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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實驗室安全制度是保障科研活動順利進行的基石,它如同一盞明燈,照亮了每個實驗人員的操作路徑,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安全制度的存在,不僅保護了人身安全,也維護了設備設施,確保了研究的連續(xù)性和有效性。它提醒我們,無論何時何地,安全都是第一位的,是科研工作不可忽視的底線。
安全制度有哪些
實驗室的安全制度涵蓋多個方面:一是個人防護,包括穿戴適當?shù)姆雷o裝備,如防護眼鏡、實驗服和手套;二是操作規(guī)程,如正確使用和存儲化學品,遵循標準操作程序;三是應急處理,設定緊急疏散路線,定期進行安全演練;四是設備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實驗設備,確保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必須注重細節(jié)。例如,不應私自調整實驗設備參數(shù),以免破壞設備穩(wěn)定性和實驗結果的準確性。禁止未經(jīng)培訓的人員操作復雜設備,避免因無知而造成的危險。此外,對化學廢棄物的處理也需謹慎,遵循相關法規(guī),不得隨意丟棄。
實驗室安全制度是我們科研生活的指南,它需要我們的尊重和遵守。只有將安全制度融入日常行為,才能真正實現(xiàn)安全無虞的科研環(huán)境。
實驗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生物實驗室安全制度
一)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jiān)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二)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xiàn)意外,輕則速到醫(yī)務室進行包扎,重則速帶學生到醫(yī)院進行治療。
(四)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fā)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fā)生意外,教師應立即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shù)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fā)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復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fā)生意外。
(七)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后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八)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第2篇 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維護教學、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根據(jù)《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guī)程》(原國家教委令第20號)、《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2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等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皖教秘科〔2022〕3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實驗室”是指全校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學校安全穩(wěn)定與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建設、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水電安全管理、安全設施管理、實驗室內務管理以及環(huán)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工作。創(chuàng)建安全、衛(wèi)生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是各學院、科研平臺、各級領導以及廣大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校長是學校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學校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分管校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根據(jù)“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分級負責制(以學校與各單位簽訂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目標責任書》為準)。
第四條 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豐富師生的安全知識,營造濃厚的實驗室安全校園文化氛圍,提高教職工、學生安全意識。
第五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是各單位和教職工年度績效考核、評獎評優(yōu)的重要指標之一,并且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教務處、科研處、保衛(wèi)處、后勤服務集團、基建處等部門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的決策和督查,籌措相關建設經(jīng)費。
第七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在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開展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制訂、完善全校性實驗室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時發(fā)布或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指導、督查相關單位做好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輻射源、病源微生物等實驗室的重點監(jiān)管工作。每季度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并將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通報有關職能部門,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必要時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策。
第八條 各相關部門要做好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工作:基本建設處牽頭負責做好實驗用房的安全性評估,建筑物消防、水電安全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論證;教務處牽頭負責做好教學實驗項目安全性評估及管理要求;科研處牽頭負責做好科研平臺實驗室安全性評估及管理要求;保衛(wèi)處牽頭負責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盜、消防設施更新及消防通道管理要求,主要危險品管理要求;后勤服務集團牽頭負責做好實驗廢棄物的規(guī)范化處置管理要求,學院負責落實實驗室安全日常管理、主要危險品監(jiān)管、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
第九條 各學院和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其職責為:組織成立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具體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制定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實驗室安全設施建設,排查安全隱患。
第十條 各學院和科研平臺的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為: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方面各種制度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等,確立每個具體實驗室的危險等級(高危/危險/普通),明確安全責任人;在室內張貼安全制度和危險標識牌,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和防護用品,實行實驗室準入制度,組織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教育培訓;組織、落實對本單位科研和實驗項目安全狀況評價、審核工作;及時發(fā)布、報送實驗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相關通知、信息、工作進展等。組織、督促各安全責任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實驗室安全檢查,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工作不力的安全責任人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予以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每個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是該實驗室日常管理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其職責為:負責本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結合實驗項目的安全要求,制定實驗操作規(guī)程和注意事項;建立本實驗室危險品管理臺帳(試劑藥品、劇毒品、輻射源、氣體鋼瓶、病原微生物等);根據(jù)實驗危險等級情況,負責對使用本實驗室人員進行安全、環(huán)保教育和培訓,對臨時來訪人員進行安全告知;負責實驗室內務整理和安全隱患排查。
第十二條 在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實驗室在使用過程中,教學、科研實驗項目指導老師為直接安全責任人。指導老師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者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配合安全責任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所有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師生員工需接受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了解實驗室安全應急程序,參加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等演練活動;知曉應急電話號碼、應急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指導老師要提高實驗室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實安全措施;學生須嚴格遵守落實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配合實驗室管理工作。臨時來訪人員須遵守實驗室的安全規(guī)定。
第三章 實驗室安全管理主要內容
第十三條 實驗室準入制度與項目安全審核制度
(一)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各單位需根據(jù)本學科實驗室的特點,加強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實實驗室準入制度,通過相關部門或所在院系組織的實驗室安全培訓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
(二)建立實驗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要對存在安全危險因素的教學、科研項目進行審核,尤其是化學、生物、輻射等危險級別高的實驗項目從嚴進行審核和監(jiān)管,其實驗室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設施、特殊實驗室資質等條件。各單位的安全審核結果須報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必要時報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三)建立實驗室建設與改造項目安全審核制度。各單位在申報或批準同意新建、擴建、改造實驗場所或設施時,應建立好審核把關的工作流程,必須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加強實驗室使用者和設計者、建設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和環(huán)保的規(guī)范要求設計、施工;施工過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須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項目建成后,須通過安全驗收、并完成相關的交接工作、明確管理維護單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和生產場所及其活動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包括購買、運輸、存貯、使用、生產、銷毀等過程。特別要加強氣體鋼瓶、劇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管理。對危險化學品庫房必須按照視頻監(jiān)控和防盜裝置。
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在出入庫登記、領取、檢查、清理過程中切實做到規(guī)范化管理,認真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fā)、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把鎖、雙本賬的“六雙”管理制度,必須做到“四無一?!?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
第十五條 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實驗動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生化類試劑和用品的采購、實驗操作、廢棄物處理等工作程序,加強生物類實驗室安全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和備案工作,獲取相應資質。實驗動物尸體統(tǒng)一交后勤服務集團按有關規(guī)定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實驗室不得私自丟棄或掩埋。
第十六條 輻射安全管理
輻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射線裝置的安全。輻射源使用單位必須加強涉輻場所安全和視頻監(jiān)控及警示設施的建設,加強輻射裝置和放射源的采購、保管、使用、備案等管理,規(guī)范涉輻廢棄物的處置。直接接觸輻射源人員需定期參加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七條 實驗廢棄物的安全管理
后勤服務集團做好實驗室廢棄物收集和處理的標準和管理要求,各學院和科研平臺不得將實驗廢棄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當中;實驗廢棄物要實行分類存放,做好無害化處理、包裝和標識,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定時送往相應的收集點,由后勤服務集團聯(lián)系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放射性廢棄物嚴格按照國家環(huán)保部門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置。
第十八條 儀器設備安全管理
(一)各單位要加強各類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各種儀器設備及安全設施,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報修,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報修等要有記錄。對冰箱、高溫加熱、高壓、高輻射、高速運動等有潛在危險的特種設備尤其要加強管理;對精密儀器、大功率儀器設備、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保證接地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服役時間較長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二)各單位要加強儀器設備操作人員的業(yè)務和安全培訓,按照操作規(guī)程開展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國家規(guī)定的某些特殊儀器設備和崗位需實行上崗證制度。
(三)對于自制自研設備,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并嚴格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和制造,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九條 水電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內應使用空氣開關并配備必要的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儀器須接地良好,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并及時排除。
(二)實驗室固定電源插座未經(jīng)允許不得拆裝、改線,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安全責任人在每次下班前要關閉房間水電,除冰箱以外的儀器設備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確需夜間連續(xù)用電,使用人需向所在單位申請,經(jīng)所在單位確認安全后方可夜間用電。隱瞞不報的,學校將追究安全責任人和使用人責任。
(四)化學類實驗室一般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如確因工作需要且無法用其它加熱設備替代時,可以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向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jīng)現(xiàn)場審核取得安全評估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實驗室要杜絕自來水龍頭打開而無人監(jiān)管的現(xiàn)象,要定期檢查上下水管路、化學冷卻冷凝系統(tǒng)的橡膠管等,避免發(fā)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條 安全設施管理
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室,須根據(jù)潛在危險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防火閘等),煙霧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急噴淋、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通風系統(tǒng)(必要時需加裝吸收系統(tǒng))、防護罩、警戒隔離等安全設施。學校根據(jù)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學院和科研平臺做好實驗室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確保其完好性,并做好維護記錄。
第二十一條 實驗室內務管理
(一)每個實驗室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必須將實驗室名稱、責任人、危險等級等信息統(tǒng)一制牌,并放置在實驗室外醒目位置(危險等級牌放室內),便于督查。
(二)實驗室應建立衛(wèi)生檢查制度,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要處理好實驗材料、實驗剩余物和廢棄物,及時清除室內外垃圾,不得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三)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四)各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實驗室鑰匙的配發(fā)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使用電子門禁的大樓和實驗室,必須對各類人員設置相應的權限,對門禁卡丟失、人員調動或離校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辦理報失或移交手續(xù);各單位必須保留一套所有房間的備用鑰匙,由單位辦公室主任或實驗室主任保管,以備緊急之需。
(五)嚴禁在實驗室區(qū)域內吸煙、烹飪、用膳,不得讓無關的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娛樂活動。
(六)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七)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時,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并查看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關閉等情況。
第二十二條 對以上條款未涵蓋的實驗室安全工作按國家有關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加強管理。
第四章 實驗室安全檢查與整改
第二十三條 加強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
(一)學校、學院、科研平臺須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制度,學校檢查時間定為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各檢查一次,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 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2. 實驗室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3. 實驗室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4. 實驗室安全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 實驗室安全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
6.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二)各學院、科研平臺應每月開展一次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檢查,建立實驗室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檢查臺賬,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梳理,分清責任并積極整改;每次檢查結束后,各學院、科研平臺須將檢查結果形成報告,報送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以適當?shù)男问竭M行通報。
(三) 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被檢查單位必須主動配合。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驗室,辦公室將予以通報并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于不整改或出現(xiàn)嚴重問題的實驗室,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安全責任人責任。
第二十四條 安全隱患整改
對安全隱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安全責任人發(fā)現(xiàn)實驗室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發(fā)現(xiàn)嚴重安全隱患或一時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須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并防范措施,主動向所在學院、科研平臺報告;對重大安全隱患,學院須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實驗室發(fā)生意外事故,學院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保護好現(xiàn)場,并及時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保衛(wèi)處,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事故所在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報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保衛(wèi)處,并配合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各有關單位應根據(jù)本辦法,并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規(guī)定。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對因各種原因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將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予以責任追究。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學校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3篇 小學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小學(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 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jīng)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
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xiàn)場。
5.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yè)。
6. 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xiàn)場。
7. 如有盜竊和事故發(fā)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wèi)部門,并保護好現(xiàn)場。
8.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 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jīng)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 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wèi)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 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 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huán)境條件的規(guī)定。
14. 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5. 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第4篇 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學藥品管理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學校實驗室管理暫行規(guī)定》有關條款執(zhí)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三、化學藥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yè)知識的人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fā)、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簽,并涂蠟保護,短時間內裝藥的容器可不涂蠟。
六、 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 危險藥品必須存如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fā)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 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jié)尤應注意。
4、 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根據(jù)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 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 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huán)境。
7、 主動爭取當?shù)毓膊块T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和監(jiān)督。
8、 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fā)煙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鍶等非經(jīng)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個實驗后,剩余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9、 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10、下列經(jīng)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guī)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中(或柜)內;無水乙醇1000 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硝酸鈉等各500 g,溴100 g、濃硝酸和濃硫酸各1000 g,工業(yè)乙醇10 ㎏。
11、 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2、 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jù)危險程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13、 凡已稀釋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險藥品以及學生分組實驗瓶裝的其它危險藥品(如濃硫酸、濃硝酸、紅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險藥品倉庫(或柜)。
第5篇 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安全制度
一、化學藥品管理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學校實驗室管理暫行規(guī)定》有關條款執(zhí)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三、化學藥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yè)知識的人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fā)、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簽,并涂蠟保護,短時間內裝藥的容器可不涂蠟。
六、 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 危險藥品必須存如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fā)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 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jié)尤應注意。
4、 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根據(jù)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 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 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huán)境。
7、 主動爭取當?shù)毓膊块T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和監(jiān)督。
8、 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fā)煙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鍶等非經(jīng)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個實驗后,剩余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9、 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10、下列經(jīng)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guī)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中(或柜)內;無水乙醇1000 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硝酸鈉等各500 g,溴100 g、濃硝酸和濃硫酸各1000 g,工業(yè)乙醇10 ㎏。
11、 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2、 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jù)危險程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13、 凡已稀釋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險藥品以及學生分組實驗瓶裝的其它危險藥品(如濃硫酸、濃硝酸、紅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險藥品倉庫(或柜)。
第6篇 某中學儀器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制度
中學儀器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制度
一、儀器室、實驗室門窗應及時關鎖。貴重儀器與劇毒藥品應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應對室內所有水電設施進行檢查,使之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保安全。
三、儀器室、實驗室均應放置滅火器材,滅火機應保持完好,以防事故發(fā)生。
四、實驗室、儀器室必須堅持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wèi)生制度,做到窗明幾凈。
五、儀器櫥窗、實驗桌凳放置整齊,表面光潔,櫥內儀器分類存放,登記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第7篇 實驗學校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及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各班級要設有安全委員。班主任為本班級第一責任人,各處室領導為本處室第一責任人。責任要落實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定時、定人、定位檢查。
2.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并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用水、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
3.安全檢查要經(jīng)常性進行。班主任對所在班級要經(jīng)常進行檢查,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每周一小查,每月組織一次對全校安全工作的拉網(wǎng)式檢查。檢查時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4.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領導。
5.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于形式或出現(xiàn)漏檢現(xiàn)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以便及時整改。
6.建立檢查情況校內通報及向領導匯報制度。學校除了每周、每月的安全檢查外,假期分別進行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機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在校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匯報。
后附:應重點加強以下方面的檢查:
1、制度建設方面。(包括學校安全制度、學生安全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檢查制度、班級管理制度、各處室使用、管理制度等)
2、 校舍安全方面。每周對教室、圖書室、等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排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3、 學校周邊環(huán)境方面。加強對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檢查清理。確保學生的上學、放學安全。
4、 安全教育方面。定期檢查少先隊開展安全教育的情況,定期檢查各班的安全教育落實情況。
5、 交通安全方面。每周不定期地對護送路隊情況及學生值勤情況、學生戴小紅帽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每周公布。
第8篇 實驗室生物安全保衛(wèi)制度
1.目的
采取安全保衛(wèi)措施,防止因人為因素、突發(fā)事件和災害等原因造成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及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標本丟失、盜搶、泄露和擴散。
2.適用范圍
檢驗科各實驗室的生物安全保衛(wèi)管理。
3.職責
檢驗科主任負責檢查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和制度的修訂;實驗室組長負責監(jiān)督本室安全保衛(wèi)制度的執(zhí)行,實驗室工作人員負責本制度的執(zhí)行。實驗室任何人員都有權拒絕執(zhí)行來自任何級別的不 符合生物安全保衛(wèi)制度要求的指令。
4.具體要求
(1) 嚴格遵守醫(yī)院和科室安全生產的相關制度和要求,做好防水、防火、防盜、防電擊等安全防范工作。
①實驗室要配備足夠撲滅各種火情的消防設備,并有協(xié)助全體人員從失火現(xiàn)場及其附近撤離的通道。一旦發(fā)生火災,要按《實驗室消防應急預案》要求迅速切斷電源并報警,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控制火勢蔓延。
②每年至少對所有電插座的接地和極性、電纜的完整性進行檢查一次,并將結果記錄在案。實驗室要裝有足夠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減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若出現(xiàn)觸電事故,要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若觸電者出現(xiàn)休克現(xiàn)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yī)生治療。
(2)標本接收、檢驗、保存及滅活處理要由經(jīng)手人做記錄,備查。嚴格按《實驗室菌(毒)種運輸、保存、使用與銷毀管理制度》的要求保存和處理菌株。
(3) 廢棄標本滅活后方可裝入醫(yī)用垃圾袋送醫(yī)院統(tǒng)一處理。
(4) 檢驗前的標本和檢驗后未滅活處理的標本要儲存在帶雙鎖標本存放室的冰箱或冰柜中,鑰匙由兩人分別保存,取出標本時兩人在場同時開啟。標本存放室的窗戶要裝有防盜欄桿,要有防盜報警裝置和監(jiān)控錄像設備。
(5) 嚴格執(zhí)行《實驗室人員準入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6) 一旦出現(xiàn)標本或菌株被盜,要立即保護好現(xiàn)場,報告有關部門,同時盡快查明被盜數(shù)量,估計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7) 每年應對工作場所至少檢查2次,以保證:
①應急裝備、警報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tài)正常;
②用于危險物質泄漏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狀態(tài);
③對可燃易燃性、可傳染性和有毒物質的存放進行適當?shù)姆雷o和控制;
④ 污染和廢物處理程序的執(zhí)行情況;
⑤實驗室設施、設備和人員狀態(tài);
第9篇 幼兒園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幼兒園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食品設備和科學規(guī)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幼兒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 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幼兒園審批購置,應根據(jù)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班(小、中、大)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 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i型昂揚那個的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guī)范、準確無誤”。
四、 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 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加強幼兒在實驗室中的安全教育,不得隨意接觸室內物品,防止幼兒受傷。
六、 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fā)現(xiàn)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guī)定處理。
七、 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jīng)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tài)。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薄》、《實驗教學情況統(tǒng)計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薄冊。
八、 嚴格執(zhí)行報廢規(guī)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予報廢。單價在2000元以下的,由園長審批;單價在2000元以上物品,或單價在20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報廢批量價值超過2000元的,報鎮(zhèn)、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 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yè)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 、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 做好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huán)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幼兒人身安全。
第10篇 s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jīng)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器材的存放要規(guī)范、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huán)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jīng)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xiàn)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wǎng)絡信息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利用網(wǎng)絡實驗室制造、傳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隨意拔、插網(wǎng)絡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設備。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zhí)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后要做好設備、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tài)。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tǒng)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zhí)行。
第11篇 生物安全實驗室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確保實驗室全體員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生物安全意識,保證相關工作人員掌握開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識和技術,避免實驗室感染,防止實驗室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報生物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guī)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樣本運送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在全員培訓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生物安全培訓。
5、培訓應該由取得北京地區(qū)實驗室生物安全師資培訓合格證的人員進行。
6、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7、對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頒發(fā)相關崗位的上崗證。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訓需求和效果的評估工作,為制定年度培訓、考核計劃提供依據(jù)。
10、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11、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科室,根據(jù)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所有工作均在帶教教師指導下進行,學習期間不得從事危險性較高的工作。
12、當有關部門新頒發(fā)、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13、按照檔案資料管理制度保存與人員培訓、考核相關的記錄。
第12篇 地理實驗室衛(wèi)生及安全制度
為確保實驗教學和實驗中心建設等工作的順利進行,保障實驗室的安全和衛(wèi)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進實驗室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必須參加,并進行安全考核。
二、實驗室需要應經(jīng)常做好下列事項:
1.實驗后必須認真檢查水、電、是否關閉,檢查值日生工作是否認真;每天下班前負責檢查門、窗、水、電、易燃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2.學生做完實驗后,應清理干凈實驗臺,并搞好實驗室衛(wèi)生,經(jīng)管理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3.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經(jīng)常性保持室內整齊清潔。
三、實驗室鑰匙的管理應由實驗室管理員掌握,不得私自配制鑰匙或給他人使用。
四、嚴禁在實驗室吸煙、用膳,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及辦公室。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準超負荷用電。
六、增強環(huán)保意識,力爭安全環(huán)保達標率為100%,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七、實驗室必須根據(jù)實際情況,配置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
八、對事故不得隱瞞不報和縮小損失程度,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13篇 學生實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實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學生進入實驗室后應按自己的小組座位就座。
2、學生實驗應在任課老師和實驗老師的指導下進行。
3、實驗前要對照實驗內容,清點實驗器材,并了解所使用儀器的使用方法。
4、實驗過程中,不準離座、竄位、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實驗室規(guī)程,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注意安全用電。
5、進行教學實驗時,應做到精神集中,認真聽講;實驗過程中,嚴禁亂碰、亂摸實驗室及實驗臺的各接線端頭,以防止觸及電源造成人身觸電事故。
6、實驗電路安裝接線完畢,必須認真檢查后,經(jīng)任課老師和實驗老師復查才允許通電。
7、實驗過程中如需重新安裝接線時,必須切斷電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電源時,必須認真小心操作,嚴禁人體觸及帶電部分,以免造成設備損壞及人身觸電事故。
9、發(fā)生儀器、設備損壞或其它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報告老師處理。
10、實驗操作完畢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并將儀器設備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齊,并由任課老師和實驗老師檢查驗收后方可下課離開。
11、應保持實驗臺、實驗設備的整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和焚燒廢紙雜物。
12、實驗室內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經(jīng)許可不得私自拆裝和拿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并照價賠償。
13、任課老師下課后,要及時填寫本次實驗情況記錄。
第14篇 實驗室和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學藥品要分類存放,對易燃、易爆、劇毒品要單獨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
二、建立化學藥品登記制度,按照采購、使用、交接、入庫的程序進行。調撥、銷毀應及時上報治安管理部門,按照公安部門廢物處理程序進行銷毀
三、化學實驗管理人員和實驗員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化學實驗室的操作規(guī)程,經(jīng)常檢查實驗器材及設備的完好情況。
四、實驗室內要配備必要的專用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及無關物品。
五、實驗課要組織學生按次序進出,嚴禁打鬧。
北京師范大學第三附屬中學
第15篇 實驗小學校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者門衛(wèi)和保衛(wèi)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wèi)、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wèi)、保衛(wèi)發(fā)現(xiàn)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保安、學校保衛(wèi)科人員管理,按規(guī)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guī)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jīng)濟損失,由違規(guī)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實驗小學 學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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