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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如何搭建
構建一個健全的公司制度體系,首要任務是明確各層級職責。
1. 分析各部門功能,定義其在組織架構中的角色;2. 設定工作流程,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有清晰的責任人;
3. 制定政策,以指導日常運營,確保合規(guī)性;
4. 定期評估與更新,適應公司發(fā)展變化。
體系框架
公司制度框架應包含以下部分:
1. 組織架構圖,描繪公司結構和報告線;2. 崗位說明書,詳述職位職責與權限;
3. 工作流程圖,描述任務執(zhí)行步驟;
4. 規(guī)章制度,涵蓋人事、財務、業(yè)務等方面;
5. 決策程序,規(guī)定重大事項的審批流程。
重要性和意義
公司制度如同企業(yè)的神經系統(tǒng),它1. 提供行為準則,確保員工理解期望;2. 促進公平,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偏見;
3. 保障效率,減少因不明確職責引起的沖突;
4. 降低風險,通過合規(guī)性預防法律糾紛;
5. 促進持續(xù)改進,通過評估和修訂保持適應性。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應遵循一致的格式,包括:
1. 標題,明確制度主題;2. 目的,闡述制定制度的原因;
3. 適用范圍,界定制度覆蓋的部門或人員;
4. 條款,詳細規(guī)定操作規(guī)則;
5. 附則,如解釋權歸屬、修訂歷史等。語言要簡潔明了,避免產生歧義。
整體而言,公司制度需兼顧規(guī)范性和靈活性,既要確保運營有序,也要允許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在實際操作中,管理者應結合行業(yè)特點和公司文化,審慎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這些制度,以推動企業(yè)健康、穩(wěn)定地向前發(fā)展。
某某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制度
某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制度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yè)總經理班子議事決策能力,更加有效地履行企業(yè)經營班子的職責,保證企業(yè)決策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確保公司重大經營決策的正確性、合理性,保證公司健康、穩(wěn)定、快速的順利發(fā)展,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副總(含總經理助理)以上的會議議程。
3、定義:(無)
4、職責:
4.1 總經理主持會議。
4.2 行政辦對會議提前通知及整理會議紀要,負責分發(fā)各相關部門。
5、會議程序規(guī)定:
5.1 會議時間與人員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財務總監(jiān)、總經理助理務必參加,有必要時,與會議議題相關的其他有關人員也列席會議。
2)總經理辦公會會議分為總經理例會和總經理臨時會議。例會原則上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時間定于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一下午15:00,公司有特殊事項需要時由行政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可召開臨時會議。
3)行政辦公室對會議的內容進行起草會議紀要、擬定有關通知、決定等經總經理審定后,應提前2 日通知。
4)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的召開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委托一位副總經理主持。
5)參會人員須準時出席,因特別原因不能到會的,應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總經理辦公會議應當由1/2以上的成員出席方可舉行,否則另行確定會議時間。
5.2 會議主要研究討論范圍
1)研究和討論公司的方針、政策及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政策在本企業(yè)的貫徹實施事項。
2)研究和討論企業(yè)經營管理工作方案,根據公司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的具體措施,確定在本企業(yè)貫徹實施方案。
3)研究制訂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決定公司內部的機構設置和崗位編制。
4)研究決定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計劃、決定控制生產成本的各項措施及方案,決定產品的營銷策略、銷售方案。
5)研究重大項目的合同評審,確保合同的正確性,合理性。
6)研究決定重要生產材料的數量、價格和供貨商。
7)研究決定生產設備的大中型檢修計劃和重要生產設備的維修、更新和購置。
8)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當中的質量與安全保證措施及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防范預案。
9)研究制訂對公司職能部門和中層干部的考核辦法及企業(yè)員工重大獎懲事項。
10)研究決定重要崗位的職工招聘、薪酬、培訓及調配等具體事宜。
11)研究和討論企業(yè)員工的工資、福利及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
12)研究決定其它屬于公司經理層研究決定的各項事宜。
13)研究和討論企業(yè)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計劃、總結等。
14)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當中的環(huán)境保護措施。
15)研究決定顧客投訴和服務回訪所反饋的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改善糾正措施并監(jiān)督各部門落實執(zhí)行糾正措施。
16)研究討論向董事會匯報或請示的重要事項。
17)研究決定基本建設的施工進度計劃。
5.3 會議紀要記錄與分發(fā)
1)會議紀要或者決議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議名稱,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出席會議人員,會議內容,會議決定,會議記錄員等。
2)會議內容主要為各部門匯報本部門發(fā)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企業(yè)協(xié)調的相關工作;負責人傳達上級公司有關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等,分析企業(yè)經營工作情況,部署企業(yè)相關工作等。
3)會議主持人對例會上各部室提出的問題或需要協(xié)調解決的事項,根據會議決策應作出明確決斷,并明確分工和落實。
4)會議結束后,出席會議的各參會人員應迅速傳達和落實工作指令和要求。
5)會議紀要由行政辦公室負責整理,報總經理審閱后,分發(fā)各部門及科室。
第2篇 建設集團公司倉庫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倉庫管理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煙火,倉庫人員及領料人員一律不得在倉庫內吸煙,違者將作罰款處理。
二、倉庫內除工作人員和領料人員外,其他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閑談或休息。
三、倉庫領料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領料具手續(xù),損壞或丟失料具應照價賠償。
四、倉庫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分類清楚,標識醒目。
五、倉庫人員在每日工作完畢后,應檢查倉庫,切斷電源,關門上鎖。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3篇 重慶四維瓷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試行
重慶四維瓷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試行)
□總則
第一條,按照集團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總規(guī)章>,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酬管理原則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三大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工資增長要堅持國家規(guī)定的“兩低于原則”,建立與企業(yè)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工資增長機制。
工資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lián),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jiān)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yè)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以展來確定,對企業(yè)生產經營與發(fā)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yè)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資。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集團公司總部各類人員、各事業(yè)部的經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總經理及其他由集團公司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tǒng)一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tǒng)一的崗位績效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各控股子公司、事業(yè)部聘任的員工的薪酬分配辦法由聘任單位在集團公司公司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根據本制度與本單位的工作實際需要,自行制定,但需報請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
第六條,薪酬總額管理與控制
集團公司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公司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控制與管理。
集團公司總部與各分公司、各事業(yè)部的薪酬總額均要嚴格執(zhí)行集團公司年度分解計劃。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各分公司、各事業(yè)部的薪酬總額的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薪酬類別(見下表)
□年薪制
第一條適用范圍:
1. 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2. 下屬法人企業(yè)總經理;
3. 董事與部門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條工資模式
集團公司經營者與其業(yè)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風險收入
1,基薪(其標準參照崗位績效工資)按月預發(fā),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風險收入,在集團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與個人績效經考評后核算計發(fā)。
第三條,實行年薪制員工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yè)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四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huán)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條,年薪制辦法另訂。
□傭金制度
第一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營銷部門的員工。
第二條,傭金結構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獎金
第四條,傭金制度另訂
□項目工資制
第一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研究開發(fā)部門(基礎研究、新產品開發(fā)、戰(zhàn)略發(fā)展研究、工程項目、技改項目等)的員工。
第二條,項目工資結構
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績效工資+項目獎金。
第三條,崗位績效工資的確定
研究開發(fā)人員的崗位績效工資按其所參與的項目的重要性和其在項目中的身份來確定,即其所在崗位的崗位績效工資的一定比例(比例詳見下表二)
根據對項目的中間成果、年度研發(fā)業(yè)績等的鑒定與考評結果,對項目研究開發(fā)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項目工資制度另訂。
□崗位績效工資制
第一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其所在崗位又不宜實行計件和計時工資制度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工資結構
工資結構分為基本薪酬與非基本薪酬兩大部份:
1,基本薪酬
采用崗位績效工資制,其構成包括下列三項:
(一)年功工資;(二)崗位工資;(三)績效工資。其中(二)與(三)也合稱為崗位績效工資。
2,非基本薪酬,即津貼,包括有加班津貼、高溫津貼、倒班津貼、全勤獎金以及其他經集團公司認定的津貼;
第三條,年功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yè)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wěn)定地為企業(yè)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本公司工作的實際年功長短,員工連續(xù)工齡每滿一年按5.00元計算。
3,年功工資的增加均以滿周年后的次月起計算。
4,新進員工一年內不能享受年功工資,滿一年后的次月開始享受年功工資,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fā)當年年功工資;
5,年滿55周歲的所有員工不再計算年功工資。
第四條,崗位績效工資。
1,根據勞動技能、勞動責任、勞動強度、勞動環(huán)境確定,集團公司薪酬等級見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2,根據集團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績效工資標準。
3,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等別,核定崗位績效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等,經1年考核,再調整薪等;
4,根據變崗變薪(級)原則,晉升增薪(等),降級減薪(等)。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5,除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副職(含助理職)的崗位績效工資標準計算公式為:
專職副職(含助理職)的崗位績效工資標準=正職崗位績效工資標準_0.8。
兼職(同時兼職一科長或主管職位)的副職(含助理職)的崗位績效工資標準=所兼職主管或科長職位的崗位績效工資標準_1.2(或比照確定其工資序列)。
6,年滿55周歲的非年薪制員工的崗位績效工資計算公式:
年滿55周歲的非年薪制員工的崗位績效工資=54周歲時的崗位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之和_0.6。
第五條加班津帖
(一),公司因工作上的需要,而要求員工于法定休假日繼續(xù)完成勤務時,則應依照員工加班時間,采用計時制方式計算應支付的加班津貼。
(二),除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資的日期加班應支付加班工資外,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申報、審批、發(fā)放加班津貼。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在適當的時候安排補休。
(三),員工出差期間,遇有法定休假日,不發(fā)加班工資,在其回公司后在適當的時候安排補休。
第六條,高溫津貼
第七條,倒班津貼
公司為倒班員工支付倒班津貼,其標準中班為1.7元、夜班為2.4元。
第八條,全勤獎金
全勤獎金是為獎勵員工在每一全勤獎金計算期間內(一季)的全勤者(無遲到、早退、曠工、私自外出、請假以及經集團公司認定的其他情況,并且績效考評分平均在80
分以上)而設立的獎勵項目,其給付標準為每一全勤獎金計算期間(一季)全勤獎金額為50元。
□簡單計時、計件工資制
第一條,適用范圍
非正式員工、離退休返聘人員以及一部份可以實行簡單計時、計件工資制崗位的正式員工。
第二條,計件工資按月發(fā)放,其計算公式為:
計件工資額=計件單價_實際件數,計件單價見<計件單價表>。
第三條,計時工資實行日工資月發(fā)制,其計算公式為:
計時工資額=計時單價(日工資單價)_實際工作時(日)數,計件單價見<計時單價表>。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須會同各業(yè)務部門、財務部對這些實行簡單計時計件工資的員工的工作業(yè)績(經營成果)、工作態(tài)度、各種休假(出勤)、加班情況進行匯總,確定在其實發(fā)工資額。
第五條,計件工資崗位執(zhí)行計件工資制,其崗位工資將作為加班、休假等計發(fā)待遇的基數。
第六條,計件工資員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七條,簡單計時、計件工資辦法另訂。
□薪酬調整
第一條,薪酬在適當期內應予以調整。薪酬調整分為確定性調薪與臨時調薪兩類。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但是當物價指數急劇變化(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以及公司認為有特別的必要時,也可以進行臨時性薪酬調整。
第二條,確定性調薪也稱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和考核調薪兩大部分,其規(guī)定如下:
(一)自動調薪,即員工年功調薪。
(二)考核調薪考核的原則是,對于基本薪酬中的崗位績效工資,根據人力資源部評估的員工的年度工作業(yè)績、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等的考核結果,符合加薪條件的員工給予員工所在崗位的崗位績效工資的10%_12個月的標準,與年終獎一同一次性給付。不能累積。
第三條,新進員工,原則上均自所派任職位的第一薪等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等一至二等。
1,其所具工作經驗,已超過該等所需專業(yè)工作三年以上。
2,所具能力特別優(yōu)異,且為本公司甚難羅致的人才。
第四條,對權任者的薪酬確定
各職位在職員工的資格,應符合于該職位“任職資格”的規(guī)定。其因工作需要,致在職者的資格,未能完全符合規(guī)定者,應予權任。
權任期中,支給職位對應薪級80%的薪水。權任以一年為原則,權任期滿成績合于工作要求者,可免除權任,并改支該職位對應的薪級。
第五條,職位變動時的薪酬調整(橫向調整):
1,由低薪級職位,調任高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2,由高薪級職位,調任低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薪級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第六條,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即縱向調整)
分為兩種情況: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作出薪酬調整(即縱向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第一等起薪。
第六條臨時調薪
(一)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集團公司董事全與工會召開聯(lián)席會議確定:
1,公司經營效益發(fā)行重大變化;
2,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3,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4,其他集團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二)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調薪(縱向調整),以茲鼓勵。
1,有特殊功勞表現。
2,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yōu)秀的技能與成績。
3,為同行業(yè)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4,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年終獎金
第一條,年終獎金每年發(fā)放一次。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yè)績,對企業(yè)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二條,年終獎金兌現的前提
集團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對于凡沒有達到分解指標要求的各部門、事業(yè)部、分公司一律不予發(fā)放。
第三條,年終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與銷售人員按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
2,其他員工的發(fā)放標準:個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資額_加發(fā)月數_員工年度考核系數。
第四條,年終獎金計算期間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第五條,年終獎金的發(fā)放,與一年第12月崗位績效工資一同或單獨發(fā)放,但最遲也得在春節(jié)前五天匯到員工工資賬戶上。
第六條,年終獎金領取的資格
1,在年終獎金計算期間,對于已離職者或于領取當月申請離職者,則取消其年終獎金領取資格;
2,在年終獎金計算期間,實際工作時間不足三個月者,取消其年終獎金領取資格。
□新進員工試用期的薪酬
第一條,初次任職者試用期工資標準
1,招聘時有薪酬協(xié)議的按協(xié)議執(zhí)行;
2,招聘時沒有薪酬協(xié)議的初次任職者有二種情況:
(1),從全日制學校畢業(yè)分配進入公司的初次任職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標準按所在崗位的月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見下表八)。
(2),從社會進入公司且無工作經驗的初次任職者(城鎮(zhèn)待業(yè)青年、農民工、復退軍人等)試用期薪酬標準所在崗位的月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見下表九)。
第二條,非初次任職者試用期工資標準
1,招聘時有薪酬協(xié)議的按協(xié)議執(zhí)行;
2,招聘時沒有薪酬協(xié)議的按下表十的標準執(zhí)行:
第三條,當社會物價水平或同行業(yè)之間的初任薪酬水平與規(guī)定的基準內薪酬有所差異時,則按“薪酬調整”第六條第二款進行臨時調薪。
□待退休員工與內部待業(yè)員工的薪酬待遇
第一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享受社會統(tǒng)籌退休金,但提前離崗退休的員工和內部待業(yè)員工。
第二條,退休員工薪酬標準
按離崗前所在崗位的(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的70%發(fā)給。
第三條,內部待業(yè)員工薪酬標準
停發(fā)工資,按公司所在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發(fā)給生活費
□薪酬計算與扣除
第一條,員工月度工資(年終獎金)總額的計算與核發(fā)程序:
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員工進行月度(年度)考核,確定每位員工的月度(年度)績效考評系數;
2,相關管理部門提交對員工的其他考核資料(扣罰理由與金額);
3,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個人績效考評結果、其他考核資料與員工崗位績效工資(年終獎金)標準,計算出員工個人月度工資(年終獎金)總額并按部門、二級部門、班組制成<工資表>(一式三份),人力部將結果交財務部;
5,財務部將其匯人指定的金融機構的該員工工資帳戶上,通過銀行代發(fā)薪酬;
6,人力資源部下發(fā)<工資表>(一式三份)給各部門兼職工資員,<工資表>經員工本人(或代理人)簽字(一式三份全部要簽字)認可后,第一份由部門兼職事務員負責交還給人力部存檔備查、一份給部門經理長期保存、第一份給部門員工相互傳閱。
第二條,各事業(yè)部月度工資(年終獎金)總額的計算與核發(fā)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各事業(yè)部月度(或年度)經濟指標數據;
2,其他管理部門提交對各事業(yè)部的其他考核數據以及扣罰理由與金額;
3,人力資源部依據匯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各事業(yè)部進行部門月度(年度)考核,確定每個事業(yè)部的月度工資(年終獎金)總數;
4,考核結果和月度工資(年終獎金)總數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各事業(yè)部造冊(<工資表>)分配。
5,各事業(yè)部將<工資表>交人力部審查允可后,交財務部以匯人指定的金融機構的該員工工資帳戶上,通過銀行代發(fā)薪酬;
6,各事業(yè)部將簽字后的一式三份的<工資表>中的第一份交給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三條,薪酬的計算方法
1,月收入的計算方法:
月收入=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績效工資_k1_k2_k3+津貼-扣款-代扣
式中:k1公司效益系數
k2部門考評系數
k3個人考評系數
2,年終獎金的計算方法
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標準_k2_k3-扣款-代扣
式中:k1公司效益系數
k2部門年度考評系數
k3個人年度考評系數
第四條,中途任用、離職或退職的薪酬的計算方法:
在薪酬計算期間,中途任用、離職或退職時的薪酬,按當月員工實際出勤工作日數,按日計算;或以離職、退職前的出勤日數為計算的基準,其計算公式如下:(崗位工資+年功工資)×(出勤工作日數/平均每月應出勤日數)
第五條,特別休假的薪資計算:
1,產、探、傷假,只支付崗位工資與年功工資;
2,哺乳假,只發(fā)放崗位工資和年功工資的70%;
3,年休、婚、喪假,只支付崗位工資與年功工資;
4,病假工資以崗位工資加年功工資為基數,按渝府發(fā)[2000]47號文規(guī)定的比例計發(fā);
5,事假免發(fā)所有工資,人事部門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六條,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曠工時的扣除:
1,遲到10分鐘內扣10元/次,超過10分鐘按每分鐘0.5元計算;
2,早退15分鐘內扣15元/次,超過15分鐘按每分鐘0.5元計算;
3,私自外出30分鐘內扣30元/次,超過30分鐘按每分鐘1.00元計算;
4,曠工不計發(fā)任何工資。
第七條,員工獎勵的工資加發(fā):
1,嘉獎:每次加發(fā)3天工資;
2,記功:每次加發(fā)10天工資;
3,大功:每次加發(fā)1個月工資;
4,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八條,違紀員工的工資扣發(fā):
1,警告處分一次:每次減發(fā)3天工資。
2,記過處分一次:每次減發(fā)10天工資。
3,大過處分一次:每次減發(fā)一個月工資。
4,降級處分一次:降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5,停職,在停職期間只發(fā)最低工資。
第九條薪酬的代扣
(一)下列規(guī)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1.個人薪酬所得稅。
2.勞工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3.其他保險費。
4.其他代扣(工會會費、個人水電房租等)
(二)各類培訓依據<集團公司培訓管理制度>,決定工資的扣除;
□薪酬支付
第一條,薪酬支付時間
薪酬支付形態(tài)采用月薪制。集團公司月薪發(fā)放日為每月15日,薪酬支付日若適逢節(jié)假日,則提早一日發(fā)放。
第二條,薪酬支付形式
1,集團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含年薪制員工)的薪酬一律直接匯入指定的金融機構的該員工工資帳戶上,通過銀行代發(fā)薪酬。對于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非正式員工也應逐步向通過銀行代發(fā)薪酬的形式過渡。
2,具有獨立發(fā)薪權限的各事業(yè)部、子公司、分公司應逐步向通過銀行代發(fā)薪酬的形式過渡。
第三條,支付責任
1,薪酬要求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書面委托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書面委托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部門的員工設立獨立的部門薪酬支付清單(工資表)。薪酬領取人要在<工資表>(一式三份)上簽名,<工資表>(一式三份)每月三份發(fā)放到部門,其中一份由部門經理長期保存,一份給薪酬領取人傳閱,另一份交還給人力資源部存檔。
3,薪酬計發(fā)人員及其其他各類公司人員不得隨意打聽、傳播他人的薪酬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規(guī)處罰
第四條,代扣繳責任
1,公司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其他法定薪酬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在以在本人月薪中扣除全部績效工資與部份崗位工資。
第五條,最低薪酬標準
1,在員工正常上崗并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其月薪支付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如發(fā)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最低工資標準。
□非常給付
第一條,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向公司申請?zhí)崆邦I取已工作時間的薪酬:
1,員工或依靠員工收入賴以維持生計者,遇有下列情況可向公司申請非常給付:①結婚;②死亡;③生育;④疾病或受意外災害時。
2,員工被停職或被解雇時(包括懲戒解雇)。
3,其他獲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規(guī)定除第二項外,在申請非常給付時,須由本人(本人死亡則由其家屬)提出書面申請。
□附則
第一條集團公司派駐下屬企業(yè)人員工資由本集團公司支付。
第二條集團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三條,從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原有薪酬體系中的所有津貼與以各種名義發(fā)放的各種費一律取消。
所有人工費用必須有人力資源部經理(特殊情況須由人力資源部經理與總經理或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共同簽名)的簽名方可發(fā)放。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義申請、審批與私自發(fā)放。
第四條,裁決權限
本制度解釋權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部份條款修訂時,報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后發(fā)布。
第五條,實施日期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自2003年01月01日起開始實行,原工資管理制度同時廢除。
第4篇 某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條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切實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傳達落實上級對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及時掌握成員企業(yè)安全生產動態(tài),研究解決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集團公司實際,依據《杭州華東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由集團公司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會議。
第一章會議類別和時間
第三條安全生產會議分為:
(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二)安全生產例會。
(三)特殊情況下召開的安委會臨時會議及安全辦臨時會議。
第四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別于每年的一月份、七月份召開。
第五條安全生產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于每年的單數月召開。
一月份和七月份的安全生產例會與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合并召開。
第六條臨時會議的時間事前口頭通知。
第二章會議參加人員
第七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參會人員包括集團公司安委會成員、各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集團公司安全辦及安全檢查小組成員。
第八條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人員包括各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集團公司安全辦及安全檢查小組成員。
第九條臨時會議的參會人員根據會議議題確定。
第三章會議的主要內容
第十條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一)成員企業(yè)交流、匯報年度、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
(二)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通報成員企業(yè)上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結果;
(三)集團公司總結年度、半年度來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以及部署下年度、下半年度安全工作意見;
(四)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經驗介紹;
(五)其他需要在會議上通報的事項;
(六)集團公司領導做重要指示。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例會主要內容:
(一)成員企業(yè)交流、匯報近兩個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含上次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集團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事項;
(二)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例會和有關會議、文件精神;
(三)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四)需要在例會上研究解決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例會實行會前學習制度,即在正式會議開始前組織全體參會人員學習國家新頒布的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集團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條安委會臨時會議和安全辦臨時會議的會議內容分別由集團公司安委會主任、安全辦主任確定。
第四章?會議的主要內容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會議由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于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fā)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第十五條除臨時會議外,安全生產會議需在會議召開前二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或傳真)到各成員企業(yè)。
第十六條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
第十七條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及會議材料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
第十八條會議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經集團公司安全辦主任審閱后,于會后二個工作日內,下發(fā)各成員企業(yè)及相關人員。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會議形成的資料應歸檔管理,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章會議紀律
第二十條參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并由本人簽到。
第二十一條會議開始時,會議工作人員收回簽到表。會后,工作人員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第二十二條參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席的,應提前向集團公司安全辦請假并委托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二十四條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于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二十五條會議發(fā)言一律使用普通話,要言簡意賅,按照規(guī)定時間發(fā)言。
第二十六條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注意傾聽他人發(fā)言并做好會議記錄。
第六章會議精神的督辦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對安全會議布置事項的督辦工作,定期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第二十八條安全會議確定的事項和提出的要求,各責任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貫徹落實,并在下次安全例會上匯報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
第二十九條各成員企業(yè)參加安全會議人員的到會情況和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列入其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各成員企業(yè)應當參照本制度,結合實際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安全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會議名稱或主要議題 | ||||
姓?名 | 單位 | 職 ?務 | 聯(lián)系電話 | 備 注 |
請假人員(已委托參加): 請假人員(無委托參加): 缺席人員: |
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簡要匯報
單位名稱:
匯報期間:
近兩個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含事故發(fā)生情況): 上次集團安全例會布置工作完成情況: 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集團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事項: |
備注:本表由集團成員企業(yè)每2個月匯報一次,在參加集團安全生產例會時上報。
第5篇 某某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的作用是什么如何診斷企業(yè)薪酬管理制度案例中的七大病癥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整理的某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大家可以閱讀下文來了解薪酬管理的作用及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fā)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實現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依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從業(yè)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guī)另有文件規(guī)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本制度系集團各事業(yè)部及各子公司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各事業(yè)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資管理具體辦法另見《事業(yè)部薪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權責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jiān)督施行,集團各部門、事業(yè)部共同執(zhí)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集團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業(yè)務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獎金:集團公司經營業(yè)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3.其它獎金:建立新客戶開發(fā)獎等。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加(降)薪: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資項目;
3.獎金:集團經營業(yè)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三、定義
1.業(yè)務類人員:創(chuàng)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集團公司關鍵目標的執(zhí)行效果。集團業(yè)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生產人員
2.管理類人員:持續(xù)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yè)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集團的總體業(yè)績發(fā)生作用。
第五條扣除項目
1.工資收入所得稅;
2.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項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按集團公司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的婚假,喪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參加培訓;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業(yè)務類人員考核
第七條另見《銷售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和各子公司的《生產人員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章管理類人員考核
第八條底薪設置標準(略)、加薪(降薪)辦法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項目。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xù)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季度內獲通報嘉獎兩次以上者
(3)其它為集團或子公司發(fā)展做出重大貢獻并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4)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并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xù)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fā)展不利的行為。
3.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后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guī)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并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zhí)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并晉升直至高級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xù)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績效獎金
第十一條定義:以體現各級員工個人綜合工作表現、行為、成果為基礎和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績效和營利狀況的銷售回款比率為依據,依據集團的經營狀況確定相應獎金基數為標準,對管理類員工以月度為周期進行的獎勵或處罰;
第十二條關于考核的規(guī)定
1.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集團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并實施;
2.考核權責:本規(guī)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營銷中心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裁核準后由財務部發(fā)放。
3.考核方式:銷售回款比率超過計劃70%以上,員工享受300元的獎金基數。
4.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額=300×回款完成率(%)×職務獎金系數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系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月度內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試用期者;
3.月度通報批評1次以上者;
4.月度內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發(fā)展之行為;
6.當月度內離職的。
第十五條作業(yè)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集團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系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裁經核準后財務部發(fā)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六章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六條定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集團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集團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fā)放的獎金。
1.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總裁確定發(fā)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集團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fā)放時間: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條獎金的計算辦法:年終獎金=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系數×司齡
1.出勤系數為本年度應出勤天數與應出勤天數的商;
2.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由集團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集團整體的經營業(yè)績,盈利狀況,未來發(fā)展規(guī)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八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2天以上者;
3.試用期者;
4.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5.年度內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發(fā)展之行為;
7.年度內11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九條作業(yè)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數據;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集團總裁核準后財務部發(fā)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guī)定
第二十條目的
集團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集團盈利與發(fā)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yǎng)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yōu)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fā)薪人員,非經核準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集團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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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建設集團公司工會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會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上海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集團工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一個基層組織,是中國廣大民營企業(yè)工會中的一員。在法律規(guī)定和集團制度的范圍內,在集團黨支部的領導下,發(fā)揮集團工會在企業(yè)發(fā)展和穩(wěn)定中的重要作用。
集團工會應努力搞好自身建設和改革,不斷吸收先進的新經驗,增強工會活力,認真履行工會的各項社會職能,努力為職工說話,把集團工會辦成“職工之家”,切實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
第二章工會委員會與職工代表大會
一、職工代表大會是工會工作的重點,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主持職工代表大會閉會以后的日常工作。
二、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任務:
1、組織職工選舉職工代表。
2、主持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
3、提出職代會議題的建議,報集團經理辦公會議審批。
4、組織職代會專門工作小組開展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向職代會提出建議,檢查督促職代會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
5、征集、整理提案交職代會提案審查委員會審理。
三、工會委員由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具體成員及分工如下:
職位 人數
工作職責 工會主席 1
全面負責工會工作
女工委員
2 負責女工工作及出納工作 經審委員
2 負責工會監(jiān)督審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職責
一、集團工會工作職責
在集團公司黨支部的領導及集團行政的支持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其職責是:
1、主動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要求。密切聯(lián)系群眾,做好職工生老病死的慰問和善后工作,把組織的溫暖帶給職工。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依靠廣大職工開展工會工作,增強工會活力,把工會建設成為名符其實的“職工之家”。
2、組織職工開展各項技能競賽,聽取職工合理化建議,不斷提高企業(yè)的社會效益,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動員和教育職工以主人翁態(tài)度,參與企業(yè)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務性的管理,發(fā)揮工會的民主參與和社會監(jiān)督職能。動員和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勞動合同、開拓創(chuàng)新、團結協(xié)作。
3、根據《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和民主、法制、紀律教育以及科學、技術、業(yè)務素質的教育,使職工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勞動者。
4、工會在維護企業(yè)總體利益的同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權利。
二、公司工會主席職責
1、在公司黨支部和工會的領導下,認真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條例以及工會有關規(guī)定,全面負責工會工作,組織工會委員共同努力完成集團黨支部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工會工作任務。
2、堅持民主集中制,對工會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凡是涉及到工會的目標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都應及時召開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
3、要善于發(fā)揮工會委員和工會積極分子的作用。
4、堅持群眾路線,圍繞公司的中心工作,制定工會工作目標管理的計劃和實施措施,并組織目標管理的競賽工作。
5、有計劃地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工會干部進行培訓、教育。
6、加強工會和黨政的關系,加強工會同其他群眾組織的關系。
7、從集團實際出發(fā),開展工作,突出重點,總結經驗,及時推廣,搞活基層工會。
8、安排組織好工會職工的組織生活,組織職工進行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教育。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呼聲,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9、抓好下屬工會小組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充分發(fā)揮工會小組長的能動作用,抓好工會職工的培訓工作。
10、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
三、女工委員職責
1、向女職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運用各種形式在女職工中開展自尊、自信、自立為主要內容的“四自”教育,引導她們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
2、動員女職工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提高技能水平,努力搞好本職工作。
3、監(jiān)督、協(xié)助集團行政部門貫徹執(zhí)行有關保護女職工的政策、法規(guī),建立健全女職工保障制度,保護女職工的身心健康。
4、關心職工家屬工作,密切聯(lián)系廣大女職工,經常收集反映女職工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5、積極為女職工排憂解難,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計劃生育工作。
6、積極組織安排“三八”節(jié)活動。
7、兼任職工會費收繳工作,定期公布會費的收支情況。
四、經審委員職責
1、監(jiān)督工會相關制度、政策的實施,做到民主、公平、公正。
2、監(jiān)督工會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及相關活動的開展。
3、審計工會的財務收支。
第四章工會職工的權利與義務
1、公司職工加入工會組織,須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經各部門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公司工會委員會批準。
2、遵守工會章程,執(zhí)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繳納會費(5元/月/人)。
3、享受集團授予工會舉辦的文化、教育、體育、療養(yǎng)等優(yōu)惠待遇;享受集團批準的各種獎勵和福利。
4、職工有退會的權利,職工退會由本人向工會小組提出申請,由公司工會委員會宣布其退會。
5、職工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活動,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為自動退會。
第五章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1、依據《工會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工會應建立獨立的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jiān)督制度。工會主席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由公司會計兼)是直接責任人。
2、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工作、政策、制度、紀律。
3、工會經費設立專項賬戶由專人管理,會計、出納工作要分設:錢、賬及銀行密碼要分管。出納并建立收支流水賬簿,每月與財務賬簿核對,建立相應的內部監(jiān)督機制。
4、公司
向工會撥付的工會經費,應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相關福利性開支。工會經費的使用應自覺接受上級工會的審查監(jiān)督。
5、工會經費收支由工會主席審核,2000元以內報集團總經理審批;超出2000元以上的單項經費支出,須向集團經理辦公會議報告并經集團總經理批準。
6、工會經費收支、預算、決算經集團財務部審查后,定期向全體工會成員通報,接受民主監(jiān)督,并予以公示。職工有權對工會經費的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7、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工會經費。
8、妥善保管好現金和一切財務報表、憑證、檔案和資料。
9、年底及時編制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工作。
10、因檢查等工作需要,應及時提供工會有關資料。
第六章工會福利制度
參照《關于進一步提高和規(guī)范員工福利制度的通知》z建(20__)第(27)號文執(zhí)行。
第七章附則
本制度的修改、補充權屬集團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委員會。
本制度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上海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zz建設集團工會委員會
二
第7篇 s集團公司不動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篇關于集團公司不動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歡迎瀏覽!
通 則
第一條 性質
本規(guī)定為公司不動產管理事務處理的準則。
第二條
本規(guī)定在加強不動產保護、改善、利用和不動產權利(指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的得失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不動產管理的科學性和規(guī)范性,促進公司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
第三條 契約合同
當發(fā)生不動產權利的得失或變更時,必須簽訂契約,以使其權利關系明晰。但經過政府法定手續(xù)處理的,不在此例。
第四條 管理人
對于遠離公司且無法實行直接管理的不動產,應指定專門管理人。管理人由總務部總務科長提名,并經公司主管批準。第五條納稅管理人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應由總務部長指定不動產納稅管理人,并報有關稅務機構。
第六條 資料保管
不動產及其得失資料應由專人負責整理與保管。
權利轉移
第七條 不動產文書
當發(fā)生不動產所有權得失時,有關單位必須提交給總務科下列文書:
1.契約:包括各類合同和證明文件。
2.說明書:說明有關事由、影響、效果、對方與本公司的關系等。
第八條 文書蓋章
上列文書如屬總務科權限范圍內的,由總務科在查實審核后蓋章。如超出其權限范圍,需經公司主管裁定后,蓋章。第九條登記申請總務科持蓋章后的文書,與對方辦理有關手續(xù),然后到有關機構辦理不動產登記申請。
不動產借貸、租賃契約的簽訂與變更第十條土地、房屋的借貸各部門在簽訂或變更土地、房屋的借貸與租賃契約時,必須提供契約和有關報告。后者包括事由、期限、支付方法、對方基本情況及不動產帳面價值與現值等內容。
土地或房屋轉移
第十一條 帳面價值變更當伴隨著土地或房屋的轉移,而發(fā)生其帳面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等時,應進行帳面調整。
第十二條 轉移說明書
各部門如發(fā)生不動產轉移時,應填寫帳面變更書所列事項,并附說明書,提交給總務部總務科。
第十三條 實施
不動產的轉移、變更及登記事項,由總務科負責。
第8篇 房地產集團公司董事會會議制度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_ 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會議(以下簡稱會議)的工作效率和決策科學,保證董事會議程和決議的合法化,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是公司股東會常設的執(zhí)行機構,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法律、法規(guī)、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賦予的職權。
第三條 董事會秘書負責會議的組織和協(xié)調工作,包括安排會議議程、準備會議材料,組織安排會議召開,以及會議決議、紀要的起草工作。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董事會,所屬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可根據本公司章程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會議召開事項
第五條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應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第六條 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召開1 至2 次,每次會議應于1 0 天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監(jiān)事和總經理。臨時會議根據需要在開會前3 天通知召開。
第七條 會議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事由及議題等。
第八條 董事會定期會議或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電話會議形式、傳真形式或借助能使所有董事進行交流的其他通信形式進行,并作出決議,由與會董事簽字。
第九條 會議應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如未出席某次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應當視作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表決權。
第十條監(jiān)事和總經理可列席會議。
第三章會議行使職權范圍
第十一條 董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議,研究決定召集股東會的方案、工作報告及有關文件,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貫徹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研究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訂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或確定提交股東會審議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研究決定公司對外擔保項目、對外捐贈事項;
(十三)研究決定對董事長、總經理等的授權;
(十四)根據董事長提名,委派和更換直屬公司董事或董事長候選人;
(十五)向股東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六)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以及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會議表決事項
第十二條 董事會就前款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
第十三條 參加會議的董事每人有一票表決權,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多投一票的權利。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召開會議,以書面形式召開會議時,事會秘書應將議案派發(fā)給全體董事,簽字同意的董事達到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規(guī)定的作出決定所需人數的,相關議案即構成董事會決議。
第十五條 議案的提出
(一)有關公司經營管理議案,原則上由分管董事提出,非分管董事亦可就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提出議案;
(二)人事任免議案由董事長、總經理按照權限分別提出;
(三)公司管理機構設置及分支機構設置由總經理提出;
(四)各項議案于會議召開前 5 天送交董事會秘書,由董事會秘書制作成文件,提前3 天送交與會董事審閱;
(五)董事會臨時會議的議案可在會前3 天內提出。
第十六條 議案的表決
(一)出席會議的董事對各項議案須有明確的表決意見,并在決議和董事會記錄上簽字;
(二)董事若與議案有利益上的關聯(lián)關系,則關聯(lián)董事不參與表決,亦不計入法定人數。
第十七條表決資格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能履行職責的董事在被股東會撤換之前,不具有對各項議案的表決資格;
(二)依法自動失去資格的董事,不具有表決資格。
第五章 會議記錄
第十八條 會議應就會議議案形成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記載議事過程和表決結果。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會議的董事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會議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fā)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
第十九條 每次會議的記錄應盡快提供全體董事審閱,要求對記錄作出修訂補充或要求在記錄上對其會議上的發(fā)言作出說明性記載的董事,應在收到會議記錄 3 天內將修改意見書面呈報董事長。會議記錄(在會議當天或定稿期內)定稿后,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董事會秘書(記錄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年終時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歸檔。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相應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決議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六章 會議決議的落實
第二十條 董事會決議一經形成即由分管董事和總經理組織實施,董事會有權就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予以督促。
第二十一條 每次召開董事會,可由董事長或分管董事就其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秘書應及時向董事長匯報決議執(zhí)行情況,并將董事長的意見如實傳達給有關董事和其他相關人員。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9篇 集團分公司物資采購及驗收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物資采購及驗收制度
第一條、分公司工程部是物資采購及驗收的管理部門,項目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條、物資供方的評價由分公司工程部負責,對供方的生產能力、業(yè)績和信譽、質量保證體系狀況、供貨質量和能力等作出評價,由分公司生產經理作出評價結論,認定合格的供方。
第三條、用于建筑物結構和安全防護中的物資必須在合格供方名錄內采購。
第四條、采購合同經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后,由分公司經理批準簽訂,項目部無權與第三方簽訂任何物資采購合同。
第五條、進場物資的驗收和取樣,必須有監(jiān)理單位旁站監(jiān)理。
第六條、項目部根據工程材料預算及工程施工進度,按月編制采購計劃,由項目經理審批后,項目材料員負責具體落實。
第七條、進場的物資在使用前,必須按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進行驗證和取樣檢驗。
第八條、材料經驗收合格后,必須進行掛牌標識,以防止誤用。嚴禁將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第10篇 集團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 .會議組織
( l )經理辦公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每周召開一次。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副總經理主持。
( 2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所屬企業(yè)經理及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會議時間為每年兩次,即七月份和次年元月份召開。會議由總經理主持。
( 3 )部門會議:系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yè)組織召開的工作例會,每周一召開。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或企業(yè)經理主持。
( 4 )專業(yè)會議:系公司內部的技術、銷售業(yè)務會、業(yè)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會、生產調度會和安全工作會等),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偛坑煞止芨笨偨浝砘蚩偣こ處熤鞒?所屬企業(yè)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主持。
( 5 )臨時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為解決某些重要問題而臨時召開的會議(如:公司職工大會、公司黨、團員大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等)。
( 6 )定期匯報:公司各部門和各所屬企業(yè)負責人,每月以書面形式向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匯報一次工作。
2 .嚴格遵守會議規(guī)定時間,未經會議負責人批準,任何人都不得隨便變動會議召開的計劃,不得擅自不參加會議。
3 .各類會議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tǒng)一安排,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4 .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應分別做好有關會議準備工作,包括擬訂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fā)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
5 .會議安排
( l )經理辦公會議
1 )研究討論應由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和需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公司的重大問題由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
2 )研究討論公司、所屬分公司的各項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思路、對策、方法,確定公司下周的工作重點、目標及現實目標的實現;
3 )總經理對上周各部門的工作情況作出評價,確定下步工作要點,提出具體要求;
4 )討論總經理及與會人員提出的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明確的事項;5 )審核上月公司總部和所屬企業(yè)成本計劃和費用預算執(zhí)行情況,并對不合理成本及費用提出處理意見。
( 2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會議
1 )總結評價上半年或全年公司生產、銷售、經營利潤及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計劃完成情況;
2 )布置下半年或下年度公司各項工作任務及經濟指標;
3 )檢查、總結公司各部門和各所屬企業(yè)中層以上干部崗位工作計劃完成情況;
4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要求。
( 3 )部門會議:各部門會議、所屬分公司會議、科務會、車間辦公會、班組會和班組(科室)班前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和工作中應注意事項。
( 4 )專業(yè)會議
l )經營活動分析會: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zhí)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解決矛盾,提出改進措施。
2 )質量分析會:匯報、總結上月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問題(事故)、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3 )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匯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fā)、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4 )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所屬企業(yè)、各生產車間、各科室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5 )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匯報、總結前季度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制訂安全防范措施。
6 .會議主持人職責:
( l )會議主持人應預先將會議內容通知與會者,做到會議有的放矢;
( 2 )會議開始后就議題的要旨必須做簡潔說明;
( 3 )引導討論在預定時間內作出結論;
( 4 )就會議討論整理出的結論交全體與會人員確認,需表決的應通過表決確認;
( 5 )確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及時整理會議紀要、編號、下發(fā)及歸檔管理。
7 .會議通知
( l )會議申請
涉及兩個及兩個部門以上且需要邀請集團領導參加的會議,會議發(fā)起人應以書面形式向集團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集團辦公室備案,并由集團辦公室負責通知參加人員。
會議申請基本內容:會議名稱、會議主題、會議主持人、會議地點和時間、需通知參加的部門及人員。
會議發(fā)起人應至少提前2 天報集團公司辦公室。
( 2 )會議通知
l )會議通知方式
a .書面形式
重要會議,辦公室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邀請參加會議者,書面應注明的內容包括會議名稱、會議主題、會議主持人、會議地點和時間。并要求簽收。
b .電話形式
沒有特殊要求的會議可用電話形式通知邀請參加會議者,電話中應講明的內容包括會議名稱、會議主題、會議主持人、會議地點和時間。
2 )通知要求
辦公室在接到會議申請批準后4h 內通知到參會者個人(各部門、各分公司內部會議原則上自行負責通知)。
8 .會議告假
( l )集團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召集的會議,被通知的會議參加者如不能參加,應及時直接向會議召集人或其授權者請假,經同意后請假有效;
( 2 )部門申請召開的跨部門會議,被通知的會議參加者如不能參加,應向會議召集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請示,經同意后請假有效。
9 .會議注意事項
( 1 )發(fā)言時不可長篇大論,不知所云;
( 2 )不可從頭到尾沉默不語;
( 3 )不可取用不正確的資料,不要言之無物;
( 4 )不可對發(fā)言人吹毛求疵或做人身攻擊,不可打斷他人發(fā)言;
( 5 )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中途離席;
( 6 )與會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原則,機密會議紀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傳播;
( 7 )會議中應將移動電話置于靜音狀態(tài)。
第11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6
第十五章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計劃編制依據和范圍
第393條 企業(yè)應根據國家和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及標準和企業(yè)的實際裝置運行情況制訂自己的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第394條 安全技術措施應以防止火災,爆炸,工傷和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yè)病,職業(yè)中毒為目的的一切措施.
第二節(jié) 計劃編制及審批
第395條 由車間或職能部門提出車間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指定專人編制計劃,方案報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匯總.
第396條 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編制企業(yè)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總工程師或主管經理(院,廠長)審核.
第397條 主管安全生產的經理(院長,廠長)或(總工程師),應召開工會,有關部門及車間負責人會議,研究確定以下項目:
(一)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二)項目的資金.
(三)設計單位及負責人.
(四)施工單位及負責人.
(五)竣工或投產使用日期.
第398條 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生產計劃部門在下達年度計劃時一并下達.
第399條 企業(yè)每年應按時編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第400條 需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或需請上級支持協(xié)調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企業(yè)應辦理報批手續(xù),如削減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也必須辦理報批手續(xù).
第三節(jié) 資金來源及物資供應
第401條 企業(yè)應在當年留用的設備更新改造資金中提取20%以上的費用,用于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敷需要的可從稅后留利或利潤留成等自有資金中補充,亦可向銀行申請貸款解決.綜合利用的產品,可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減免稅.
第402條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產設備進行改裝或重大修復而不增加固定資產的費用,由大修理費開支.攤入生產成本.
第403條 凡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維修費開支,攤入生產成本.
第404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統(tǒng)一由企業(yè)供應部門按計劃供應.
第四節(jié) 檢查和報告
第405條 安全技術部門必須定期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向企業(yè)主管領導匯報并由企業(yè)主管領導做出總結.
第406條 企業(yè)主管領導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協(xié)調解決,保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按期完成.
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應定期向專業(yè)公司和集團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部門匯報.
第五節(jié) 竣工驗收
第407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峻工投用前,應辦理檢查確認手續(xù)后,方可試運行.經試運行三個月,正常后,在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領導下,由計劃,技術,設備,安全,防火,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保,工會等部門會同所在車間或部門,按設計要求組織驗收,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應報告集團公司主管部門,由集團公司投資實施的重大安技項目,在驗收時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參加驗收.
第408條 設計單位在使用單位的配合下應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運行情況寫出技術總結報告,對其安全技術及其經濟技術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做出評價.
第409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應納入正常管理.
第十六章 科研與設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科 研
第410條 確定科研課題應符合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和防范社會災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411條 制訂試驗方案,除提出試驗所用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和副產物的有關毒性,理化性質及安全防范措施外,還必須確定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三廢(即廢氣,廢水,廢渣,下同)處理措施.
第412條 必須履行科研項目小型到中型,中型到擴大試驗的程序,每一程序必須有保證安全的內容和措施.
第413條 小型試驗可通過探索性試驗,選擇安全合理的工藝方法,確定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以達到安全可靠性.
第414條 中型試驗的總結報告中,必須包括有關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等內容,以及工藝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415條 擴大試驗要編制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并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中型和擴大試驗,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有判斷處理試驗過程中異常情況的能力,經考試合格后方準操作.
第416條 擴大試驗裝置(包括安全防護,工業(yè)衛(wèi)生和三廢處理設備)安裝完畢后,須經安全,消防,工業(yè)衛(wèi)生部門和工會檢查合格后方可投料試車.
第417條 在擴大試驗中,應將各種安全,衛(wèi)生和三廢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總工程師,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第418條 擴大試驗成果,應經技術,安全等有關部門進行正式技術鑒定后,方可推廣應用于生產.
第419條 小型試驗和擴大試驗所用的各種危險物品,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20條 擴大試驗裝置的安裝與檢修,按本制度《施工與檢修》和《電氣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21條 科技成果的應用,轉讓,推廣必須提出防塵,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廢
第12篇 房地產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制度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_ 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以下簡稱總辦會議)的工作效率,規(guī)范總辦會議的組織工作和議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綜合管理部為總辦會議事務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遵照執(zhí)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會議的類型
第四條 總辦會議一般分為定期和不定期二類。定期會議一般每月召開2次,一次在月初5 日左右召開,一次在月中18 日左右召開。不定期會議根據總經理的提議,ii 時組織召開。
第五條 月初總辦會議主要聽取公司各職能部門和項目公司關于上月工作情況和本月工作計劃的匯報,研究、協(xié)調、部署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有關項目公司的重點工作。參加會議的各項目公司、項目部負責人,除對涉及事項作說明或急需提交總辦會議協(xié)調、明確的事項外,對本單位(部門)工作不作系統(tǒng)匯報。
第六條 月中總辦會議主要聽取在杭及杭州周邊地區(qū)各項目公司、項目部等單位(部門)上月下半月至本月上半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和本月下半月至下月上半月的工作計劃匯報,研究、協(xié)調、部署在杭各項目公司及相關單位的重點工作。
參加會議的各項目公司、項目部負責人,除對涉及事項作說明或急需提交總辦會議協(xié)調、明確的事項外,對本單位(部門)工作不作系統(tǒng)匯報。
第七條不定期總辦會議的內容,主要為月初、月中總辦會議中沒有涉及,但事關重大且急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參加單位、部門及人員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章 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召開總辦會議的通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擬定,并報請總經理簽發(fā)。會議通知一般在會議前2―4天發(fā)放給有關單位、部門及人員。
第九條 會議通知的內容應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內容和議程等。
第十條 參加定期總辦會議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將工作完成情況和工作計劃分別在當月15日、30 日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至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匯編和印發(fā)。
第十一條 參加定期總辦會議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在會前詳細閱讀會議材料,作好提問、解答的準備,必要時應準備好相應的資料備問。
第十二條 參加不定期總辦會議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按會議通知要求準備會議材料,并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前發(fā)至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十三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須安排人員提前半小時做好總辦會議的會場布置,準備好簽到冊并落實人員進行會議記錄。
第四章 會議的召開
第十四條 參加會議人員必須進行會議簽到。
第十五條 總辦會議一般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持。董事長、常務董事長出席會議時,應由董事長、常務副董事長主持。
第十六條 會議發(fā)言和研討順序按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議程進行,特殊情況可由主持人在會議開始時明確。
第十七條 定期總辦會議的匯報單位和部門,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人)進行匯報。匯報內容分為三塊:一是日常工作;二是重點工作;三是需要公司協(xié)調的工作。日常事務工作只作簡單匯報,重點和需要協(xié)調的工作應作詳細匯報。
第十八條 定期總辦會議主持人應對各單位、部門上階段的工作計劃執(zhí)行情況和下階段的工作計劃分別進行評價或補充,明確有關要求;組織與會人員討論有關議題,明確有關協(xié)調、配合工作;對公司的整體工作狀況進行評析,強調下階段工作重點并明確有關工作目標和要求。
第十九條 不定期總辦會議的與會人員,應根據會議通知的議事要求,作專題匯報或討論。主持人應組織與會人員重點討論有關議題,明確有關要求并形成決議。
第五章 會后工作的落實
第二十條 總辦會議結束后,綜合管理部負責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力求全面、客觀、準確,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批和簽發(fā)。
第二十一條 總辦會議簽到冊與會議記錄本(或錄音帶)合并保存。記錄本(或錄音帶)須加蓋” 機密”章,由會議記錄人員負責臨時保存。整本(盒)使用完后,交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歸檔管理。
第二十二條 總辦會議的與會人員和工作人員,不得泄露有關會議內容或將會議材料外借。
第二十三條 對總辦會議形成的決議,與會人員應根據會議紀嬰的嬰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綜合管理部負責總辦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反饋。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某某集團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某集團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維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各子公司保安人員管理。
3. 工作守則
3.1 保安人員為公司的形象代表,必須做到:
3.1.1 精神飽滿。
3.1.2 紀律嚴明。
3.1.3 禮貌待人。
3.1.4 反應迅速。
3.2 主要任務
3.2.1 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3.2.2 維護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3.2.3 維護公司的正常秩序。
4. 職責
4.1 保安隊長(保安主任)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保安的管理、訓練的監(jiān)督和考核。
4.2 保安隊長職責
4.2.1 負責對公司所有保安的管理、督導訓練及考核。
4.2.2 負責檢查保安值班日志內容,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2.3 負責不定時進行查崗和晚上不定時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違紀行為。
4.2.4 負責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制定保安值班及休假表。
4.2.5 負責每日巡查工廠紀律、衛(wèi)生、安全、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是否完好。
4.2.6 定期組織保安人員業(yè)務知識的學習以及軍訓和消防訓練。
4.2.7 突發(fā)事件的處理(火災、偷盜、打架、員工急病等)及與消防、治安聯(lián)防單位聯(lián)系。
4.2.8 警報系統(tǒng)、消防設施的保養(yǎng)、檢查、申購和驗收。
4.2.9 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的任務。
4.3 保安班長(副班長)職責
4.3.1 負責本班人員的崗位安排,帶領本班人員完成好廠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任務,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3.2 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情況清楚、物品齊全,遇有特殊情況及時上報主管。
4.3.3 當班期間,要詳細記錄當班工作情況和發(fā)生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做到交接班記錄字跡清楚,內容明確。
4.3.4 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發(fā)現違章、違紀行為要敢于批評、糾正,并上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處理。
4.3.5 發(fā)現安全保衛(wèi)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不得拖延或隱瞞。
4.3.6 認真處理當班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保衛(wèi)問題,并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對經過努力仍無法處理的情況要及時請示上級,重要情況要寫出情況報告。
4.3.7 遇有緊急事件時要及時帶領保安人員趕到現場,根據具體情況做好組織指揮工作,妥善處理。
4.3.8 每日上崗前應檢查本班組保安人員的著裝整潔情況,器材設備使用情況,對保衛(wèi)器材設備沒檢查而交接的班組,接后責任由接班人承擔。
4.3.9 按規(guī)定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培訓、訓練、考核,并做好記錄。
4.3.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4 保安員職責
4.4.1 維護廠區(qū)秩序,制止員工違紀或暴力行為。
4.4.2 維護廠區(qū)人員及財物的安全,預防各種災害事件的發(fā)生。
4.4.3 對來訪人員進行身份核實后,有禮貌地進行登記,并為來賓進行帶路。
4.4.4 對外來車輛出入廠區(qū)進行檢查登記,車輛外出憑《物資放行條》放行。
4.4.5 對出入廠區(qū)的員工憑廠證出入,對可疑人員進行檢查。
4.4.6 維持員工上下班打卡秩序,檢查是否有代打卡現象。
4.4.7 任何人員攜帶物資出廠都須憑《物資放行條》或《行李放行條》放行。
4.4.8 值班時,應著制服,隨身攜帶對講機,保持通信聯(lián)絡。
4.4.9 不定時對廠區(qū)進行巡邏。
4.4.10 公司信件及報刊的簽收和送達。
4.4.11 維護宿舍及餐廳秩序,制止員工違紀行為。
4.4.12 及時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付的工作任務。
4.5 大門保安工作細則
4.5.1 負責檢查、核實出入廠區(qū)員工廠證,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廠區(qū)。
4.5.2 負責大門及辦公樓區(qū)域內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4.5.3 負責接待來訪人員,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換證、檢查物品并登記,收取物品放行條,為客人指路等工作。
4.5.4 負責控制、管理進入廠區(qū)外來車輛,做好車輛出入的登記、檢查、發(fā)證、收取放行條等工作。
4.5.5 監(jiān)督員工上下班出入及打卡秩序,做好考勤打卡監(jiān)督工作。
4.5.6 監(jiān)督員工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行政部處理。
4.5.7 負責本崗位區(qū)域衛(wèi)生的清潔工作。
4.5.8 負責監(jiān)視門崗消防火警顯示屏顯示情況,發(fā)現火警信號及時通知安全主任、保安隊長、班長等人同時通知相關保安人員趕到現場。
4.5.9 負責大門區(qū)域、辦公樓公共照明燈開關。
4.5.10 配合班長做好上下班時的交接工作,并支持、協(xié)助其他崗位履行職責。
4.5.11 正確記錄值班情況和事件處理記錄,及時處理本崗位能力所及的事項。
4.5.12 及時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4.6 巡邏崗保安工作細則
4.6.1 按規(guī)定的路線在規(guī)定的時段對固定巡邏點進行巡邏,做好巡邏點簽到記錄和值班記錄。
4.6.2 提高警惕,對可疑人物實施監(jiān)視、控制、檢查,對嚴重性的突發(fā)事件、事故進行報警,并保護好現場。
4.6.3 發(fā)現火警或接到火警指令,要沉著冷靜,迅速趕赴現場補救,事后查明原因進行匯報。
4.6.4 中班和夜班巡邏保安應加強對辦公樓、倉庫等重點部位的巡查,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制止并上報處理。
4.6.5 對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防火門、標記等進行檢查,確保設施的完整和安全。
4.6.6 監(jiān)督各崗位員工做好防火、防盜安全防范工作。
4.6.7 檢查和監(jiān)督員工勞動紀律、著裝、配戴安全防護、遵守生產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情況,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員工,給予糾正,并上報行政人事部處理。
4.6.8
檢查外圍墻、玻璃窗、門是否完好,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處理。
4.6.9 檢查生產工具,清潔工具,設備維修工具有沒按定點位置存放,擺放是否整齊;廠區(qū)及車間清潔衛(wèi)生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處理。
4.6.10 及時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5.值班規(guī)定
5.1 各崗位保安員必須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tài)佳,態(tài)度和藹,認真負責。
5.2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遇公司董事、總經理及貴賓出入應敬禮。
5.3 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崗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4 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說雜志、酗酒、監(jiān)守自盜。
5.5 值班保安應文明值勤,不得罵人、講臟話、隨意動手打人。
5.6 加強對廠區(qū)、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隊長處理。
6. 門禁制度
6.1人員出入管理
6.1.1 公司員工進出廠區(qū)或宿舍應佩戴廠證,對未戴廠證者,保安應予以糾正,對違紀且態(tài)度惡劣者,保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行政人事部處理。
6.1.2 對員工著裝(工衣、工鞋、廠牌等)是否整齊進行監(jiān)督;員工出入須佩戴廠牌。
6.1.3 節(jié)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除經證實為加班人員外,應婉拒其進入公司,并應將進入人員及進出時間記錄在保安值班日志上。
6.1.4 員工上班時間離開廠區(qū)應持部門主管核準的《外出單》,無《外出單》保安有權限制其外出(特殊情況應向保安解釋清楚并備案)。
6.1.5 員工在廠區(qū)和宿舍應自覺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以及進入廠區(qū)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6.1.6 公司員工及離職人員所攜帶物品,保安應憑核準后的《行李放行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
6.1.7 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lián)絡,證得受訪人同意,并持有效證件登記后,發(fā)放《訪客證》進入,離開時換回自己的證件。
6.1.8 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廠大門口處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6.1.9 探訪人員(限員工直系親屬)進入廠區(qū),必須有行政人事部核準,押有效證件于保安室,并有員工到大門口接待方可進入宿舍,但必須在晚上九點前離開,不得擅自留宿外人員,異性客人不可帶到宿舍。
6.1.10 供應商駐廠人員必須辦理臨時工作證,憑臨時工作證出入。
6.2 車輛出入管理
6.2.1 本公司所有車輛外出,須持行政人事部簽核的《派車單》交大門保安處登記。
6.2.2 外來車輛進入廠區(qū)應在保安室進行登記,值班保安必須詢問并登記客人來意,訪客人數,車上所載物品及數量,填寫《訪客單》,發(fā)放《訪客證》。
6.2.3 所有車輛進入廠區(qū)或宿舍區(qū)后,均應按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進入廠區(qū)大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出入;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輛進入廠區(qū)時限速15公里內行駛。
6.2.4 所有車輛出廠時,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出廠應有相關部門經理或授權人簽署的《物資放行條》,值班保安應將該車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物資放行條》進行仔細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6.3 物品進出管理
6.3.1 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區(qū)和宿舍區(qū)時,須自覺接受保安檢查與登記。
6.3.2 攜帶物料、工具、加工零件、樣板等出廠,須有部門經理在放行條寫明名稱、型號、數量,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
6.3.3 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收貨。
6.3.4 提交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保安代收代發(fā),保安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fā)工作,并例行登記。
6.3.5 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品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工作人員加以確認。
6.3.6 駐廠供應商或設備安裝廠商入廠前應向本公司提供設備和材料清單,人員名單,所有物資出廠必須
經過公司總經理簽名放行(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名),保安應核對無誤后放行。
7. 突發(fā)事件處理
7.1 遇火災、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jié)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或主管領導匯報,如遇臺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準備工作。
7.2 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qū)安全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聯(lián)絡,并立即打當地派出所報警電話,處理完事件后,應事件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值班日志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7.3 員工之間發(fā)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保安應及時勸阻,制止事態(tài)的發(fā)展。本廠員工與外廠人員發(fā)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應協(xié)助調解,并及時報保安隊長處理。
7.4 員工發(fā)生急病或工傷事故應立即通知安全主任和行政部經理,以便安排車輛及時送醫(yī)院治療。
8. 工作交接
8.1 提前十分鐘到崗接班,詳細了解上班值班情況。
8.2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8.3 檢查來訪人員登記表情況。
8.4 所有保安用品(如對講機、電筒、警棍)交接應當面點清,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
上。
8.5 值班保安應把本班特別注意事項記錄在保安交接班本上,交接班時要交待清楚當班須注意事項。
8.6 上級規(guī)定或指示的事項。
9. 保安訓練
9.1 工作職責訓練(隊長培訓、人事行政部考核)
9.1.1 保安工作職責。
9.1.2 工作流程。
9.1.3 工作表單。
9.1.4 廠區(qū)建筑分布圖。
9.2管理辦法訓練(隊長培訓、人事行政部考核)
9.2.1 門禁管理規(guī)定。
9.2.2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
9.2.3 禮儀規(guī)范。
9.2.4 消防器材分布圖。
9.2.5 消防器材、防盜報警裝置的使用與維護。
9.3 體能訓練(保安隊長培訓、人事行政部考核)
9.3.1 隊列操練。
9.3.2 拳術、散打。
9.3.3 耐力、體力運動。
9.4 訓練周期
9.4.1 每周一次例會。
9.4.2 每周一次
隊列訓練或體力訓練。
9.4.3 每月一次消防訓練。
10. 以上有關條款,未能涵蓋所有情況。具體情況將視個別情節(jié)輕重,若保安員的行為影響公司形象或導致經濟損失,將根據《員工手冊》處罰或賠償。
11.記錄表單
11.1 廠車出入登記表
11.2 外出條
11.3 外來車輛登記表
11.4 會客單
11.5 安全衛(wèi)生檢查表
11.6 行李放行條
11.7 來訪人員登記表
11.8 物資放行條
11.9 保安值班日志
第14篇 集團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集團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江蘇__實業(yè)集團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印章的種類
第三條印章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須加蓋法人章的憑證和法律文書。
(二)公司章:刻有___公司及合同專用章字樣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公司。
(三)部門章:刻有部門名稱,其法律效力僅限于代表本部門的印章。部門章采用方章,使用藍色印油,經集團公司董事長特別批準除外。
(三)業(yè)務專用章:如制度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受控章、化驗章等,此類印章法律效力僅限于本業(yè)務范圍。
(四)私章:未經公司批準,任何人員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條印章刻制的申請程序
(一)需求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請示交集團行政部;
(二)集團行政部審核后將請示呈董事長審批;
(三)請示經批準后,集團行政部根據申請部門印章刻制的具體要求統(tǒng)一請購。
第五條印章的出庫
(一)集團行政部負責出庫印章。
(二)印章出庫前,確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藍色印油獲取印章印模,并將印模交集團檔案室存檔。
第六條印章的領取
(一)各部門(科室)人員到集團行政部領取印章時,須在《印章保管登記表》(見附表)上登記;
(二)領取者將印章交部門(公司)主管,部門(公司)主管確認印章無誤后將其交指定人員保管并做好登記。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條印章保管
所有印章均須指定專人進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養(yǎng),同時須與委托人簽定相關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員離崗,須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團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團行政部專人或其授權人負責保管;各公司法人章由該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一)集團母公司章由行政部專人或其授權人負責保管;所屬各公司章由該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三)部門章由各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負責保管。
(四)各種業(yè)務專用章由主管該項業(yè)務的人員或其指定負責人保管。
第八條用印范圍
(一)所有印章均應明確確定其用印范圍,以便印章保管人員正確用印。
(二)部門章僅限于對內使用,具體用印范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定,并報董事長批準。
(三)業(yè)務專用章用印范圍由專管該項業(yè)務的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確定。
(四)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圍:
1.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對內與對外公文、公函,上報政府機關的材料、報表等各類文件;
2.以公司名義簽章的證明、委托書、公證書等;
3.以公司名義簽章的經營性協(xié)議、合同等;
4.以公司名義辦理的信貸用擔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據、借款申請書等;
5.以公司名義辦理的延緩還貨周期、減緩(減免)各類稅費等申請性材料;
6.其他經公司法人代表審批同意簽章的。
(五)董事長(總經理)私章用印范圍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確定。
(六)不得在與公司業(yè)務無關的任何證明及/或擔保上蓋章。
第九條印章使用
(一)非業(yè)務專用章
1.用印審批:由用印人填寫《用章審批表》,連同用印材料一并交部門負責人審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門業(yè)務專用章時,用印人還須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的《用章審批表》,連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準后的《用章審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員處要求用印,保管人員在認真核定《用章審批表》與用印文件后,對照用印范圍進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蓋章,印章保管人須確認合同的每一頁有集團法務人員簽字后方可蓋章,并加蓋騎縫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銀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規(guī)定的地點進行,特殊需要時,必須經印章保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并有嚴格的監(jiān)控措施,方可帶出規(guī)定地點。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應將《用章審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檔,印章保管人負責對《用章審批表》按順序存檔備查。
(二)業(yè)務專用章的使用由主管該項業(yè)務的人員自行監(jiān)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須填寫《用章審批表》,《用章審批表》用完后須及時交集團或各公司檔案室保存。
(四)除驗視印模外,嚴禁在文件的空白處或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條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應向有關部門發(fā)文通知,將停用印章送繳集團行政部銷毀或交檔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記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丟失時,印章保管部門應立即向集團行政部報失并公告作廢。
第五章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責任人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行政部。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前期相關規(guī)定自行廢止。
附表1:
印章保管登記表
編號:
印章名稱制發(fā)部門
用印范圍
領用人印模(用藍色印油)
保管人
啟用日期
停用日期
第15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3
第五章 工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運 行
第62條 工藝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生產工藝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
第63條 改變或修正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由工藝管理部門以書面方式下達,操作者必須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第64條 操作者必須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65條 安全附件和聯(lián)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能隨意切斷.
第66條 在現場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jiān)護.
第67條 嚴格安全紀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動用生產設備,設施和工具.
第68條 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
第69條 當工藝過程或機電設備處在異常狀態(tài)時,不準進行交接班,必須待接班者清楚了解異常狀態(tài)后方可交接班.
第二節(jié) 開 車
第70條 正常開車執(zhí)行崗位操作法.較大系統(tǒng)開車必須編制開車方案.開車前,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齊備,合格后,按規(guī)定辦理開車操作票.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
第71條 檢查閥門開閉狀態(tài)及盲板抽堵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tài).
第72條 保溫,保壓及清洗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73條 確保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lián)絡暢通,并通知消防,氣防及醫(yī)療衛(wèi)生部門,做好應急準備.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相關部門人員到場.消防車,救護車處于備防狀態(tài).
第74條 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開車現場.
第75條 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lián)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第76條 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lián)系,發(fā)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第三節(jié) 停 車
第77條 必須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lián)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緊急停車時應當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lián)系.
第78條 系統(tǒng)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第79條 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第80條 設備(容器)卸壓時,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排放和散發(fā),防止造成事故.
第81條 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設備.
第四節(jié) 緊急情況處理
第82條 發(fā)現或發(fā)生緊急情況,必須在保證人員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作出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有關方面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
第83條 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xié)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第84條 發(fā)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tǒng)超溫,超壓,跑料及機電設備的損壞.
第85條 發(fā)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同時盡速通知相關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第六章 防火防爆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生產裝置
第86條根據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爆炸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以及《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等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第87條 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lián)鎖等裝置.
第88條 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聯(lián)鎖配合,其聯(lián)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89條 所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tǒng).
第90條 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惰性氣體,助燃氣體的輸送管道,均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但不準單獨采用單向閥.
第91條 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裝置.
第92條 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第93條 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6篇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tǒng)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jiān)督檢查本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guī)、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yè)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fā)現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jiān)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fā)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tǒng)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yè)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jiān)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第17篇 建筑集團公司中介機構比選委托制度
zz集團公司中介機構比選委托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中介機構管理,規(guī)范中介市場競爭行為,確保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確定承攬業(yè)務的中介機構,維護中介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預防腐敗,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yè)選擇中介機構承攬中介業(yè)務,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涉及國家安全或者國家秘密,技術復雜或者有特殊專業(yè)要求,不適于采用公開比選方式選擇中介機構的,經有關行政監(jiān)管部門同意,可自行確定其他方式。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比選,是指比選人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對中介機構的資質、業(yè)績、信譽等進行綜合比較,以公平競爭的方式優(yōu)選承攬中介業(yè)務的中介機構。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比選人是指依法進行比選活動的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yè)。
第五條本制度所指中介業(yè)務的比選范圍是指中介服務費最高限額在1萬元以上的中介業(yè)務。包括:
(一)會計、審計等獨立審計業(yè)務;
(二)資產、土地、礦產資源、地質災害、房地產價格、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森林資源、安全生產等評估業(yè)務;
(三)檢測、檢驗、認證等鑒定業(yè)務;
(四)測繪、勘察、設計、監(jiān)理、科技、檔案、培訓、擔保等服務業(yè)務;
(五)信息、信用、技術、工程、市場(商品)調查等咨詢業(yè)務;
(六)職業(yè)、人才等介紹業(yè)務;
(七)工商登記、廣告、商標、專利、稅務、房地產交易經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房屋拆遷、政府采購、拍賣等代理業(yè)務;
(八)其他中介業(yè)務。
第六條在比選活動中,比選人的工作人員與參選中介機構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參選中介機構認為比選人的工作人員與其他參選中介機構有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其回避。
第七條中介機構參加比選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二)具有相關資質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人員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外來中介機構需依法在我縣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分支機構并在行政監(jiān)管部門備案,且有固定辦公場所;
(三)參加比選活動前一年內,中介機構或其負責人未因經營活動違法違規(guī)被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無弄虛作假騙取比選資格;
(四)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中介機構或其負責人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五)未被有關部門禁止或限制承接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業(yè)務;
(六)劃分資質等級的中介機構,具有與所承接的中介業(yè)務規(guī)模相對應的資質等級;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比選方式:
(一)隨機抽選。
(二)低價中選。
比選方式由比選人自行確定。
第九條比選程序:
(一)發(fā)布比選公告或發(fā)邀請函。由比選人在縣以上媒體及政府網站發(fā)布比選公告,或采取發(fā)邀請函的形式向至少3家以上誠信較好的中介機構發(fā)出邀請參加比選的相關信息。比選公告(或邀請函)的內容包括中介業(yè)務名稱、業(yè)務規(guī)模、資質等級要求、比選方式、履約保證金數額、中介服務費最高限額(隨機抽選的直接公告中介服務費具體數額)以及比選活動開展時間和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公告時間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在比選活動截止時間前,對符合條件但又未被邀請的中介機構,若有意參加比選活動,且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的,應準許其參加比選活動。
(二)資格審查。擬參選的中介機構按比選公告(或邀請函)確定的時間、地點提交相關資格材料及申請報告,比選人依照本辦法第七條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進入比選活動,同時現場交納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但禁止比選人向中介機構收取報名費。
(三)比選。按所確定的比選方式開展比選活動。
1、隨機抽選。具備參選資格的中介機構先抽取順序號,再由比選人抽取中選號,并同時確定第一、第二候補中選人。
采用隨機抽選方式的,比選人應在比選前以詢價等方式確定中介服務費具體數額,并于公告(或邀請函)中載明。
2、低價中選。具備參選資格的中介機構現場提交密封完整的中介服務費書面報價,由比選人按照報價由低到高確定最低報價者為第一中選人。
參選中介機構的中介服務費報價,不得高于比選人確定的最高限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條比選人向中選的中介機構發(fā)出中選通知書,同時,須將中選結果在相應媒介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簽訂中介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比選人應當要求參選中介機構提供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保證金額按代理費最高限額的10%收取。參選的中介機構拒不提供的,視為自行放棄比選資格。未中選的中介機構,履約保證金應當當場退還。
第十二條中選的中介機構不得轉包或違規(guī)分包中介業(yè)務。
第十三條中選的中介機構被宣布中選無效或者放棄中選資格的,比選人按以下方式重新確定中選人:
(一)對采用隨機抽選方式的,由比選人按原已確定的候補順序選定新的中選人。
(二)對采用低價中選方式的,由比選人根據第一次報價結果,選擇報價次低的中介機構為新的中選人。
第十四條中介機構因自身原因導致中選無效的,或非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放棄中選資格的,比選人應當報有關行政監(jiān)管部門備案,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有關行政監(jiān)管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中介業(yè)務委托合同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比選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及比選活動開展情況書面報同級行政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18篇 集團公司人事異動管理制度2
集團公司人事異動管理制度(二)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事異動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異動是指員工崗位變動和終止,其中包括新進、調動、升遷和離職。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分(子)公司。
第四條各分(子)公司必須于每月5日之前報人事異動情況到集團公司總部人力資源中心
二、新進
第五條新進是指為適應公司發(fā)展需要,由人力資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過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購企業(yè)原有員工等形式引進人員。
第六條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七條新進員工管理
(一)除人力資源中心和經集團公司總裁直接批準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門未經授權不得自行招聘員工。
(二)新員工進入公司后,人力資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負責人將新員工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照片、體檢表、面試評價表等收集齊全,及時輸入人事信息系統(tǒng)。
(三)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人力資源中心檢查冒名頂替和二次入司員工,一經查出立即辭退。
(四)集團公司總部所招新員工分到相應分(子)公司或部門的,各分(子)公司、部門須憑借人力資源中心開具的調令接受新員工。
(五)由人力資源中心出具調令之日起,部門正式對員工進行日??记?前期新員工工資由人力資源中心督促各部門按培訓期工資核發(fā)。
三、調動(包括遷調和借調)
第八條本規(guī)定遷調是指對員工工作部門、崗位、職務或工作地點的變遷,但不包含職務級別的升降。
第九條以下情況準予遷調
(一)調出和調往部門(單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確實不適合原工作崗位,且調往部門(單位)愿意接收。
(三)調往崗位確實能更好的發(fā)揮申調者特長,且不影響原工作崗位工作。
(四)為了解決員工實際生活困難。
(五)其它確實需要遷調的或總裁特批的。
第十條員工在部門內部的遷調
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部門需要或員工的能力、學識及個人愛好等情況對部門內部的人事遷調做出安排,但對科級(含)以上人員的遷調必須報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必要時人力資源中心將組織公開競聘。
第十一條員工在部門之間的遷調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因參加競聘產生的人事遷調,按《競聘管理制度》辦理。
(二)人力資源中心安排的人事遷調,其程序為:
第一,用人部門向人力資源中心遞交遷調申請,申請中必須詳細說明遷調何人、遷調原因等,或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規(guī)劃需要,提出人員遷調議項。
第二,科級(含)人員遷調按《干部管理工作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人員經人力資源中心對其資格審核后批準。
第三,人力資源中心開具遷調調令。
第四,自調令開具之日起,調入部門正式對員工進行考勤。
(三)因遷調者本人意愿的人事遷調,程序為:
第一,申調人向人力資源中心出具書面調動申請,在人力資源中心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
第二,人力資源中心一周內審查申調人申調資格合格后,與其所在部門(公司)和接收部門(公司)進行協(xié)調。
第三,調出和調入部門(公司)都簽字同意后,人力資源中心開具遷調調令。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中借調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時間內,員工在不同部門間或同一部門不同科室間的暫時性工作變動,但其職務級別不變,部門或科室隸屬關系不變。
第十三條借調程序
(一)由用人部門(公司)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借調申請,申請中必須詳細說明借調何人、借調原因、借調時間等。
(二)人力資源中心對是否需要借調進行審核。
(三)調出部門(公司)負責人同意后,人力資源中心開具借調調令。
第十四條借調管理
(一)借調人員借調期未滿返回原部門(公司),應持借調部門(公司)書面證明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注銷手續(xù);被借調人員借調期滿返回原部門(公司),原部門(公司)人事負責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借調注銷手續(xù)。
(二)借調期間,被借調人服從借調部門(公司)的管理。
(三)借調人員的工資管理:
管理人員的借調:在借調期間,基礎工資與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級別待遇不變(特殊情況除外),績效工資由借調部門(公司)按其所從事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
普通員工的借調:由借調部門(公司)按其所從事崗位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
借調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工作暫時無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況下需要續(xù)借時,借用部門(公司)應提交文字說明給人力資源中心,并得到調出部門(公司)的同意。續(xù)借程序參照借調程序,但延續(xù)時間不得超過10天。
員工調動流程:
四、升遷
第十五條升遷分為實授、代理和見習三種
(一)實授指通過正常競聘程序或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批準,正式擔任某一職務,行使相應職權,承擔相應責任,并享受相應待遇的升遷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經過競聘或競聘未產生合適人選,指定某人暫時代理行使某一職務的職責,享受該職務的職務津貼與績效考核工資,但不享受其相應的基本工資與福利待遇的升遷方式。
(三)見習是指通過正常的競聘程序或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批準,行使某一職務職權,享受低一級別的工資與待遇的升遷方式。
第十六條升遷程序
(一)通過競聘的升遷必須按照《競聘管理制度》進行。
(二)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直接任命的升遷,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各方面的協(xié)調工作,并發(fā)文任命、開出調令。
(三)代理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
代理職務與原職務同屬于一個部門的,可保留原職務不變;不同屬一個部門的,必須辭去原職務。
代理職務經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轉為實授,并由人力資源中心發(fā)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時間滿6個月的轉為實授后需試用三個月,考核合格后轉正。
見習期6個月,見習職務經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轉正。人力資源中心將該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報財務部審核備案。
五、離職
第十七條本公司離職包括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等四種情況。
第十八條辭退
下列情況之解除合同屬辭退:
(一)員工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發(fā)生非公司或員工個人意愿,致使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之重大客觀事件。
辭退權限:
員工員的辭退,由各部門、分(子)公司總經理提交辭退書面申請,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后執(zhí)行。
辭退管理:
(一)合同期內,人力資源中心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并督促所在部門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的辭退,由人力資源中心在全公司發(fā)文通告;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的辭退,人力資源中心和各公司負責在小范圍內發(fā)文通告。
(三)公司辭退人員,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九條辭職
提交辭職申請時間:
(一)新進員工在試用內可隨時向所在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二)試用期后的合同期內員工應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辭職程序:
(一)辭職人員提交辭職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
(二)辭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
(三)辭職人員按照合同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后,辦理離職手續(xù)。
結算工資:
辭職人員可結算工資,但應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和支付罰款,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開除
開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條例》、《懲罰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對責任員工進行的最嚴厲處罰。被開除人員可結算工資,公司與員工都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員工應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和經濟處罰。
開除程序:
(一)構成開除條件的員工,由所在公司、部門或有考核權的部門提交事實報告與初步處理意見,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經所在公司、部門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執(zhí)行??萍?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開除按《干部管理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科級(含)以上人員的開除由人力資源中心在全公司發(fā)文通告;科級(不含)以下人員的開除由人力資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圍內發(fā)文通告。
(三)督促被開除人員辦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開除人員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自動離職
員工無故離開公司,連續(xù)曠工3日的、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公司連續(xù)3日的均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的員工不得結算工資,并承擔一切違約責任。如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還將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離職人員都要填寫《離職工作移交清單》和《離職手續(xù)清單》,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經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簽字確認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辦法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及各公司不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或總裁授權招入新員工,扣除該公司、部門總經理績效獎金100元/個人。
第二十四條異動人員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遠距離調動應按照《出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出差與考勤管理工作。否則,考勤人員與員工本人都要承擔責任。
第19篇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jiān)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tǒng)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fā)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huán)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wèi)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第20篇 某某集團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某集團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或組織變更而需制作印章,均應呈請總經理核準方可辦理;
第二條 各部門所需特定印章或業(yè)務專用章,經總經理批準制發(fā)后,由部門主管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條 各部門印章,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部備案登記,辦理更換、撤銷等手續(xù);
第四條 公司各類印章由財務部統(tǒng)一管理,專人負責。各部門需用印,均應呈報財務部印章管理人,經核準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人對印章的保存、使用負管理責任;
第五條 公司所有需用蓋印章的介紹信、說明書及對外開出的公文,需用統(tǒng)一編號、登記并存檔;
第六條 各類印章,專管員必須妥善保存,如有遺失或誤用,由相關管理員全權負責。印章遺失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告原印作廢及重新申制的工作,其所有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七條 印章管理人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用印,公司將按員工手冊規(guī)定予以處罰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核后予以實施,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