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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8篇

更新時間:2024-05-16 查看人數:15

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內容

一、車吊安全操作前準備

1. 檢查設備:確保車吊的各項機械、電氣設備完好無損,包括剎車系統(tǒng)、吊臂、鋼絲繩、吊鉤等關鍵部件。

2. 確認負載:了解貨物重量、尺寸和形狀,選擇合適的吊具,并計算吊裝點,避免超載或不平衡。

3. 安全檢查:檢查工作區(qū)域,清除障礙物,設立警示標志,確保作業(yè)人員遠離危險區(qū)域。

二、車吊操作過程

1. 啟動設備:按照制造商的操作手冊啟動車吊,緩慢進行預熱和功能測試。

2. 起吊操作:平穩(wěn)地提升貨物,保持吊臂穩(wěn)定,避免快速移動或猛烈晃動。

3. 移動與定位:在移動車吊時,確保視野清晰,緩慢行駛,避免急轉彎或急停。

4. 下放貨物:在安全距離內下放貨物,確保貨物平穩(wěn)落地,避免沖擊或損壞。

三、作業(yè)期間的安全措施

1. 佩戴防護裝備:操作員必須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鞋等個人防護裝備。

2. 通信協(xié)調:與指揮人員保持有效溝通,遵循手勢信號或無線電指令。

3. 應急準備:制定應急計劃,熟悉緊急停車和疏散程序。

四、維護與保養(yǎng)

1. 定期檢查:按照規(guī)定時間間隔進行設備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2. 記錄與報告:記錄每次作業(yè)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上報,不帶病作業(yè)。

標準

1. 執(zhí)行gb/t 3811-2008《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和gb 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等相關國家標準。

2. 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定期參加安全培訓,熟悉并遵守公司內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作業(yè)現(xiàn)場應符合《建筑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 146的要求,確保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

考試題及答案

1. 車吊操作前需要檢查哪些設備?(答案:剎車系統(tǒng)、吊臂、鋼絲繩、吊鉤)

2. 在車吊作業(yè)期間,操作員應如何與指揮人員溝通?(答案:通過手勢信號或無線電指令進行有效溝通)

3. 發(fā)現(xiàn)車吊設備異常時,操作員應采取什么行動?(答案:立即上報,不帶病作業(yè))

4. 依據哪項國家標準進行車吊的設計?(答案:gb/t 3811-2008《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

5. 車吊操作員需要佩戴哪些個人防護裝備?(答案: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鞋)

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汽車吊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

1.駕駛汽車吊車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正式汽車駕駛員駕駛。除認真遵守本規(guī)程外,還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民警指揮。

2.駕駛員及吊車人員必須了解吊車各部構造、性能(包括電氣設備)通曉維修、保養(yǎng)知識,熟悉指揮信號。

3.每次出車前,認真檢查制動、喇叭、方向、燈光是否良好,檢查各部機件有無損壞,不合乎要求不得使用。

4.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在駕駛和吊拉作業(yè)時,不準吸煙或與他人閑談。

5.學徒工學習期間必須有老師跟隨,學徒工必須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6.在吊運物體前應先將支撐腿伸出,支撐腳放平墊牢,必須保證車身平衡,否則嚴禁作業(yè)。

7.吊運鋒銳、楞角和精密物體必須墊好,嚴禁吊物從人頭上通過。吊物必須比周圍的障礙物高o.5米以上,嚴禁碰觸電氣線路,其安全距離必須符合“輸電線路電壓與允許距離關系表”的要求。

8.20噸、40噸吊車工作時必須配備三名以上專人操作、使用與保管(即:開車一人,操作一人,指揮一人)。

9.20噸、40噸吊車除執(zhí)行本廠制定的技術規(guī)程外,并嚴格按照制造廠的技術文件所規(guī)定的要求操作。(日車40噸隨車說明書,北京20噸隨車說明書)。

10.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有無斷絲、磨損,吊鉤是否良好。

11.在工作時,如發(fā)現(xiàn)機器有異常聲音時,必須停車檢查,嚴禁帶故障作業(yè)。

12.起重物體,應按吊車不同角度的允許負荷吊運,嚴禁超負荷使用,吊車吊桿達不到的地方不能勉強或加長使用。

13.在工作中,勿使機器冷卻水干渴。在寒冷的季節(jié),下班時,應將冷卻水放凈,并經常將各氣包存水放凈,以防凍裂或堵塞管路。

14.在窄路、障礙物復雜的路面上行駛時,應有人監(jiān)護行人及架空障礙物,吊桿離輸電線路距離不得少于規(guī)定數值。

15.起落吊桿時,不得忽快忽慢。凡在船塢邊、碼頭等較危險處所,嚴禁滿負荷吊運。吊車應采取固定措施。

16.在吊運物體時,必須等吊鉤、繩索綁牢固和沒有絞扣的現(xiàn)象后方可起吊。不準在陡坡上吊運物件轉桿。

17.在吊較重的物件時,吊車必須與車座成縱的方向,不得與吊車成橫的方向,必要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18.在沒有夯實的地面作業(yè)時,支撐腳下應采取安全措施墊平、墊牢。

19.吊著工件轉桿時,應首先考慮負荷情況,并查看四周圍有無障礙物,回轉速度不要過快,應保持工件穩(wěn)定。

20.吊車工作時,底座平臺上禁止站人。

21.吊車在行駛時,禁止上下車輛。

22.行車或停車時,鉤頭必須離地2—3公尺,起落吊桿必須鳴笛。

23.工作中有困難時,必須經過研究,經技術部門配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吊運。決不能冒險工作。

24.遇到下列情況禁止吊運。

(1)指揮信號不明和亂指揮不吊。

(2)鋼絲繩不合格不吊。

(3)超負荷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下或凝結在地下的物體及帶電設備不吊。

(5)光線黑暗,視線不清不吊。

(6)斜拉不吊。

(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駛。

(8)遇到大雪、大霧、暴雨和6級風以上天氣時,禁止作業(yè),如遇緊急搶修搶救情況,必須經公司領導審批。

25.車輛行駛前,必須先將支撐腿支腳收復原位固定好,吊鉤、吊桿停放在固定位置。

26.在廠內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拐彎時速度更要放慢。

27.吊車用完后,必須將車門隨時鎖好,冬季將水放凈。吊車嚴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

28.起重和掛鉤人員,必須遵守掛鉤安全技術規(guī)程。

29.吊拉物件之前,必須進行試吊,離地距離200—500mm,檢查各支撐這部位,鋼絲繩的情況,再下放至地面前停止檢查制動是否正常。

30.配合起重協(xié)同作業(yè)時,除了嚴格遵守本車的技術規(guī)程外,還要聽從起重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

31.起重吊車在定期檢修時,吊鉤部分必須同時拆卸檢查有無嚴重磨損及變形,特別吊鉤螺紋部分及圓柱的過渡弧部分,應經磁力探傷檢查有無裂紋。更換新吊鉤時,必須按規(guī)范選取和按規(guī)范制造,不準采用鑄鋼鉤和焊補使用,鋼絲繩的更換必須按規(guī)范選取。

32.輸電線路電壓與起重機具的允許距離關系表。

輸電線路電壓(千伏)

1

1—20

33—110

150

220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

最近距離(米)

1.5

2

4

5

6

第2篇 隨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工作前必須檢查隨車吊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

2 .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xiàn)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

3. 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禁酒后開車。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載荷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起落起重臂,嚴禁在起重臂起落穩(wěn)妥前變換操縱桿。

5.隨車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后,發(fā)結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設備。

6. 隨車吊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yè)區(qū)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7. 隨車起重運輸車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運行,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必須運行或轉動時,必須將機身先墊平。

8. 隨車吊起重運輸車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9. 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0. 工作完畢,隨車吊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并鎖住夾軌鉗。

第3篇 車間行吊和汽車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保證車間行吊的安全運行,確保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行吊使用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使用行吊者,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工作。使用行吊時,不得采取斜拉、拖拉、抖動機件等方式,必須保證鋼絲繩處于垂直狀態(tài)。

2、使用行吊,必須在行吊的起重范圍內,不允許超載。

3、在吊裝機件時,操作人員或其他人員不得站在吊鉤下方,避免傷人。

4、應定期對電動葫蘆和電機進行保養(yǎng)潤滑,同時對滑軌進行潤滑保養(yǎng)。

5、經常檢查調整制動裝置,始終保持有效狀態(tài)。檢查吊鉤的連接是否牢固,及時維護。

6、禁止行吊吊懸物件進行作業(yè)。違者嚴肅處理。

7、使用汽車吊,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安全操作要求同上。

第4篇 汽車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 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禁酒后開車。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二、 工作前必須檢查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合符安全規(guī)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工作。

三、 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xiàn)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清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四、 起重機在運行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或上下塔梯。

五、 在松軟地面上工作時,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壓實,并用硬質材料墊平,不讓支承器陷落,機身必須固定 ,支撐必須安放牢固,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

六、 在起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公分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xù)工作。

七、 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得超過45。 ,并嚴禁在高壓電線作業(yè)。

八、 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運行,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必須運行或轉動時,必須將機身墊平。

九、 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yè)區(qū)域、起重臂下、吊鉤和吊物下面嚴禁站人,嚴禁有人工作和通行。

十、 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范圍外,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應適當放大,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面通過時,應先將起重臂放下,起重臂與輸電線路的距離應為4米。

十一、 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保持相等,其物件不得超過兩車允許的超重量的總和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均衡,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80%。

十二、 在起重面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在起重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大低位置時,卷揚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持三圈以上。

十三、 起重臂不得小與30。,起重機在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起落起重臂,絕對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穩(wěn)妥前變換操作桿。

十四、 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十五、 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十六、 無論是在停工或是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吊在空中,夜間作業(yè)要有足夠的照明。

十七、 汽車吊在行駛前,應將臂桿放在駕駛前的支架上,吊鉤要通過吊索掛在保險桿的兩個掛鉤上,稍微拉緊,同時也要稍微收緊變幅鋼絲繩,以防在行駛中振壞機械。

十八、 可作移動的汽車吊在吊物件作短距離行駛時,其起重量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50%,路面必須平坦緊實。臂桿應在車正前方向,物件離地面不得超過0.5米。吊物要有專人用繩索牢結物體,保持平穩(wěn),以防搖擺撞擊。

十九、 吊物升降時,要平穩(wěn)操作,嚴禁突然升降重物,操作過猛,不得引起過大的振動和沖擊,以免損壞油或動臂變形,造成起重機翻車。

二十、 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斷電源。

二十一、 必須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制度”: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陰暗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歪拉斜掛不吊;5、埋在地下的物件未采取措施不吊;6、帶棱角塊口的物件未襯墊不吊;7、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活動物體或吊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8、安全保險裝置和機械設備有異聲或有故障不吊;9、氧氣、乙炔瓶等受壓容器無安全措施不吊;10、遇六級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吊。

第5篇 汽車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起重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后,發(fā)給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設備。

2、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禁酒后開車。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工作前必須檢查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運行。

4、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xiàn)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5、起重機在運行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和上下搭梯。

6、在松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壓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wěn),支撐必須安放牢固,作業(yè)區(qū)內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

7、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十公分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xù)工作。

8、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并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準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yè)。

9、汽車、履帶起重機不得在斜坡上橫向運行,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必須運行或轉動時,必須將機身先墊平。

10、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yè)區(qū)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氣。

11、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半徑范圍內,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還應適當放大。起重機在輸電線下面通過時,應先將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與輸電線路間的安全距離表

輸電線路電壓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 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12、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車所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3、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揚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載荷的情況下盡量避免起落起重臂。絕對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穩(wěn)妥前變換操縱桿。

15、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入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16、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7、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夜間作業(yè)要有足夠的照明。

18、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并鎖住夾軌鉗。

第6篇 汽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吊車作業(yè)時,首先選好地形,撐腿支牢,觀察上空有無障礙物(如高壓線等),嚴格按規(guī)定掌握好吊臂的角度和回轉半徑。

二、工作前掩好車輪,打好撐腿,腳板下鋪墊木板,將車身頂起并保持水平。

三、起吊時,起重臂下和所吊物體上嚴禁站人。

四、堅持十不吊原則:

1、無人指揮不吊;

2、指揮信號不清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埋在地下物不清不吊;

5、被吊物體斜拉不吊;

6、超負荷不吊;

7、起重機械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8、物體有尖銳棱角未處理好不吊;

9、起重物體上下有人及轉動、行走范圍內有人不吊;

10、吊車與高低壓線距離太近不吊(高壓10m,低壓5m)。

五、汽車起重機在起吊工作中,汽車駕駛室不準有人。

六、吊起重物后,車體不得行走,不準用汽車吊代替拖車使用。

七、吊車行走時,吊車外部嚴禁乘人。

八、工作完畢,必須將吊臂平放在車架上,并用鋼絲繩將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

九、班中、班前嚴禁飲酒,嚴禁把車交給非司機和非崗位司機駕駛。

第7篇 桁車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桁車、吊車操作司機必須持有操作證,必須熟悉掌握行車的構造性能,熟知日常保養(yǎng)規(guī)則。

2、吊車作業(yè)應保持足夠的工作場地,輪胎吊作業(yè)必須支墊平穩(wěn)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轉半徑無障礙,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3、起吊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環(huán)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況作全面了解。

4、進行起吊回轉、變幅、吊鉤升降和行走等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

5、司機和起重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吊車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應拒絕執(zhí)行。

6、變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種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7、起吊作業(yè)時,重物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嚴禁起吊人員。

8、不得超負荷起吊,特殊情況需起吊的,必須經現(xiàn)場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批準,并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體。

9、嚴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的重物,現(xiàn)場澆注的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起吊。

10、起吊的物體應捆綁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體。起吊零星物體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鋼絲繩與物體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11、天氣惡劣如大風、雷暴、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過試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方可進行。

12、風力達6級以上,塔吊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在停機后解除吊臂的約束。

13、塔吊司機接到臺風預報或實際操作中遇到突風時,必須停止吊裝作業(yè),拉上纜風繩,行車輪卡上卡軌器。汽車吊必須收回扒桿,做好防臺準備。

14、塔吊每次起吊作業(yè)后,應將吊鉤升至頂端,將小車移至根部,,切斷電源,開啟風向標。

15、起吊滿負荷或近滿負荷時,應先將物體離地面20~50cm,停機檢查吊車的確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升起,對易晃動的重物必須栓拉繩。

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應平衡,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17、吊車不得近架靠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因現(xiàn)場條件限制必須在線路附近作業(yè)的,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并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吊車與架空輸電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安全距離規(guī)定。

18起重所用鋼絲繩,應有生產廠的技術證明文件為使用依據。

19、吊車鋼絲繩的使用,其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吊車的規(guī)格要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裝或拉出鋼絲繩時應防止打環(huán)、扭結、彎曲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

20、鋼絲繩上允許在端頭處有接頭。采用偏結固接時,偏接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采用繩長固接時,數量不得少于3個卡環(huán)結頭,作業(yè)中必須經常檢查緊固情況。

21、每個工作日都應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以及連接部分進行檢查,鋼絲繩磨損其直徑減少7%時應更換。

22、吊車起重制動器的制動輪表面磨損達1.5~2mm時,或制動塊磨擦襯墊磨損超過原襯墊厚度50%時,均應更換。

23、起重吊鉤、吊環(huá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更換:

1) 表面有裂紋、破口、嚴禁補焊,應更換;

2) 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

3) 掛繩面磨損超過10%。

4) 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

第8篇 車間行吊和汽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保證車間行吊的安全運行,確保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行吊使用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使用行吊者,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工作。使用行吊時,不得采取斜拉、拖拉、抖動機件等方式,必須保證鋼絲繩處于垂直狀態(tài)。

2、使用行吊,必須在行吊的起重范圍內,不允許超載。

3、在吊裝機件時,操作人員或其他人員不得站在吊鉤下方,避免傷人。

4、應定期對電動葫蘆和電機進行保養(yǎng)潤滑,同時對滑軌進行潤滑保養(yǎng)。

5、經常檢查調整制動裝置,始終保持有效狀態(tài)。檢查吊鉤的連接是否牢固,及時維護。

6、禁止行吊吊懸物件進行作業(yè)。違者嚴肅處理。

7、使用汽車吊,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安全操作要求同上。

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8篇

內容一、車吊安全操作前準備1.檢查設備:確保車吊的各項機械、電氣設備完好無損,包括剎車系統(tǒng)、吊臂、鋼絲繩、吊鉤等關鍵部件。2.確認負載:了解貨物重量、尺寸和形狀,選擇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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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一、操作前準備1.檢查汽車吊設備:確保吊車各部件完好,無明顯損壞,特別是剎車系統(tǒng)、液壓系統(tǒng)和鋼絲繩。2.確認工作環(huán)境:檢查作業(yè)區(qū)域,排除可能的安全隱患,如松軟地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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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一、操作前準備1.檢查汽車吊設備:確保吊車各部件完好,無明顯損壞,特別是剎車系統(tǒng)、液壓系統(tǒng)和鋼絲繩。2.確認工作環(huán)境:檢查作業(yè)區(qū)域,排除可能的安全隱患,如松軟地面 ...[更多]

  • 車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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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一、車吊安全操作前準備1.檢查設備:確保車吊的各項機械、電氣設備完好無損,包括剎車系統(tǒng)、吊臂、鋼絲繩、吊鉤等關鍵部件。2.確認負載:了解貨物重量、尺寸和形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