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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哪些
學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是確保校園環(huán)境穩(wěn)定與學生安全的重要機制,它涵蓋了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安全設施檢查:包括校舍安全、消防設備、應急疏散通道、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的定期審查。
2. 應急預案評估:檢查并更新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計劃,如火災、地震、公共衛(wèi)生事件等。
3. 安全教育活動:評估學校的安全教育課程和實踐活動的有效性。
4. 師生安全意識:調查師生對于安全知識的掌握和應急反應能力。
5. 安全管理制度:審查學校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流程
1. 制定督查計劃:依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督查計劃。
2. 實地巡查:由專門的安全小組進行現場檢查,記錄問題和隱患。
3. 數據收集:收集與安全相關的數據,包括安全事故記錄、安全培訓記錄等。
4. 分析評估: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安全工作的成效和不足。
5. 提出整改建議:針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方案和時間表。
6. 跟進整改:監(jiān)督整改措施的落實,確保問題得到解決。
7. 形成報告:編寫安全工作督查報告,提交給校領導和相關部門。
重要性和意義
學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的建立與實施,不僅是對法律法規(guī)的遵從,更是對學生生命安全的負責。它有助于:
1. 預防安全事故:通過定期檢查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2. 提升安全意識:督促學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3. 優(yōu)化管理:通過評估和反饋,改進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4. 建立責任追究:明確安全責任,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人負責,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學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的執(zhí)行,旨在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無憂無慮的環(huán)境中成長。
學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范文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為了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排除萌牙狀態(tài),必須做到警鐘長鳴,建立完善各種安全制度是做安全工作的前提,現將我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制定如下:
一、加強監(jiān)督、層層把關
每學年由校長對各教師、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校舍安全工作方面,校長對安全副組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在學生安全工作方面對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班主任對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作好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意識。
二、定期檢查,及時總結
安全責任書簽訂后,副組長每學月對校舍安全普查一次,校長每學月檢查一次檢查安全隱患記錄,列檢查記錄一次扣操行分5分,校長未監(jiān)查扣校長操行分10分,班主任每周每天都要強調安全工作,并作好記載,校長每學月檢查班主任工作安全記錄一次,發(fā)現未作好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時提出批評,限期改正。如校長未檢查,扣操行分10分,班主任安全工作未做或記載不好的扣操行分2―10分,每學月總結一次安全工作及時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解決,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以上是安全工作督查制度,有不足之處,在工作中及時補充完善??傊?在安全工作上,一定要高度重視,把我校建設成為無安全事故發(fā)生的一流學校。
第2篇 某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增強安全事件信息通暢,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_等)、網絡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質量事故、校內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重大火災、校內意外傷亡事件、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出現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保護事故現場,保全相關證據,向120、110及相關單位求助,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并通知受傷害者親屬或監(jiān)護人,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 報告途徑: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fā)生后四小時),校領導(含民辦學校)向教育局各塊分管領導報告
3、 報告內容: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單經過、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區(qū)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事情緊急可先采取口頭報告形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呈送書面報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學生在校外受到“清錢”、“交通事故”、斗毆傷害則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報告途徑、內容同上。
三、安全隱患學校發(fā)現校內建筑物安全隱患,由學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辦報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由學校向教育局分管領導書面報告。
四、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查閱相關證件、簽訂營運合同(含保險),要有安全應急預案。中小學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要由校領導帶隊,并配備充足的師資、醫(yī)護人員,注意對活動進行全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長審批。
五、責任追究發(fā)現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不及時、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后果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3篇 _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第4篇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5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辦法
一、學校安全是學校生存發(fā)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學校全體教職工時時必須關注,認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學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學校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任副組長,學校校委會全體成員任考核組成員。
二、學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經常機制,負責定期和不定期對全學區(qū)安全進行考評和量化。考核結果納入教職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年終考評的主要依據。
三、學校安全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四、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點是確保學生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全回家;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五、學校安全考評具體內容:
(1)安全工作機構健全,效應體系好。
(2)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安全工作職責明確。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落實好。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良好。
(5)村學校、班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好。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zhí)行好。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成好。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好。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好。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好。
六、學校安全獎勵、處罰: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村學校、班級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意識強,學校安全工作精細、規(guī)范、科學推進,無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或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學、規(guī)范處置,未造成影響。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3、模范遵守各種安全法規(guī),制止違反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4、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險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5、積極撲救火災及各種突發(fā)性事件的處理工作,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6、對查明各種突發(fā)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貢獻。
(二)對于違反安全法規(guī)、上級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村學校、班級或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第6篇 區(qū)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是學校生存發(fā)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實效的決定性環(huán)節(jié)。
2、學校建立安全考核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崗位組成考核小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經常機制,依據《考評方案》一學期組織一次考核,一學年進行一次兌現——考核結果納入年終考評體系,是教職員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的主要依據,發(fā)生責任事故者一票否決。
4、安全考評依據《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考核方案》進行。
5、考評獎勵: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考核成績得分90分以上的為先進單位。
(2)80—89分的為達標單位。
(3)安全意識強,工作精細、規(guī)范、科學推進,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4)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5)模范遵守各種安全法規(guī),制止違反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6)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7)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8)對查明各種突發(fā)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予以“一票否決”:
(1)綜合考評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決”。
(2)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2人以上。
(3)因管理不善造成學校被盜、火災等,造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4)學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經衛(wèi)生防疫部門認定為食物中毒事故的。
7、綜合考核70—79分的為重點管理單位
8、對于違反安全法規(guī)、上級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班級或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第7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fā)生。
一、各級負責人:
1、各班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年級組長組織師生活動時發(fā)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fā)現學生①攀爬學校圍墻;②用籃球架倒立;③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⑥帶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fā)現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fā)生安全事件的。發(fā)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四、學科教師:
1、值班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值日記錄》本上。對發(fā)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fā)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fā)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fā)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現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崗位安全自查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時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考核評優(yōu)、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fā)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發(fā)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七、說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計,學校根據考核予以獎勵。
第8篇 社會家長與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 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系,互通情況。
2、 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 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 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 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 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F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⑶ 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 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 對學生在學校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 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 學??赏ㄟ^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
第9篇 高中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半小時以內報告中心校;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中心校批準、學校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中心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0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票否決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各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辦發(fā)(2007)9號《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全鎮(zhèn)各小學、幼兒(園)校全體干部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guī)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全體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學??己酥笜酥校⒆鳛閷W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同時作為績效工資發(fā)放的依據。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區(qū)級肯定或獎項的根據目標責任獎勵辦法進行一次性獎勵。
3、對在校嚴重違反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學校及教職工要按照事故等級追究其責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安全責任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職員工由各校委會進行考核,各校委會成員由總校負責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fā)生較大事故或多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項,發(fā)當月全額安全獎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第一次發(fā)現口頭警告提示,當月沒有整改上報的或發(fā)現第二次此類問題的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5%。
3.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8%。
4.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傷害,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10%。
5.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師生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教師上訪、家長投訴、信訪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全鎮(zhèn)內通報批評;總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學校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同時給予學校校長警告或免職處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校師生重傷、或食物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總校上報,由總校視情節(jié)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情節(jié)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guī)從重處理。該校校長立即免職。
七、責任追究辦法
1.一般以下責任事故,由學校根據事發(fā)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與核定。
2.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由總校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審核確定,并向教育局做相應報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衛(wèi)生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和晉升資格、視其情節(jié)輕重扣減本學期績效工資,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yōu)資格。
一、建立安全網絡,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綜治辦主任 →教務處→ 門 衛(wèi)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 門衛(wèi)安全衛(wèi)生由門衛(wèi)負責,門衛(wèi)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jiān)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安全):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
發(fā)現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系,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六)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生學習、生活、課間活動、課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種措施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guī)教育和檢查,定期開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fā)現學生有異?,F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按時放學,不得提前或延遲放學時間,以確保學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防溺水,防雷擊、防火等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不擁擠,如有_,班主任應站在樓梯口,組織學生上下縷梯,防止樓道口發(fā)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比賽,勞動時,必須特別加強安全教育,同時要全程參與,不得擅離現場,學生在班級活動中,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七)任課教師:是任課時段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課堂教學應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經常性地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常規(guī)教育。對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沒有及時發(fā)現缺課、逃課學生;或發(fā)現而沒有及時報告班主任;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擅離崗位、私自調課、遲到、提前下課、滯留學生,或上課期間管理不善的;組織或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學生在校期間突發(fā)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fā)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發(fā)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崗位人員:
學校門衛(wèi):要忠于職守,嚴格坐班,嚴格出入門登記制度,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教學時間,學生無班主任批條,不得出校門;上學和放學期間,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在校內零賣和曬物;禁止滯留校外人員或學生在門衛(wèi)室。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值日教師:嚴格履行值日教師工作職責,到崗及時,責任落實。如因失職、瀆職出現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實驗管理員:對有毒化學藥品要加強管理,防止有毒藥品被盜,造成中毒事故發(fā)生;教育并監(jiān)控學生實驗操作過程。
學生家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jiān)護責任,對于監(jiān)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學 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三、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全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guī)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當事人本年度的評優(yōu)、評先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五、追究責任規(guī)定和要求:
1、 上課時間出現學生打架斗毆等安全事故,由當時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一次扣當事人績效工資10元。
2、 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有學生或其家長投訴經查屬實,一次扣當事人績效工資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全權負責,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3、 課余時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師、值日行政領導的責任,比例按3:4:3責任界線劃分。
4、學生放學,班主任或當班教師要護送學生出校門,如果出現安全問題,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學生從校門逃出校外,追究門衛(wèi)、保安責任,班主任負連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較壞影響,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在重大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教育教學活動負責處室和班主任負全權責任。不服從工作安排,造成崗位空缺,導致安全事故按曠工計算,并追究賠償損失。
7、學校領導、教師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中,玩忽職守造成的責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資外,三年內不得評優(yōu)評先。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全體領導和老師都要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重視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努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如果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長應負領導責任之外,要根據事故的情節(jié),發(fā)生的原因等,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對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線相關人員比例賠付。
第12篇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8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八)
為使國家和個人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財物安全,建立學校正常秩序,學校成立治安保衛(wèi)領導小組,設立保衛(wèi)科,各班委設一名治安保衛(wèi)人員,師生輪流晝夜值班。特證如下制度:
1.治安保衛(wèi)工作人人有責。每個同學都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自覺地維護學校教學、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為作堅決斗爭。
2.學生離開教室、宿舍時必須關窗鎖門,學生上晚自習時宿舍要鎖門。值日教師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3.學生應該管好公私財物。發(fā)現案情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案,協助保衛(wèi)公安人員偵破此案。
4.學生來客一律不準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況要留宿者必須經保衛(wèi)人員批準并進行登記。
5.學校、食堂、圖書室、儀器室、衛(wèi)生室、會計室、小賣部等處室都要有人居住嚴管,如有丟失現象發(fā)生,追查責任,由責任人員賠償損失。
6.會計室門窗要加固,庫存現金不得超出銀行規(guī)定限額,如有損失,追究當事人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作出處理。
7.學生做到不打架斗毆,不結伙到校內外鬧事,不亂按電器、不盜竊公私財物,如有違者,由保衛(wèi)科進行批評、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8.保衛(wèi)科應及時處理偶發(fā)事件。隨時檢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來人員要進行登記。搞好校園巡邏。發(fā)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
第13篇 h區(qū)二小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區(qū)二小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對學校的安全管理,營造良好的環(huán)境,促進學生愉快學習和健康成長,培養(yǎng)更加優(yōu)秀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確保學校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每月一次學生安全_,廣泛宣傳安全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總結本月的安全工作。
三、每周一次安全小組成員工作會,總結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學校安全工作。
四、每月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對所轄區(qū)域進行大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五、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完成安全工作任務。按規(guī)定嚴格追究安全責任。
第14篇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
第一條 成立隱患排查整改小組,并履行以下職責:
1、掌握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影響范圍,落實責任人;
2、制定整改計劃并組織實施;
3、加強觀察和監(jiān)控,隨時掌握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并作好詳細記錄。
第二條 隱患鑒定、評估、整改資金由學?;I集,必要時報請主管部門或隱患管理單位給予支持。
第三條 隱患整改完畢之前,應停止使用有關設備,撤出人員,并設置警示標志。
第四條 隱患整改完畢,學校應立即申報有關部門驗收,并報有關部門銷案。
第六條 安全領導小組應對隱患整改進行監(jiān)督,并履行以下職責:
1、對上報的隱患必須及時赴現場勘查,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督促協助責任人進行整改;
2、督促落實整改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應急處理預案,落實整改資金;
3、督促、責令隱患限期整改或暫停產、停業(yè)整改。
第七條 整改資金專款專用,進行跟蹤檢查落實,凡挪作它用或未及時用于隱患整改的,學校應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
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 對存在的隱瞞不報的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其上報和整改。
第九條 對造成隱患未及時整改或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應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按《安全生產法》給予經濟處罰或提請主管部門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并嚴格追究責任。
第十條 對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致 使發(fā)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將依法追究事故單位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5篇 學校安全工作預警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創(chuàng)造安全、文明的校園環(huán)境,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預警制度。
1、健全學校安全組織,完善安全網絡,制訂切實可行的各類安全管理員職責,督促其認真履行;
2、做好學生的安全常規(guī)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購買“三無”食品、不乘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課間活動注意安全等,使學生及時了解學校的安全制度。
3、學習和生活場地的安全:對學生教室、圖書室、廁所、會議室等人群集中等場所做好清潔、通風,進行必要的消毒。對安全通道進行全面檢查,確保通道無阻,通道照明正常,通道出口處要安裝應急燈。
4、消防安全:對消防設備、消防器材進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規(guī)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新,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和消防通道暢通,確保消防設施能用、夠用、會用;檢查線路、開關、用電設施是否安全,禁止學生攜帶易燃物品、引火器材進入校園。
5、交通安全:禁止學生騎車,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要求嚴守交通規(guī)則。
6、安全防范:做好有關安全預警、隱患排查、目擊報告,尤其是災害性天氣(雷擊、臺風、暴風雨等)及地質災害的防范;禁止學生攜帶兇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險源跟蹤制度,落實安全監(jiān)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學生的檔案,落實安全結對教育措施。
第16篇 某學校安全穩(wěn)定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為了學校的安全穩(wěn)定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及員工的人生財產安全,結合我校的校情特擬定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學校治安保衛(wèi)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由安全辦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綜治制教育和防“六災”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fā)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并保護現常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衛(wèi)值班工作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住宿,事先須向保衛(wèi)人員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
9、加強行政領導辦公室、安全辦、財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微機室、實驗室以及警務室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wèi)工作。
10、節(jié)假日由學校辦公室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
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fā)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yè)務素質。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guī)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創(chuàng)文明安全學?;顒印?/p>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并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fā)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后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政教處工作制度
1、組織開展法制、法紀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
2、密切依靠全體師生,實踐群防群治方針,做好防“六災”工作(火災、水災、山體滑坡、路災、食災、人災)
3、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突發(fā)事件預防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注意突發(fā)事件動向,及時處置突發(fā)事件,預防群體性_事件,強化信息反饋,及時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
4、認真督促強化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導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并確保以上部位安全。
5、嚴厲打擊現行的破壞學校安全穩(wěn)定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案發(fā)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追查破案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開展義務消防員應急事件處理的技能培訓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各處室做好災害及事故預防工作。
7、負責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貯使用,對重點部位及重點工種工作人員開展
防火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學校不發(fā)生火災。
8、做好節(jié)假日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訂必要的工作職責規(guī)定,做好檔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執(zhí)行有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工作規(guī)定,依法遵紀開展本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事項。
10、門衛(wèi)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qū)內治安、衛(wèi)生、攤點的監(jiān)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得擅自脫崗、離崗。
11、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fā)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衛(wèi)科。
12、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查看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
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并上報保衛(wèi)
科處理。
13、對裝卸物資、家具、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xù),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guī)定者,應予留置,并上報保衛(wèi)科。
14、開大門條件:學生必須持有放行條,或請假條的予以放行。
15、門衛(wèi)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qū)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約
1、積極宣傳,認真學習《消防法》,努力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管理力度,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門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3、加強用電管理,增設各種安全設施,嚴禁表外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私自接電和改裝用電設備。
4、加強用火管理,學校食堂和住戶廚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盡量不燃放煙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時要注意防火。
5、不得亂接亂搭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燒水、做飯,實驗室、保管室嚴禁吸煙,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6、供水、用電等公共防火設施要倍加愛護,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隨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7、發(fā)現火情及時報告,并組織人員奮力撲救,對火災事故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8、以上公約,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zhí)行,如有違犯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
第17篇 某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二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順延至周三上午。
三、由分管領導匯報一周內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學管理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安全治校、治學、治生的方法。
四、總務主任:負責校舍維修、電路安全等等,負責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教導主任:負責教學過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負責學前工作安全和老師工作安全。
五、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會不留于形式,人人能發(fā)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第18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 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后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 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 如發(fā)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并及時由教師護送醫(y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 學校安全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周五安全匯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第19篇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tǒng)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tǒng)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fā)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嵐頭鎮(zhèn)中心完小
2023年3月2日
第20篇 某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 為全力維護教育系統(tǒng)的安全穩(wěn)定,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穩(wěn)定事故、事件(統(tǒng)稱事故)的發(fā)生,及時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嚴肅追究各種安全穩(wěn)定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學校、師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教育系統(tǒng)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普定縣補郎苗族鄉(xiāng)中心學校。
第三條 補郎中心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深化對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 “分頭排查,共同匯總,記錄在冊,切塊負責,追蹤要賬,限期整改,強化督導,常抓不懈”的“三十二字”總要求,強化以“十五防”(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盜、防爆、防_、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群體性疾病、防自然災害事故、防大型活動安全事故、防學生意外傷害、防學校周邊不良環(huán)境、防學生心理脆弱、防校外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和“七不準”(未經允許,不準罷餐,不準_,不準_,不準串聯,不準搞聯合簽名,不準張貼標語和小字報,不準懸掛橫幅)為主要內容的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堅持“關鍵在校、重點在防、做實為本、常效為先”和“分工協作、條塊結合、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落實各項安全穩(wěn)定措施,對存在的各類隱患、苗頭和問題,及時發(fā)現、控制、化解、治理,切實筑牢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防線,全面推進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
第四條 凡違反安全穩(wěn)定責任制的,依照本辦法直接或建議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追究違反安全穩(wěn)定責任制的單位、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 學校校長是本管轄區(qū)域內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負總的領導責任。第一責任人要定期聽取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的情況匯報,親自過問和解決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領導班子成員對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齊抓共管。
第六條學校的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直接責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抓好領導班子對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認真、徹底解決排查出來的各種問題、隱患和苗頭。
第七條學校負責人對本機構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抓好本機構的安全與治安工作。
第八條學校安全穩(wěn)定(安全保衛(wèi))機構對本轄區(qū)、本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學校的其他領導,對所分管工作涉及的學校安全穩(wěn)定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要把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與所分管工作同時安排、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實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和苗頭要先行及時果斷地處置。
第十條 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范體系。要組建學校安全穩(wěn)定管理和衛(wèi)生保健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形成歸口主管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管理體制,相關資料、檔案管理科學規(guī)范。
第十一條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解決無人管、不會管、管不好的問題,健全和完善學校安全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實行注冊安全副職和注冊安全主任制度。
第十二條 建立例會制度。學校每學期要在第一責任人的主持下至少召開四次例會,專題研究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制訂詳細具體、可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穩(wěn)定。
第十三條 完善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責任制。要把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逐級簽訂責任書,嚴格進行考核,形成層層負責、人人有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學校安全穩(wěn)定防范機制。
第十四條 學校要采取具體措施,對學校實施安全穩(wěn)定監(jiān)督管理,實行學校安全穩(wěn)定校長負責制和安全穩(wěn)定一票否決制,切實防止發(fā)生各類安全穩(wěn)定事故(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穩(wěn)定的教育教學環(huán)境。
第十五條 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huán)境中存在的安全與治安隱患;一旦發(fā)生安全與治安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師生。
第十六條學校應指導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廣泛開展相應的安全教育、自防自護自救互救教育、逃生教育,加強對相關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全面落實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遏制師生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十七條學校要下大力氣抓好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衛(wèi)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失當安全、學校內部和校園周邊治安等方面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排查與治理。
1.確保校內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使用和建設中不發(fā)生師生傷亡事故。
若有施工任務,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問題,責任到人。
加強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嚴禁火種帶入學生宿舍。
學生聚集的教學樓、宿舍、圖書館(室)、微機室、實驗室、餐廳等場所要配備應急照明燈。
2.確保師生在校內食堂就餐、飲水、午間(課間)餐、食用加碘加鈣食品及碘鈣制品、食用校內商店食品等各個方面不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學校要落實衛(wèi)生保健機構和技術人員,加強師生傳染病的預防工作,不得組織學生到有傳染病源的場所開展活動,發(fā)現傳染病必須進行隔離,及時救治和報告。
3.確保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勞動、運動、集體活動中不發(fā)生師生傷亡事故。禁止師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有關活動,組織者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報所屬教育部門批準。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它危險性勞動。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撲救等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4.確保教學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操作以及對易燃、易爆、放射、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儲藏、搬運與使用中不發(fā)生師生安全事故。
5.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確保學校在用火、用電、用油、取暖、使用煤氣、使用煤爐等方面不發(fā)生師生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學校要配齊配足防火器材,不得鎖閉或堵塞校內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所有校內建筑要保證能及時疏散出室內全部人員。學校發(fā)生火災要在第一時間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學生疏散。
6.在教育教學中,確保不發(fā)生因管理失當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等方面的安全事故。學校要通過開設專題課、學科中滲透、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公共衛(wèi)生、意外傷害、網絡、信息安全、自然災害以及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知識的教育。樹立和強化安全意識,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在上操、上下課及放學等容易發(fā)生學生擁擠的關鍵時段,學校對重要路段如樓道樓梯、廁所、門口等,都要安排專人執(zhí)勤、疏導,確保不發(fā)生擁擠踩踏等事故。
7.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確保不發(fā)生師生交通責任事故。
8.加強安全防范教育,確保在學校內部治安和校園周邊治安中不發(fā)生師生傷亡事故。
要將校內的教學區(qū)、宿舍區(qū)、就餐區(qū)、實驗區(qū)、運動區(qū)、校門口等各個活動區(qū)域,劃分為多個安全穩(wěn)定責任區(qū),每個責任區(qū)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穩(wěn)定防范、疏導和隱患排查。哪個責任區(qū)發(fā)生安全與治安事故,須追究該區(qū)責任人的責任。
9.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和“三室兩廳一吧”等不適宜學生出入的經營場所以及停車場所等。
第十八條 強化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學校要對管轄區(qū)域內的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對責任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學期初要有安排部署,學期中要有檢查,學期末要有總結,年度全面總結。要認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工作,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強化檢查、督查、整改和驗收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確保師生在校安全。
第十九條 妥善預防和處置各類不穩(wěn)定因素和矛盾糾紛。對各類不穩(wěn)定因素和矛盾糾紛要及時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妥善處置;對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解決。
第二十條 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補郎中心學校(本部)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