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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考核獎懲12篇

發(fā)布時間:2023-03-31 07:06:07 查看人數(shù):50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

第1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職責,防止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項目部及各施工作業(yè)隊

二、安全獎勵

1、發(fā)現(xiàn)他人“三違”并及時勸阻制止,避免可能發(fā)生事故者,給予一次性嘉獎50~100元。

2、在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貢獻的優(yōu)秀人員給予200~500元的獎勵。

3、根據(jù)公司季度安全考核,達到“公司安全獎獎勵辦法”標準的,給予季度獎。

4、全年實現(xiàn)安全生產,日常安全管理達標的單位根據(jù)公司考核發(fā)放年終安全獎。

三、安全處罰

1、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50元。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guī)范的

(2)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無駕駛證擅自駕車的

(3)班前(三小時內)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業(yè)赤膊的

(5)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違章電器的

(6)發(fā)現(xiàn)他人違章未及時制止的

(7)有其他違章行為的

2、現(xiàn)場有如下隱患之一的給予責任人50元,項目經理100~500元的罰款。

(1)電器設備、機具電線亂拉亂接、缺保護裝置

(2)施工現(xiàn)場材料堆放零亂、衛(wèi)生差

(3)“洞口臨邊”無安全防護措施

(4)井字架、地龍繩、纜風繩無警示

(5)腳手架搭設不規(guī)范或下方未設安全網

(6)氧氣、乙炔氣瓶未按規(guī)定使用,易燃、易爆場所無消防器材

(7)危險作業(yè)場所無安全警示標志、高空作業(yè)無防墜落措施

(8)立、拆模板時無安全防護措施

(9)吊裝作業(yè)鋼絲繩、吊鉤已達報廢或保險裝置缺少

(10)用于登高的懸梯缺檔、斷檔或未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11)組合機具混用,施工機械無保險裝置

(12)新工人、新崗位、換崗等無安全教育,教育無臺帳的

(13)有其他安全隱患,責任人未及時發(fā)現(xiàn)整改的

3、對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50~200元的罰款。

4、上級部門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沒按規(guī)定時間整改的或事故隱患重復出現(xiàn)的給予項目經理300元、安全主管100元的罰款。

5、發(fā)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會研究后決定給予事故責任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等處分,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6、行為惡劣的,由企業(yè)負責人提出,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給予開除處分。

第2篇 電力局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規(guī)定

一 總則

1、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在電力安全生產中做到獎罰分明,依據(jù)《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程規(guī)定》、《國家電網公司農電事故調查統(tǒng)計規(guī)定》、《__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農電部分補充條款(暫行)及相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程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2、安全生產獎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責論處”。農電安全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3、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科室、供電所 (以下統(tǒng)稱為“單位”)、班組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班組和個人予以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guī)程制度雖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也要給予批評和處罰。

4、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給予重罰;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5、實行獎懲制度,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資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6、農電安全實行“安全通報”和“說清楚”制度。發(fā)生人身傷亡、重大電網、設備、火災事故,惡性誤操作事故,或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單位領導要立即到局安委會專題匯報,進行“說清楚”。

7、本辦法適用于全局所屬各單位。

二 安全生產主要目標

不發(fā)生系統(tǒng)生產性人身死亡、重傷事故;不發(fā)生特、重大設備事故;不發(fā)生本企業(yè)責任的農村人身觸電死亡事故;不發(fā)生重大電網、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和鍋爐爆炸事故。

三 事故責任劃分(參考有關規(guī)程制度和省市有關文件、其他縣局考核辦法)

1、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電網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系統(tǒng)內生產性人身死亡事故,本企業(yè)責任的農村人身觸電死亡責任事故和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由上級部門追究黨、政、工主要領導的責任;

2、35kv線路因設備原因造成事故,生產科科長、副科長、線路專責負有責任;

3、變電站因設備原因造成事故,變電工區(qū)主任、副主任、安全員負有責任;

4、10kv線路因設備原因造成事故,供電所所長、主管安全副所長、主管高壓的副所長、該10kv線路管理人員、安全員負主要責任,生產科科長、副科長、線路專責負管理責任;

5、低壓線路及設備發(fā)生事故、漏電保安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維護及管理不到位,供電所所長、主管安全副所長、主管低壓設備的副所長、該低壓線路管理人員、安全員負主要責任,農電科長、副科長、低壓安全專責負管理責任;

6、局辦公供電設備事故,行政科長、副科長負有責任。

7、通訊設備事故,調度室主任、副主任、通訊專責、安全員負有責任。

8、如果人員未經過“三級教育”,《安規(guī)》考試不合格,就將人員安排生產崗位或調換工作崗位,誰安排誰負責,誰接收誰負責。

9、發(fā)生火災事故、盜竊事故,追究該單位領導、值班人員和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責任;

10、發(fā)生同等及以上責任性交通事故,追究司機、司機所在單位領導、車隊隊長、副隊長和安全員的責任;

11、發(fā)生鍋爐爆炸事故,追究司爐工、物業(yè)公司經理、行政科科長及安全員責任。

12、發(fā)生食物性中毒事故,追究本單位炊事員、主管餐廳科室、餐廳經理的責任。

13、電力新村電力設備事故,物業(yè)公司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有責任。

四 考核及處罰

事故責任者認定(依據(jù)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

1、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是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過失和失職(如:擅自拆除、毀壞、挪用安全、保護、自動裝置和設施、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工作規(guī)程、違反勞動紀律等),直接導致事故發(fā)生、發(fā)展,在事故過程中起主導作用者。

2、次要責任者:是指由于過失、疏忽,在安全組織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安排、布置不嚴密,未能及時制止事故的發(fā)生、發(fā)展,在事故過程中起次要作用者。

3、擴大責任者:是指由于違章、過失、失職、違反勞動紀律,安全措施的布置、安排不當或發(fā)生事故過程中處置不當?shù)?導致了事故的擴大和發(fā)展。

4、領導責任者:是指各級領導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或因工作計劃、安排、組織、技術措施不落實,督促、檢查、指導不夠,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貫徹不力,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夠等,導致或影響了事故的發(fā)生、發(fā)展。根據(jù)對事故責任的分析,領導責任一般可分為:主要領導責任,次要領導責任。

安全工作考核分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事故考核及障礙考核。

(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依據(jù)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見附件1)所示考核項目對被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二)事故考核(依據(jù)《河北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農電部分補充條款(暫行))

1、發(fā)生重、特大事故處罰

1)、發(fā)生農電特大人身傷亡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a)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

b)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二年或開除處分。

c)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撤職至留用察看二年處分。

2)、發(fā)生農電特大設備、火災事故或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a)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

b)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二年或開除處分。

c)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3)、發(fā)生農電責任性重大電網、設備、火災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a)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二年至開除處分。

b)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至留用察看二年處分。

c)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

4)、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特大、重大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a)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一年至開除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b)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c)對直接責任人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5)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一年至開除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2、一般生產事故處罰

(1)、發(fā)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與重傷合計達3~9 人的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a)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一年至開除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b)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c)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2)、發(fā)生1-2人的重傷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a)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至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b)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c)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3)、發(fā)生局有責任的農村一般觸電死亡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a)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至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b)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c)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4)、惡性誤操作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至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2)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5)發(fā)生生產人身輕傷事故、一般電網事故、一般設備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一般誤操作事故、繼電保護“三誤”事故,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并處待崗3個月及以上。

2)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

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通報批評至行政記過處分。

(6)發(fā)生鍋爐及壓力容器爆炸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未造成人身重傷),對有關責任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并處待崗3個月及以上。

2)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

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領導給予通報批評至行政記過處分。

(7)、發(fā)生局無責任的農村觸電傷亡事故:(參考其他縣局有關辦法)

1)設備運行主要責任人,扣發(fā)3個月獎金。

2)設備運行其他責任人,各扣發(fā)2個月獎金。

3)設備運行單位安全員、行政正職及其他副職,各扣發(fā)2個月獎金。

3、其他事故處罰規(guī)定:(參考其他縣局考核獎懲辦法)

(1)不經領導許可,私自開車、私自換車、酒后開車或違反其他規(guī)定發(fā)生肇事,一切后果自負,局概不負責。

(2)職工(含農電工)違反勞動紀律,超出自身工作職責范圍,擅自外出干私活,造成人身傷亡及設備事故,一切損失均由本人承擔。性質嚴重的,依據(jù)《勞動法》,對本人解除其勞動合同。

違反《安全生產法》有關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4)職工自備的汽車、摩托車及其他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負責處理,一切費用自負,局概不負擔。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雖未構成事故,但性質惡劣,在職工中造成惡劣影響、按事故未遂論處,給予當事人警告處分,扣發(fā)3個月獎金:

(1)年度內違章后,經教育不改,再次出現(xiàn)違章的。

(2)年度內專職司機工作時間飲酒,經教育不改,再次違反此項規(guī)定的。

(三)、障礙及事故未遂處罰

1、發(fā)生1次電網一類障礙或設備一類障礙,扣除直接責任人6個月獎金;扣除直接責任單位領導、安全員3個月獎金;扣除間接責任單位領導、安全員2個月獎金。

2、發(fā)生1次電網二類障礙或設備二類障礙,扣除直接責任人3個月獎金,直接責任單位領導、安全員2個月獎金;扣除間接責任單位領導、安全員1個月獎金。

3、發(fā)生1次事故未遂,扣除直接責任人2個月獎金,直接責任單位領導、安全員1個月獎金。

五 障礙及事故調查(依據(jù)《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

1、一般人身事故

重傷事故由企業(yè)領導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監(jiān)、生計(基建)勞資(社保)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事故報告由安監(jiān)人員填寫。

輕傷事故由企業(yè)事故發(fā)生部門的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性質嚴重的,安監(jiān)、生技(基建)、勞資、(社保)、工會等部門派人參加。事故報告由安監(jiān)人員或車間安全員填寫。

2、電網事故

電網一類障礙

電網一類障礙由調度部門負責組織調查,必要時上級安監(jiān)部門和有關專業(yè)人員參加。一類障礙報告由調度部門技術人員填寫。

3、設備事故

一般設備事故

只涉及一個車間(工區(qū)、工地)且情節(jié)比較簡單的一般設備事故,指定發(fā)生事故的車間(工區(qū)、工地)負責人組織調查。

事故報告由事故調查組織單位的技術人員填寫。

設備一類障礙

設備一類障礙由車間(工區(qū)、工地)負責人組織調查。必要時,安監(jiān)人員和有關專業(yè)人員參加。

性質嚴重者,由發(fā)供電企業(yè)、施工企業(yè)的領導組織調查。

一類障礙報告由企業(yè)或車間(工區(qū)、工地)技術人員填寫。

六 獎勵

1、設立年度安全生產獎(或風險抵押金) 標準為:安委會主任、主管副主任 元/人;其他副主任 元/人;安監(jiān)科、生產科、農電科、調度室、變電工區(qū)、計量室、供電所、車隊、物業(yè)公司正職 元/人;安監(jiān)科、生產科、農電科、調度室、變電工區(qū)、計量站、供電所、車隊、物業(yè)公司副職、安監(jiān)員、安全員 元/人;調度室調度員、生產科、農電科、計量室、變電工區(qū)、供電所、車隊、物業(yè)公司的生產崗位人員 元/人;局機關其他部室正職 元/人、副職 元/人;各單位其余人員、局聘臨時工及崗位不確定人員 元/人。

2、考核結果的獎勵及處罰

(1)資金來源及管理:

獎勵資金籌集:年度安全生產獎由局統(tǒng)一籌集,(風險抵押金的籌集由個人或個人和局各籌集50%)局財務為各單位設立帳戶收存。

退居二線人員是否責任考核。

(2)獎金計算方法:

年度安全生產獎金

年考核總得分1080分及以上,全部發(fā)放年度安全生產獎

年考核總得分1080分以下,安全生產獎金=獎金基數(shù)×(年考核總得分÷12÷100)

風險抵押金是否按市局對縣局風險金返還辦法執(zhí)行

(3)年度安全生產獎金(風險抵押金)按年初確定目標,月考核統(tǒng)計,季分析和年終累計匯總的方式進行兌現(xiàn)。

(4)年度安全生產獎金(風險抵押金)年底按考核結果落實到各單位,由單位按每個人的工作職責和考核情況落實到個人。

(3)返還及扣罰年度生產獎或風險抵押金方法:

發(fā)生否決條件所列情況,扣罰責任單位全體人員年度安全生產獎金或(風險抵押金)。

(4)考核得分小于 分的單位,在年終評優(yōu)工作中不予考慮。

(6)否決條件:

考核年度內發(fā)生系統(tǒng)職工、局聘人員生產人身死亡、重傷事故,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發(fā)生重大電網事故,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或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重特大農村人身觸電傷亡事故,扣發(fā)局全部年度安全生產獎或(風險抵押金):

(7)一般事故、障礙、事故未遂及違章考核見附錄2。

3、設立年度安全先進獎 局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比和表彰,根據(jù)全年安全工作考核情況,由局安委會評出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及先進個人,發(fā)給榮譽證書及一定的物質獎勵。

4、設立安全特別貢獻獎 任何單位或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彰并給予 元的獎勵。

(1)對事故隱患及時排除,或采取緊急措施后上報有關單位排除,避免事故發(fā)生的行為 。

(2)對發(fā)生的事故立即采取相應有效措施,制止事態(tài)擴大的行為。

(3)對違章作業(yè)進行檢舉、揭發(fā)或制止的行為。

六 附則

1、本辦法如與上級規(guī)定有抵觸,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2、本辦法由局安委會制定,解釋權屬局安全生產委員會。

3、每月26-31日為安全考核日。

附件: 1、《安全管理工作月考核細則》

2、《安全生產獎考核細則》

3、《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相關解釋說明

4、有關事故、障礙界定的相關摘要

第3篇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獎懲規(guī)定

為有效推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全面落實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公司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把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推向新水平,根據(jù)國家、省、市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1.考核范圍:

涉及公司安全生產指標考核的公司經理室及各職能部門和各基層單位??己藢ο笾饕枪痉ㄈ舜?、分管領導、各部門、基層單位的負責人及安全員。

2.考核內容:

2.1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根據(jù)公司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指標, 即無傷亡、無重大火災、無一次值損10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

2.2安全生產工作指標:

2.2.1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落實情況。公司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全面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嚴格考核,重獎重罰,獎懲兌現(xiàn),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在當年內未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或者發(fā)生影響惡劣的安全生產相關問題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取消先進、優(yōu)秀、勞模的評比獎勵資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實行安全生產抵押金制度,本辦法第一條規(guī)定的相關人員,按風險等級標準每人每年交納:總經理2000元;副總經理1200元;運營安全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資產管理部經理、路查組組長、分公司經理800元;辦公室主任、黨辦主任、財務審計部經理、專職安全員500元。各部門、各分公司相關的安全責任人安全生產抵押金由各部門、各分公司自行確定,各部門、各分公司負責人不能將自己的抵押金轉嫁給本部門其它人員。每年1月31日前要將安全生產抵押金交財務審計部,安全生產抵押金要單列帳戶,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從公款中列支。

2.2.2安全管理機構情況。人員配備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能擔負起本部門和本單位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的職責。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能保證正常工作經費,并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

2.2.3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情況。能針對各自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季節(jié)性或專業(yè)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對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采取切實有效的監(jiān)控與整改措施,能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2.2.4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投產的規(guī)定,年內投產使用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均應按規(guī)定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

2.2.5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情況。重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不斷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改善勞動條件,職工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基本權益能得到保護。

2.2.6“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情況。深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對公司及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職工進行認真教育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95%以上,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率達92%以上。

2.2.7信息統(tǒng)計報告情況。積極完成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及時反饋安全生產信息,按時報送企業(yè)職工傷亡及交通安全事故。

2.2.8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對企業(yè)發(fā)生的死亡事故,能按有關規(guī)定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嚴肅處理,及時結案通報,從中汲取教訓;不斷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推動工作。

2.2.9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情況。能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總結部署工作,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能充分發(fā)揮綜合協(xié)調作用,督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能的部門和基層單位,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考核工作程序:

3.1每年年初,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會根據(jù)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的要求,提出公司本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并分解下達各考核單位;

3.2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根據(jù)當年工作任務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指標和考核評分標準;

3.3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各考核單位的安全生產每月進行一次情況調查,每季進行一次情況通報;

3.4年終,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對各考核單位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依據(jù)。

4.獎懲:

4.1每年考核結束后,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未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且工作指標經考核達到90分以上,單位考核評分在第一的,由公司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先進集體的負責人由公司授予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4.2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或發(fā)生死亡以上安全事故的,取消被考核單位評選先進單位資格;被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取消評選先進個人和勞動模范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3未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且目標考核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抵押金全額結轉至下年度并按每高1分獎勵100元的標準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獎勵;目標考核低于90分的,按每降低1分扣減100元的標準扣罰相關責任人的抵押金,直至扣完為止。

4.4扣減的抵押金額度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補交給公司財務審計部。

4.5對安全生產相關責任人的獎勵資金,從本單位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中列支??蹨p的相關責任人的安全生產抵押金作為本單位安全生產專項經費。

4.6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7安全生產責任人發(fā)生變動時,原責任人經核查,未被追究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的,安全生產抵押金全額返還,接任人重新交納抵押金。若年度內完不成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或工作指標的,按前后責任人的責任大小分別扣減抵押金。

第4篇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jù)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交通運輸局對市公路局、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市農村公路管理處、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市公共交通管理公司以及各縣(區(qū))交通運輸局等實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單位。

第三條 ?年度考核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

(二)堅持基礎工作與管理績效并重原則

(三)堅持獎優(yōu)罰劣原則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和安全管理績效兩部分。

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主要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組織領導、責任制建立和落實、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檢查、隱患整治、市場準入、現(xiàn)場監(jiān)管、事故管理、基礎檔案臺賬等方面。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指各單位對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

第六條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程序

(一)市交通運輸局成立考核小組對各單位進行實地考核;

(二)考核小組提出初步考核意見,報分管局長審查;

(三)分管局長審查后提交局安委員會審定,確定考核等次;

第七條? 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A工作分值為70分,安全績效分值為30分。每年度按評分標準(另行制定)進行考核評分。

第八條 ?考核結果分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綜合評分低于70分為不合格,70-80分為合格,81-90分為良好,91分以上為優(yōu)秀。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亦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一)考核年度內,本系統(tǒng)內發(fā)生1次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縣、區(qū)交通運輸局)

(二)考核年度內,所屬(轄區(qū))運輸企業(yè)發(fā)生1起一次亡3人以上9人以下行車安全責任事故的;或發(fā)生一次亡3—5人行車安全責任事故達2起的;或發(fā)生1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公交公司)

(三)考核年度內,出現(xiàn)1起因監(jiān)管不力導致內河渡口渡船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或出現(xiàn)1起因監(jiān)管不力導致渡船違規(guī)冒險航行與順航船舶發(fā)生碰撞事故、出現(xiàn)重大險情的(即便未發(fā)生人員傷亡)。(有關縣交通運輸局、市地方海事局)

(四)考核年度內,未能認真履行管理、養(yǎng)護職責,造成公路建設、養(yǎng)護施工過程中發(fā)生1起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或因監(jiān)控整治不力發(fā)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和財產損失的。(市農村公路管理處)

(五)考核年度內,未認真履行管理義務,造成公路、水運施工企業(yè)發(fā)生1起一次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或一般亡人事故達2起的。(市交通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市農村公路管理處、市地方海事局)

(注:上述責任事故指同等以上責任事故)

第九條 ?市交通運輸局對獲得良好以上考核等次單位進行獎勵同時,對安全生產做出較大貢獻的先進個人也給予一定獎勵。

先進個人由各單位在本單位內部推薦,也可從相關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中申報,市交通運輸局審核確定。獲得良好以上等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生產職能科室負責人不再作為先進個人推薦,但可從相關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中推薦申報。

第十條 ?市交通運輸局發(fā)文通報考核結果,并根據(jù)考核等次,兌現(xiàn)獎懲:

(一)考核等次為不合格的,市交通運輸局沒收該單位年度風險抵押金,并對該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各種評先評優(yōu)資格。該單位應在下年度年初繳納等額的風險抵押金。

(二)考核等次為合格的,不予獎勵,但該單位年度風險抵押金轉為下年度風險抵押金。

(三)考核等次為良好和優(yōu)秀的,發(fā)放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獎牌,個人發(fā)放先進個人證書。

第十一條? 各單位在12月下旬對年度目標管理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將自查資料和自評結果于12月20日前書面報市交通運輸局。

各單位應當保證目標管理考核自查自評資料真實、結論準確。對隱瞞事故情況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市交通運輸局將給予撤銷獎勵、罰沒年度風險抵押金、通報批評等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不影響安全生產責任制中有關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

第5篇 危險品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辦法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guī)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確保從業(yè)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危險品泄露等重大事故,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負責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jù)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危險品運輸與泄露處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shù)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fā)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公司安委會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yōu)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危險品運輸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車100元的考核獎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xiàn)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3、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y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公司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員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jù)。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guī)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2)、私自遮擋車內監(jiān)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4)、gps發(fā)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1)、事故責任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未在規(guī)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 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a、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b、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c、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d、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e、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f、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4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g、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h、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i、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j、因違規(guī)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yè)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出租車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1-1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10-2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運營任務照常交納,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k、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八、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上海慶成運輸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一月

第6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規(guī)定

1. 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安全生產工作的績效考核,保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 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 職責:

由安全質監(jiān)部歸口管理并實施。

4. 過程:

4.1考核依據(jù):各部門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內容包括設備維護、安全管理、事故、安全宣傳、培訓、年初的安全生產指標的完成情況等涉及安全生產的內容。

4.2考核分類:

4.2.1月度考核:每月10號之前,安全質監(jiān)部根據(jù)上月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對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評分。

4.2.2年終考核:年終考核結合月度考核的評分以及當年事故情況、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綜合評價。

4.3安全獎設立及發(fā)放標準

參照附a《嘉燃集團2022年安全獎設置辦法》

4.4考核與安全獎掛鉤標準

4.4.1非安全生產崗每月的安全生產基本獎=公司所有部門的安全生產考核評分的平均分以及安全生產配合工作的綜合評分×本崗位安全生產基本獎;安全生產配合工作包括安全宣傳、安全培訓以及演練會議等其他安全生產活動的配合參與情況,如有發(fā)生,在公司所有部門的安全生產考核評分的平均分基礎上每人次分扣5分。

4.4.2安全生產達標獎和安全生產優(yōu)秀獎:當月安全生產考核評分超過80分,可獲得達標獎,當月安全生產考核評分超過95份,可獲得優(yōu)秀獎。

4.4.3安全生產崗年終安全獎=該部門的全年安全考核評分×年度安全生產獎基數(shù);非安全生產崗年終安全獎=公司各部門年度安全生產考核評分×年度安全生產獎基數(shù);

4.4.4發(fā)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處罰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發(fā)生事故,即使本部門考核超過80分,責任人也將被取消月度安全生產達標(優(yōu)秀)獎;

4.4.5市場發(fā)展部安全獎從責任獎里按上表所列標準撥付,由安全質監(jiān)部納入安全生產考核發(fā)放.

4.4.6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在部門內要求由部門進行再次分配,扣分項體現(xiàn)到責任人,未體現(xiàn)到責任人的取消本部門或班組下月獲得優(yōu)秀安全獎和達標安全獎的資格。

4.5 每月形成安全生產考核評分表和安全獎計算表,由安質監(jiān)部整理保管,次年第一季度移交檔案室歸檔。

第7篇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實施細則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懲處違章人員,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獎勵

有下列表現(xiàn)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認真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yè)危害,消除安全隱患有顯著成績。

發(fā)現(xiàn)事故預兆,采取果斷措施,避免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

在事故搶救中使國家企業(yè)人民生命財產少受或免受損失。

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敢于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現(xiàn)象作斗爭,成績顯著。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先進的評比和表彰。

2.懲處

2.1生產安全考核細則:

2.1.1各部門、單位應 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會議記錄齊全。組織不健全、活動不正???00元。

2.1.2安全生產責任制與經濟承包、工資獎金掛鉤,應考核嚴格,獎懲分明??己瞬宦鋵嵖?00元。

2.1.3新職工需經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才能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上崗作業(yè),扣200元(每人)。

2.1.4安全員應對本單位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頻次為每月二次以上,并做好記錄。未達到檢查頻次,每次扣100元。發(fā)現(xiàn)違章違紀現(xiàn)象不處理,扣100元。

2.1.5設備、工程管理安全和勞動保護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行為規(guī)范”。工程項目設計、施工應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三同時”制度,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主管部門與施工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嚴格工程安全方案的會審和工程驗收制度。有章不循,制度實施不落實扣200元。

2.1.6合理組織生產,控制加班加點;保障職工勞逸結合。按規(guī)定做好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安排不當,職工有事實反映的扣100元。

2.1.7自查或被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未按時整改的,扣200元。

2.1.8發(fā)生工傷、交通事故,必須迅速向公司安委會報告,重傷二小時、輕傷八小時內,超過時限以隱瞞論處,扣200元。

發(fā)生責任性工傷事故,對負有主要責任者,分別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輕傷事故扣500—1000元;重傷事故扣1000—3000元;死亡事故扣2000—5000元。

2.1.9發(fā)生事故苗子后,應嚴格執(zhí)行“三不放過”原則,執(zhí)行不力,扣200元;發(fā)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扣500元。

2.2治安、消防、保密安全考核細則

2.2.1偷盜或監(jiān)守自盜客戶在用或備用通信電纜、工余拆舊等材料處1000—10000元罰款。

2.2.2發(fā)生責任性火災事故,相關責任人扣1000—5000元。

2.2.3滅火器材保管不良,損壞一只扣200元;未經批準使用電爐、火爐、油爐、電熱器等扣200元,并沒收器具;違反禁煙規(guī)定,扣200元;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保管不妥扣200元;

2.2.4財務現(xiàn)金、票證管理制度不落實扣200元;辦公桌、鐵皮柜不得存放現(xiàn)金,發(fā)生失竊案件扣200元。 集體宿舍、櫥房、倉庫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扣200元。

2.2.5發(fā)生打架、斗毆事件扣500元;聚眾賭博扣500元。

2.2.6保密文件、圖紙保管不妥,發(fā)生泄漏密級信息扣500元。

2.3.交通安全考核細則

2.3.1駕駛員應按時參加安全會議和安全教育培訓,缺席一次扣50元;車輛應做到“二不缺、三凈、四不漏”,車容整結,堅固良好,零件齊全有效。不合格扣200元。

2.3.2發(fā)生責任性交通事故,分別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輕傷事故:經濟損失2000元以下,扣責任人200—500元;重傷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扣500—1000元,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扣1000—2000元;死亡事故:經濟損失5000以上,扣1000—3000元。

2.3.3要做到文明開車,發(fā)生有理由申告扣100元;擅自開私車或動用他人車輛扣200元;夜間車輛統(tǒng)一規(guī)定停放,違反停放規(guī)定,扣100元。

第8篇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的規(guī)定,增強“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責任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充分體現(xiàn)以人為本、遵章守紀、安全發(fā)展理念,結合道路運輸特點和我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我廠各部門和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的考核獎懲,適用于本制度;

(三)各部門和各級各類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行業(yè)規(guī)章、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措施,切實做好本部門和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建立健全我廠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及時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guī)行為,排查整改事故隱患,推進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每年初結合自身實際,及時將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層層分解落實到部門、人頭,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定期考核,嚴格獎懲。

二、安全生產的考核與評比

(一)我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實施我廠安全生產獎懲方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我廠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每年年初制定我廠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評比辦法,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我廠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和評比。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發(fā)生以下情況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部門及其領導班子成員、事故相關責任人參加當年各項先進評比表彰資格。

1、部門內員工發(fā)生因工死亡或重傷責任事故的;

2、發(fā)生火災、爆炸責任事故的;

3、發(fā)生因企業(yè)源頭管理原因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1人以上責任事故的;

4、部門內發(fā)生中毒事件,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

5、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理的;

6、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存在其它嚴重問題的。

(三)從業(yè)人員在評比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參加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資格。

1、工傷事故、火災事故、較大維修質量事故、污染事故、爆炸事故等各類責任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直接或相關責任人;

2、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理的直接或相關責任人;

3、履行安全工作職責不到位,或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制度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直接或相關責任人;

4、有其它違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的

三、獎勵

(一)我廠每年應預提與生產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安全經費,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表彰獎勵。

1、定期評選出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

2、專項安全勞動競賽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

3、舉報反映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事故線索、事故隱患、違法違規(guī)行為,經查證屬實,并有利于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

4、安全生產建議或意見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動或改進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

5、其它在安全生產方面應予以表彰獎勵的。

(二)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部門,我廠每年將按照年度安全綜合考核情況評比表彰安全生產先進部門或集體,并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200-1000元。

1、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章和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和措施,有布置和組織,有落實和檢查,有總結和評比,有效地開展安全預防工作,安全生產工作卓有成效;

2、堅持抓好員工的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安全宣傳形式多樣,有聲有色;安全培訓有計劃,有落實;安全學習制度逗硬,內容豐富,效果顯著,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普遍較強;

3、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健全,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完善,基礎資料齊全規(guī)范,統(tǒng)計報表及時、真實;

4、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的制度、責任和措施,不斷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關于禁運、限運物品的規(guī)定;

5、安全生產秩序良好,全年無火災事故,無員工死亡或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無較大或較有影響的責任行車事故,無違法違規(guī)現(xiàn)象,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考核達標。

(三)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優(yōu)秀個人,納入本部門年度先進評比范疇。表現(xiàn)優(yōu)秀的,授予先進生產者(工作者)等稱號,并進行榮譽和物質獎勵200-500元;表現(xiàn)特別突出,達到政府及行業(yè)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評比、表彰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給予推薦和上報。

1、認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執(zhí)行作業(yè)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認真搞好本質工作的同時自覺履行安全工作職責,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自覺參加我廠及行業(yè)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各類競賽活動,學習培訓考核成績優(yōu)異,模范帶頭作用強;

3、愛護車輛、機具設備和安全設施,堅持對使用管理的車輛實行“三檢查”制度,勤保養(yǎng)、勤檢查,主動發(fā)現(xiàn)并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未發(fā)生質量事故和機械事故;

4、服從管理,配合檢查,自覺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部門抓好事故防范,防范工作落實到位、扎實有效;

5、敢于堅持原則,能及時制止并自覺抵制違法違規(guī)行為,積極舉報反映安全生產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協(xié)助部門抓好安全生產;

6、工作出色,成效顯著,未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無任何違法、違規(guī)、違紀行為,無其它不良記錄。

四、罰則

我廠適用于安全生產的違規(guī)處罰種類包括:適用于管理人員的處罰包括警告、批評教育、降級、撤職、調離崗位、留用察看、經濟處罰、解除勞動合同等。適用于全廠的處罰包括給予通報批評、安全生產告誡、責令整改、責令停崗學習、違約處罰、調離本崗位、解除勞動合同或經營合同、提請有關部門注銷上崗操作證或從業(yè)資格證等,部分處罰種類可以并處。

(一)我廠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其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考評未達標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處部門負責人500元-1000元違約金,部門員工100-300元違約金;

2、全年安全指標實績考核,死亡指標或其它指標兩項以上超過控制計劃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部門負責人1000-2000元違約金,部門員工200-500元違約金;

3、未認真堅持安全學習教育培訓制度,教育培訓走過場或對缺席人員處罰不逗硬,導致教育培訓面達不到要求,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部門安全生產風氣不良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部門負責人1000-2000元違約金,部門員工500-1000元違約金, 限期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對部門負責人作撤職處理;

4、未認真及時地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安全生產自查、監(jiān)管力度不夠,造成管理失控,對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失察,或不及時整改事故隱患或者整改力度不夠,導致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部門負責人1000-2000元違約金,部門員工500-1000元違約金, 限期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對部門負責人作撤職處理;

5、對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違法違規(guī)行為不及時研究處理,或者處理力度不夠,致使事故頻繁發(fā)生,違章違規(guī)現(xiàn)象較為嚴重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部門負責人1000-2000元違約金,部門員工500-1000元違約金。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對部門負責人作撤職處理;

6、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職責、設備、經費得不到落實或者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檔案資料雜亂無章,基礎記錄混亂缺失,遲報漏報資料現(xiàn)象嚴重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責任人1000-2000元違約金。限期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對責任人撤職、降級或調離崗位處理;

7、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或接報事故后救援不及時、指揮失誤造成事故損害、損失程度加大,或者對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管理和領導責任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處責任人2000-5000元違約金;同時對責任人撤職、降級或調離崗位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有司法機關介入調查。

(二)從業(yè)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章、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理。

(1)、修理工在廠區(qū)無證駕駛車輛的,扣責任人100元;

(2)、酒后上崗的,扣責任人100元;

(3)、未做好開工前準備工作的,扣責任人100元;

(4)、頂起修車未加防護措施的,扣責任人100元;

(5)、赤足、赤膊、穿拖鞋上崗的,扣責任人50元;

(6)、進入車底檢修底盤時發(fā)動機示熄火的,扣責任人100元;

(7)、未正確使用修理機具的,扣責任人50元;

(8)、禁煙區(qū)內吸煙的,扣責任人100元;

(9)、修理作業(yè)結束后,未及時清理修理場地的,扣責任人50元;

(10)、特殊工種違反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扣責任人50元;

(11) 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或者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xiàn)場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人處以2000-20000元違約金。肇事后逃逸,導致加大事故傷亡或損失程度,或有其它嚴重違法行為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解聘處理,并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從業(yè)資格證或上崗資格證;

五、附則

1、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范和我廠其他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2、本辦法由我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修訂。

3、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第9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yè)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核心,嚴格考核是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關鍵。為了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辦法。

一、考核目的:

考核公司各級相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督促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激勵并確保公司安全管理機制的正常運行。

二、考核對象: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生技、質安、勞資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工作人員;

分公司經理、副經理、生技、質安、勞資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工作人員;

項目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消防保衛(wèi)員、機械員、班組長等人員。

三、考核辦法:

1、采用打分辦法,應得分100分,依據(jù)各相關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實得分80分及其以上者為優(yōu)良,70~8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

2、考核時間:每月月底進行一次考核。

3、實行逐級考核,總經理接受董事會考核,副總經理接受總經理考核,各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工作人員接受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分公司經理、副經理接受公司考核,分公司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接受分管副經理考核,項目部項目經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對項目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4、考核扣分標準詳見附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記錄表”。

四、獎懲辦法:

1、對實得分90分及其以上達優(yōu)良標準者,給予50~100元獎勵,并作為年終經濟兌現(xiàn),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2、對實得分為70分以下的管理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50~100元,并提出批評、警告以觀后效等處理。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均在當月兌現(xiàn)。

五、本辦法自二oo四年一月一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辦法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員參與'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內容:

1、死亡和重傷事故為零。

2、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為零。

3、重大火災、爆炸、環(huán)境污染事故為零。

4、輕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以上)在1%以下。

5、三級安全教育率為100%。

6、安全隱患整改率達95%。

7、安全設施、設備完好率大于或等于95%。

第三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xiàn)。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xiàn)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工作。

第四條、 安全責任

1、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對實現(xiàn)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負責對各級管理責任人及項目負責人進行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及施工工人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xiàn)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jù)之一。

第六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明顯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七條、 創(chuàng)優(yōu)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市級,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八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fā)現(xiàn)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九條、 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 現(xiàn)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赤腳,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章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罰款20元;一次發(fā)現(xiàn)工地有10個違章人員,處罰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各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經理另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龍門架、腳手架、安全網等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xù),對有關人員處以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罰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是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罰款。

6、對于施工現(xiàn)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項目經理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平安工地'合格標準的項目部,處罰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50-200元罰款。

8、縣、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平安工地'及'標準化考核指標'合格標準的項目部,處罰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項目部發(fā)生工傷事故一人次,處罰項目經理和專(兼)職安全員50-500元。造成經濟損失在二萬元(包括二萬元)除保險公司賠付的費用外,不足部分由項目部負責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費用。

2、項目部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處罰項目經理和專(兼)職安全員500-1000元,造成經濟損失在二萬元以上,除保險公司賠付的費用外,不足部分,公司根據(jù)調查事故情節(jié),公司承擔10-20%,剩余不足部分由項目部負責承擔。

3、項目部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次,處罰項目經理和專(兼)職安全員1000-2000元,其他刑事行政處罰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保險公司賠付的保險費用外,不足部分,公司負責承擔20%,不足部分由項目部負責承擔。

4、項目部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項目經理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的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的隱患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5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3)違犯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500元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5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按直接經濟損失的各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 的罰款,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按直接經濟損失的各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損失金額由直接責任者承擔30%,項目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各承擔30%。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并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十條、 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罰款金額為3000-5000元。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xiàn)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第11篇 水務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范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新兵發(fā)〔2010〕62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關于堅持科學發(fā)展安全發(fā)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的意見》(新兵發(fā)〔2022〕44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水務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做到“發(fā)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第三條 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打非治違必須“全覆蓋、零容忍、嚴執(zhí)法、重實效”。

第四條 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生產安全中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給予處罰。情節(jié)嚴重,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與水務公司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各部門、各權屬分公司及個人。

第二章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第六條 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考核內容:

(一)管理范圍內不發(fā)生1次以上(包括1次)員工生產安全死亡事故,或者事故損失在50萬元(包括50萬元)以上的。

(二)管理范圍內不發(fā)生1次以上(包括1次)生產安全重傷事故,或者事故損失在10萬元(包括10萬元)至50萬元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

(三)管理范圍內不發(fā)生1次以上(包括1次)一次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包括1萬元)至10萬元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管理范圍內不發(fā)生2次以上(包括2次)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

(五)管理范圍內不發(fā)生2次以上(包括2次)生產安全輕傷事故。

(六)管理范圍內不發(fā)生以上五項標準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

(七)管理范圍內不發(fā)生以上相應標準并造成相應損失的,或者造成相應程度的社會不利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的供排水水質污染事件,且污染事件定性為責任事故。

第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考核內容:

(一)將安全生產工作及控制指標納入本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實現(xiàn)同步實施、同步考核。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進行逐級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三)落實安全生產各級各部門監(jiān)管責任。主管部門必須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jiān)管。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明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

(四)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確定職能、職責、人員,應有至少兩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開展工作。(五)加強各級單位安全生產文化和示范單位建設,逐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創(chuàng)建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先進班組、先進個人的創(chuàng)建工作,推進基層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五)制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明確工作進度、內容、目標,每月至少召開1次安全生產例會,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每次會議參會人員要簽到,形成有關決定決議的要形成會議紀要。

(六)制定或修訂本廠安全生產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演練。

(七)各車間各崗位的生產程序要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范實施,嚴格按照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進行安全生產。

(八)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現(xiàn)場帶班制度,強化生產過程的現(xiàn)場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xiàn)場帶班,要加強勞動組織管理和現(xiàn)場安全管理,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guī)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九)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自查(包括隱患排查),有檢查記錄,形成自查報告(包括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每月25日前報水務公司安全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對一般隱患排查必須立即整改,對重大隱患必須實行登記建檔、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限期銷號,做到整改內容、整改標準、整改措施、時間進度和責任人“五落實”。

(十)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劃,要包括“安全生產月”活動計劃,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每年不少于1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檔案。

(十一)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加強員工健康的監(jiān)督管理,保持食堂干凈衛(wèi)生,嚴防衛(wèi)生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十二)及時、準確上報各類事故和安全生產信息,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落實事故處理決定,認真查處各類事故,并制定防范措施;按事故結案期限定期結案,事故結案率達到100%,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件地址;生產安全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十三)認真落實上級部門安排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各有關材料。

第三章 考 核

第八條 考核采取評分制,標準分為100分,其中事故控制指標分數(shù)占40分,安全工作目標分數(shù)占60分。采用逐項扣分辦法,每項扣分直至該項標準分扣完為止??己朔职窗肽昱c年終兩次平均分計算,綜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可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得分在85-95分的為良好單位;得分在60-85分的為合格單位;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單位,未完成事故控制指標的單位不得評為合格單位??己私Y果在當年底前完成。

第九條 考核主要依據(jù)《水務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每年制定一次),考核采取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日??己饲闆r記入單位安全生產考核檔案,實行半年考核、年終考核制。

第十條 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主要以資料審查、聽取匯報、現(xiàn)場核查、反饋情況為主,具體方式由生產安全辦公室制定,年度考核得分由考核小組匯總后,報安全領導小組審定。

第四章 獎 勵

第十一條 考核分達到95分及以上,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稱號的單位,給予10000元獎勵;并對該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員進行獎勵,人均獎勵1000元。

第十二條 考核分達到85-95分的,為安全生產優(yōu)良單位,給予5000元獎勵;并對該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員進行獎勵,人均獎勵500元。

第十三條 考核分達到60-85分的,為安全生產合格單位,不獎不罰。

第十四條 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公司分管領導,給予5000元獎勵。被評為安全生產優(yōu)良單位的公司分管領導給予3000元獎勵。

第十五條 各部門、各公司要將員工、班組在安全活動和安全生產中的表現(xiàn),納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獎懲兌現(xiàn)。

第十六條 對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生產任務,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除事故隱患者,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工藝改進的班組或個人,由部門或權屬分公司向總公司提出申請給予表彰、獎勵和年終嘉獎。

第五章 處 罰

第十七條 對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任務,考核為不合格的單位,按水務公司與各分管領導、權屬分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相關條款執(zhí)行。

第十八條 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循私舞弊者,公司將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 則

第十八條 各權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可參照本辦法制定。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水務公司負責解釋。

第12篇 城市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為切實加強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城市客運行業(yè)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省政府“一崗雙責”規(guī)定,實施“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以及“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則,形成“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獎懲分明”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減少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考核范圍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運營部、安全部、車輛裝備部、內部安全保衛(wèi)部、綜合行政事務部、運營線路

三、考核對象

各運管站、客管站、公交公司、出租汽車服務公司

四、考核內容(見附件)

五、考核目標

(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

1、按照《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市政府“一崗雙責”規(guī)定職責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規(guī)章、政策和文件精神,積極主動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及時準確收集和報送工作信息或有關材料;

3、建立事故防范體系,切實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積極 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安全隱患的整改,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按規(guī)定組織和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

4、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專項整治活動,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事宜;

5、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加強安全管理、裝備等經費的投入;

6、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應急預案,提高對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及時參與或組織救援,妥善處理善后工作,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7、建立事故報告和查處制度。發(fā)生事故后嚴格執(zhí)行事故報告制度,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執(zhí)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二) 事故控制指標

1、事故死亡人數(shù)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

2、較大以上事故起數(shù)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

3、不發(fā)生市政府規(guī)定的“一票否決”的重特大事故;

六、考核期限

以年度為考核期限,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核方法

(一)市客運處負責對行業(yè)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落實情況分半年和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

(二)被評為國家級、省廳級、市級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先進單位或在安全活動中得獎等,酌情予以加分,加分值分別為5分、3分、1分;

(三)目標考核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不合格論處,并按《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 獎懲措施

(一)考核等級

不合格:考核總分在80分以下,或發(fā)生市政府規(guī)定的“一票否決”的較大、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合格:考核總分在80分至85分之間;

良好:考核總分在85分至90分之間;

優(yōu)秀:考核總分在90分以上的。

(二)獎勵條件

1、考核達到優(yōu)秀的單位分別予以通報表揚并頒發(fā)證書;

2、城市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單位可以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相關人員或為安全生產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實施物質和精神獎勵。

(三)對考核不合格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按照《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報請有關部門對單位領導給予處分。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12篇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實施細則,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懲處違章人員,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獎勵 有下列表現(xiàn)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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