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 安全責任制度
- 建筑工地應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jiān)督各項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
- 工人需接受安全培訓,并通過考核后方可上崗,明確個人安全職責。
2. 風險評估與預防
- 在施工前,進行詳細的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制定預防措施。
- 對高風險作業(yè),如高空作業(yè)、挖掘作業(yè),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方案。
3. 個人防護裝備
- 工人必須佩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防塵口罩、護目鏡等。
- 防護裝備定期檢查,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
4. 機械設備操作
- 機械設備操作員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 設備定期保養(yǎng),故障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yè)。
5. 現場管理
- 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安全通道。
- 材料堆放有序,防止倒塌引發(fā)事故。
6. 電氣安全
- 電氣設備應由專業(yè)電工安裝和維護,遵守電氣操作規(guī)程。
- 現場電線電纜應絕緣良好,避免觸電事故。
7. 應急響應
- 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確保員工熟悉應對措施。
- 現場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和人員,以應對突發(fā)狀況。
8. 環(huán)境保護
- 控制噪聲、揚塵,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 廢棄物分類收集,按規(guī)定處理,防止環(huán)境污染。
標準
- 遵守《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 執(zhí)行國家gb50656-201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140-2008《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標準。 - 符合企業(yè)內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考試題及答案
1. 誰負責監(jiān)督建筑工程的安全措施執(zhí)行? 答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 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哪些? 答案:安全帽、安全帶、防塵口罩、護目鏡等
3. 未經專業(yè)培訓的工人可以操作哪類設備? 答案:不可以操作任何機械設備
4. 施工現場應如何設置? 答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安全通道
5.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包括什么? 答案:制定應急預案、定期應急演練、配備急救設備和人員
以上規(guī)程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運行,所有相關人員都應嚴格遵守,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無虞。
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
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yè)。
4.搬運石料要拿穩(wěn)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運時,應互相配合、動作協(xié)調一致;用車輛或筐子運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5.往槽、坑、溝內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6.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yè)時,應經常檢查架子的穩(wěn)定狀況,堆放石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規(guī)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玻璃工)
1.裁割玻璃應在房間內進行。邊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時處理。
2.搬運玻璃應戴手套或用布、紙墊著玻璃,將手及身體裸露部分隔開。散裝玻璃運輸必須采用專門夾具(架)。玻璃應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裝玻璃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嚴禁將鐵釘含在口內。
4.懸空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腋下挾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裝窗扇玻璃時,嚴禁上下兩層垂直交叉同時作業(yè)。安裝天窗及高層房屋玻璃時,作業(yè)下方嚴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拋擲。
6.玻璃幕墻安裝應利用外腳手架或吊籃架子從上往下逐層安裝,抓拿玻璃時應用橡皮吸盤。
7.門窗等安裝好的玻璃應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動。安裝完畢必須立即將風鉤掛好或插上插銷。
8.安裝完畢,所剩殘余玻璃,必須及時清掃集中堆放到指定地點。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鋼筋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設施等,并試運行符合安全要求。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作業(yè)。
1.2腳手架上不得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1.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鋼筋機械的構造性能和用途。并應按照清潔、調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yǎng)機械。
1.4機械運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時應按順序停機,拉閘,銷好閘箱門,清理作業(yè)場所。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氣設備。
1.5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將發(fā)挽入帽內不得外露。
1.6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1.7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guī)定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1.8工作完畢后,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guī)格碼放整齊。
2.鋼筋綁扎安裝
2.1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
2.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內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綁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2.4綁扎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2.5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方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2.6綁扎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向時,必須事先觀察運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3.鋼 筋 機 械
3.1使用鋼筋除銹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檢查鋼絲刷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傳動部分潤滑和封閉式防護罩及排塵設備等完好情況。
(2) 操作人員必須束緊袖口,戴防塵口罩、手套和防護眼鏡。
(3) 嚴禁將彎鉤成型的鋼筋上機除銹。彎度過大的鋼筋宜在基本調直后除銹。
(4) 操作時應將鋼筋放平,手握緊,側身送料,嚴禁在除銹機正面站人。整根長鋼筋除銹應由兩人配合操作,互相呼應。
3.2使用鋼筋調直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調直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料架料槽應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線。電機必須設可靠接零保護。
(2) 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調直塊及速度。調直短于2m或直徑大于9mm的鋼筋應低速進行。
(3) 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作業(yè)中嚴禁打開防護罩及調整間隙。嚴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通過鋼管再送入調直機前端的導孔內。當鋼筋穿入后,手與壓輥必須保持一定距離。
(5) 機械上不準擱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動落入機體。
(6) 圓盤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wěn),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
(7) 已調直的鋼筋,必須按規(guī)格、根數分成小捆,散亂鋼筋應隨時清理堆放整齊。
3.3使用鋼筋切斷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必須檢查切斷機刀口,確定安裝正確,刀片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手扳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嚙合間隙,調整刀刃間隙,空運轉正常后再進行操作。
(2) 鋼筋切斷應在調直后進行,斷料時要握緊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總截面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3) 切斷鋼筋,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少于15cm。斷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住,嚴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內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5) 發(fā)現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等,應立即停機檢修。
3.4 使用鋼筋彎曲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工作臺和彎曲工作盤臺應保持水平,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擋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牢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 操作時要熟悉倒順開關控制工作盤旋轉的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擋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變工作盤旋轉方向時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即從正轉—?!崔D,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4) 彎曲機運轉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速,嚴禁在運轉時加油或清掃。
(5) 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該機對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的規(guī)定。
(6) 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鋼筋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3.5鋼筋冷拉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根據冷拉鋼筋的直徑選擇卷揚機。卷揚機出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場地,距冷拉中線不得少于5m。
(2)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置警戒區(qū),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志,嚴禁非生產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設備必須與滑輪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桿及警告標志。
(4) 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是否完好,滑輪、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松。
(6)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3.6使用對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對焊機應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小于3m,并應接在不同的相線上,有各自的控制開關。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必須牢固,氣、液壓系統(tǒng)應無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guī)定直徑的鋼筋。
(4) 應定期磨光斷路器上的接觸點、電極,定期緊固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焊接時必須防止火花燙傷其他人員。在現場焊接豎向柱鋼筋時,焊接后應確保焊接牢固后再松開卡具,進行下道工序。
3.7使用點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必須清除上、下兩電極的油污。通電后,檢查機體外殼應無漏油。
(2) 啟動前,應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調整極數,然后接通水源、氣源,最后接通電源。電極 觸頭應保持光潔,漏電應立即更換。
(3) 作業(yè)時氣路、水冷系統(tǒng)應暢通。氣體保持干燥。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4) 嚴禁加大引燃電路中的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不能發(fā)生電弧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5)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要預熱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時間不得少于5min。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高處作業(yè)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wěn)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yè)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yè)應放入工具袋內。
1.3作業(yè)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yè)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yè)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yè)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wěn)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qū)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xù)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yè)時,必須設警戒區(qū),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平穩(wěn)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wěn)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huán)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huán)。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yè)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guī)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wěn)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yǎng)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
(2) 作業(yè)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yè)區(qū)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鋪墊板。
(3) 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yè)人員長發(fā)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yè)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jié)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jié)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jié)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wěn))、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yè)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xù)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高處作業(yè)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wěn)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yè)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yè)應放入工具袋內。
1.3作業(yè)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yè)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yè)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yè)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wěn)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qū)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xù)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yè)時,必須設警戒區(qū),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平穩(wěn)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wěn)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huán)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huán)。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yè)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guī)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wěn)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yǎng)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
(2) 作業(yè)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yè)區(qū)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鋪墊板。
(3) 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yè)人員長發(fā)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yè)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jié)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jié)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jié)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wěn))、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yè)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xù)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架子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建筑登高作業(yè)(架子工),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經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yè)。
1.2架子工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yè)的,不得從事登高架設作業(yè)。
1.3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yè)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xié)作、互相呼應、統(tǒng)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jiān)護。
1.5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yè)。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fā)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yè)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wěn)定。
1.7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yè)。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yè)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表1.7的數值。
表1.7 在建筑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 | 1kv以下 | 1~10 kv | 35~110 kv | 154~220 kv | 330~500 kv |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 4 | 6 | 8 | 10 | 12 |
注:上、下腳手架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1.8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yè)。
1.9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1.10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和升降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準從事腳手架操作。
2. 材 料
2.1鋼管:鋼管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鋼管應平直光滑,無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并嚴禁打孔。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2.1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重量不應大于25kg。
表2.1 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 最大長度 | ||
外徑φ | 壁厚t | 橫向水平桿 | 其他桿 |
48 51 | 3.5 3 | 2200 | 6500 |
2.2扣件:采用可鍛造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規(guī)定。新扣件必須有產品合格證。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2.3腳手板:腳手板可采用鋼、木材料兩種,每塊重量不宜大于30kg。
沖壓新鋼腳手板,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板長度為1.5~3.6m,厚2~3mm,肋高5cm,寬23~25cm,其表面銹蝕班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橫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處。腳手板一端應壓連接卡口,以便鋪設時扣住另一塊的端部,板面應沖有防滑圓孔。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長度為2~6m,厚度不小于5cm,寬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縫、斜紋及大橫透節(jié)的板材。兩端應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鋼絲箍兩道。
2.4安全網:寬度不得小于3m,長度不得大于6m,網眼不得大于10cm,必須使用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和丙綸網。密目安全網只準做立網使用。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3.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按其搭設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立桿排數分為單排、雙排腳手架;按高度分為一般、高層腳手架,以及分為結構、裝修腳手架,具體搭設的操作規(guī)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 腳手架應由立桿(沖天)、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順水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剪刀撐(十字蓋)、拋撐(壓欄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2) 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作好排水,根據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3)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鋼,底座應準確放在定位位置上。
3.2結構承重的單、雙排腳手架:
(1) 搭設高度不超過20m的腳手架,構造主要參數見表3.2。
表3.2 扣件鋼管腳手架構造參數
結構 形式 | 用途 | 寬度 (m) | 立桿間距 (m) | 步距 (m) | 橫向水平桿間距 |
單排架 | 承重 | 1~1.2 | 1.5 | 1.2 | 1m,一端伸入墻體不少于240mm |
裝修 | 1~1.2 | 1.5 | 1.2 | 1m,同上 | |
雙排架 | 承重 | 2~2.5 | 1.5 | 1.2 | 1m |
裝修 | 2~2.5 | 1.5 | 1.2 | 1m |
(2) 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3) 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v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
(4) 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100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時,從兩端每7根立桿(一組)從下到上設連續(xù)式的剪刀撐,架高20m以下可設間斷式剪刀撐(斜支撐),即從架子兩端轉角處開始(每7根立桿為一組)從下到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兩只旋轉扣件搭接,接頭長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每節(jié)兩端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橫向水平桿扣牢。
(6) 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必須用雙股8號鉛絲或φ6.1級鋼筋與結構拉頂牢固,拉結點之間水平距離不大于6m,垂直距離不大于4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設可靠支頂。
(7) 高層施工腳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設過程中,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撐、挑、吊等分階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的技術措施。
(8) 鋪、翻腳手板:腳手板鋪設于架子的作業(yè)層上。腳手板有木、鋼兩種,不得使用竹編腳手板。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wěn),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鋪腳手板可對頭或搭接鋪設,對頭鋪腳手板,搭接處必須是雙橫向水平桿,且兩根間隙200~250mm,有門窗口的地方應設吊桿和支柱,吊桿間距超過1.5m時,必須增加支柱。
搭接鋪腳手板時,兩塊板端頭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處要用木塊墊在縱、橫水平桿相交處,不得用碎磚塊塞墊。
翻腳手板應二人操作,配合要協(xié)調,要按每檔由里逐塊向外翻,到最外一塊時,站到鄰近的腳手板把外邊一塊翻上去。翻、鋪腳手板時必須系好安全帶。腳手板翻板后,下層必須留一層腳手板或兜一層水平安全網,作為防護層。不鋪板時,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3m。
4.工具式腳手架
4.1 插口式腳手架(簡稱插口架):分為甲、乙、丙3種,甲型插口架適用于外墻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適用無外墻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掛腳手架)適用于無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點:
(1) 插口架允許負荷最大不得超過1176n/m2,腳手架上嚴禁堆放物料,人員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應使用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必須用卡環(huán)吊運,嚴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隨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過建筑物兩個開間,最長不得超過8m,寬度不得超過1m。鋼管組裝的插口架,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須設斜支撐;焊接的插口架,定型邊框為立桿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設剪刀撐。
(4) 插口架上下兩步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鋪板時要滿掛水平安全網。上下兩步都要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橫向水平桿間距以0.5~1m為宜。
(5) 插口架外側要接高掛網,其高度應高出施工作業(yè)層1m,要設剪刀撐,并用密目安全網從上至下封嚴,安全網下腳要封死扎牢。相鄰插口架應在同一平面,接口處應封閉嚴密。
(6) 甲型插口架別杠應大于10cm×10cm優(yōu)質木方。別杠要別于窗口的上下口,每邊長度要長出窗口200mm,上下別杠的立桿與橫桿連接處應用雙扣件;丙型插口架(掛架子)穿墻螺栓端部的螺紋應采用梯形螺紋扣,用雙螺母鎖牢。
(7) 插口架安裝操作順序:甲型插口架應“先別后摘”,“先掛后拆”(即在安裝時,應先別好別杠,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別杠)。丙型插口架應在安裝時先鎖緊螺母,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螺母。
(8) 結構外墻是現澆鋼筋混凝土的,其強度應達到70%以上,才能安裝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裝后必須經過檢查驗收,合格簽字,才能使用。
4.2吊籃式腳手架:分為手動和電動兩種。吊籃腳手架是在建筑物層面通過特設的支撐點,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懸吊吊籃,進行外裝飾工程操作的一種腳手架,其主要組成分為吊籃、支撐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鋼絲繩或鏈桿或鏈條)及升降裝置、保險繩和安全鎖組成。搭設使用吊籃式腳手架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1) 吊籃搭設構造必須遵照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規(guī)定,組裝或拆除時,應3人配合操作,嚴格按搭設程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允許改變方案。
(2) 吊籃的負載不得超過1176n/m2(120kg/m2),吊籃上的作業(yè)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持吊籃負載平衡。
(3) 升降吊籃的手扳葫蘆應用3t以上的專用配套的鋼絲繩。使用倒鏈應用2t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吊籃兩端應設保險繩,其直徑與承重鋼絲繩同。繩卡不得少于3個,嚴禁使用有接頭鋼繩。
(4)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
(5) 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置應根據建筑物實際情況而定。挑梁挑出的長度與吊籃的吊點必須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外的兩端應用杉槁或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抱樁,斜撐下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6) 吊籃可根據工程的需要組裝單層或雙層吊籃,雙層吊籃要設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7) 吊籃長度一般不得超過8m,寬度以0.8m至1m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m,雙層吊籃高度以3.8m為宜。用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得超過2.5m,單層吊籃至少設三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五道橫桿。
(8) 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需設戧,以焊接預制框架組裝的吊籃,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設戧。
(9) 吊籃的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橫向水平桿固定牢,橫向水平桿的間距可根據腳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為宜。吊籃作業(yè)層外排和兩端小面均應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封嚴,索死下角;里側應設護身欄。
(10)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穿好后,必須將保險板把卸掉,系牢保險繩或安全鎖,并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
(11) 吊籃里側距建筑物100m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作業(yè)面錯開。
(12)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手扳葫蘆或拉動倒鏈,各吊點必須同時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陽臺、窗戶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13) 吊籃使用期間,應經常檢查吊籃防護、保險、挑梁、手扳葫蘆、倒鏈和吊索等,發(fā)現隱患,立即解決。
(14) 吊籃組裝、升降、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進行。
4.4門式腳手架:
(1) 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 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A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 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 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 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8) 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手架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2) 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13) 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5) 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4.4附著升降腳手架:
(1) 安裝、使用和拆卸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工人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未經培訓任何人(含架子工)嚴禁從事此操作。
(2)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前必須認真組織學習“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究安裝方法,明確崗位責任??刂浦行谋仨氃O專人負責操作,嚴禁未經同意人員操作。
(3) 組裝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水平梁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撐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小于15mm。
(4) 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升降作業(yè)程序;嚴格控制并確保架子的荷載;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嚴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6) 升降腳手架過程中,架體下方嚴禁有人進入,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并派人負責監(jiān)護。
(7) 嚴格按設計規(guī)定控制各提升點的同步性,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過程中必須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許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當有異常情況出現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架體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進行附著固定。在架體沒有完成固定前,作業(yè)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或下班。在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前,必須逐項進行點檢,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9)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料和拉接吊裝纜繩(索);不準在架體上推車,不準任意拆卸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0) 架體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定期(至少半月)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和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異常,立即解決,嚴禁帶病使用。
(11) 六級以上強風停止升降或作業(yè),復工時必須逐項檢查后,方準復工。
(12)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拆卸時必須按順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體,必須有預防人員、物體墜落等措施,嚴禁向下拋扔物料。
5. 里 腳 手 架
5.1滿堂紅腳手架(不含支模滿堂紅腳手架):
(1) 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1.5m??v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不得大于1.4m。檁桿間距不得超過750mm。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墊通板。
(2) 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靠墻的立桿應距墻面500~600m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檁桿間距不得大于1m。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間距應小于200mm,板頭必須用12號鐵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3) 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1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4) 封頂架子立桿,封頂處應設雙扣件,不得露出桿頭。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并加固定蓋板,下方搭設防護棚,上人孔洞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磚用金屬平臺架:
(1) 金屬平臺架用直徑50mm鋼管作支柱,用直徑20mm以上鋼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須逐個檢查焊縫的牢固和完整狀況,合格后方可拼裝。
(2) 安放金屬平臺架地面與架腳接觸部分必須墊50mm厚的腳手板。樓層上安放金屬平臺架,下層樓板底必須在跨中加頂支柱。
(3) 平臺架上腳手板應鋪嚴,離墻空隙部分用腳手板鋪齊。
(4) 每個平臺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000kg(600塊磚、兩桶砂漿)。
(5) 幾個平臺架合并使用時,必須連接綁扎牢固。
3.3升降式金屬套管架:
(1) 金屬套管架使用前,必須檢查架子焊縫的牢固和插鐵零件的齊全。套管焊縫開裂或銹蝕損壞不得使用。
(2) 套管架應放平、墊穩(wěn)。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應墊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間距,應根據各工種操作荷載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為宜,最大間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級時,必須將插鐵銷牢。插鐵銷釘直徑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時 ,必須在兩架之間綁一道斜撐拉牢,并加拋撐壓穩(wěn)。
6. 挑腳手架(又稱探海架子)
6.1挑腳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寬不得超過1.5m,斜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挑出部分超過1.5m時,應嚴格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進行支搭。
6.2挑腳手架的斜支桿可支在下層窗臺上并墊木板,斜桿上部與上層窗口的內側應有橫、豎別杠。別杠兩端必須長于所別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兩根。
6.3 縱向水平桿至少搭設三道,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嚴、鋪平。
6.4挑腳手架縱向必須設剪刀撐或正反斜支撐。施工層搭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下角鎖牢,護身欄必須高出檐口1.5m。
6.5挑腳手架只能用于裝修,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超過1kn/m2。操作面下方按規(guī)定搭設水平安全網。
7. 電梯安裝井架
7.1電梯井架只準使用鋼管搭設,搭設標準必須按安裝單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搭設。
7.2電梯共架搭設完后,必須經搭設、使用單位的施工技術、安全負責人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交付使用。
7.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裝需要局部拆改時,必須經主管工長同意,由架子工負責拆改。
7.4電梯井架每步至少鋪2/3的腳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錯開,留孔一側要搭設一道護身欄桿。腳手板鋪好后,必須固定,不準任意移動。
7.5采用電梯自升安裝方法施工時,所需搭設的上下臨時操作平臺,必須符合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在上層操作平臺的下面要滿鋪腳手板或滿掛安全網。下層操作平臺做到不傾斜、不搖晃。
8. 澆灌混凝土腳手架
8.1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土質松軟的地面應夯實或墊板,并加設掃地桿。
8.2縱向水平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縱向水平桿不得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應在跨中加吊1根縱向水平桿,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設1根托桿,使其與兩旁縱向水平桿互相連接,托桿中部搭設八字斜撐。
8.3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對頭板,板端底下設雙橫向水平桿,板鋪嚴、鋪牢。腳手板搭接鋪設時,端頭必須壓過橫向水平桿150mm。
8.4架子大面必須設剪刀撐或八字戧,小面每隔兩根立桿和縱向水平桿搭接部位必須打剪刀戧。
8.5架子高度超過2m時,臨邊必須搭設兩道護身欄桿。
9. 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
9.1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使用剝皮杉木、落葉松等作為桿件,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和易導電材料不得使用。
9.2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高于架空線1.5m。
9.3立桿應先挖桿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質松軟,應設掃地桿。立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
9.4縱向水平桿應搭設在立桿里側,搭設第一步縱向水平桿時,必須檢查立桿是否立正,搭設至四步時,必須搭設臨時拋撐和臨時剪刀撐。搭設縱向水平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由中間1人接桿、放平,由大頭至小頭順序綁扎。
9.5剪刀撐桿子不得蹩綁,應貼在立桿上,剪刀撐下樁桿應選用粗壯較大杉槁,由下方人員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員依次綁扎。剪刀撐上樁(封頂)椽子應大頭朝上,頂著立桿綁在縱向水平桿上。
9.6兩桿連接,其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m,兩桿搭接處綁扎不少于三道。杉搞大頭必須綁在十字交叉點上。相鄰兩桿的搭接點必須相互錯開,水平及斜向接桿,小頭應壓在大頭上邊。
9.7遞桿(拔桿)上下、左右操作人員應協(xié)調配合,拔桿人員應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員和已綁好的桿子,下方遞桿人員應在上方人員中接住桿子呼應后,方可松手。
9.8遇到兩根交叉必須綁扣,綁扎材料,可用扎綁繩。如使用鉛絲嚴禁碰觸外電架空線。鉛絲扣不得過松、過緊,應使4根鉛絲敷實均勻受力,擰扣以一扣半為宜,并將鉛絲末端彎貼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翹。
10. 坡道(斜道)
10.1腳手架運料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長)為宜。人行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10.2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應與結構腳手架相適應,單獨坡道的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坡道寬度大于2m時,橫向水平桿中間應加吊桿,并每隔1根立桿在吊桿下加綁托桿和八字戧。
10.3腳手板應鋪嚴、鋪牢。對頭搭接時板端部分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板的板端應搭過橫向水平桿200mm,并用三角木填順板頭凸棱。斜坡道的腳手板應釘防滑條,防滑條厚度30mm,間距不得大于300mm。
10.4之字坡道的轉彎處應搭設平臺,平臺面積應根據施工需要,但寬度不得小于1.5m。平臺應綁剪刀撐或八字戧。
10.5坡道及平臺必須綁兩道護身欄桿和180mm高度的擋腳板。
11. 安 全 網
11.1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安全網。安全網分為平支網和立掛網兩種。安全網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內不得存留雜物。
11.2安全網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kg/cm2的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11.3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網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下方不得堆物品。
11.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安全網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邊沿50~60cm。
11.5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架體固定。
11..6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排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防護。
11.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口,并盡量繃直,內口要與建筑鎖牢。
11.8在施工程的電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樓梯口,除必須設金屬可開啟式安全防護門外,還應在井口內首層并每隔4層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網。
11.9無法搭設水平安全網的,必須逐層立掛密目安全網全封閉。搭設的水平安全網,直至沒有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12. 龍門架及井架
12.1龍門架及井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
12.2扣件式鋼管井架搭設的材料規(guī)格與3.2.1條相同。
12.3立桿和縱向水平桿的間距均不得大于1m,立桿底端應安放鐵板墩,夯實后墊板。
12.4井架四周外側均應搭設剪刀撐一直到頂,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夾角為60°。
12.5平臺的橫向水平桿的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對頭搭接時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時板端應超過橫向水平桿15cm,每層平臺均應設護身欄和擋腳板。
12.6兩桿應用對接扣件連接,交叉點必須用扣件,不得綁扎。
12.7天輪架必須搭設雙根天輪木,并加頂樁鋼管或八字桿,用扣件卡牢。
12.8組裝三角柱式龍門架,每節(jié)立桿兩端焊法蘭盤。拼裝三角柱架時,必須檢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節(jié)點螺栓必須擰緊。
12.9兩根三角立柱應連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錨鐵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動,埋地梁時地基要平并應夯實。
12.10各樓層進口處,應搭設卸料過橋平臺,過橋平臺兩側應搭設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過橋平臺下口落空處應搭設八字戧。
12.11井架和三角柱式龍門架,嚴禁與電氣設備接觸,并應有可靠的絕緣防護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時應有防雷設施。
12.12井架、龍門架必須設置超高限位、斷繩保險,機械、手動或連鎖定位托杠等安全防護裝置。
12.13架高在10~15m應設1組纜風繩,每增高10m加設1組,每組4根,纜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鋼絲繩,按規(guī)定埋設地錨,纜風繩嚴禁捆綁在樹木、電線桿、構件等物體上。并禁止使用別杠調節(jié)鋼絲繩長度。
12.14龍門架、井架首層進料口一側應搭設長度不小于2m安全防護棚,另三側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每層卸料平臺和吊籠(盤)出入口必須安裝安全門,吊籠(盤)運行中不準乘人。
12.15龍門架、井架的導向滑輪必須單獨設置牢固地錨,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通道處均應予以遮護。
12.16天輪與最高一層上料平臺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6m,使吊籠(盤)上升最高位置與天輪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13. 拆 除 腳 手 架
13.1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按層按步的拆除,先拆護身欄、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桿,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和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架傾倒。
13.2拆腳手架桿件,必須由2~3人協(xié)同操作拆縱向水平桿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向下傳遞,嚴禁向下拋擲。
13.3拆除作業(yè)區(qū)的周圍及進出口處,必須派專人了望,嚴禁非作業(yè)區(qū)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拆除大片架子應加臨時圍欄。作業(yè)區(qū)內電線及其他設備有防礙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拆除、轉移和加防護。
13.4拆除全部過程中,應指派1名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的工人擔任指揮和監(jiān)護,并負責任拆除撤料和監(jiān)護操作人員的作業(yè)。
13.5已拆下的材料必須及時清理,運至指定地點碼放。
13.6拆至底部時,應先加臨時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
1. 2鍋爐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lián)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yè)中發(fā)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 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 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 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9) 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3) 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 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 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 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12.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 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4) 減壓器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5) 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 減壓器發(fā)生自流現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修好后再使用。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5) 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2) 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3) 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
第9篇 建筑工程模板支撐系統(tǒng)安全技術規(guī)程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對混凝土模板支撐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lián)系構件的各類工具式混凝土模板(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支撐系統(tǒng)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4.1.4 模板支撐系統(tǒng)結構構件的長細比 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受壓構件長細比:支架立桿、斜撐及桁架不應大于150;拉條、綴條、斜桿等連系構件不應大于200。
2 受拉構件長細比:鋼桿件不應大于350;木桿件不應大于250。
4.1.6 支撐體系應設置掃地桿,縱、橫向水平拉桿及水平、豎向剪刀撐,并與主體結構的墻、柱牢固拉結。立桿(柱)接長必須采用對接,嚴禁搭接;掃地桿,縱、橫向水平拉桿及水平、豎向剪刀撐接長必須采用搭接,嚴禁對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m。
4.1.7 模板支撐系統(tǒng)應為獨立的受力結構系統(tǒng),嚴禁與非建筑結構的臨時設施連接。當獨立的支撐體系高度與寬度相比大于2 倍時,為保證寬度方向整體穩(wěn)定,必須采取擴大下部架體或其他構造措施。
4.3.1 采用專用鋼管(ф51×3.0mm、ф48×3.5mm)設計支撐時,除應滿足本規(guī)程第4.1節(jié)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立桿底部與基礎頂面之間必須設置鐵底座和墊板。
2 當立桿軸力荷載大于8kn時必須在立桿頂部設置可調支托承托模板,形成軸心受壓傳遞荷載。
3 立桿間距應根據所承受的荷載確定,一般不應大于1.2m,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梁底應設置主承立桿,梁側設置輔助立桿。當梁底為單根主承立桿時應設置在梁寬中心線處;當梁高寬比大于2.5、且梁寬大于300mm時,沿梁縱向主承立桿應適當加密、沿梁寬度主承立桿不應少于2根,并對稱設置;
2) 沿梁縱向的立桿間距應與同向板底立桿間距相等或成倍數;
3) 沿梁橫向連續(xù)設置梁板立桿時,應從梁支架開始向板中央雙向布設,但板中央兩相鄰立桿間距不得大于板底設計立桿間距。
4 每排每列立桿的縱、橫向之間必須用水平拉桿(橫桿)連接,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在立桿頂端可調支托的底部處設置一道水平拉桿(即封頂桿),當梁底封頂桿與板底水平拉桿不在同一高度上時,梁底封頂桿應向板底立桿雙向延長不少于2個跨距并與立桿固定。
2) 在立桿的底、基礎的頂面限定高度內設置一道水平拉桿(即掃地桿)。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標高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2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
3) 在封頂桿與掃地桿之間應均勻設置水平拉桿。水平拉桿的間距(即步距)在滿足荷載計算要求條件下一般為:當支架高度低于4m、立桿軸力荷載小于8kn時不得大于1.8m,當支架高度超過4m、或者立桿軸力荷載大于8kn時不得大于1.5m;當支架高度8m~20m時,頂端步距內加設一道水平拉桿;當支架高度超過20m時,頂端兩步距內各加設一道水平拉桿;
4) 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筑物頂緊頂牢,如無處可頂時,應與豎向剪刀撐連接;
5) 嚴禁在水平拉桿上設置立桿或將上下兩段立桿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5 支撐架體周圈及中間縱、橫向應從底到頂設置豎向連續(xù)式剪刀撐,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剪刀撐的寬度宜為4m~6m,剪刀撐的斜桿與地面夾角為450~600之間,底端與地面頂緊,并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拉桿或立桿扣接固定。剪刀撐的雙向桿件宜分開設置在立桿兩側,并保證與每步立桿扣接;
2) 兩相鄰剪刀撐之間凈距:扣件式鋼管支架不應大于10m、碗扣式鋼管支架不應大于4.5m;
3) 當支架高度8m~20m時,在縱、橫向兩相鄰剪刀撐之間增加之字斜撐,當支架高度超過20m時,將之字斜撐改為剪刀撐。
6 支撐架體內應設置水平剪刀撐,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 當支架高度4m~8m時,在底部掃地桿和頂端封頂桿有豎向剪刀撐的部位分別設置水平剪刀撐;
2) 當支架高度8m~20m時,應在相鄰豎向剪刀撐之間增設水平剪刀撐,兩相鄰水平剪刀撐的間距為:扣件式鋼管支架不得大于3個步距,碗扣式鋼管支架應小于或等于4.8m;
3) 水平剪刀撐的端部與立桿或建筑物拉結,嚴禁水平剪刀撐端部設置在水平拉桿上。
7 當支架高度超過20m時,除滿足以上要求外,還應將沿梁縱向的梁底支架周圈用豎向剪刀撐連接成格構式架體;在梁底最頂兩相鄰水平拉桿處,沿梁縱向、按格構寬度設置連續(xù)式水平剪刀撐,并用斜桿連接成格構式桁架。
8 當支架高度超過5m時,應在架體周圈外側和中間有結構柱的部位,按水平間距6m~9m、豎向間距2m~3m與建筑結構設置一個固結點。
8.1.1 從事模板作業(yè)的人員,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對高大模板支撐、爬模、飛模、懸挑梁等作業(yè)人員應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
8.3.2 高度4m以上的柱、墻(含剪力墻)等豎向混凝土結構必須先澆筑,待混凝土達到一定承載強度后,再澆筑梁、板等水平混凝土結構。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鋼絲繩報廢標準摘自《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5972—86
2.5 報 廢 標 準
2.5.1 斷絲的性質和數量
起重機械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長的壽命。
對于6股和8股的鋼絲繩,斷絲主要發(fā)生在外表。而對于多層繩股的鋼絲繩(典型的多股結構)就不同,這種鋼絲繩斷絲大多數發(fā)生在內部,因而是“不可見的”斷裂。
下表考慮了這些因素,因此,當與2.5.2~2.5.11款中的因素結合起來考慮時,它適用于各種結構的鋼絲繩。
斷絲數
外層繩 股承載 鋼絲數 n | 鋼絲繩結構 的典型例子 (gb1102—72) | 起重機械中鋼絲繩必須報廢 時與疲勞有關的可見斷絲數 | ||||||||||
機構工作級別 | 機構工作級別 | |||||||||||
m1及m2 | m3,m4,m5, m6,m7,m8, | |||||||||||
交捻 | 順捻 | 交捻 | 順捻 | |||||||||
長度范圍 | 長度范圍 |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
≤50 | 6×7、7×7 | 2 | 4 | 1 | 2 | 4 | 8 | 2 | 4 | |||
51~75 | 6×12 | 3 | 6 | 2 | 3 | 6 | 12 | 3 | 6 | |||
76~100 | 18×7(12外股) | 4 | 8 | 2 | 4 | 8 | 15 | 4 | 8 | |||
101~120 | 6×19、7×19 6_(19)6w(19)34×7(17外股) | 5 | 10 | 2 | 5 | 10 | 19 | 5 | 10 | |||
121~140 | 6 | 11 | 3 | 6 | 11 | 22 | 6 | 11 | ||||
141~160 | 6×24、6_(24)、6w(24)8×19、8_(19)、8w(19) | 6 | 13 | 3 | 6 | 13 | 26 | 6 | 13 | |||
161~180 | 6×30 | 7 | 14 | 4 | 7 | 14 | 29 | 7 | 14 | |||
181~200 | 6_(31)、8t(25) | 8 | 16 | 4 | 8 | 16 | 32 | 8 | 16 | |||
201~220 | 6w(35)、6w(36)6_w(36) | 8 | 18 | 4 | 9 | 18 | 38 | 9 | 18 | |||
221~240 | 6×37 | 10 | 19 | 5 | 10 | 19 | 38 | 10 | 19 | |||
241~260 | 10 | 21 | 5 | 10 | 21 | 42 | 10 | 21 | ||||
261~280 | 11 | 22 | 6 | 11 | 22 | 45 | 11 | 22 | ||||
281~300 | 12 | 24 | 6 | 12 | 24 | 48 | 12 | 24 | ||||
>300 | 6×31 | 0.04n | 0.08n | 0.02n | 0.04n | 0.08n | 0.16n | 0.04n | 0.08n |
注:1.d--鋼絲繩直徑。
2.填充鋼絲不能看做承載鋼絲,因此要從檢驗數中扣除。多層股鋼絲繩僅考慮可見的外層繩股。帶鋼芯的鋼絲繩,其繩芯看做內部繩股而不予考慮。
當吊運熔化或赤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時,上表斷絲數應相應減少一半。
2.5.2 繩端斷絲
當繩端或其附近出現斷絲時,即使數量很少也表明該部位應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繩端安裝不正確造成的,應查明損壞原因。如果繩長允許,應將斷絲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裝。
2.5.3 斷絲的局部聚集
如果斷絲緊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則鋼絲繩應報廢。如這種斷線聚集在小于6d的繩長范圍內,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繩股里,那么,即使斷絲數比表列的數值少,鋼絲繩也應予報廢。
2.5.4 斷絲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場合,疲勞是引起鋼絲繩損壞的主要原因,斷絲則是在使用一個時期以后才開始出現,但斷絲數逐漸增加,其時間間隔越來越短。在此情況下,為了判定斷絲的增加率,應仔細檢驗并記錄斷絲增加情況。判明這個“規(guī)律”可用來確定鋼絲繩未來報廢的日期。
2.5.5 繩股斷裂
如果出現整根繩股的斷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6 由于繩芯損壞而引起的繩徑減小
當鋼絲繩的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或多層結構中的內部繩股)斷裂而造成繩徑顯著減小時,鋼絲繩應報廢。
微小的損壞,特別是當所有各繩股中應力處于良好平衡時,用通常的檢驗方法可能是不明顯的。然而這種情況會引起鋼絲繩的強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內部細微損壞的跡象時,均應對鋼絲繩內部進行檢驗予以查明。一經證實損壞,則該鋼絲繩就應報廢。
2.5.7 彈性減小
在某些情況下(通常與工作環(huán)境有關),鋼絲繩的彈性會顯著減小,若繼續(xù)使用則是不安全的。
鋼絲繩的彈性減小是較難發(fā)覺的,如檢驗人員有任何懷疑,則應征詢鋼絲繩專家的意見。然而,彈性減小通常伴隨下述現象:
a. 繩徑減??;
b. 鋼絲繩捻距伸長;
c. 由于各部分相互壓緊,鋼絲之間和繩股之間缺少空隙;
d. 繩股凹處出現細微的褐色粉末;
e. 雖未發(fā)現斷絲,但鋼絲繩明顯的不易彎曲和直徑減小比起單純是由于鋼絲磨損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這種情況會導致在動載作用下突然斷裂,故應立即報廢。
2.5.8 外部及內部磨損
產生磨損的兩種情況:
a. 內部磨損及壓坑
這種情況是由于繩內各個繩股和鋼絲之間的摩擦引起的,特別是當鋼絲繩經受彎曲時更是如此。
b. 外部磨損
鋼絲繩外層繩股的鋼絲表面的磨損,是由于它在壓力作用下與滑輪和卷筒的繩槽接觸摩擦造成的。這種現象在吊載加速和減速運動時,鋼絲繩與滑輪接觸的部位特別明顯,并表現為外部鋼絲磨成平面狀。
潤滑不足,或不正確的潤滑以及還存在灰塵和砂粒都會加劇磨損。
磨損使鋼絲繩的斷面積減小因而強度降低。當外層鋼絲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時,鋼絲繩應報廢。
當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發(fā)現斷絲,該鋼絲繩也應報廢。
2.5.9 外部及內部腐蝕
腐蝕在海洋或工業(yè)污染的大氣中特別容易發(fā)生。它不僅減少了鋼絲繩的金屬面積從而降低了破斷強度,而且還將引起表面粗糙并從中開始發(fā)展裂紋以至加速疲勞。嚴重的腐蝕還會引起鋼絲繩彈性的降低。
2.5.9.1 外部腐蝕
外部鋼絲的腐蝕可用肉眼觀察。當表面出現深坑,鋼絲相當松弛時應報廢。
2.5.9.2 內部腐蝕
內部腐蝕比經常伴隨它出現的外部腐蝕較難發(fā)現。但下列現象可供識別:
a. 鋼絲繩直徑的變化。鋼絲繩在繞過滑輪的彎曲部位直徑通常變小。但對靜止段的鋼絲繩則常由于外層繩股出現銹積而引起鋼絲繩直徑的增加。
b. 鋼絲繩外層繩股間的空隙減小,還經常伴隨出現外層繩股之間斷絲。
如果有任何內部腐蝕的跡象,則應由主管人員對鋼絲繩進行內部檢驗。若確認有嚴重的內部腐蝕,則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 變形
鋼絲繩失去正常形狀產生可見的畸形稱為“變形”。這種變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變化,它會導致鋼絲繩內部應力分布不均勻。
鋼絲繩的變形從外觀上區(qū)分,主要可分下述幾種:
2.5.10.1 波浪形(見圖)
波浪形的變形是:鋼絲繩的縱向軸線成螺旋線形狀。這種變形不一定導致任何強度上的損失,但如變形嚴重即會產生跳動造成不規(guī)則的傳動。時間長了會引起磨損及斷絲。
出現波浪形時,在鋼絲繩長度不超過25d的范圍內,若,則鋼絲繩應報廢。
式中d為鋼絲繩的公稱直徑;d1是鋼絲繩變形后包絡的直徑。
2.5.10.2 籠狀畸變
這種變形出現在具有鋼芯的鋼絲繩上。當外層繩股發(fā)生脫節(jié)或者變得比內部繩股長的時候就會發(fā)生這種變形?;\狀畸變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3 繩股擠出
這種狀況通常伴隨籠狀畸變一起產生。繩股被擠出說明鋼絲繩不平衡。繩股擠出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4 鋼絲擠出
此種變形是一部分鋼絲或鋼絲束在鋼絲繩背著滑輪槽的一側拱起形成環(huán)狀。這種變形常因沖擊載荷而引起。若此種變形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5 繩徑局部增大
鋼絲繩直徑有可能發(fā)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當長的一段鋼絲繩。繩徑增大通常與繩芯畸變有關(如在特殊環(huán)境中,纖維芯因受潮而膨脹),其必然結果是外層繩股產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確。
繩徑局部嚴重增大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6 扭結
扭結是由于鋼絲繩成環(huán)狀在不可能繞其軸線轉動的情況下被拉緊而造成的一種變形。其結果是出現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損,嚴重時鋼絲繩將產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極小一部分鋼絲繩強度。
嚴重扭結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7 繩徑局部減小
鋼絲繩直徑的局部減小常常與繩芯的斷裂有關。應特別仔細檢驗靠繩端部位有無此種變形。
繩徑局部嚴重減小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8 部分被壓扁
鋼絲繩部分被壓扁是由于機械事故造成的。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9 彎折
彎折是鋼絲繩在外界影響下引起的角度變形。
這種變形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1 由于熱或電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損壞
鋼絲繩經受了特殊熱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現可資識別的顏色時,該鋼絲繩應予報廢。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程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在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將嚴格按照《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體系標準規(guī)范運行。
建立兩個管理體系,四個管理小組。
執(zhí)行對危險源進行安全管理方案控制,定期評價的方法,針對安全管理方案確定的安全管理目標、分目標進行分解責任到人定期考核,制定分階段的安全達標計劃,定期進行績效測量,實現持續(xù)改進。
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保證本工程始終處于生產安全、施工文明、環(huán)境整潔、生活舒適、飲食衛(wèi)生、路面硬化、庭院綠化、場區(qū)黃土不見天的綠色環(huán)保狀態(tài)。
1建立兩個體系
1.1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2按專業(yè)配備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體系執(zhí)行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組織對查出的隱患督促整改,對特殊工序進行旁站式監(jiān)督。
2建立安全管理小組由現場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及各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小組,為工程現場安全施工管理最高層,主要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策劃和管理。
2. 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事故預案應急工作小組進行工程現場施工安全危險源辨識,并對其危險源進行綜合風險評價,將辨識及評價結果反映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同時針對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制定相應事故預案措施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演練,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立即組織進行事故預案應急處理工作。
2. 2安全管理方案考評及安全達標績效測量小組按照年、半年、季度、月分別組織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實施層施工安全進行考核,以百分制為考核原則,一般考核分數不低于90分,如出現考核分數低于85分時,將考核信息反饋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對其負責人進行經濟處罰。
2. 3責任目標分解考核小組對工程管理層及實施層各管理人員分配其個人安全責任目標,并階段性或隨機性的對工程管理層及實施層各管理人員安全責任目標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
2. 4安全教育培訓小組對場內的施工隊人員及分包隊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進場施工隊要立即組織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已進場的施工隊按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4小時,并將培訓結果書面告知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
2. 3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本工程管理人員規(guī)模,在項目經理負責制的施工管理體系基礎上建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定以項目經理為主、項目副經理及項目工程師為輔、各級工長及班組為主要執(zhí)行者、保衛(wèi)、安全員為主要監(jiān)督者,醫(yī)務人員為保障者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3.1 項目經理2.3.
1.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負全面責任。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2. 3.
1.2制定并落實安全達標、文明施工計劃,并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對達標計劃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定期進行考核。
2. 3.
1.3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生產中進行落實。
2. 3.
1.4組織分包單位開展安全工作,對其安全生產負總包管理責任。
2. 3.
1.5對使用的各類腳手架、施工用電、設施設備等,在使用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保證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靈敏可靠。
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凡危及人身安全的問題,要暫停生產,隱患排出后再繼續(xù)生產。
2. 3.
1.6負責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在施工、作業(yè)前進行安全教育。
嚴禁違章指揮,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對不聽勸告者令其停止工作,并根據情節(jié)嚴肅處理。
2. 3.
1.7支持安技人員工作,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依照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2. 3.
1.8發(fā)生傷亡事故,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并負責保護現場、搶救傷員。
參加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制定改進措施,認真吸取事故教訓。
2.3.2 項目副經理或協(xié)作單位派出的項目經理:
2.3.2 .1主管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協(xié)助項目經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3.2 .2組織安全達標,文明施工計劃的具體實施。
2.3.2 .3組織落實對新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2.3.2 .4組織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人員(包括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人員)開展工作,落實安全檢查等制度。
2.3.2 .5組織并參加安全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
2.3.2 .6針對施工現場的實際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協(xié)助項目經理組織演練。
2.3.3 工長(施工員):
2.3.3 .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做到不違章指揮,并做好責任區(qū)域的安全防護工作,服從安全監(jiān)督,積極整改隱患。
2.3.3 .2參加項目的安全例會,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
2.3.3 .3根據生產任務情況和施工部位,對不同工程、不同作業(yè)內容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2.3.3 .4教育操作人員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yè)行為,對違章操作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冒險蠻干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許工人違章作業(yè)。
2.3.3 .5每天布置生產任務要有安全內容,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嚴格執(zhí)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3.3 .6參加工地的安全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對照標準制定措施進行整改。
2.3.4 安全員:2.3.
4.1協(xié)助項目經理搞好本工地的安全管理,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yè)務指導。
2. 3.
4.2熟練掌握安全檢查標準,每天對所在工地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日巡記錄,對檢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及時報告項目經理,按照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2. 3.
4.3及時制止違章現象,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應先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項目經理。
2. 3.
4.4參加編寫安全技術措施,協(xié)助制定工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對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督檢查。
2. 3.
4.5協(xié)助項目經理組織好分包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2. 3.
4.6參加安全設施、設備的驗收工作。
2. 3.
4.7審查安全技術交底的符合性、適用性和有效性。
2.3.5 預算員(經濟師):2.3.
5.1將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費用,按有關規(guī)定列入工程預算,做到不漏算。
2. 3.
5.2工程發(fā)生變更時,如發(fā)生安全防護方面的費用,按規(guī)定進行預算,并找建設方簽證。
2. 3.
5.3分析工程部位工程量及造價,包括安全方面費用,供施工生產及工程結算所用。
2.3.6 成本員(會計師):2.3.
6.1根據國家規(guī)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開支勞動保護費用,并單設科目專項管理,按規(guī)定監(jiān)督使用。
2. 3.
6.2參與項目經濟分析會議,分析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狀況及費用落實和使用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2. 3.
6.3參加工地安全例會,向會議提交有關安全防護用具(品)的費用支出明細,遇有安全費用支出計劃不能滿足安全生產所需時,及時調整計劃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2.3.7 保健急救員:2.3.
7.1熟悉保健急救相關的知識,對現場發(fā)生的緊急事故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2. 3.
7.2配合宣傳部門積極開展保健急救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
2. 3.
7.3負責急救藥箱、急救器材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工作。
2.3.8 質量檢查員:2.3.
8.1嚴格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質量驗評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
2. 3.
8.2檢查中發(fā)現與安全相關的質量問題,及時通知工地項目經理,并提出修改及糾正措施。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造成工程隱患的重大質量問題,應先令操作人員停止作業(yè),立即向上級報告,同時通知安全技術部門。
2. 3.
8.3嚴格執(zhí)行質量施工工藝要求,對違反操作工藝規(guī)程的行為給予制止。
2.3.9 計劃員(統(tǒng)計師):2.3.
9.1熟悉國家有關安全法規(guī)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衡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所需用工時要列入施工計劃。
2. 3.
9.2在生產調度會及經濟活動分析工作中,應同時研究安全生產情況。
2. 3.
9.3編制生產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落實計劃。
2. 3.
9.4在實施檢查生產計劃時,應同時實施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完成情況。
2.3.1 0器材員:2.3.
10.1各類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進場驗收時嚴格把關,對涉及安全的施工器材要認真填寫受控材料登記表,并存檔備查。
2. 3.
10.2負責物資采購、儲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3.
10.3對現場違規(guī)使用大型工具及其他材料、用具等進行制止。
2. 3.
10.4參加工地安全例會,嚴肅執(zhí)行會議決議,對會議決定需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品)和工具積極組織落實,對落實有難度時,應迅速通知項目經理采取補救措施,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留下隱患。
2.3.1 1資料員:
2.3.1
1.1負責安全保證資料的管理,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審驗、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及時、準確、完整,確保歸檔資料達到標準要求。
2.3.1
1.2參加工地安全例會,做好會議記錄。
協(xié)助項目經理督促會議決議的落實,同時將落實情況向項目經理匯報,并記錄在案。
2.3.1 2現場機械管理員:
2.3.1 2.1負責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做好機械設備進場和安裝后驗收。
定期檢查,保證設備運轉良好。
2.3.1 2.2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靈敏、有效。
2.3.1 2.3負責對機械操作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檢查持證上崗情況,制止違章操作。
2.3.1 2.4監(jiān)督指導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并認真填寫各類機械檔案資料。
2.3.1 2.5發(fā)生機械傷害時,立即采取措施使傷害程度降到最低,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協(xié)助事故調查。
2.3.1 3防火員:
2.3.1 3.1協(xié)助項目經理搞好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接受上級消防、保衛(wèi)部門的指導。
2.3.1 3.2熟練掌握各重點部位防火檢查標準。
每天對所在工地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巡視記錄,發(fā)現隱患立即糾正。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并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2.3.1 3.3檢查操作人員崗位防火責任的落實情況,對明火作業(yè)及特工種人員要督促其持證上崗,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人員要及時制止。
2.3.1 3.4制定工地的防火工作計劃,重點防火部位要建立防火預案。
搞好安全防火宣傳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三懂、三會防火知識。
2.3.1 3.5負責保養(yǎng)維修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消防器材、設備使用有效。
根據現場情況配置滅火器材和水源。
2.3.1 4分包隊長:
2.3.1
4.1分包隊長是分包工程范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隊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3.1
4.2按規(guī)定成立本隊的安全管理機構,合理配備專兼職安全員。
2.3.1
4.3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制度,做到不違章指揮,對做好本隊的勞動保護工作負責,積極配合總包單位搞好工地的安全管理,積極支持本隊安全員的工作。
2.3.1
4.4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按要求搭設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并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持作業(yè)區(qū)環(huán)境整潔。
2.3.1
4.5堅持做好班前安全講話,結合當日生產布置安全工作,并認真填寫記錄。
負責向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對工人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并有文字記錄,堅持特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不準上崗的制度。
2.3.1
4.6要求工人遵章守紀,熟知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違章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及時制止,冒險蠻干要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許或迫使工人違章作業(yè)。
2.3.1
4.7配合總包單位搞好各項安全檢查,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無力解決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總包單位。
2.3.1
4.8發(fā)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總包單位和本單位上級,要保護好現場配合總包單位搞好事故調查,要負責查清原因,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2.3.1 5班組長:
2.3.1
5.1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案件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領導本班組開展工作。
2.3.1
5.2每日班前,應結合當天生產任務向工人進行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檢查和班后總結,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記錄。
2.3.1
5.3做好班中檢查,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屬于班組不能解決的,須立即報告施工工長。
巡回檢查應有記錄。
2.3.1
5.4根據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組織生產,對班組人員不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違章冒險行為,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糾正,糾正違章情況應有文字記錄。
2.3.1
5.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fā)生事故要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
2.3.1
5.6做好班組人員的安全教育。
2.3.1 6作業(yè)人員
2.3.1
6.1依法履行從業(yè)人員的權利和義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
2.3.1
6.2模范遵守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3.1
6.3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作業(yè),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導。
2.3.1
6.4維護一切安全設施、設備,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3.1
6.5有權拒絕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違章指令。
2.3.1
6.6發(fā)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2. 4安全工作制度
2.4.1 每半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2.4.2 各單位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有本單位施工人員施工作業(yè)就必須有本單位領導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
2.4.3 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措施,在執(zhí)行中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后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2.4.4 建立并執(zhí)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且交底必須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
2.4.5 建立并執(zhí)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2.4.6 建立并執(zhí)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由投標人項目經理部組織的,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聯(lián)合檢查應每半月組織一次。
根據檢查情況評比打分,對檢查中所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
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各施工單位在接到通知單后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投標人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應監(jiān)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若發(fā)生重大不安全隱患時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并經檢查組批準后方可施工。
2.4.7 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
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4.8 基礎施工前,根據施工的特點,制定基礎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和季節(jié)性防坍塌措施。
2. 5安全行為控制
2.5.1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不系者視同違章。
2.5.2 凡從事2m以上無法采用可靠的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2.5.3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電工、信號工、翻斗車司機,必須是自有職工或長期合同工,不允許安排分包單位人員擔任。
2.5.4 參加現場施工的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證件復印件報投標人項目經理部安全文明部備案。
2. 6勞務用工管理
2.6.1 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yè)。
2.6.2 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yè)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分別由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少于24學時。
2.6.3 分包單位進場須將其進場施工人員名單提供給總承包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由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授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2.6.3 .1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
2.6.3 .2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
2.6.3 .3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2.6.3 .4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2.6.3 .5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2.6.4 分包單位施工人員上崗作業(yè)前,必須由分包單位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該單位進場人員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主要內容如下:2.6.
4.1本企業(yè)編寫的《危險預知訓練》初級教材。
2. 6.
4.2市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施工人員安全生產須知》。
2. 6.
4.3關于班組安全生產教育的基本要求。
2.6.5 分包單位中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如起重工、卷揚機司機、電焊工、氣焊工、架子工等,必須持有原所在地(市)級以上的勞動保護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并換領某市臨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yè)。
在向勞務分包單位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必須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講解的,勞務分包單位有權拒絕接受任務。
2.6.6 每日上班前,勞務分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召集所轄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狀況、本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2.6.7 強化對分包單位施工人員的管理,用工手續(xù)必須齊全有效,嚴禁私招亂雇,杜絕跨省市違法用工。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1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抹灰工)
1.腳手架使用前應檢查腳手板是否有空隙、探頭板、護身欄、擋腳板,確認合格,方可使用。吊籃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業(yè)過程中遇有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拉接,未經領導同意,嚴禁拆除。必要時由架子工負責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腳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穩(wěn),不得超過允許荷載。
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送材料時,預先檢查卸料平臺通道的兩側邊安全防護是否齊全、牢固,吊盤(籠)內小推車必須加擋車掩,不得向井內探頭張望。
5.外裝飾為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yè),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隔離層。貼面使用的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wěn),邊用邊運。安裝時要穩(wěn)拿穩(wěn)放,待灌漿凝固穩(wěn)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廢料、邊角料嚴禁隨意拋擲。
6.腳手板不得搭設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陽臺通廓部位抹灰,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進行操作。
7.室內抹灰采用高凳上鋪腳手板時,寬度不得少于兩塊(50cm)腳手板,間距不得大于2m,移動高凳時上面不得站人,作業(yè)人員最多不得超過2人。高度超過2m時,應由架子工搭設腳手架。
8.室內推小車要穩(wěn),拐彎時不得猛拐。
9.在高大門、窗旁作業(yè)時,必須將門窗扇關好,并插上插銷。
10.夜間或陰暗處作業(yè),應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
11.瓷磚墻面作業(yè)時,瓷磚碎片不得向窗外拋扔。剔鑿瓷磚應戴防護鏡。
12.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機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器,作業(yè)前應試機檢查,作業(yè)時應戴絕緣手套。
13.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霧,應停止室外高處作業(yè)。
第14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標規(guī)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本工程安全指標為: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率不大于2%,嚴防發(fā)生重大人生和設備事故及火災。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做好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抓好落實和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見附頁),成立由項目經理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布置檢查現場的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工作。由工地專職安全員認真做好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和全面,并認真履行班長簽字手續(xù)后,落實到組員方可上崗施工。工地專職安全員每周二次安全檢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獎罰制度。
3、建立旬檢制度,由項目經理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工人代表進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檢查。
4、建立由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輪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發(fā)現隱患立即消除。杜絕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腳、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5、建立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特別對新入場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識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對特種工(如三機工、電焊工、井架安裝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裝操作工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發(fā)合格證后,才準許上崗操作。
6、積極開展班前活動,使工人牢記安全的重要性,強化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強對外架搭設隊伍的審查,必須經市安全站認可,且經公司安全科審定。加強對腳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檢查搭設完畢后要經過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時要設圍欄,由上至下順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拋投。
8、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布置現場施工用電,線路絕緣保證良好,電動機械做到一機一閘,電氣設備接零接地,手持電動工具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9、建立和執(zhí)行機械專機專人負責制,對施工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機具危險部位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做好機具臺班的運行記錄,確保施工機具的完好,不帶病運轉。
第1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架子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建筑登高作業(yè)(架子工),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經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yè)。
1.2架子工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視力不夠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yè)的,不得從事登高架設作業(yè)。
1.3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yè)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xié)作、互相呼應、統(tǒng)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jiān)護。
1.5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yè)。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fā)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yè)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wěn)定。
1.7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yè)。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yè)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表1.7的數值。
表1.7 在建筑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10 kv
35~110 kv
154~220 kv
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2
注:上、下腳手架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1.8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yè)。
1.9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1.10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和升降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準從事腳手架操作。
2. 材 料
2.1鋼管:鋼管采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鋼管應平直光滑,無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并嚴禁打孔。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2.1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重量不應大于25kg。
表2.1 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長度
外徑φ
壁厚t
橫向水平桿
其他桿
48 51
3.5 3
2200
6500
2.2扣件:采用可鍛造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規(guī)定。新扣件必須有產品合格證。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2.3腳手板:腳手板可采用鋼、木材料兩種,每塊重量不宜大于30kg。
沖壓新鋼腳手板,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板長度為1.5~3.6m,厚2~3mm,肋高5cm,寬23~25cm,其表面銹蝕班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橫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處。腳手板一端應壓連接卡口,以便鋪設時扣住另一塊的端部,板面應沖有防滑圓孔。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長度為2~6m,厚度不小于5cm,寬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縫、斜紋及大橫透節(jié)的板材。兩端應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鋼絲箍兩道。
2.4安全網:寬度不得小于3m,長度不得大于6m,網眼不得大于10cm,必須使用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和丙綸網。密目安全網只準做立網使用。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3.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按其搭設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立桿排數分為單排、雙排腳手架;按高度分為一般、高層腳手架,以及分為結構、裝修腳手架,具體搭設的操作規(guī)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 腳手架應由立桿(沖天)、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順水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剪刀撐(十字蓋)、拋撐(壓欄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2) 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作好排水,根據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3)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鋼,底座應準確放在定位位置上。
3.2結構承重的單、雙排腳手架:
(1) 搭設高度不超過20m的腳手架,構造主要參數見表3.2。
表3.2 扣件鋼管腳手架構造參數
結構 形式
用途
寬度 (m)
立桿間距 (m)
步距 (m)
橫向水平桿間距
單排架
承重
1~1.2
1.5
1.2
1m,一端伸入墻體不少于240mm
裝修
1~1.2
1.5
1.2
1m,同上
雙排架
承重
2~2.5
1.5
1.2
1m
裝修
2~2.5
1.5
1.2
1m
(2) 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3) 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縱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
(4) 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100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時,從兩端每7根立桿(一組)從下到上設連續(xù)式的剪刀撐,架高20m以下可設間斷式剪刀撐(斜支撐),即從架子兩端轉角處開始(每7根立桿為一組)從下到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兩只旋轉扣件搭接,接頭長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每節(jié)兩端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橫向水平桿扣牢。
(6) 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必須用雙股8號鉛絲或φ6.1級鋼筋與結構拉頂牢固,拉結點之間水平距離不大于6m,垂直距離不大于4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設可靠支頂。
(7) 高層施工腳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設過程中,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撐、挑、吊等分階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的技術措施。
(8) 鋪、翻腳手板:腳手板鋪設于架子的作業(yè)層上。腳手板有木、鋼兩種,不得使用竹編腳手板。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wěn),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鋪腳手板可對頭或搭接鋪設,對頭鋪腳手板,搭接處必須是雙橫向水平桿,且兩根間隙200~250mm,有門窗口的地方應設吊桿和支柱,吊桿間距超過1.5m時,必須增加支柱。
搭接鋪腳手板時,兩塊板端頭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處要用木塊墊在縱、橫水平桿相交處,不得用碎磚塊塞墊。
翻腳手板應二人操作,配合要協(xié)調,要按每檔由里逐塊向外翻,到最外一塊時,站到鄰近的腳手板把外邊一塊翻上去。翻、鋪腳手板時必須系好安全帶。腳手板翻板后,下層必須留一層腳手板或兜一層水平安全網,作為防護層。不鋪板時,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3m。
4.工具式腳手架
4.1 插口式腳手架(簡稱插口架):分為甲、乙、丙3種,甲型插口架適用于外墻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適用無外墻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掛腳手架)適用于無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點:
(1) 插口架允許負荷最大不得超過1176n/m2,腳手架上嚴禁堆放物料,人員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應使用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必須用卡環(huán)吊運,嚴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隨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過建筑物兩個開間,最長不得超過8m,寬度不得超過1m。鋼管組裝的插口架,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須設斜支撐;焊接的插口架,定型邊框為立桿的,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設剪刀撐。
(4) 插口架上下兩步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鋪板時要滿掛水平安全網。上下兩步都要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橫向水平桿間距以0.5~1m為宜。
(5) 插口架外側要接高掛網,其高度應高出施工作業(yè)層1m,要設剪刀撐,并用密目安全網從上至下封嚴,安全網下腳要封死扎牢。相鄰插口架應在同一平面,接口處應封閉嚴密。
(6) 甲型插口架別杠應大于10cm×10cm優(yōu)質木方。別杠要別于窗口的上下口,每邊長度要長出窗口200mm,上下別杠的立桿與橫桿連接處應用雙扣件;丙型插口架(掛架子)穿墻螺栓端部的螺紋應采用梯形螺紋扣,用雙螺母鎖牢。
(7) 插口架安裝操作順序:甲型插口架應“先別后摘”,“先掛后拆”(即在安裝時,應先別好別杠,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別杠)。丙型插口架應在安裝時先鎖緊螺母,后摘去卡環(huán);在拆除時,應先掛好卡環(huán),后拆掉螺母。
(8) 結構外墻是現澆鋼筋混凝土的,其強度應達到70%以上,才能安裝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裝后必須經過檢查驗收,合格簽字,才能使用。
4.2吊籃式腳手架:分為手動和電動兩種。吊籃腳手架是在建筑物層面通過特設的支撐點,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懸吊吊籃,進行外裝飾工程操作的一種腳手架,其主要組成分為吊籃、支撐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鋼絲繩或鏈桿或鏈條)及升降裝置、保險繩和安全鎖組成。搭設使用吊籃式腳手架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1) 吊籃搭設構造必須遵照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規(guī)定,組裝或拆除時,應3人配合操作,嚴格按搭設程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允許改變方案。
(2) 吊籃的負載不得超過1176n/m2(120kg/m2),吊籃上的作業(yè)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持吊籃負載平衡。
(3) 升降吊籃的手扳葫蘆應用3t以上的專用配套的鋼絲繩。使用倒鏈應用2t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吊籃兩端應設保險繩,其直徑與承重鋼絲繩同。繩卡不得少于3個,嚴禁使用有接頭鋼繩。
(4)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
(5) 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置應根據建筑物實際情況而定。挑梁挑出的長度與吊籃的吊點必須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外的兩端應用杉槁或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抱樁,斜撐下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6) 吊籃可根據工程的需要組裝單層或雙層吊籃,雙層吊籃要設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7) 吊籃長度一般不得超過8m,寬度以0.8m至1m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m,雙層吊籃高度以3.8m為宜。用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得超過2.5m,單層吊籃至少設三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五道橫桿。
(8) 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需設戧,以焊接預制框架組裝的吊籃,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設戧。
(9) 吊籃的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橫向水平桿固定牢,橫向水平桿的間距可根據腳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為宜。吊籃作業(yè)層外排和兩端小面均應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封嚴,索死下角;里側應設護身欄。
(10)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穿好后,必須將保險板把卸掉,系牢保險繩或安全鎖,并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
(11) 吊籃里側距建筑物100m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作業(yè)面錯開。
(12)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手扳葫蘆或拉動倒鏈,各吊點必須同時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陽臺、窗戶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13) 吊籃使用期間,應經常檢查吊籃防護、保險、挑梁、手扳葫蘆、倒鏈和吊索等,發(fā)現隱患,立即解決。
(14) 吊籃組裝、升降、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進行。
4.4門式腳手架:
(1) 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 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A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 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 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 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8) 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手架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2) 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13) 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5) 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4.4附著升降腳手架:
(1) 安裝、使用和拆卸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工人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未經培訓任何人(含架子工)嚴禁從事此操作。
(2)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前必須認真組織學習“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究安裝方法,明確崗位責任??刂浦行谋仨氃O專人負責操作,嚴禁未經同意人員操作。
(3) 組裝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水平梁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撐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小于15mm。
(4) 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升降作業(yè)程序;嚴格控制并確保架子的荷載;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嚴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6) 升降腳手架過程中,架體下方嚴禁有人進入,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并派人負責監(jiān)護。
(7) 嚴格按設計規(guī)定控制各提升點的同步性,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過程中必須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許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當有異常情況出現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架體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進行附著固定。在架體沒有完成固定前,作業(yè)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或下班。在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前,必須逐項進行點檢,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9)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料和拉接吊裝纜繩(索);不準在架體上推車,不準任意拆卸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0) 架體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定期(至少半月)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和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異常,立即解決,嚴禁帶病使用。
(11) 六級以上強風停止升降或作業(yè),復工時必須逐項檢查后,方準復工。
(12)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拆卸時必須按順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體,必須有預防人員、物體墜落等措施,嚴禁向下拋扔物料。
5. 里 腳 手 架
5.1滿堂紅腳手架(不含支模滿堂紅腳手架):
(1) 承重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的縱、橫向間距不得大于1.5m。縱向水平桿(順水桿)每步間距不得大于1.4m。檁桿間距不得超過750mm。腳手板應鋪嚴、鋪齊。立桿底部必須夯實,墊通板。
(2) 裝修用的滿堂紅腳手架,立桿縱、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靠墻的立桿應距墻面500~600mm,縱向水平桿每步間隔不得大于1.7m,檁桿間距不得大于1m。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花鋪腳手板,兩塊板之間間距應小于200mm,板頭必須用12號鐵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
(3) 滿堂紅腳手架四角必須設抱角戧,戧桿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4排立桿應搭設1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4根立桿必須設一道拉桿。
(4) 封頂架子立桿,封頂處應設雙扣件,不得露出桿頭。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并加固定蓋板,下方搭設防護棚,上人孔洞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磚用金屬平臺架:
(1) 金屬平臺架用直徑50mm鋼管作支柱,用直徑20mm以上鋼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須逐個檢查焊縫的牢固和完整狀況,合格后方可拼裝。
(2) 安放金屬平臺架地面與架腳接觸部分必須墊50mm厚的腳手板。樓層上安放金屬平臺架,下層樓板底必須在跨中加頂支柱。
(3) 平臺架上腳手板應鋪嚴,離墻空隙部分用腳手板鋪齊。
(4) 每個平臺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000kg(600塊磚、兩桶砂漿)。
(5) 幾個平臺架合并使用時,必須連接綁扎牢固。
3.3升降式金屬套管架:
(1) 金屬套管架使用前,必須檢查架子焊縫的牢固和插鐵零件的齊全。套管焊縫開裂或銹蝕損壞不得使用。
(2) 套管架應放平、墊穩(wěn)。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應墊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間距,應根據各工種操作荷載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為宜,最大間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級時,必須將插鐵銷牢。插鐵銷釘直徑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時 ,必須在兩架之間綁一道斜撐拉牢,并加拋撐壓穩(wěn)。
6. 挑腳手架(又稱探海架子)
6.1挑腳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寬不得超過1.5m,斜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挑出部分超過1.5m時,應嚴格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進行支搭。
6.2挑腳手架的斜支桿可支在下層窗臺上并墊木板,斜桿上部與上層窗口的內側應有橫、豎別杠。別杠兩端必須長于所別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兩根。
6.3 縱向水平桿至少搭設三道,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嚴、鋪平。
6.4挑腳手架縱向必須設剪刀撐或正反斜支撐。施工層搭設兩道護身欄,立掛密目安全網,下角鎖牢,護身欄必須高出檐口1.5m。
6.5挑腳手架只能用于裝修,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超過1kn/m2。操作面下方按規(guī)定搭設水平安全網。
7. 電梯安裝井架
7.1電梯井架只準使用鋼管搭設,搭設標準必須按安裝單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搭設。
7.2電梯共架搭設完后,必須經搭設、使用單位的施工技術、安全負責人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交付使用。
7.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裝需要局部拆改時,必須經主管工長同意,由架子工負責拆改。
7.4電梯井架每步至少鋪2/3的腳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錯開,留孔一側要搭設一道護身欄桿。腳手板鋪好后,必須固定,不準任意移動。
7.5采用電梯自升安裝方法施工時,所需搭設的上下臨時操作平臺,必須符合腳手架有關規(guī)定。在上層操作平臺的下面要滿鋪腳手板或滿掛安全網。下層操作平臺做到不傾斜、不搖晃。
8. 澆灌混凝土腳手架
8.1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土質松軟的地面應夯實或墊板,并加設掃地桿。
8.2縱向水平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縱向水平桿不得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應在跨中加吊1根縱向水平桿,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設1根托桿,使其與兩旁縱向水平桿互相連接,托桿中部搭設八字斜撐。
8.3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鋪對頭板,板端底下設雙橫向水平桿,板鋪嚴、鋪牢。腳手板搭接鋪設時,端頭必須壓過橫向水平桿150mm。
8.4架子大面必須設剪刀撐或八字戧,小面每隔兩根立桿和縱向水平桿搭接部位必須打剪刀戧。
8.5架子高度超過2m時,臨邊必須搭設兩道護身欄桿。
9. 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
9.1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使用剝皮杉木、落葉松等作為桿件,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和易導電材料不得使用。
9.2外電架空線路安全防護腳手架應高于架空線1.5m。
9.3立桿應先挖桿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質松軟,應設掃地桿。立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
9.4縱向水平桿應搭設在立桿里側,搭設第一步縱向水平桿時,必須檢查立桿是否立正,搭設至四步時,必須搭設臨時拋撐和臨時剪刀撐。搭設縱向水平桿時,必須2~3人配合操作,由中間1人接桿、放平,由大頭至小頭順序綁扎。
9.5剪刀撐桿子不得蹩綁,應貼在立桿上,剪刀撐下樁桿應選用粗壯較大杉槁,由下方人員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員依次綁扎。剪刀撐上樁(封頂)椽子應大頭朝上,頂著立桿綁在縱向水平桿上。
9.6兩桿連接,其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m,兩桿搭接處綁扎不少于三道。杉搞大頭必須綁在十字交叉點上。相鄰兩桿的搭接點必須相互錯開,水平及斜向接桿,小頭應壓在大頭上邊。
9.7遞桿(拔桿)上下、左右操作人員應協(xié)調配合,拔桿人員應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員和已綁好的桿子,下方遞桿人員應在上方人員中接住桿子呼應后,方可松手。
9.8遇到兩根交叉必須綁扣,綁扎材料,可用扎綁繩。如使用鉛絲嚴禁碰觸外電架空線。鉛絲扣不得過松、過緊,應使4根鉛絲敷實均勻受力,擰扣以一扣半為宜,并將鉛絲末端彎貼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翹。
10. 坡道(斜道)
10.1腳手架運料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長)為宜。人行坡道,寬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10.2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應與結構腳手架相適應,單獨坡道的立桿、縱向水平桿間距不得超過1.5m。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大于1m,坡道寬度大于2m時,橫向水平桿中間應加吊桿,并每隔1根立桿在吊桿下加綁托桿和八字戧。
10.3腳手板應鋪嚴、鋪牢。對頭搭接時板端部分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板的板端應搭過橫向水平桿200mm,并用三角木填順板頭凸棱。斜坡道的腳手板應釘防滑條,防滑條厚度30mm,間距不得大于300mm。
10.4之字坡道的轉彎處應搭設平臺,平臺面積應根據施工需要,但寬度不得小于1.5m。平臺應綁剪刀撐或八字戧。
10.5坡道及平臺必須綁兩道護身欄桿和180mm高度的擋腳板。
11. 安 全 網
11.1各類建筑施工中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安全網。安全網分為平支網和立掛網兩種。安全網搭設要搭接嚴密、牢固、外觀整齊,網內不得存留雜物。
11.2安全網繩不得損壞和腐朽,搭設好的水平安全網在承受100kg重、表面積2800kg/cm2的砂袋假人,從10m高處的沖擊后,網繩、系繩、邊繩不斷。搭設安全網支撐桿間距不得大于4m。
11.3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設6m寬雙層安全網),網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網下方不得堆物品。
11.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層(10m)要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安全網的外邊沿要明顯高于內邊沿50~60cm。
11.5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并架體固定。
11..6工具式腳手架必須立掛密目安全網沿外排架子內側進行封閉,并按標準搭設水平安全網防護。
11.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網一律用組合鋼管角架挑支,用鋼絲繩繃拉,其外沿要高于內口,并盡量繃直,內口要與建筑鎖牢。
11.8在施工程的電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樓梯口,除必須設金屬可開啟式安全防護門外,還應在井口內首層并每隔4層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網。
11.9無法搭設水平安全網的,必須逐層立掛密目安全網全封閉。搭設的水平安全網,直至沒有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12. 龍門架及井架
12.1龍門架及井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
12.2扣件式鋼管井架搭設的材料規(guī)格與3.2.1條相同。
12.3立桿和縱向水平桿的間距均不得大于1m,立桿底端應安放鐵板墩,夯實后墊板。
12.4井架四周外側均應搭設剪刀撐一直到頂,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夾角為60°。
12.5平臺的橫向水平桿的間距不得大于1m,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對頭搭接時應用雙橫向水平桿,搭接時板端應超過橫向水平桿15cm,每層平臺均應設護身欄和擋腳板。
12.6兩桿應用對接扣件連接,交叉點必須用扣件,不得綁扎。
12.7天輪架必須搭設雙根天輪木,并加頂樁鋼管或八字桿,用扣件卡牢。
12.8組裝三角柱式龍門架,每節(jié)立桿兩端焊法蘭盤。拼裝三角柱架時,必須檢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節(jié)點螺栓必須擰緊。
12.9兩根三角立柱應連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錨鐵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動,埋地梁時地基要平并應夯實。
12.10各樓層進口處,應搭設卸料過橋平臺,過橋平臺兩側應搭設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過橋平臺下口落空處應搭設八字戧。
12.11井架和三角柱式龍門架,嚴禁與電氣設備接觸,并應有可靠的絕緣防護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時應有防雷設施。
12.12井架、龍門架必須設置超高限位、斷繩保險,機械、手動或連鎖定位托杠等安全防護裝置。
12.13架高在10~15m應設1組纜風繩,每增高10m加設1組,每組4根,纜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鋼絲繩,按規(guī)定埋設地錨,纜風繩嚴禁捆綁在樹木、電線桿、構件等物體上。并禁止使用別杠調節(jié)鋼絲繩長度。
12.14龍門架、井架首層進料口一側應搭設長度不小于2m安全防護棚,另三側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每層卸料平臺和吊籠(盤)出入口必須安裝安全門,吊籠(盤)運行中不準乘人。
12.15龍門架、井架的導向滑輪必須單獨設置牢固地錨,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通道處均應予以遮護。
12.16天輪與最高一層上料平臺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6m,使吊籠(盤)上升最高位置與天輪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
13. 拆 除 腳 手 架
13.1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按層按步的拆除,先拆護身欄、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桿,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和接桿。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架傾倒。
13.2拆腳手架桿件,必須由2~3人協(xié)同操作拆縱向水平桿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向下傳遞,嚴禁向下拋擲。
13.3拆除作業(yè)區(qū)的周圍及進出口處,必須派專人了望,嚴禁非作業(yè)區(qū)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拆除大片架子應加臨時圍欄。作業(yè)區(qū)內電線及其他設備有防礙時,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拆除、轉移和加防護。
13.4拆除全部過程中,應指派1名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的工人擔任指揮和監(jiān)護,并負責任拆除撤料和監(jiān)護操作人員的作業(yè)。
13.5已拆下的材料必須及時清理,運至指定地點碼放。
13.6拆至底部時,應先加臨時固定措施后,再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