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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一項旨在保障師生人身安全,維護校園秩序,預防和應對各類安全事故的綜合管理體系。它涵蓋了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從預防到應急響應,從硬件設施到軟件建設,旨在打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 校園設施安全:確保校舍、設備、交通、消防等設施的安全性,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地震、疾病爆發(fā)等各種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4. 門禁管理:嚴格控制校園出入,確保非本校人員進入的合法性。
5. 安全巡邏:設立專職的安全巡邏隊伍,對校園進行24小時監(jiān)控。
6. 網絡安全:保護校園網絡不受攻擊,防止信息泄露。
7. 心理健康:關注師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詢服務。
8. 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重要性
校園安全直接關系到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學校的正常運行。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能為學生提供安心的學習空間,促進其全面發(fā)展;對于教師,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有助于提高教學效率;對于家長和社會,一個安全的校園是對孩子最基本的責任保障。此外,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也能提升學校的聲譽,增強社會公眾對學校的信任。
方案
1. 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架構: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各部門負責人參與,負責全面協(xié)調和監(jiān)督安全工作。
2. 制定安全規(guī)章制度:依據法律法規(guī),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3. 加強安全設施建設:投入資金改善校園硬件設施,如增設監(jiān)控攝像頭,完善消防設備等。
4. 定期安全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整改安全隱患。
5. 實施安全教育:將安全教育納入課程體系,定期舉辦講座、演練,提高師生的安全素養(yǎng)。
6. 完善應急預案:定期更新應急預案,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快速有效應對。
7. 加強信息化管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實現安全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
8. 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定期培訓安全人員,提高其應急處理能力和反應速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期待構建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校園安全管理體系,為全體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有序的校園環(huán)境。
校園安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教育部等十部委聯合頒發(fā)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省、市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下發(fā)的關于校園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規(guī)、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機構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fā)[2022]147號文件關于“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22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xié)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xié)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
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二、工作機構
1.學校安全保衛(wèi)責任小組 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wèi)人員2.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組長:德育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組員: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3.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組長:教學副校長,組員:教務主任、體育教研組組長、信息教研組組長、實驗室老師
各責任小組的具體人員名單由組長負責確定并報安全辦備案;
人員變動時及時書面通知安全辦
三、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2. 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3. 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 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tǒng)籌協(xié)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 學校安全保衛(wèi)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wèi)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
保障校園硬件設施安全、食品衛(wèi)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發(fā)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6. 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學校周邊治安環(huán)境狀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特殊的問題學生建立檔案,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確保其健康成長。
如遇特殊、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信息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范反動、色調、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監(jiān)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 ”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8.具體職責:
總務主任負責校園硬件設施安全,保障水、電、氣、消防安全,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疾病防控、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xié)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y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術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絡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一學年中,對無安全事故年級、班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別給予適當獎勵;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fā)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3.一學年中,班內學生在校園內發(fā)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優(yōu)秀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yōu)秀班主任;
4.將安全工作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對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實施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年度目標管理獎扣除10%~50%;
5.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部門或個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6.對于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fā)生事故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第2篇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市人民政府《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1)執(zhí)行;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時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己藢ο笠皶r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平安和諧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平安和諧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為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出現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反黨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邪教、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3篇 某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怎么寫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__市人民政府《__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
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
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1)執(zhí)行;
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
考核時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
考核對象要及時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
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
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
按照淄教督字〔2022〕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
“平安和諧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
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
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
“平安和諧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
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
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
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
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
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
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
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 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 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 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 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 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
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22〕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 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 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 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 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 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 出現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 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反黨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邪教、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 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4篇 某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格式怎樣的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__市人民政府《__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
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
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1)執(zhí)行;
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
考核時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
考核對象要及時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
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
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
按照淄教督字〔2022〕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
“平安和諧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
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
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
“平安和諧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
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
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
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
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
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
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
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 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 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 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 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 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
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22〕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 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 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 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 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 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 出現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 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反黨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邪教、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 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5篇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教育部等十部委聯合頒發(fā)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省、市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下發(fā)的關于校園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規(guī)、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機構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fā)[2004]147號文件關于“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06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xié)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xié)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二、工作機構
1.學校安全保衛(wèi)責任小組 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wèi)人員
2.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組長:德育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組員: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
3.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組長:教學副校長,組員:教務主任、體育教研組組長、信息教研組組長、實驗室老師
各責任小組的具體人員名單由組長負責確定并報安全辦備案;人員變動時及時書面通知安全辦
三、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 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 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 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tǒng)籌協(xié)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 學校安全保衛(wèi)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wèi)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
保障校園硬件設施安全、食品衛(wèi)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發(fā)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 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學校周邊治安環(huán)境狀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特殊的問題學生建立檔案,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確保其健康成長。如遇特殊、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信息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范_、色調、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監(jiān)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 ”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總務主任負責校園硬件設施安全,保障水、電、氣、消防安全,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疾病防控、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xié)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y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術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絡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一學年中,對無安全事故年級、班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fā)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3.一學年中,班內學生在校園內發(fā)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優(yōu)秀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yōu)秀班主任;
4.將安全工作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對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實施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年度目標管理獎扣除10%~50%;
5.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部門或個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6.對于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fā)生事故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第6篇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
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 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wèi)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 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
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 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
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 雙休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 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fā)工作。
二、人員出入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
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 嚴格執(zhí)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
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wèi)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wèi)處進行注銷登記。
3. 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 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
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qū)域。
2. 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 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 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fā)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1.因公來校接洽業(yè)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xù)。
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 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第7篇 某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園管理,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特制定了以下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教育部等十部委聯合頒發(fā)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省、市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下發(fā)的關于校園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規(guī)、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機構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fā)[2004]147號文件關于“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06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xié)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xié)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二、工作機構
1.學校安全保衛(wèi)責任小組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wèi)人員
2.學生安全責任小組組長:德育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組員: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
3.教學安全責任小組組長:教學副校長,組員:教務主任、體育教研組組長、信息教研組組長、實驗室老師
各責任小組的具體人員名單由組長負責確定并報安全辦備案;人員變動時及時書面通知安全辦
三、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tǒng)籌協(xié)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學校安全保衛(wèi)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wèi)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
保障校園硬件設施安全、食品衛(wèi)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發(fā)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學校周邊治安環(huán)境狀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特殊的問題學生建立檔案,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確保其健康成長。如遇特殊、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信息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范_、色調、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監(jiān)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總務主任負責校園硬件設施安全,保障水、電、氣、消防安全,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疾病防控、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xié)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y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術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絡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一學年中,對無安全事故年級、班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fā)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3.一學年中,班內學生在校園內發(fā)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優(yōu)秀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yōu)秀班主任;
4.將安全工作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對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實施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年度目標管理獎扣除10%~50%;
5.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部門或個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6.對于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fā)生事故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第8篇 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是學生密集、學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防止車輛進出學校造成安全事故,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校園內職工車輛規(guī)定
1、教職工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2、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或在校內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3、學校上課期間在校內行駛的車輛不得鳴笛。
4、課間期間機動車輛不得在校內行駛(學校公車有緊急會議例外)。
5、上下學、課間學生較多時,在校園內使用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教職工,要慢行或推行。
6、 嚴禁教職工酒后在校內開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guī)。
7、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帶,防止車輛自動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8、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自己應妥善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發(fā)生。
二、外來車輛的管理規(guī)定
1、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
2、接送學生的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3、嚴禁營運性質的出租車、摩托車、三輪車、大貨車進入校園。
4、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進校,須經門衛(wèi)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校。
5、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衛(wèi)值班人員的查詢;進校后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車輛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6、來校參加文體、教育教學等活動的車輛,誰組織誰負責安全。
7、凡遇下課、放學等學生出入高峰期,外來車輛必須自覺停車,待學生疏散完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第9篇 大學校園安全督查隊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校園安全督查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在相關單位會商、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安全實際情況成立。
第二條校園安全督查隊目的在于采用“啄木鳥”的方式,落實校園安全督查常態(tài)化,及時督查和整治安全隱患,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扎實推進校園安全工作,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服務學校,服務師生,確保校園持續(xù)安全和穩(wěn)定。
第三條校園安全督查隊在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保衛(wèi)處(安全生產辦公室)、學生工作部(處)、基建處、資產管理處、能源管理中心、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科學技術研究院、后勤集團、資產經營公司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第四條學校各單位要貫徹“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堅決貫徹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履行安全崗位職責,支持和配合校園安全督查隊開展工作。
第二章校園安全督查隊組成、職責
第五條校園安全督查隊組成:
(1)實行以推薦、自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形式。
(2)成員范圍包括各相關成員單位、師生員工,含學校離退休教職工。每個成員單位推薦安全督查隊成員1-2名,以兼職為主。
(3)隊員實行聘任制,聘期2年(涉及隊員工作崗位調整,由所在單位另行推薦)。
(4)本工作具有學校公益性質,申請專項經費,成員享有相應規(guī)定補助。
第六條校園安全督查隊成員職責:
(1)根據學??傮w工作部署,定期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校園安全督查。
(2)按時參加督查隊的有關會議和各類活動,在學校安全管理中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
(3)深入基層,及時發(fā)現和反映基層單位的意見和要求。
(4)向基層單位開展安全宣教,提高各基層單位安全防范意識。
(5)執(zhí)行學校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認真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和任務。
第七條校園安全督查隊主要工作內容:
(1)單位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2)影響校園正常秩序的行為和現象,包括校園亂設攤位、進校推銷、違章交通、未經審批舉辦的各類活動等。
(3)影響校園施工安全的行為和現象,包括違章搭建、違章施工等。
(4)影響校園消防和用電安全的行為和現象,包括消防設施和管理、違章用電等。
(5)影響房舍安全和產業(yè)安全等學校資產安全的行為和現象,包括房屋安全、產業(yè)生產安全等。
(6)影響?;锲泛蛯嶒炇野踩男袨楹同F象。
(7)影響特種設備安全的行為和現象。
(8)影響學生社區(qū)、食堂等后勤安全的行為和現象。
(9)其他影響安全生產、危及校園安全的行為。
第三章校園安全督查隊工作機制
第八條校園安全督查隊由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牽頭協(xié)調,保衛(wèi)處(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業(yè)務指導和日常管理。
第九條校園安全督查隊成員單位下設若干專項工作小組,包括?;瘜嶒炇野踩〗M、資產基建能源安全小組、后勤產業(yè)學生安全小組、校園綜合治理小組,各組設組長一名,具體負責本小組專項工作。
第十條各專項工作小組要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計劃(半年做到全覆蓋),定期巡查和專項抽查相結合,每月牽頭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和參與,落實安全督查和整治。
第十一條校園安全督查隊每月召開一次組長工作會議,就安全檢查情況研究落實(必要時可邀請相關部門會商)。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信息匯總整理,創(chuàng)建安全信息平臺:__大學安全生產微信平臺(__云)和《__大學安全生產信息》(每月一期)。
第十二條學校每季度召開一次校園安全督查領導小組(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各專項工作小組向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督查工作,研究推進。
第十三條對于安全督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按照安全主體責任原則,專項小組可向被檢查單位開具《__大學安全隱患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責任單位逾期不改的,專項小組協(xié)調無效的,由專項小組會同學校安全生產辦公室進行約談,開具《__大學安全隱患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對于思想不重視、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將記錄匯總,上報校園安全督查領導小組(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十四條被檢查單位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拖延;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責權隸屬,共同協(xié)商,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條本辦法將根據今后工作實際和需要進行調整和完善,由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0篇 某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市人民政府《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1)執(zhí)行;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己藭r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己藢ο笠皶r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平安和諧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平安和諧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靶@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捌桨埠椭C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為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出現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_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_、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11篇 校園安全管理全員目標責任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細化安全工作過程管理,努力提高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效性,形成安全工作“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統(tǒng)籌協(xié)調、齊抓共管”的格局,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抓預防就是抓安全、除隱患就是保安全、強責任就是保穩(wěn)定”的理念,通過安全全員目標考核細則的全面實施,達到全體教職工崗位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學校安全管理更加細化到位,校內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能夠及時被發(fā)現、及時被消除,努力形成學校安全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人人盡職的安全工作局面,徹底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安全與穩(wěn)定。
二、工作目標
1.學校管理: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財產失竊事件,學生無違紀、違法和犯罪現象,無重大打架斗毆、逃學出走等不良事件,學校周邊環(huán)境狀況好,學生非正常死亡率為零。
2.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wèi)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
3.安全教育: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針對有效的活動,切實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成員
成立范李小學學生安全全員目標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張亞
副組長: 楊粉利 吳本華
成 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1.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2.副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修訂完善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預案,落實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組織實施好安全工作考核,落實學校各項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3.組員:是學校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職責范圍內的教職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積極支持教職工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各崗位安全職責(其他標牌)
(一)校長安全目標職責
1.統(tǒng)籌抓好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黨政工領導、安全、保衛(wèi)、后勤等管理干部。
2.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制訂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包括事故隱患整改計劃等),安排安全專項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投人??顚S?逐年改善學校安全設施,在做好人防、物防的同時,逐步增加技防建設的資金投入。
4.代表學校協(xié)調好公安、城管執(zhí)法、文化監(jiān)察、交警、社區(qū)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環(huán)境的綜合治理,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配合,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秩序。
5.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本年度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6.把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或因工作失職造成事故的給予處罰。
(二)副校長安全目標職責
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為正常教育活動安全領導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安全科相對應的一切教育活動安全;分管教學副校長為正常教學活動中師生安全領導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相對應的一切教學活動安全。
具體安全目標: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工作責任制,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查找安全隱患。
2.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和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如實地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通報安全情況,研究本單位安全工作。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工作,經常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到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5.根據季節(jié)和節(jié)假日,安排好防汛、防洪、防寒、防病、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等各類事故防范工作。
6.其他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職責。
(三)政教(含少先隊)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責任范圍:
1.政教處是負責學生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生管理等各項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德育處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檢查監(jiān)督本部門所轄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2.及時傳達貫徹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具體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有安排、有檢查、有總結。
具體目標:
1.全面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加強學生行為規(guī)范的養(yǎng)成教育,加強對學生安全法制教育,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月”等活動,根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組織開展防火、防震、防災、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及應急演練等活動,培養(yǎng)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和自救能力。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對可能引發(fā)安全事故的行為,要嚴肅查處,以教育全體學生。
2.組織協(xié)調好學校、社會、家庭對學生的“三結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證學生安全教育的無縫隙覆蓋。
3.積極聯絡和配合外聘法制副校長的工作,開展好學生的法制教育,對學校存在問題的重點學生做好幫助和監(jiān)管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4.緊密聯絡家長,及時溝通信息,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要經常深入學生中間,了解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學生的正當要求要及時反映并幫助解決。新生入學后要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范、衛(wèi)生防疫和校規(guī)校紀教育。
6.指導各班級的安全教育宣傳管理工作,對安全課開課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安全保衛(wèi)干部安全目標責任
職責是:
1.負責制定治安保衛(wèi)、安全檢查、防火等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保衛(wèi)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搞好安全隱患排查,做好防盜竊、防火災、防破壞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
2.搞好學校內部的治安綜合管理工作,防止各種犯罪活動的發(fā)生,經常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加強對要害部門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的安全防控工作。
3.及時準確地了解、掌握學校安全動態(tài),負責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校內案件。
4.負責全校的消防工作,健全消防制度、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訓練,管理消防設備,開展防火宣傳,進行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5.建立健全治安保衛(wèi)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保安的領導與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來訪登記工作,安排好節(jié)假日護校值班工作。
具體目標:
1.嚴格落實學校門衛(wèi)制度,杜絕無登記的閑雜人員、外來車輛進校園。
2.杜絕住校學生群毆群斗、破壞公物、違法犯罪事件,杜絕管制刀具、易燃品、危險品進入校園。
3.定期對學生進行消防、飲食、用電、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杜絕重大交通、消防、用電等事故發(fā)生。
4.經常排查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隱患,主動與公安、衛(wèi)生等部門聯系配合,治理周邊環(huán)境,營造安全氛圍,維護良好的安全秩序。
5.定期協(xié)調組織各處室對學校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要求有關處室限期整改。
6.制定并完善住校學生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師生進行演練。
7.禁止辦公室、宿舍內私拉亂扯線路,防止火災或觸電事故發(fā)生。
8.組織安排節(jié)假日和日常安保值班,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嚴格執(zhí)行大門、各樓門、操場關門落鎖時間,杜絕發(fā)生偷竊事件。
9.責任范圍內的突發(fā)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五)教導處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教導處主任是學生課堂、體育活動、實驗操作等教學活動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責任范圍:
1. 負責辦公室、階梯教室、圖書、閱覽、實驗室、音樂教室、美術教室、等功能室設施設備安全衛(wèi)生管理。
2.負責課堂、課間活動、自習、課外輔導的安全教育管理。
3.負責組織排查各班教室、功能室、電教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
具體目標:
1.指導教師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開展教學活動,保證學生安全。檢查落實日常上課、坐班、課間活動、活動課輔導時間段教師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杜絕意外事故發(fā)生。
2.定期檢查實驗室、電教室、圖書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況,加強對教育教學設備的管理。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照安全規(guī)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guī)定規(guī)范存放,責任落實到人,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3.分年級落實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及評價,加強體育課和課外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fā)生。
4.督促體育教師抓好體育課時的安全工作,進行劇烈運動前必須進行充分的準備活動,教育學生不要空腹參加體育活動、練習時要嚴格按老師講授的要領做課堂規(guī)定的動作,認真實行保護,杜絕重大體育教學事故的發(fā)生。
5.責任辦公室、會議室、功能室禁止私拉亂扯線路,防止火災或觸電事故發(fā)生。
6.制定并完善本部門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7.責任范圍內的突發(fā)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8.因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教導處負責對責任教師提出處理意見,并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定,給予處理。
(六)總務處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總務處是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學校飲食衛(wèi)生、學校校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檢查、添置、維修,學校的財產管理,涉校機動車輛的管理等工作。總務處主任是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責任范圍:
1.對上級的指示和布置及時提出貫徹意見,在校領導統(tǒng)一布置下組織實施。對總務處人員和后勤全體人員開展安全教育。
2.排查并消除教學樓、等學校建筑和硬件設備的安全隱患。
3.負責辦公室、倉庫、音樂、體育器材室設施設備和財產的安全衛(wèi)生管理。
具體目標:
1.杜絕因建筑倒塌,設施不牢固、不健全、疏于維護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保證師生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用電安全,確保學校重點教室用電安全。
3.在教學樓樓梯中間用黃色警戒線分開上下道,設置應急照明燈。在樓梯口、每個樓層轉向平臺處張貼警示語,并清除影響疏散的雜物、障礙物,確保暢通。
4.對學校教學樓的應急燈、疏散標志、消防器材、水暖器材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損壞、過期的,要及時更換,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6.制定并完善本部門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7.責任范圍內的突發(fā)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七)班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班主任是本年級學生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
責任范圍:
1.負責對本班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安全教育。
2.負責對教室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排查管理。
具體目標:
1.杜絕學生群毆、群斗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發(fā)生。
2.杜絕擁擠踩踏事件發(fā)生。
3.本年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實效,值日老師無空崗,師生安全防范意識能力強。
4.各班能夠切實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工作。
5.責任辦公室、教室內禁止私拉亂扯線路,防止火災或觸電事故發(fā)生。
6.責任范圍內的突發(fā)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八)班主任安全目標責任
班主任是校內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間、參加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責任范圍:
1.對本班學生和家長進行安全教育,杜絕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
2.對本班教室、衛(wèi)生區(qū)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地點的基本設施設備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3.負責課間操活動的安全和上樓秩序。
具體目標:
1.要經常對學生和家長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飲食健康、預防擁擠踐踏和法律等有關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
2.教室內禁止私拉亂扯線路,防止火災或觸電。
3.教育學生遵守校內外紀律,杜絕本班發(fā)生學生群毆、群斗事件。
4.嚴禁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等危險品的勞動或其它危險性勞動,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校園、進班級。
5.切實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工作。
6.不經學校批準,不得組織本班學生外出。
7.落實上午和下午第一節(jié)課前點名制度,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要及時做出反饋,避免出現安全責任的隱患。
8.嚴格落實上操、放學靠班制度,護送學生安全上下樓梯、安全離校,避免出現意外事故。
9.責任范圍內的突發(fā)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九)科任老師安全目標責任
責任范圍:
1.任課老師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的義務。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負責課堂和課間活動預防或處理偶發(fā)事件,負責課間操、放學時的樓梯值班。
2.在校內外組織的活動中,要堅守崗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具體目標:
1.負責課堂安全,對課堂突發(fā)安全事件要妥善處理。
2.課間活動。執(zhí)行上課老師前后節(jié)各負責5分鐘制度。
3.眼保健操和課間操。上課的老師負責組織學生做好眼保健操,課間操,在規(guī)定安全責任崗位維持學生下樓秩序。
4.若出現緊急重大意外情況如停電、火災、地震等,上課的老師負責組織學生有序下樓,把學生組織到操場等安全地帶。
5.其它
(1)嚴格執(zhí)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fā)現無故未到校的學生,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與家長查明原因;發(fā)現未請假私自外出的學生要及時報告班主任。
(2) 發(fā)現有情緒波動較大的學生要注意溝通并與班主任老師協(xié)商妥善處理,不責罵、侮辱學生。
(3)不準派學生出教室、出校門為自己購物等。
(4)上課和課外輔導期間不私自外出。
(十)門衛(wèi)工作人員安全目標責任
責任范圍:
1.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
2.做好外來人員、車輛、教師和學生外出登記檢查制度。
3.認真值班,落實好校門口周邊巡邏、夜間校園巡邏制度。
4.排查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隱患。
具體目標:
1.著裝整齊:穿制服,戴警帽,不著便服。
2.文明上崗、認真執(zhí)勤。保持門衛(wèi)室及周邊環(huán)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wèi)室。
3.凡外來人員,須辦理登記手續(xù),如實填寫登記薄,并電話與被訪者聯系,經同意后方可放入。
4.外來車輛,不準進入校園。
5.落實夜間巡邏制度,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6.落實學校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十一)功能室管理人員安全目標責任
責任范圍:
1.高質量完成安全衛(wèi)生管理任務。
2.定期排查功能室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杜絕因設施設備因素出現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堅守崗位、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
4.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規(guī)范操作流程,嚴防水災、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做好行政督導值日,全面排查安全隱患。
(1)電教中心管理員
1.熟悉各種電教設備(包括計算機及其網絡)的構造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能隨時為教學活動及其他教育活動提供服務。
2.加強業(yè)務知識學習,努力提高業(yè)務能力。
3.建立電教器材和電教教材實物明細賬,建立健全出借登記、損壞賠償、報損等制度。
4.電教設備資料供本校教師教學用,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外借。
5.維護和保管好各種電教設備、資料,隨時進行自檢和維修,并及時登記。
6.每日巡查各教室及各部門電教器材使用管理情況,一旦發(fā)現電教設備故障必須立即報修。
7.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熱工作,保證電教設備、資料的安全和元好。
8.組織貫徹實施有關規(guī)章制度,搞好電教中心的安全、環(huán)境保護和清潔衛(wèi)生。
9.遵守勞動紀律,及時向主管部門領導或學校領導報告電教中心的意外事故和突發(fā)事件。
10.每天認真作好檢查記錄,備查。
(2)實驗室管理員安全
1.科學保管儀器設備,定期督促人員維護保養(yǎng),保持儀器室實驗室清潔。
2.根據教學需要,及時做好所需物品的訂購、領取、保管工作。
3.登記教學儀器總分類賬和明細賬,及時做好新儀器驗收登記、破損儀器核銷工作。
4.嚴格執(zhí)行實驗室、儀器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監(jiān)督實驗教學計劃的執(zhí)行,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對新調撥、新購置、新制作的儀器、藥品要及時人賬,做到賬物相符。
6.保管好實驗室資料檔案,特別要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按照要求存放,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7.做好儀器設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蛀。
8.所有儀器、藥品都不得外借或私用,無故短缺或丟失要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9.每天認真作好檢在記錄,備查。
(3)圖書管理員
1.嚴格執(zhí)行圖書室、閱覽室規(guī)章制度。
2.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經常檢查火災隱患、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圖書室、閱覽室大門及通道,確保緊急出口暢通。
4.本職責列入安全工作責任人圖書管理員的任期目標,任務完成好壞將作為績效考核成績的重要依據。
(4)學校醫(yī)務人員
1.負責學校師生的衛(wèi)生保健及宣傳工作,對辦公室、教室等進行經常性消毒,嚴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積發(fā)生。
2.結合季節(jié)性流行病、傳染病特點,上好健康教育課。對傳染病患者做到早發(fā)現,早治療,早隔離。
3.采取得力措施,降低學生近視率。
4.及時搞好學生常見疾病的治療,密切關注師生個體健康狀況。每月向校領導報告全校師生患病、住院總體情況,妥善處置師生意外傷亡事件及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
5.組織好每年一次學生體檢工作,及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有計劃、有系統(tǒng)地向學生宣傳衛(wèi)生常識,培養(yǎng)衛(wèi)生習慣,以提高學生健康水平。
(5)學校財務人員
1.樹立安全防范的意識,經常檢查存放現金、票證的房屋門窗、保險柜和技防設備,保證安全、牢固、有效?,F金、票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對存放現金票證的保險箱柜,鑰匙要專人保管,并采取防范措施,嚴防丟失和被盜。發(fā)現問題立即報告主管領導。
2、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銀行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堅持按最低限額保存現金和票證。
3.向銀行送存大額現金,必須申請由學校派專人專車辦理。
4.注意防火安全,經常檢查防火設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將火種帶人財務室。
5.負責財務室的安全隱患排查。
(6)學校電工
1.樹立安全用電、防患于未然的指導思想。精通安全用電知識,熟練掌握用電設備維護保養(yǎng)技能,工作責任心強。
2.負責全校照明、動力用電、公共用電、專項用電的安全檢查。每季度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一次用電安全檢查,每天對用電設備進行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安全。
3.對違反安全用電的部門和個人有進行批評、教育、制止的權利和義務。
4.對用電設備要經常維護和保養(yǎng),不準帶電維修和安裝,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斷電維修。及時檢修供電系統(tǒng),消除用電隱患。
5.做好配電室、配電柜、配電箱保護保養(yǎng)工作,尤其要做好雨季的用電安全檢查工作。
6.配合公安、電力部門工作,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和宣傳工作。
7.一旦發(fā)生用電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十二)班長安全職責
1.協(xié)助班主任建立健全班級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
2.帶頭維護班內團結,成立幫學對子,善于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調解并處理學生之間的一般矛盾或糾紛。
3.調動本班級學生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fā)揮少先隊員、大隊委的整體作用和班內安全員(每班可視情設立5-7名安全員)的監(jiān)督作用,配合學校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重點督促做好“六防”(防火、防電、防盜、防破壞、防意外和故意傷害事故)工作。
4.協(xié)助教師維護好班級的秩序,特別是要組織好本班的學生,做到有紀律和秩序,防止發(fā)生意外。協(xié)助班級做好季節(jié)性流感等其它疾病的預防工作。
5.定期召開本班安全工作會議,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登記、消除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收集有關資料,及時反映情況。
6.建立報告制度。班長每天向班主任報告安全情況,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7.副班長協(xié)助班長做好本班級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學生安全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理念。
2.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服從老師的管理。
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與演練,努力提高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的能力。
4.發(fā)現不安全的現象及時向老師報告,自覺遠離不安全的地方。個人遇有身體不適或其他病患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老師。
5.當自已或他人遇到緊急危險情況時,要及時呼救或撥打報警電話,視個人能力施救,做到見義巧為、見義智為。
(十四)(值班領導)值日教師安全職責
1.值班領導、教師須于上、下午預備鈴前30分鐘到校,下午須清校后方可離校,負責校門口的安全值班工作,保護學生上下學的安全。
2.各值班領導負責正常上班期間的校園巡視檢查,對學生紀律、衛(wèi)生以及各處所的安全進行檢查。
3.樓內看護學生的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看護學生,保證學生上下樓安全,同時加強課間的崗位巡視,處理偶發(fā)事件,對各班級秩序進行打分評價。
4.各教職工辦公室值日人員每天須提前20分鐘到校,做好室內衛(wèi)生打掃和安全檢查,放學離開辦公室時,負責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等安全工作。
5.值日領導做好值日記錄,值日結束時做好交接工作。
6.值日教師協(xié)助值班領導處理偶發(fā)事件。
7.本職責列入教師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根據任務完成好壞作為考核其工作成績或評聘職稱的重要依據。
第12篇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wèi)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fā)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zhí)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wèi)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wèi)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qū)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fā)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yè)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xù)。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第13篇 某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wèi)安全管理
1、凡進出校門的人員都應接受門衛(wèi)人員檢查。
2、來訪的外來人員須在門衛(wèi)處登記后方可入校。
3、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特殊情況下經門衛(wèi)允許,并在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后方可入校。
4、騎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推行,機動車出入校門必須減速。
5、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持有系、部、處證明,并經門衛(wèi)人員檢驗。
6、進出校門人員應自覺接受門衛(wèi)管理,不得妨礙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工作,擾亂門衛(wèi)管理秩序,辱罵、毆打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
違反前項規(guī)定者,按《安順學院內部治安管理規(guī)定》處理。
7、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管理制度,并做到熱情周到、禮貌待人。
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玩忽職守、刁難他人、態(tài)度精暴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校內交通安全管理
8、各種車輛在校內必須靠道路右側行駛,禁止逆行。
9、車輛轉彎時應提前減速并示意,禁止突然轉彎。
10、機動車在院內行駛時禁止鳴笛,夜間禁止開大燈,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
11、騎自行車不準雙手離把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競行。
12、各種車輛必須按劃定位置停放,不得亂停亂放。
13、院內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保衛(wèi)處參照有關交通管理法規(guī)處理。
(三)學生宿舍安全管理
14、學生宿舍由公寓管理科統(tǒng)一安排、調整,學生應服從安排,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15、學生宿舍值班人員應履行管理職責,對出入學生宿舍樓的人員進行檢查。
對外來人員經登記后方可允許入內。
杜絕小商小販或其他可疑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樓。
發(fā)現案件、火險或其他緊急情況應及時報告。
16、學生應愛護宿舍內的家具和各種設備,不得損壞。
凡故意損壞者,應予賠償;
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處分。
17、禁止在樓道內亂寫亂畫、大聲喧嘩、打鬧、踢球。
18、中午和晚上熄燈后禁止在樓道內吹拉彈唱、放高音量收錄機等。
19、男性未經學生宿舍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晚上熄燈后,學生宿舍不得接待異性。
學生宿舍禁止留宿異性。
20、禁止在學生宿舍賭博、觀看黃色淫穢音像、打麻將、跳舞。
21、禁止在學生宿舍亂拉電線、私拉電源、燒水做飯。
22、宿管科應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四)舉辦大型活動安全管理23、凡在院內舉辦的超出系部范圍或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大型文體活動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24、舉辦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報經學院批準,并提前3天通知保衛(wèi)處。
25、主辦單位應負責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維持現場秩序,確保安全。
26、主辦單位應嚴格根據活動場所容量發(fā)放票證,嚴禁超量發(fā)放。
27、舉辦大型活動的場所應保持安全門暢通,并設有明顯標志。
第14篇 學生進出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為了進一步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根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學生進出校園作出以下規(guī)定:
1、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先整理儀容儀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門衛(wèi)有權糾正,屢教不改者按校規(guī)校紀處理;
騎自行車的學生必須下車步行進出校門,學生進校后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校園內禁止騎車或亂放車輛;
進入學校上課遲到的同學必須自覺登記姓名、班級及遲到的原因。
全體學生必須配合門衛(wèi)人員的管理,尊重他們履行職責的工作,不得干擾、破壞學生進出校門的正常秩序。
2、學生遲到后應向值日教師說明情況,獲得同意才可以進入班級上課。
3、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允許進出校園,如有特殊原因,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準后,憑借學生請假條才可以離開學校。
4、禁止學生在校園里面邊走邊吃東西,禁止帶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系人同意后方可進校。
6、 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后方可進入校園。
有小車進校要聽從門衛(wèi)指定區(qū)域停車。
召開家長會時,校內不準停車.
7、 教職員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學生自行車一律停放停車區(qū)域并上好鎖。
8、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wèi)檢查后方可通行。
9、進出校園嚴禁翻越圍墻。
10、愛護校園一草一木,保持校園整潔;
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11、嚴禁在校園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傳品。
12、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須張貼在布告欄內。
13、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地點。
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準,并在施工地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標志。
第15篇 學生進出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根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學生進出校園作出以下規(guī)定:
1、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先整理儀容儀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門衛(wèi)有權糾正,屢教不改者按校規(guī)校紀處理;騎自行車的學生必須下車步行進出校門,學生進校后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校園內禁止騎車或亂放車輛;進入學校上課遲到的同學必須自覺登記姓名、班級及遲到的原因。全體學生必須配合門衛(wèi)人員的管理,尊重他們履行職責的工作,不得干擾、破壞學生進出校門的正常秩序。
2、學生遲到后應向值日教師說明情況,獲得同意才可以進入班級上課。
3、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允許進出校園,如有特殊原因,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準后,憑借學生請假條才可以離開學校。
4、禁止學生在校園里面邊走邊吃東西,禁止帶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系人同意后方可進校。
6、 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后方可進入校園。有小車進校要聽從門衛(wèi)指定區(qū)域停車。召開家長會時,校內不準停車.
7、 教職員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學生自行車一律停放停車區(qū)域并上好鎖。
8、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wèi)檢查后方可通行。
9、進出校園嚴禁翻越圍墻。
10、愛護校園一草一木,保持校園整潔;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11、嚴禁在校園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傳品。
12、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須張貼在布告欄內。
13、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準,并在施工地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