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燃氣生產管理制度是確保燃氣生產安全、高效、有序進行的關鍵,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
1. 安全管理規(guī)定: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急預案、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等。
2. 生產運行管理:涉及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藝流程控制、產品質量監(jiān)控等。
3. 人力資源管理:員工培訓、職責分配、績效考核等。
4. 應急響應機制:火災、泄漏等緊急情況的處理流程和措施。
5. 環(huán)保與節(jié)能措施:廢棄物處理、節(jié)能減排策略等。
6. 法規(guī)與標準遵守: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
流程
1. 制定與更新:根據(jù)行業(yè)動態(tài)和企業(yè)實際,定期修訂和完善管理制度。
2. 培訓與宣貫:對全體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
3. 執(zhí)行與監(jiān)控: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通過內部審計和檢查確保執(zhí)行效果。
4. 反饋與改進:收集執(zhí)行中的問題和建議,及時調整優(yōu)化。
5. 評估與考核:定期評估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與績效考核掛鉤。
目錄內容
1. 引言 - 制度目標與適用范圍 - 制度依據(jù)
2. 安全管理 - 安全生產責任制 - 風險評估與管理 - 應急預案與演練 - 安全教育培訓
3. 生產運行 - 設備管理與維護 - 工藝流程控制 - 質量控制與檢驗
4. 人力資源 - 員工職責與權限 - 培訓與發(fā)展 - 績效考核與激勵
5. 應急響應 - 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 現(xiàn)場指揮與協(xié)調 - 后續(xù)恢復與善后
6. 環(huán)保與節(jié)能 - 環(huán)境保護政策 - 廢棄物處理規(guī)定 - 節(jié)能技術應用
7. 法規(guī)與標準 - 相關法規(guī)遵循 - 行業(yè)標準與企業(yè)標準
8. 監(jiān)督與評估 - 內部審計與檢查 - 制度執(zhí)行反饋 - 制度修訂流程
通過上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我們旨在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環(huán)保的燃氣生產環(huán)境,保障企業(yè)穩(wěn)定運營,同時也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在實施過程中,將持續(xù)關注行業(yè)發(fā)展趨勢,適時調整策略,確保我們的管理制度始終保持先進性和實用性。
燃氣生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燃氣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1. 目標
為規(guī)范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確保有關安全經費的??顚S?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維護公司、員工以及公共利益,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費用實際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級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職責
公司領導:負責安全費用的審批和對重大安全投入進行決策。
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預算、支出、結算及管理。
總經理辦公部:負責對有關職業(yè)健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理。
黨群工作部:負責對有關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安全技術部: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4.具體規(guī)定
4.1 安全費用包括
a 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資金投入。
b 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c 安全設施、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防雷設施、防噪聲防塵設施等費用。
d 職業(yè)衛(wèi)生改進、檢測費用,員工休息、洗浴設施費用。
e 應急設備投入和人員組織費用及應急演練費用
f 事故隱患整改費用。
g 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費用。
h 其它為提高安全狀況所需費用。
4.2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活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改進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顚S?列入當期成本費用。
4.3公司計劃財務部應于當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別造具安全生產費用的“下一年預算”和“上一年度決算”。在上報董事會、總經理的同時,抄送工會和安全技術部。
4.4如較大的安全項目或安全資金不足時,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臨時追加安全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費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項目須確保各項涉及安全事項的資金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列支,投入及時、到位,嚴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 萬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并將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罰款項并入,每年年底對年度安全管理指標進行考核,對完成指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現(xiàn)金獎勵
總裁算中足額列支,投入及時、到位,嚴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 萬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并將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罰款項并入,每年年底對年度安全管理指標進行考核,對完成指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現(xiàn)金獎勵。
第2篇 燃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 安全培訓目的及范圍
1、安全培訓目的
安全培訓是培養(yǎng)和保持高素質員工最有效的管理辦法之一,它不僅保證了員工掌握開展工作的必要技術,還起到提升公司燃氣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訓對象及范圍
培訓對象:新入職員工、在崗員工、工作崗位調動員工、脫崗三個月以上的復崗員工等。
培訓范圍:公司從事安全工作的相關人員。
二、安全培訓目標、計劃、組織實施
安全培訓目標、計劃、組織實施是整個培訓活動的實質性過程和關鍵階段,它關系到培訓任務能否落實,培訓目標能否實現(xiàn)。如果組織不好,各項工作之間的銜接就可能出現(xiàn)矛盾,培訓目標就無法實現(xiàn)。因此,為做好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應注意遵循相關原則并掌握其方法。
1、確定安全培訓的課程目標
1)通過安全培訓使受訓人員能夠熟練掌握燃氣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氣設施維修、養(yǎng)護、搶險技能,并進一步加強安全意識。
2)通過安全培訓使受訓人員能夠熟知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流程以及有關安全部門的交叉流程,能夠在本部門順暢的開展安全工作。
3)通過各種技能培訓,使受訓人員進一步理解燃氣行業(yè)的安全內涵,并與企業(yè)形成共識,從而提高企業(yè)的燃氣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訓計劃的基本原則
1)計劃的嚴肅性
必須堅持計劃的嚴肅性,并應通過精心的組織和嚴格的管理落實計劃所提出的各項任務和目標,以保證培訓效果。
2)計劃的靈活性
計劃制定后也會出現(xiàn)臨時性變動,這就需要公司在實施培訓計劃時靈活掌握。
3)計劃的科學性
計劃必須從實際出發(fā),必須有可靠的科學依據(jù),包括準確的信息,完整的數(shù)據(jù)資料等,這樣才能使整體計劃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既富有創(chuàng)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計劃的有效性
計劃不僅要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xiàn),而且要從眾多的方案中選擇最優(yōu)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資源和提高效率。
3、組織實施安全培訓計劃的方法與步驟
1)公布安全培訓計劃
將安全培訓計劃打印并發(fā)至相關人員,以便明確其具體工作職責,并掌握培訓項目的整體情況。
2)做好安全培訓資源的準備
①培訓管理人員、培訓講師的落實。在公司內選派安全培訓管理人員和培訓講師。
②培訓場所的選擇與布置。為確保培訓效果,最好選擇較安靜的培訓場所,且室內光線、溫度、通風要好,使受訓人員感到舒適。
③應用工具的準備。培訓過程中應用的工具主要有兩大類:資料類工具和設施類工具。常用的資料類工具包括安全培訓教材、講義、討論資料、測試資料等;設施類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儀、幻燈機、音響器材、多媒體網絡終端等。要確保工具的品種、數(shù)量和質量滿足并符合培訓的需要,因為培訓效果的好壞來自于受訓人員的聽覺、視覺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訓形式、周期(頻次)
1、新入職員工安全培訓
新入職員工培訓是使新入職員工了解所在崗位安全工作的運行原則和步驟以及總體計劃,應包括兩部分:崗前安全理論培訓和上崗安全實踐培訓,崗前安全理論培訓合格后方可進行上崗實踐培訓。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新入職員工安全培訓應采取即時培訓的方式,第一時間向新入職員工灌輸安全常識。
2、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一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本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危險源、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績效考核和職業(yè)病預防等知識。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公司安全培訓為員工調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據(jù)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訓。
2)部門安全教育培訓(二級):由部門經理負責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各部門主要概況、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項、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識。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部門安全培訓應按月度進行培訓,應以部門月例會為基礎,對月度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培訓。
3)班組安全教育培訓(三級):由主管、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本班組和本崗位的安全崗位職責、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章制度、工作性質、服務標準等,并講解事故教訓及案例,使員工始終保持警鐘長鳴。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班組安全培訓應按周進行培訓,班長應以周例會為基礎,對每周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培訓。
3、重點崗位的安全培訓
公司直接從事燃氣生產、加工、運輸、存儲、檢查和燃氣設施維修養(yǎng)護及入戶安檢等工作的重點崗位,應該加大安全培訓力度和頻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訓
1)對各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中的有關問題。
2)充分利用展覽、宣傳畫、安全專欄、報刊雜志等多種形式,以及先進的互聯(lián)網培訓手段等,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應定期開展部門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即安全活動月或安全活動日)。
4)在進行規(guī)?;娜細庠O施改造、更換、維修的情況下,公司相關安全管理部門要對參加施工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5)員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公司安監(jiān)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錄存檔。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日常安全培訓應按總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結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節(jié)日定期開展。
四、安全培訓內容
公司的安全培訓主要應由以下方面內容構成。
1、燃氣安全知識(天燃氣基礎知識,使用、維修、養(yǎng)護燃氣設施等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
2、燃氣泄漏現(xiàn)場應急處置(燃氣泄漏的檢查、現(xiàn)場處置、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
3、具體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體內容、安檢、燃氣器具基本維修維護技術等)。
4、其它相關知識培訓(各類表具性能及各種燃氣設備設施的使用方法)。
5、職業(yè)道德及工作規(guī)范(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6、國家級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務院令第583號《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據(jù)以上安全培訓內容結合自身的特點,向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并將上述知識有效地與日常安全工作融會貫通,使受訓人員能夠實現(xiàn)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在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上實現(xiàn)雙重提升。
五、組織實施安全培訓的注意事項
1、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培訓計劃實施前,應召開一個相關人員的會議,一方面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另一方面為今后的培訓過程中的溝通配合奠定基礎。
2、密切配合,相互溝通
安全培訓項目的實施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具有針對性、專業(yè)性、長期性等特點,受訓人員較多,培訓過程中難免存在問題。因此,要特別強調相關工作人員之間的溝通、配合及全局觀念。
3、嚴格監(jiān)控,保證進度
要特別注意按培訓計劃的進度安排課程,既不要前緊后松,造成后期學員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緊,后期趕進度,影響培訓的質量。
六、安全培訓考評
在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后,要開展有效的考評工作,將考試與評分工作落到實處。
1、安全培訓結業(yè)考試
每項培訓結束,必須對參與人員進行理論閉卷考試、專業(yè)技能操作考核??己藰藴视晒靖鶕?jù)崗位的特性來制定統(tǒng)一的評分標準并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考核完畢,公司需對成績合格與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培訓檔案表》的記載,并進行完整存檔。
2、受訓人員學習評估
公司應以受訓人員在安全培訓過程中的表現(xiàn),以及結業(yè)考試的成績?yōu)橐罁?jù),對受訓人員進行全面評估,并將安全培訓評估結果載入培訓檔案資料,主要內容有:崗位安全知識掌握程度、考核成績、員工培訓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員工歷次的安全培訓情況,為今后的安全培訓工作提供借鑒。同時也為員工轉正、晉升、加薪提供參考;對考核不合格員工的補考、處罰、降級、調職、轉崗提供了有力依據(jù)。
第3篇 餐飲部燃氣作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燃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 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本公司內燃氣的使用、設施保護和燃氣器具的銷售、安裝與維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一章
使用管理
第一條 管道燃氣用戶需擴大用氣范圍、改變燃氣用途或者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當?shù)饺細饨洜I企業(yè)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二條 單位燃氣用戶應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條 燃氣用戶應當配合燃氣經營企業(yè)入戶進行燃氣安全檢查,遵守安全用氣規(guī)則,并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盜用燃氣、損壞燃氣設施;
(二)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三)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四)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鋼瓶;
(六)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七)加熱、摔、砸燃氣鋼瓶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八)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九)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
(十一)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章
設施與器具管理
第三條 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在燃氣設施的所在地、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安全警示標志。
第五條 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建造建筑物、構筑物;
(二)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未經批準開挖溝渠、挖坑取土;
(四)未經批準打樁或者頂進作業(yè);
(五)未經批準動用明火作業(yè);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六條 燃氣器具應當由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
第七條 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對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進行定期檢驗、檢修和更新。
第八條 報廢的燃氣鋼瓶應當進行破壞性處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九條 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應當符合國家和省頒布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
第三章
監(jiān)督檢查與事故處理
第十條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經營、使用、設施 保護、器具安裝維修等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消除。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批準或者核準時,程序必須公開,并依法接受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燃氣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yè)、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yè)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當?shù)厝細庑姓鞴懿块T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lián)動機制,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十二條 搶險搶修人員在處理燃氣事故緊急情況時,對影響搶險搶修的其他設施,可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未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燃氣,是指人工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的總稱。
(二)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三)燃氣設施,是指氣源生產廠家以外的儲氣廠、門站、氣化站、混氣站、儲配站、調壓站、各種燃氣管網及其附屬設施的總稱。
(四)燃氣器具,是指使用燃氣的爐灶、熱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調器和燃氣計量器等器具。
(五)燃氣供應站點,是指為用戶供氣的瓶組氣化站、瓶裝供應站、燃氣車輛加氣站等。
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____年_月_日起施行。
第4篇 燃氣汽車改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了積極有序地推進燃氣汽車改裝工作,我公司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改裝廠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改裝廠內部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四、改裝車輛前,必須進行進場驗車。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guī)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jù)季節(jié)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反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fā)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經理匯報,保護好現(xiàn)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九、現(xiàn)場安全管理
(一)廠內區(qū)域
1.廠內生產現(xiàn)場劃分各自的生產區(qū)域,支架制作,加工、車輛改裝、汽車試壓、測漏、調試、維修。
2.廠房內及調試區(qū)域,應按標準設置消防器材及設施。
3.廠房內及調試區(qū)域,應無任何能危及安全的可燃物品和設施。
4.在用車輛進廠改裝時,須經專職檢驗人員檢驗,合格的汽車方能進廠改裝,避免因漏氣油、跳火,導致在焊接和調試過程中發(fā)生意外。
5.焊工,安裝調試工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或經過在培訓合格人員),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違章操作。
6.安全員要佩戴好安全標志,加強現(xiàn)場巡視,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二)調試區(qū)域
1.調試作業(yè)現(xiàn)場不得進行焊接,鉆孔等易產生火花的加工作業(yè)。
2.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帶入作業(yè)現(xiàn)場。3.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上崗及非工作人員進入。
4.場地干凈、整潔、地面無油污,每臺車改裝完工后清掃現(xiàn)場。
5.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對配置的滅火器材,應掌握正確的使用,維護方法。
(三)氣瓶庫房
1.天然氣氣瓶實行專人管理,定點、分類堆放、輕放防破壞。
2.已儲存的氣瓶,應單獨放置安全的地方,配備滅火器,有禁火標志。
十、處罰
凡違反規(guī)定責任人,由安全員或管理者對其進行教育,重復違反或造成事故者,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罰款或其他處分。
專職檢查人員在安裝現(xiàn)場檢查安裝安全情況,有權處罰違章作業(yè)及違章指揮行為,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制止安裝。
第5篇 餐飲部門燃氣作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燃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 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本公司內燃氣的使用、設施保護和燃氣器具的銷售、安裝與維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一章
使用管理
第一條 管道燃氣用戶需擴大用氣范圍、改變燃氣用途或者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當?shù)饺細饨洜I企業(yè)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二條 單位燃氣用戶應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條 燃氣用戶應當配合燃氣經營企業(yè)入戶進行燃氣安全檢查,遵守安全用氣規(guī)則,并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盜用燃氣、損壞燃氣設施;
(二)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三)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四)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鋼瓶;
(六)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七)加熱、摔、砸燃氣鋼瓶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八)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九)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
(十一)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章
設施與器具管理
第三條 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在燃氣設施的所在地、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安全警示標志。
第五條 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建造建筑物、構筑物;
(二)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未經批準開挖溝渠、挖坑取土;
(四)未經批準打樁或者頂進作業(yè);
(五)未經批準動用明火作業(yè);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六條 燃氣器具應當由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
第七條 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對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進行定期檢驗、檢修和更新。
第八條 報廢的燃氣鋼瓶應當進行破壞性處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九條 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應當符合國家和省頒布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
第三章
監(jiān)督檢查與事故處理
第十條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經營、使用、設施 保護、器具安裝維修等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消除。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批準或者核準時,程序必須公開,并依法接受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燃氣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yè)、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yè)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當?shù)厝細庑姓鞴懿块T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lián)動機制,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十二條 搶險搶修人員在處理燃氣事故緊急情況時,對影響搶險搶修的其他設施,可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未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燃氣,是指人工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的總稱。
(二)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三)燃氣設施,是指氣源生產廠家以外的儲氣廠、門站、氣化站、混氣站、儲配站、調壓站、各種燃氣管網及其附屬設施的總稱。
(四)燃氣器具,是指使用燃氣的爐灶、熱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調器和燃氣計量器等器具。
(五)燃氣供應站點,是指為用戶供氣的瓶組氣化站、瓶裝供應站、燃氣車輛加氣站等。
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____年_月_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