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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管理標準7篇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shù):43

器材管理標準

第1篇 某小區(qū)管理處消防器材配置標準

小區(qū)管理處消防器材配置標準

為加強小區(qū)消防自救能力,各管理處、值班室、設備房、消防控制中心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具。

1.消防中心或小區(qū)治安辦公室應配備以下設備,并以專柜安放,設專人管理。

(1)4kg1211手提式滅火器4個;

(2)消防扳手2把;

(3)消防斧2把;

(4)消防頭盔10頂;

(5)防毒面具5個;

(6)口罩10個;

(7)救生繩1套;

(8)備用水帶、水槍2套;

(9)鐵撬桿2支;

(10)鐵鍬、消防桶、斗車、沙袋若干,由管理處主任確定配備數(shù)量,指定易取地點存放。

2.屋村各值班點設備房配備消防器具

2kg1211手提式滅火器不少于2個。

3.使用管理制度

(1)屋村所有消防設施、設置,是為消防應急時間,嚴禁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

(2)配備的消防器具由安裝地點的值班員管理,由管理處安全員每月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

(3)嚴格遵守消防器材使用規(guī)范進行操作使用。

第2篇 保安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公司轄區(qū)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職責

1、保安部長負責消防器材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消防設施管理員(隊長)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程序要點

1、登記入庫。

1.1從公司倉庫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shù)據(jù)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處。

1.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入庫登記。

2、領用與歸還。

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保安部長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保安隊長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倉庫保管。

2.3配置在各個部門、公共娛樂場所、電房、小區(qū)樓宇的消防器材,保安部長和消防設施管理員雙方簽字確認,由消防設施管理員進行維護,保安部長進行不定時檢查。

3、使用和維護

3.1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

a)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應將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3.2水帶、水槍:

a)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小區(qū)樓宇的消防栓(箱)內;

b)水槍、水帶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c)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涼干后;

d)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場破折;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3.4滅火器

a)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懸掛地點環(huán)境適宜溫度為-10度至55度;

b)在小區(qū)的每個樓洞要適當配置消防滅火器;

c)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guī)定在充裝,并作密封實驗,重新鉛封);

d)噴嘴是否阻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噴筒是否暢通。

4、維修保養(yǎng)。

4.1消防中心消防設備管理員要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變、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

4.2一般維修由保安部長負責指導維修。

5、《消防器材檢查登記表》。

6、相關支持文件

第3篇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標準管理制度辦法

第一章礦用設備器材入井管理制度

第一條設備和電器類器材入井前,必須經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檢查合格,簽發(fā)“防爆合格證”后,方可入井。屬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管理范圍的設備,必須檢查“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以及安全性能。

第二條礦用器材必須有“檢驗合格證”,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第三十四條非防爆型或非本質安全型的電器器材嚴禁下井使用。特殊情況下需要下井使用的,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礦安全、生產、機電、通風等部門審核批準,礦技術總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措施下井使用。

第三十五條礦井必須嚴格建立設備器材井口檢驗制度,把住設備器材入井關,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設備和器材,一律不準入井。

第二章礦用設備使用和維護

按煤礦設備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三章礦用器材使用和維護

各礦要列出器材管理明細和管理職責,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器材臺帳,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第五條礦器材管理小組以及各分管業(yè)務科室,要加強機電、運輸、采掘、通風、安全、地質測量等各類器材的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對“不完好”或沒有“檢驗合格證”的器材,一律不準下井使用。

第六條器材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定期進行檢查校驗,簽發(fā)“檢驗合格者”。

第七條帶有電源電壓的儀器、儀表,無論是本質安全型還是非本質安全型,下井使用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超限,嚴禁使用。

第八條攝影、照相器材下井使用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超限,嚴禁使用。

第九條在制度規(guī)定之外的,按《煤礦設備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記錄本配置及填寫標準

一、記錄本及記錄盒制作要求

1、采掘設備檢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鋼絲繩檢查記錄、斜巷安全設施檢查記錄等全部按照統(tǒng)一內容,采用a5紙制作,紙質要厚重耐用,封皮采用藍色塑料皮、燙金字體。

2、采掘設備記錄要設置美觀大方的檢修記錄盒(不銹鋼或其它鋼板制作),在設備旁明顯地方放置。記錄盒不能過大或過小,以能放置普通本夾為。

二、記錄填寫要求

1、“狀態(tài)”欄填寫:檢查該項目,合格的劃“√”;未檢查或檢查不合格需要修理的劃“×”。

2、“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欄填寫:在“狀態(tài)”欄內劃“×”的項目,要填寫清楚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

3、“上班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欄填寫:上班(檢修班或生產班)沒有遺留問題的,填寫“無”;有未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寫清問題的部位、癥狀及處理結果。

4、“本班遺留問題” 欄填寫:設備檢修后試運行正常,沒有遺留問題的填寫“無”;有未能處理的問題,要將問題的部位、癥狀、未處理原因及后續(xù)如何預防處理寫清楚。

5、填寫時字體采用仿宋字體,黑色水筆填寫,書寫工整、認真,記錄本上不能亂涂、亂畫。

6、記錄填寫要真實、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7、檢修人員要認真對照檢修項目和檢修標準進行檢修,檢修后及時填寫記錄,參與檢修人員必須簽字。

8、驗收人員(機電班組長或機電隊長)要對檢修工作嚴格進行監(jiān)督檢查,認真核實檢修項目和檢修質量并簽字。

9、記錄本每月定期更換新本,屆時將舊本交機電部(部)資料管理員處存檔。

記錄本配置要求見下表:

單位

序號

記錄本名稱

檢修設備

填寫人員

驗收人員

填寫要求

存放點

備注

綜采工作面

1

采煤機檢修記錄

采煤機

采煤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2

刮板機、轉載機、破碎機檢修記錄

刮板機、轉載機、破碎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3

液壓支架檢修記錄

液壓支架

支架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4

乳化液泵檢修記錄

乳化泵

泵站檢修人員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5

帶式輸送機檢修記錄

帶式輸送機

帶式輸送機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皮帶機頭

一條皮帶一本

6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7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8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9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10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設備列車處或配電點

一個配電點一本

11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設備列車處或其他配電點

一個崗位一本

掘進工作面

1

掘進機檢修記錄

掘進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2

帶式輸送機檢修記錄

皮帶機

皮帶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皮帶機頭

一條皮帶一本

3

刮板輸送機檢修記錄

運輸機

運輸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運輸機機頭

一臺一本

4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5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6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7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8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9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各設備機頭配電點處

一個崗位一本

開拓工作面

1

耙裝機檢修記錄

耙裝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2

噴漿機檢修記錄

噴漿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3

鉆車檢修記錄

液壓鉆車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4

側裝機檢修記錄

側卸式裝巖機

檢修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或工作面

5

絞車檢修記錄本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6

鋼絲繩檢查記錄

絞車

絞車

包機人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個絞車一本

7

斜巷運輸設施檢查記錄

絞車

信號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絞車硐室

一條斜巷一本

8

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填寫一次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9

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變配電設備

早班電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天試驗一次并填寫記錄

配電點處

一個配電點一本

10

交接班記錄

工作面設備(帶式輸送機、刮板機、絞車等)

各崗位工

班組長或機電隊長

每班填寫一次

各設備機頭配電點處

一個崗位一本

第4篇 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

1.0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轄區(qū)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職責

3.1消防管理中心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點

4.1登記入庫

4.1.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shù)據(jù)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了;律退回采購。

4.1.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入庫登記。

4.2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倉庫保管。

4.2.3配置在每個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消防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娛樂場所、電房、小區(qū)樓宇、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觀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jiān)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時 檢查。

4.2.5機電維修部、 園林綠化部或其他部門須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主觀經理同意 ,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涼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簽收后入庫保管,班長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4.3使用與維護

4.3.1戰(zhàn)斗服、頭盔、戰(zhàn)斗靴:

a)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戰(zhàn)斗服 應洗刷干凈,涼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c)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損壞時應申購調換

d)戰(zhàn)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應將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4.3.2水帶、水槍:

a)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小區(qū)樓宇樓層的消防栓(箱)內、小區(qū)各安全員亭里;

b)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c)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涼干后卷放在貨架上(崗亭或消防箱內);

d)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繩、安全帶、安全鉤、高空緩將器:

a)使用時應先測試安全繩的靜電負荷,檢查其牢固性,確認無任何斷裂現(xiàn)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鉤時應先檢查各部件的動作是否靈活,定期用4500牛頓的工作拉力作負重測試,發(fā)現(xiàn)問題停止使用;

c)安全帶要端正清潔,半圓環(huán)、大方扣等活動部件要轉動靈活。當出現(xiàn)破損、灼傷、惡化、磨損及變形時,不能用于高空作業(yè);

d)高空緩降器應定期作拉力測試。保持繩索光潔,無腐蝕及磨損;

e)平時應刷洗干凈、涼干后統(tǒng)一放置在貨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折;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c)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3.5消防電話、對講機、巡邏單車: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

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b)對講機按《安全員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相關要點執(zhí)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tǒng)一保管和發(fā)放;

d)巡邏單車應防雨淋和日曬,經常擦拭,保持干凈光亮。單車只能在防火檢查時專用,不能駛出小區(qū)和借給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節(jié)拉梯(6米拉梯):

a)二節(jié)拉梯用于樓層登高、救援、鋪設水帶;

b)二節(jié)拉梯在使用時應檢查:

―梯子的螺栓、滑輪、掛鉤及各部位連接處是否松動;

―梯登、側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斷或損壞;

―拉繩是否斷裂、破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零部件或修理。

c)二節(jié)拉梯應置于干燥、通風的地方,防梯身變形、彎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wǎng)系統(tǒng),應每月逐個出水實驗;

b)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c)用油沙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d)打開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再放凈銹水后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xiàn)象;

e)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4.3.8滅火器(“1211”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崗亭和樓層三、五、七的消防箱內,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置有手提“1211”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1211”滅火器;

b)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懸掛地點環(huán)境適宜溫度為10c--55c;

c)壓力表指針是否早綠色區(qū)域(如在紅色區(qū)要檢查原因,發(fā)現(xiàn)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d)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guī)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e)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f)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e)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f)存放的環(huán)境溫度適宜;

g)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當值安全員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移交,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5維修保養(yǎng)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據(jù)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yǎng)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4.5.3一般維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指導維修。

4.5.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guī)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4.6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監(jiān)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yǎng)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yǎng)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管理中心班長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5.0記錄

5.1《消防應急器材檢查登記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統(tǒng)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2《消防系統(tǒng)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第5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執(zhí)行標準

一、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四、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五、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tǒng)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八、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yǎng)、更換,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十二、因裝修、擴建、改建消防設施故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必須先到公司辦理消防設施停用手續(xù)后,按《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6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執(zhí)行標準要求

一、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四、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五、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tǒng)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八、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yǎng)、更換,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十二、因裝修、擴建、改建消防設施故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必須先到公司辦理消防設施停用手續(xù)后,按《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7篇 物業(yè)區(qū)域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制度

物業(yè)區(qū)域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1.0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轄區(qū)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職責

3.1消防管理中心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點

4.1登記入庫

4.1.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shù)據(jù)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了;律退回采購。

4.1.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入庫登記。

4.2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倉庫保管。

4.2.3配置在每個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消防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娛樂場所、電房、小區(qū)樓宇、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觀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jiān)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時 檢查。

4.2.5機電維修部、 園林綠化部或其他部門須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主觀經理同意 ,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涼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簽收后入庫保管,班長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4.3使用與維護

4.3.1戰(zhàn)斗服、頭盔、戰(zhàn)斗靴:

a)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戰(zhàn)斗服 應洗刷干凈,涼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c)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損壞時應申購調換

d)戰(zhàn)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應將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4.3.2水帶、水槍:

a)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小區(qū)樓宇樓層的消防栓(箱)內、小區(qū)各安全員亭里;

b)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c)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涼干后卷放在貨架上(崗亭或消防箱內);

d)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繩、安全帶、安全鉤、高空緩將器:

a)使用時應先測試安全繩的靜電負荷,檢查其牢固性,確認無任何斷裂現(xiàn)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鉤時應先檢查各部件的動作是否靈活,定期用4500牛頓的工作拉力作負重測試,發(fā)現(xiàn)問題停止使用;

c)安全帶要端正清潔,半圓環(huán)、大方扣等活動部件要轉動靈活。當出現(xiàn)破損、灼傷、惡化、磨損及變形時,不能用于高空作業(yè);

d)高空緩降器應定期作拉力測試。保持繩索光潔,無腐蝕及磨損;

e)平時應刷洗干凈、涼干后統(tǒng)一放置在貨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折;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c)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3.5消防電話、對講機、巡邏單車: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b)對講機按《安全員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相關要點執(zhí)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tǒng)一保管和發(fā)放;

d)巡邏單車應防雨淋和日曬,經常擦拭,保持干凈光亮。單車只能在防火檢查時專用,不能駛出小區(qū)和借給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節(jié)拉梯(6米拉梯):

a)二節(jié)拉梯用于樓層登高、救援、鋪設水帶;

b)二節(jié)拉梯在使用時應檢查:

--梯子的螺栓、滑輪、掛鉤及各部位連接處是否松動;

--梯登、側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斷或損壞;

--拉繩是否斷裂、破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零部件或修理。

c)二節(jié)拉梯應置于干燥、通風的地方,防梯身變形、彎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wǎng)系統(tǒng),應每月逐個出水實驗;

b)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c)用油沙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d)打開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再放凈銹水后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xiàn)象;

e)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4.3.8滅火器('1211'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崗亭和樓層三、五、七的消防箱內,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置有手提'1211'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1211'滅火器;

b)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懸掛地點環(huán)境適宜溫度為10c--55c;

c)壓力表指針是否早綠色區(qū)域(如在紅色區(qū)要檢查原因,發(fā)現(xiàn)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d)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guī)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e)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f)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

齊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e)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f)存放的環(huán)境溫度適宜;

g)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當值安全員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移交,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5維修保養(yǎng)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據(jù)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yǎng)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4.5.3一般維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指導維修。

4.5.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guī)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監(jiān)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yǎng)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yǎng)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管理中心班長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5.0記錄

5.1《消防應急器材檢查登記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統(tǒng)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2《消防系統(tǒng)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器材管理標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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