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起重安裝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準備
1. 確認起重機型號、規(guī)格與工程需求匹配,檢查設備完好無損,各部件功能正常。
2. 安裝支腿,確保地面堅實,支腿展開穩(wěn)定,避免沉陷或滑動。
3. 檢查鋼絲繩、吊鉤、滑輪等吊具,無明顯磨損、裂紋等安全隱患。
二、操作人員資質
1. 操作員需持證上崗,熟悉起重機操作流程和安全規(guī)定。
2. 安全員負責現(xiàn)場監(jiān)督,確保作業(yè)安全。
三、作業(yè)前準備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方案,明確吊裝重量、高度及路徑。
2. 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排除障礙物,設置警示標志。
四、起吊操作
1. 起吊前試運行,確認控制系統(tǒng)靈敏,制動器可靠。
2. 吊物離地10-20cm后暫停,檢查穩(wěn)定性,再緩慢提升。
3. 保持吊物平衡,避免劇烈晃動。
五、運輸與安裝
1. 吊運過程中,保持勻速,避免急停急起。
2. 將設備準確放置到預定位置,確保定位精確。
六、收工與保養(yǎng)
1. 完成工作后,將起重機歸位,收起支腿,清理現(xiàn)場。
2. 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目的和意義
本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起重安裝作業(yè),確保工程進度,降低設備損壞風險,保障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也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和合規(guī)運營提供基礎保障。
注意事項
1. 嚴禁超載作業(yè),務必按照設備的額定載荷進行操作。
2. 操作員應佩戴安全帽,穿反光服,遵守工地安全規(guī)定。
3. 遇到惡劣天氣如大風、雷電,應停止吊裝作業(yè)。
4. 保持通訊暢通,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5. 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起重機,以免發(fā)生意外。
6.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以上規(guī)程必須嚴格遵守,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將被嚴肅處理,以確保作業(yè)安全和高效。在實際操作中,應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但不能偏離基本的安全原則。
起重安裝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吊車起重安裝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吊車操作者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使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按《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及考核,方可上崗作業(yè)。
2.吊車人員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酒后禁止吊運工作。
3.操作前對吊車進行空載運行試驗,各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制動器應靈驗可靠。
4.起重安裝前檢查大車、小車及路軌周圍,確認無人及無障礙物時才可閉合主電源。電源電壓應在330v以上。 5.當?shù)跷锲鹕?,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礙物0.5米為宜,吊物從安全通道吊運,禁止從人頭或設備上面通過。
6.吊車正常運轉過程中不得使用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及反接制動停車。
7.吊車在起吊重物時,鋼索用漸進的方式拉緊。
8.吊車嚴禁吊掛的荷重超過額定工作負荷,在懸吊物上進行焊接操作。
9.吊車在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故障,應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閘刀開關,報告領導組織檢修;不得在運行中進行維修。
10.嚴禁司機操縱起重機與同跨起重機碰撞,同一軌道各起重機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須做好相關點檢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清潔完整。
第2篇 起重安裝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起重安裝作業(yè)前,應確定工作步驟、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使用新機具或采用新工藝時,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并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在工作開始前進行交底。
3、起重機械進入現(xiàn)場后應經檢查驗收,重新組裝的起重機械應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包括靜載、動載試驗,并對各種安全裝臵進行靈敏度可靠度的測試。扒桿按方案組裝后應經試吊檢驗,確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試吊包括靜載重和動載重:靜載重試吊的重量應為標定重量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mim,對各部位進行檢查;動載重試吊的重量為標定吊重的1.1倍,起到適當高度后,做扒桿轉動或行車移動等動作,再檢查吊機各部位是否良好,經確認合格簽證后,方得使用。
4、參加起重吊裝作業(yè)人員,包括司機、起重工、信號指揮、電焊工等均應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經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并經體檢確認可進行高處作業(yè)的人員。起吊指揮應由有作業(yè)經驗的人員擔任。指揮人員的哨音、手勢和旗語信號應宏亮、正確、清楚。如有妨礙司機視線處,應增加傳遞信號人員。
5、起重吊裝索具吊具使用前應按施工方案設計要求進行逐件檢查驗收。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吊具,要予以更換。
6、嚴禁起重機超負荷起吊和使用吊機斜拉、斜吊重物。禁止使用吊機吊拔重量不明的隱蔽物品。
7、起吊重物時,應明確重物的重心、重量,以正確選用吊具和確定吊點位臵。兩支點起吊時,兩副吊具中間的夾角不應大于60度。
8、起吊重物轉移時,應將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9、起重作業(yè)時,起重臂下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作業(yè)結束后,對吊機要作止動防護。
10、作業(yè)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重物起吊后離開。禁止吊機長時間懸吊重物。
第3篇 起重安裝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般要求:
1、起重指揮應有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2、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5、起吊對象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F(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見表2)。
6、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小于三個。
7、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xiàn)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表1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
鋼絲繩的用途
安全系數(shù)
纜風繩
3.5
纜索起重機承重繩
3.75
手動起重設備
4.5
機動起重設備
5-6
作吊索無彎曲
6-7
作捆綁吊索
8-10
用于載人的升降機
14
表2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一個節(jié)距內)
折減
或報廢
鋼絲繩種類(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5
0-7
0-10
0-15
0.90
6-10
8-14
11-20
16-25
0.80
11-16
15-20
21-30
26-40
報廢
16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40以上
8、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繩卡應用范圍
繩卡型號
卡桿直徑(毫米)
允許承載力(千公斤)
適用于鋼絲繩直徑(毫米)
繩卡間距(毫米)
繩卡使用量(個)
y1-6
m6
0.72
7.4-8
90
3
y2-8
m8
1.28
8.7-9.3
90
3
y3-10
m10
2.00
11
90
3
y4-12
m12
2.40
12.5-14
100
3
y5-15
m14
2.88
15-17.5
100
3
y6-20
m16
5.12
18.5-20
120
4
y7-22
m18
6.48
21.5-23.5
140
4
y8-25
m20
8.00
24-26.5
160
5
y9-28
m22
9.68
28-31
180
5
y10-32
m24
11.50
32.5-37
200
5
y11-40
m25
12.50
39-44.5
250
6
y12-45
m27
14.80
46.5-50.5
300
6
y13-50
m30
18
52-56
300
6
60以上
350
7
注:搭接時的繩卡數(shù)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9、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10、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11、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12、起吊對象,應合理設置溜繩。
起重桅桿:
13、組裝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擰緊和拆卸螺絲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14、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shù)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15、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16、纜見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米。
17、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18、定點桅桿應設5根纜風繩,移動式桅桿纜風不得少于8根,禁止設多層纜風。
19、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1/5;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1/20-1/15。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結構吊裝:
20、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21、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22、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23、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鉤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24、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兩只,松鉤前應敲緊。
25、無纜風絞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26、禁止將物體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
27、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設備吊裝:
28、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29、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30、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31、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32、使用管子(滾杠)拖動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一致,其長度應比托板寬度長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它四指伸入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33、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34、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間的夾角應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和長度的1/2.5-1/2。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35、滑行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1)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的前傾和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2)設備直徑大于3米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米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有同一直線上。
(3)溜繩的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的措施。
(4)負載的獨腳桅桿傾倒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并確保纜風受力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