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乙炔氣瓶操作規(guī)程
一、接收與儲存
1. 接收乙炔氣瓶時,檢查瓶身是否有損傷,閥門是否密封良好。
2. 存放時應立放,避免臥放導致氣瓶內的丙酮液體流出,影響安全。
二、連接與使用
3. 連接減壓閥前,確保氣瓶閥門關閉,使用專用扳手開啟閥門,不可使用鋼絲或其他金屬物。
4. 安裝減壓閥時,確保接口干燥清潔,避免雜質進入系統(tǒng)。
5. 操作過程中,保持乙炔氣瓶閥門微開,避免因壓力突然增大引發(fā)事故。
三、安全措施
6. 乙炔氣瓶周圍嚴禁煙火,保持通風良好,防止氣體積聚。
7. 使用中如發(fā)現漏氣,應立即關閉閥門,通知專業(yè)人員處理。
8. 不得將乙炔氣瓶與氧氣瓶混放,以免混淆引發(fā)危險。
四、搬運與運輸
9. 搬運乙炔氣瓶應使用專用搬運車,避免劇烈碰撞。
10. 運輸時,氣瓶應固定牢固,防止?jié)L動或傾倒。
五、廢棄處理
11. 廢棄乙炔氣瓶應交由專業(yè)機構回收,不得隨意丟棄。
目的和意義
乙炔氣瓶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乙炔的存儲、使用和管理,保障生產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火災、爆炸等事故,保護員工生命安全及企業(yè)財產,同時也是遵守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維護企業(yè)的良好運營環(huán)境。
注意事項
1. 員工需經過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才能操作乙炔氣瓶。
2. 氣瓶壓力表應定期校驗,確保準確無誤。
3. 不得私自調整減壓閥設定,以保證工作壓力穩(wěn)定。
4. 注意氣瓶使用期限,過期未檢驗的氣瓶禁止使用。
5.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確保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乙炔氣瓶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每位員工的嚴格遵守,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對于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企業(yè)將采取相應措施,以確保安全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乙炔氣瓶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2篇 乙炔氣瓶安全操作使用規(guī)程
一、乙炔鋼瓶充灌前的檢查:
1.凡進廠空瓶,必須保持正壓,不得少于0.5kg/cm2的乙炔剩氣,凡低于上述壓力或瓶內無剩氣,必須經過乙炔氣置換及純度分析合格,方能充灌。
2.凡予充灌的充炔鋼瓶,都必須在試壓有效期范圍內,(注:焊接鋼瓶三年,無縫鋼五年)超過試壓期限的不能充灌,待試壓合格后予以充灌乙炔氣體。
3.乙炔氣瓶內多孔物質的檢查應定期進行,對氣瓶強度或多孔性物質的質量有懷疑時,則提前檢查。
4.乙炔氣瓶容量在每公升容積內,所充灌的乙炔量少于0.1公斤時,或由于充灌乙炔時瓶身發(fā)熱,溫度超過40℃時應停止充灌,進行檢查。
5.凡充灌的乙炔氣瓶必須外表無損傷,凡爾,保險完整良好,沒有遭受過火燒、烤痕跡,外表腐蝕深度不超過二瓶體1mm,瓶底2mm。
二、氣瓶裝卸和搬運方法(乙炔):
1.不論是空瓶或滿瓶,在搬運、裝卸時,一律輕裝輕卸,嚴格禁止沖擊,拋擲、碰撞。
2.在廠內搬運時,不可以長途滾動搬運,應用橡皮輪胎的手推車運送,并加以緊固防止跌倒。
3.汽車裝運乙炔氣瓶時,行駛車速不宜過快,車上必須用木頭或橡皮由襯,塞牢和繩索扎住,防止氣瓶滾動碰撞。
4.夏天實行夏令運輸,必須有遮陽措施。
5.車上嚴禁吸煙和明火,車上應配備滅火器具。
三、貯藏方法:
(1)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周圍10公尺內嚴禁明火,并不得堆放可燃性物質。
(2)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內,應用防爆照明燈,電燈開關應按裝在室外。
(3)貯藏乙炔氣瓶的倉庫內應通風良好,室內不得用鐵器敲打,以及做其他可能引起火花的工作。
四、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
1.使用乙炔氣瓶,只許將瓶子豎立放置,不得臥放使用,防止丙酮流失夏季要有遮陽措施。
2.使用乙炔氣瓶,其擺放位置,距離明火不得少于5公尺。
3.開啟與關閉乙炔氣瓶要緩慢,防止急劇摩擦高熱引起火燒。
4.使用乙炔氣時不宜把閥門開得過大,一股控制在0.5~1.2公斤/平方公分(低壓表)。
5.乙炔氣瓶使用時,必須留有0.5kg/cm2以上剩氣。
6.注意焊槍回火,有回火,先關乙炔,后關氧氣。
7.與乙炔接觸的管道,部件等嚴禁用紫銅、銀等材料,防止爆炸。
第3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事故應急處理操作規(guī)程
溶解乙炔設備系統(tǒng)運行和充裝作業(yè)中,操作人員應經常細仔地檢查有無異?,F象,如有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遇有緊急狀態(tài)應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 乙炔發(fā)生器加料時著火,低壓系統(tǒng)泄漏氣體并引起著火:
⑴停止加料,關閉電源,切斷通向凈化、氣柜、壓縮間的乙炔氣通路。
⑵對乙炔氣放空泄壓,用合格氮氣吹掃乙炔發(fā)生器,用干粉滅火器撲滅明火。
⑶向發(fā)生器加水排污降溫。
⑷必要時報警求救并保護現場。
2、 高壓干燥器防爆片破裂,安全閥起跳,噴出乙炔氣著火:
⑴將乙炔壓縮機停機斷電,關閉干燥器進出口管道閥門,切斷至充灌.另外的乙炔壓縮機的乙炔通路。
⑵用水或干粉滅火器撲滅明火,也可用合格氮氣吹掃滅火。
⑶向高壓干躁器.乙炔管道噴水冷卻,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3、 高壓設備管道、充裝中乙炔瓶乙炔氣泄漏:
⑴關閉所有與噴出乙炔氣有關的閥門,制止泄漏。
⑵停止乙炔壓縮機運轉。
⑶盡可能將乙炔瓶移至安全地點處置。
⑷向設備管道.乙炔瓶噴水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4、 壓縮間、充灌間高壓設備管道火災爆炸:
判明事故狀況危險程度,保護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⑴關閉事故部位乙炔通路所有閥門,切斷氣源。
⑵停止乙炔壓縮機運轉切斷電源,停止乙炔發(fā)生器發(fā)氣。
⑶啟動氮氣吹掃系統(tǒng)和充灌間緊急噴淋裝置。
⑷用水或干粉滅火撲救,首先采取措施撲救乙炔管道和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將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撤離現場。
⑸向設備管道.乙炔瓶噴水冷卻消除靜電和其它點火源。
在處于無法采取緊急措施并危及人身安全狀態(tài)下,應迅速撤離并打手勢.大聲呼喊告訴別人,迅速報警求救。
5、 電石庫.丙酮庫起火,電石粉末化解起火:
⑴電石遇濕空氣產生乙炔氣與空氣混合,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遇有點火源起火,采用干粉滅火撲救;電石庫嚴禁用水滅火。
⑵盡可能將其它電石桶.丙酮桶撤離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6、 乙炔瓶漏氣的處置措施
發(fā)現漏氣迅速報告,應關閉瓶閥,杜絕一切點火源,正確判斷泄漏部位和泄漏量后,采取不同方法處理:瓶閥芯泄漏時可擰緊六角螺母;閥桿泄漏時需謹慎處理首先將閥芯旋緊,再將壓蓋卸下,加填密封填料,再壓緊壓蓋;易熔塞處泄漏可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安裝瓶閥的部位泄漏可用板手緩慢擰緊。
如果乙炔瓶的泄漏以上措施無法采取或采取無效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⑴將乙炔瓶移到室外通風良好.無火源的地方。漏氣瓶搬動時不許放倒?jié)L動。
⑵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和無釘鞋,其它人員全部退避。
⑶向乙炔瓶噴霧狀水稀釋、冷卻,防止產生靜電。
⑷樹立標牌,并設人監(jiān)視,不許讓火種接近,并淮備好滅火器材.滅火用水。
7、 乙炔瓶著火的處理措施:
首先要冷靜判斷,乙炔瓶的火能否樸滅,如果不可能撲滅,能否在不擴大事故情況下,則可任其燃燒;當進行滅火作業(yè)有危及人員安全則應使他們退避。一般的判斷是,易熔塞熔化乙炔噴出起火時可滅火;易熔塞未開而著火,為防止乙炔瓶受熱后的分解爆炸的可能則要使人員退避。
⑴氣瓶放置地點著火
當瓶閥主螺母處或充氣口處漏氣著火,火勢弱時,將氣瓶閥關閉即可熄滅;火勢較強不能關閉瓶閥以及易熔塞熔化起火,可用濕石棉布蒙蓋在氣瓶上,或從遠處利用遮蔽物保護下進行滅火,同時要不斷噴水冷卻氣瓶以及周圍的著火源;如火勢很旺,說明氣體泄漏量大,只能冷卻著火瓶,待火勢減弱再滅火;并將其它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移走, 防止事故擴大。
⑵使用中乙炔瓶著火
瓶閥附近或減壓器處著火,可用浸濕的手套.厚布等復蓋住火源,關閉瓶閥。當易熔塞處著火且火勢較大時:氣瓶附近沒有火源時,則用滅火器滅火并噴水冷卻氣瓶,滅火無效而不會造成其它物品的危險則向氣瓶噴水冷卻,任其燒盡;氣瓶附近有著火源時,首先滅火,隨后用滅火器向著火瓶滅火并持續(xù)噴水冷卻。
⑶運輸中乙炔瓶著火
如果附近有水溝.水地等,可將氣瓶推入水中;判斷為不能滅火時,盡可能將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迅速報警求救,有人在周圍監(jiān)視,并向公安和消防人員報告著火物是乙炔.車內裝載數量.爆炸可能性。
8、人員緊急疏散.撒離
在發(fā)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對廠區(qū)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揮下, 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立即撤出警戒區(qū)域。 公司在辦公樓靠近生產區(qū)一側設立“風向標”。疏散人員向上風向的安全地點集中。若事故惡化,所有搶救人員都必須聽從指揮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對可能威脅到廠外居民(包括友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治安疏散組應立即與有關部門和單位聯系,引導居民迅 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9、危險區(qū)的隔離
溶解乙炔生產廠區(qū)為危險區(qū),在生產區(qū)入口處劃出警戒線,設立專人警戒,嚴格控制人員.車輛的進出;進入警戒區(qū)域的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手機要關機.嚴禁火種帶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現場周邊區(qū)域的道路隔離.交通疏導由治安疏散組采取隔離措施,并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
10、檢測、掄險及控制措施
(1) 事故現場采用可燃性氣體檢測報警儀,用以檢測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的百分含量。
(2) 當出現火災或處于緊急狀態(tài)時,現場操作人員等,應大聲呼喚人來,立即采取停機關閥,切斷乙炔氣體通路,用干粉滅火器滅火等緊急措施,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并按其指示行動。
(3) 采取掄救措施的人員,要沉著冷靜,正確判斷周圍的狀況,以及氣體泄漏.著火的狀況,充分注意氣體爆炸.容器破裂.火災擴散等危險,在正確判斷基礎上采取事故處置措施,首要的是努力防止人身事故的發(fā)生。
(4)應急救援人員.檢測人員必須進入乙炔濃度高的現場時,必須佩戴自吸隔離式呼吸器。
11、現場醫(yī)療救護
乙炔火災爆炸主要危害是燒傷.窒息和遭受沖擊波.爆炸物打擊等,一旦發(fā)生事故出現傷員,首先要自救互救進行必要的醫(yī)學處理后立即送醫(yī)院就醫(yī).發(fā)生化學灼傷,要立即在現場用清水進行足夠時間的沖洗;迅速將窒息者移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暢通,呼吸困難時給氧,呼吸停止時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驟停立即進行心臟按摩;受傷人員立即送附近醫(yī)院就醫(yī)。
12、事故現場保護
事故現場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實施保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事故現場。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由搶險掄修組負責,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公司員工實施。
13、應急救援保障
(1)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2) 本規(guī)程和相關救援資料由安全員保管,存放于專用資料盒內。
(3)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管理.安全運輸卡制度的實施,執(zhí)行掛靠單位的規(guī)定。
(4) 落實安全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演練制度,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器材.個人防護裝備。
(5) 本公司掄險搶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領導小組必須立即向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及時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社會援助隊伍進入時,領導小組要責成專人聯絡,引導并詳細告之火災爆炸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
14、應急救援的啟動與終止
當發(fā)生火災爆炸或處于緊急狀態(tài),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預案的停止執(zhí)行,并通知相關部門、周邊社區(qū)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第4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操作規(guī)程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前的檢查處理,必須由氣瓶檢查員逐只進行。
一)外觀檢查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充裝:
a.無制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
b.未經省級以上(含省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而進口;
c.檔案不在本充裝單位保存又未辦理臨時充裝變更手續(xù)的。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a.顏色標記不符合規(guī)定或表面漆色脫落嚴重的;
b.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c.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d.首次充裝或經拆裝、更換瓶閥、易熔合金塞后,未進行置換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送檢驗單位檢驗、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a.超過檢驗期限的;
b.瓶體腐蝕、機械損傷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標準應報廢的;
c.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損傷的;
d.瓶閥側接嘴處積有炭黑或焦油等異物的;
e.對瓶內的填料、溶劑的質量有懷疑的;
f.有其他影響安全使用缺陷的。
對國外或港澳地區(qū)用戶的乙炔瓶檢查,除原始標志、顏色標記和附件按國外或特殊的規(guī)定檢查外,其他項目仍按本條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
二)剩余壓力檢查
1、溶解乙炔瓶應在室內靜置8h以上,用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5級的壓力表測定其剩余壓力。
2、根據剩余壓力和測定剩余壓力時的周圍環(huán)境溫度,求出瓶內剩余乙炔量。乙炔瓶內剩余乙炔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gs——0.38δ·v.b
乙炔在丙酮中的重量溶解度b按gb13591表1選取。
公稱容積為10~60l氣瓶的剩余乙炔量可按gb13591表2~表6選取。
3、對無剩余壓力或經內部檢查后首次充裝的,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置換。
a、用于置換的乙炔,應符合gb6819的要求。
b、置換時乙炔氣壓力宜小于0.2mpa。
c、置換后的氣瓶,應按gb6819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和技術要求測定乙炔純度。
d、對于混入空氣或其他非乙炔氣體的氣瓶,應先用符合gb3864中ⅱ類二級要求的氮氣進行置換;置換后經分析,瓶內氣體的含氧量低于3%時,再按相關規(guī)定用乙炔進行置換。
三、丙酮的充裝
1、補加丙酮前,必須逐只稱量氣瓶實重。稱量結果,保留一位小數。稱量衡器的最大稱量值應為氣瓶充裝后質量的1.5~3.0倍。衡器應經常保持準確,其檢驗期不超過三個月,并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碼校正一次。
2、丙酮的品質應符合gb6026一級品的要求。
3、丙酮規(guī)定充裝量按gb1163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丙酮補加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f=tm+gs—a
5、對公稱容積大于、等于40l的乙炔瓶,如實重減去剩余乙炔量后,其值高于皮重0.5kg或低于1.5kg,則該瓶應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6、對首次充裝丙酮的氣瓶,應先抽真空,后充裝規(guī)定充裝量的丙酮,經復核后,再按相關規(guī)定用乙炔置換。
7、補加丙酮后,必須對丙酮充裝量進行復核,其允許偏差值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超差的必須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乙炔。
氣瓶公稱容積vg
l
10
16
25
40
60
丙酮充裝量允許偏差△ms
kg
+0.1
0
+0.2
0
+0.4
0
+0.5
0
8、充裝丙酮時的壓力應小于0.8mpa。采用氮氣直接壓裝丙酮時,氮氣應符合gb3864ⅱ類二級要求。
9、認真填寫氣瓶檢查記錄并在合格氣瓶明顯部位粘貼“警示標簽”后置于“待充裝區(qū)”;將不合格氣瓶置于“不合格瓶區(qū)”。
第5篇 溶解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加強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訂本操作規(guī)程。
1采購與運輸:
1.1負責采購溶解乙炔氣瓶的單位,在采購溶解乙炔時,一定要到持有市消防局核發(fā)的“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氣瓶外必須噴涂白色漆及產品名稱和生產廠家名稱,產品必須附有灌裝日期合格證。
1.2運輸時要旋緊瓶帽,輕裝輕卸,禁止拋、滑、滾、碰。
1.3裝運乙炔瓶時,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向排放、頭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1.4夏季應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1.5車上禁止吸煙,并應備有干粉滅火器。
1.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2氣瓶的儲存:
2.1使用單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儲存量不得超過三瓶。
2.2儲存站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2.3儲存站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暢通,附近應配備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2.4乙炔瓶存放時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傾倒的措施。
2.5嚴禁與氧氣瓶等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2.6儲存站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嚴禁煙火”等警告標志。
3氣瓶的使用:
3.1使用單位應遵守氣瓶、氣體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使用中禁止敲擊、碰撞。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距離不得少于10m。
3.3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兩瓶之間的距離應超過10m,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不得將瓶內的氣體使用干凈,必須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氣體。
3.4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該站在閥門側后方,動作要緩慢,不得過急過猛。
3.5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應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不得放置在橡膠等絕緣體上,防止靜電起火。
第6篇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的扳手按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2、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修理。
3、氧氣瓶應涂有天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的字樣,乙炔氣瓶應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涂色和標志,以防上層涂色脫落造成誤充氣。
4、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196千帕,不準再使用。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或放在氧氣瓶專用空瓶堆放處。
5、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的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6、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7、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應垂直放置并固定起來,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8米。
8、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9、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線相接觸。
10、在焊接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11、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暴曬。
第7篇 氧-乙炔氣瓶操作安全規(guī)程
一.氧氣瓶
l 氧氣瓶應符合國家頒布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應定期進行技術檢查。使用期滿和送檢未合格的氣瓶,均不準繼續(xù)使用。
2 操作中氧氣瓶距離明火或熱源應大于10米以上。
3 氣瓶無防震圈禁止用轉動方式搬運,使用時防止被物體碰倒。
4 使用氣瓶前,應稍打開瓶閥,吹出瓶閥上粘附的贓污后立即關閉,然后接上減壓器再使用。
5 嚴禁讓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和工具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等接觸。
6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吹凈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7 禁止使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
8 氧氣瓶嚴禁放空,氣瓶內必須留有不小于0.1~0.2mpa表壓的余氣。
二.乙炔瓶
l 在乙炔氣瓶的搬運、裝卸過程中不許遭受劇烈振動或撞擊,應該輕裝輕卸。
2乙炔氣瓶搬運、裝卸和使用都應豎立放穩(wěn),嚴禁在地上臥放并直接使用。
3 開啟乙炔氣瓶瓶閥時應緩慢,不要超過一圈半,一般情況下只開啟四分之三轉。
4 禁止在氣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懸掛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5必須配合使用符合要求的回火防止器,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須與獨立的、合格的回火防止器配用。每月應檢查一次并清洗殘留在器內的煙灰、污跡。以保證氣流通暢,工作可靠。
6 乙炔氣瓶嚴禁放空,氣瓶內必須留有不少于0.05~0.1mpa表壓的余氣。
7 氣瓶著火應迅速關閉氣閥門,停止供氣。
8 氧氣瓶與乙炔瓶必須隔離放置,用后應及時關閉氣閥門。
第8篇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操作規(guī)程
一)充裝前的檢查
1、待充裝的氣瓶必須是經過氣瓶檢查員檢查符合充裝要求的。
2、檢查充裝管路、閥門、安全裝置及各連接部位均處于無泄漏完好狀態(tài)。
3、充裝管路中的乙炔質量應經化驗員化驗符合gb6819的要求。
4、充裝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安全措施,按《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氣瓶的充裝容積(指氣瓶容積)流速應小于0.015m3/(h.l)。采用強制冷卻快速充裝的除外。
二)充裝中的檢查
1、檢查噴淋冷卻水的水量應均勻、穩(wěn)定。
2、檢查瓶壁溫度不得超過40℃。超裝時,必須中斷該瓶的充裝,移至安全地點檢查處理。
3、充裝中,每小時至少檢查一次瓶閥和易熔合金塞密封部位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應立即妥善處理。
4、分次充裝時,每次充裝后的靜置時間不小于8h,并應關閉瓶閥。
5、因故中斷充裝的氣瓶需要繼續(xù)充裝時,必須保證充裝主管內乙炔氣壓力大于、等于乙炔瓶內壓力時,才可開啟瓶閥和支管切換閥。
6、乙炔瓶的充裝壓力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大于2.50mpa。
三)充裝后的檢查
1、充裝結束關閉瓶閥后,應通過回收系統(tǒng)將充裝主管和支管內的乙炔回收。關閉瓶閥和管路閥時應輕緩,嚴而不緊,防止用力過度。
2、乙炔瓶充裝結束后,應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稱重,測定瓶內乙炔充裝量。乙炔瓶內乙炔充裝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a=a—tm
3、乙炔瓶內乙炔充裝量應小于等于乙炔瓶內乙炔最大充裝量。乙炔瓶內乙炔最大充裝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mama_=0.2δ·v
4、乙炔充裝量超過最大充裝量時,應將乙炔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裝置將瓶內超裝的乙炔回收到符合要求,否則嚴禁出售。
5、在正常充裝條件下,氣瓶單位容積充裝量,若低于0.12kg/l時,應將瓶內乙炔回收后送至檢驗單位處理。
6、氣瓶充裝后,必須按gb6819規(guī)定的驗收規(guī)則、試驗方法、技術要求分析瓶內乙炔質量并驗收。
7、氣瓶充裝后,必須靜置8h以上,然后從同一批中抽取10%的瓶(不少于兩只),測定其靜置后的壓力,靜置后的壓力不應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發(fā)現有一只瓶裝氣超過表中規(guī)定值時,則同一批應逐只測定。對于超過規(guī)定值的瓶裝氣,應及時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出售。
環(huán)境溫度,℃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靜置后壓力,mpa
0.50
0.60
0.70
0.80
0.90
1.05
1.20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8、 按gb12137中規(guī)定的涂液法,逐只檢查瓶閥和易熔合金塞是否漏氣。如有泄漏,應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出售。
9、認真填寫充裝記錄,其內容至少包括:充裝日期、充裝間溫度、氣瓶編號、實際容積、皮重、實重、剩余壓力、剩余乙炔量、丙酮補加量、充裝后重量、乙炔充裝量、靜置后壓力、發(fā)生的問題、處理結果和操作者簽名等。充裝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10、認真填寫“充裝合格證”并將其粘貼于合格瓶裝氣瓶體明顯部位后置于“待發(fā)瓶區(qū)”;將不合格瓶裝氣置于“待處理瓶區(qū)”。
第9篇 工貿企業(yè)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乙炔氣瓶存放的周圍10米之內,不準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運輸和使用中不得橫臥在地。
2.乙炔氣瓶存放處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35℃,夏季須適當遮蓋防止日光曝曬。
3.搬運乙炔氣瓶要小心謹慎,做到輕搬輕放,禁止用肩扛或橫在地上滾動、撞擊。
4.嚴格按操作次序開啟或關閉乙炔氣瓶,正確調節(jié)好出口氣量。
5.乙炔氣瓶與動火點應保持10m以上距離,并與氧氣瓶有5m以上間距,乙炔氣瓶與電線不準混在一起,過橫道應加保護。
第10篇 乙炔氣瓶庫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列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乙炔瓶內剩余壓力與環(huán)境溫度的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 く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mpa 0.05 0.1 0.2 0.3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18、氣瓶瓶閥及管接頭處不得漏氣。應經常檢查絲堵和角閥絲扣的磨損及銹蝕情況,發(fā)現損壞應立即更換。
19、 氣瓶庫的建立:
1)氣瓶庫內嚴禁有明火或其他熱源;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氣瓶庫必須在明顯、方便的地點設置滅火器具,并定期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tài)。
3)氣瓶庫必須設專人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維護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氧氣瓶、乙炔氣瓶及液化石油氣瓶儲存?zhèn)}庫周圍10m范圍內嚴禁煙火并嚴禁堆放可燃物。
20、減壓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新減壓器應有出廠合格證。
2) 外套螺帽的螺紋應完好。螺帽內應用纖維質墊圈,不得使用皮墊或膠墊。
3) 高、低壓表有效,指針靈活。
4) 安全閥完好、可靠。
5)減壓器(特別是接頭的螺帽、螺桿)嚴禁沾有油脂,不得沾有砂?;蚪饘傩肌?/p>
6) 減壓器螺母在氣瓶上的擰扣數不少于5扣。
7) 減壓器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只能用熱水、蒸汽解凍或自然解凍。
8)減壓器損壞、漏氣或其他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修。
9) 裝卸減壓器或因連接頭漏氣緊螺帽時,操作人員嚴禁戴沾有油污的手套和使用沾有油污的扳手。
10) 安裝減壓器前,應稍打開瓶閥,將瓶閥上粘附的污垢吹凈后立即關閉。吹灰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側面。
11) 減壓器裝好后,操作者應站在瓶閥的側后面將調節(jié)螺絲擰松,緩慢開啟氣瓶閥門。停止工作時,應關閉氣瓶閥門,擰松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放出軟管中的余氣,最后卸下減壓器。
第11篇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2)
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二)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乙炔瓶內余壓與環(huán)境溫度關系: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12篇 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氣瓶存放的周圍10米之內,不準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運輸和使用中不得橫臥在地。
二、乙炔氣瓶存放處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35℃,夏季須適當遮蓋防止日光曝曬。
三、搬運乙炔氣瓶要小心謹慎,做到輕搬輕放,禁止用肩扛或橫在地上滾動、撞擊。
四、嚴格按操作次序開啟或關閉乙炔氣瓶,正確調節(jié)好出口氣量。
五、乙炔氣瓶與動火點應保持10m以上距離,并與氧氣瓶有5m以上間距,乙炔氣瓶與電線不準混在一起,過橫道應加保護。
第13篇 溶解乙炔氣瓶瓶內丙酮補加操作規(guī)程
1、.檢查充裝丙酮裝置壓力表、液位計、充裝夾具以及磅秤、真空泵均應完好。
2、將工業(yè)丙酮從丙酮庫領出,辦理出庫手續(xù)后安全運至丙酮充裝處,丙酮的質量應符合gb / t6026一等品的要求。現場存放的丙酮不得超過兩桶。
3、淮備好氮氣瓶,氮氣應符合gb3864中ⅱ類二級要求。檢查氮氣瓶的減壓器應靈敏、準確、完好。
4、新投入使用的乙炔氣瓶應檢查其具有合格證,及時予以登記、建檔、編號、打充裝單位鋼印標記;應以瓶組形式在真空泵上抽真空至-0.09mpa后關閉瓶閥。
5、將新乙炔氣瓶放置于磅秤上,并將秤定在需加丙酮重量上然后用氮氣將丙酮充入新瓶,當秤稱至平衡時,關閉乙炔瓶閥和氮氣瓶閥,放掉余壓然后將瓶取下。稱重時應按乙炔瓶皮重,再增加卡子和膠圈重量。
6、重復充裝的乙炔氣瓶補加丙酮前,應逐只測量剩余壓力和稱重,丙酮補加量按乙炔氣瓶皮重(包括瓶帽重量,但不包括膠圈重量)加剩余乙炔量減去充丙酮前稱重量計算,然后補加丙酮。
7、乙炔氣瓶充裝丙酮后必須稱重復核丙酮充裝量,40乙炔氣瓶的丙酮充裝量允許偏差值 0~+0.4kg,超裝丙酮的乙炔氣瓶要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乙炔。
8、嚴格控制加壓氮氣的壓力小于0.8mpa。充裝丙酮的新瓶應靜止24小時再進行乙炔氣置換;補加丙酮的乙炔瓶應靜置8小時再充裝乙炔。
第14篇 使用乙炔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氣瓶在使用時的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否則,應采取降溫措施。
二、嚴禁敲擊、碰撞。
三、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
四、嚴禁放在通風不良、有放射線的場所或者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不宜放在一起。
六、使用時應穩(wěn)固,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七、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八、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47.10k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m3/h.。
九、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 <0 | 0-15 | 15-25 | 25-40 |
剩余壓力kpa | 49 | 98 | 196 | 294 |
第15篇 乙炔氣瓶(倉庫)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乙炔倉庫必須與辦公樓、公共場所、住宅區(qū)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懸掛醒目的“禁止煙火”警示標志,配足滅火器和消防器材。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二、氣瓶使用者必須遵守下列安全規(guī)定: (一)嚴格按照有關安全使用規(guī)定正確使用氣瓶; (二)不得對氣瓶瓶體進行焊接和更改氣瓶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 (三)不得使用已報廢的氣瓶; (四)不得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氣瓶進行充裝; (五)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三、乙炔氣瓶必須由專人管理,滿瓶與空瓶應分開垂直存放,并設支架固定,防止跌倒傷人;窒溫不得超過40℃,禁止與氧氣瓶、氯氣瓶、或其它可燃氣體鋼瓶以及易燃物品一起存放;不準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存放。
四、乙炔氣瓶不準在烈日下曝曬,氣瓶存放周圍10米內,禁止有放射物、易燃易爆物及明火作業(yè)。不準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不準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五、手推車拉運乙炔氣瓶時,應輕裝輕卸,禁止拋擲、滾動、敲擊,碰撞氣閥,以免發(fā)生危險;禁止用起重機吊運。
六、使用乙炔氣時必須檢查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安全可靠,否則禁止使用,開啟閥門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側后方,動作要輕緩,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禁止將氣瓶水平放置使用。
七、每三年對乙炔瓶檢驗一次,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八、禁止乙炔氣與銅、銀、汞等制品接觸,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其含銅量必須達70%以上。
九、禁止穿帶釘的鞋子和穿能聚集靜電的服裝進入乙炔倉庫。
十、乙炔氣瓶及接頭是否漏氣,應用肥皂水測試;禁止使用明火測試。
十一、冬天如瓶閥和減壓器結凍時,可用10℃以下溫水或放于窒內自行解凍,嚴禁使用明火解凍。
十二、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應留0.1-0.5mpa的余壓。
十三、本規(guī)程自2010年 6月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