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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
根據(jù)《澄合煤業(yè)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礦的實際,為加強礦井信息調度工作,充分發(fā)揮調度協(xié)調職能,保證礦井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__煤炭開發(fā)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
一、調度運行方式:
1、調度范圍:礦井所屬各單位。
2、調度內容:各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銷售及重大突發(fā)事件。
3、調度的方式:采用調度網絡與電話調度,報表傳送,定時與不定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度;
4、時間與內容:調度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全礦日常生產的組織和指揮,按班、按日、按月、按旬完成原煤產量、開拓、掘進進尺等各項任務。
2、負責組織或召開生產調度會,班前作業(yè)會,生產平衡會,及時解決生產中的一切具體問題,督促檢查執(zhí)行情況,凡是當前生產急需解決的問題,有權對同級業(yè)務部門進行統(tǒng)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
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指揮生產,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有權下達調度命令,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迅速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凡是發(fā)生重大事故,調度室要組織和指揮搶救工作,并組織盡快恢復生產。與此同時,迅速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有關單位,并向有關領導和局調度室匯報。
4、及時掌握全礦生產動態(tài),對生產薄弱環(huán)節(jié)、采掘工作面接替情況及采掘工作的出勤率等問題,進行專題調度。
5、抓好均衡生產。平時要狠抓夜班生產和月初、季初的生產,安排好礦井計劃檢修工作,并督促檢查計劃執(zhí)行情況。
6、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工作,對領導指示,及時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對生產活動及出現(xiàn)的重大問題,如實地向礦有關領導或上級業(yè)務部門匯報。
7、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礦各采掘工作面的安裝、生產準備和日常生產情況。
8、經常深入生產實際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生產變化情況,及時向礦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建議,保證生產不間斷地進行。
9、建立建全完整的原始記錄,按時填寫各項圖表及排版,及時提供生產調度日報和上月生產活動分析。
10、上級調度通知、調度通報,是傳達領導緊急指示、進行緊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屬于緊急公文,并且具有同級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礦屬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
11、調度人員有權參加礦生產作業(yè)計劃的編審工作,有權組織召集或參加有關生產或安全問題的一些會議。
12、根據(jù)礦領導指示或生產上緊急需要,有權調度所屬有關單位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服從和執(zhí)行調度命令。
13、根據(jù)工作需要,調度人員有權了解計劃、生產措施和領導指示落實情況,有關單位或人員應如實地提供情況和有關資料。
14、礦調度室經常與采掘隊、輔助隊、銷售、供應等單位加強聯(lián)系,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15、加強調度業(yè)務學習,掌握計算機信息錄入程序,及時準確填報各種生產數(shù)據(jù),并按時向有關部傳遞。
三、調度員崗位職責:
1、負責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tài),對當班生產的重要問題,班隊長的匯報情況,以及所發(fā)生的各種事故,及時安排處理,同時匯報有關領導,做好記錄。
2、對上級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等要認真做好記錄,迅速請有關領導傳閱,及時向有關單位傳達,并了解其執(zhí)行情況。
3、在礦值班領導主持下,組織開好下一班的班前作業(yè)會議,為下班的生產做好準備。
4、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安全工作,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xiàn)象。
5、在發(fā)生人身事故時,要嚴格按照《關于工傷搶救程序的規(guī)定》,立即組織搶救工作。
6、做好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7、每班及時向公司調度中心匯報各種數(shù)據(jù)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時輸入“生產調度管理系統(tǒng)”。
四、調度會議制度:
1、參加調度會議人員
(1)每日碰頭會(早7:00),由礦屬各采、掘、機、運、通、輔助單位行政正職、職能科室正職參加。
(2)每日十六點班(15:00)、零點班(23:00)班前調度會,由采掘隊、生產輔助隊值班干部和該隊工長及礦當日值班領導參加。
2、調度會議內容及程序:
(1)碰頭會由調度主任主持,班前會議由調度員主持。準時點名,通報上天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并做好當天生產計劃、工作安排。
(2)會議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要講實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會議宣傳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通報、指示、指令及礦領導指示精神,簡要分析通報上班安全生產運行和作業(yè)現(xiàn)場進展情況。
(4)與會隊干部匯報當班生產作業(yè)計劃,調度室將依據(jù)日作業(yè)計劃,結合作業(yè)現(xiàn)場及相關系統(tǒng)、環(huán)節(jié)的實際情況,下達其當班生產任務以及一些臨時性工作安排,各隊要認真組織落實。
(5)凡各區(qū)隊需下料或上下設備、管子、工字鋼、單體支柱,打躲避洞,打絞車基礎,鋪道,移裝巖機等工作時,必須在碰頭會或班前會上作計劃,凡各單位干零星雜活未向調度室做計劃私自安排,造成不良后果,均由該隊長負擔一切費用,并按照有關文件追究其責任。
(6)每日碰頭會,由安檢、生產、機電、調度、礦領導針對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當前階段性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和安排意見,及時協(xié)調各區(qū)隊和各環(huán)節(jié)急待解決問題。
3、要求和紀律:
(1)所有按要求參加調度會議的人員,必須準時到會,遲到一次罰款20元,礦會一次罰款50元。確因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礦級領導主管和調度主任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
(2)當班調度員必須按時督促碰頭會或班前會議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3)開會期間手機必須設為振動或關機狀態(tài),響鈴一次罰款50元;
(4)各單位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必須事先溝通,確實需上會時再提出,嚴禁推諉扯皮。
五、區(qū)隊干部值班制度:
1、各區(qū)隊必須在每月1日前,將本隊全月干部值班安排表上報調度室,若值班人員有變化時,要及時通知調度室,否則每次罰款50元。
2、區(qū)隊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在其隊部值班),調度室隨時查崗,每班不少于一次。
3、若值班人員有事要暫時離開隊部時,必須事先向調度室請示,并說明去向,征得同意后,必須安排本隊其他人員留守在隊部接聽電話。
4、若值班干部中途有事要離開礦區(qū)時,必須由該隊其他干部代替值班,并通知調度室,代替人員到位后,原值班干部方可離開。
5、每發(fā)現(xiàn)值班干部脫崗一次,罰款20元;無人值班,罰款50元,并由該值班干部承擔因脫崗或空崗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6、全礦所有干部及業(yè)務主管人員手機必須保持待機狀態(tài),發(fā)現(xiàn)手機關機,每次處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六、跟班干部及工長匯報制度:
1、各采掘隊必須由隊干部現(xiàn)場跟班,跟班干部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保證本班生產任務的完成,確保安全工作。
2、跟班干部要堅持每班三次的(向調度室)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上班完成情況及遺留問題、當班計劃等)、班中匯報(匯報當班工作進展情況)、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
3、當班工長也要堅持每班兩次的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出勤人數(shù)、當班計劃等)、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
4、跟班人員和當班工長要按時匯報,遲匯報一次,罰款5元;少匯報一次,罰款10元;不匯報按無跟班或無工長論處,無跟班或無工長者一次罰款50元,罰該隊隊長100元,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跟班干部和當班工長必須同本班人員同上同下,發(fā)現(xiàn)遲下或早上者,一次罰款30元。
6、跟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向調度室如實匯報情況(例如生產影響和事故等),堅決杜絕虛報瞞報現(xiàn)象的發(fā)生,否則,要嚴格追究當班跟班干部的責任。
七、停工誤時管理制度:
1、停工誤時是指因設備故障、材料供應、安全質量等原因造成本單位或其它單位生產中斷,影響產量進尺和正常生產組織的非人身事故的總稱。
各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必須在前一天提出計劃,由調度室主任全面協(xié)調后,在當日碰頭會上進行安排,但必須規(guī)定時間,落實責任人。檢修完畢后及時向調度室匯報,調度臺做好記錄,此期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不計本單位誤時,否則按誤時處理。
所有臨時性安排任務歸口調度室管理,被安排單位必須無條件立即執(zhí)行,否則,按照停工誤時論處。
2、事故處理程序:
(1)凡發(fā)生事故造成生產中斷的單位,必須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跟班干部必須在現(xiàn)場立即組織人員積極搶修、處理,避免事故擴大或誤時延長。
(2)各單位的事故處理,必須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協(xié)調指揮,凡不服從者,造成事故擴大或誤時延長,按責任劃分,予以加倍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3)調度室按事故的影響范圍或程度,需調度其它單位人員或物資時,必須無條件服從,積極組織處理,否則按同類事故影響追究責任。
(4)事故單位處理完畢后,跟班干部應立即匯報調度室 ,并對現(xiàn)場工作安排詳細說明,調度室做好記錄。
3、必須追查處理的事故:
(1)機電事故:造成生產單位停產超過1小時或直接經濟損失500元以上的事故。
(2)頂板事故:造成生產中斷1小時以上或影響產量100噸以上,進尺1.5米以上的事故。
(3)運輸事故:主、副井提升井下運輸系統(tǒng),停運1小時以上,或副提升系統(tǒng)停運2小時,或生產單位停產1小時的事故。
(4)其它事故:造成生產單位或系統(tǒng)影響,影響職工延時1小時以上的事故。
4、事故追查的管理規(guī)定:
(1)調度室負責事故追查的組織工作。按事故性質通知分管領導,職能科室、事故單位負責人及事故有關人員按時參加。
(2)對2小時以下的誤時,由當日值班人員主持追查;2小時以上的誤時由調度主任及有關業(yè)務科室參加,生產礦長主持追查。
(3)事故的追查要達到“快、嚴、細、準”,結果由調度室在追查后4小時內通報全礦。
(4)凡被通知參加追查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50元。
(5)對事故追查必須尊重客觀事實,需查看現(xiàn)場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到現(xiàn)場了解,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先從管理上查找并分析事故原因,責任必須落實到人,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寫出書處理意見,交礦調度室。
5、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者造成經濟損失賠償?shù)囊?guī)定:
(1)對影響安全生產的誤時要進行考核和處理。對造成局部性停工誤時的責任單位按1.5元/分鐘進行處罰;對造成某一系統(tǒng)或全礦停產誤時的對責任單位按3.0元/分鐘進行處罰。
(2)事故造成1000元以內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賠償損失的20%—40%,直接經濟損失在1001—5000元者,由責任者賠償損失的10%—30%,并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其余部分由其單位負責賠償。
(3)對因個人操作不符合規(guī)定或擅離職守,而造成設備損壞,由責任者按100%賠償。
(4)對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出,每次罰款50元。
(5)事故責任單位及個人罰款、賠償,經追查小組決定后由調度室月末出據(jù)罰單(一式三份,調度、財務、個人各持一份)通知到責任單位及責任者,由財務科執(zhí)罰。
(6)各單位全月誤時超過規(guī)定指標,扣干部工資10%。
附:各單位誤時控制指標
單位 | 全月誤時控制指標 | 備注 |
采煤隊 | 16h | |
掘進隊 | 8h | 指一個掘進頭 |
運一隊 | 8h | |
運二隊 | 8h | |
機電隊 | 12h | |
通維隊 | 4h | |
生產 | 0 | |
供應 | 0 | |
銷售 | 0 |
為了確保我礦實現(xiàn)安全生產年,進一步完善工傷搶救程序,加強各級領導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使工傷人員能夠迅速搶救上井并得以及時治療,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強各級領導值班制度和采掘區(qū)隊現(xiàn)場跟班制度值班期間有事必須向調度室請假,說明去向和電話號碼,并能在10分鐘內找見,如去處用電話無法聯(lián)系時,必須找本單位其它領導代替值班,否則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嚴禁脫崗和空崗。
2、井下發(fā)生工傷,工傷所在單位必須立即如實向調度室匯報受傷人單位、姓名、受傷部位、受傷地點、傷勢情況,調度室通知該單位領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組織現(xiàn)場人員盡力搶救和井上快速運送受傷人員。
3、調度室接到受傷情況匯報后,做好記錄,并按以下程序通知:
(1)立即通知運輸大巷(電話8040),停止沿途其他工作,將電車開往出事地點接送工傷人員。
(2)通知副井信號工(電話8034),通知副絞車司機(電話),聽到信號后,將罐籠放至下部等待工傷人員。
(3)通知調度值班司機魏鋒洲(電話:15091431884)。
(4)通知調度主任周志明(電話15929712697)。
(5)通知當天值班領導。
(6)受傷部位在腰部以上者,立即匯報公司調度中心(電話:6791202)。
(7)通知:何成育王掌學種盈倉王建芳
同戰(zhàn)倉李建平宋錄才
(8)傷勢嚴重時通知:
張存乾韓對民王全堂王萬恒同新立
鄧曉奇醫(yī)院負責人劉建軍何兵王忠斌
4、傷員上井后,要積極組織醫(yī)護人員搶救,必要時送局醫(yī)院搶救,并及時將情況匯報調度室。
5、調度室通知沿線車輛時間必須在5分鐘之內通知完,通知有關領導必須在15分鐘之內完成。
6、礦醫(yī)院接到調度室電話后做好搶救準備工作,如工傷危重,立即在15分鐘內帶搶救箱,去井口等待進行應急處理,并護送工傷到醫(yī)院。
礦井各部門負責人電話號碼
序號 | 部門職務 | 姓名 | 電話 |
1 | 總經理 | 張存乾 | 13992311359 |
2 | 副總經理 | 王建芳 | 13772766299 |
3 | 副總經理 | 種盈倉 | 13572331879 |
4 | 副總經理 | 王掌學 | 13892384088 |
5 | 副總經理 | 何成育 | 13892384078 |
6 | 副總經理 | 韓對民 | 13992337336 |
7 | 生產負責人 | 劉建軍 | 13892524199 |
宋錄才 | 13571376914 | ||
8 | 安監(jiān)負責人 | 李建平 | 13892352862 |
9 | 機電負責人 | 何兵 | 13474457109 |
10 | 技術科負責人 | 同戰(zhàn)倉 | 13759689096 |
11 | 供應負責人 | 同新立 | 13892524498 |
12 | 通風負責人 | 王忠斌 | 13772779639 |
13 | 財務負責人 | 王萬恒 | 13892573500 |
14 | 勞人負責人 | 王全堂 | 13891312631 |
15 | 后勤負責人 | 鄧曉奇 | 13572365990 |
16 | 辦公室負責人 | 王社永 | 13892319062 |
17 | 衛(wèi)生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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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_礦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
根據(jù)《澄合煤業(yè)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礦的實際,為加強礦井信息調度工作,充分發(fā)揮調度協(xié)調職能,保證礦井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__煤炭開發(fā)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運行管理辦法。
一、調度運行方式:
1、調度范圍:礦井所屬各單位。
2、調度內容:各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銷售及重大突發(fā)事件。
3、調度的方式:采用調度網絡與電話調度,報表傳送,定時與不定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度;
4、時間與內容:調度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全礦日常生產的組織和指揮,按班、按日、按月、按旬完成原煤產量、開拓、掘進進尺等各項任務。
2、負責組織或召開生產調度會,班前作業(yè)會,生產平?會,及時解決生產中的一切具體問題,督促檢查執(zhí)行情況,凡是當前生產急需解決的問題,有權對同級業(yè)務部門進行統(tǒng)一調度,行使調度職權。
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指揮生產,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有權下達調度命令,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迅速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凡是發(fā)生重大事故,調度室要組織和指揮搶救工作,并組織盡快恢復生產。與此同時,迅速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有關單位,并向有關領導和局調度室匯報。
4、及時掌握全礦生產動態(tài),對生產薄弱環(huán)節(jié)、采掘工作面接替情況及采掘工作的出勤率等問題,進行專題調度。
5、抓好均衡生產。平時要狠抓夜班生產和月初、季初的生產,安排好礦井計劃檢修工作,并督促檢查計劃執(zhí)行情況。
6、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工作,對領導指示,及時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對生產活動及出現(xiàn)的重大問題,如實地向礦有關領導或上級業(yè)務部門匯報。
7、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礦各采掘工作面的安裝、生產準備和日常生產情況。
8、經常深入生產實際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生產變化情況,及時向礦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建議,保證生產不間斷地進行。
9、建立建全完整的原始記錄,按時填寫各項圖表及排版,及時提供生產調度日報和上月生產活動分析。
10、上級調度通知、調度通報,是傳達領導緊急指示、進行緊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屬于緊急公文,并且具有同級正式文件的同等效力,礦屬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
11、調度人員有權參加礦生產作業(yè)計劃的編審工作,有權組織召集或參加有關生產或安全問題的一些會議。
12、根據(jù)礦領導指示或生產上緊急需要,有權調度所屬有關單位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服從和執(zhí)行調度命令。
13、根據(jù)工作需要,調度人員有權了解計劃、生產措施和領導指示落實情況,有關單位或人員應如實地提供情況和有關資料。
14、礦調度室經常與采掘隊、輔助隊、銷售、供應等單位加強聯(lián)系,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15、加強調度業(yè)務學習,掌握計算機信息錄入程序,及時準確填報各種生產數(shù)據(jù),并按時向有關部傳遞。
三、調度員崗位職責:
1、負責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tài),對當班生產的重要問題,班隊長的匯報情況,以及所發(fā)生的各種事故,及時安排處理,同時匯報有關領導,做好記錄。
2、對上級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等要認真做好記錄,迅速請有關領導傳閱,及時向有關單位傳達,并了解其執(zhí)行情況。
3、在礦值班領導主持下,組織開好下一班的班前作業(yè)會議,為下班的生產做好準備。
4、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安全工作,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xiàn)象。
5、在發(fā)生人身事故時,要嚴格按照《關于工傷搶救程序的規(guī)定》,立即組織搶救工作。
6、做好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7、每班及時向公司調度中心匯報各種數(shù)據(jù)和信息,并按要求及時輸入“生產調度管理系統(tǒng)”。
四、調度會議制度:
1、參加調度會議人員
(1)每日碰頭會(早7:00),由礦屬各采、掘、機、運、通、輔助單位行政正職、職能科室正職參加。
(2)每日十六點班(15:00)、零點班(23:00)班前調度會,由采掘隊、生產輔助隊值班干部和該隊工長及礦當日值班領導參加。
2、調度會議內容及程序:
(1)碰頭會由調度主任主持,班前會議由調度員主持。準時點名,通報上天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并做好當天生產計劃、工作安排。
(2)會議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要講實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會議宣傳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通報、指示、指令及礦領導指示精神,簡要分析通報上班安全生產運行和作業(yè)現(xiàn)場進展情況。
(4)與會隊干部匯報當班生產作業(yè)計劃,調度室將依據(jù)日作業(yè)計劃,結合作業(yè)現(xiàn)場及相關系統(tǒng)、環(huán)節(jié)的實際情況,下達其當班生產任務以及一些臨時性工作安排,各隊要認真組織落實。
(5)凡各區(qū)隊需下料或上下設備、管子、工字鋼、單體支柱,打躲避洞,打絞車基礎,鋪道,移裝巖機等工作時,必須在碰頭會或班前會上作計劃,凡各單位干零星雜活未向調度室做計劃私自安排,造成不良后果,均由該隊長負擔一切費用,并按照有關文件追究其責任。
(6)每日碰頭會,由安檢、生產、機電、調度、礦領導針對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當前階段性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和安排意見,及時協(xié)調各區(qū)隊和各環(huán)節(jié)急待解決問題。
3、要求和紀律:
(1)所有按要求參加調度會議的人員,必須準時到會,遲到一次罰款20元,礦會一次罰款50元。確因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礦級領導主管和調度主任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
(2)當班調度員必須按時督促碰頭會或班前會議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3)開會期間手機必須設為振動或關機狀態(tài),響鈴一次罰款50元;
(4)各單位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必須事先溝通,確實需上會時再提出,嚴禁推諉扯皮。
五、區(qū)隊干部值班制度:
1、各區(qū)隊必須在每月1日前,將本隊全月干部值班安排表上報調度室,若值班人員有變化時,要及時通知調度室,否則每次罰款50元。
2、區(qū)隊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在其隊部值班),調度室隨時查崗,每班不少于一次。
3、若值班人員有事要暫時離開隊部時,必須事先向調度室請示,并說明去向,征得同意后,必須安排本隊其他人員留守在隊部接聽電話。
4、若值班干部中途有事要離開礦區(qū)時,必須由該隊其他干部代替值班,并通知調度室,代替人員到位后,原值班干部方可離開。
5、每發(fā)現(xiàn)值班干部脫崗一次,罰款20元;無人值班,罰款50元,并由該值班干部承擔因脫崗或空崗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6、全礦所有干部及業(yè)務主管人員手機必須保持待機狀態(tài),發(fā)現(xiàn)手機關機,每次處罰200元,并追究責任。
六、跟班干部及工長匯報制度:
1、各采掘隊必須由隊干部現(xiàn)場跟班,跟班干部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保證本班生產任務的完成,確保安全工作。
2、跟班干部要堅持每班三次的(向調度室)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上班完成情況及遺留問題、當班計劃等)、班中匯報(匯報當班工作進展情況)、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
3、當班工長也要堅持每班兩次的匯報制度——班初匯報(匯報出勤人數(shù)、當班計劃等)、班末匯報(匯報本班任務完成情況)。
4、跟班人員和當班工長要按時匯報,遲匯報一次,罰款5元;少匯報一次,罰款10元;不匯報按無跟班或無工長論處,無跟班或無工長者一次罰款50元,罰該隊隊長100元,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跟班干部和當班工長必須同本班人員同上同下,發(fā)現(xiàn)遲下或早上者,一次罰款30元。
6、跟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向調度室如實匯報情況(例如生產影響和事故等),堅決杜絕虛報瞞報現(xiàn)象的發(fā)生,否則,要嚴格追究當班跟班干部的責任。
七、停工誤時管理制度:
1、停工誤時是指因設備故障、材料供應、安全質量等原因造成本單位或其它單位生產中斷,影響產量進尺和正常生產組織的非人身事故的總稱。
各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必須在前一天提出計劃,由調度室主任全面協(xié)調后,在當日碰頭會上進行安排,但必須規(guī)定時間,落實責任人。檢修完畢后及時向調度室匯報,調度臺做好記錄,此期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不計本單位誤時,否則按誤時處理。
所有臨時性安排任務歸口調度室管理,被安排單位必須無條件立即執(zhí)行,否則,按照停工誤時論處。
2、事故處理程序:
(1)凡發(fā)生事故造成生產中斷的單位,必須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跟班干部必須在現(xiàn)場立即組織人員積極搶修、處理,避免事故擴大或誤時延長。
(2)各單位的事故處理,必須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協(xié)調指揮,凡不服從者,造成事故擴大或誤時延長,按責任劃分,予以加倍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3)調度室按事故的影響范圍或程度,需調度其它單位人員或物資時,必須無條件服從,積極組織處理,否則按同類事故影響追究責任。
(4)事故單位處理完畢后,跟班干部應立即匯報調度室 ,并對現(xiàn)場工作安排詳細說明,調度室做好記錄。
3、必須追查處理的事故:
(1)機電事故:造成生產單位停產超過1小時或直接經濟損失500元以上的事故。
(2)頂板事故:造成生產中斷1小時以上或影響產量100噸以上,進尺1.5米以上的事故。
(3)運輸事故:主、副井提升井下運輸系統(tǒng),停運1小時以上,或副提升系統(tǒng)停運2小時,或生產單位停產1小時的事故。
(4)其它事故:造成生產單位或系統(tǒng)影響,影響職工延時1小時以上的事故。
4、事故追查的管理規(guī)定:
(1)調度室負責事故追查的組織工作。按事故性質通知分管領導,職能科室、事故單位負責人及事故有關人員按時參加。
(2)對2小時以下的誤時,由當日值班人員主持追查;2小時以上的誤時由調度主任及有關業(yè)務科室參加,生產礦長主持追查。
(3)事故的追查要達到“快、嚴、細、準”,結果由調度室在追查后4小時內通報全礦。
(4)凡被通知參加追查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50元。
(5)對事故追查必須尊重客觀事實,需查看現(xiàn)場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到現(xiàn)場了解,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先從管理上查找并分析事故原因,責任必須落實到人,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寫出書處理意見,交礦調度室。
5、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者造成經濟損失賠償?shù)囊?guī)定:
(1)對影響安全生產的誤時要進行考核和處理。對造成局部性停工誤時的責任單位按1.5元/分鐘進行處罰;對造成某一系統(tǒng)或全礦停產誤時的對責任單位按3.0元/分鐘進行處罰。
(2)事故造成1000元以內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賠償損失的20%—40%,直接經濟損失在1001—5000元者,由責任者賠償損失的10%—30%,并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其余部分由其單位負責賠償。
(3)對因個人操作不符合規(guī)定或擅離職守,而造成設備損壞,由責任者按100%賠償。
(4)對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出,每次罰款50元。
(5)事故責任單位及個人罰款、賠償,經追查小組決定后由調度室月末出據(jù)罰單(一式三份,調度、財務、個人各持一份)通知到責任單位及責任者,由財務科執(zhí)罰。
(6)各單位全月誤時超過規(guī)定指標,扣干部工資10%。
附:各單位誤時控制指標
單位
全月誤時控制指標
備注
采煤隊
16h
掘進隊
8h
指一個掘進頭
運一隊
8h
運二隊
8h
機電隊
12h
通維隊
4h
生產
0
供應
0
銷售
0
八、關于工傷搶救程序的規(guī)定:
為了確保我礦實現(xiàn)安全生產年,進一步完善工傷搶救程序,加強各級領導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使工傷人員能夠迅速搶救上井并得以及時治療,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強各級領導值班制度和采掘區(qū)隊現(xiàn)場跟班制度值班期間有事必須向調度室請假,說明去向和電話號碼,并能在10分鐘內找見,如去處用電話無法聯(lián)系時,必須找本單位其它領導代替值班,否則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嚴禁脫崗和空崗。
2、井下發(fā)生工傷,工傷所在單位必須立即如實向調度室匯報受傷人單位、姓名、受傷部位、受傷地點、傷勢情況,調度室通知該單位領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組織現(xiàn)場人員盡力搶救和井上快速運送受傷人員。
3、調度室接到受傷情況匯報后,做好記錄,并按以下程序通知:
(1)立即通知運輸大巷(電話8040),停止沿途其他工作,將電車開往出事地點接送工傷人員。
(2)通知副井信號工(電話8034),通知副絞車司機(電話),聽到信號后,將罐籠放至下部等待工傷人員。
(3)通知調度值班司機魏鋒洲(電話:)。
(4)通知調度主任周志明(電話)。
(5)通知當天值班領導。
(6)受傷部位在腰部以上者,立即匯報公司調度中心(電話:6791202)。
(7)通知:何成育王掌學種盈倉王建芳
同戰(zhàn)倉李建平宋錄才
(8)傷勢嚴重時通知:
張存乾 韓對民 王全堂 王萬恒同新立
鄧曉奇醫(yī)院負責人劉建軍何兵王忠斌
4、傷員上井后,要積極組織醫(yī)護人員搶救,必要時送局醫(yī)院搶救,并及時將情況匯報調度室。
5、調度室通知沿線車輛時間必須在5分鐘之內通知完,通知有關領導必須在15分鐘之內完成。
6、礦醫(yī)院接到調度室電話后做好搶救準備工作,如工傷危重,立即在15分鐘內帶搶救箱,去井口等待進行應急處理,并護送工傷到醫(yī)院。
礦井各部門負責人電話號碼
序號
部門職務
姓名
電話
1
總經理
張存乾
2
副總經理
王建芳
3
副總經理
種盈倉
4
副總經理
王掌學
5
副總經理
何成育
6
副總經理
韓對民
7
生產負責人
劉建軍
宋錄才
8
安監(jiān)負責人
李建平
9
機電負責人
何兵
10
技術科負責人
同戰(zhàn)倉
11
供應負責人
同新立
12
通風負責人
王忠斌
13
財務負責人
王萬恒
14
勞人負責人
王全堂
15
后勤負責人
鄧曉奇
16
辦公室負責人
王社永
17
衛(wèi)生負責人
第3篇 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信息是總結事故教訓、研究事故規(guī)律、有針對性地制訂反事故措施的重要依據(jù),是落實“四不放過”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安全生產信息的及時、準確、完整報送是確保事故處理及時、穩(wěn)妥的關鍵,是及時、全面、準確地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把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為領導和上級決策部署提供有價值的信息資源的有效途徑。
第二條 為保證安全生產信息匯報及時、準確、完整,充分發(fā)揮安全信息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信息暢通,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準確上報,依據(jù)南方電網《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和《電力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明確了安全生產信息職責、分類、匯報流程,報送規(guī)定。
第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發(fā)電廠。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對具體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六條 質安部是安全生產信息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填寫人身事故統(tǒng)計報表,負責審核設備、電網事故(障礙)報表,負責匯總、核實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及發(fā)布,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上報。
第七條 生技部是安全生產信息的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工作中所需的技術數(shù)據(jù),組織填寫有關電網、設備事故(障礙)統(tǒng)計報表,負責擬寫電網、設備事故(障礙)技術調查分析資料。
第八條 各車間按照本規(guī)定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匯報安全生產事故(障礙)、不安全情況和生產突發(fā)事件,并負責填報本級的安全生產信息報表。
第三章 安全生產信息分類
第九條 安全生產信息是指公司發(fā)生的《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中所規(guī)定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障礙)情況的信息、生產設備基礎數(shù)據(jù)、生產設備運行信息、安全生產統(tǒng)計、分析及總結等綜合性的信息組成。
第十條 安全生產信息包括
(一)安全生產緊急信息
(二)事故(障礙)報表(匯報)
(三)事故快報
(四)安全信息快報
(五)安全簡報
(六)基礎數(shù)據(jù)信息
(七)安全生產季度分析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緊急信息是指發(fā)生《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中所規(guī)定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及障礙(包括各類人身傷害事故),已經嚴重威脅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和人身安全的有關信息。
第十二條 事故(障礙)報表(匯報)是指發(fā)生《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中所規(guī)定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及障礙后,按照電力公司《填報手冊》要求填寫的相關報表資料。
第十三條 事故快報是指發(fā)生惡性誤操作事故、人身重傷及以上的傷亡事故(包括外包工程)以及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確定性質嚴重的生產設備及人身事故時,以書面形式向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上報的事故經過、傷亡人數(shù)、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事故處理意見,事故現(xiàn)場的照片或錄象資料等信息。
第十四條 安全信息快報是指定期向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匯報本單位達到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安全生產長周期記錄、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百日記錄、生產設備運行情況等綜合安全信息。包括季報、月報、周報三個方面內容。
第十五條 安全簡報是指公司編寫的分析總結本單位月度安全情況,提出防范措施的月度綜合信息。
第十六條 基礎數(shù)據(jù)信息是指公司變壓器臺數(shù)、容量、線路公里數(shù)、職工人數(shù)、安全記錄等基礎數(shù)據(jù)。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季度分析是指反映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全面總結季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績,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下季度工作重點的綜合安全信息。
第四章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信息匯報流程
(一)當發(fā)生以下安全生產事故(障礙)、不安全情況和生產突發(fā)事件時,所在部門的當值人員或現(xiàn)場負責人應立即匯報公司生產領導,同時匯報給電廠負責人。
1、人身傷亡事故
2、設備事故
3、生產場所火災事故
4、設備故障(開關跳閘、母線失壓、繼電保護裝置動作等)
5、其他事故(障礙)、不安全情況、生產突發(fā)事件
(二)公司生產領導接到事故(障礙)、不安全情況和生產突發(fā)事件的匯報后,應準確、完整的作好記錄,并立即(10分鐘以內)以電話和短信方式向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質安部、生技部負責人及相關專責匯報。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電網、設備事故應立即匯報公司總經理。
(三)車間負責人接到事故(障礙)、不安全情況和生產突發(fā)事件的匯報后,應立即(10分鐘以內)以電話或短信方式向分管公司領導、質安部及生技部負責人匯報,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電網、一般設備及以上事故應立即匯報公司總經理。
(四)公司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接到事故匯報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事故(障礙)、不安全情況和生產突發(fā)事件。
(五)公司生產技術部、質安部接到人身輕傷以及上事故、一類設備(電網)障礙及以上事故(障礙)及以上應及時向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相關職能部門匯報。
(六)公司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和總經理接到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設備事故、一般電網事故和生產突發(fā)事件匯報后還應及時分別向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匯報。
(七)發(fā)生人身重傷以及上人身傷亡事故,公司還應及時向事故發(fā)生所在地方安監(jiān)部門匯報。
第十九條 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障礙)、不安全情況和生產突發(fā)事件時即時匯報基本內容
(一)人身傷亡事故即時匯報基本內容包括:
1.事故時間、地點和單位;
2.事故傷亡人數(shù)、簡要經過、初步原因分析;
3.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包括傷員搶救、家屬安撫、生產恢復、信息發(fā)布、媒體反映等情況。
(二)電網、設備事故或突發(fā)事件即時匯報基本內容包括:
1.事故或事件時間、地點和單位;
2.事故或事件簡要經過、停電影響范圍、設備損壞情況、初步原因分析、應急處置情況等;
3.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電網接線方式、設備主要參數(shù)、事故前運行方式、事故中繼電保護動作情況等;
4.必要的事故現(xiàn)場數(shù)碼照片等影像資料。
(三)輸變電設備故障即時匯報基本內容包括:
1.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2.開關跳閘情況、設備損壞情況、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動作情況、故障線路相別及故障測距、一二次設備檢查情況。
第二十條 安全生產緊急信息報送規(guī)定:
(一)當公司發(fā)生以下事故情況下,事故所在部門除按規(guī)定立即報送外,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書面資料。
1.當發(fā)生重大及以上電網事故時,事故發(fā)生所屬車間應在事故發(fā)生后1小時內,將電網事故發(fā)生的基本情況、損失負荷和電量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質安部。
2.當發(fā)生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含外包工程)時,事故所在部門應在事故發(fā)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shù)等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質安部。
3.發(fā)生特大設備事故時,事故所在部門應在事故發(fā)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的地點、時間、設備損壞情況等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質安部。
4.當發(fā)生一般人身事故(含外包工程)時,事故所在部門應在事故發(fā)生后15分鐘內,將事故發(fā)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shù)等基本情況上報公司質安部。
5.當發(fā)生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主設備以及其他嚴重的設備事故,10千伏及以上全站停電的電網事故、較大面積的停電事故,人身重傷等事故時,事故所在部門應在事故發(fā)生后 4小時內將事故基本信息書面材料上報公司質安部和生產技術部。
6.當公司所屬單位發(fā)生一般電網、一般設備事故、人身輕傷、人身未遂事故、一類障礙(包括事故或障礙定性暫不清楚者)或生產安全突發(fā)事件時,事故(障礙)所在部門應在事故發(fā)生后8小時內將事故基本信息上報公司質安部和生產技術部。
(二)事故發(fā)生單位所有上報公司的書面材料必須經部門領導批準。
第二十一條 事故(障礙)報表(匯報)報送規(guī)定
(一)事故(障礙)報表(匯報)包括:設備事故報表(匯報)、電網事故報表(匯報)、人身傷亡事故報表(匯報)、電網一類障礙報表、設備一類障礙報表。
(二)電網、設備事故(障礙)原始報表填寫報送:由設備所在運行車間在事故(障礙)發(fā)生后3天內將設備故障情況書面材料(包括變電站“事故、障礙原始報表”等資料)報質安部、生技部;生技部負責組織填寫公司電網、設備事故(障礙)報表,屬事故性質的還需同時報送事故調查匯報書,并在事故(障礙)發(fā)生后5天內報質安部;質安部匯總審核,在事故(障礙)發(fā)生后7天內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報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
(三)人身傷亡事故報表填寫報送:由事故發(fā)生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3天內將書面材料報質安部;質安部負責組織填寫公司人身傷亡事故報表和人身傷亡事故調查匯報書,在事故發(fā)生后7天內經公司領導審批報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
第二十二條 公司電廠發(fā)生第十三條明確的事故后,事故所在部門在2天內,以書面形式向質安部報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shù)(性別、年齡)、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及事故處理意見等內容。質安部匯總組織審核,在事故發(fā)生后3天內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報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
第二十三條 安全信息快報包括:周報、月報、季報、年報。由公司質安部負責填寫、發(fā)布,并向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匯報。
第二十四條 基礎數(shù)據(jù)信息執(zhí)行半年報送制度,由生技部負責統(tǒng)計公司主變壓器臺數(shù)和容量、線路公里數(shù),人力資源部負責統(tǒng)計公司職工人數(shù),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報質安部,質安部匯總,經主管生產的領導批準后,在每年的7月1日和次年的1月1日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
第二十五條 安全生產季度分析,公司所屬各生產車間在每季度末,對本單位的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前以電子郵件報質安部。質安部負責編寫公司安全生產季度分析匯報,經主管生產的領導批準后,在1、4、7、10月的10日前以電子郵件、傳真或書面報地方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安全生產季度分析匯報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季度安全生產情況介紹。
(二)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用數(shù)據(jù)分析方式,與去年同期進行比較分析)。
(三)暴露出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四)下一季度安全管理的重點。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執(zhí)行中如與上級規(guī)定相抵觸,則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質安部。
第二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