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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火力發(fā)電廠安全運行之工具使用安全技術
一、一般工器具
(1)在使用工器具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對不完整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大錘和手錘的錘頭必須完整,其表面必須光滑微凸,不得有傾斜、缺口、凹入及裂紋等情形。大錘及手錘的把柄必須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準用大木料劈開制做,錘頭與把柄應安裝牢固,并將頭部用楔栓固定。
(3)不允許使用鐵把大錘,錘把上不可有油污,不準單手掄大錘或戴手套掄大錘。
(4)用鑿子鑿堅硬或脆性物體時(如生鐵、生銅、水泥等),必須戴防護眼鏡。工作時不準朝向其他人員,以防碎片打傷他人。鑿子被錘擊部分有傷痕、堆邊或沾有油污等不準使用。
(5)銼刀、螺絲刀等工具的手柄應安裝牢固,沒有手柄的不準使用。
二、電氣工具和用具
(1)手持電鉆、無齒鋸、角向砂輪機等小型電動工器具必須經過檢測合格,絕緣良好。
(2)使用前必須檢查電線良好,有接地線;使用時必須接好漏電保護器和接地線,戴絕緣手套。
(3)無齒鋸、角向砂輪機使用前應檢查其防護罩裝設牢固,砂輪片無裂紋及其他不良情況。
(4)使用角向砂輪機時應戴防護眼鏡,火星應向下,不準朝向他人,必要時應加設防護遮欄。
(5)使用無齒鋸應戴防護眼鏡,火星應向下,操作人員應站在鋸片的側面,不得用力過猛;不得在鋸片側面研磨等。
(6)使用鉆床時,必須把鉆眼的物件卡牢固;清理鉆孔內金屬碎屑時,必須先停止鉆頭的轉動,不準用手直接清理金屬碎屑;使用鉆床不準戴手套。
(7)使用鋸床時,工件必須夾牢。長的工件兩頭應墊平,防止工件鋸斷時傷人。
(8)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準提著電氣工具的導線或轉動部分。在使用電氣工具工作中,因故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及遇到臨時停電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9)在梯子上使用電氣工具時,應做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
(10)電氣工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體,不要放在濕地上,并防止被載重車輛和重物壓在電線上的安全措施。
(11)不熟悉電氣工具和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必須找電工修理。使用電鉆等電氣工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12)金屬容器內使用電氣工具應符合《安規(guī)》第57條規(guī)定。
三、行燈具
(1)臨時使用的行燈電源必須接到固定電源箱內或臨時設置的臨時電源箱內。
(2)使用的行燈具和電線應完好無損且無漏電現(xiàn)象,必須使用插頭、插座,使用時不得亂拉亂扯,應高掛2.5m以上。
(3)行燈變壓器的一次接線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負責連接。行燈變壓器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接線柱上應有清楚的電壓等級數(shù)值。
(4)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金屬容器內及潮濕的作業(yè)場所行燈電壓不準超過12v。
(5)行燈變壓器禁止在汽鼓、燃燒室、凝汽器及其他金屬容器內使用。
四、風動工具
(1)不熟悉風動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或修理風動工具。
(2)風動工具的錘子、鉆頭等工作部件應安裝牢固,以防止工作時脫落,在停止轉動前不準拆換。
(3)軟管必須和工具連接牢固,連接前應把軟管吹凈,只有在停止送風時才可拆裝軟管。
(4)在梯上使用風動工具時,必須將梯子固定牢固。
五、噴燈
(1)不熟悉噴燈使用方法的人員不準擅自使用,須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點火:
1)油筒不漏油、噴火嘴無堵塞、絲扣不漏汽。
2)油筒內的油量不超過油筒容積的3/4。
3)加油的螺絲要擰緊。
(2)用噴燈工作時,應遵守下列各項:
1)點火時不準把噴嘴正對著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內的壓力不得過高。
3)工作地點不準靠近易燃物品和帶電體。
4)盡可能在空氣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燒氣體充滿室內。
5)不準把噴燈放在溫度高的物體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噴燈內注入汽油。
7)噴燈用完畢后應放盡壓力,待冷卻后放入工具箱內。
(3)噴燈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噴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須待噴火嘴冷卻、卸壓后再進行。
第2篇 某火力發(fā)電廠爐膛內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范
一、概述
本次4#爐停運水冷壁泄露,需搭設腳手架進行處理,為保證安全完成本次檢修特編寫本措施,望嚴格執(zhí)行。
二、施工地點
4#爐爐膛內部
三、施工前的準備
1. 辦理工作票,確認安全措施執(zhí)行完畢
2. 架管、管卡、架板運到現(xiàn)場,并檢查合格。
3. 工作人員所用扳手綁好安全繩。
4. 安全帶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huán)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 良好,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次工作人員必須符合《安規(guī)》有關規(guī)定,凡發(fā)現(xiàn)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禁止參加本次工作
2. 嚴禁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爐膛內部。
3. 所有參加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安規(guī)》及本措施,簽名后方可工作。
4. 參加本次工作人員應衣著靈便,穿軟底鞋,并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
5. 爐膛內照明使用36v行燈照明,且行燈變壓器必須放置于爐膛外。
6. 開始搭設時立管放于平坦牢固之處,使用六根立管時注意等分均勻,做好防止腳手架倒塌措施。
7. 搭設第一步架子時,工作人員要扶好立管,防止倒塌。
8. 搭設腳手架時應盡少能使橫管頂住固定之處(水冷壁)。
9. 工作時扳手必須使用保險繩,防止扳手掉落傷人。
10. 接立管時上方每層不少于500mm,以利于工作人員工作。
11. 上下管子及管卡時要防止掉落傷人,管子要用人工上下傳遞,管卡要用繩子上下起吊。
12. 下部工作人員統(tǒng)一呆在一個方位,上下工作人員應盡量錯開。
13. 上部工作人員要那好工具、管子、管卡,謹防掉落傷人。
14. 每層架子必須搭設水平,以便鋪設架板。
15. 架板兩端應放于管子上,兩端用鐵絲固定牢固(固定鐵絲不少于2圈)。
16. 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帶好安全帽。
17. 上下架子時應抓牢以防摔傷。
18. 工作人員嚴禁上下拋物。
19. 工作前辦理好工作票,嚴禁無票或工作票未辦理完開工。
20. 現(xiàn)場工作人員聽從統(tǒng)一指揮,上下協(xié)調。
21. 作業(yè)時必須搭設圍欄。
22. 拆除架子時,架板,構件不準向下拋擲。
23. 拆除腳手架時,必須堅持從上而下、從里到外的原則。當拆某一部分時,應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結構部分發(fā)生傾斜倒塌。
24. 搭設腳手架時床面人員應站到指定位置,上方用架板隔離。
25. 搭設腳手架與拆除架子,全員做到,你不接我不放,統(tǒng)一指揮,次序清晰。
五、施工的組織措施
總 負 責:馬智永
現(xiàn) 場 負 責:黃海衛(wèi)
安 全 負 責:曹振亞
參加人員簽名:
第3篇 發(fā)電廠鍋爐爐膛防爆安全技術實踐
鍋爐在試運和運行中發(fā)生爐膛爆炸事故是屢見不鮮的,它不僅導致了機組非計劃停機,危及機組的安全經濟運行,還會造成嚴重的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因此,預防、減少和杜絕爐膛爆炸事故十分重要。
大港發(fā)電廠二期鍋爐是意大利tosi鍋爐廠制造的亞臨界、強制循環(huán)、中間再熱、平衡通風、燃煤固態(tài)排渣汽包爐。最大連續(xù)蒸發(fā)量1 100 t/h,設計燃用山西晉中貧煤,實際燃用陽泉無煙煤及貧瘦煤。每臺鍋爐配有4套雙進雙出半直吹鋼球磨制粉系統(tǒng)。由于無煙煤及貧瘦煤屬難燃煤種,極易造成鍋爐滅火和爐膛爆炸事故,大港發(fā)電廠對此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采取了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有效地杜絕了爐膛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1 爐膛的內爆和外爆
1.1 爐膛內爆
當爐膛內負壓過高,超過了爐墻結構所承受的限度時,爐墻會向內坍塌,這種現(xiàn)象稱為爐膛內爆。隨著大容量機組的發(fā)展和除塵、脫硫設備的裝設及高壓頭引風機的使用,增加了鍋爐內爆的可能性。防止爐膛內爆發(fā)生的主要方法是在鍋爐滅火和mft動作后的初期提高爐膛駐留介質的質量,通常采取減緩燃料切斷的速度(這與防止爐膛外爆相反)、增加送風量和減少引風量等措施。因爐膛內爆事故在國內發(fā)生得較少,因此下面主要分析爐膛外爆事故。
1.2 爐膛外爆
鍋爐爐膛爆炸是鍋爐爐膛、對流豎井、煙道、引風機等內部積存的可燃性混合物突然同時被點燃的結果,即因爆燃而使煙氣側壓力升高,造成爐墻結構破壞的現(xiàn)象,也稱為爐膛外爆。鍋爐爐膛爆炸又可分為點火爆炸、滅火后爆炸和運行中爆炸3種情況。
爐膛內瞬間的燃料爆燃可視為定容絕熱過程,應用能量守恒方程和理想氣體狀態(tài)方程可以推導出爐膛內爆炸時介質產生的壓力,p2為:
其中,cv為爐膛介質的定容比熱,v為爐膛容積,p1、t1分別為爆炸前爐膛內的介質壓力和溫度,vr、qr分別為積存的可燃混合物的容積和單位容積的發(fā)熱量。
從公式可以看出,爐膛內爆炸時產生的壓力p2與可燃混合物積存容積和爐膛容積的比值vr/v、可燃混合物單位容積發(fā)熱量qr和爆炸前爐膛介質的溫度t1有關。
從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爐膛溫度t1越低,爆燃后的壓力越大。在鍋爐點火啟動初期,爐膛溫度低,這時爆燃產生的破壞力將最為嚴重;t1越高,p2越小,當溫度超過可燃物的著火溫度時,燃料進入到爐內即被點燃,不會產生可燃物積存現(xiàn)象。
對于煤等礦物質燃料,其著火溫度大多數(shù)不超過650℃,一般認為爐膛溫度超過750℃時不容易發(fā)生爐膛爆燃。
2 誘發(fā)爐膛爆炸的主要原因
理論分析和生產實踐表明,發(fā)生爐膛爆炸需要3個必要條件:一是爐膛內存有可燃性燃料(可燃性氣體或煤粉顆粒);二是積存的燃料和空氣混合物是爆炸性的,并達到了爆炸極限;三是具有足以點燃混合物的能源。3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不會發(fā)生爐膛爆炸事故。
2.1 爐膛內可燃性混合物的積存
運行人員操作順序不當,設備或控制系統(tǒng)設計不合理,或者是設備和控制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都可能發(fā)生大量可燃物聚集在爐膛內的情況,當遇到符合發(fā)生燃料爆燃的點火能(爐膛溫度)時,爐內積存的可燃物會突然被點燃,其火焰的傳播速度很快,積存的可燃性混合物幾乎同時被點燃,生成的煙氣容積突然增大,一時來不及由爐膛排出,使得爐內壓力驟增,超過了爐墻所承受的最大壓力時便造成爐膛爆炸。
因此,防止爆燃的主要方法是,防止可燃性混合物積存在爐膛或煙道內,而爐膛內有可燃性混合物積存時又應防止點火能的出現(xiàn)。可見,鍋爐滅火時mft動作,迅速切斷全部燃料,以及鍋爐點火前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爐膛吹掃,是相當重要的。
2.2 鍋爐滅火或燃燒惡化 實踐證明,鍋爐滅火是導致爐膛爆炸最常見的原因。鍋爐滅火是指爐內燃燒的突然中斷。鍋爐燃燒不穩(wěn)往往是鍋爐滅火的預兆。在鍋爐輔機發(fā)生故障突然停運、燃燒器切換、爐內嚴重結焦掉渣、燃料性質突然改變或斷煤以及火掃器打閃、爐膛壓力大幅波動、燃燒惡化等工況時,應特別引起重視,做到盡早發(fā)現(xiàn)及時處理。
3 大港發(fā)電廠爐膛防爆措施
3.1 設置可靠的保護并嚴禁隨意解除
3.1.1 設置爐膛吹掃程序 在任何情況下,鍋爐點火前,爐膛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fsss)都必須執(zhí)行爐膛吹掃程序。吹掃時要求吹掃風量大于額定總風量的30%,吹掃延續(xù)時間為 5 min,以保證對爐膛進行3~5次全量換氣,并以此吹掃風量作為點火風量。因暖爐期間的燃料量一般不超過額定燃料量的10%,這就使爐膛內的空氣與燃料的比例偏高,即使送入的燃料未被點燃,也將被沖淡為不可燃的混合物,從而可以避免爆燃。
此外,當鍋爐因總風量低于額定總風量的25%而跳閘時,爐膛吹掃程序邏輯要求5 min的強迫通風時間,只有待5 min的強迫通風完成后,才能進行爐膛吹掃程序。當鍋爐因2臺送風機或2臺引風機停運而跳閘時,爐膛吹掃程序邏輯要求15 min的自然通風時間,只有待15 min的自然通風完成后,才能啟動引送風機運行,再進行爐膛吹掃程序。
3.1.2 設置鍋爐滅火保護
火掃器檢測運行油槍無火焰后,跳掉相應的運行油槍;運行磨煤機層火焰故障后,跳掉相應的運行磨煤機。全爐膛滅火邏輯判斷鍋爐滅火后,mft動作,立即切斷全部燃料供應,即停止制粉系統(tǒng),關閉磨煤機入口和出口閘板,關閉全部油槍的油閥,將引、送風量減小至吹掃風量并控制好爐膛壓力。
3.1.3 設置爐膛壓力保護 鍋爐設有爐膛壓力高低保護。當爐膛壓力極高(+2 000 pa)延時1 s或爐膛壓力極低(-2 000 pa)延時1 s時,mft動作。該保護能在鍋爐滅火保護失靈時,依據爐內可靠的壓力信號及時切斷燃料供應。
3.1.4 嚴禁隨意解除保護 爐膛壓力高低鍋爐跳閘保護和火焰故障鍋爐跳閘保護在鍋爐啟動前應投入運行。因設備缺陷需退出保護時,應經總工程師批準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運行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預想。鍋爐運行期間,嚴禁采用插火焰鑰匙的辦法模擬火焰掃描器的信號,嚴禁隨意退出火焰探頭或連鎖裝置。運行中臨時解除保護進行維護后,應盡快恢復。
3.2 預防鍋爐滅火事故的發(fā)生 預防鍋爐滅火事故的發(fā)生是防止爐膛爆炸的重點。
3.2.1 加強煤質管理和化驗 嚴格執(zhí)行混配煤規(guī)定,嚴格控制和化驗煤質、煤粉細度、水分和揮發(fā)分,并將煤質情況及時通知主控值長,避免因調整不及時、燃燒不穩(wěn)定造成鍋爐滅火。
3.2.2 保持鍋爐良好燃燒工況,防止爐膛結焦 燃用設計煤種時煤粉細度r88控制在15%以下,燃用貧煤與無煙煤的混合煤種時r88控制在10% 以下,r200均控制在0.3%以下。按規(guī)定保持磨煤機最佳出口溫度、風量和運行組合方式,避免2臺磨煤機隔層組合運行。
在燃煤揮發(fā)分小于10%或鍋爐燃燒不穩(wěn)時,值長應向中調說明情況,避免深度調峰,必要時可向中調申請漲負荷或投油助燃。燃用灰熔點較高的煤種并保持煤質穩(wěn)定,調整好磨煤機運行組合方式,組織好鍋爐配風燃燒,并加強鍋爐吹灰和看火孔的監(jiān)視。一旦發(fā)現(xiàn)結焦應及時處理,影響鍋爐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爐。
3.2.3 做好監(jiān)盤和操作工作
鍋爐運行期間,運行人員除根據有關表計對燃燒工況進行監(jiān)視調整外,還應根據火焰掃描器和火焰電視的指示,結合就地觀察,對燃燒情況進行綜合判斷,仔細調整。尤其是在鍋爐啟動、停運和低負荷運行以及煤種改變時,更應加強對運行工況參數(shù)變化的監(jiān)督,注意燃燒和風煤比的調整。當鍋爐燃燒不穩(wěn)時應提前投油助燃,但對于已瀕臨滅火的鍋爐嚴禁投油助燃和采用爆燃法復燃。
鍋爐停止運行后,應及時關閉油槍手動門和點火槍可燃氣的手動門。
鍋爐點火時要求用點火器點燃油槍,油槍點燃煤粉,禁止采用隔層或隔角引燃的辦法進行油槍點火。
投停磨煤機時必須按規(guī)定投油助燃。啟動磨煤機時必須進行充分暖磨,以免冷粉進入爐膛使燃燒不穩(wěn)定或加劇燃燒惡化。啟動跳閘磨煤機必須按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抽粉。
當鍋爐需要在較低負荷下運行時,可停用部分磨煤機和燃燒器,使其它運行的磨煤機和燃燒器在高于最低穩(wěn)燃負荷下運行。根據煤質的情況及時控制好煤粉細度和過磨風流量,在磨制陽泉無煙煤等硬質煤時過磨風流量不能過大,防止在漲負荷時,突然加大過磨風流量,造成煤粉變粗,從而導致燃燒惡化。
避免鍋爐在長期低負荷下運行,或在漲負荷時煤量加得過快而二次風量增加不及時,導致煙道內積存可燃物較多。尤其是在鍋爐啟動過程中,應根據鍋爐燃燒情況和機組啟動的需要投入磨煤機和增加磨煤機出力,不要不管爐內的燃燒情況而匆忙從下層往上層投磨。
3.3 加強設備維護
加強鍋爐mft保護和爐膛吹掃程序的維護。定期對油槍油閥、點火槍可燃氣閥、燃油跳閘閥、可燃氣跳閘閥和磨煤機出入口閘板進行試驗,確保閘門動作正確,關閉嚴密。發(fā)現(xiàn)泄漏點應及時消除,并定期進行油槍的更換和吹掃工作。加強設備檢修管理,重點解決爐膛漏風、一次風管不暢、送風不正常脈動、磨煤機堵煤、斷煤和熱控設備失靈等缺陷。 大港發(fā)電廠根據鍋爐爐膛的爆炸機理,分析了誘發(fā)爆炸的主要原因,并通過以上措施,保障了鍋爐安全穩(wěn)定運行,在鍋爐爐膛防爆的工作中取得了滿意的效果。
第4篇 大唐南京發(fā)電廠反事故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范圍
第一條本規(guī)定了大唐南京發(fā)電廠反事故技術措施(以下簡稱“反措”)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以下簡稱“安措”)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唐南京發(fā)電廠“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各部門職責
(一)設備部是反事故技術措施管理部門,在分管廠長領導下以《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導則》為依據,以消除設備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為內容,結合本廠生產特點,編制確保發(fā)電機組安全運行的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項目、時間、資金、責任人四落實,下達在月度、設備大、小修工作計劃中,確保“反措”完成率達100%。
(二)安監(jiān)部是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管理部門,在分管廠長領導下以安監(jiān)部為主,辦公室、人資部等配合,以國家、行業(yè)、集團公司頒發(fā)的標準為依據,結合本廠生產特點編制確保人身、防止職業(yè)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計劃。并做到項目、時間、資金、責任人四落實,下達在月度、設備大、小修工作計劃中,監(jiān)督“反措”和“安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檢查、監(jiān)督“兩措”計劃的實施,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各生產車間負責所轄設備范圍內“兩措”的編制,在主管車間領導下,根據廠部“兩措”計劃,結合本車間生產特點,充實細化“兩措”內容,實施廠部“兩措”計劃,完成率達100%,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廠部匯報。
第三章 職權
第四條有權監(jiān)督“兩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第五條有權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安措”和“反措”計劃落實情況
第六條有權對各部門“安措”和“反措”完成情況進行獎懲處理。
第四章 責任
第七條設備部對起草、編制全廠年度“反措”計劃負責。
第八條安監(jiān)部對起草、編制全廠年度“安措”計劃負責。
第九條安監(jiān)部負責督促全廠“安措”和“反措”按計劃完成。
第十條各生產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兩措”計劃實施、完成。
第四章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十一條編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設備健康水平,是保證電力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的重要條件;是為了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是確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是進一步提高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條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編制
反事故措施計劃的內容:以《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為依據,反事故措施計劃應納入檢修、技改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礙、異常情況的防止對策;
(二)上級頒布的事故通報和反事故技術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
(四)提高設備可靠性的重大設備技術改進措施;
(五)需要編制、修訂、貫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六)加強現(xiàn)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編制:
1.根據上級頒發(fā)的反事故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我廠的具體事故防范對策進行編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每年11月由分管生產的副廠長組織,在各班組、專業(yè)討論的基礎上,由生產車間提案,技術部門進一步討論、匯總編制,報分管廠領導審閱,經廠長批準后執(zhí)行,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同時廠部發(fā)文下達“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各部門認真組織執(zhí)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計劃的項目,其經費分別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費中開支,并從資金、器材、物資、人力等方面予以優(yōu)先保證。
3.對特殊項目反事故措施經費,必要時向集團公司申請報批。
(八)“安措”計劃的編制
1.為了保證職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各項技術措施,稱為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2.“安措”計劃的內容:以國家、行業(yè)、集團公司頒發(fā)的標準,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為出發(fā)點,從減輕職工壓力、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人身傷亡事故、預防職業(yè)病、推動安全設施標準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編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對策;
4.減輕職工現(xiàn)場勞動作業(yè)條件的設施;
5.改善職工勞動作業(yè)環(huán)境、推動標準化的設施;
6.改進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統(tǒng)、消防設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設施;
7.加強防塵、防毒、防噪聲的綜合治理;
8.防止職業(yè)病或職業(yè)中毒的措施;
9.全廠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10.季節(jié)性的安全大檢查;防汛工作;
11.特種設備、機動車輛定期檢測等;
12.完善電氣設備保護接地接零、電動用器具、機械、焊接的安全設施等。
(九)“安措”計劃的編制:
“安措”以安全風險評估、安全大檢查、危險點分析、技術監(jiān)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結果等作為依據。年度“安措”計劃每年11月由分管生產的副廠長組織,在各班組討論的基礎上,由生產車間提案,廠安監(jiān)、人資、辦公室等部門進一步討論、匯總編制,報分管廠領導審閱,經廠長批準后行文,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廠部發(fā)文下達年度“安全及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各部門認真組織執(zhí)行。
“安措”計劃的資金必須保證,應每年從更新改造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由安監(jiān)部門監(jiān)督??顚S谩?/p>
第十三條“兩措”計劃的實施
(一)各部門必須每月檢查“兩措”執(zhí)行情況,分管廠領導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檢查全廠“兩措”執(zhí)行情況。
(二)對個別因特殊情況不能執(zhí)行“兩措”項目的,應書面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后報廠設備部、安監(jiān)部,經會審后報生產副廠長批準。
(三)設備部、安監(jiān)部應按集團公司要求上報“兩措”計劃、執(zhí)行情況。
(四)“兩措”完成情況列入考核,按廠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檢查與考核
對本規(guī)定的管理活動進行檢查并對表1所列的指標進行評價,依據評價結果提出考核意見:
表1 考核內容
序號 | 考核內容 | 考核標準 | 考核周期 | 考核范圍 |
1 | 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編制 | 安全管理規(guī)定 | 年度 | 本廠 |
2 | 反事故措施編制 | 安全管理規(guī)定 | 針對性風險與事故 | 本廠 |
3 | “安措”計劃的編制 | 安全管理規(guī)定 | 年度 | 本廠 |
報告與記錄
表2給出了執(zhí)行本標準形成的報告和記錄。
表2 報告和記錄
序號 | 報告與記錄編號 | 報告與記錄名稱 | 填寫人 | 保存地點 | 保存期限 |
1 | q/cdt-njtp211006—2013jl-01 | 反事故措施計劃 | 任君 | 安監(jiān)部 | 一年 |
2 | q/cdt-njtp211006—2013jl-02 | 反事故措施 | 高浴霜 | 安監(jiān)部 | 一年 |
3 | q/cdt-njtp211006—2013jl-03 | “安措”計劃 | 任君 | 安監(jiān)部 | 一年 |
第5篇 大唐發(fā)電廠反事故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范圍
第一條本規(guī)定了大唐南京發(fā)電廠反事故技術措施(以下簡稱“反措”)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以下簡稱“安措”)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唐南京發(fā)電廠“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各部門職責
(一)設備部是反事故技術措施管理部門,在分管廠長領導下以《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導則》為依據,以消除設備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為內容,結合本廠生產特點,編制確保發(fā)電機組安全運行的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項目、時間、資金、責任人四落實,下達在月度、設備大、小修工作計劃中,確?!胺创搿蓖瓿陕蔬_100%。
(二)安監(jiān)部是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管理部門,在分管廠長領導下以安監(jiān)部為主,辦公室、人資部等配合,以國家、行業(yè)、集團公司頒發(fā)的標準為依據,結合本廠生產特點編制確保人身、防止職業(yè)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計劃。并做到項目、時間、資金、責任人四落實,下達在月度、設備大、小修工作計劃中,監(jiān)督“反措”和“安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檢查、監(jiān)督“兩措”計劃的實施,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各生產車間負責所轄設備范圍內“兩措”的編制,在主管車間領導下,根據廠部“兩措”計劃,結合本車間生產特點,充實細化“兩措”內容,實施廠部“兩措”計劃,完成率達100%,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廠部匯報。
第三章 職權
第四條有權監(jiān)督“兩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第五條有權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安措”和“反措”計劃落實情況
第六條有權對各部門“安措”和“反措”完成情況進行獎懲處理。
第四章 責任
第七條設備部對起草、編制全廠年度“反措”計劃負責。
第八條安監(jiān)部對起草、編制全廠年度“安措”計劃負責。
第九條安監(jiān)部負責督促全廠“安措”和“反措”按計劃完成。
第十條各生產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兩措”計劃實施、完成。
第四章 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十一條編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設備健康水平,是保證電力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的重要條件;是為了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是確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是進一步提高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條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編制
反事故措施計劃的內容:以《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為依據,反事故措施計劃應納入檢修、技改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礙、異常情況的防止對策;
(二)上級頒布的事故通報和反事故技術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
(四)提高設備可靠性的重大設備技術改進措施;
(五)需要編制、修訂、貫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六)加強現(xiàn)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編制:
1.根據上級頒發(fā)的反事故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我廠的具體事故防范對策進行編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每年11月由分管生產的副廠長組織,在各班組、專業(yè)討論的基礎上,由生產車間提案,技術部門進一步討論、匯總編制,報分管廠領導審閱,經廠長批準后執(zhí)行,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同時廠部發(fā)文下達“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各部門認真組織執(zhí)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計劃的項目,其經費分別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費中開支,并從資金、器材、物資、人力等方面予以優(yōu)先保證。
3.對特殊項目反事故措施經費,必要時向集團公司申請報批。
(八)“安措”計劃的編制
1.為了保證職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各項技術措施,稱為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2.“安措”計劃的內容:以國家、行業(yè)、集團公司頒發(fā)的標準,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為出發(fā)點,從減輕職工壓力、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人身傷亡事故、預防職業(yè)病、推動安全設施標準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編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對策;
4.減輕職工現(xiàn)場勞動作業(yè)條件的設施;
5.改善職工勞動作業(yè)環(huán)境、推動標準化的設施;
6.改進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統(tǒng)、消防設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設施;
7.加強防塵、防毒、防噪聲的綜合治理;
8.防止職業(yè)病或職業(yè)中毒的措施;
9.全廠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10.季節(jié)性的安全大檢查;防汛工作;
11.特種設備、機動車輛定期檢測等;
12.完善電氣設備保護接地接零、電動用器具、機械、焊接的安全設施等。
(九)“安措”計劃的編制:
“安措”以安全風險評估、安全大檢查、危險點分析、技術監(jiān)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結果等作為依據。年度“安措”計劃每年11月由分管生產的副廠長組織,在各班組討論的基礎上,由生產車間提案,廠安監(jiān)、人資、辦公室等部門進一步討論、匯總編制,報分管廠領導審閱,經廠長批準后行文,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廠部發(fā)文下達年度“安全及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各部門認真組織執(zhí)行。
“安措”計劃的資金必須保證,應每年從更新改造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由安監(jiān)部門監(jiān)督??顚S?。
第十三條“兩措”計劃的實施
(一)各部門必須每月檢查“兩措”執(zhí)行情況,分管廠領導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檢查全廠“兩措”執(zhí)行情況。
(二)對個別因特殊情況不能執(zhí)行“兩措”項目的,應書面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后報廠設備部、安監(jiān)部,經會審后報生產副廠長批準。
(三)設備部、安監(jiān)部應按集團公司要求上報“兩措”計劃、執(zhí)行情況。
(四)“兩措”完成情況列入考核,按廠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檢查與考核
對本規(guī)定的管理活動進行檢查并對表1所列的指標進行評價,依據評價結果提出考核意見:
表1 考核內容
序號
考核內容
考核標準
考核周期
考核范圍
1
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編制
安全管理規(guī)定
年度
本廠
2
反事故措施編制
安全管理規(guī)定
針對性風險與事故
本廠
3
“安措”計劃的編制
安全管理規(guī)定
年度
本廠
報告與記錄
表2給出了執(zhí)行本標準形成的報告和記錄。
表2 報告和記錄
序號
報告與記錄編號
報告與記錄名稱
填寫人
保存地點
保存期限
1
q/cdt-njtp211006—2022jl-01
反事故措施計劃
任君
安監(jiān)部
一年
2
q/cdt-njtp211006—2022jl-02
反事故措施
高浴霜
安監(jiān)部
一年
3
q/cdt-njtp211006—2022jl-03
“安措”計劃
任君
安監(jiān)部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