒斷等缺陷。
3、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各部安裝螺絲及銅帶卡子必須齊全完整,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缺陷。
第四節(jié)主輔電機
1、電刷與刷套(或刷盒)之間的間隙應適當,電刷接觸壓力應符合規(guī)定:
⑴、主電機為0.3—0.4公斤/厘米2;
⑵、輔助電機為0.2—0.25公斤/厘米2。
2、電刷磨耗不得超過表中規(guī)定: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zq—350
30
zqd—15
20
zq—220
32
zqd—11
25
zqd—8
20
zqd—14
25
zqd—6
20
zqf—5—2
zqf—5—1
20
3、同一電機應使用同一牌號的電刷,電刷與換向器接觸面處的缺損不得超過電刷斷面積的二十分之一。
4、刷架應無燒損、斷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安裝位置正確。
5、換向器面應保持平整、光潔、無污垢,刷下火花等級不得大于1 1/2級。
6、換向片間的溝應整潔,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
7、潤滑裝置的各種部件必須齊全完整,油路暢通,油量適量,不得有甩油現(xiàn)象。
8、電機軸承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滾動軸承為40℃;滑動軸承為30℃)
9、接線盒出口接線應完整,吊線卡子無缺損、脫落,牽引電機吊掛裝置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10、各部螺絲齊全完好,無松動。
11、通風裝置應保持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第五節(jié)電器部件
1、高低壓線端子不得油燒損、脫焊、松動等缺陷,各線號牌應齊全完好,標記清晰。
2、高低壓接觸子(觸頭)必須保持接觸良好,不得油脫落、灼損、松弛等缺陷。
3、高低壓線不得有破損,高壓線斷裂不得超過原規(guī)格的五分之一,低壓線斷裂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4、絕緣接手、絕緣立柱不得有燒損、炭化、裂紋等缺陷。
5、傳動部分作用靈活可靠,空氣部分無泄漏。
6、消弧裝置不得有燒痕、炭化、破損等缺陷,作用良好。
7、各聯(lián)動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
8、各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動作可靠鉛封無脫落。
9、儀表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準確。
10、各可熔絲(片)部件齊全,規(guī)格符合要求。
11、高低壓線路、電磁閥線圈無發(fā)熱現(xiàn)象。
第六節(jié)氣路部件
1、調壓器、安全閥、給風閥、減壓伐、逆止伐必須按規(guī)定值調整號,作用正確,無泄漏現(xiàn)象。
2、各氣伐手柄位置正確,操作靈活,應經(jīng)常排除氣路中的積水。
3、管路及接頭上不得有泄漏,連接處必須緊密牢固。
4、el—14、et—6型空氣制動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⑴、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為6公斤/厘米2。
⑵、搬動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動位置時,列車減壓1.7公斤/厘米2后,將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閘缸壓力相應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動的最大減壓量應為1.7公斤/厘米2,最小減壓量為0.5公斤/厘米2。
⑶、將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恢復至6公斤/厘米2,而閘缸氣壓應維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應超過0.2公斤/厘米2。
⑷、將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時,閘缸氣壓應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
⑸、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位置時,閘缸氣壓應降為零。
5、檢查空壓機不得有漏油、漏氣、異常音響等現(xiàn)象。
6、檢查空壓機軸承、閥室、汽缸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全缸為100℃,滾動軸承為80℃,滑動軸承為70℃。
7、各部螺栓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且緊固牢靠。
第七節(jié)走行部
1、車鉤的三態(tài)作用良好,全開程不得大于250㎜,閉鎖程不得大于135㎜,車鉤中心至軌面高度應為815—890㎜。
2、提鉤桿、鏈、緩沖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腳踏板安裝必須符合要求,螺栓、支鐵無松動、裂紋、折損等現(xiàn)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間連接器、中間回轉裝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損、松動等現(xiàn)象。
5、牽引梁、結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紋及嚴重變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須齊全、緊固。
6、軸箱滑板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現(xiàn)象,軸承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06×環(huán)境溫度+45℃),最高不得超過70℃,油枕不得有腐爛,軸擋板螺絲無缺損、脫落,軸箱內無雜物,軸箱蓋完整無缺,且密封良好。
7、輪箍無松緩、輪緣無缺損,踏面擦傷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
一處擦傷長度不得超過60㎜,二處擦傷每處不得超過50㎜。
擦傷深度不得超過1㎜。
8、輪緣厚度不得小于23㎜。
9、彈簧裝置吊桿、墊板不得有折斷、變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須完整無缺,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0、齒輪箱不得有漏油現(xiàn)象,傳動聲音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1、撒砂裝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2、車體各部安全吊鏈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
第八節(jié)基礎制動裝置
1、基礎制動裝置作用必須保持良好狀態(tài),無彎曲、變形、脫落等缺陷。
2、各部螺絲、卡子、銷子、鉚釘必須保持齊全完好狀態(tài)。
3、手制動裝置應應保持作用良好。
4、閘瓦折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磨損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動缸行程在全制動時,必須保持在70—110㎜之間(標準90㎜)。
第九節(jié)其它部件
1、蓄電池的電解液不得過多或過少,其液面高度應保持在極板上10—15㎜。
2、蓄電池外殼不得有破損、裂紋、泄漏等缺陷。
3、蓄電池檢查孔蓋應保持完整無缺,通風良好。
4、接線端子無缺損,連接引線無破損、腐蝕短接等現(xiàn)象。
5、酸性電池接線端子接線后,必須涂抹凡士林油。
6、蓄電池不得過充,不得過放電。
7、刮雨器、取暖電爐、電風扇、熱飯爐等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規(guī)定使用。
第十節(jié)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1、各種可熔絲(片)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正確更換。
2、運用中,應及時更換下列磨損件:
⑴、各電機磨損到限的電刷;
⑵、到限的閘瓦;
⑶、汽笛的振動板;
⑷、燒損、破損的燈泡;
⑸、各類燒損的接觸子;
⑹、各類燒損、折斷、開焊的編銅線;
⑺、補齊各部缺損的螺栓、銷子及銷軸;
⑻、側受電弓絕緣木及大線;
⑼、補注蒸餾水。
3、各部潤滑:
⑴、潤滑油脂必須按規(guī)定的品種質量要求使用,季節(jié)有別,禁止混雜使用。
⑵、注油前,必須將注油處和油盒周圍擦凈,注油應適量,以達到正常潤滑為準。
⑶、保持潤滑管路完整無缺,暢通無阻。
⑷、空氣壓縮機油箱注油位,應在平道上停止運轉時,檢查,油量必須適量。
⑸、各部潤滑,應按下表執(zhí)行
部件名稱
使用油脂
標號
期限
軸箱
車軸油:夏季44#
冬季23#
syb1205—60
按需加
支承軸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中心皿和旁承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齒輪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syb1103—602
每月
空壓機曲軸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每季
滾動軸承
鈣鈉基潤滑脂1#
syb1403—59
每季
集電器滑板
鈣基潤滑脂
每天
集電器各軸處
機械油;30#
syb1104—62
每周
軸箱導框、磨擦面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車鉤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4、清潔衛(wèi)生:
⑴、正、側集電器及車棚;
⑵、各絕緣瓷瓶;
⑶、機械室、高壓室、司機室及各門窗玻璃;
⑷、定期清掃輪對;
⑸、臺車連接、緩沖裝置、中間運轉裝置;
⑹、各電器部件的絕緣接手、絕緣立柱,消弧罩的清掃,必須保持無燒痕、炭化、積塵。
第14篇 電機車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交接班檢查
1、 檢查機車燈、鈴、閘、剎車裝置,連接裝置是否完好,靈活可靠。
2、 檢查電氣元件,是否完好,接觸是否良好。
3、 檢查軸承箱是否發(fā)熱,滾動軸承無意響,溫度不超過75c0
4、 檢查鉚釘、螺栓、墊圈,開口銷是否齊全,緊固。
5、 檢查換向和操作手把是否靈活準確,閉鎖裝置是否可靠。
6、 設備應保持整潔,無積塵。
第二條:起動、運行
1、 接到開車信號及指令,要先鳴鈴示警,將換向器手把放到需要前進或后退位置。
2、 松開制動閘,把控制器手把撥到第一位置上,起動電機,不允許先通電,后解除制動閘。
3、 把手把按順序轉到另一位置,電動機轉速逐漸提高,轉動時要果斷迅速。
4、 若車輪打滑,應把控制器手把返回零位,撒砂后,再轉動手把至正常位置。
5、 若控制器手把在第一位置電機車原地不動,運行將手把轉到下一位置,若電機車仍然不動時,不允許再繼續(xù)轉動手把。
6、 手把只允許長時間在“5”、“8”檔上運轉/
第三條:電機車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1、 不允許長時間帶電阻運行。
2、 控制手把的切換要過度迅速,不得停留在兩檔之間。
3、 機車不允許用制動閘或打反轉來調節(jié)速度,且制動閘應完全松開。
4、 注意檢查軸承溫度。
5、 注意有無正常聲音、氣味、發(fā)現(xiàn)異常,應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運行并向調度匯報。
6、 機車運行時要注意前方的信號,軌道、線路、巷道情況,發(fā)現(xiàn)有人或障礙物要鳴鈴示警,必要時停車。
7、 列車的運行速度,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適當控制,過道岔、彎道和線路不好處應慢行。
8、 遇突然斷電,必須將手把轉到0位,查明原因。
9、 司機不準隨便離開機車,必要時要切斷電源,將車制動好,并將手把取下,隨身攜帶,但不準關閉車燈。
10、 行駛中,司機不準將身體探出車外,在井下要戴頭燈。
第四條:停機
1、 先將手把(換向器)轉到0位,然后將控制器手把按制動方向箭頭逐級降低速度。
2、 轉動手輪,達到機械制動。
3、 機械制動時,發(fā)現(xiàn)車輪抱緊后仍然在滑行時,必須松開手輪然后重新制動。
4、 不準用反車來達到停車目的。
5、 在路滑和坡度大的巷道中,緊急制動時,必須撒砂子。
第五條: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 機車牽引車輛必須符合規(guī)定,不超過其額定牽引力。
2、 電機車不準帶人和扒車。
3、 在調車作業(yè)時,必須注意摘掛鉤人員的安全,摘掛鉤,甩車,頂車司機必須聽準信號和指令。
4、 電機車掉道時,要用復軌工具復軌后方能運行,不能硬拉。
第六條:
1、 司機及維護工必須每天對機車進行一次修理性的檢查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 按要求及時注油,及時充電,避免過放電,損壞電瓶。
第七條:
1、 機車司機必須學習本規(guī)程,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執(zhí)證上崗。
2、 機車司機開車入井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檢器,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切斷機車電源,停止機車運行。
第15篇 鏟車運輸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班時,穿好工作服,準備好有關工具。
2、與上一班值班司機辦好交接班手續(xù),認真聽取交班人介紹工作面安全情況及設備的運行情況,掌握好設備的現(xiàn)在性能,清點、接收發(fā)了設備附帶的所有工具。
3、交接完成后,認真檢查設備設施的完好情況,對重點部位要仔細敲打、檢查,查清設備是否存在螺絲松動,是否爆胎,是否有異常響聲,特別要查明制動、升降是否正常運行、操作靈敏,查明電器、輔助件是否正常工作,查明各種車用油料是否滿足本班作業(yè)需要。
4、確定設備正常后,方可進行試操作、試運行。
5、如設備隔班使用,必須試行10分鐘后,方可駛入工作場地,嚴禁不試車直接進入工作場地。
6、各種車輛行駛前,必須觀察道路是否有障礙物存在,道路是否存在異常情況。
7、設備工作時,一旦發(fā)生異常響聲或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檢修。待修理達到正常運行后,應先試車后工作。
8、當班設備工作一段時間后,要停車檢查設備溫度、油料濁度及關鍵部位,嚴禁不停車檢查設備。
9、挖掘機、鏟車、運輸車連環(huán)工作時,必須聽清信號,必須看清運輸車位置,運輸車未停穩(wěn),嚴禁倒土、倒渣、倒礦。運輸車未停穩(wěn),嚴禁發(fā)布裝卸信號。
10、完成工作下班時,要檢查車輛運行情況,清理并收撿好所有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