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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通報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56

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通報制度

有哪些制度

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制度體系涵蓋多個層面,主要包括:安全責任制、風險評估制度、應急預案、作業(yè)許可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這些制度相互配合,構成了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基石。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實質上是規(guī)定企業(yè)生產活動中安全行為準則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程序。它明確了各層級職責、操作規(guī)程及應對突發(fā)情況的措施,旨在預防事故發(fā)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正常運營。生產制度不僅包含書面文件,還應體現在日常的管理和操作實踐中。

重要內容

1. 安全責任制:明確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每個人都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2. 風險評估:定期識別和評估工作場所的風險,采取措施降低風險至可接受水平。

3.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有效地響應。

4.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

制度流程

1. 制度制定:根據法規(guī)和企業(yè)實際情況,由專業(yè)部門起草,經高層審批后發(fā)布。

2. 實施執(zhí)行:各部門需嚴格執(zhí)行,管理層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3. 監(jiān)督與考核:通過內部審計或第三方審核,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4. 反饋與改進:收集執(zhí)行中的問題和建議,定期修訂和完善制度,使之適應企業(yè)發(fā)展。

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通報制度是其中的關鍵一環(huán),旨在及時、準確地報告和處理安全事故,通過透明的信息傳遞,促使企業(yè)從事故中汲取教訓,不斷優(yōu)化安全管理體系。這一制度的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形成共同的安全文化,確保生產活動的安全、有序進行。

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通報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通報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及事故通報制度

為做好____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yè)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____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發(fā)事故的通報機制。

第一條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公司全體干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jiān)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guī)程、事故防范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第二條突發(fā)事故通報機制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反映問題,在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時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通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fā)生做到防患于未燃。___制定突發(fā)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并在處理完成后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fā)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fā)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后在事故發(fā)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fā)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匯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fā)事故報告表》(參考附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fā)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fā)現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fā)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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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地產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房地產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1、平面布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各種設施布局合理,道路堅實平坦,排水暢通,物料堆放整齊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溝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質情況,選擇合理開挖方法,確定邊坡和采用支撐、支護等,以防坍塌。

3、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應按照jc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落實。施工現場的各種電氣線路及設備都必須規(guī)范,包括架空線安全距離,設置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要求設置電箱,使用合格電氣設備,采用三級漏電保護及一機一閘一觸保等措施。

4、腳手架搭設方案要符合規(guī)范,四口五臨邊和立體交叉作業(yè)的防護要可靠,、安全網(平網、立網)布設合理有效,網要有出廠合格證,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證質量。

5、施工電梯、塔吊、井架位置恰當,牢固性、穩(wěn)定性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6、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確、有效。

7、文明施工,減少噪聲,控制煙塵,臨街、近居民區(qū)工程采用全封閉作業(yè)。

第3篇 鄉(xiāng)鎮(zhèn)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章制度

安全生產值守制度鎮(zhèn)政府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全天候電話暢通,并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值班紀律,當班期間鎮(zhèn)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重要時段、節(jié)假日、汛期和易發(fā)自然災害的季節(jié),實行每天24小時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

當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經請示值班領導審批,并指定相關人員代班。

(五)值班人員需切實履行值班職責,接到重大事故隱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區(qū)安全監(jiān)管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二)適時組織相關人員進機關、進企業(yè)、進學校、進社區(qū)、進家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知識“五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三)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yè)單位辦公樓前、公眾聚集場所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qū)等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宣傳標牌,在企業(yè)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

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監(jiān)管人員、有關職能部門、村(居)委安全生產信息員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班,培訓覆蓋面要達到90%以上。

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

指導轄區(qū)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三級培訓”制度,積極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素質。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鎮(zhèn)政府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鎮(zhèn)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

轄區(qū)相關單位必須主動配合、積極協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鎮(zhèn)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每季度開展1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fā)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要及時進行預警。

(四)轄區(qū)內發(fā)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傷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接報后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府和安全監(jiān)管部門報告,鎮(zhèn)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一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并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每小時不少于1次續(xù)報。

(五)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決定啟動本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確保社會穩(wěn)定。

第4篇 某鎮(zhèn)安全生產暗查暗訪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嚴格監(jiān)督和強力推進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相關部門安全監(jiān)管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確保全鎮(zhèn)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暗訪暗查對象為鎮(zhèn)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本地區(qū)安全監(jiān)管行業(yè)、領域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

第三條 鎮(zhèn)安監(jiān)中隊成立安全生產暗查暗訪組。負責對建設施工、交通運輸、煤礦、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電力設施、水利設施、農用機械、校舍校車、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yè)、領域,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長輸油氣管道等行業(yè)、領域進行暗查暗訪。暗查暗訪組在每次開展工作前隨機抽調相關科室人員組成。暗查暗訪組成員原則上不得少于3人,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相關部門,相關行業(yè)、領域的安全生產專家參加。

第四條 安全生產暗查暗訪重在揭隱患、查問題、追責任、 促整改。暗查暗訪重點內容包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情況;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敏感時期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落實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和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依法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活動情況。

3、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行政執(zhí)法指令、重大隱患整改“五落實”(責任、資金、措施、時限、應急預案)情況。

5、發(fā)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吸取教訓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6、被群眾投訴反映、新聞媒體曝光,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情況。

7、需暗查暗訪的其它安全生產事項。

第五條 安全生產暗查暗訪采取“四不兩直”( 不發(fā)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進行。暗查暗訪組不定期組織暗查暗訪,重要時期、重點時段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和上級部署部署。

第六條 開展安全生產暗查暗訪工作前,要制定嚴密細致的工作方案,確定暗查目標,突出檢查重點,明確任務分工,保證暗查暗訪工作的嚴肅性、針對性、實效性。

第七條 對安全生產暗查暗訪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立即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依法進行查處,并跟蹤監(jiān)督落實;對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除立即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外,還應及時向鎮(zhèn)人民政府報告。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通告并移送相關部門;對跨地區(qū)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應及時向當地安全監(jiān)管部門通報。

第八條 暗查暗訪組應做好暗查暗訪情況的收集、整理、統計、匯總、報送工作。

第九條 對安全生產暗查暗訪發(fā)現帶有普遍性的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由涉及行業(yè)、領域的鎮(zhèn)級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約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加強跟蹤督辦。

第十條 安全生產暗查暗訪組執(zhí)法人員要規(guī)范言行,注意形象,進入危險作業(yè)地點、環(huán)節(jié)檢查時,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制度、規(guī)定,并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維護被檢查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第5篇 軋鋼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識別和控制風險,消除安全隱患,實現持續(xù)穩(wěn)定的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軋鋼高線,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實施。

第三條???? 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fā)現和查明各種安全隱患,督促整改;監(jiān)督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第四條???? 安全檢查貫徹領導與員工相結合的原則,除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外,每年還應定期進行綜合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和日常安全檢查。

第五條???? 安全檢查活動,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實施計劃,必要時制訂《安全檢查表》。

第六條???? 建立由領導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做到“定時、定人”整改安全隱患,杜絕或減少事故的發(fā)生,防止職業(yè)危害,促進安全文明生產。

第七條???? 凡因安全檢查或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 生產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廠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負全面責任,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第二章? 綜合安全檢查

第九條???? 綜合檢查本廠、車間、班組三級,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安全檢查。每次檢查在普遍檢查的基礎上要明確重點檢查內容。

第十條???? 五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得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職責的落實、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五同時”的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紀律、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制訂和實施、發(fā)現和查明安全隱患及整改和復查、安全組織、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廠級安全檢查每月進行一次;車間級安全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組級每班一次。

第十二條?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有權要求受檢單位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查閱各種安全生產臺帳和資料。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行為。對安全隱患問題有權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對故意對抗檢查者,有權向生產廠長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廠級、車間級安全檢查結束后應在第二天匯總檢查結果,并發(fā)出檢查通報。

第十四條? 班組應每班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上,車間每周進行一次查看,并簽名確認。發(fā)現需要進行考核的問題時,車間有提出考核的權力。

第三章? 專項安全檢查

第十五條? 專項安全檢查由各車間的主管領導、專業(yè)人員參加的檢查,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

第十六條? 軋鋼廠專項安全檢查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機械專項安全檢查、加熱爐系統專項安全檢查、消防系統專項安全檢查、軋鋼機系統專項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專項安全檢查結束后應在第二天匯總檢查結果,并把編輯好的書面和電子版本上交生產廠長,車間主任應當日對檢查結果進行審查、確認,在征求生產廠長提出考核要求,并發(fā)出檢查通報。

第四章? 其它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軋鋼廠根據氣候特點及季節(jié)的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雷電、防臺風等工作,進行預防性的季節(jié)檢查。

第十九條? 在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廠的安全大檢查。并發(fā)動員工不定期地對本廠或本崗位進行群眾性的安全、衛(wèi)生檢查,將發(fā)現的隱患匯報生產廠長。

第五章? 檢查通報

第二十條? 綜合安全檢查(廠級、車間級)、專項安全檢查在檢查活動結束后均需發(fā)出檢查通報。

第二十一條? 其它安全檢查必要時也可發(fā)出檢查通報。

第二十二條? 檢查通報由安全管理員負責根據檢查結果編寫,并征求生產廠長,提出考核要求。

第二十三條? 檢查通報由安全管理員統一集中保存,并建立專門臺帳。

第六章? 隱患整改

第二十四條? 檢查組和檢查人員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落實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條? 隱患整改必須遵守“三定四不推”原則。三定: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凡是自己能解決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給廠、廠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

第二十六條? 由于條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決的安全隱患,應制訂出防范措施和限期整改計劃,使整改工作做到項項有交待,條條有著落。

第二十七條? 軋鋼廠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報告上級部門。在問題未解決前,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八條? 對重大隱患項目的整改,實行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辦法,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條? 軋鋼廠《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安全管理員簽發(fā),并接收和保存“反饋聯”。

第三十條? 車間或班組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時,車間主任、班組長、整改責任人應立即著手整改,不可拖延,如對隱患整改不重視或不積極整改,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車間主任、班組長、責任人的責任,并予以嚴格考核。

第三十一條? 《隱患整改通知書》由生產安環(huán)部制訂,一式兩聯。安全隱患整改后,責任人認真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返回“反饋聯”給安全管理員。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考核由各車間主任執(zhí)行,并征求生產廠長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 考核金額由車間主任報送綜合管理員。

第三十四條? 考核資金直接從責任人工資扣除。

第三十五條? 每缺一次安全檢查考核責任人100元。

第三十六條? 檢查結果不上報或檢查不記錄結果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第三十七條? 檢查時故意對抗檢查人員,不配合、拒絕、破壞和干擾檢查的考核責任人200元,責任人班組的班長和車間主任負管理責任,各考核100元。

第三十八條? 對隱患整改不重視、不積極或不整改的,責任人、責任人班組班長、車間主任各考核200元。

第三十九條? 《隱患整改通知書》不填寫、不反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第八章? 附錄

第四十條? 本制度所指本廠均代表軋鋼高線。

第6篇 貨運安全生產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規(guī)范,按照經營資質條件和核定得經營范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2、依法經營,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的貨物;

3、營運車輛出車前,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車輛正常運作;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

4、道路運輸從業(yè)人員必須持交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件上崗,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駕駛人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

5、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以及從業(yè)人員、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國家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

7、嚴禁超限超載,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8、按規(guī)定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或承運人責任險;

9、自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和監(jiān)督;

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導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7篇 安全生產管理績效考核制度

1 目的

1.1 安全生產相關的法規(guī)制度要求,公司必須建立有效的績效考核制度,從而達到實現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1.2 有效配合各項責任制的落實和支持各項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的貫徹,從而達到規(guī)范公司的生產活動及生產管理秩序;

1.3 有效激勵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增強班組長的責任感,進一步提高公司生產安全、產品質量和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2適用范圍

本制度僅適用于安全生產、績效和日常管理活動,并配合本公司制定的各項責任制的貫徹、各項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

本制度的執(zhí)行對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原有管理職責的不做改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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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

1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

1.1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2 建筑施工企業(yè)“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

1.3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1.4 建筑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

1.5 施工現場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6 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1.7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8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1.9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有關制度。

第9篇 易燃易爆危險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險點的定點與分級原則、管理及巡回檢查等有關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易燃易爆危險點的安全生產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險點的安全生產管理。

2 術語與定義

易燃易爆危險點:在研制、生產、試驗、貯存和使用過程中,易發(fā)生火災與爆炸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場所。

3 基本內容與要求

3.1 易燃易爆危險點管理程序

a) 定點分級;

b) 掛危險點標志牌,明確責任人;

c) 編制檢查表,規(guī)定檢查周期和內容;

d) 各級檢查責任人按檢查表內容進行巡回檢查;

e) 資料歸檔。

3.2 易燃易爆危險點定點原則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定為易燃易爆危險點:

a) 高壓管道、壓力容器、儲罐區(qū)(儲罐)等場所;

b) 存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

c) 其他可能發(fā)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場所。

3.3 易燃易爆危險點分級原則

根據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程度不同,將危險點劃分為ⅰ、ⅱ、ⅲ三級。

3.3.1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ⅰ級危險點:

a) gb18218中規(guī)定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險源場所、設施;

b) 10人及以上的危險作業(yè)場所;

c) 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場所;

d) 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及以上事故的場所。

3.3.2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ⅱ級危險點:

a) 可能造成1人或2人死亡或者造成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的場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至500萬元事故的場所。

3.3.3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ⅲ級危險點:

a) 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傷事故的場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至100萬元事故的場所。

3.4 易燃易爆危險點的確定

3.4.1 公司技安環(huán)保部組織專家按照確定易燃易爆危險點及劃分等級,確定各級責任人名單,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fā)實施,子公司易燃易爆危險點報公司備案。

3.4.2 易燃易爆危險點的撤銷或等級變更,應重新評審確認與批準。

3.5 易燃易爆危險點的管理

3.5.1 易燃易爆危險點執(zhí)行危險品定量管理,不應超定量存放和(或)使用危險品。

3.5.2 易燃易爆危險點執(zhí)行定崗、定員管理,危險點的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

3.5.3 因工作需要進入危險作業(yè)場所的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定員管理。

3.5.4 各級責任人員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巡回檢查周期進行檢查、簽字。

3.5.5 易燃易爆危險點應按照科工安字[2008]560號《國防科技工業(yè)易燃易爆危險點視頻監(jiān)控系統通用技術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安裝監(jiān)控系統,監(jiān)控記錄保存時間不少于三個月。

3.5.6 易燃易爆危險點應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6 易燃易爆危險點標志

3.6.1 易燃易爆危險點處應設置安全標志牌和易燃易爆危險點責任標志牌,二者配掛在一起。

3.6.2 安全標志牌的名稱、圖形符號、種類、設置的范圍和地點、尺寸及設置的高度等,應符合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

3.6.3 易燃易爆危險點責任標志牌尺寸為700mm×600mm,標明危險點名稱、編號、級別、危險性類別和各級檢查責任人。

3.7 易燃易爆危險點檢查責任分工及檢查周期

3.7.1 一級危險點由崗位責任人、作業(yè)點負責人、分公司主管領導、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檢查。

3.7.2 二級危險點由崗位責任人、作業(yè)點負責人、分公司主管領導、分公司負責人、和公司分管領導檢查。

3.7.3 三級危險點由崗位責任人、作業(yè)點負責人和分公司主管領導、分公司負責人檢查。

3.7.4 崗位責任人每日班前、班中、下班時檢查(日查)。

3.7.5 作業(yè)點負責人每周檢查一次(周查)。

3.7.6 責任單位技安員每周檢查一次(周查)。

3.7.7 分公司主管領導對本單位的危險點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周查)。

3.7.8 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點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月查)。

3.7.9 公司分管領導對一級、二級危險點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季度查)。

3.7.10 公司總經理對一級危險點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年查)。

3.7.11 公司分管領導技安部門對危險點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月查)。

3.8 人員要求

3.8.1 崗位責任人要求

3.8.1.1 掌握危險點部位所有設備、設施性能和生產、使用、貯存物質的危險性質。

3.8.1.2 熟悉生產工藝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能及時發(fā)現和排除各類事故隱患。

3.8.2 檢查責任人要求

3.8.2.1 檢查責任人必須由相應級別領導擔任,當責任人因故不能履行檢查責任時,必須委托相應級別人員代替。

3.8.2.2 了解危險點部位設備、設施性能和工藝要求,以及使用、貯存物質的危險性質和安全技術條件狀況及檢查內容要求。

3.9 檢查整改

3.9.1 各級檢查責任人必須按規(guī)定的檢查周期和檢查內容履行檢查職責,將檢查情況記入《易燃易爆危險點檢查記錄本》。

3.9.2 各級檢查責任人對發(fā)現的問題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組織和監(jiān)督整改。

3.9.3 各級檢查責任人對本級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臨時措施,并書面向上一級檢查責任人或相關部門報告。

3.10 考核

3.10.1 各級責任人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的,罰款100元/次。

3.10.2 易燃易爆危險點管理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隱患整改不及時的,依照《安全生產考核制度》有關規(guī)定考核。

第10篇 安全生產事故事件調查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要求,為了提高事故、事件調查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事故、事件調查制度,調查制度包括事故、事件類型是,調查主人員,調查內容,調查方法,時間要求,所需裝置、設備、現場調查要求,事故證據、資料的收集整理,事故、事件信息溝通的方式,附錄和時間,中高層管理人員參與調查的要求。

二、書面任命事故、附件調查員。并為事故、事件調查配備相應的設備和裝置。

三、被任命的調查員應撐握事故調查技巧和知識培訓,包括訪談技巧,證據收集和保留,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術,事故、事件調查報告編寫、報送及記錄保存。

四、事故、事件調查按規(guī)定進行,確保員工、中高管理人員及時響應現場參與,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五、在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前應將事故調查結果與相關人員進行交流。

六、要根據事故性質和結案權限按時完成事故結案工作。

七、事故結案后,及時跟進防范措施的落實,關有效。

八、按要求將事故調查結果報送相關部門。

九、事故調查相關資料經整理后歸檔保存。

第11篇 機加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和檢查,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車間和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車間、部門的領導擔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車間、部門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負責班組安全工作。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安全的領導和各車間、部門安全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wèi)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運轉工作,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設施提出整改意見或停止使用。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施。

8、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fā)放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車間、部門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十一條 各車間、部門及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車間、部門及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設施、工裝、夾具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yǎng)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部門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生產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公司、車間(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長病復工的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y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安全、勞工、衛(wèi)生、保衛(wèi)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生產作業(yè)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通風、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業(yè)場所,必須有安全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照明;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場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放射性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yè),按照公司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負責施工的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施工單位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向責任單位索賠,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車間、部門、機房施工作業(yè)時,須到保衛(wèi)科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yè)者還須到安全環(huán)保部填寫公司《危險作業(y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

五、通訊線路

第二十五條 通訊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guī)定。凡從事通訊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zhí)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通訊線路施工部門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通訊施工工程及施工環(huán)境都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yè)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yè)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通訊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保衛(wèi)科對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儲存點,要嚴禁煙火,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要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火種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

七、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防治

第三十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車間、部門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和佩帶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進行經常性的衛(wèi)生監(jiān)測,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有害因素作業(yè)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wèi)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發(fā)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接觸有害因素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條 對從事接觸有害因素作業(yè)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yè)健康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yè)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勞工部,由勞工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和療養(yǎng)的決定。

第三十三條 禁止來廠勞動的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周歲的青少年從事有害因素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害因素作業(yè)。

八、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兩次;各車間、部門每季度檢查不少于一次;各車間、部門、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的作業(yè)行為規(guī)范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五條 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部門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條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費,用于隱患整改。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須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核后,在勞保經費項目列支。

九、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報公司審批后,實施獎勵。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集體的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執(zhí)行公司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部門領導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開展工作;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按公司規(guī)定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重大設備事故,交通事故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12篇 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努力學習和掌握業(yè)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參加項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訂工作。

三.認真做好日常檢查,做到預防為主,監(jiān)督實施各項安全交底,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組織人員撤離。

四.督促、指導、檢查各生產班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配合有關人員搞好新工人入廠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及變換工種教育,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活動。

五.參加腳手架、龍門架、安全網等各種安全設施的驗收工作。

六.參加本項目部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13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該條規(guī)定主要是依法確定了以生產經營單位作為主體、以依法生產經營為規(guī)范、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該項制度包含四方面內容:

一是確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地位。

二是規(guī)定了依法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是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準則。

三是強調了加強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條件,是生產經營單位實現確保安全生產的必要措施。

四是明確了確保安全生產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根本目的。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

(一)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是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決策人。主要負責人必須享有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包括安全生產事項的最終決定權,全面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如廠長、經理等。

(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是實際領導、指揮生產經營單位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決策人。

(3)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是能夠承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領導責任的決策人。

綜上所述,法律所稱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是直接領導、指揮生產經營單位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承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主要領導責任的決策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地位和職責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2.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基本職責

《安全生產法》針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不明確的問題,規(guī)定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應當負有的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等六項基本職責。

這樣規(guī)定有三個好處,一是主要負責人有權有責,權責一致;二是安全生產責任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實施責任追究時有充分的依據。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1)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依照本法規(guī)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yè)整頓。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yè)整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撤職處分或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guī)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3)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yè)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yè)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無效;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第14篇 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安全生產制度

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是一項危險性極大且易發(fā)生群死群傷事故的作業(yè)項目。為了規(guī)范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安全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現根據《浙江省船舶修造企業(yè)安全生產基本要求》、《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程(試行)》,結合我市船舶修造企業(yè)實際,制定此制度。

一、作業(yè)票審批制度。進行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前,必須先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在審批前,必須先派2名以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現場檢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條件后,檢查人員簽字再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作業(yè)班組長在拿到《作業(yè)票》后,要向作業(yè)人員詳細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方可按照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作業(yè)票》有效期為12小時。《作業(yè)票》要留有存根,作業(yè)結束后交回公司保存。

二、強制通風換氣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有管道式的強制通風換氣措施,即在外部設置氣泵并用管道將新鮮空氣送至受限空間內部形成正壓,將內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氣體排出到外界,保持內部空氣潔凈、安全。在外部設置的氣泵電機要防爆,送氣管道要有防靜電功能。

三、空氣檢測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場所在開工前30分鐘、作業(yè)過程中每隔1小時都要進行氧氣、有毒氣體、易燃易爆氣體濃度檢測,發(fā)現氣體濃度超標時,要立即暫停作業(yè)并撤出人員,待通風換氣至氣體濃度檢測符合標準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涂裝結束后24小時內禁止一切動火作業(yè)。

四、作業(yè)防爆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時,在內部一律禁止使用電氣設施設備,原有固定的電氣設施一律采取斷電措施,照明采用手電筒或防爆礦燈;在外部作業(yè)周圍6米內嚴禁使用非防爆電氣。

五、安全警戒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場所周圍要設置警戒線,防火間距應大于12米,要在重要位置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警戒線內。作業(yè)區(qū)域內不得存在明火作業(yè)。

六、勞動保護制度。在受限空間使用高壓噴漆時,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專用噴漆服、工作鞋,佩戴防毒面具和正壓式送風系統。連續(xù)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定時到外部休息。

七、限量存放物料制度。受限空間噴涂作業(yè)時,高壓氣泵和油漆筒一律設置在外部;手刷、滾筒等手工涂裝作業(yè)時,作業(yè)場所的涂料貯存不得超過當班用量。稀釋漆料要有專用場所,不得在受限空間內進行。

八、應急救援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yè)時要制定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配置消防器材、防毒面具、應急藥品,外部設置監(jiān)護人員,并采取有效的聯絡方法,隨時掌握內部情況。

九、安全培訓制度。涂裝作業(yè)從業(yè)人員首次上崗前,必須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對涂裝作業(yè)基本知識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應知應會,并經考試合格;涂裝施工單位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再教育再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第15篇 冷庫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近年來,隨著冷鏈物流的大力發(fā)展,冷庫建設也越來越多,跟著冷庫的安全事故也多起來了,所以冷庫的安全管理制度也顯得越來越重要。

一、冷庫工作人員首先必須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工作時間,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安全生產。

二、制冷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根據庫溫要求按時開機停機,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發(fā)現異常要及時維修并向領導報告。

三、制冷工要經常檢查庫房內的溫度,否則,如造成經濟損失要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四、制冷工工作時間內不準脫崗喝酒、睡覺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冷庫機房不準私留非工作人員住宿,閑來人員不準進入機房內。

六、冷庫內的各類貨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齊。出庫要填寫出庫單,要及時清理積壓物品,對超期、變質的物品保管員要及時向主任匯報,并妥善處理。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追究保管員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七、未經主任同意, 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在庫內存放物品,否則追究保管員和管理員責任,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200元或扣發(fā)當月獎金的處罰。

八、庫內物品做到帳物相符.保管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粗心大意,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否則出現問題追究保管員責任。

九、保管員、制冷工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機房情況,沒有問題后方可離崗。

十、冷庫值班人員要經常注意冷庫周圍情況,發(fā)現異常要及時報警,確保冷庫安全。

第16篇 識別和獲取使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制度

一、 目的

對使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進行識別和獲取,并控制其分發(fā),防止誤用。

二 、適用范圍

適用本公司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其他相關文件進行控制。

三 、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四 、術語定義

五 、職責

5.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進行獲取。

5.2、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進行識別。

5.3、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適用的技術規(guī)范、標準等進行識別。

5.4、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外來的其他相關文件進行識別,并負責對識別后文件的發(fā)放、歸檔管理工作。

六、要求

6.1、獲取和識別的文件分類

6.1.1、產品標準

凡涉及到本廠產品的相關標準。

6.1.2、其他相關的文件

國家有關適用本公司的政策、法令、法律、法規(guī);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行業(yè)中相關文件。

6.2、獲取和識別管理

6.2.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6.2.1.1、獲取渠道包括上級來文、同行業(yè)來文、參加上級會議文件、網絡搜索等。獲取方式為文本或電子版方式,獲取時機為每天到國家安全總局、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安全文化網等網站網站進行搜索一次。

6.2.1.2、安全環(huán)保部獲取到新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標準后進行識別。

6.2.1.3、凡是購買、贈送、發(fā)放的與本廠產品有關的標準,收到后應移交到安全環(huán)保部進行識別。

6.2.2、識別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的有效性,應對標準的發(fā)布實施年份進行識別,識別是否是最新的適合本公司的有效版本。

6.2.3、對標準中條文進行識別時,應識別哪些條款是最適宜本公司的。

6.2.4、其他相關文件

6.2.4.1、凡是國家發(fā)布的與本公司有的文件及上級主管部門、行業(yè)來文、收到后統一移交到公司辦公室。

6.2.4.2、公司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文件進行識別,識別其應實施的部門、范圍、保存期限。

6.2.4.3、公司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文件,應按文件檔案管理的要求,逐級分送到各級領導進行傳閱。

6.2.5、安全環(huán)保部每年組織一次開展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貫徹執(zhí)行情況的符合性評價,并出具符合性評價報告。

6.2.6、安全環(huán)保部對評價報告中評價出的不符合項開展原因和責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計劃及制定整改措施。

6.3、識別后的分發(fā):

6.3.1、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識別后,適宜本公司使用,由辦公室負責分發(fā)。原來執(zhí)行的文件、標準均應移交到辦公室進行歸檔管理,對部門需經常參照執(zhí)行的文件,均由辦公室負責復印,將復印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進行控制,進行發(fā)放,防止產生誤用。

6.4、文件的控制

6.4.1、當原文件、標準由于修改等原因作廢,辦公室應及時將作廢文件收回,發(fā)放新文件。

6.4.2、對有保留或參考的已經作廢的文件,均應加蓋作廢印章的標識,以防止誤用。

七、記錄

第17篇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確保生產車間能安全進行生產,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安全防火,特制度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車間。

3 定義

4職責

4.1本制度由生產車間負責實施,生產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生產班長負責整個車間用電及設備的運轉狀態(tài)的檢查,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檢查及管理;對車間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2電工負責車間安全用電及電器設施的檢查、檢修,發(fā)現隱患及時上報并負責整改;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3維修工負責車間設備的傳動、運轉狀態(tài)的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上報并負責整改;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4主機手負責機臺的電、機的檢查,負責監(jiān)督操作工的安全生產及新員工的安全培訓、指導;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5包裝管理負責整個車間的車間防護、包裝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生產監(jiān)督;對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6生產部經理負責整個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對車間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5流程

6內容

6.1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部經理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生產班長直接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責任人負責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6.2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組織學習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對新招員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與教育。

6.3要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每月由生產部會同各車間、班組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做出處理。

6.4人身安全:

6.4.1生產人員必須著裝整齊,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6.4.2不準穿西服、打領帶和無衣扣上班。

6.4.3操作工不準穿拖鞋上班。

6.4.4新工人不準單獨操作機臺,必須在其師傅的指導下操作。

6.4.5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

6.4.6維修或調整設備時,必須停機進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操作。

6.4.7在準備操作機臺時,必須檢查機臺前后是否有人在維修或調速設備。

6.4.8有急停裝置的,維修時必須將包停關掉。

6.4.9開機前應事先口頭通知,并得到回答后才能開機。

6.4.10維修完后,應立即將相應的防護門、罩關好。

6.4.11生產部、各班組應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工作講解。

6.4.12電氣維修電工負責,維修時應將相應電源關掉,小心觸電。

6.4.13在維修清洗膠機部分時,應注意先將氣壓關掉,防止被燙傷。

6.4.14經常組織對員工進行交通安全的宣貫,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員工上下班往返平安。

6.5設備安全:

6.5.1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6.5.2應使用正確的維修方法,保證設備的完好性。

6.5.3維修使用后的工具不能放在設備上,以免震動掉下一將設備卡壞。

6.5.4要注意設備的聲音、氣味或溫開是否異常,發(fā)現問題就及時停機,進行檢修。

6.5.5應經常檢查傳動件的潤滑狀況。

6.5.6經常給差動箱、調速箱、直角箱加油。

6.5.7嚴禁在設備上放其它雜物。

6.5.8維修或設備的大型調整與搬遷,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避免人員被設備受傷或設備補摔壞。

6.5.9定期對操作工作進行操作技術培訓。

6.6安全防火:

6.6.1不得在生產場所吸煙或帶入火種。

6.6.2保持車間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減少易燃燒物。

6.6.3經常檢查各種電器的接線狀況,以免電機單相或短路。在車間使用電焊或氧焊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6.6.4設備在預熱間,必須有人負責,以免出現開溫異常,導致將周圍的材料引燃。導致火災。

6.6.5離開車間前必須關掉車間的所有電源。

6.6.6小包壓口人員在離開機臺時,必須關掉小包機電源,以免將臺板上的產品引燃。

6.6.7定期對各機臺的電路進行檢查。

6.6.8定期對操作工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6.6.9生產車間設置《消防設施分布平面圖》、《滅火器臺帳表》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沖裝、更換,以保證其完好、有效;

6.7防暑降溫:

6.7.1車間必須在每年夏季的高溫到來之前作好防暑降溫的準備工作,以確保證生產人員安全度過高溫。

6.7.2提前準備好防暑降溫的藥品;

6.7.3每天安排涼水、糖醋水的配制;

6.7.4加強車間降熱設備的檢查,確保車間通風降溫;

6.7.5加強對員工的防暑知識的教育;

6.7.6加強對現場的觀察,發(fā)現員工不舒服應及時處理。

6.8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fā)生事故,應及時報告領導,并保護好現場,組織搶救,同時按照“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員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吸取教訓,以利整改和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的思想覺悟。

7相關文件

7.1《消防設施分布平面圖》

7.2《滅火器臺帳表》

8表單

8.1車間生產安全檢查記錄

第二篇: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二、熟悉并掌握車間內可能存在或會發(fā)生的各種安全隱患、事故的應急處理辦法及滅火方法。

三、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認真檢查,核對下班前的注意事項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四、杜絕違章操作,嚴格執(zhí)行工藝規(guī)程和安全技操作規(guī)程。本崗位的工作記錄要清晰、真實、完整。

五、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

六、認真維護保養(yǎng)設備,發(fā)現故障,及時消除。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七、杜絕違章作業(yè),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向領導報告。

八、發(fā)現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

九、對本單位和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十、遵守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其他要求。

第三篇: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嚴禁遲到、早退、曠工和私自倒班行為,有事按照公司的《請、銷假制度》提前一天請假,按相程序審批。嚴禁電話請假捎假和班前請假。

2、 員工應按照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穿戴勞保用品和防護用具,女工嚴禁穿高跟鞋上班,發(fā)辮必須盤入安全帽中。以上有違規(guī)者罰款50-100元并通告批評。

3、 上班時間嚴禁打手機,收、發(fā)短信息,以及用手機上網聊天。違者每次給予50-100元罰款,對因此造成的嚴重后果視情節(jié),加重處罰。

4、 員工上班期間嚴禁脫崗、串崗、睡崗和扎堆聊天,以及從事與本職無關的事宜。班中任何情況下的瞌睡均視為睡崗。違者每次給予50-100元罰款,因此造成的質量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從重處罰,直至辭退。

5、 員工應服從管理,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調度和指揮。認真完成主管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杜絕一切不服從管理現象發(fā)生,違者予以辭退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 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吸煙、酗酒和班前飲酒,以及上班期間聚眾嬉鬧、任何打架斗毆現象。違者每次給予100元罰款。對明知上班班前飲酒的,經核實予以勸休,勸休時間以曠工論處。嚴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毆行為均予以辭退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7、 員工操作在崗設備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進行操作,杜絕違規(guī)操作、野蠻操作行為,特殊情況必須有人監(jiān)護。

8、 電工操作電器設備和停、送電必須嚴格按用電程序掛、摘“警示牌(推薦訪問范文網www.haoword.com)”,杜絕用電安全事故發(fā)生。以上規(guī)定電工違規(guī)者處100-200元罰款,造成重大事故的予以開除。

9、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和不經培訓上崗現象。

10、 逐步建立晚上員工上崗殘三級培訓制度,體檢制度,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和傳染

病的的傳入。并建立三級培訓檔案,簽訂有關合同。

11、 對發(fā)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實行責任連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動性,對發(fā)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工藝事故、設備事故、人為傷害、交通事故)視情節(jié)、連帶崗位、班組主管及相關領導。

12、 員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必須做到證照齊全,穿戴必

須的防護用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發(fā)生。

13、 員工應認真做好在崗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各類事故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對當時不能處理的應做好記錄,及時向相關人員匯報。對已發(fā)生的事故,以班組為單位,由車間主管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驗收。分清責任,落實到人。

14、 員工在崗期間,服從班長的統一指揮,加強協調溝通,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

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不互相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

15、 每月25號車間組織召開一次本月安全生產總結會(例會),各班組以書面形式向車間

匯報一個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對發(fā)生的問題要分清責任、制定措施、落實整改時限。安排好下一個月的安全生產工作。

16、 車間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產學習培訓會,或利用生產淡季安排各種安全事故應急演

練,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置能力,各崗位制定相應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定期組織學習、演練。

17、 對個人、班組安全生產工作做的好的,連續(xù)一季度不發(fā)生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的,車間

報請公司批準給予一定的獎勵,并作為對員工的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18、 對車間的安全設備及必須配備的安全用具,由車間主任下發(fā)并告知其用途。事故應急

預案車間主任及班長必須配備齊全。突發(fā)事故立即報告安全部,并寫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資料。

第四篇: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嚴禁遲到、早退、曠工和私自倒班行為,有事按照公司的《請、銷假制度》提前一天請假,按相程序審批。嚴禁電話請假捎假和班前請假。

2、 員工應按照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穿戴勞保用品和防護用具,女工嚴禁穿高跟鞋上班,發(fā)辮必須盤入安全帽中。

3、 上班時間嚴禁打手機,收、發(fā)短信息,以及用手機上網聊天。員工上班期間嚴禁脫崗、串崗、睡崗和扎堆聊天,以及從事與本職無關的事宜。班中任何情況下的瞌睡均視為睡崗。

4、 員工應服從管理,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調度和指揮。認真完成主管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杜絕一切不服從管理現象發(fā)生,違者予以辭退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5、 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吸煙、酗酒和班前飲酒,以及上班期間聚眾嬉鬧、任何打架斗毆現象。對明知上班班前飲酒的,經核實予以勸休,勸休時間以曠工論處。嚴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毆行為均予以辭退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6、 員工操作在崗設備嚴格按:“三大規(guī)程”進行操作,杜絕違規(guī)操作、野蠻操作行為,特殊情況必須有人監(jiān)護。

7、 電工操作電器設備和停、送電必須嚴格按用電程序掛、摘“警示牌”,杜絕用電安全事故發(fā)生。

8、 行車作業(yè)應嚴格按照行車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斜拉、歪吊燈違規(guī)行為。嚴禁在行車操作室內瞌睡、玩手機、干私活及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9、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和不經培訓上崗現象。

10、 逐步建立晚上員工上崗殘三級培訓制度,體檢制度,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和傳染病的的傳入。并建立三級培訓檔案,簽訂有關合同。

11、 對發(fā)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實行責任連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動性,對發(fā)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工藝事故、設備事故、人為傷害、交通事故)視情節(jié)、連帶崗位、班組主管及相關領導。

12、 員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必須做到證照齊全,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發(fā)生。

13、 員工應認真做好在崗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各類

事故隱患,及時匯報、處理。對當時不能處理的應做好記錄,及時向相關人員匯報。對已發(fā)生的事故,以班組為單位,由車間主管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驗收。分清責任,落實到人。

14、 員工在崗期間,服從班長的統一指揮,加強協調溝通,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

不互相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

車間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產學習培訓會,或利用生產淡季安排各種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置能力,各崗位制定相應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定期組織學習、演練。

15、 對個人、班組安全生產工作做的好的,連續(xù)一季度不發(fā)生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的,車間報請公司批準給予一定的獎勵,

并作為對員工的績效考核和年終評比的一項重要指標。

16、 對車間的安全設備及必須配備的安全用具,由車間主任下發(fā)并告知其用途。事故應急預案車間主任及班長必須配備

齊全。突發(fā)事故立即報告安全部,并寫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資料。

姜堰市東興化廠安全質部2023年7月

第五篇: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本車間的實際,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予以修訂、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和確保勞動者及群眾的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車間全體員工。

第三條:新入廠員工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車間在采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五條:在生產過程中,為了監(jiān)督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防患于未然,由本車間管理員進行全過程的動態(tài)監(jiān)督檢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六條:生產車間定期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七條:組織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檢查時,應邊檢查邊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要制定具體的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第八條:為減少和有效地控制作業(yè)環(huán)境中粉塵、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輻射等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的危害,加強環(huán)境保護工作,依法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

第九條:在生產組織設計中,必須制定環(huán)境保護(文明施工)措施。并進行環(huán)境因素的識別、調查與評價、重大危害因素識別及運行控制,落實環(huán)境保護措施。

第十條:在生產現場進行砼攪拌和運輸材料時,必須設置泥漿沉淀池,不得將未經處理的泥漿排入城市排污設施、河流或遺撒在城市道路上。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降低噪音、振動對其它環(huán)境的影響,宜采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 第十二條:本車間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公司有關部門專門(業(yè))的安全作業(yè)培訓、考試,取得相應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第十三條: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部門、行業(yè)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或標準。

第十四條:操作人員和輔助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五條:在作業(yè)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設備的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設備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或操作室,嚴禁酒后作業(yè)。

第十六條: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應先說明理由后,可拒絕執(zhí)行。

第十七條:機械設備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第十八條:新購置和大修后的機械設備要注意作好機械走合期的使用保養(yǎng)。

第十九條: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裝置應完好、齊全、有效,有缺損應及時通知機修車間。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第二十條: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fā)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通知機修車間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后的檢查制度,工作中的觀察制度,認真準確地填寫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或工作日志。多班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條:遵守機械設備的有關保養(yǎng)規(guī)定,妥善使用和保管停放或封存的機械設備,及時做好各級保養(yǎng)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機械在寒冷季節(jié)使用時,必須按照寒冷季節(jié)使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機械設備使用的潤滑脂(油),應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種類和牌號,并應按時、按季、按質更換。

第二十四條:發(fā)生機械設備重大事故時,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及時上報,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五條:車間主任要根據生產任務、作業(yè)條件,向指揮、操作人員進行詳細、具體、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每道工序做一次性交待。遇有特殊情況,應先發(fā)出停機信號,等機械、車輛停穩(wěn)后,再做交待。

第二十六條:車間管理人員要懂得機械設備的性能和用途,不得超范圍使用。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與機械設備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危險區(qū)內嚴禁站人。具體規(guī)定如下:

龍門式起重機在運行時,嚴禁起吊物下、吊臂回轉半徑以內站人,嚴禁斜拉歪吊,保持垂直起吊;配備的超高、變幅、行走、旋轉限位器靈敏可靠;遇20米/秒的風速或暴雨、大霧天氣,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二十八條:在生間安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勞動紀律:

(一)進入生產車間,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進入生產區(qū)域,必須正確配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女工戴好壓發(fā)工作帽;

(三)現場內不準赤腳,不準穿拖鞋或高跟鞋;

(四)高空作業(yè)人員嚴禁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鞋;

(五)非有關操作人員不準擅自闖入危險區(qū);

(六)不準帶小孩進入到生產現場,不準在生產現場打鬧;

(七)不準從高處向下拋任何物質材料;

(八)非操機人員不得操作他人的機械設備,本崗位機械設備不準交給他人操作。嚴禁酒后上崗作業(yè),不得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凡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的,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第二十九條:建立各級管理人員安全責任目標和考核制度,旨在實現安全目標責任到人,安全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一車間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二○一一年元月五日

第18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經費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經費指: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一、安全經費提取標準:按照客運業(yè)務1.5%提取。

二、安全經費的使用范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運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維護系統、運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的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事故調查和處理,專家咨詢費的開支。

7、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必要的支出。

8、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兌現的獎勵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三、安全經費的管理

1、安全經費由財務科負責按規(guī)定標準逐月提取,立項獨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2、安全經費應當專戶核算,按規(guī)定范圍使用,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使用。

3、加強對安全經費的管理監(jiān)督,應把安全經費的收支情況

納入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

第19篇 項目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一、公司實行三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即:公司級、項目部級、班組級。

1、班組負責輕微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2、項目部負責一般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3、公司負責重大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二、事故劃分: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1、班組負責輕微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2、項目部負責一般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3、公司負責重大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三、公司級重大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1、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發(fā)現人應立即報告項目部經理或公司主管領導,并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2、重大事故發(fā)生后,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工程管理部(或配合相關方)負責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對事故現場和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對事故原因和應急響應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形成《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3、重大事故處理由公司主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程序進行事故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查清事故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上報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監(jiān)督管理部門。善后處理組要及時做好善后事宜。重大事故發(fā)生后的復工日期,由市區(qū)安全生產、環(huán)境監(jiān)督管理部門決定。

4、公司對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項目部或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并處以2000-20000元的罰款。

5、對有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公司將有關責任人員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五、項目部級一般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1、發(fā)生一般事故時,發(fā)現人應立即報告項目部經理,并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2、一般事故發(fā)生后,項目部經理或公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采取有效措施,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提出處理意見,書面報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領導。一般事故發(fā)生后的復工日期,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領導決定。

3、公司對發(fā)生一般事故的項目部或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六、班組級輕微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1、工程施工現場發(fā)生輕微事故時,施工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同時報告工長和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或項目部經理。

2、輕微事故發(fā)生后,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或項目部經理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公司工程管理部。

3、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或項目部經理負責召開會議,宣布糾正、預防措施和事故處理意見,事故責任人要在會上進行檢討。項目部工程現場施工人員要吸取事故教訓,并學習相關職業(yè)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管理規(guī)定,以提高職業(yè)健康安全防護和環(huán)境保護意識。

第20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維護企業(yè)的利益,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類與等級

1. 火災事故:指因失火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馂氖?/p>

故分為:重大火災事故、, 特大火災事故。

重大火災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

特大火災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傷20人以上(含20人);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2. 因工傷亡事故: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因工傷亡事故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特大傷亡事故。

輕傷事故:受傷者損失一個工作日以內的傷害事故。

(1)重傷事故:按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zhí)行。

(2)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事故。

(3)重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重傷5人以上(含5人)的事故。

(4)特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 交通事故:指造成車輛損壞、人身傷亡或貨物損失的事故。交通事故分為:重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

(1)重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重傷3-10人;財產損失3-6萬元。

(2)特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傷11人以上(含11人);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含8人);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含5人);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含6萬元)的事故。

4. 設備事故:生產裝置、動力設備、電氣、管道等發(fā)生故障、損壞造成經濟損失或停產的事故。

二. 事故報告和事故調查

1.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當事人或最先發(fā)現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匯報,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廠(公司)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調查組經過充分的調查取證,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在調查過程中,被調查的有關人員應如實提供證據、證言,不得拒絕。事故單位應盡可能地為事故調查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3、事故檔案由安全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包括事故現場檢查紀律、旁證材料、影像資料、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材料、儀表記錄、調查材料、會議記錄、登記表及事故報告書等。

4、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并主管、協調、監(jiān)督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確保該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三、 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應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凡屬責任事故,均要追究責任。

2、事故責任者的認定應根據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對照本廠(公司)安全責任制進行分析,一起事故涉及各方面責任時,則分清主次輕重,分別予以追究。

3、凡是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和勞動紀律,擅自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造成本人或他人輕傷,根據情況輕重,分別給予責任者罰款或紀律處分。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部門職工輕傷或重傷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部門負責人(包括安全員、班組長)扣發(fā)獎金、罰款和紀律處分:

(1)未按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職工不會操作或不懂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違章指揮,強迫職工違章作業(yè);

(3)設備有缺陷,作業(yè)環(huán)境不安全,安全裝置不齊全;

(4)對已發(fā)現的隱患既沒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又不上報予以及時解決。

5、凡是發(fā)布違反勞動保護法規(guī)的指示、決定和規(guī)章制度,無視安全部門的警告,未及時消除隱患或管理混亂而釀成重大或重大以上傷亡事故的,追究廠領導者的責任。

6、對于重大以上事故的責任者或其他有關人員,如果有毀滅、偽造證據,破壞、偽造現場,干擾調查工作或者嫁禍于人的,利用職權隱瞞事故、虛報情況或故意拖延不報的,對如實反映事故情況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從重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通報制度匯編(20篇范文)

安全生產管理及事故通報制度為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yè)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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