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 個人防護
- 焊工必須穿戴專用防護服、焊接手套、護目鏡或頭盔,防止火花和高溫飛濺物傷害。
- 使用呼吸保護設備,如防塵口罩或全面罩,防止吸入有害煙塵。
- 確保衣物干燥,避免產(chǎn)生靜電。
2. 工作環(huán)境
- 工作區(qū)域應保持整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設置滅火器材。
- 檢查氣體管道,確保無泄漏。使用雙瓶系統(tǒng),一主一副,以備不時之需。
- 在通風良好的環(huán)境下進行焊接,必要時使用局部排風設備。
3. 設備檢查
- 使用前檢查焊槍、電極、導線和接頭,確保完好無損。
- 氣瓶應固定牢固,閥門和減壓器工作正常,氣帶無破損。
4. 操作程序
- 點燃焊炬或啟動電源后,先預熱,再開始焊接。
- 焊接過程中,保持適當?shù)幕鹧婊螂娏鲝姸?,避免過熱。
- 結束焊接后,先關閉氣體,再關閉電源。
5. 應急處理
- 發(fā)現(xiàn)火災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救,并通知相關人員。
- 如有氣體泄漏,迅速撤離現(xiàn)場,關閉閥門,并報告上級。
6. 培訓與監(jiān)督
- 所有焊工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并通過考核,才能上崗。
- 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標準
1. 符合《焊接與切割安全》(gb948-2011)標準。
2. 遵守《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gb18218-2009)。
3. 確保符合《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gb/t 33000-2016)的要求。
考試題及答案
1. 問:焊工在操作前需要穿戴哪些個人防護裝備?
答:焊工需要穿戴防護服、焊接手套、護目鏡或頭盔,以及呼吸保護設備。
2. 問:在何處應設置滅火器材?
答:滅火器材應設置在工作區(qū)域內,以便在發(fā)生火災時能快速使用。
3. 問:如果發(fā)現(xiàn)氣體泄漏,應如何處理?
答:發(fā)現(xiàn)氣體泄漏,應立即撤離現(xiàn)場,關閉閥門,并報告上級。
4. 問:在焊接操作中,哪一步是錯誤的? a. 先點燃焊炬,再預熱 b. 先預熱,再開始焊接 c. 焊接結束后,先關閉電源,再關閉氣體 d. 使用前檢查設備完好無損 答:a. 先點燃焊炬,再預熱是錯誤的,應先預熱再開始焊接。
5. 問:所有焊工在上崗前應滿足什么條件?
答:所有焊工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并通過考核,才能上崗。
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焊氣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般規(guī)定:
1、電氣焊工必須經(jīng)培訓和考試合格持有上崗操作證,方可操作,徒工有師傅帶領。
2、焊接時,應有防護措施(油、汽、電纜附近)。
3、對壓力容器,容封、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體的工件,必須事先除去有害、易燃爆物質,方可進行工作。
4、切割密封空氣工件時,必須留有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設監(jiān)護人通風,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噴過塑料容器內焊接。
5、電焊機接地(零線),電流線不得搭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路上代替接地線或工件回線,電焊機繞組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損等缺陷,其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
6、高處焊接,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有安全防護和監(jiān)護下面的易燃爆物品移出10m外。
7、工作結束,檢查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流,氣流方可斷開。
8、電焊工應有一定電氣知識,熟知滅火及觸電急救。
9、電焊機電流不宜超3m,電焊機外殼必須良好接地,焊鉗絕緣必須良好。
10、雨天不準露天進行焊接,在潮濕環(huán)境應絕緣和穿防護鞋。
11、電焊機電流應有電工執(zhí)行
12、停機先停負荷。
13、移動焊機應停電
14、車間工作時應設擋光板。
15、操作時,人體不要接觸到防光板上。
16、焊接有色金屬排風。
17、修理煤氣管或有泄露煤氣地方時,應按煤氣檢修規(guī)格操作。
18、電焊機空載電壓中心溫度不得超過允許規(guī)定。
19、禁止兩臺焊機同接一個電流開機
手工氣焊(割)
20、煤氣管回火裝置
21、氣瓶接頭,閥門的緊固件牢靠,不松動,不破損,不漏氣,氧氣瓶及附件、膠管、工具上不沾油。
22、有肥皂水試驗,周圍不準有明火或吸煙。
23、開啟氧氣乙炔時防撞擊。
24、工作結束,及時關閉氣疾苦和燃氣閥,不準將焊炬放在容器和工作臺下。
焊炬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25、焊(割)咀不得沾染油脂、泥垢,配合錐面不得碰毛。
26、焊(割)咀必須用螺母毛緊,不得松動和漏氣。
27、焊(割)咀孔道必須暢通。
28、氧氣閥和燃氣閥應靈敏可靠,不得有泄露,不得有沾染油污。
29、氧氣管、燃氣管必須采用標準膠軟管,合格證齊全,否則不準使用。
30、橡膠軟管有漏氣、老化、鼓包和變質后,不得再用,管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31、膠管長度一般10-20m時,不得放置電欄,高溫容器和高溫物件上。
32、燃氣管堵塞時,嚴禁用氧氣和壓縮空氣吹除。
33、發(fā)生回火時,應先關氧氣閥,后關燃氣閥和彎管方法將火熄滅。
第2篇 井下使用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安全規(guī)程
一、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23條規(guī)定,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人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施工隊組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米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的分支,專人負責噴水,工作地點還至少應備有兩滅火器。
2、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的設施接受火星。
3、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還應由專人停留一小時檢查工作地點,如果發(fā)現(xiàn)異狀立即處理。
4、在有煤(巖)與沼氣突出的礦井中,必須停止在突出危險區(qū)內可能引起突出的一切工作。
二、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特制定下列實施措施:
1、為了保證在井下安全,禁止在采區(qū)巷道和可燃性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
2、進行井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填寫申請工作票,經(jīng)各職能部門及公司有關領導批準,并由瓦斯檢查員、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方準施工?,F(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齊全時不得施工。
3、填寫申請工作票,要有專人負責并辦理審批手續(xù),未批準的不得施工,工作票當時當次有效,二次工作時必須重新申請和審批。
第3篇 電焊氣焊作業(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危險源辨識規(guī)范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維修部電焊和氣焊(氣割)作業(yè)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氣焊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瓶的儲存安全。
2 崗位安全作業(yè)職責
負責本崗位日常事故隱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類設備、工具時對設備、工具及其安全裝置的檢查和處置;
負責本崗位各類作業(yè),在作業(yè)和故障排除過程中,嚴格按照規(guī)定安全操作,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負責本崗位各類焊接設備及其安全裝置、氣瓶間、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養(yǎng),確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養(yǎng)過程按規(guī)定安全作業(yè),本崗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修;
負責本崗位事故和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現(xiàn)場處置。
3 崗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作業(yè)活動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傷害
可能傷害的對象
使用電焊機作業(yè)
電焊機進線端出線端未設置防護罩或防護罩破損,人員肢體接觸帶電部位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機未定期進行絕緣電阻檢測,設備漏電,人員肢體接觸帶電外殼和其他裝置
觸電
操作人員
焊機搭鐵未使用接地鉗,造成接地不良配電設施損壞,人員肢體接觸帶電物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場所通風不暢,未使用排風裝置,使用人員長期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yè)病
操作人員
未正確佩戴防護面罩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無防護措施,或操作不當,電焊產(chǎn)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導致起火
火災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儲
氧氣和乙炔氣瓶入庫未進行檢查,氣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氧氣和乙炔氣瓶無固定存放場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溫場所,氣瓶或附件損壞,造成泄漏或氣瓶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放無防傾倒裝置,傾倒、翻滾,造成氣瓶泄漏或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氣瓶
電氣焊作業(yè)
作業(yè)前未檢查現(xiàn)場易燃物,焊炬點火、操作產(chǎn)生高溫碎屑飛濺,后引燃周圍物品,導致起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氧氣軟管未經(jīng)常檢查,老化、破損造成泄漏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氣瓶無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損壞,操作時回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xiàn)場氣瓶安放不當,傾倒、翻滾,造成氣瓶破裂爆炸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xiàn)場通風不暢,作業(yè)人員未佩戴防護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yè)病
操作人員
作業(yè)人員未正確佩戴防護眼鏡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4 電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要求
4.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業(yè)時穿戴工作服,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4.1.2 焊接作業(yè)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焊接有色金屬件時,必要時使用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
4.1.3 換焊條時應戴手套;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4.2 作業(yè)前準備安全要求
4.2.1 現(xiàn)場電焊作業(yè),應申報動火作業(yè)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yè)證放置在作業(yè)現(xiàn)場;作業(yè)前進行動火作業(yè)安全交底,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全程監(jiān)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jiān)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zhí)行公司《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4.2.2 現(xiàn)場作業(yè)前,應檢查現(xiàn)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4.2.3 電焊機應放在通風、干燥處,放置平穩(wěn);電源接線長度不得超過3m,如確需遠距離作業(yè),應在焊機側3m以內增加一級配電盤電源控制,并將電源線架空敷設。
4.2.4 檢查電焊機、焊鉗、電源線以及各接頭部位,檢查內容包括:
電源線絕緣良好,電源接線端頭不得外露;
焊機二次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緊固,無松動,二次線的接頭不得超過三個;
電焊機初、次級線路接輸入電壓應符合設備規(guī)定;次級抽頭聯(lián)結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
焊鉗應能保證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夾緊焊條,手柄絕緣層完整,焊鉗與導線應連接可靠。
4.2.5 檢查焊接面罩是否無漏光、破損;焊接弧光較大的作業(yè)應設置擋光屏隔離焊件發(fā)出的輻射熱。
4.3 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電焊機工作場地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斷電,應切斷電源。
4.3.2 焊機一次線不應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應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應根據(jù)工件技術條件,選用合理的焊接工藝(焊條、焊接電流和暫載率),不允許超負載使用。不準采用大電流施焊,不準用電焊機進行金屬切割作業(yè)。
4.3.4 焊接過程中嚴禁調節(jié)電流,必須在停焊時使用手柄調節(jié)焊機電流,調節(jié)時不得過快過猛。
4.3.5 在潮濕處施焊時,焊工應站在絕緣木板上,不準用手觸摸焊機導線,不準用臂夾持帶電焊鉗。
4.3.6 焊機應以正確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裝置(包括接地鉗)應連接良好;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氧氣、乙炔易燃易爆氣體等各類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單點或多點電阻焊機操作過程中,應有效地采用機械保護式擋板、擋塊,雙手控制方法,彈鍵,限位傳感裝置,防止壓頭動作的類似裝置或機構等措施進行保護。
4.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jiān)護,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4.4 作業(yè)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焊機開關,分別清理歸整好焊鉗電源和地線,以免合閘時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4.4.3 對焊接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xiàn)場,方可離開現(xiàn)場。
4.5 崗位應急要求
4.5.1 發(fā)生電焊機漏電,應立即關閉設備接線電源;如發(fā)生人員觸電,不得用肢體接觸觸電者,首先應關閉電源,來不及關閉時,應使用絕緣物體將帶電物挑開。
4.5.1 非固定現(xiàn)場作業(yè)發(fā)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4.5.3 固定作業(yè)現(xiàn)場發(fā)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電話-----);現(xiàn)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xiàn)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5 氣瓶儲存安全要求
5.1氣瓶應儲存在維修部設立的氣瓶間內,放置的氣瓶數(shù)量不應超過10瓶,室內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庫房門口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氣瓶間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通風良好。保持干燥。
5.2 氣瓶間管理人負責,建立氣瓶臺帳,對氣瓶的入庫與發(fā)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外觀檢查、出入庫時間等,并及時更新;臺賬格式見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5.3 各種氣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空實瓶的存放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 m以上。
5.4 氣瓶應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傾倒措施;存放時安全帽應旋緊。
5.5 氣瓶間內及附近的消防器材應完好,每天進行巡查,每月對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檢查卡。
6 氣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要求
6.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業(yè)時穿戴工作服,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6.1.2 焊接作業(yè)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
6.1.3 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6.1.4 作業(yè)產(chǎn)生較大火焰時,應穿著耐火材質圍裙、護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業(yè)前準備安全要求
6.2.1 現(xiàn)場氣焊作業(yè),應申報動火作業(yè)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yè)證放置在作業(yè)現(xiàn)場;作業(yè)前進行動火作業(yè)安全交底,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全程監(jiān)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jiān)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zhí)行公司《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6.2.2 現(xiàn)場作業(yè)前,應檢查現(xiàn)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6.2.3 檢查氣瓶及其使用裝備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內容包括:
氧氣瓶、乙炔瓶運送是否使用專用手推車,保持氣瓶的防傾倒角度,乙炔和氧氣之間應有隔離板;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是否在現(xiàn)場分別使用專用手推車固定,相互間距離不得小于5m;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檢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屬飛濺物或其它雜物堵塞噴嘴而導致回火,焊割矩及連接部位、膠管、氣閥不得沾有油脂。
氣瓶是否完好,無泄漏;乙炔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應應配置各自的單向閥,即回火防止器;氣瓶閥門開啟靈敏無泄漏現(xiàn)象;氣瓶軟管無泄漏、燒壞、磨損、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氣瓶減壓器連接良好無泄漏;減壓器和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并有檢測合格標識。
6.3 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嚴禁將氣瓶橡膠軟管放在電線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長距離使用軟管時,在軟管經(jīng)過的車行道時必須加金屬護套或開地溝埋設。
6.3.2 開啟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禁止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氣瓶。
6.3.3 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氧氣進行作業(yè),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火焰噴射;點火時,噴嘴不能夠對人,燃燒的焊槍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發(fā)現(xiàn)割炬散火,嚴禁在噴火時疏通割嘴,防止燒傷。
6.3.4 作業(yè)時,應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鐵銹、油污,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chǎn)生回火。
6.3.5 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氧氣,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氧氣閥門,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6.3.6 氧氣瓶中的氧氣及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6.3.7 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
6.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jiān)護。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6.4 作業(yè)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放置到手推車上,保持防止傾倒的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6.4.3 對焊接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xiàn)場,方可離開現(xiàn)場。
7 應急措施
7.1 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氣瓶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同時現(xiàn)場采取通風措施,不得使用任何產(chǎn)生火花、靜電的工具和接打手機,并立即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
7.2 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將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3由于焊咀過熱或堵塞而發(fā)生回火和多次爆鳴時,應迅速先將乙炔閥門關閉,再關掉氧氣閥門,將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卻。
7.4 非固定現(xiàn)場作業(yè)發(fā)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7.5 固定作業(yè)現(xiàn)場發(fā)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電話------);現(xiàn)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xiàn)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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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電焊氣焊作業(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危險源辨識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維修部電焊和氣焊(氣割)作業(yè)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氣焊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瓶的儲存安全。
2 崗位安全作業(yè)職責
負責本崗位日常事故隱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類設備、工具時對設備、工具及其安全裝置的檢查和處置;
負責本崗位各類作業(yè),在作業(yè)和故障排除過程中,嚴格按照規(guī)定安全操作,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負責本崗位各類焊接設備及其安全裝置、氣瓶間、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養(yǎng),確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養(yǎng)過程按規(guī)定安全作業(yè),本崗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修;
負責本崗位事故和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現(xiàn)場處置。
3 崗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作業(yè)活動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傷害
可能傷害的對象
使用電焊機作業(yè)
電焊機進線端出線端未設置防護罩或防護罩破損,人員肢體接觸帶電部位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機未定期進行絕緣電阻檢測,設備漏電,人員肢體接觸帶電外殼和其他裝置
觸電
操作人員
焊機搭鐵未使用接地鉗,造成接地不良配電設施損壞,人員肢體接觸帶電物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場所通風不暢,未使用排風裝置,使用人員長期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yè)病
操作人員
未正確佩戴防護面罩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無防護措施,或操作不當,電焊產(chǎn)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導致起火
火災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儲
氧氣和乙炔氣瓶入庫未進行檢查,氣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氧氣和乙炔氣瓶無固定存放場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溫場所,氣瓶或附件損壞,造成泄漏或氣瓶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放無防傾倒裝置,傾倒、翻滾,造成氣瓶泄漏或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氣瓶
電氣焊作業(yè)
作業(yè)前未檢查現(xiàn)場易燃物,焊炬點火、操作產(chǎn)生高溫碎屑飛濺,后引燃周圍物品,導致起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氧氣軟管未經(jīng)常檢查,老化、破損造成泄漏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氣瓶無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損壞,操作時回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xiàn)場氣瓶安放不當,傾倒、翻滾,造成氣瓶破裂爆炸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xiàn)場通風不暢,作業(yè)人員未佩戴防護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yè)病
操作人員
作業(yè)人員未正確佩戴防護眼鏡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4 電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要求
4.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業(yè)時穿戴工作服,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4.1.2 焊接作業(yè)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焊接有色金屬件時,必要時使用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
4.1.3 換焊條時應戴手套;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4.2 作業(yè)前準備安全要求
4.2.1 現(xiàn)場電焊作業(yè),應申報動火作業(yè)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yè)證放置在作業(yè)現(xiàn)場;作業(yè)前進行動火作業(yè)安全交底,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全程監(jiān)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jiān)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zhí)行公司《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4.2.2 現(xiàn)場作業(yè)前,應檢查現(xiàn)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4.2.3 電焊機應放在通風、干燥處,放置平穩(wěn);電源接線長度不得超過3m,如確需遠距離作業(yè),應在焊機側3m以內增加一級配電盤電源控制,并將電源線架空敷設。
4.2.4 檢查電焊機、焊鉗、電源線以及各接頭部位,檢查內容包括:
電源線絕緣良好,電源接線端頭不得外露;
焊機二次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緊固,無松動,二次線的接頭不得超過三個;
電焊機初、次級線路接輸入電壓應符合設備規(guī)定;次級抽頭聯(lián)結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
焊鉗應能保證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夾緊焊條,手柄絕緣層完整,焊鉗與導線應連接可靠。
4.2.5 檢查焊接面罩是否無漏光、破損;焊接弧光較大的作業(yè)應設置擋光屏隔離焊件發(fā)出的輻射熱。
4.3 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電焊機工作場地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斷電,應切斷電源。
4.3.2 焊機一次線不應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應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應根據(jù)工件技術條件,選用合理的焊接工藝(焊條、焊接電流和暫載率),不允許超負載使用。不準采用大電流施焊,不準用電焊機進行金屬切割作業(yè)。
4.3.4 焊接過程中嚴禁調節(jié)電流,必須在停焊時使用手柄調節(jié)焊機電流,調節(jié)時不得過快過猛。
4.3.5 在潮濕處施焊時,焊工應站在絕緣木板上,不準用手觸摸焊機導線,不準用臂夾持帶電焊鉗。
4.3.6 焊機應以正確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裝置(包括接地鉗)應連接良好;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氧氣、乙炔易燃易爆氣體等各類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單點或多點電阻焊機操作過程中,應有效地采用機械保護式擋板、擋塊,雙手控制方法,彈鍵,限位傳感裝置,防止壓頭動作的類似裝置或機構等措施進行保護。
4.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jiān)護,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4.4 作業(yè)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焊機開關,分別清理歸整好焊鉗電源和地線,以免合閘時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4.4.3 對焊接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xiàn)場,方可離開現(xiàn)場。
4.5 崗位應急要求
4.5.1 發(fā)生電焊機漏電,應立即關閉設備接線電源;如發(fā)生人員觸電,不得用肢體接觸觸電者,首先應關閉電源,來不及關閉時,應使用絕緣物體將帶電物挑開。
4.5.1 非固定現(xiàn)場作業(yè)發(fā)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4.5.3 固定作業(yè)現(xiàn)場發(fā)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保科(電話-----);現(xiàn)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xiàn)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5 氣瓶儲存安全要求
5.1氣瓶應儲存在維修部設立的氣瓶間內,放置的氣瓶數(shù)量不應超過10瓶,室內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庫房門口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氣瓶間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通風良好。保持干燥。
5.2 氣瓶間管理人負責,建立氣瓶臺帳,對氣瓶的入庫與發(fā)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外觀檢查、出入庫時間等,并及時更新;臺賬格式見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5.3 各種氣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空實瓶的存放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 m以上。
5.4 氣瓶應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傾倒措施;存放時安全帽應旋緊。
5.5 氣瓶間內及附近的消防器材應完好,每天進行巡查,每月對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檢查卡。
6 氣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要求
6.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業(yè)時穿戴工作服,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6.1.2 焊接作業(yè)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
6.1.3 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6.1.4 作業(yè)產(chǎn)生較大火焰時,應穿著耐火材質圍裙、護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業(yè)前準備安全要求
6.2.1 現(xiàn)場氣焊作業(yè),應申報動火作業(yè)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yè)證放置在作業(yè)現(xiàn)場;作業(yè)前進行動火作業(yè)安全交底,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全程監(jiān)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jiān)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zhí)行公司《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6.2.2 現(xiàn)場作業(yè)前,應檢查現(xiàn)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6.2.3 檢查氣瓶及其使用裝備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內容包括:
氧氣瓶、乙炔瓶運送是否使用專用手推車,保持氣瓶的防傾倒角度,乙炔和氧氣之間應有隔離板;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是否在現(xiàn)場分別使用專用手推車固定,相互間距離不得小于5m;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檢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屬飛濺物或其它雜物堵塞噴嘴而導致回火,焊割矩及連接部位、膠管、氣閥不得沾有油脂。
氣瓶是否完好,無泄漏;乙炔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應應配置各自的單向閥,即回火防止器;氣瓶閥門開啟靈敏無泄漏現(xiàn)象;氣瓶軟管無泄漏、燒壞、磨損、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氣瓶減壓器連接良好無泄漏;減壓器和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并有檢測合格標識。
6.3 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嚴禁將氣瓶橡膠軟管放在電線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長距離使用軟管時,在軟管經(jīng)過的車行道時必須加金屬護套或開地溝埋設。
6.3.2 開啟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禁止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氣瓶。
6.3.3 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氧氣進行作業(yè),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火焰噴射;點火時,噴嘴不能夠對人,燃燒的焊槍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發(fā)現(xiàn)割炬散火,嚴禁在噴火時疏通割嘴,防止燒傷。
6.3.4 作業(yè)時,應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鐵銹、油污,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chǎn)生回火。
6.3.5 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氧氣,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氧氣閥門,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6.3.6 氧氣瓶中的氧氣及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6.3.7 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
6.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jiān)護。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6.4 作業(yè)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放置到手推車上,保持防止傾倒的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6.4.3 對焊接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xiàn)場,方可離開現(xiàn)場。
7 應急措施
7.1 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氣瓶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同時現(xiàn)場采取通風措施,不得使用任何產(chǎn)生火花、靜電的工具和接打手機,并立即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
7.2 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將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3由于焊咀過熱或堵塞而發(fā)生回火和多次爆鳴時,應迅速先將乙炔閥門關閉,再關掉氧氣閥門,將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卻。
7.4 非固定現(xiàn)場作業(yè)發(fā)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7.5 固定作業(yè)現(xiàn)場發(fā)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電話------);現(xiàn)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xiàn)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序號
氣瓶名稱/型號
數(shù)量
購入日期
購入驗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經(jīng)手人
第5篇 某某水電公司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檢修及有從事電氣焊工作的部門
2 電焊作業(yè)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職工在進行電氣焊工作均應遵守本標準和《電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程》水力機械,電氣檢修有關規(guī)定部分。
2.2 未受過專業(yè)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凡是擔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須經(jīng)技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2.1 一般電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
2.2.2 結構、起重設備結構。
2.2.3 工作壓力大于0.1mpa和溫度高于120℃的油氣水管道及容器。
2.2.4 貯存易燃,易爆物(液體、氣體)的容器及輸送管道。
2.2.5 在承壓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燈泡頭,焊接非承壓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項
3.1 焊接工作應嚴格執(zhí)行《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材料、工藝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無證或考試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統(tǒng)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時,其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結構物及其他物體上焊接,并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電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線應完好,并接地良好,嚴禁利用油系統(tǒng)管道,電纜外殼作接地回路,接地線必須接在焊件上,開、停操作按規(guī)定步驟進行。電焊機及導線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修理,焊接時注意周圍及下部有無易燃物品,焊接結束或轉移工作地點搬運焊機,必須切斷焊機電源,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檢查,現(xiàn)場應無火種留下。
3.4 氧氣、乙塊氣橡膠管,不許亂接,不可當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觸帶電導線、熱體或被車輛、器物軋壓,乙炔瓶放置地點要距離氧氣瓶8米以上,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將乙炔瓶、氧氣瓶氣閥關閉,并認真檢查嚴防留下火種隱患。
3.5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3.6 不準在帶有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在特殊情況下,需在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時,必須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審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對承重設備進行焊接,必須經(jīng)過有關技術部門的許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焊接工作時,必須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壓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屬容器上進行焊接工作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
3.8.1 電焊時,焊工應避免與金屬接觸,要站在絕緣墊上或穿橡膠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內焊接時,外面應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jiān)護人,并設有隨時方便切除的開關,以便根據(jù)焊工的信號切斷電源。
3.8.3 容器內使用行燈,電壓不準超過12v,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裝有可靠的接地線,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3.8.4 行燈用的變壓器及電焊變壓器均不得攜入金屬容器內。
3.8.5 在密封容器內,不準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工作。
3.9 各種電焊設備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4 電焊操作及注意事項。
4.1 在潮濕地方電焊工作,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觸電。
4.2 手腳不要觸到電焊設備的帶電部分,如電焊器具進出線接頭,應在刀閘開關切斷后,才可裝接線或檢查線路。
4.3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每次焊接前檢查地線接頭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接頭螺絲擰緊。
4.4 工作前仔細檢查電焊皮線有無損傷。工作中電線不可沿鐵件邊緣拖拉,以防損壞絕緣,如有損壞應即時包扎,連接到電焊鉗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為絕緣導線。
4.5 電焊機抬至工作現(xiàn)場時,地線必須在開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線。
4.6 工作前,先檢查電焊鉗把手上絕緣部分是否損壞。
4.7 在金屬物內工作時,切勿直接觸到非焊件和未絕緣的電路。
4.8 電焊設備應使用帶有保險的電源刀閘,并應裝在密閉箱內。
4.9 對帶電的絕緣皮線,觸摸或拖動時,應注意絕緣損壞面觸電的危險, 電線絕緣檢查及檢驗至少每月一次。
4.10 電焊設備的裝設、檢查和修理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4.11 在斷開或合上開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場所工作時,必須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協(xié)助電焊工作者亦須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視弧光,在電焊工作區(qū)周圍應以屏遮避,以免弧光傷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須轉至適當位置,以免弧光輻射。
4.15 不可將普通玻璃涂刷油漆來代替特種玻璃鏡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檢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縫、破損、模糊、損壞要及時更換,戴面罩不可緊貼面部,應保持一定距離。
4.17 在工作時,工作服鈕扣應扣緊,不可將上衣下端箍進褲腰帶內,護腳帶應蓋過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腳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時,須戴防護眼鏡,以防焊渣飛入眼晴。
4.19 電焊工作場所嚴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儲有易燃物品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及氣割氣焊。
4.21 在裝過柴油、汽油及其他油類的油桶,在焊補前應抽干油桶或油罐內的油,把內部油倒盡,將油桶、油罐的蓋子,堵頭打開,并用熱堿水或非易燃洗滌濟清洗干凈,還要加以通風吹氣,清除桶罐內的可燃氣體,以防在補焊時發(fā)生爆炸。
4.22 如在特殊情況下,易燃品無法搬離工作場所至安全地帶時,則必須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鐵板、銅板遮蓋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認可。
4.23 電焊、氣焊(割)物件不可雜亂傾倒或堆積道路上須堆放統(tǒng)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暢通,以免物件燙傷他人。
4.24 在用來做焊接平板的厚鐵板上,須裝設接地線并隨時檢查。
4.25 起動電焊機時,要把刀閘開關合牢,發(fā)現(xiàn)有損壞及時檢修或更換。
4.26 電焊工作區(qū),墻壁和頂棚的顏色,表面不要有光澤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場所,應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圍的可燃廢物品,如(紙類、棉紗、抹布)清掃干凈,防止焊渣飛濺引起火災。
4.28 電焊機輸出的工作的電壓,直流電不得大于90伏,交流電壓不得大于70伏,(指焊機空載電壓)。
4.29 在起吊部件過程中,嚴禁邊吊邊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鋼絲繩后,方可進行焊接。
4.30 不準將帶電的絕緣線(電焊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電焊導線經(jīng)過通道時,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外力損壞。
4.31 電焊前必須確認焊機類型、電壓等級接線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應針對工件(焊件)的特點,正確選擇電焊設備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廠房內電焊工作時遇到廠房內橋機起吊大型物件時(如水輪機轉輪,發(fā)電機冷卻套,定子等)應主動配合起重,斷開大中型交直流電焊機等電焊設備,停止大電流碳弧氣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須掌握電氣焊設備的一般知識和缺陷處理工作,如(焊鉗的選擇、使用維護,氣割咀堵塞處理,氧氣乙炔的安全操作,檢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保管,電氣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術要求。
5 電焊條的存貯與保管
5.1 各類焊條必須分類,分牌號存放,避免混亂。
5.2 焊條必須存放于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內。
5.3 焊條必須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貨架上,并保持空氣流通,以防受潮變質。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條,特別是低氫型焊條,最好貯存在專用箱內,并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濕度。
6 焊條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堿性低氫型焊條在使用前必須烘干,以降低焊條的含氫量。
6.2 堿性低氫型焊條烘干溫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時。
6.3 酸性焊條要根據(jù)受潮情況,在70℃~150℃,烘干1小時,存貯時間短且包裝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時必須將焊條妥善保管,以防夜間受潮,低氫型焊條次日還要重新烘干。
7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7.1 乙炔瓶必須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細,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險情,便于緊急關閉。
7.2 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或其它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
7.3 乙炔瓶和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或電氣設備,防止爆曬,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源相接觸。
7.4 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氣瓶嚴禁使用繩吊裝搬運,當?shù)攸c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手推車上。
7.6 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7.7 乙炔和氧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的溫水解凍,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將帶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7.8 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嚴禁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通風不良及裝設電線的場所。
7.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氧氣瓶接觸。
7.11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氣0.19mpa),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間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氣瓶口、減壓器的螺絲絕對不可附著油脂,以防爆炸。
7.14 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板手裝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7.15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xiàn)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修或更換。
7.16 氧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225個大氣壓的水壓試驗,過期未經(jīng)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在接收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時期及試驗機構的鑒定。
7.17運到現(xiàn)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制造廠。
7.18 氧氣瓶應涂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
7.19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必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7.20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7.21 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陽光爆曬。
7.22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
7.23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鑄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準吸煙。
7.24 儲存氣瓶的倉庫不許有取暖設備。
7.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必須備有消防用具。
7.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其照明、電器等應采用防爆型電器裝置。
7.27 氣瓶的搬運應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7.27.1 氣瓶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不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滾動。
7.27.2 運輸氣瓶時,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二個,以免互相撞擊。
7.27.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得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車輛駕駛室內,不許坐在車廂內。
7.27.5 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蓋,以防烈日曝曬。
7.27.6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可運輸。
7.27.7 運送氧氣瓶及乙炔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8 減壓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項。
8.1 減壓器的低壓,沒有壓力表或壓力表失效,一概不準使用。
8.2 將減壓器安裝在氣瓶閥門或輸氣管上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8.2.1 減壓器(特別是連接頭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應擦洗干凈。
8.2.2 外套螺帽的螺紋是否完好,帽內應有纖維質墊圈(不準用皮墊或膠墊代替)。
8.2.3 預吹閥門上的灰塵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側面,以免被氣體沖傷,其它人員不準站在吹氣方向的附近。
8.3 應先把減壓器和氧氣瓶連接后,再開啟氧氣瓶的閥門,開啟閥門不準猛開,應監(jiān)視壓力, 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
8.4 減壓器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氣解凍,禁止用火烤。
8.5 減壓器如發(fā)現(xiàn)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氣瓶的閥門關閉。
8.6 工作結束時,減壓器長時間不使用時,則須將氧氣瓶閥門關閉,并將減壓器從氣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氣瓶的減壓器應涂藍色,使用于乙炔發(fā)生器的減壓器應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膠軟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9.1 橡膠軟管應具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氧氣軟管需用1.961兆帕的壓力試驗,乙炔軟管需用0.490兆帕的壓力試驗。
9.2 橡膠軟管的長度一般為10~20米,兩端的接頭(一端接減壓器,一端接焊槍)必須用特制的卡子卡緊,或用軟的和退火的金屬綁線扎緊,以免漏氣或松脫。
9.3 在連接金屬軟管之前應先將軟管吹凈,并確定管中無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膠軟管不應有鼓起、裂縫或漏氣等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現(xiàn)象,不得用貼補或包纏的方法修理。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把軟管連起來,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
9.5 可燃氣體(乙炔)的橡膠軟管,如在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或起火時,應首先把焊槍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先擰松減壓器的調整螺桿,或將氧氣瓶的截止閥關閉,停止供氣。
9.6 氧氣和乙炔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油脂或觸及金屬溶液, 禁止把氧氣和乙炔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熱的物體壓在軟管上,也不允許把軟管放在運輸線上,不許把軟管和電焊導線放設在一起。
9.7 氧氣和乙炔軟管應嚴格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顏色標明紅的乙炔管,黑的氧氣管。
9.8 新領用的橡膠管在使用前要將軟管內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凈,以免塞氣或漏氣。
9.9 有焦味或臭氣橡膠軟管不得使用,如膠管顏色不對應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槍、割槍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0.1 焊槍在點火前應檢查其連接處的嚴密性及其咀子有無堵塞現(xiàn)象,如有堵塞應用黃銅針剔通,不許用鋼絲剔通,以免擴大其孔眼直徑或損壞其邊緣。
10.2 焊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注意焊咀不得對準人和設備,立即點火,然后再進行調整火焰,熄火時,與其操作相反,即先關乙炔氣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點附近,應經(jīng)常備有冷水,以便冷卻焊咀。
10.4 在氣焊工作中,焊咀過熱堵塞,而發(fā)生回火或多吹鳴爆時,應迅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門,然后將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準將正在燃燒中的焊槍或割槍放下,如有必要應先將火焰熄滅。
10.6 在高空作業(yè)時,檢查腳手架是否穩(wěn)定,系好安全帶后方可進行氣割、焊接作業(yè)。
10.7 焊槍的氧氣門和乙炔氣門有毛病時,應立即修理。
10.8 焊工應根據(jù)工作的不同,合理地進行選擇焊咀。
10.9 新割槍在使用前,應先檢查割槍情況,射吸情況正常,才允許使用。
10.10 檢查連接減壓器氧氣軟管接頭,并要扎緊,使氧氣通過割炬內,先打開乙炔開關閥,然后打開氧氣氣閥,并用手指貼在乙炔接頭上,檢查乙炔接頭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電弧氣創(chuà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1 電弧氣刨槍外表應有良好的絕緣,防止工作中損壞和碰傷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換碳精棒時,應關閉空氣開關。
11.3 在窄小位置場所時,應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絕緣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來,防止工作時不小心到處亂碰傷工件和損傷眼睛。
11.4 電弧氣刨工作時,要戴上裝有深色濾光鏡片的面罩,戴上有護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內電弧氣刨工作時,應要有通風設備,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場所里工作時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亂飛引起火災和損壞設備。
11.7 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場所周圍有無易燃品,工作完成后應檢查附近有無物件被燃燒,并消除隱患。
12 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的氣焊。
12.1 嚴禁在發(fā)電機內、內筒體、轉輪室內進行焊接、氣割、氣焊工作,必要時需經(jīng)公司領導及有關安監(jiān)技術部門批準,并制定特別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12.2 焊工在水輪機轉輪室內補焊,焊接工作應認真檢查接地線是否安裝可靠,在機組轉動部件進行焊接時,接地線只能安在該部件上并接線牢固,嚴禁安在廠房地線上,以防電流燒壞各導軸瓦及機組推力軸承。
12.3 在轉輪室內工作的安全要求見3.8.2條3.8.3條。
12.4 焊工在發(fā)電機內電焊、氣割應嚴格遵守電器設備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時須經(jīng)公司廠領導及安監(jiān)部門的批準,方可工作,電焊氣割時防止焊渣濺入發(fā)電機線圈內及磁極內,燒壞電機,必須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絕緣材料進行保護工作,結束后應徹底清除焊渣等雜物。工作中必須在電氣設備安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完成工作。
12.5 在燈泡頭、內筒體電焊氣割工作應認真執(zhí)行電焊操作注意事項條款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須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12.6 在水輪機轉輪室內、發(fā)電機內、內筒體及燈泡頭內工作應保持通風良好,要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壓參照3.8.3條。
第6篇 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檢修及有從事電氣焊工作的部門
2 電焊作業(yè)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職工在進行電氣焊工作均應遵守本標準和《電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程》水力機械,電氣檢修有關規(guī)定部分。
2.2 未受過專業(yè)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凡是擔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須經(jīng)技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2.1 一般電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
2.2.2 結構、起重設備結構。
2.2.3 工作壓力大于0.1mpa和溫度高于120℃的油氣水管道及容器。
2.2.4 貯存易燃,易爆物(液體、氣體)的容器及輸送管道。
2.2.5 在承壓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燈泡頭,焊接非承壓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項
3.1 焊接工作應嚴格執(zhí)行《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材料、工藝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無證或考試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統(tǒng)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時,其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結構物及其他物體上焊接,并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電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線應完好,并接地良好,嚴禁利用油系統(tǒng)管道,電纜外殼作接地回路,接地線必須接在焊件上,開、停操作按規(guī)定步驟進行。電焊機及導線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修理,焊接時注意周圍及下部有無易燃物品,焊接結束或轉移工作地點搬運焊機,必須切斷焊機電源,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檢查,現(xiàn)場應無火種留下。
3.4 氧氣、乙塊氣橡膠管,不許亂接,不可當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觸帶電導線、熱體或被車輛、器物軋壓,乙炔瓶放置地點要距離氧氣瓶8米以上,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將乙炔瓶、氧氣瓶氣閥關閉,并認真檢查嚴防留下火種隱患。
3.5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3.6 不準在帶有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在特殊情況下,需在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時,必須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審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對承重設備進行焊接,必須經(jīng)過有關技術部門的許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焊接工作時,必須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壓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屬容器上進行焊接工作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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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電焊時,焊工應避免與金屬接觸,要站在絕緣墊上或穿橡膠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內焊接時,外面應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jiān)護人,并設有隨時方便切除的開關,以便根據(jù)焊工的信號切斷電源。
3.8.3 容器內使用行燈,電壓不準超過12v,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裝有可靠的接地線,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3.8.4 行燈用的變壓器及電焊變壓器均不得攜入金屬容器內。
3.8.5 在密封容器內,不準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工作。
3.9 各種電焊設備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4 電焊操作及注意事項。
4.1 在潮濕地方電焊工作,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觸電。
4.2 手腳不要觸到電焊設備的帶電部分,如電焊器具進出線接頭,應在刀閘開關切斷后,才可裝接線或檢查線路。
4.3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每次焊接前檢查地線接頭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接頭螺絲擰緊。
4.4 工作前仔細檢查電焊皮線有無損傷。工作中電線不可沿鐵件邊緣拖拉,以防損壞絕緣,如有損壞應即時包扎,連接到電焊鉗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為絕緣導線。
4.5 電焊機抬至工作現(xiàn)場時,地線必須在開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線。
4.6 工作前,先檢查電焊鉗把手上絕緣部分是否損壞。
4.7 在金屬物內工作時,切勿直接觸到非焊件和未絕緣的電路。
4.8 電焊設備應使用帶有保險的電源刀閘,并應裝在密閉箱內。
4.9 對帶電的絕緣皮線,觸摸或拖動時,應注意絕緣損壞面觸電的危險, 電線絕緣檢查及檢驗至少每月一次。
4.10 電焊設備的裝設、檢查和修理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4.11 在斷開或合上開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場所工作時,必須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協(xié)助電焊工作者亦須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視弧光,在電焊工作區(qū)周圍應以屏遮避,以免弧光傷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須轉至適當位置,以免弧光輻射。
4.15 不可將普通玻璃涂刷油漆來代替特種玻璃鏡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檢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縫、破損、模糊、損壞要及時更換,戴面罩不可緊貼面部,應保持一定距離。
4.17 在工作時,工作服鈕扣應扣緊,不可將上衣下端箍進褲腰帶內,護腳帶應蓋過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腳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時,須戴防護眼鏡,以防焊渣飛入眼晴。
4.19 電焊工作場所嚴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儲有易燃物品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及氣割氣焊。
4.21 在裝過柴油、汽油及其他油類的油桶,在焊補前應抽干油桶或油罐內的油,把內部油倒盡,將油桶、油罐的蓋子,堵頭打開,并用熱堿水或非易燃洗滌濟清洗干凈,還要加以通風吹氣,清除桶罐內的可燃氣體,以防在補焊時發(fā)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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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如在特殊情況下,易燃品無法搬離工作場所至安全地帶時,則必須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鐵板、銅板遮蓋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認可。
4.23 電焊、氣焊(割)物件不可雜亂傾倒或堆積道路上須堆放統(tǒng)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暢通,以免物件燙傷他人。
4.24 在用來做焊接平板的厚鐵板上,須裝設接地線并隨時檢查。
4.25 起動電焊機時,要把刀閘開關合牢,發(fā)現(xiàn)有損壞及時檢修或更換。
4.26 電焊工作區(qū),墻壁和頂棚的顏色,表面不要有光澤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場所,應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圍的可燃廢物品,如(紙類、棉紗、抹布)清掃干凈,防止焊渣飛濺引起火災。
4.28 電焊機輸出的工作的電壓,直流電不得大于90伏,交流電壓不得大于70伏,(指焊機空載電壓)。
4.29 在起吊部件過程中,嚴禁邊吊邊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鋼絲繩后,方可進行焊接。
4.30 不準將帶電的絕緣線(電焊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電焊導線經(jīng)過通道時,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外力損壞。
4.31 電焊前必須確認焊機類型、電壓等級接線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應針對工件(焊件)的特點,正確選擇電焊設備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廠房內電焊工作時遇到廠房內橋機起吊大型物件時(如水輪機轉輪,發(fā)電機冷卻套,定子等)應主動配合起重,斷開大中型交直流電焊機等電焊設備,停止大電流碳弧氣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須掌握電氣焊設備的一般知識和缺陷處理工作,如(焊鉗的選擇、使用維護,氣割咀堵塞處理,氧氣乙炔的安全操作,檢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保管,電氣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術要求。
5 電焊條的存貯與保管
5.1 各類焊條必須分類,分牌號存放,避免混亂。
5.2 焊條必須存放于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內。
5.3 焊條必須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貨架上,并保持空氣流通,以防受潮變質。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條,特別是低氫型焊條,最好貯存在專用箱內,并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濕度。
6 焊條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堿性低氫型焊條在使用前必須烘干,以降低焊條的含氫量。
6.2 堿性低氫型焊條烘干溫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時。
6.3 酸性焊條要根據(jù)受潮情況,在70℃~150℃,烘干1小時,存貯時間短且包裝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時必須將焊條妥善保管,以防夜間受潮,低氫型焊條次日還要重新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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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7.1 乙炔瓶必須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細,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險情,便于緊急關閉。
7.2 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或其它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
7.3 乙炔瓶和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或電氣設備,防止爆曬,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源相接觸。
7.4 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氣瓶嚴禁使用繩吊裝搬運,當?shù)攸c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手推車上。
7.6 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7.7 乙炔和氧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的溫水解凍,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將帶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7.8 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嚴禁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通風不良及裝設電線的場所。
7.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氧氣瓶接觸。
7.11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氣0.19mpa),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間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氣瓶口、減壓器的螺絲絕對不可附著油脂,以防爆炸。
7.14 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板手裝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7.15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xiàn)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修或更換。
7.16 氧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225個大氣壓的水壓試驗,過期未經(jīng)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在接收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時期及試驗機構的鑒定。
7.17運到現(xiàn)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制造廠。
7.18 氧氣瓶應涂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
7.19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必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7.20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7.21 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陽光爆曬。
7.22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
7.23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鑄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準吸煙。
7.24 儲存氣瓶的倉庫不許有取暖設備。
7.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必須備有消防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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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其照明、電器等應采用防爆型電器裝置。
7.27 氣瓶的搬運應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7.27.1 氣瓶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不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滾動。
7.27.2 運輸氣瓶時,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二個,以免互相撞擊。
7.27.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得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車輛駕駛室內,不許坐在車廂內。
7.27.5 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蓋,以防烈日曝曬。
7.27.6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可運輸。
7.27.7 運送氧氣瓶及乙炔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8 減壓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項。
8.1 減壓器的低壓,沒有壓力表或壓力表失效,一概不準使用。
8.2 將減壓器安裝在氣瓶閥門或輸氣管上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8.2.1 減壓器(特別是連接頭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應擦洗干凈。
8.2.2 外套螺帽的螺紋是否完好,帽內應有纖維質墊圈(不準用皮墊或膠墊代替)。
8.2.3 預吹閥門上的灰塵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側面,以免被氣體沖傷,其它人員不準站在吹氣方向的附近。
8.3 應先把減壓器和氧氣瓶連接后,再開啟氧氣瓶的閥門,開啟閥門不準猛開,應監(jiān)視壓力, 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
8.4 減壓器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氣解凍,禁止用火烤。
8.5 減壓器如發(fā)現(xiàn)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氣瓶的閥門關閉。
8.6 工作結束時,減壓器長時間不使用時,則須將氧氣瓶閥門關閉,并將減壓器從氣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氣瓶的減壓器應涂藍色,使用于乙炔發(fā)生器的減壓器應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膠軟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9.1 橡膠軟管應具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氧氣軟管需用1.961兆帕的壓力試驗,乙炔軟管需用0.490兆帕的壓力試驗。
9.2 橡膠軟管的長度一般為10~20米,兩端的接頭(一端接減壓器,一端接焊槍)必須用特制的卡子卡緊,或用軟的和退火的金屬綁線扎緊,以免漏氣或松脫。
9.3 在連接金屬軟管之前應先將軟管吹凈,并確定管中無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膠軟管不應有鼓起、裂縫或漏氣等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現(xiàn)象,不得用貼補或包纏的方法修理。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把軟管連起來,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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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可燃氣體(乙炔)的橡膠軟管,如在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或起火時,應首先把焊槍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先擰松減壓器的調整螺桿,或將氧氣瓶的截止閥關閉,停止供氣。
9.6 氧氣和乙炔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油脂或觸及金屬溶液, 禁止把氧氣和乙炔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熱的物體壓在軟管上,也不允許把軟管放在運輸線上,不許把軟管和電焊導線放設在一起。
9.7 氧氣和乙炔軟管應嚴格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顏色標明紅的乙炔管,黑的氧氣管。
9.8 新領用的橡膠管在使用前要將軟管內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凈,以免塞氣或漏氣。
9.9 有焦味或臭氣橡膠軟管不得使用,如膠管顏色不對應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槍、割槍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0.1 焊槍在點火前應檢查其連接處的嚴密性及其咀子有無堵塞現(xiàn)象,如有堵塞應用黃銅針剔通,不許用鋼絲剔通,以免擴大其孔眼直徑或損壞其邊緣。
10.2 焊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注意焊咀不得對準人和設備,立即點火,然后再進行調整火焰,熄火時,與其操作相反,即先關乙炔氣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點附近,應經(jīng)常備有冷水,以便冷卻焊咀。
10.4 在氣焊工作中,焊咀過熱堵塞,而發(fā)生回火或多吹鳴爆時,應迅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門,然后將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準將正在燃燒中的焊槍或割槍放下,如有必要應先將火焰熄滅。
10.6 在高空作業(yè)時,檢查腳手架是否穩(wěn)定,系好安全帶后方可進行氣割、焊接作業(yè)。
10.7 焊槍的氧氣門和乙炔氣門有毛病時,應立即修理。
10.8 焊工應根據(jù)工作的不同,合理地進行選擇焊咀。
10.9 新割槍在使用前,應先檢查割槍情況,射吸情況正常,才允許使用。
10.10 檢查連接減壓器氧氣軟管接頭,并要扎緊,使氧氣通過割炬內,先打開乙炔開關閥,然后打開氧氣氣閥,并用手指貼在乙炔接頭上,檢查乙炔接頭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電弧氣創(chuà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1 電弧氣刨槍外表應有良好的絕緣,防止工作中損壞和碰傷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換碳精棒時,應關閉空氣開關。
11.3 在窄小位置場所時,應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絕緣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來,防止工作時不小心到處亂碰傷工件和損傷眼睛。
11.4 電弧氣刨工作時,要戴上裝有深色濾光鏡片的面罩,戴上有護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內電弧氣刨工作時,應要有通風設備,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場所里工作時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亂飛引起火災和損壞設備。
11.7 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場所周圍有無易燃品,工作完成后應檢查附近有無物件被燃燒,并消除隱患。
q/2cd-1 02 13-
12 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的氣焊。
12.1 嚴禁在發(fā)電機內、內筒體、轉輪室內進行焊接、氣割、氣焊工作,必要時需經(jīng)公司領導及有關安監(jiān)技術部門批準,并制定特別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12.2 焊工在水輪機轉輪室內補焊,焊接工作應認真檢查接地線是否安裝可靠,在機組轉動部件進行焊接時,接地線只能安在該部件上并接線牢固,嚴禁安在廠房地線上,以防電流燒壞各導軸瓦及機組推力軸承。
12.3 在轉輪室內工作的安全要求見3.8.2條3.8.3條。
12.4 焊工在發(fā)電機內電焊、氣割應嚴格遵守電器設備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時須經(jīng)公司廠領導及安監(jiān)部門的批準,方可工作,電焊氣割時防止焊渣濺入發(fā)電機線圈內及磁極內,燒壞電機,必須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絕緣材料進行保護工作,結束后應徹底清除焊渣等雜物。工作中必須在電氣設備安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完成工作。
12.5 在燈泡頭、內筒體電焊氣割工作應認真執(zhí)行電焊操作注意事項條款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須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12.6 在水輪機轉輪室內、發(fā)電機內、內筒體及燈泡頭內工作應保持通風良好,要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壓參照3.8.3條。
第7篇 電焊氣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電焊工所用焊鉗、焊線必須絕緣良好,電焊機保險絲必須適當,嚴禁二臺焊機共用一組保險絲。在推上電源閘刀時,應帶防護手套,不得將另一只手按在焊機外殼上。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能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 氧氣、乙炔鋼瓶禁止曝曬、撞擊,存放時應分開隔離存放。保證汽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質。作業(yè)時,這兩種瓶必須保持5 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3 電石要做好防潮工作,切忌戶外存放。乙炔發(fā)生器距離明火焊接工作場地不得小于10 米;與氧氣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發(fā)生器附近嚴禁煙火。乙炔鋼瓶內應留有一定的余壓(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
4 乙炔發(fā)生器上的壓力表應靈敏,防止回火裝置應完好,裝置不齊、性能不良的乙炔發(fā)生器禁止使用,高溫明火作業(yè)間內禁止設置乙炔發(fā)生器。
5 氣瓶上的截止閥、減壓閥應完好,氧氣瓶內壓力降到196kpa(2 個大氣壓)以下,不得使用。氣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 分鐘時,須將減壓閥調整螺桿擰松,較長時間不工作應將閥門關閉,減壓器取下。
6 輸送氧氣、乙炔的皮管應完好,不可與油脂高溫接觸,嚴禁重物壓管,防止火花和鋒利的材料落在膠管上。
7 使用氣焊槍點火時,必須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順序操作。
8 必須遵守明火作業(yè)“十不焊割”制度:
8.1 沒有領取《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不能單獨上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狹小倉室內焊割時,無人監(jiān)護不能割焊。
8.2 重點要害部位及重要場所,未經(jīng)安全部門同意批準,未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不能割焊。
8.3 明火作業(yè)的場所,未作安全檢查,易燃物品未作處理之前不能割焊。
8.4 不了解焊割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險性時,不能割焊。
8.5 盛裝過易燃、易爆的液體、氣體的容器(如鋼瓶、油箱、油倉、槽車、貯罐)等未經(jīng)徹底清洗和測試合格不能割焊。
8.6 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軟木等)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8.7 對有壓力或密封導管、容器等不能割焊。
8.8 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作清除或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8.9 在禁火區(qū)域內,未經(jīng)消防、安全部門批準,不能割焊。
8.10 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如油漆、噴涂202膠水等)時不能割焊。
9 焊工高處作業(yè)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準將焊接電線、皮管纏在身上攀登,立體作業(yè)時應設隔離板,以防火花濺落或切割余料掉下。
10 焊條烘干操作時,要檢查烘箱的蒸汽導氣閥,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條進烘箱時,必須切斷電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強烘箱內檢查,以防止焊條或雜物落在電鎢絲上,造成短路或觸電事故。
11 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將焊機放置在妥善的地方。檢查現(xiàn)場,滅絕火種。焊接場地應配備滅火器材。
第8篇 電焊氣焊作業(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維修部電焊和氣焊(氣割)作業(yè)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氣焊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瓶的儲存安全。
2 崗位安全作業(yè)職責
l 負責本崗位日常事故隱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類設備、工具時對設備、工具及其安全裝置的檢查和處置;
l 負責本崗位各類作業(yè),在作業(yè)和故障排除過程中,嚴格按照規(guī)定安全操作,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l 負責本崗位各類焊接設備及其安全裝置、氣瓶間、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養(yǎng),確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養(yǎng)過程按規(guī)定安全作業(yè),本崗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修;
l 負責本崗位事故和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現(xiàn)場處置。
3 崗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作業(yè)活動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傷害
可能傷害的對象
使用電焊機作業(yè)
電焊機進線端出線端未設置防護罩或防護罩破損,人員肢體接觸帶電部位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機未定期進行絕緣電阻檢測,設備漏電,人員肢體接觸帶電外殼和其他裝置
觸電
操作人員
焊機搭鐵未使用接地鉗,造成接地不良配電設施損壞,人員肢體接觸帶電物
觸電
操作人員
電焊場所通風不暢,未使用排風裝置,使用人員長期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yè)病
操作人員
未正確佩戴防護面罩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無防護措施,或操作不當,電焊產(chǎn)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導致起火
火災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儲
氧氣和乙炔氣瓶入庫未進行檢查,氣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氧氣和乙炔氣瓶無固定存放場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溫場所,氣瓶或附件損壞,造成泄漏或氣瓶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氣瓶存放無防傾倒裝置,傾倒、翻滾,造成氣瓶泄漏或破裂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氣瓶
電氣焊作業(yè)
作業(yè)前未檢查現(xiàn)場易燃物,焊炬點火、操作產(chǎn)生高溫碎屑飛濺,后引燃周圍物品,導致起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氧氣軟管未經(jīng)常檢查,老化、破損造成泄漏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乙炔氣瓶無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損壞,操作時回火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xiàn)場氣瓶安放不當,傾倒、翻滾,造成氣瓶破裂爆炸
火災爆炸
操作人員和周邊人員
使用現(xiàn)場通風不暢,作業(yè)人員未佩戴防護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煙塵
職業(yè)病
操作人員
作業(yè)人員未正確佩戴防護眼鏡操作,眼睛接觸弧光。
灼傷
操作人員
4 電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要求
4.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業(yè)時穿戴工作服,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4.1.2 焊接作業(yè)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焊接有色金屬件時,必要時使用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
4.1.3 換焊條時應戴手套;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4.2 作業(yè)前準備安全要求
4.2.1 現(xiàn)場電焊作業(yè),應申報動火作業(yè)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yè)證放置在作業(yè)現(xiàn)場;作業(yè)前進行動火作業(yè)安全交底,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全程監(jiān)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jiān)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zhí)行公司《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4.2.2 現(xiàn)場作業(yè)前,應檢查現(xiàn)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4.2.3 電焊機應放在通風、干燥處,放置平穩(wěn);電源接線長度不得超過3m,如確需遠距離作業(yè),應在焊機側3m以內增加一級配電盤電源控制,并將電源線架空敷設。
4.2.4 檢查電焊機、焊鉗、電源線以及各接頭部位,檢查內容包括:
l 電源線絕緣良好,電源接線端頭不得外露;
l 焊機二次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緊固,無松動,二次線的接頭不得超過三個;
l 電焊機初、次級線路接輸入電壓應符合設備規(guī)定;次級抽頭聯(lián)結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
l 焊鉗應能保證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夾緊焊條,手柄絕緣層完整,焊鉗與導線應連接可靠。
4.2.5 檢查焊接面罩是否無漏光、破損;焊接弧光較大的作業(yè)應設置擋光屏隔離焊件發(fā)出的輻射熱。
4.3 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電焊機工作場地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斷電,應切斷電源。
4.3.2 焊機一次線不應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應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應根據(jù)工件技術條件,選用合理的焊接工藝(焊條、焊接電流和暫載率),不允許超負載使用。不準采用大電流施焊,不準用電焊機進行金屬切割作業(yè)。
4.3.4 焊接過程中嚴禁調節(jié)電流,必須在停焊時使用手柄調節(jié)焊機電流,調節(jié)時不得過快過猛。
4.3.5 在潮濕處施焊時,焊工應站在絕緣木板上,不準用手觸摸焊機導線,不準用臂夾持帶電焊鉗。
4.3.6 焊機應以正確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裝置(包括接地鉗)應連接良好;嚴禁利用廠房金屬結構、氧氣、乙炔易燃易爆氣體等各類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單點或多點電阻焊機操作過程中,應有效地采用機械保護式擋板、擋塊,雙手控制方法,彈鍵,限位傳感裝置,防止壓頭動作的類似裝置或機構等措施進行保護。
4.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jiān)護,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4.4 作業(yè)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焊機開關,分別清理歸整好焊鉗電源和地線,以免合閘時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4.4.3 對焊接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xiàn)場,方可離開現(xiàn)場。
4.5 崗位應急要求
4.5.1 發(fā)生電焊機漏電,應立即關閉設備接線電源;如發(fā)生人員觸電,不得用肢體接觸觸電者,首先應關閉電源,來不及關閉時,應使用絕緣物體將帶電物挑開。
4.5.1 非固定現(xiàn)場作業(yè)發(fā)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4.5.3固定作業(yè)現(xiàn)場發(fā)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保科(電話-----);現(xiàn)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xiàn)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5 氣瓶儲存安全要求
5.1氣瓶應儲存在維修部設立的氣瓶間內,放置的氣瓶數(shù)量不應超過10瓶,室內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庫房門口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氣瓶間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陽光直射庫內的措施,通風良好。保持干燥。
5.2 氣瓶間管理人負責,建立氣瓶臺帳,對氣瓶的入庫與發(fā)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外觀檢查、出入庫時間等,并及時更新;臺賬格式見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5.3 各種氣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空實瓶的存放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 m以上。
5.4 氣瓶應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傾倒措施;存放時安全帽應旋緊。
5.5 氣瓶間內及附近的消防器材應完好,每天進行巡查,每月對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檢查卡。
6 氣焊作業(yè)安全作業(yè)要求
6.1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業(yè)時穿戴工作服,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6.1.2 焊接作業(yè)時應佩戴防護鏡、面罩。
6.1.3 敲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
6.1.4 作業(yè)產(chǎn)生較大火焰時,應穿著耐火材質圍裙、護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業(yè)前準備安全要求
6.2.1 現(xiàn)場氣焊作業(yè),應申報動火作業(yè)審批,并將批準后的動火作業(yè)證放置在作業(yè)現(xiàn)場;作業(yè)前進行動火作業(yè)安全交底,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全程監(jiān)護;動火審批、交底和監(jiān)護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執(zhí)行公司《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6.2.2 現(xiàn)場作業(yè)前,應檢查現(xiàn)場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備滅火器材;應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備2-4具abc干粉滅火器。
6.2.3 檢查氣瓶及其使用裝備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內容包括:
l 氧氣瓶、乙炔瓶運送是否使用專用手推車,保持氣瓶的防傾倒角度,乙炔和氧氣之間應有隔離板;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是否在現(xiàn)場分別使用專用手推車固定,相互間距離不得小于5m;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l 檢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屬飛濺物或其它雜物堵塞噴嘴而導致回火,焊割矩及連接部位、膠管、氣閥不得沾有油脂。
l 氣瓶是否完好,無泄漏;乙炔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應應配置各自的單向閥,即回火防止器;氣瓶閥門開啟靈敏無泄漏現(xiàn)象;氣瓶軟管無泄漏、燒壞、磨損、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氣瓶減壓器連接良好無泄漏;減壓器和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氣瓶用壓力表、減壓閥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理化室進行校驗,并有檢測合格標識。
6.3 作業(yè)過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嚴禁將氣瓶橡膠軟管放在電線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長距離使用軟管時,在軟管經(jīng)過的車行道時必須加金屬護套或開地溝埋設。
6.3.2 開啟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禁止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瓶或乙炔氣瓶。
6.3.3 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氧氣進行作業(yè),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火焰噴射;點火時,噴嘴不能夠對人,燃燒的焊槍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發(fā)現(xiàn)割炬散火,嚴禁在噴火時疏通割嘴,防止燒傷。
6.3.4 作業(yè)時,應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鐵銹、油污,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chǎn)生回火。
6.3.5 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氧氣,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氧氣閥門,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6.3.6 氧氣瓶中的氧氣及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6.3.7 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
6.3.8 在壓力容器、密閉容器時焊接,應留出氣孔,必要時要在進氣孔設強制通風裝置,容器內照明必須用安全電壓,焊件必須接地,焊工必須和焊件絕緣,容器外設專人監(jiān)護。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氣體或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質,開設足夠大的通氣孔確保安全。
6.4 作業(yè)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放置到手推車上,保持防止傾倒的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縫焊渣時,要戴防護眼鏡,注意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以免刺傷眼睛。
6.4.3 對焊接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星、無易燃物陰燃現(xiàn)場,方可離開現(xiàn)場。
7 應急措施
7.1 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氣瓶泄漏,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同時現(xiàn)場采取通風措施,不得使用任何產(chǎn)生火花、靜電的工具和接打手機,并立即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
7.2 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將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3由于焊咀過熱或堵塞而發(fā)生回火和多次爆鳴時,應迅速先將乙炔閥門關閉,再關掉氧氣閥門,將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卻。
7.4 非固定現(xiàn)場作業(yè)發(fā)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進行撲救工作,并報告現(xiàn)場部門負責人;不能立即撲滅的,應立即打119報警
7.5固定作業(yè)現(xiàn)場發(fā)生火險,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關閉氣瓶閥門并將氣瓶轉移到安全位置,同時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告公司安???電話------);現(xiàn)場火勢無法控制時,按所在現(xiàn)場的疏散指示標識疏散到公司大門口集合。
附件《氣瓶登記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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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電焊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電焊、氣焊工均為特殊工種,應經(jīng)體檢,專業(yè)安全技術學習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2、焊接場地禁止擺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3、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操作時(包括清焊渣)必須戴啊防護眼鏡或面罩。仰面焊接時應扣進衣領,扎進袖口,戴防火帽。
4、對受壓容器、密封容器、各種油桶、管道、粘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作進行操作時,必須事先進行檢查,并經(jīng)過沖洗除區(q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tài)方可工作。
5、在容器內焊接,外面須設人監(jiān)護,并有良好通風措施,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6、電焊機接地零線及電焊工作回路線都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工作回路線應絕緣良好,機殼接地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焊條的夾鉗絕緣須良好。
7、移動電焊機位置須先停機斷電;推拉閘刀開關時,身體要偏斜些,要一次推拉到位,要先合閘,再開啟電焊機,停機時,應先關電焊機,再拉電源閘刀開關。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掉電焊機。
8、下雨天不準露天焊接,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9、氣焊割時,嚴格遵守有關橡皮軟管、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規(guī)則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規(guī)程。
10、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11、工作前必須檢查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檢查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用明火,不準吸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
12、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guī)定定期送交校驗。
13、開啟氧氣閥門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至少應留0.5公斤/平方厘米余壓,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14、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氣軟管為綠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錯亂。
15、通透焊炬用銅絲或竹扦,禁止用鐵絲。
16、點火應先放乙炔氣,再放氧引火,熄火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閥;割炬應先關氧,再關乙炔。發(fā)生回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迅速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
17、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xiàn)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xiàn)場,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切斷工作現(xiàn)場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