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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儀表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 儀表設備的選型與采購:確保選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性能穩(wěn)定、適用性強的儀表設備。
2. 安裝與調試:規(guī)范安裝流程,進行精準調試,保證儀表設備正常運行。
3. 日常維護與檢查: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及時發(fā)現并處理潛在故障。
4.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故障或事故的快速響應機制。
5. 培訓與教育:提高員工對儀表設備安全操作的知識和技能。
6.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整的儀表設備使用記錄,及時上報異常情況。
培訓內容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員工了解并掌握儀表設備的正確操作方法,防止誤操作導致的安全隱患。
2. 設備性能與限制:詳細講解設備的性能參數、工作原理和使用限制,防止超負荷運行。
3. 故障識別與處理:培訓員工如何識別設備異常,以及在初期階段采取的應急措施。
4. 安全防護知識:教授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使用和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5. 實踐操作演練:通過模擬操作,強化理論知識,提高實際操作能力。
應急預案
1. 快速響應:設定應急響應小組,明確職責,確保在事故發(fā)生時能迅速啟動應急程序。
2. 備用設備準備: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儀表,以備不時之需。
3. 通信與協調:建立有效的內部通信機制,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4. 現場隔離與疏散:設定安全撤離路線,防止次生災害的發(fā)生。
5. 救援與恢復:制定詳細的救援計劃,包括設備維修、系統恢復等步驟。
重要性
儀表安全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生產運營至關重要。一方面,它確保了設備的穩(wěn)定運行,降低了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生產中斷和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它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預防了可能的人身傷害事故。良好的儀表安全管理也是企業(yè)遵守法規(guī)、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形象和信譽。因此,每一位員工都應深入了解并嚴格遵守儀表安全管理制度,共同構建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儀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儀表安全管理措施
1、 儀表設備的采購
1.1根據生產的需要,由電儀車間填寫“采購物品計劃表”經設備動力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由公司供應部門實施采購。
1.2新購進的監(jiān)視測量設備,要經過鑒定和校準,方可投入使用。
2、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
2.1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周期,以相應的國家標準為準。
2.2附著在生產設備、檢測設備上的儀器儀表偏離校準狀態(tài)時,應按有關國家標準進行鑒定的校準。
2.3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記錄由儀表車間保存。
3、儀表設備的使用
3.1使用部門保證儀表設備在適宜的環(huán)境條件下使用。
3.2儀表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并保持其準確度。
3.3儀表設備應在鑒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使用中如發(fā)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tài)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3.4對使用儀表設備的人員,視設備的繁簡和操作難易程度 ,必要時應進行培訓。
4、儀表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1使用部門應配合儀表車間對儀表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以便保證儀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4.2儀表車間應對所有儀表設備建立臺帳,包括①名稱②設備類型③購進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現存位置⑥檢定期限⑦目前狀況。
5、儀表設備的失效處理
5.1儀表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fā)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tài)時,應由儀表車間申報送檢。
5.2已經受損計量器具測得的數據視其重要程度,由質檢處負責安排重新檢定。
5.3儀表設備的報廢。儀表設備報廢經質檢處確認,報上級領導批準后按《設備管理制度 》的規(guī)定進行報廢處理。
第2篇 電器儀表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安全管理
1 電氣運行安全
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水電生字[1977]第113號)。
1.2 電氣作業(yè)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1.3 電氣作業(yè)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1.4 電氣作業(yè)人員上崗,應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1.5 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與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1.6 電氣設備必須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1.7 變、配電所必須制訂符合現場情況的現場運行規(guī)程,并在其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值班人員的職責。
1.8 運行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9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安全距離。
1.10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1.11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二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1.12 供電部門與用戶聯系,進行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并將聯系內容、時間和聯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1.13 靜電除霧(塵)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13.1用于靜電除霧或靜電除塵的高壓直流電源,要根據除霧氣量、濃度或塵埃粒子最大荷電量,供給與這一狀態(tài)相適應的最高電壓,以維持其最大場強和最大的電量電流。
1.13.2除霧、除塵器電源應有自動穩(wěn)壓、穩(wěn)流裝置,使最高壓略低于閃絡極限電壓,在短路故障和超載時,應能迅速自動切斷高壓并報警。
1.13.3配電控制柜及高壓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電阻小于3歐姆。
1.13.4高壓整流油箱及附屬高壓設備,應安裝在專用單獨配電間或金屬網格內,每個控制柜分開設置,配電間應設門開關,打開配電間門,高壓自動跳閘,以利安全。
1.13.5高壓整流油箱,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要吊芯檢查,但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
1.13.6高壓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載狀態(tài)進行開關試驗,要做時,一定要將高壓接入除霧(塵)器電場。單獨試驗控制柜(不接高壓主整流油箱),輸出端需接一些負載,再通電試驗。
1.13.7油箱(高壓整流器)高壓測量輸出端子(接地柱),應與測量表計和險加電阻接地,不允許在通電狀態(tài)下斷開此電路。
1.13.8油箱高壓輸出應經無感阻尼電阻接入電場。
1.13.9高壓配電間應設專用接地閘刀,在除霧(塵)器停用或檢查時將高壓輸出接地。
1.14 根據實際情況和季節(jié)特點,做好預防工作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消除。
2 電氣檢修安全
2.1 電氣檢修必須執(zhí)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非電工和無證者不得從事電氣檢修工作,電氣檢修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同時進行。
2.2 一般情況下,不應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醒目標示牌,工作未結束,嚴禁任何人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2.3 因生產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按照《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帶電作業(yè)規(guī)定辦理。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對帶電作業(yè)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2.4 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
2.5 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揮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2.6 外線、桿、塔、電纜檢修,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2.6.1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誤登桿、塔。
2.6.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2.6.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2.6.4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2.6.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輸匯報手續(xù)。
2.6.6在同桿共架的多回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的安全距離,為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登桿、塔和檢修作業(yè)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2.7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的為1.5米;10kv以上的為3米。
2.8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合適的熔絲,不準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2.9 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審批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3.1 嚴禁亂接、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急需架設、安裝臨時電氣線路前,使用部門應填寫“臨蛙線路審批表”,報送動力科,經檢查認為有架設必要,且符合安全規(guī)程時予以批準,并應明確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架設、安裝。
3.2 電工在安裝臨時線路前,必須查全“臨時線路審批表”,方可進行架設、安裝,否則有權拒絕。
3.3 臨時性用電時,不論每臺電器設備本身有無控制開關,均應在靠近該設備的墻上或柱上,加裝控制開關及保障熔絲,其防護罩應完整無缺,在室外應有防水保護,開關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將動力線直接接在電源干線上。
3.4 接用臨界時線使用期限為一個月(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至三個月),超過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經批準安裝使用不滿一個月的臨時線,在使用期滿,需繼續(xù)使用,必須期滿前一天續(xù)辦延長手續(xù),報動力科批準,但前后時間相加不得超過一個月。
3.5 臨時線使用期滿,使用部門必須在期滿后的一天內拆除,動力科負責復查,如發(fā)現不拆除,動力科有權責令拆除。凡因未拆除臨時線而由此發(fā)生事故,要追查使用部門責任。
3.6 臨時線接線裝置如發(fā)生危險,并證明確系裝置不良,應由承裝人員負責。
3.7 在易燃、易爆車間、場所、倉庫、罐區(qū)等和吊機旋轉擺度范圍內及附近周圍不得架設臨時電線。
3.8 臨時電線與設備、水管、蒸汽管、門窗等距離應在3米以外(水平重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不低于6米。
3.9 臨時電線應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并禁止超負荷進行。線路裝置要采取固守懸空架設或沿墻鋪設,禁止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掛線,架設時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可靠的防護如用膠皮線、橡套電纜,在過路處設有硬質的套管防護。
3.10臨時電線嚴禁采用“一地一線”制安裝電器照明及其它用電設備,臨時用電的馬達等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
3.11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動安裝好的臨時線。拆除臨時線前應先切斷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如必須保留導線,應將電源切斷,將線頭包以絕緣布帶。[內容是電 一 族網收集于網絡]
3.12臨時用電設施應有專人維護,定期檢修和試驗。
4 使用移動電具的安全規(guī)定
4.1 移動電具必須有專人保管,專人維護保養(yǎng)。操作時應二人以上進行,一個操作,一人監(jiān)護。
4.2 使用的移動電具應具有雙“回”字標記。
4.3 工作前要檢查開關、導線的絕緣是否良好,導線不應置于高溫或熱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銳物質損傷導線。
4.4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4.5 在潮濕或含酸類物質的場所宜戴絕緣手套,應穿膠鞋或用絕緣墊板等措施。使用中發(fā)現外殼有漏電或其它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繼續(xù)使用。
4.6 工作完畢或停止工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二)儀表安全管理
1、 儀表設備的采購
1.1根據生產的需要,由電儀車間填寫“采購物品計劃表”經設備動力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由公司供應部門實施采購。
1.2新購進的監(jiān)視測量設備,要經過鑒定和校準,方可投入使用。
2、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
2.1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周期,以相應的國家標準為準。
2.2附著在生產設備、檢測設備上的儀器儀表偏離校準狀態(tài)時,應按有關國家標準進行鑒定的校準。
2.3儀表設備的鑒定和校準記錄由儀表車間保存。
3、儀表設備的使用
3.1使用部門保證儀表設備在適宜的環(huán)境條件下使用。
3.2儀表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并保持其準確度。
3.3儀表設備應在鑒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使用中如發(fā)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tài)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3.4對使用儀表設備的人員,視設備的繁簡和操作難易程度 ,必要時應進行培訓。
4、儀表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1使用部門應配合儀表車間對儀表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以便保證儀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4.2儀表車間應對所有儀表設備建立臺帳,包括①名稱②設備類型③購進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現存位置⑥檢定期限⑦目前狀況。
5、儀表設備的失效處理
5.1儀表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fā)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tài)時,應由儀表車間申報送檢。
5.2已經受損計量器具測得的數據視其重要程度,由質檢處負責安排重新檢定。
5.3儀表設備的報廢。儀表設備報廢經質檢處確認,報上級領導批準后按《設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報廢處理。
第3篇 電氣儀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用電和電氣儀表的日常管理,加強生產車間日常維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約費用開支,規(guī)范電氣儀表大修、技改的工作質量,確保各車間電氣儀表正常運行,更好的服務于生產,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生產車間所有電氣儀表設備的日常管理及電氣儀表維修、檢修、技改項目管理。
3、職責
安全用電管理
1.1 動力設備部負責電氣安全生產的管理,各類電氣作業(yè)證的辦理、簽發(fā)。
1.2 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電氣作業(yè)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
2.電氣儀表日常維護管理
1.1電儀科負責各車間電氣儀表的監(jiān)督、管理。
1.2 各使用部門負責電氣儀表的日常維護、管理。
3.電氣儀表檢修、技改管理
2.1 總經理負責車間大型電氣儀表大修、技改項目的批準。
2.2 總經理、生產主管負責更新、報廢電氣儀表的批準。
2.3 經營二部負責電氣儀表的采購和技改工程款的結算。
2.4 物管科負責電氣儀表零部件的計劃提報,保障合理庫存。
2.5 電儀科負責電氣儀表到貨、安裝后的驗收、移交,更新、報廢設備的審核。
2.6 各生產車間負責電氣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更新、封存、報廢的提出。
具體內容及要求
1.1 高壓電氣的管理
1.1.1 不論高壓電氣帶電與否,工作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護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
護欄時,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安全距離。
1.1.2 高壓電氣的操作必須有至少兩人在場,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
1.1.3 嚴禁無經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業(yè)。
1.1.4 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1.1.5 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1.1.6 高壓電氣發(fā)生接地時,任何人在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 4 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
8 米以內。確因工作需要進入上述范圍的工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架構時,
應戴絕緣手套。
1.2 低壓電氣的管理
1.2.1 從事電氣作業(yè),應先檢查是否帶電,如需帶電操作,僅允許在對地電壓 220v 以下的設
備和線路上進行,并且在工作時,應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2.1.1 進行帶電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1.2.1.2 應當有完全了解工作內容和安全措施的人員在旁監(jiān)護。
1.2.1.3 工作人員必須站在絕緣件上或穿絕緣鞋進行操作。
1.2.1.4 帶電工作時,所使用工具的絕緣手柄必須安全可靠。
1.2.1.5 工作時只能接觸一根導線,在開始工作前,應設法將其它的赤裸導線或接地物體用
絕緣材料隔開。
1.2.1.6 帶電工作應穿長袖、長褲、扎緊袖口。
1.2.2 各種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電力工業(yè)部頒布的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絕緣必須良
好,刀閘開關要有防護罩。
1.2.3 埋入地下的電纜線,應埋深度不低于 0.7 米,并經常對線路進行檢查,確保用電安全。
1.2.4 為了安全用電消除人身觸電事故,應盡可能減少臨時性電氣線路,使用部門不得隨意
安裝,如需安裝必須保證線路的絕緣性、安全性。
1.2.5 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重復接地,所有
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1.2.6 照明器離地高度不得少于 2.5 米。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 36 伏,
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 12 伏,行燈電源線應
使用護套電纜,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1.2.7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
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
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1.2.8 移動或搬運電器設備時,應先切斷電源,不允許帶電移動或搬運電器設備。
1.2.9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非電氣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不得以任何
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yè)。
1.2.10 非專業(yè)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1.2.11 嚴禁不按規(guī)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1.2.12 任何人不得在電氣設備上蹲坐。不得在電氣設備、電機或開關,電氣線路上放置或掛
吊任何物品,注意附近的環(huán)境整潔,應防止水、酸、堿液流到電氣設備內外。 嚴禁將溶劑灑
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fā)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2.13 發(fā)現電氣設備有不正常運轉,焦臭氣味等,應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及時通知電工,
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電儀科解決。
1.2.14 在帶電線路附近,進行起重吊裝、土建施工、管道安裝等工作前,必須向安全環(huán)保部
(科)提出申請,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1.2.15 辦公室及宿舍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
寬帶網線,禁止在燈具上懸掛物品。
1.2.16 如發(fā)生電氣火警事故 ,應首先切斷電源,禁止用水、泡沫和酸堿滅火器撲滅,應以
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等進行滅火,防止事故擴大。
1.2.17 凡遇人身觸電事故,必須使觸電者脫離電源進行搶救,并撥打電話 120。
1.3 臨時用電管理
1.3.1 由臨時用電單位填寫《臨時用電作業(yè)證》,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電儀科負責人批準。
1.3.2 外來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由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電作業(yè)證》,經施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電儀科、統計科負責人批準。需計量用電的必須安裝電度表。
1.3.3 臨時用電需更換電源接入點時,必須重新辦理作業(yè)證。
1.3.4 臨時用電證應當日辦理,當日接線。
2. 電氣設備完好標準
2.1 電力變壓器類
2.1.1 油位應正常,變壓器外殼應清潔,無滲漏油現象。
2.1.2 變壓器冷卻系統得運行情況符合規(guī)定。
2.1.3變壓器引線不應過松或過緊。接頭接觸應良好,示溫蠟片應無熔化現象。
2.1.4套管應清潔,無裂紋,無放電打火現象和痕跡。
2.1.5呼吸器應暢通,硅膠不應吸潮飽和,油封呼吸器的油位應正常。
2.1.6 防爆管薄膜應完整,無裂紋,無存油。
2.1.7 瓦斯繼電器應充滿油。
2.1.8 外殼接地應良好。
2.1.9 變壓器響聲應正常,均勻的嗡嗡聲。
2.2變配電裝置
2.2.1 注油設備的油面位置應合格,油溫正常,油色透明,截門、外殼、油面指示器等處清潔,無滲漏油現象。
2.2.2各部位的電器連接點應接觸良好,應無氧化及過熱現象,監(jiān)視示溫蠟片或變色漆的變化情況。導線無股斷股、過緊過松現象。
2.2.3瓷絕緣部分,無掉瓷、破碎、裂紋以及閃絡、放電痕跡和嚴重的電暈現象,表面應清潔無污垢。
2.2.4變壓器油溫不超過允許值,溫升正常,無異常聲音,防爆筒的玻璃隔膜無破裂,氣體繼電器無漏油。
2.2.5電容器的外殼無膨脹變形,無異聲,示溫蠟片無熔化,三相電流平?,電壓不超過允許值,放電裝置良好,電容器室溫不超過允許值。
2.2.6各類繼電器的外殼無破損、裂紋,整定值位置無變動,繼電器的接點無卡滯、變形、傾斜、燒傷及脫軸。感應式繼電器的鋁盤轉動正常,無抖動及磨損現象。
2.2.7油斷路器的分合指示器及紅綠燈指示正常,內部無響聲,油面、油色正常,無漏油現象。真空斷路器滅弧室在觸頭斷開時,屏蔽罩內壁應無紅色或乳白色輝光。
2.2.8避雷器內部無異聲,放電記錄器數字清晰。
2.2.9硅整流裝置及各類直流電源裝置無異聲、過熱、異味。電容器儲能裝置檢查試驗正常。
2.2.10中央信號裝置及音響裝置正常,直流母線電壓正常。
2.2.11各級電壓指示正常,各路負荷超出允許值。其他各種儀表指示信號顯示正常。
2.2.12電纜終端盒、絕緣油無過熱熔化、漏油,無放電痕跡及聲響。
2.2.13接地線無松動、 折斷及銹蝕現象。
2.2.14互感器及各種線圈無異味。
2.2.15安全用具齊全有效、安放合理。
2.2.16門窗、孔洞嚴密,無小動物進入的痕跡。
2.3低壓配電屏
2.3.1柜體與基礎型鋼固定要牢固,安裝平直。屏面油漆應完好,屏內應清潔,無積垢。
2.3.2各開關操作靈活,無卡澀,各觸點接觸良好。
2.3.3用塞尺檢查母線連接處接觸是否良好。
2.3.4二次回路接線應整齊牢固,線端編號符合設計要求。
2.3.5接地良好。
2.3.6抽屜式配電屏應推抽靈活輕便,動、靜觸頭應接觸良好,并有足夠的接觸壓力。
2.3.7各表計準確,繼電器動作靈活。
2.3.8用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5mω,并按標準進行交流耐壓試驗,一次回路的試驗電壓為工頻1kv ,也可用2500v兆歐表試驗代替。
2.4電動機
2.4.1電動機電流不超過允許值。
2.4.2軸承的溫度及潤滑正常。
2.4.3電動機無異常音響。
2.4.4電刷無冒火或其他異常現象。
2.4.5電動機及其周圍的溫度在正常范圍內。保持電動機附近的清潔,電動機周圍不準有煤灰、水汽、油污、金屬導線、棉紗頭等,以免被卷入電動機內。
2.4.6由外部用管道引入空氣冷卻的電動機,保持管道清潔暢通,連接處嚴密,閘門應在準確位置上。
2.4.7對大型密閉式冷卻的電動機,冷卻水系統運行正常。
3. 測量、控制儀表完好標準
3.1儀表要求達到反應靈敏,測量準確,控制平穩(wěn)(靈、準、穩(wěn)):
2.1.1儀表的基本誤差、回差及外觀等均符合相應儀表的技術要求。
3.1.2調節(jié)器及一次儀表的輸出信號上下變化均勻,無較大幅度振蕩,一次儀表與二次儀表的示值誤差符合精度要求。
3.1.3有積分作用的調節(jié)器,其余差符合相應儀表的技術要求。
3.1.4測量儀表的量程選擇應符合技術規(guī)范;流量的指示值在全量程的(流量刻度)的30%以上。
3.1.5聯鎖保護系統在事故狀態(tài)下能起自動保護作用。
3.2儀表修理、裝配、校驗質量優(yōu)良,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3.2.1各零部件工作正常、潤滑良好、符合相應的技術要求。
3.2.2防爆儀表符合有關的技術要求。
3.2.3解體檢修的受壓儀表必須進行耐壓、靜壓誤差試驗。
3.2.4儀表的密封部分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氣密試驗。
4. 完好dcs設備間標準
4.1設備間環(huán)境條件:
4.1.1機房溫度:18--28℃、變化率≤5℃/h。
4.1.2相對濕度:40-60%rh、變化率≤6%rh/h。
4.1.3潔凈度、照明、電源滿足技術要求。
4.1.4各種設備外觀整潔、內部無灰塵,過濾網清潔。
4.2設備間管理應達到下列標準:
4.2.1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執(zhí)行嚴格。
4.2.2按點檢制度定時點檢,點檢表格記錄完整、真實、清晰。
4.2.3硬件、軟件維護符合規(guī)程。
4.2.4備件、工器具、消耗品保管妥善,擺放整齊。
4.2.5消防器材齊備、好用。
4.3硬件狀態(tài)應達到下列標準:
4.3.1設備、部件完整無損,不銹蝕,不變形、通風系統運行良好。
4.3.2硬件設備技術性能達到相應的產品技術要求,功能良好。
4.3.3冗余設備及部件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tài)。
4.3.4系統利用率達99.9%以上,硬件完好率達100%。
4.3.5控制站(器)和監(jiān)視站工作正常,各類i/o卡運行良好,指示燈指示準確,冗余或熱備設備完全后備,能正常切換;
4.3.6各種控制柜、電源柜、接線柜、繼電器柜等,安裝正確,柜門開啟自如。
4.4軟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4.4.1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功能運行正常,人機界面工作正常。
3.4.2軟件投用率100%。
5.各控制室計算機完好標準
5.1操作站運行正常,操作系統符合要求;crt顯示清晰,無磁化和死機現象;操作鍵盤表面無損傷,按鍵靈活好用;打印機能準確及時打印過程報警和系統報警;輔助操作臺各類燈、開關和按鈕全部工作正常。5.2系統軟件、技術資料完整,原始記錄齊全,應用軟件100%投用
7. 電氣的日常維護與操作
7.1 落實包機到人的規(guī)定,對各電氣、儀表要有明確的包機責任人,并明確包機人的責任。
7.2 操作人員必須學習電氣儀表相關操作規(guī)程,并按規(guī)程操作。
7.3高壓配電柜、高壓隔離開關及變壓器、避雷器、電壓(流)互感器上的絕緣子根據檢修計劃每年至少徹底清掃一次,低壓配電系統以及低壓配電盤(柜)、電力線路等每季度檢查維護一次,并做好記錄。
7.4 各種電氣、電機維修專用工具及檢測儀器均由電儀班統一管理,定期校對修理,確保正常使用。
7.5在正常的使用過程中,任何電氣、儀表嚴禁超負荷、超轉速運行和使用。
7.6各車間電氣設備責任到人,要隨時跟隨車間的大修安排,不定期的對車間內連續(xù)使用長期運轉或較為重要的電氣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或潤滑。
8. 儀表的日常維護與操作
8.1落實包機到人的規(guī)定,對各電氣、儀表要有明確的包機責任人,并明確包機人的責任。
8.2操作人員必須學習電氣儀表相關操作規(guī)程,并按規(guī)程操作。
8.3全套儀表(包括檢測元件、引線、儀表箱及附件等)安裝、維護符合下列要求:
8.4安裝符合技術規(guī)范,導線排列整齊,管線橫平豎直,轉彎圓滑,固定牢固,管線無泄漏,信號引線屏蔽、接地良好。
8.5表體整潔,銘牌清晰,無缺陷,零部件完整無缺,無嚴重損傷和銹蝕。
8.6記錄、打印清晰,顏色分明,記錄筆不堵、不漏、下水流暢,記錄紙符合要求。
8.7儀表的標度板上的文字、數字和符號應鮮明、清晰,不應該玷污和殘缺,標度應符合要求,計量單位一律采用法定計量單位。一、二次儀表標度相符。
8.8變送器所配的輸出電流表、壓力表應完好,精確度符合要求。
9. 電氣儀表的日常巡查
9.1 電氣設備的巡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各儀器、儀表是否齊全準確;電機運行是否正常;各配電柜內螺栓、線路接頭是否緊固,線路是否老化;電氣設備與機械部分配合是否良好。
9.2儀表巡查內容包括:現場儀表壓力、溫度、流量、液位各點是否準確;調節(jié)閥開度是否正常;現場表與 dcs 是否一致;ups 電源是否運行正常。
9.3巡檢人員應按要求的檢查項目、內容、時間、路線每天檢查一次,并做好關鍵點巡查記錄,無特殊情況不得漏檢。若發(fā)現設備有異常,應加強監(jiān)視,分析原因,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需要停產、停電后才能進行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9.4巡檢時,巡檢人員應帶有手電筒、測溫儀、絕緣工具等必要工器具,認真地看、聽、嗅、摸,及時發(fā)現設備異常,并進行正確處理。
9.5巡檢人員在危險區(qū)域接近危險部位(如高溫、高壓、有毒氣體、高電壓設備)檢查時,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注意事項。
9.6值班電工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將本班的巡查情況及設備的運行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進行交接,以便下一班的電工巡回檢查時重點檢查。
9.7 設備或系統停車檢修時,巡檢人員應了解檢修進度,若發(fā)現現場安全措施有變動,安全標示牌不齊全,檢修部分與運行設備有關的系統隔絕不可靠,或影響非檢修區(qū)域文明生產時應立即通知檢修停止工作進行整改,收回作業(yè)證,并匯報有關領導。
9.8 遇有下列情況時,巡檢人員應進行重點檢查
9.8.1 大修后試運行。
9.8.2 新設備投入試運行。
9.8.3 存在缺陷的運行設備或有過頻發(fā)性故障的設備。
9.8.4 上班交班的設備異常情況或注意事項。
9.8.5 特殊運行方式。
9.8.6 自然條件變化(如大風、大雪、大霧、雷雨天氣等)。
9.8.7 上級領導的命令,各電儀工通知的有關設備,班長認為有必要重點檢查的設備。
9.8.8 電儀科負責人及班長應不定期對主設備及有異常和修后的重要輔機進行巡回檢查??梢圆捎米圆榛虺椴榉绞竭M行。
10. 電氣儀表的檢修、技改
10.1 小修(1 天以內):更換儀表、繼電器裝置、小型空開、閘刀開關、電機等,不致影響
生產的檢修,由車間電工自行維修即可。
10.2中修(1-5 天):電儀科應根據車間生產情況,與設備同步進行局部停車檢修。瑞普生產區(qū)由電儀科提前 5 天編制《檢修計劃》,報生產主管批準,電儀科組織人員、生產車間協助實施;向陽、水泥生產區(qū)由生產車間編制《檢修計劃》,電儀科審核,報生產主管批準,生產車間組織人員、電儀科協助實施。檢修計劃內容包括:停車時間、檢修內容、檢修期限、檢修分工、安全措施等。
10.3 大修(5 天以上):根據電氣運轉情況、結合設備大修計劃進行停車檢修,同時對電氣儀表進行技術改造,由電儀科或生產車間提前 15 天編制《檢修計劃》,審批及實施同中修程序。檢修計劃內容包括:檢修工作機構、停車時間、檢修內容、檢修分工、檢修期限、安全措施等。
10.4 緊急維修:電氣設備及儀表發(fā)生突發(fā)事故后,車間電工應立即向生產部匯報,簡要說明損壞的電氣儀表情況,并準備工具。車間管理人員、電儀負責人、安全員到達現場后確定維修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組織人員對損壞的電氣儀表進行修復或更換。維修完畢后由安全環(huán)保部(科)、電工班分別對維修后的安全隱患、是否能夠正常運行進行檢查,由生產主管及電儀科負責人根據生產需要決定是否立即使用。
11. 電氣儀表的封存、報廢、處置
11.1 電氣儀表的封存
11.1.1 停用一年以上且經使用部門和電儀科確認的電氣儀表為閑置設備。
11.1.2 封存電氣儀表的報批:應由使用單位根據生產安排,向電儀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再報生產主管審批。
11.1.3 閑置電氣儀表可就地封存,但封存設備必須由車間安排相關人員維護保養(yǎng)。
11.1.4 封存的電氣儀表不準隨意拆卸和借用,需要時必須寫書面申請報電儀科同意,生產主管批準后方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