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儲運部安全職責
1. 對采購的器材、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并對上述產(chǎn)品的質量負責。
2. 對生產(chǎn)、試驗、研究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3. 嚴格執(zhí)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guī)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氣瓶和貯運設施的管理工作。
4. 銷售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檢查運輸單位的化學危險物品經(jīng)營、運輸許可證,有證方可發(fā)貨。
5. 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安保部門做好公司車輛檢審工作。
6. 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對車輛等的維護保養(yǎng)。
7. 參加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8. 按規(guī)定或標準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
第2篇 儲運部安全崗位職責
1. 對采購的器材、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并對上述產(chǎn)品的質量負責。
2. 對生產(chǎn)、試驗、研究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3. 嚴格執(zhí)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guī)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氣瓶和貯運設施的管理工作。
4. 銷售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檢查運輸單位的化學危險物品經(jīng)營、運輸許可證,有證方可發(fā)貨。
5. 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安保部門做好公司車輛檢審工作。
6. 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對車輛等的維護保養(yǎng)。
7. 參加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8. 按規(guī)定或標準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
第3篇 銷售部、采購部、儲運部安全職責
1)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chǎn)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負責所管轄范圍內職工、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和安全管理。
2)負責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和按標準發(fā)放,并確保質量。
4)貫徹執(zhí)行《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及《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
5)負責所轄范圍內各類建構筑物的防雷、防靜電、防火、防爆工作。
6)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負責,質量應符合國家、公司標準要求。
7)負責對本部門的事故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