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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維護:安全技術交底
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yè)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2.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4.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及施工作業(yè)。
5.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下列桿件:
1)交叉支撐,水平架;
2)連墻件;
3)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
4)欄桿。
6.作業(yè)需要時,臨時拆除交叉支撐或連墻件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交叉支撐只能在門架一側局部拆除,臨時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撐的門架上、下層面應滿鋪水平架或腳手板。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恢復拆除的交叉支撐;拆除時間較長時,還應加設扶手或安全網;
2)只能拆除個別連墻件,在拆除前、后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在作業(yè)完成后立即恢復;不得在豎向或水平向同時拆除兩個及兩個以上連墻件。
7.在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8.臨街搭設的腳手架外側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墜物傷人。
9.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沿腳手架外側嚴禁任意攀登。
11.對腳手架應設專人負責進行經常檢查和保修工作。對高層腳手架應定期作門架立桿基礎沉降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門架及配件應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并按jcj 128—2000附錄a的規(guī)定分類檢驗和維修,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第2篇 電纜線路安全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安毛高速17標
交底項目
電纜線路安全管理
勞務分包隊
負責人
交底內容:
1、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
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
2、電纜截面的選擇應符合jgj46-2005規(guī)范中第7.1.3條1、2、3款的規(guī)定,根據其長期連續(xù)負荷允許載流量和電壓偏移確定。
3、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
4、電纜類型應根據敷設方式、環(huán)境條件選擇。埋地敷設宜選用鎧裝電纜。當選用無鎧裝電纜時,應能防水、防腐。架空電纜宜選用無鎧裝電纜。
5、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m,并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
6、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0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7、埋地電纜與其附近外電電纜和管溝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8、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9、架空電纜應沿電桿、支架或墻壁敷設,并采用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采用絕緣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載,敷設高度應符合jgj46-2005規(guī)范中第7.1節(jié)架空線路敷設高度的要求,但沿墻壁輻射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電纜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敷設。
10、在建筑工地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嚴禁穿越腳手架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樓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墻或門口剛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裝飾裝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階段,應補充編制單項施工用電方案。電源線可沿墻角、地面敷設,但應采取防機械損傷和電火措施。
11、電纜線路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電器與電纜的選配應符合jgj46-2005規(guī)范中第7.1.17和7.1.18條要求。
交底人: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
注:接受交底人員必須簽字(一式二份)
第3篇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 貴州卓越建設(機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 |||||
分項工程名稱 | ||||||
交底部門 | 交底人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 ||||||
交底內容: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 (gb-5036)考核合格的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jgj?? 30-2001第8章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 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 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 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網應按有關規(guī)定搭設或拆除。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9.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 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88)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
第4篇 電纜線路安全管理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安毛高速17標
交底項目
電纜線路安全管理
勞務分包隊
負責人
交底內容:
1、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
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
2、電纜截面的選擇應符合jgj46-2005規(guī)范中第7.1.3條1、2、3款的規(guī)定,根據其長期連續(xù)負荷允許載流量和電壓偏移確定。
3、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
4、電纜類型應根據敷設方式、環(huán)境條件選擇。埋地敷設宜選用鎧裝電纜。當選用無鎧裝電纜時,應能防水、防腐。架空電纜宜選用無鎧裝電纜。
5、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m,并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
6、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0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7、埋地電纜與其附近外電電纜和管溝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8、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9、架空電纜應沿電桿、支架或墻壁敷設,并采用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采用絕緣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載,敷設高度應符合jgj46-2005規(guī)范中第7.1節(jié)架空線路敷設高度的要求,但沿墻壁輻射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電纜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敷設。
10、在建筑工地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嚴禁穿越腳手架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樓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墻或門口剛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裝飾裝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階段,應補充編制單項施工用電方案。電源線可沿墻角、地面敷設,但應采取防機械損傷和電火措施。
11、電纜線路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電器與電纜的選配應符合jgj46-2005規(guī)范中第7.1.17和7.1.18條要求。
交底人: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
注:接受交底人員必須簽字(一式二份)
第5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與維護安全技術交底
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yè)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2.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4.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及施工作業(yè)。
5.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下列桿件:
1)交叉支撐,水平架;
2)連墻件;
3)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
4)欄桿。
6.作業(yè)需要時,臨時拆除交叉支撐或連墻件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交叉支撐只能在門架一側局部拆除,臨時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撐的門架上、下層面應滿鋪水平架或腳手板。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恢復拆除的交叉支撐;拆除時間較長時,還應加設扶手或安全網;
2)只能拆除個別連墻件,在拆除前、后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在作業(yè)完成后立即恢復;不得在豎向或水平向同時拆除兩個及兩個以上連墻件。
7.在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8.臨街搭設的腳手架外側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墜物傷人。
9.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沿腳手架外側嚴禁任意攀登。
11.對腳手架應設專人負責進行經常檢查和保修工作。對高層腳手架應定期作門架立桿基礎沉降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門架及配件應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并按jcj 128—2000附錄a的規(guī)定分類檢驗和維修,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整理存放,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