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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制度是一項旨在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的重要管理措施,其主要內容涵蓋設施規(guī)劃、設備維護、人員培訓、應急響應和監(jiān)督評估等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施規(guī)劃:根據工作環(huán)境和風險評估,制定合理的勞動保護設施布局,確保設施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2. 設備維護:定期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勞動保護設施,確保其功能正常,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3. 人員培訓:對員工進行勞動保護知識和設施使用的教育,提高員工自我防護意識和技能。
4.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培訓員工應對突發(fā)狀況,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5. 監(jiān)督評估:設立監(jiān)督機制,定期對勞動保護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以持續(xù)改進和完善。
重要性
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直接關乎員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一個健全的制度可以降低工傷事故率,減少職業(yè)病的發(fā)生,提升員工滿意度,從而增強企業(yè)的穩(wěn)定性和競爭力。遵守相關法規(guī),有助于避免法律糾紛,維護企業(yè)的良好形象。
方案
1. 設施規(guī)劃:由專業(yè)團隊根據工作場所特點,制定詳細設施規(guī)劃,確保設施與作業(yè)流程的匹配。
2. 設備維護:制定維護計劃,由專門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執(zhí)行,并記錄每次維護情況,以便追蹤設備狀態(tài)。
3. 人員培訓:定期舉辦勞動保護培訓課程,通過模擬實操,使員工熟悉設施使用方法及安全規(guī)程。
4.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小組,定期演練,確保員工了解并能執(zhí)行應急預案。
5. 監(jiān)督評估:設立內部審計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設施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同時鼓勵員工參與反饋,共同提升勞動保護水平。
實施這一制度需要全員參與,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應認識到勞動保護的重要性,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這樣,我們的企業(yè)才能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為員工提供更優(yōu)質的工作體驗,也為社會貢獻更安全、更負責任的企業(yè)形象。
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勞動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1購買制度
1購買各種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一律在正規(guī)的勞保商店購買。不準從小商販手購置。
2凡購買的各種防護設施,應符合質量要求。
必須有:
a 產品生產許可證;
b 出廠合格證;
c勞動部門監(jiān)測證等,不得購買劣質品。
2管理制度
2.1建立安全防護設施購買、發(fā)放臺帳,應有專人保管和發(fā)放。
2.2安全帶、安全繩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里,定期涼曬,以免受潮霉腐。
2.3運輸過程中,要防止日曬雨淋,搬運時不準使用帶鉤刺的工具。
2.4使用單位要定期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檢測,凡有破損、裂縫、腐朽的安全帽,斷絲、腐朽的安全網,破損、斷絲的安全帶等各種防護用品,已達不到規(guī)定承載要求,均作報廢處理。
3使用制度
3.1安全網
a、使用時,應該避免發(fā)生下列現象:
把網在粗糙的表面或銳邊拖拉;在網內或網下方堆積物品;人跳進網內或把物品投入網內;電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網里;網周圍有嚴重的酸堿煙霧等。
b、對使用中的網必須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當受到較大沖擊后最好更換網或及時進行檢查,凡有嚴重的變形和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位松脫,均必須停止使用,應進行修理或更換。
c、經常清理網上的落物,保持網工作面的清潔。
d、當受到化學品的污染,應進行沖洗,洗后自然干燥。
e、舊網在使用前,應由專人負責進行全面的檢查,并簽發(fā)允許使用的證明。
3.2安全帽
a、安全帽應無裂紋,墊襯完整,帽襯完好扎緊,帽帶不得腐蝕
b、帽襯與帽殼之間必須保持有足夠的緩沖間隙,即垂直間距需在:25-53mm之間,水平間距需在5-20mm之間。
c、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帶,防止脫落。
3.3安全帶、安全繩
a、安全帶、安全繩應由專人保管,使用前必須先做一次外觀檢查,使用中也應注意檢查,如發(fā)現有部件破損、斷絲、變質等情況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b、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繩應加緩沖器。
c、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d、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隨意拆掉,更換繩時要注意加套繩。
e、安全帶使用兩年后,按批量購入情況抽檢一次。圍桿帶做靜負荷試驗,以2206n(225kg)拉力拉3分鐘,無破斷可繼續(xù)使用。懸掛安全帶沖擊試驗時, 以30 kg重量做自由附落試驗,若不破斷,該批安全帶可繼續(xù)使用。
第2篇 安全設施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確保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制度適用徐州市三環(huán)東路高架快速路建設工程二標項目在施工全過程中所需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2程序
2.1項目部購置程序
2.2施工隊發(fā)放程序
3職責
3.1安保部根據人員作業(yè)及工種需求編制采購計劃,
3.2物資部負責向項目提供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要求的防護用品信息和負責采購。
3.3物資部負責對安全設施進行質量檢驗,安保部負責發(fā)放、設施的檢測和監(jiān)督使用。
3.4施工隊負責人提供作業(yè)人員數量和作業(yè)人員工種,及相關危險區(qū)域和需求防護設施的信息。
3.5安保部負責確認施工隊提供的信息,并建立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計劃。
3.6施工隊安排專用的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倉庫,重要設施安排專人負責看管。
3.7由財務部提供安全生產經費的費用,建立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經費臺帳。
4規(guī)定和要求
4.1安全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內容: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工作服、防護口罩、護目眼鏡、耳塞、絕緣鞋、手套、袖套、安全繩、手套;鋼管腳手扣件、擋腳板、避雷針、防靜電柱、滅火器、護目鏡及面罩、絕緣鞋、臨邊防護設施(高處作業(yè)臨邊、卸料平臺臨邊、基坑周邊)的材料; 洞口、樁口安全防護設施的材料;為安全生產設置的安全通道、圍欄、警示繩、彩條旗、企業(yè)安全文化彩旗;臨近高壓線隔離防護的材料;配電柜(箱)及其防護隔離設施、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電焊機二次側保安器、臨時供電用配電箱(柜)、低壓變壓器、斷路器、低壓 配電線、低壓燈泡;中小型機械設備防砸、防雨設施的材料;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維護設施;消防設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滅火器、消防水帶、沙池、消防鏟;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檢查所用的設施設備;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標語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等設施裝置。
4.2在生產過程中,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產生的有害因素和勞動過程中及作業(yè)現場的安全衛(wèi)生設施不良產生危害因素,均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采用能增強防護能力的,物美價廉、新穎耐用的新產品。
4.3安保部在施工前根據工程的需要編制安全防護設施、用品計劃。安全總監(jiān)和項目經理簽字確定后可購置。
4.4購買特種防護用品,要求到提供以下證件的單位購買:
1.廠家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合格證;
3.有效的檢測報告;
4.5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按規(guī)定入庫,發(fā)放給使用人員,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臺帳》,由安保部發(fā)放。
4.6勞保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可移動)在各施工隊設立一個專門倉庫,安排一個責任人進行管理,避免其丟失、損壞、被盜。
4.7新職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后才允許建卡。由項目部統(tǒng)一購置和配發(fā)統(tǒng)一的工作服。配發(fā)崗位證、安全帽、其他的勞保用品。其他的非統(tǒng)一配發(fā)的勞動用品根據從業(yè)人員的崗位安全需要配發(fā)。
4.8安保部根據領用人的工作性質、勞動條件及作業(yè)環(huán)境的標準進行發(fā)放。使用前要嚴格檢查,發(fā)現破損、失效、影響安全時,應及時修理或停止使用。
4.9員工進入施工作業(yè)現場,必須按照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不允許進入現場。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罰款。
4.10任何個人都必須愛護自己和他人的防護用品。屬于從業(yè)個人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均由個人負責保管。對各種防護裝置需愛護使用,不得隨意拆卸。
4.11主管領導和安全員負責組織作業(yè)人員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安全標識進行安裝,拆改、變動安全防護技術裝置、設施,需經項目安全員批準驗收。
4.12已到使用期限或損壞的勞保用品應及時報廢,安保部確認后重新購置配發(fā)。
4.13安保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佩戴情況,不能滿足隨時配置。個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個人拆洗修補。
4.14現場的防護措施必須隨時維護、檢查,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出現重大隱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4.15按季節(jié)特點對防護裝置、設施進行專門檢查,查出問題隨時糾正。
4.16各部應做到在相關設施和勞保用品在其壽命周期內能夠使用,對使用時間低于其2/3壽命周期的部門,安保部對施工隊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由故意造成的,安保部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17相關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購買的費用,由安保部根據發(fā)放的相關臺帳,交由財務部,財務部從各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
5表式
《勞動防護用品購置計劃表》
《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表》
《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購置計劃表》
《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登記表》
《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進場驗收記錄》
《安全物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配置計劃表》
6附則
本制度修訂權、解釋權歸徐州市三環(huán)東路高架快速路建設工程二標項目安保部,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3篇 安全設施個體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確保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制度適用徐州市三環(huán)東路高架快速路建設工程二標項目在施工全過程中所需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2程序
2.1項目部購置程序
2.2施工隊發(fā)放程序
3職責
3.1安保部根據人員作業(yè)及工種需求編制采購計劃,
3.2物資部負責向項目提供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要求的防護用品信息和負責采購。
3.3物資部負責對安全設施進行質量檢驗,安保部負責發(fā)放、設施的檢測和監(jiān)督使用。
3.4施工隊負責人提供作業(yè)人員數量和作業(yè)人員工種,及相關危險區(qū)域和需求防護設施的信息。
3.5安保部負責確認施工隊提供的信息,并建立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計劃。
3.6施工隊安排專用的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倉庫,重要設施安排專人負責看管。
3.7由財務部提供安全生產經費的費用,建立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經費臺帳。
4規(guī)定和要求
4.1安全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內容: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工作服、防護口罩、護目眼鏡、耳塞、絕緣鞋、手套、袖套、安全繩、手套;鋼管腳手扣件、擋腳板、避雷針、防靜電柱、滅火器、護目鏡及面罩、絕緣鞋、臨邊防護設施(高處作業(yè)臨邊、卸料平臺臨邊、基坑周邊)的材料; 洞口、樁口安全防護設施的材料;為安全生產設置的安全通道、圍欄、警示繩、彩條旗、企業(yè)安全文化彩旗;臨近高壓線隔離防護的材料;配電柜(箱)及其防護隔離設施、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電焊機二次側保安器、臨時供電用配電箱(柜)、低壓變壓器、斷路器、低壓 配電線、低壓燈泡;中小型機械設備防砸、防雨設施的材料;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維護設施;消防設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滅火器、消防水帶、沙池、消防鏟;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檢查所用的設施設備;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標語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等設施裝置。
4.2在生產過程中,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產生的有害因素和勞動過程中及作業(yè)現場的安全衛(wèi)生設施不良產生危害因素,均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采用能增強防護能力的,物美價廉、新穎耐用的新產品。
4.3安保部在施工前根據工程的需要編制安全防護設施、用品計劃。安全總監(jiān)和項目經理簽字確定后可購置。
4.4購買特種防護用品,要求到提供以下證件的單位購買:
1.廠家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合格證;
3.有效的檢測報告;
4.5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按規(guī)定入庫,發(fā)放給使用人員,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臺帳》,由安保部發(fā)放。
4.6勞保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可移動)在各施工隊設立一個專門倉庫,安排一個責任人進行管理,避免其丟失、損壞、被盜。
4.7新職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后才允許建卡。由項目部統(tǒng)一購置和配發(fā)統(tǒng)一的工作服。配發(fā)崗位證、安全帽、其他的勞保用品。其他的非統(tǒng)一配發(fā)的勞動用品根據從業(yè)人員的崗位安全需要配發(fā)。
4.8安保部根據領用人的工作性質、勞動條件及作業(yè)環(huán)境的標準進行發(fā)放。使用前要嚴格檢查,發(fā)現破損、失效、影響安全時,應及時修理或停止使用。
4.9員工進入施工作業(yè)現場,必須按照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不允許進入現場。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罰款。
4.10任何個人都必須愛護自己和他人的防護用品。屬于從業(yè)個人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均由個人負責保管。對各種防護裝置需愛護使用,不得隨意拆卸。
4.11主管領導和安全員負責組織作業(yè)人員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安全標識進行安裝,拆改、變動安全防護技術裝置、設施,需經項目安全員批準驗收。
4.12已到使用期限或損壞的勞保用品應及時報廢,安保部確認后重新購置配發(fā)。
4.13安保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佩戴情況,不能滿足隨時配置。個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個人拆洗修補。
4.14現場的防護措施必須隨時維護、檢查,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出現重大隱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4.15按季節(jié)特點對防護裝置、設施進行專門檢查,查出問題隨時糾正。
4.16各部應做到在相關設施和勞保用品在其壽命周期內能夠使用,對使用時間低于其2/3壽命周期的部門,安保部對施工隊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由故意造成的,安保部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17相關安全裝置、設施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購買的費用,由安保部根據發(fā)放的相關臺帳,交由財務部,財務部從各施工隊工程款中扣除。
5表式
《勞動防護用品購置計劃表》
《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表》
《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購置計劃表》
《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登記表》
《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進場驗收記錄》
《安全物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配置計劃表》
6附則
本制度修訂權、解釋權歸徐州市三環(huán)東路高架快速路建設工程二標項目安保部,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勞動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勞動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1.1購買制度
1.1.1購買各種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一律在正規(guī)的勞保商店購買。不準從小商販手購置。
1.1.2凡購買的各種防護設施,應符合質量要求。
必須有:
a產品生產許可證;
b出廠合格證;
c勞動部門監(jiān)測證等,不得購買劣質品。
1.2管理制度
1.2.1建立安全防護設施購買、發(fā)放臺帳,應有專人保管和發(fā)放。
1.2.2安全帶、安全繩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里,定期涼曬,以免受潮霉腐。
1.2.3運輸過程中,要防止日曬雨淋,搬運時不準使用帶鉤刺的工具。
1.2.4使用單位要定期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檢測,凡有破損、裂縫、腐朽的安全帽,斷絲、腐朽的安全網,破損、斷絲的安全帶等各種防護用品,已達不到規(guī)定承載要求,均作報廢處理。
1.3使用制度
1.3.1安全網
a、使用時,應該避免發(fā)生下列現象:
把網在粗糙的表面或銳邊拖拉;在網內或網下方堆積物品;人跳進網內或把物品投入網內;電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網里;網周圍有嚴重的酸堿煙霧等。
b、對使用中的網必須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當受到較大沖擊后最好更換網或及時進行檢查,凡有嚴重的變形和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位松脫,均必須停止使用,應進行修理或更換。
c、經常清理網上的落物,保持網工作面的清潔。
d、當受到化學品的污染,應進行沖洗,洗后自然干燥。
e、舊網在使用前,應由專人負責進行全面的檢查,并簽發(fā)允許使用的證明。
1.3.2安全帽
a、安全帽應無裂紋,墊襯完整,帽襯完好扎緊,帽帶不得腐蝕
b、帽襯與帽殼之間必須保持有足夠的緩沖間隙,即垂直間距需在:25―53mm之間,水平間距需在5―20mm之間。
c、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帶,防止脫落。
1.3.3安全帶、安全繩
a、安全帶、安全繩應由專人保管,使用前必須先做一次外觀檢查,使用中也應注意檢查,如發(fā)現有部件破損、斷絲、變質等情況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b、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繩應加緩沖器。
c、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d、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隨意拆掉,更換繩時要注意加套繩。
e、安全帶使用兩年后,按批量購入情況抽檢一次。圍桿帶做靜負荷試驗,以2206n(225kg)拉力拉3分鐘,無破斷可繼續(xù)使用。懸掛安全帶沖擊試驗時,以30kg重量做自由附落試驗,若不破斷,該批安全帶可繼續(xù)使用。
第5篇 勞動保護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公司塵、毒、噪聲等環(huán)境治理設施,防暑降溫設施屬于勞動保護設施。
二、公司對產生粉塵、有毒有害物質和氣體以及噪聲超過85分貝的場所和崗位進行治理,對高溫工作場所和崗位配置排風扇等防暑降溫設施。
三、勞動保護設施的使用部門(車間)是使用管理的責任單位,該單位主要領導是使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
四、勞動保護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設備部負責,生產部督促。
五、勞動保護設施的使用單位應建立運行管理原始記錄。
六、使用單位、設備部、生產部均應作好勞動保護設施登記,加強管理。
七、勞動保護設施的性能無法達到要求時,經使用單位申請,設備部、生產部鑒定報廢,從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