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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物品管理工作,保證科研、教學順利進行,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實驗室在實驗過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使用國家禁止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主管負責”,實行學校、相關學院(處、所、中心)、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
(一)國有資產管理處在安全工作處的指導下,制訂有關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監(jiān)督、檢查相關學院(處、所、中心)落實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二)相關學院(處、所、中心)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并設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學校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法規(guī)、制度,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督促指導操作人員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詳細臺賬,做到帳、卡、物一致。
(三)實驗室根據(jù)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具體情況,做好危險品購買、使用和處置記錄,制定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員崗位職責、事故應急預案等,經學院審核確認后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三章 危險化學品的申購
第五條凡需使用危險化學物品的實驗室,采購危險化學品應提交危險化學品申購表(附件1),經院(處、所、中心)領導批準后,根據(jù)實際需要適量采購,減少庫存。
第六條實驗室購買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須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請。申購實驗室填報《河北農業(yè)大學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申購表》(附件2),使用責任人提交安全責任承諾書,提供有資質供應商資料。
(二)單位審核。學院(處、所、中心)主管領導核實同意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先由教務處、科學技術研究院按照分管權限進行審核,再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安全工作處審核同意后,向公安機關提交申請。
(三)公安機關審批。公安機關審核同意后,印制發(fā)放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
(四)購買供貨。根據(jù)“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申購實驗室與供應商聯(lián)系供貨,由供應商或有資質的運輸公司負責送貨上門,同時將“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復印件反饋給國有資產管理處存檔。
第七條任何實驗室不得私自接收校內外單位轉讓和贈送的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也不得向校內外單位轉讓和贈送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
第四章 危險化學品使用與管理
第八條實驗室要建立危險化學品臺賬(附件3),從申請、購買、領用、使用、處置都必須及時、準確做好記錄,做到帳、卡、物一致。
第九條危險化學品必須存放在專用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柜內,并設專人管理。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應當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并根據(jù)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防雷、報警、滅火等安全設施。危險化學品應分類存放,且相互之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嚴禁混放。強酸、強堿要上鎖,并專人保管。存有氫氣、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氣體的鋼瓶必須單獨存放,不可放在一起,盡量與實驗場所隔離,存放處保持空氣流通,不得靠近火源。
第十一條劇毒化學品必須在配備防盜報警裝置的專用存放設施內單獨存放,嚴格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標簽要有鮮明、醒目的標志,要有專用的量器及分裝器材;移交時,凡不是原包裝或是已啟封的,都必須稱量實重。
第十二條使用和保管劇毒化學品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熟悉所接觸物品的性質、操作規(guī)程和防護急救常識。凡學生實驗使用,必須有實驗室專職人員負責領用、保管,分發(fā)學生實驗用量一般不得超過當天使用所需量。學生實驗操作時,要有指導教師親臨現(xiàn)場指導,并作好每次使用情況的記錄。
第十三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管理人員要負責制定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要經常對本室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教職員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學生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指導教師應詳細指導監(jiān)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章 危險化學品的事故應急救援
第十四條相關學院(處、所、中心)應嚴格危險化學品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檢查,杜絕事故發(fā)生。
第十五條實驗室應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劇毒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應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十六條實驗室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院(處、所、中心)要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處理善后事宜,并向學校提交事故報告。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與責任追究參照《學校安全穩(wěn)定事故責任認定辦法》規(guī)定進行。
第六章 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處置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收集、暫存和處置依照《河北農業(yè)大學實驗室有毒、有害廢棄物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進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相關學院(處、所、中心)要根據(jù)本細則,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并醒目張貼,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十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附件:1、河北農業(yè)大學危險化學品申購表
2、河北農業(yè)大學爆炸品、劇毒(易制毒)化學品申購表
3、河北農業(yè)大學危險化學品臺賬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16年3月15日
第2篇 某實驗小學學生安全管理須知
實驗小學學生安全管理須知
為確保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堅持'預防為主''群防群治''常抓不懈'的原則,增強安全意識,消除種種隱患,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須知》。
(一)人身安全
1.學生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架和械斗,不逞強_。
2.學生不得私藏和攜帶管制刀具。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兇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學生不得翻爬校墻,不在墻頭上走動。在樓上不要將身體移向欄桿以外。
4.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學生不得在校內及周邊燃放鞭炮。
5.學生不得私自外出春游和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流或低洼地游泳戲水。要游泳必須到正規(guī)的游泳池,并由家長帶。
6、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哄、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fā)生。
7.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學生不得在樓頂邊沿戲鬧、閑談。學生打水、打飯要自覺排隊,防燙傷、擠傷。
8.學生不得向樓下亂扔東西,開窗不要把窗外的硬物推下樓,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
9.不攀爬高樓、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和有危險的建筑物、景點。
10.在高處擦教室窗戶玻璃、電風扇、日光燈、多媒體投影儀時,要特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擦拭二樓以上的玻璃,不得將身體移出窗外。
11.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班主任、科任教師自行組織學生赴校外活動,應事先向學校等上級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2.放學、_和組織集體活動,學生要有秩序,防擠傷,防踏傷。
13.偶遇緊急情況,不要驚惶失措,要采取緊急避險自救措施。(如發(fā)生地震、火災時,不要跳樓,也不要手拿凳子,頭頂桌子等)。
14.新生入學后,均應接受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15.建議家長為子女辦理保險,如家長不同意子女保險,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存檔。
16.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17.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調整好心態(tài),防止意外發(fā)生。
18.按時到校、離校,準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低年級學生家長接送孩子上學。
19.當與他人發(fā)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20.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的人離開學校。
21.當發(fā)現(xiàn)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發(fā)現(xiàn)有不法分子侵入,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及時報警求助。
22.自習時間和午休時,陌生人叫人時,學生不得出教室或宿舍。
23.節(jié)假日學生不得在校住宿。
24.不得損壞避雷設施。
25.在家預防煤氣中毒。
26.所住房舍發(fā)現(xiàn)有異?,F(xiàn)象(如漏雨、漏土、墻壁裂縫等),要馬上報告。
27.公共區(qū)的電燈不亮要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28.刮風下雨要遠離樓房、高樹、高壓線和不牢固的墻壁。
29.不到基建工區(qū)玩耍、參觀。注意觀察危險區(qū)域和設施的警示標志。
30.發(fā)生地震,掌握逃生本領,用手或物品護頭,緊急撤離房屋。
(二)財物安全
1.教室、宿舍無人時要關窗、鎖門,教室、宿舍鑰匙專人保管,不得亂配鑰匙。
2.自行車要上鎖、掛牌。
3.個人錢物妥善保存。
4.非本班人員不得亂竄教室、宿舍。
5.不得從教室和宿舍門窗鉆入鉆出。
6.丟失錢物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部門,盡量保護案發(fā)現(xiàn)場,積極提供破案線索。
(三)體育安全
1.上體育課要嚴格在體育老師指導下,按規(guī)定進行。
2.從事劇烈的活動要防撞傷、踏傷、扭傷,從事有危險的體育活動要采取防護措施。
3.禁止學生越墻拾球,外出拾球需注意安全。
4.學生不得在教學區(qū)、宿舍區(qū)和人員集中的區(qū)域打排球、籃球或踢足球。
5.校運會或其他體育比賽時,學生不得在賽場內穿行、玩耍、帶跑和觀看比賽。
6.學生集體跑步,守秩序。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導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四)飲食安全
1.學生不得食用變質食品。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
2.提高食品衛(wèi)生意識,不購買不法攤販的食品,不到校外不法小飯鋪就餐。(不法商販、飯鋪無三證即無衛(wèi)生許可證 、無健康證、無工商許可證)。
3.不食用變質的水果。
4.飯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5.不飲用涼水、生水和不清潔水。
6、防食物中毒,有不良反映要立即報告學校。
(五)用電安全
1.遵守用電、用火規(guī)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設備。
2.不準私自更換宿舍照明用燈。
3.不準私拉電線用以照明、燒水、取暖、做飯、充電、收聽錄音機、收看電視等。
4.不拆卸、不損壞公共電力設施;在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實驗室上課不準亂動電器、開關,下課后由老師關閉總電源開關。
5.已壞電器、開關學校由電工負責維修,不要用手接觸。
6.遇到惡劣天氣要注意被砸壞的電線,以防觸電。
(六)防火安全
1.不準用電爐子取暖。
2.不準吸煙,不要在宿舍點蠟燭看書。
3.不準焚燒垃圾。
4.學生不得抽煙、玩火。
5.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6、不能參加森林火災滅火。
7、發(fā)生火災,懂得逃生本領,俯身捂住口鼻,緊急撤離。
(七)交通安全
1.學生滿12周
歲,由家長填寫騎自行車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后,允許騎自行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2.在校外行走或騎車時不準帶耳機。
3.不坐滿員超載的汽車。
4.學生不準騎摩托車和開其他機動車。
5.行走要靠右邊行走。過馬路走人行道,紅燈停綠燈行。
6.騎車前要檢查制動裝置是否靈敏,騎車、行走要注意路口車輛。
(八)實驗安全
1.實驗課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和教師要求去做。
2.做實驗有不良反應要馬上向指導教師報告。
3.實驗完畢要洗手。
(九)用藥安全
1.學生用藥要遵醫(yī)生囑咐或按說明服用,不能服用過期和變質的藥物。
2.對本人有過敏反應的藥物要禁用并告知醫(yī)生。
3.因防疫需要而統(tǒng)一購用的藥物,須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同意后方準用藥。
4.禁止在宿舍內噴灑農藥。學生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不準噴藥。
5.滅鼠藥要按學校要求專人分放,防污染、防中毒。
6.發(fā)現(xiàn)傳染性疾病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要采取措施以防止群體傳染病的蔓延。
7.學生有疾病,班主任隨時安排救治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病情嚴重者要及時報學校有關領導。
8.學生有重大病情,校醫(yī)要護送到醫(yī)院,并把有關病情用藥及采取的措施告知醫(yī)生。
(十)其他規(guī)定
1.學生必須接受防火、防觸電、防震、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3.責任要求:
(1).自習、上課、組織活動期間,因教師疏于管理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任課教師負責。
(2).平時教師對看到學生違紀違規(guī)現(xiàn)象,不管不問由此而引發(fā)的人身傷害事故負有責任。
(3).班主任、學校各職能部門因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負有責任。
(4).教師明知這樣做或已預見到這樣做有危險、有危害而執(zhí)意去做,對學生造成的人身傷害負有責任。
第3篇 實驗室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進入無菌室要換上殺菌后的拖鞋、工作服,手用75%的酒精殺菌后才可開始化驗工作。
(2) 無菌室在每次作完樣本后必須把整個工作臺、地面、墻面用請水擦干凈后,再噴灑75%的酒精消毒,最后打開紫外線燈殺菌30分鐘以上或用抽樣發(fā)生器殺菌方可進行下一次操作。
(3) 采樣用器具的殺菌:全部放在無菌室內殺菌后才可拿入車間內使用。
(4) 地面、玻璃的衛(wèi)生:每天工作完后用洗衣粉水擦一遍地面,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凈,對于門窗、玻璃每天一定要擦拭干凈保持清潔,工作人員出入要隨手關門。
(5) 每天做完樣后用剩的器具及藥品要拿出無菌室。
(6) 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參觀實驗室等特殊情況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入。
(7) 化驗室內應定期或在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防止害蟲孳生。化驗室內外應定期、隨時滅鼠。
(8) 化驗室內使用殺蟲劑時,應按衛(wèi)生部門的規(guī)定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即將化驗的食品。便用殺蟲劑后應將受污染的設備、工器具和容器徹底清洗,除去殘留藥物。
(9) 在實驗室中應穿著工作服。離開實驗室時,工作服必須脫下并留在實驗室內。不得穿著外出,更不能攜帶回家。使用過的工作服應在實驗室中消毒,然后統(tǒng)一洗滌或丟棄。
(10) 化驗室必須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檢驗方法或標準,對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各個關鍵工序進行細菌、物理、化學檢驗、以及病原實驗診斷。
(11) 工作人員手上有皮膚破損或皮疹時應戴手套。
(12) 實驗室在靠近出口處應設洗手池。
(13) 實驗室圍護結構內表面應易于清潔,地面應防滑、無縫隙,不得鋪設地毯。
(14) 實驗臺表面應不透水,耐腐蝕、耐熱。
(15) 當手可能接觸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設備時應戴手套。如可能發(fā)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濺出,宜戴兩副手套。不得戴著手套離開實驗室。工作完全結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16) 操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前必須用紫外燈至少30分鐘殺菌或用臭氧發(fā)生器殺菌。
(17) 化驗人員應體質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fā)、不得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18) 禁止在工作區(qū)飲食、吸煙、處理隱形眼鏡、化妝及儲存食物。
(19) 以移液管吸取液體,禁止口吸。對于各種樣品和培養(yǎng)基切勿品嘗。
(20) 化驗室內使用的所有設備下班后要安排專人進行檢查,將能關閉的電源必須關閉。填好“下班后確認事宜”方可離開。
(21) 針對使用的高壓鍋、蒸餾水機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看管,使用過后要及時斷開總電。
(22) 工作期間使用的酒精燈以及玻璃器皿,要嚴格控制按照要求來使用操作,避免造成人身傷害。
(23) 針對化驗室使用的電爐子使用過后,要及時關閉開關并隨手斷總電。
(24) 特別注意晚間值夜班人員,不得開電爐子來取暖。如果發(fā)現(xiàn)有違反規(guī)定的現(xiàn)象,將給予嚴厲的懲罰。
第4篇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細則
1.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性能,所使用物質的性質,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2.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進行檢驗時,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3. 實驗室嚴禁明火照明,嚴禁吸煙。嚴禁在化學試劑貯存間做加熱或有明火的操作及長時間逗留,嚴禁帶鐵釘(掌)的鞋進行化驗操作。
4. 實驗室所有試藥、試劑、用具、器皿等定位放置,使用后必須放回原處。使用試藥試劑時,應仔細核對品名、規(guī)格、以免發(fā)生差錯,取用完畢應立即蓋緊塞子或按原樣封口,放置原處保存。易揮發(fā)、盛放有毒、有害氣體的瓶口應密封。
5.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簽,注明名稱濃度、配制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簽字跡要清楚。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6.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鑒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可用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并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7.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沖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
8.開啟易揮發(fā)、有刺激性試劑的試劑瓶時,不得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臉部,最好在通風櫥中進行。夏季或室溫較高時開啟易揮發(fā)性試劑前先將試劑瓶在冷水里浸一段時間,應經冷卻后方可開啟。配制使用有毒、有刺激、易燃、易爆試藥及洗液等腐蝕性液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并戴好防護工具,防止藥水濺出,灼傷或吸入。
9.在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10.化驗過程中對于易揮發(fā)及易燃性有機溶劑進行加熱排除時,應在水浴鍋、油浴鍋或嚴密的電熱器板上緩慢進行,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嚴禁在無排風的烘箱中烘烤排除有機溶劑。進行加熱操作或易爆操作時,操作者不得離開現(xiàn)場。
11.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wěn),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不得在電爐、高溫爐、烘箱易產生電火花的電器旁或通風不良處貯存、使用、操作有機溶劑及有毒、刺激性試劑。
12.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fā)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
13.在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14.工作服一旦被酸、堿、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污時必須及時處理。
15.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6.廢酸廢堿、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后,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7.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xù)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18. 蒸汽滅菌鍋等帶壓容器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帶壓開啟,高壓氣體、鋼瓶應穩(wěn)固放置并加防護,嚴禁碰撞、敲擊、泄漏。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并不得將出口對人。
19.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
20.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輕搖動以后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21.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撥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且不可強行插入或撥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22. 蒸餾時冷凝水應在開始蒸餾前就進入冷凝管,待水流穩(wěn)定后方可加熱。在整個蒸餾過程中,冷凝水應保持暢通,使蒸汽充分冷卻。在蒸餾過程中嚴禁脫離崗位。
23.用電應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程。
24、化驗工作結束后,所有的儀器設備要清洗干凈,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guī)定地點。
25、實驗室在合適的地點放置滅火器材。檢驗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放置地點及正確的使用方法,必須熟悉水、電等管線的開關位置;每日工作結束后需檢查水、電以及門、窗是否關閉。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安全滅火設施的良好狀態(tài)。當室內發(fā)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泄漏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停止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加快通風。
26、一切可燃和有腐蝕性氣體放出的物資嚴禁放入烘箱內,不應將烘干的物資直接放在烘箱或濾紙上,應放在容器中,所烘得物資不用過擠,以免碰撞箱內溫度調節(jié)設備,在箱內外溫差較大時,不能突然打開箱門,否則,易使玻璃儀器破裂。
27、冰箱內不得存放無蓋無標記的試藥試劑,電熱器具用后即關,嚴禁在冰箱或電熱器具上貯存加工私人物品。
28、效價、無菌試驗用帶活性的培養(yǎng)物,應滅菌處理后再清理。
第5篇 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高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實驗室安全管理。駐校內的其他單位的實驗室安全管理,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實驗室”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等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
第四條? 學校應當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校實驗工作實際,制定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處置預案。
第五條? 學校應當逐級落實實驗室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崗位職責,確定各級實驗室安全崗位責任人。
第六條? 學校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營造濃厚的實驗室安全校園文化氛圍,提高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第七條? 學校應當將實驗室安全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未依法依規(guī)履行實驗室安全職責,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或擅自挪用、損壞實驗室器材、設施等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對于屢教不改或造成損失的,應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第八條? 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現(xiàn)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學校或單位,應當追究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并取消該單位當年所有評優(yōu)參與資格;對因嚴重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事故的,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章? 實驗室安全責任
第九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分管學校實驗室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人,協(xié)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實驗室安全工作負有監(jiān)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制定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學校各二級單位必須制定實驗室安全規(guī)程,明確實驗室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學?;蚋鞫墕挝粦Y合實際,區(qū)分實驗室類型,分別制定管理細則;逐級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機構與隊伍。
第十一條? 學校應根據(jù)“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分層落實責任制。學校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與各二級單位責任人,各二級單位責任人與各系所(室),各系所(室)與各科研實驗項目負責人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三章? 實驗室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其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教育制度,按照“全員、全程、全面”的教育思想,結合實驗室特點,組織進行專業(yè)性的安全教育活動,開展各種預案演練、急救知識培訓與操作等活動,切實提高實驗室管理和教學、科研隊伍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有條件的高??稍O置適當?shù)陌踩逃龑W分。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逐步建立完善實驗室準入考試制度,采用網(wǎng)上考試系統(tǒng)、書面考試和實際操作等方式對實驗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實驗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參與實驗教學和科研活動。
第四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主要內容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實行實驗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一)學校必須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實驗項目進行審核、評估,尤其對涉及化學、生物、輻射等安全危險和隱患的科研項目進行嚴格審核和監(jiān)管,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特殊資質等條件。
(二)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建設與改造項目安全審核報備制度。對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應建立審核流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huán)保規(guī)范要求進行設計、施工,落實“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須經主管部門安全合格驗收,并完成相關的交接工作,明確后續(xù)管理維護單位和職責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實驗室化學安全管理。
(一)學校實驗室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應當認真貫徹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安全作業(yè)。
(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購置管理規(guī)范,建立從請購、領用、使用、回收、銷毀的全過程記錄和控制制度,確保物品臺賬與使用登記賬、庫存物資之間的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三)學校應當規(guī)范建立化學危險物品存儲倉庫,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瘜W危險物品的出入庫登記、領取、檢查、清理等應實施規(guī)范化管理。
(四)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必須建立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臺賬,配備專業(yè)的防護裝備,規(guī)范化學危險物品使用和處置程序。
(五)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存儲必須嚴格安全措施,實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fā)、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把鎖”的“五雙”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應當單獨存放,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一起存放。
(六)學校應當落實承壓氣瓶的存放、使用管理規(guī)定,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和使用。易燃氣體氣瓶與助燃氣體氣瓶不得混合保存和放置;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氣瓶必須安放在符合貯存條件的環(huán)境中,配備監(jiān)測報警裝置。各種壓力氣瓶豎直放置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對于超過檢驗期的氣瓶應及時退庫、送檢。
(七)廢棄的危險化學品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tǒng)一收集處置。
第十六條?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
(二)學校應當依法依規(guī)落實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
(三)實驗樣品必須集中存放,定期統(tǒng)一銷毀,嚴禁隨意丟棄。實驗動物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實驗動物的尸體、器官和組織應科學處理。
(四)細菌、病毒、疫苗等物品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審批、領取、儲存、發(fā)放登記制度。剩余實驗材料必須妥善保管、存儲、處理,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含有病原體的廢棄物,須經嚴格消毒、滅菌等無害化處理后,送有資質的專業(yè)單位進行銷毀處理。嚴禁亂扔、亂放、隨意傾倒。
第十七條? 實驗室輻射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型放射源和非密封型放射性源)和射線裝置的管理。
(二)學校必須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在獲取環(huán)保部門頒發(fā)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才能開展相關實驗工作。
(三)涉輻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明顯的放射性標志,其入口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防護標準的要求,設置安全和防護設施以及必要的防護安全聯(lián)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信號。射線裝置的生產調試和使用場所,應當具有防止誤操作、防止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四)學校應當落實輻射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措施,規(guī)范涉輻廢棄物的處置。
第6篇 實驗樓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綜合實驗樓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是工程項目施工現(xiàn)場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針對本工程的學校特殊環(huán)境,安全管理更是具有非同一般的重大意義。
安全管理的內容有:施工安全組織與分工、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一般要求、施工現(xiàn)場具體要求與措施等;
第1節(jié)原則與依據(jù)結合本工程的特殊地理和人文環(huán)境,根據(jù)《____市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標準》對施工現(xiàn)場管理的有關要求、規(guī)定及強性性標準,我公司企業(yè)內部管理特色,結合本工程總承包管理的特點和工程實際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與消防保衛(wèi)管理措施。
第2節(jié)安全管理目標
(1)全年無因工亡人、重傷事故,輕傷率控制在0.3‰。
(2)確保安全生產。
施工現(xiàn)場無'三違'、無安全隱患。
(3)高標準,嚴要求,創(chuàng)'____市文明安全工地'。
第3節(jié)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不僅是為了滿足工程項目部自身安全生產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滿足相關方(政府、業(yè)主、保險公司、社會)對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持續(xù)改善和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信任。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項安全管理目標與指標得到有效地控制,向業(yè)主提供滿意的產品,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體系:3.1 安全施工的管理網(wǎng)絡根據(jù)本工程施工特點和我公司多年來承建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經驗,為確保施工生產安全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項目建立如下安全管理網(wǎng)絡。
(如下圖)其中,項目安全部設持證專職安全監(jiān)察員兩名,進行項目安全生產的專業(yè)管理和日常管理;
各職能部室負責人負責本部室所管轄生產活動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
1 名,負責本班組日常生產安全檢查。
項目黨、政、工、團組織齊抓共管,認真貫徹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管理原則,群防群治,全員參與,全過程、全方位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
3. 2 項目實施'五化'管理五化:安全生產制度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體系化。
3.2.1 制度化管理:為實現(xiàn)項目施工生產全方位、全過程管理,項目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電氣安全管理制度、現(xiàn)場防火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審批制度、傷亡事故管理制度、交通運輸管理制度、防暑降溫管理制度、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女工保護制度、安全值班及值日制度、飲食衛(wèi)生管理制度、環(huán)境保護管理制度、勞動保險管理制度、施工生產安全緊急預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使項目各項生產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實現(xiàn)制度化管理和良好運行。
3.2.2 標準化、程序化管理:采用先進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全面控制施工生產全過程。
項目部認真實施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明確管理程序與范疇,做到各部門及崗位管理要素清楚,管理程序明確,結合部嚴密,保證各項管理工作到位,管理有效。
各職能部室管理職能分配如下表。
項目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只能分配表相關部門 要素主管工程部 安全部 質量部 技術部 物資設備部 綜合辦公室 計劃經營部
4.1 總要求
4.2 方針
4.3.1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4.3.2.1 法規(guī)
4.3.3 目標
4.3.4 管理方案
4.4.1 機構職責
4.4.2 培訓
4.4.3 協(xié)商與溝通
4.4.4 體系文件
4.4.5 文件與資料控制
4.4.6 運行控制
4.4.7 應急準備和響應
4.5.1 績效測量與監(jiān)視
4.5.2 事故、時間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4.5.3 記錄
4.5.4 審核
4.6 管理評審
3.2.3 責任規(guī)范化管理:為細化項目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管理,從重點部位重點控制入手,全方位、全過程實施施工現(xiàn)場施工生產控制,保證施工生產過程有序、可靠進行。
根據(jù)本工程項目實際,把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重點工作和重點控制的內容分為17 個分項,并明確每個分項的控制要點及責任人(見下表)。
安全管理控制分項名稱、分項控制要點及責任人一覽表序號控制分項名稱分項控制要點責任人1項目危害因素排查、評價、批準及措施制定、審批組織危害因素排查,危害因素匯總,組織危害因素評價;
措施制定;
'e' 級風險及措施審批;
'a、b' 風險涉及的從業(yè)人員。
2基坑、槽、溝挖土、放坡、支護,防護欄及防護標志,基坑、槽、溝邊監(jiān)視及物料堆放,材料運輸,人員作業(yè),回填。
3落地腳手架及工具式腳手架搭設方案制定、審批,地基,搭設,立面、水平防護,腳手板,防雷接地,拆除。
4安全網(wǎng)采購,檢驗,支掛,維護,拆除。
5現(xiàn)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審批,實施及驗收,漏電保護器檢測,帶電作業(yè)。
6臨邊、洞口防護防護欄搭設,防護門設置,動態(tài)管理。
7高處作業(yè)及吊裝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特殊天氣,防護設施,物料堆放,作業(yè)行為8垂直運輸設備安裝方案編制、審批,基礎驗收,設備安裝,防護設施,維修保養(yǎng),防雷接地。
9機動車輛檢驗檢測,行使,維修保養(yǎng)。
10施工機具采購、檢測、使用及保養(yǎng)11三寶采購,檢驗,發(fā)放,使用。
12作業(yè)行為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13消防保衛(wèi)消防設施設置、維護,出入管理,檢查。
14民工生活區(qū)圍擋;
宿舍衛(wèi)生和環(huán)境衛(wèi)生;
用電。
15辦公區(qū)綠化;
壞境及辦公室衛(wèi)生;
用電。
16體系運行監(jiān)控績效考核;
體系運行監(jiān)控。
17安全資料填寫真實、規(guī)范、及時;
分類整理歸檔清。
3.2.4 責任體系化管理:嚴格落實項目各職能部室及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真正實現(xiàn)安全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人人有責'。
項目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如下:
(1)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責任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制定并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的目標、及責任分解,并進行定期考核。
負責項目危害因素評價和各級風險控制措施評價;
批準'e 級風險'及控制措施。
負責項目生產事故的上報工作。
負責項目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并月報至公司備案。
負責直接經濟損失
1 萬元以下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工作。
決策項目重大安全問題,領導項目全員進行施工全過程安全管理。
(2)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項目經理是項目生產安全第一負責人,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負直接領導責任。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度、辦法等,批閱上級文件并監(jiān)督實施。
負責項目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和有效運行,監(jiān)督檢查各職能部門職責落實。
組織制定和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組織召開危害因素評價和各級風險控制措施評價會議,確認風險等級和控制措施。
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
督促各項安全檢查及時到位,負責事故隱患的消除。
支持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主持輕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結案。
組織實施項目應急預案。
(3) 項目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技術工作負責,提供技術支持。
組織項目各部室及成員實施公司三位一體體系。
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并按審批規(guī)定權限進行審核、批準、上報。
實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主持驗收工作;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制定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上報公司審批。
參加輕傷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改進措施,并督促落實。
(4) 項目安全質量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監(jiān)察工作。
認真執(zhí)行上級和地方主管部門下發(fā)的規(guī)章制度、辦法等,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jiān)察落實情況。
審核項目危害因素辨識,參加項目危害因素的評價工作,審核項目制定的各級風控制措施,并報項目領導小組。
負責項目領導小組評價后的'a、b、c、d級風險'及控制措施報公司主管部門。
負責公司審批后的各級風險及控制措施落實的監(jiān)督監(jiān)察。
協(xié)助項目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從業(yè)人員入場教育和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并建立臺帳和記錄。
負責督促有關部門與各分包隊伍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并保持記錄。
審核項目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察,按規(guī)定參加驗收并保持記錄。
負責項目生產過程安全監(jiān)察,深入現(xiàn)場檢查,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并有權給予經濟處罰,遇有險情有停工權。
審核、參加工程項目制定的安全技術交底,并保持記錄。
協(xié)助項目領導小組組織工程項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制定糾正或預防措施,進行整改,實施驗證,并保持記錄。
建立特殊工種臺帳,實施對特殊工種的動態(tài)管理。
協(xié)助項目領導小組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參加調度會,匯報安全情況,并提出要求。
負責項目的安全月、季、年工作總結和統(tǒng)計上報工作,建立項目各類安全臺帳、記錄等。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組織上報事故材料,并保持記錄。
負責項目事件的登記建檔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整改落實,并保持記錄。
(5) 項目施工、技術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組織項目的危害因素辨識,并傳遞至安全主管部門審核。
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報總工程師。
若有變更,及時組織修訂。
執(zhí)行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合理組織生產,建立安全施工秩序。
參加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安全技術交底并傳遞至安全主管部門審核;
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參加項目危害因素評價;
組織制定各級風險控制措施,并傳遞至安質部審核。
(6) 項目機械設備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負責本部室生產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并傳遞至主管部門。
制定項目設備安裝、拆除方案,并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和組織驗收。
貫徹執(zhí)行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定,做到定機、定人管理。
定期進行機械設備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落實。
及時維修、保養(yǎng)設備,防止野蠻使用和'帶病作業(yè)',做好維修保養(yǎng)、交接班記錄工作。
建立設備臺帳并及時上報,保持設備完好率。
參加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參加項目危害因素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并傳遞至安質部審核。
(7) 項目治安保衛(wèi)室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遵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項目的消防管理工作。
組織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開會研究防火工作和隊員培訓。
負責公安消防治安方面生產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并傳遞至安質部。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值勤及備勤制度,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獎懲制度。
按要求設置各種防火設施和警示標志。
負責對本項目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火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員防火安全意識。
定期和不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施工現(xiàn)場巡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驗證整改情況。
定期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性能檢查,及時更換,保證有效。
發(fā)現(xiàn)火情及時報警,并積極組織撲救。
保護事故現(xiàn)場,協(xié)助上級主管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意見。
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項目防火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確定項目防火重點部位,加強重點部位的防范工作。
參加項目危害因素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負責現(xiàn)場動火審批,并實施有效監(jiān)控。
(8) 項目物資供應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凡購置、發(fā)放的勞保用品、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國家監(jiān)督部門的批量驗證和永久性標志、試驗報告單、材質證明。
采購廠家必須在合格供方名冊內。
凡購置各種機具、腳手架材料等,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規(guī)定,嚴格審查證明材料,并做抽樣檢查。
確保及時供應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物資。
對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材料應及時辦理退貨和報廢。
加強管庫人員的教育,執(zhí)行有關危險品的運輸、儲存、發(fā)放等規(guī)定。
負責本部室生產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并傳遞至安質部。
參加項目危害因素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9) 項目財務部室及人員安全生產職責制定項目安全投資計劃,并報批。
及時籌備安全生產經費,保證按需要支付,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負責本部室生產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并傳遞至安質部。
(10) 項目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負責班組的作業(yè)安全。
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嚴禁違章指揮。
組織學習、貫徹、遵守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組織班組進行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做好記錄。
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任務。
上崗前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并參加安全生產活動,負責班組安全檢查,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設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督促教育職工合理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
協(xié)助主管部室進行危害因素辨識,組織班組人員實施應急救援預案。
發(fā)生傷亡事故時,立即搶救,及時上報并保護好現(xiàn)場。
(11) 項目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自覺學習和遵守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考核,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安全隱患。
精心操作,嚴格執(zhí)行工藝標準,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保持作業(yè)環(huán)境清潔,搞好文明施工。
正確操作,精心維護、愛護、保養(yǎng)工具和設備。
協(xié)助班組進行危害因素辨識,實施應急預案。
發(fā)生傷亡事故時,及時搶救并向上級上報,保護現(xiàn)場,做好記錄。
第7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條 目的
本標準規(guī)定了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技術中心檢驗室。
第三條 職責
技術研發(fā)部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實施。
檢驗員:嚴格按本標準執(zhí)行。
第四條 規(guī)程內容
食品分析實驗室經常需要從事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因而要求每一位分析工作者要小心謹慎,并采取種種方法預防各種各樣的,有時甚至是很嚴重的傷害。這些傷害是由于實驗室某些工作人員不熟悉使用各種化學品或儀器設備的安全操作造成的,因此要求實驗室工作人員通曉安全規(guī)程,保證實驗室人員及設施安全完好。
第一款 實驗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一) 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和儀器、設備使用安全規(guī)程。
(二) 實驗前應熟悉原理和注意事項,仔細檢查儀器的安裝是否良好。
(三) 按規(guī)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及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 在進行一切有可能損傷眼睛的操作時,必須戴上護目鏡保護眼睛。
(五) 使用危險試劑(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時,室內至少有兩人,以減少人身事故和火災的發(fā)生。
(六) 在裝配玻璃儀器時,應注意不要被玻璃割傷(扎傷)。
(七) 用試管加熱液體時,不要把試管口朝自己或臨近工作人員?;亓骼淠艿纳隙嘶蛘麴s器的接收器開口必須與空氣相連。
(八) 開啟盛有揮發(fā)性或有毒液體(如氯仿、乙醚等)的器皿,以及使用該類試劑時,要在通風櫥內操作,瓶口不要對著人,以防濺傷眼睛、皮膚或被吸入體內。
(九) 當眼睛進入溶液飛沫或其他異物時,首先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到醫(yī)院就醫(yī)。
(十) 在使用移液管吸取液體時,禁止用口吸取。
(十一) 取完試劑后要蓋緊塞子,不可塞錯瓶塞。
(十二) 易揮發(fā)、放塵、有毒、有害氣體的瓶口應用蠟(或其他方法)封口。
(十三) 不準用鼻子對準試劑瓶口聞味。如需嗅試劑的氣味時,可將瓶口遠離鼻子,用手在試劑前口上方輕輕煽動,使氣流吹向自己而聞出其味。
(十四) 絕對禁止用舌頭品嘗試劑。
(十五) 配制有毒藥品和洗液等易腐蝕性液體時應采取防護措施,戴好橡膠皮手套、面罩、膠靴,防止濺出造成灼傷。
(十六) 取出腐蝕性和刺激性物質(naoh 等)不得用手直接接觸,應使用適當工具。
(十七) 稀釋濃硫酸時,應在攪拌下徐徐將酸倒入水中,不得將水倒入酸中,以防濺出,發(fā)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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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使用酒精燈時,不準用酒精燈互相點火。
(十九) 進微生物檢驗室前要關閉紫外燈,防止傷害。
(二十) 電烘箱不能烘烤易燃物品,時間不能過長。滅菌消毒鍋操作過程中應專人看管,排壓后方可開鍋、開門。
(二十一) 使用電爐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二十二) 檢查線路或外殼是否漏電時,應使用電筆,并注意電線的絕緣層是否有破損,地線焊接是否完好。
(二十三) 推拉電閘時不要面對電閘,以免電火花傷眼睛。
(二十四) 不要用水及濕布擦拭電氣設備。
(二十五) 檢查電器設備是否發(fā)生斷電時,應以手背試殼,不要用手掌面去觸試,以免因觸電發(fā)生危險。
(二十六) 在使用電器設備和分析儀器之前,要檢查電線是否損壞、漏電,電源接通是否正常。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馬上切斷電源,并及時與維護人員(電工或儀表工)聯(lián)系檢修,嚴禁擅自拆卸、修理,以防發(fā)生意外。
(二十七) 化驗室內嚴禁吸煙、吃東西。
(二十八) 化驗室允許存放少量必須用的檢驗用試劑,不得存有大量危險品。
(二十九) 使用水、火、電時要集中精力按操作步驟進行,不要與人閑談,嚴禁離開工作崗位,離開時應委托他人代管,不得違章操作。
(三十) 在明火周圍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品。
(三十一) 實驗結束后,要清掃現(xiàn)場,進行安全檢查,離開時要關閉電源、水源、氣閥、關好門窗。
(三十二) 下班后,不屬于連續(xù)使用的電器要關閉,如需要連續(xù)使用,應寫明標簽,屬連續(xù)使用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調節(jié)有無失靈。
第二款 實驗室防火注意事項
(一)有關術語
閃點:可燃液體的蒸汽與空氣形成混合物質后和火焰接觸時閃火的最低溫度稱作閃點。
燃點:可燃物體接觸火焰時燃燒的最低溫度叫燃點。
閃點≤25℃的試劑叫一級試劑。例:醚、苯、甲醇、乙醇、丙酮、石油醚、乙酸乙酯等。
應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二)防范措施
1、 實驗室的火焰口裝置應遠離一級試劑。
2、 若實驗室中存有較大量上述試劑時,應貼有醒目的狀態(tài)標記:“嚴禁火種”、“嚴禁吸煙”等字樣。
3、 放置這類物品的房間內不能有煤氣嘴、酒精燈以及有電火花產生的任何電氣設備,室內有通風裝置。
4、 使用一級試劑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實驗必須在不燃結構的通風櫥內進行。嚴禁靠近火源,以免發(fā)生危險。
5、 一級試劑必須封好口,置陰涼通風處保存。
6、 自燃物質應存放在防火、防爆貯存柜。
7、 對遇水能引起著火的活潑金屬,例如金屬鈉,應妥善保管,遠離水源。一旦失火,不能用水撲救。
8、 實驗操作室內不可貯存大量的化學危險品,化學危險品應存在專門房間里。
9、 實驗室內必須避免產生電火花。所有電氣開關、電插座等必須密封,使電火花與外部空氣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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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定期檢查電器開關等能引起電火的裝置,避免電火的發(fā)生。
11、 化學試劑、物品貯存室內不準進行實驗工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入內。
12、 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13、 冰箱內不準存放無蓋的試劑、試藥。
14、 日光能直射進房間的實驗室內必須備有窗簾,日光能照射的區(qū)域內不放置燒瓶及加熱時易著火的一切物質,也不要放置加熱時易揮發(fā)的物質。
15、 實驗室內應備有滅火裝置和救火用的石棉毯子。
16、 一般的滅火器、設施應裝在實驗室門口外附近處,便于取用。
第五條 附則
(一) 所有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按照《員工獎懲制度》相關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 本制度由公司規(guī)章制度編審委員會起草并修訂,自 2010 年 1 月 1 日總經理簽發(fā)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產品技術研發(fā)中心品控部。
第8篇 學校管理實驗小學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樣的
實驗小學安全管理措施
學生安全涉及千家萬戶,關系社會穩(wěn)定。
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場所,更是重任在肩,責無旁貸,應當為學生安全筑起第一道防線,必須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
安全管理教育也是學校管理中的首項要務。
為了把安全管理落到實處,確保師生安然無恙,本學期我們制定了以下工作措施:
第一,成立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健全校園安全工作網(wǎng)絡。
為了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本學期成立了安全管理領導機構,以為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為副組長;為組員。
組長作為校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切實負起責任,其他人員各負其責、工作到位。
把安全責任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切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
第二,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安全公約,并落實到位。
班主任、任課教師要明確自己在學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職責。
班主任在期初制定出本班的安全公約,并經常開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二字天天講,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yǎng)良好的安全習慣。
同時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對危及安全的做法要及時批評和制止,使公約落實到學生中去。
第三,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要求,讓全體教職工都承擔起校園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
并把教職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的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制定目標管理細則,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起專兼結合、全員參與、以責任制為核心的校園安全工作網(wǎng)絡。
第四,值日領導負責當天的學生安全責任。
值日領導每天要準時到校,密切注意學生的動向,加強安全管理,對在走廓玩耍的同學要堅決制止。
防止學生離開校區(qū),到外面玩耍。
此外,課間、放學后,值日導師應于樓梯口、大路口監(jiān)督、疏導,確保學生安全。
第五,學校經常開展安全檢查評比工作,表揚先進班級。
第六,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的各項制度、標準和規(guī)范,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校園各類建筑,水、電、等基礎設施,各類教學設施的安全監(jiān)管,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因建筑和設施修建不規(guī)范或損壞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是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類建筑要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更新,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三是要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
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讓責任落實到位。
四是加強教職工隊伍的教育和管理。
不斷加強對教職工的職業(yè)道德、職業(yè)紀律教育和法律教育,堅決杜絕體罰及毆打學生的行為,防范和避免內部人員侵害學生、兒童的事件發(fā)生。
進一步加大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素質。
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品德課等深入地開展安全教育,將消防、交通、飲食衛(wèi)生、治安等安全知識貫穿到教學中去,并結合環(huán)境、季節(jié)、疫情等實際情況,利用廣播、板報、班會、知識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盜、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氣中毒、防傳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
以創(chuàng)建“平安文明學?!?、“交通安全學?!被顒雍桶踩逃铡踩逃顒又転檩d體強化安全教育。
此外,加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學生素質。
堅持法制教育進校園、進課堂,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
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保持健康的心態(tài),幫助學生克服心理障礙,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加強德育工作,從各方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耐心細致地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
要積極調解和減少各類校園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杜絕校園暴力,避免意外傷害的發(fā)生。
第七,主動協(xié)調,積極配合村政府共同營造校園及校園周邊的安全環(huán)境。
本學期,配合村政府凈化校園周邊環(huán)境,加強校外人員進入校園的管理,創(chuàng)造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嚴密防范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惡性事件發(fā)生。
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必須加強管理,從嚴治教。
我們要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觀念,堅決把學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努力辦好讓群眾滿意的教育,辦好讓群眾放心的教育。
第9篇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證學院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并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范圍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等。
第二條 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第三條 危險化學物品的申請及購置
凡需使用危險化學物品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應提交危險化學物品使用申請報告,經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根據(jù)實際需要適量采購,減少庫存量,購置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物品及放射性器材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公安、衛(wèi)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申請領取購買憑證、憑購買憑證購買。
第四條 危險化學物品的提運
(一)危險化學品的裝運,應嚴格遵照國務院《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到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辦理各種準運手續(xù),裝運時要嚴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裝運氣瓶要擰緊瓶塞,運輸時要帶好必要的防護設備。提運化學危險物品車輛應懸掛危險物品標志,車輛嚴禁煙火,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二)性質互相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能同時裝運(如氫氣和氧氣等)。易燃品、油脂或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和強氧化劑同時裝運,對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和有毒的危險化學物品應專車提運。
(三)嚴禁攜帶危險化學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條 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物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物品的單位負責人負責制定危險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并督促嚴格按照規(guī)定操作。
(三)教學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本組的危險化學物品的使用安全負直接責任。
(四)從事危險化學物品、放射物品實驗的職工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熟悉本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在實驗和生產場所使用危險化學物品、放射物品的部門,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安全員應熟悉危險化學物品的安全管理知識。
(五)危險化學物品、放射物品,必須指定工作認真負責,并具備一定保管知識的專人負責管理,要有兩人管理、兩人使用、兩人運輸、兩人保管和兩把鎖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管理措施。
(六)危險化學物品的領用,有專人負責持危險化學物品使用申請報告和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的領料單到危險化學物品倉庫辦理領料手續(xù),并嚴格做好詳細的領料、使用記錄。要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與安全措施,對危險化學物品及存放地點,要經常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發(fā)生。
(七)壓力氣瓶的使用
1.使用單位必須有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定期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2.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距明火10米以外。易燃氣體氣瓶和助燃氣體氣瓶不得放在一起,放置地點須由實驗室與保衛(wèi)處和設備處及有關部門審批。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氣瓶,必須安放在室外規(guī)范安全的地方,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物品的放射源。
4.氣瓶豎直放置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5.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6.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7.嚴禁敲擊、碰撞壓力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不得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8.壓力氣瓶夏季防止暴曬,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氣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的液化石油氣向其它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第六條 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管理
(一)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二)在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
(三)危險化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物品應當定期檢查。
(四)危險化學物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物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監(jiān)測。
第七條 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處理
(一)院、系實驗室必須有專人負責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處理工作。
(二)保衛(wèi)處、設備處與學院有關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全院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集中處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各使用單位的管理情況。
(三)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一定要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huán)境。
第八條 獎勵與懲罰
對于嚴格遵守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保障安全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和表彰;對于違反危險化學物品管理規(guī)定造成事故的,依照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章的有關條文規(guī)定,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10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______(以下簡稱“__”)實驗室安全管理,明確實驗室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保障措施,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制定本管理辦法。
1.2 適用范圍
適用于__實驗室安全管理。
2. 組織和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責任體系和應急預案;督查和協(xié)調解決實驗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及時通報發(fā)現(xiàn)的問題,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
3. 實驗室安全管理內容
3.1 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準入
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實驗室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并通過實驗室安全知識考試。
3.2 訪問控制
實驗室負責人有管理和控制進入實驗室人員的責任。當實驗進行的時候,應關閉實驗室的門。這樣做不僅可以保護那些可能誤入實驗室的人員,還減少了對實驗人員的干擾。
3.3 實驗項目安全審核
對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項目,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huán)保的規(guī)范要求設計、施工。項目建成后,須經過相關職能部門審核把關方可投入使用。
3.4 危害信息標志和標語
實驗室中,有特殊危險的地方要有危害信息標志和標語。例如危險化學品、放射性材料、生物危害、火災危險。其他應張貼出標志的地方如安全淋浴,洗眼器,出口和滅火器。滅火器要標記出適用于什么類型的火災。緊急洗眼器和淋浴設施處必須掛一個牌子。盛放廢物的容器必須標清楚要盛放的廢物的類型。實驗室的安全和危險標志應該做到,可以使一個不熟悉實驗室日常工作的人在緊急情況下逃生(或者幫助應對情況,如果合適的話)。
3.5 實驗室網(wǎng)絡安全
具體規(guī)定詳見__-isms-ii-12《網(wǎng)絡安全管理規(guī)定》。
3.6 實驗室儀器設備與操作的安全管理
(1) 建立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落實專人做好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儀器設備安全運行,并做好相應臺賬。
(2) 實驗室儀器設備操作人員應當接受業(yè)務和安全培訓,了解儀器設備的性能特點、熟練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具有危險性的特種設備,須在專職管理人員同意和現(xiàn)場監(jiān)管下,方可進行操作。具體按附件內容執(zhí)行。
3.7 實驗室水電的安全管理
(1) 規(guī)范實驗室用電、用水管理,按相關規(guī)范安裝用電、用水設施和設備,定期對實驗室的電源、水源等進行檢查,排查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2) 實驗室內必須使用空氣開關,并配備漏電保護器。
(3) 啟動或關閉電器設備時,必須將開關扣嚴或扣妥,防止似接非接狀況。使用電子儀器設備時,應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若電器設備發(fā)生過熱現(xiàn)象或有糊焦味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4) 實驗室固定電源插座未經允許不得拆裝、改線,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無絕緣護套的雙絞線等。
(5) 人員較長時間離開房間或電源中斷時,要切斷電源開關,尤其是要注意切斷加熱電器設備的電源開關。
(6) 實驗室內不應有裸露的電線頭;電源開關箱內,不準堆放物品,以免觸電或燃燒。
(7) 沒有掌握電器安全操作的人員不得擅自更動電器設施,或隨意拆修電器設備。
(8) 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體將電線與人體分離后,再實施搶救。
3.8 有毒物品及化學藥劑管理
(1) 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學藥劑,要嚴格按類存放保管、發(fā)放、使用,并妥善處理剩余物品和殘毒物品。
(2) 在實驗中盡量采用無毒或少毒物質來代替有毒物,或采用較好的實驗方案、設施、工藝來減少和避免在實驗過程中擴散有毒物質。
(3) 有關實驗室應裝設通風排毒用的通風櫥,在使用大量易揮發(fā)毒物的實驗室應裝設排風扇等強化通風設備;必要時也可用真空泵、水泵連接在發(fā)生器上,構成封閉實驗系統(tǒng),減少毒物在室內逸出。
(4) 注意保持個人衛(wèi)生和遵守個人防護規(guī)程,絕對禁止在使用有毒物或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實驗室內飲食、吸煙或在有可能被污染的容器內存放食物。在不能保證無毒的環(huán)境下工作時應穿戴好防護衣物;實驗完畢及時洗手,條件允許應洗澡;生活衣物與工作衣物不應在一起存放;工作時間內,須經仔細洗手、漱口(必要時用消毒液)后,才能飲水、用膳。
(5) 在實驗室無通風櫥或通風不良,實驗過程又有大量有毒物逸出時,實驗人員應按規(guī)定分類使用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不得掉以輕心。
(6) 定期進行體格檢查,認真執(zhí)行勞動保護條例。
3.9 實驗室設施安全管理
根據(jù)實驗室類別、潛在危險因素等配置消防器材、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部分重點實驗室和使用?;返膶嶒炇覒友b緊急報警裝置。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查,做好設備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并建立臺賬。
3.10 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 結合實際制定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期組織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2) 落實消防器材管理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器材定點存放,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損壞、挪作他用。過期的消防器材應當及時更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應保持暢通,禁止堆放雜物。
(3) 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4) 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3.11 實驗室的內務管理
(1) 建立實驗室衛(wèi)生檢查管理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督查,減少安全隱患,并做好相關記錄。
(2) 建立實驗室衛(wèi)生值日制度,保持實驗室內的整潔,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應當規(guī)范、及時處置。實驗結束或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實驗室管理或操作人員必須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并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措施。
4. 實驗室隱患整改與事故處理
(1) __每季度組織一次實驗室安全檢查。實驗室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實驗室安全自查。檢查應當做好記錄。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a) 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b) 實驗室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c) 實驗室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d) 實驗室安全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e) 實驗室安全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
f)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2) 在檢查基礎上,對發(fā)現(xiàn)的安全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督查整改情況。對不能及時消除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落實人員、資金,期限完成整改。安全隱患尚未消除時,應當落實防范措施或者停用整改,保障安全。
(3) 按照__制定的《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4) 實驗室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妥善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發(fā)生較大險情時,應立即報警,并逐級報告事故信息,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對隱瞞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從嚴處理。
(5) 發(fā)生實驗室事故后,實驗室應當配合__相關職能部門,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責任,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并上報整改情況。
5. 相關文件
__-isms-ii-12《網(wǎng)絡安全管理規(guī)定》
《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
6. 附則
(1) 本文件由__科技資源和信息管理部負責解釋。
(2) 本文件自頒布之日起實行,有新
第11篇 化學化工基礎實驗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條例
1.取儀器藥品及時登帳,消耗時按時消帳,外借記帳,做到帳物相符。
2.首先檢查所負責的藥品等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3.所用儀器藥品分類存放,專人保管。
4.對千元以上儀器建立使用維護登記卡。
5.學生在第一次實驗時(或前),要進行防火、安全知識、遵守實驗室制度的教育。
6.學生實驗中損壞儀器時,如儀器在10-20元,賠原價的1/5;如儀器在20-50元,賠原價的1/7;如儀器在10元以下,賠原價的1/3。
7.下班前逐個檢查門、窗、水、電。全無問題時方可離開。
8.牢記火警電話:119。
第12篇 華中農業(yè)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發(fā)生,依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原國家教育委員會第20號令)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安全管理。實驗室安全工作包括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體系、實驗室安全分類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物安全、輻射安全、實驗廢棄物安全、安全設施與實驗環(huán)境)、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準入、實驗室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理等。
第三條 實驗室安全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明確責任、齊抓共管”的原則,確保實驗室安全。
第二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
第四條? 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實行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實驗室成員四級管理體制,各司其職,逐級分層落實責任制。
第五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責任。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領導下,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為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各二級單位黨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二級單位領導協(xié)助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第六條? 學校實行實驗室安全的“四級”責任制。學校簽訂“三級”責任書,國資設備管理處負責“第一、二級”安全責任書的制訂、修訂等工作,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與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一級),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與本單位各實驗室負責人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二級),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負責制定“第三級”安全責任書的規(guī)則并要求各實驗室負責人與實驗室各成員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三級),并監(jiān)督各實驗室的上墻張貼及執(zhí)行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實驗室安全管理辦公室。
領導小組由分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
2.指導學校制訂實驗室安全工作規(guī)劃、實驗室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責任體系和應急預案;
3.研究審議實驗室安全工作重要事項;協(xié)調、指導有關部門落實相關工作等。
實驗室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國資設備管理處,辦公室主任由國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人兼任。國資設備管理處作為學校實驗室安全的主要監(jiān)督部門,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開展各項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制訂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規(guī)劃,制訂和完善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應急預案,貫徹執(zhí)行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
2.統(tǒng)籌協(xié)調和組織實施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督查、協(xié)調各相關單位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做好實驗室安全管理,重點做好危險化學品、輻射、實驗廢棄物等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檢查與督查實驗室安全,督促整改安全隱患;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知識宣傳、安全教育及業(yè)務培訓。
4.受理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報告,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保衛(wèi)處負責學校實驗室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工作,對實驗室防火、防盜、治安等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與檢查。
教務處是學校教學實驗室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對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與檢查。
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是學??蒲袑嶒炇夜芾淼穆毮懿块T,負責對科研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與檢查。
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院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協(xié)管部門,協(xié)助做好學生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考試等工作。
第八條? 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是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其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主要負責人應敦促具體負責人履行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實驗室安全責任和工作體系;
2.針對本單位安全類型,制訂和完善適用于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的管理制度、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組織、協(xié)調、督促三級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層層落實管理責任制,與實驗室簽訂安全責任書;
4.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協(xié)助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并組織落實隱患整改;
5.執(zhí)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與考試。
第九條? 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對所在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及發(fā)生的責任事故負主要責任。實驗室負責人可以指定專人負責本實驗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實驗室負責人和指定的專任負責人須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本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和規(guī)章制度(包括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實驗室準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設;
2.執(zhí)行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嚴格監(jiān)督實驗室安全準入執(zhí)行;
3.根據(jù)實驗室安全類型,負責對本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huán)保教育和培訓并備案,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
4.負責本實驗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本實驗室內危險物品臺帳(包括放射性設備、危險化學品、劇毒品、氣體鋼瓶臺帳等),做好安全自查記錄;
5.組織、督促相關人員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防止違反實驗室安全規(guī)范要求的任何實驗活動;
6.定期、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環(huán)境衛(wèi)生自查,配合學校安全檢查,并組織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根據(jù)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匯總、上報等工作。
第十條? 在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須對實驗室安全和自身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1.遵守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
2.遵循實驗室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guī)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
3.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及時提出異議并拒絕實驗繼續(xù)開展,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4.配合各級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熟悉實驗室安全應急程序,參加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等演練活動;知曉應急電話號碼、應急設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 實驗室安全分類管理
第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1.危險化學品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劇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學品。
2.各單位要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實驗、科研和生產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包括購買、運輸、存貯、使用、生產、銷毀等)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
3.加強對氣體鋼瓶、劇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
第十二條? 生物安全管理。
1.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
2.各單位要加強生物類實驗室安全的管理,責任到人。
3.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實驗動物尸體必須先就地進行無害化處理(如高溫高壓滅菌、輻照滅菌等),包裝好貼上標簽后自行暫存,隨后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棄實驗后或正常死亡的動物尸體。
4.對實驗教學人員和學生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防護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驗。
5.采購的實驗動物,必須來源于具有《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并開具實驗動物合格證。開展動物實驗,應在具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的設施中進行,不允許在無《實驗動物許可證》的場所擅自飼養(yǎng)動物及進行動物實驗。
第十三條? 輻射安全管理。
1.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
2.各涉輻單位必須在《輻射安全許可證》規(guī)定范圍內開展相關工作。
3.應加強涉輻場所安全及警示設施的建設,加強對輻射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方面管理,規(guī)范涉輻廢棄物的處置。
第十四條? 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1.實行實驗廢棄物分類存放,做到分類收集、集中儲存。
2.實驗室廢棄物由學校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國資設備管理處定時定點全校范圍集中回收。放射性廢棄物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置。
第十五條? 安全設施與實驗環(huán)境管理。
1.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jù)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根據(jù)實驗室需要,建立實驗廢水處理系統(tǒng),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做好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并做好相關記錄。
2.需要特殊實驗環(huán)境的實驗室。需要使用有毒物品,氣瓶,易燃易爆物等實驗器材或化學試劑的實驗,必須在保證實驗安全前提下才能開展。
3.新建、改造、擴建實驗室涉及到有害物質、有毒氣體的處理的,必須列入工程設計、施工方案中,并依照要求驗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同位素室等建設前須到相關管理部門備案許可后方能建設。
第四章?? 實驗室安全教育與準入
第十六條 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教育制度,按照“全員、全程、全面”的要求,結合實驗室特點,組織進行專業(yè)性的安全教育活動,開展各種預案演練、急救知識培訓與操作等活動,提高實驗室管理和教學、科研隊伍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第十七條? 建立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對于進入實驗室的學生必須進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范培訓,未經相關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績者不得進入實驗室。
第五章?? 實驗室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十八條 實驗室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國資設備管理處協(xié)同保衛(wèi)處、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教務處等職能部門開展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并接受上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環(huán)保部門、衛(wèi)生部門的指導和檢查。各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須建立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經常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督查。檢查結果校內通報,對發(fā)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時整改。
第六章? 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實驗室發(fā)生安全事故,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和實驗室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報告國資設備管理處和保衛(wèi)處,發(fā)生重大險情時應立即報警。發(fā)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后,二級單位(院部、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和實驗室應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
第二十條 發(fā)生較嚴重的事故時,學校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小組向學校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防范措施。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依據(jù)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涉及的單位和人員,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因各種原因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將予以責任追究。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各有關單位應根據(jù)本辦法,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guī)定,并醒目張貼,嚴格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其他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學?!度A中農業(yè)大學實驗室排污管理的規(guī)定》《華中農業(yè)大學實驗室安全規(guī)程》《華中農業(yè)大學放射防護管理辦法》(校發(fā)【2009】96號)同時廢止。由國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13篇 電氣高壓實驗安全管理
1、高壓試驗工作不得少于兩人。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開始試驗前,試驗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2、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標記,接后應進行檢查。
3、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刀閘。為了防止誤合刀閘,可在刀刃上加絕緣罩。試驗裝置的低壓回路中應有兩個串聯(lián)電源開關,并加裝過載自動掉閘裝置。
4、試驗現(xiàn)場應裝設遮欄或圍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試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派人看守。
5、加壓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結線,表計倍率、量程,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tài),均正確無誤,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并取得試驗負責人許可,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jiān)護并呼唱。高壓試驗工作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警戒異?,F(xiàn)象發(fā)生,操作人應站在絕緣墊上。
6、變更結線或試驗結束時,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放電,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
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行放電再做試驗。高壓直流試驗時,每告一段落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shù)次并短路接地。
8、試驗結束時,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短路線,并對被試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現(xiàn)場。
第14篇 藥學系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藥學系實驗室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我系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我系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藥學系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各教研室所轄實驗室安全管理,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實驗室”是指我系開展教學、科研等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
第四條藥學系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學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系實驗工作實際,制定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處置預案。
第五條藥學系逐級落實實驗室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實驗室安全管理崗位職責,確定各級實驗室安全崗位責任人。
第六條藥學系定期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營造濃厚的實驗室安全系部文化氛圍,提高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第七條藥學系將實驗室安全納入我系考核內容。對未按規(guī)定履行實驗室安全職責,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或擅自挪用、損壞實驗室器材、設施等的,系部責令其限期整改;對于屢教不改或造成損失的,應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第二章實驗室安全責任
第九條 領導崗位責任制
(一)藥學系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系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級學校關于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標準、規(guī)范和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guī)、制度,并結合系部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貫徹落實的措施,制定和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指示,并結合本部門實際加以落實。
(三)負責建立、健全本系部的安全責任制,確保部門、教職員工及學生的安全職責。
(四)建立組織,設置安全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xiàn)安全管理,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并組織制定藥學系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五)組織、督促、檢查本系部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組織本系部人員培訓、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與本系部相關的安全知識、安全實驗操作技術,并組織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崗。
(七)組織制定并實施本系部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八)組織各類模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措施,執(zhí)行“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九)按照事故管理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第十條 實驗中心主任崗位責任制
(一)認真學習領會各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學習掌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安全法規(guī)、規(guī)范、規(guī)程和相關專業(yè)知識。
(二)在系部負責人的領導下,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的指示和部署,協(xié)助領導作好系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協(xié)助學校領導,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四)經常進行現(xiàn)場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安全問題,組織落實整改,督促崗位責任人遵守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遵章作業(yè)。發(fā)現(xiàn)異常和隱患,及時報告。
(五)督促崗位責任人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六)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設備、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協(xié)調保衛(wèi)處進行維護、檢修、檢測和更新,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tài)。
(七)負責編制或修訂防火、?;饭芾碇贫?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負責滅火器材的管理工作。
(八)對本系部各類安全問題調查、分析,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積極采取防范措施。
(九)做好員工的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實驗操作人員工崗位責任制
(一)積極參加安全作業(yè)的培訓學習,了解領會各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指示精神,學習掌握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知識和操作規(guī)程。
(二)嚴格遵守安全實驗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規(guī)作實驗設備及使用?;?。
(三)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發(fā)生安全事故要正確分析、判斷、處理、保護好現(xiàn)場,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四)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實驗設備及?;?、保管防護用品和器具。
(五)嚴格執(zhí)行各項實驗室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不違規(guī)操作實驗設備及使用危化品,并制止他人違規(guī)操作實驗設備及使用?;?。
(六)對違規(guī)指揮有權拒絕操作實驗設備及使用?;?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實驗進行,并及時向系部領導報告。
(七)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xiàn)場。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八)實驗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所用的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分子式、主要理化性質、危險性、包裝性、包裝要求、貯存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措施、滅火方法。
第三章實驗室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安全教育必須貫徹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原則。安全教育要講究針對性、科學性,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
(二)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遵紀和守法教育、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專業(yè)技能訓練。
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管理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定。
(2)公司的性質、經營特點及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3)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識、經營物質的特性、一般消防知識及氣體防護常識。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5)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三)實驗操作人員須必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除有特殊情況經批準,不得缺席,實驗操作人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工作考勤之內,新入職教師必須要有安全培訓。
第十三條系部逐步建立完善實驗室安全考試制度,實驗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參與實驗教學和科研活動。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主要內容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實行實驗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第十五條實驗室化學安全管理請領制度。
(一)根據(jù)學校危險品管理制度,為保證藥學系教職員工及學生實驗課安全,請領試驗用毒麻類,易燃易爆類,酸堿類藥品及強氧化劑腐蝕性藥品類時,需提前1周提出使用申請,周一申請,周三到藥品庫提取使用藥品,用量不超過半個月,用量最大的不超過一周的用量。
(二)化學危險品在領用時,根據(jù)實驗項目要求控制用量;非實驗項目要求,不得領用化學危險品。
化學危險品的領用由專人填寫領用單,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員確認數(shù)量并簽名后,方可進行發(fā)放。
第十六條實驗室化學安全管理保管及使用制度。
(一)各實驗室不得存放超過半個月用量的化學危險品。
(二)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必須建立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臺賬,配備專業(yè)的防護裝備,規(guī)范化學危險物品使用和處置程序,并且必須做好出入庫登記、領取、檢查、清理等應實施規(guī)范化管理。
(1)化學、危險品操作人員必須熟知化學、危險品的名稱、規(guī)格、性能、危害及出現(xiàn)意外之后的應急防護措施,有關資料詳見化學品安全標簽。
(2)化學、危險品的儲存要求干燥、陰涼、防潮、通風。
(3)化學、危險品應分類存放,入庫時按性質不同(如酸堿類不能混放,防止物品失效)分類存放,并做好明顯標識,以免混料,并留出必要的通道。
(4)化學、危險品不得直接擺放在地面上,應全部置于托盤或貨架之上。
(5)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蓋子要密封好,以免揮發(fā)及泄漏,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化學、危險品庫要嚴禁各類明火和暗火及各類火種隱患。
(7)化學、危險品庫內嚴禁私自拉設各類電線,對于照明設備,應有防爆系統(tǒng),對于化學、危險品庫內應有必要的通風設施,更不允許有各類明火出現(xiàn)
(三)藥學系落實承壓氣瓶的存放、使用管理規(guī)定,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和使用。易燃氣體氣瓶與助燃氣體氣瓶不得混合保存和放置;各種壓力氣瓶豎直放置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對于超過檢驗期的氣瓶應及時退庫、送檢。
(四)廢棄的危險化學品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tǒng)一收集處置。
第十七條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主要涉及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
(二)藥學系依法依規(guī)落實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請領、保管、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
(三)實驗樣品必須集中存放,定期統(tǒng)一銷毀,嚴禁隨意丟棄。實驗動物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實驗動物的尸體、器官和組織應科學處理。
(四)細菌、疫苗等物品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審批、請領、保管、發(fā)放登記制度。剩余實驗材料必須妥善保管、存儲、處理,并作好詳細記錄;嚴禁亂扔、亂放、隨意傾倒。
第十八條 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一)藥學系依法依規(guī)科學規(guī)范地做好實驗室廢棄物收集和暫存工作。
(二)藥學系實驗室對實驗廢棄物做好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廢氣、廢液、廢渣和噪聲,不得污染環(huán)境。
(三)藥學系實驗室根據(jù)實驗操作過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氣體和煙塵的特點,選擇正確的吸收和排放方式,配置排放設備,強化通風、除塵和個人防護設備的管理,確保人身和環(huán)境安全。
第十九條實驗室儀器設備與操作的安全管理。
(一)藥學系建立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落實專人做好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儀器設備安全運行,并做好相應臺賬。
(二)實驗室必須對具有危險性和安全隱患的設備采取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精密儀器、大功率儀器設備、電氣儀器設備必須有安全接地等安全保護措施;對于超期服役的設備應及時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三)實驗室儀器設備操作人員應當接受業(yè)務和安全培訓,了解儀器設備的性能特點、熟練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具有危險性的特殊儀器設備,須在專職管理人員同意和現(xiàn)場監(jiān)管下,方可進行操作。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具備明火(如酒精燈、電爐子、煤氣罐、融封設備)和高壓用電設備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有相應培訓資質的單位的專門培訓,設備的操作人員,操作相應設備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及安全鞋。
第二十條實驗室水電的安全管理。
(一)各科室必須規(guī)范實驗室用電、用水管理,按相關規(guī)范安裝用電、用水設施和設備,定期對實驗室的電源、水源等進行檢查,排查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
(二)電氣設備應配備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對電線老化等隱患應當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使用高壓電源工作時,操作人員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嚴禁用潮濕的手接觸電器和用濕布擦電門,擦拭電器設備前應確認電源已全部切斷。
(三)實驗室固定電源插座未經允許不得拆裝、改線,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等。
(四)實驗室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包括各種電爐、電取暖器、熱得快、電吹風等)。確因工作需要,必須選擇具有足夠安全性能的加熱設備,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在使用完畢后拔掉插頭。
(五)化學類實驗室不得使用明火電爐。確因工作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經系部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條實驗室設施的安全管理。
藥學系根據(jù)實驗室類別、潛在危險因素等配置消防器材、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等安全設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部分重點實驗室和使用危化物的實驗室應加裝緊急報警裝置。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查,做好設備更新、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工作,并建立臺賬。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學系結合自身實驗室工作實際,開展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二)藥學系落實消防器材管理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器材定點存放,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損壞、挪作他用。過期的消防器材應當及時更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應保持暢通,禁止堆放雜物。
(三)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保證安全教學。學校應當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學生)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四)藥學系及各教研室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第二十三條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藥學系全樓嚴禁吸煙及生活明火。
(二)藥學系全樓安全防火距離之內不得有使用明火的操作和設施。
(三)如因施工、修繕需要動火的,必須按安全要求對相應物品進行轉移、防護處理后,經檢查確認合乎要求,備好消防器材之后,在有專人監(jiān)護之下,方可動火。
(四)定期對所配備的消防、防護器材、用品進行檢查、維護、檢測,以保證能正常使用。
(五)經常對藥學系全樓進行清理,不使雜物、廢品物品在防火通道及走廊內堆積。
(六)所有人員必須掌握所防火消防設施性能;對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等危險品特性,以及掌握如何防火、防爆、防腐、防中毒等方法。
(七)嚴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液體、實驗過程,禁止明火作業(yè)(如確因實驗或工作需要且無法用其它設備替代時,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系部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明火)。
(八)實驗操作人員對實驗所用原料,產品的性質,必須學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等,發(fā)生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九)實驗場地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及時清除油污、雜物等易燃物。
第二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操作易燃易爆的人員應著防靜電工作服、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護用品,不穿戴釘?shù)男?。操作中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各項實驗操作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
(二)操作腐蝕性化學品的人員須著工作服、護目鏡、膠皮手套、膠皮圍裙等必要的防護物品。操作時須輕搬輕放,禁止背負肩扛,防止摩擦震動和撞擊。不能使用沾染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分裝、改裝、開箱質檢需在實驗室外進行。
(三)操作毒害性化學品的人員要著防護服、手套、防毒口罩或面具。操作是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品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第二十五條 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
(1)危化品庫存檢查;
(2)一般藥品庫存量檢查;
(3)實驗室及庫房安全檢查;
(4)查安全防火、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記錄是否完整。
(二)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還有節(jié)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系部月檢、周自查。另外,養(yǎng)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xiàn)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最重要方式。
第二十六條藥學系加強對廢棄實驗室處理的審批監(jiān)管力度。對于搬遷或廢棄的實驗室,要徹底清查實驗室存在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嚴格按照國家及學校相關要求及時處理,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在確認實驗室不存在危險品后,按照實驗室廢棄程序,選擇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對廢棄實驗室進行拆遷施工。
第二十七條藥學系實驗室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妥善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tài)擴大和蔓延。發(fā)生較大險情時,應立即報警,并逐級報告事故信息,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對隱瞞或歪曲事故真相者,從嚴處理。
第二十八條發(fā)生實驗室事故后,實驗室所在教研室及系部應當配合相關職能機構,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寫明事故調查報告,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并上報整改情況。
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最先發(fā)現(xiàn)者,除立即處理外,還應以最快捷的方法向系部報告,而后逐級上報。對各類重大事故,系部要立即將事故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若事態(tài)仍在繼續(xù),要隨時報告。
(二)發(fā)生事故的實驗室或倉庫,要按規(guī)定填寫事故報告報送系部及學校相關部門。報出時間:一般事故3天內,重大事故7天內。
(三)對重大事故,系部應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后20天內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四)系部發(fā)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教職人員及學生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辦理。
(五)對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組織調查并召開事故分析會。
(六)對重大事故,應組織由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一)隱患的排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實驗室、倉庫應對各自管轄區(qū)域內按規(guī)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二)各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分管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各系部主任為主管部門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組織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責任人,負責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三)由系部安全領導小組,對系部事故隱患每學期集中進行排查一次。
(四)由各實驗技術人員參加,每周進行一次,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在停止實驗操作的前提下,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對一般隱患立即整改。
(五)事故隱患排查記錄,要有排查時間、地點、人員和排查內容、(事故隱患問題)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整改結果,每月向系部遞交一次事故隱患排查報表。
(六)隱患的報告:發(fā)現(xiàn)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
第五章附 則
第二十九條藥學系根據(jù)本管理辦法,結合本系實驗室工作實際,制定藥學系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并報學校備案。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15篇 某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醫(yī)院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醫(y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國家的醫(yī)政法規(guī),依據(jù)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以及技術規(guī)范,制定頒布我院有關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使我院生物安全管理達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科學化的要求。
二、審查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操作程序,監(jiān)督和檢查相關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三、審查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對實驗室安全事件進行風險評估,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
四、監(jiān)督試驗室工作人員準入、培訓、健康監(jiān)護等相關管理制度的實施。
五、批準和發(fā)布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危害評估等重要文件。
六、對本單位上報的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備案材料進行審核。
七、對本單位在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開展的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進行審查。
八、組織對全體醫(yī)務人員進行生物安全相關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和考核,監(jiān)督、指導生物安全防護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