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守則辦法
常言常,火災猛于虎,所以,在各種場合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為了方便大家,以下整理了一則消防安全管理守則,僅供各位安全員參考借鑒。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整。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2篇 餐飲廚房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強化營運期佳兆業(yè)廣場的消防安全管控,規(guī)范并指導各分公司做好廚房區(qū)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技術規(guī)范和集團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規(guī)范。
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城鎮(zhèn)燃氣報警控制系統(tǒng)技術規(guī)程》
3. 適用范圍及對象
本標準適用營運期佳兆業(yè)廣場所有廚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 步行街餐飲商戶廚房;
2) 主力店餐飲廚房;
3) 超市熟食區(qū)操作間;
4) 員工食堂。
4.管控內容及要求
4.1安全用電
4.1.1廚房區(qū)域配電箱須裝在廚房入口墻面,并與蒸爐、油鍋、灶臺、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離,且配電箱底邊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間;
4.1.2廚房配電箱內電源開關及總閘須張貼對應控制設備標識,箱門上須張貼開關箱配線圖、標識清晰無污跡;
4.1.3廚房墻插必須加裝防水罩,嚴禁使用移動插線板;
4.1.4餐飲商戶內需24小時持續(xù)供電設備如:冰箱、冰柜等,須單設專用供電回路,單獨控制。嚴禁使用多項插座,嚴禁其它用電設備共用該路電源或插座供電;
4.1.5廚房安全用電檢查由工程部負責,每月進行1次廚房安全用電檢查,每季度進行1次熱成像儀電氣安全檢查。安全用電檢查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斷路器、開關負荷、開關發(fā)熱、接地情況、 漏電保護器、布線規(guī)范(橫平豎直)、虛線、脫線開關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違規(guī)用電行為。
4.2 滅火器
4.2.1廚房區(qū)域內滅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備兩具4kgabc干粉滅火器,且不得少于兩具,滅火器須在離灶臺、常用大功率設備等周邊1米距離內,安放位置固定并設明顯標識、方便拿取;
4.2.2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區(qū)域內滅火器的檢查,每月不得少于兩次。檢查應包括但不限于內容:外觀、壓力、生產日期、充裝日期、附件完整、埋壓、遮擋等。
4.3 滅火毯
4.3.1廚房區(qū)域內,滅火毯須配置規(guī)格不小于1.2米×1.2米,必須固定放置于灶臺左右兩側并設有明顯、統(tǒng)一的標識,且每個灶臺應配置不少于一張滅火毯;
4.3.2廚房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員工每年要進行一次滅火毯實操演練;
4.3.3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滅火毯檢查,每月不少于兩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損壞、污染、規(guī)格、放置位置合理性、會否使用等。
4.4擋火板、油煙口、油煙管道
4.4.1須使用階梯式擋火板,擋火板之間必須達到無間隙拼接;油煙口開口不得大于油煙罩內平面面積的30%;開口位置應位于油煙較大灶臺的側上方;油煙罩長度超過3米,須設2個油煙口,油煙口間距不大于2米;
4.4.2廚房擋火板必須每日擦拭,表面無積油、油垢等;每周對油煙口上方半臂之長進行清刮和擦拭,無油垢積存;
4.4.3油煙管道須建立清洗計劃;商戶排油煙管道在滿足不積油情況下,可分為兩級清洗方式:一級為重油煙商戶,分戶排油煙管道每月不少于1次清洗;二級為輕油煙商戶,分戶排油煙管道每2個月不少于1次清洗;當以上清洗頻次下排油煙管道仍有積油,須采用調整清洗級別、專項突擊清洗、采用技術改造等解決方案;
4.4.4安管部負責建立油煙管道清洗檔案,每月歸檔一次清洗記錄。油煙清洗檔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油煙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單位資質、清洗前后對比照片(照片須顯示拍攝時間)、驗收記錄、清洗收據或發(fā)票影印件等。
4.5.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管理
4.5.1廣場(自持部分)內有油煙管道的廚房必須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蛋糕、咖啡、水吧、甜品店除外)。自動滅火裝置的控制柜須牢固固定在墻或支架上,安裝高度以柜底距地1.2米為宜,控制柜應遠離熱源;
4.5.2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并應滿足操作和維修更換的要求。
4.5.3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必須具備自動、應急、手動三種啟動方式;噴藥管線須為不銹鋼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銹鋼管件絲扣聯接;必須有延時噴水功能、并可自動關閉。
4.5.4工程部負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日常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電源、指示燈處于自動狀態(tài)、氣瓶壓力、保險銷是否取下、開關正常、藥劑充裝時限、探測頭、噴射頭清潔無異物堵塞、噴射頭防護帽無脫落、箱體封簽是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閥處于開啟狀態(tài)等,管路是否污垢過多;
4.5.5工程部負責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臺賬及檔案的建立。臺賬及檔案應包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維護保養(yǎng)合同、藥劑充裝資料、維護保養(yǎng)記錄等內容;
4.5.6商管公司營運部須監(jiān)督相關商戶,每6個月由設備廠家對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進行維護保養(yǎng)一次,并出具維保合格證明;
4.6可燃氣體報警器
4.6.1廚房可燃氣體報警器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并應滿足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4.6.2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米~1.5米,靠近門軸的側面距離距墻不應小于0.5米;
2) 操作面宜留有1.2米寬的操作距離;
3) 安裝須牢固,不傾斜;
4) 當安裝在輕質墻上時,須采取加固措施。
4.6.3為了正確使用探測器及防止探測器故障的發(fā)生,嚴禁安裝在以下位置:
1) 直接受蒸汽、油煙影響的地方;
2) 給氣口、換氣扇、房門等風量流動大的地方;
3) 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對濕度:≥90%rh);
4) 溫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 有強電磁場的地方。
4.6.4工程部負責廚房燃氣報警器日常檢查,檢查內容因包括但不限于:燃氣報警器控制箱電源開啟正常、指示燈顯示正常(綠色為正常、紅色為異常、黃色為故障)、燃氣報警器探測頭污損、安裝位置異常等。
4.7 感溫探測器
4.7.1廚房感溫探測器須安裝70℃報警的感溫探測器。其安裝空間高度小于8米時,每20平方米~30平方米安裝不少于1個感溫探測器,廚房內獨立封閉空間必須加裝感煙探測器;
4.7.2廚房感溫探測器日常檢查由安管部負責,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探測器外觀、有無松脫、污損、指示燈正常巡檢等。
4.8 噴淋設施
4.8.1廚房區(qū)域內噴淋設施須嚴格按照經當地消防部門及物業(yè)公司核準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安裝。如商戶進行二次裝修,需對噴淋設施實施改造的,須重新向當地消防部門及商管公司申請,并按審核通過的設計圖紙進行改造;
4.8.2安管部負責廚房區(qū)域內噴淋設施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噴淋頭污染、未使用標準噴淋頭、安裝位置不規(guī)范、安裝數量不足、噴淋管網上拴掛物品或管線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標識、應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 廚房面積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廚房面積大于30平方米,必須設置不少于2個安全出口,2個安全出口間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門開啟方向應向外;
2) 安全出口日常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標識常亮、疏散門開啟方向正確、無鎖閉、阻塞、占用等。
4.9.2 疏散標識
1) 廚房疏散標識(含安全出口標識)應使用接入消防電源的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如使用蓄電型的疏散指示標志,須每個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疏散指示標志應處于常充電狀態(tài),疏散指示標志必須保持常亮;
2) 安管部負責廚房疏散標識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標識設置明顯、常亮、無破損、松脫、亮度均勻、地面蓄光型標識清潔、無破損等。
4.9.3應急照明
1) 廚房應急照明宜選用消防電源作應急照明電源,如使用蓄電型應急照明,須每隔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應急照明應處于常充電狀態(tài);
2) 工程部負責應急照明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常亮、蓄電型應急照明處理充電狀態(tài)、無破損、松脫、接入雙回電源等。
4.10 消防安全培訓
4.10.1餐飲商戶員工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通過后,方可上崗;
4.10.2安管部負責對新入職的廚房工作人員進行廚房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培訓及考核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作業(yè)管理(包括設備設施配置要求、三關一閉、油煙清洗、動火監(jiān)護等)、突發(fā)情況處置方法、滅火器材使用維護、消防四個能力、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的使用維護等;
4.11 監(jiān)管機制
各項目須建立有效的監(jiān)管機制,確保值班經理每日抽查不少于餐飲商戶總數的10%,安管部負責人每周抽查不少于20%,項目負責人每月抽查重點餐飲商戶,發(fā)現問題必須追究管理責任人的監(jiān)管責任。
4.12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商戶的管控
4.12.1責任界定及整改
1) 各項目應發(fā)函明確告知餐飲商戶未加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可能產生的后果以及安全管理責任界定;
2) 未安裝自動滅火裝置的商戶,各項目應要求商戶限期安裝。對未能在期限內安裝的商戶,各項目應積極溝通并協(xié)調,督促商戶整改,確保安裝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
在商戶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期間,各項目應要求商戶配合并采取以下措施,確保安全:
1) 商戶須每周組織全員進行1次消防器械使用培訓、應急疏散演練。安管部每月對商戶全員進行一次專項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2) 廚房區(qū)域須配置充足的滅火器和滅火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干粉滅火器,每個灶臺配置滅火毯2張;
3) 工程部每月不少于2次對商戶內的噴淋末端裝置、燃氣報警器進行檢測,安管部每天不少于2次對油煙罩及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4) 廚房動火期間,必須確保有專人在崗值守,嚴禁離崗、脫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標準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遵照集團相關消防安全作業(yè)指導書及國家、地方相關法規(guī)及規(guī)范執(zhí)行;
5.2本標準自下發(fā)之日執(zhí)行,并作為集團總部對各分公司、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及考核依據。
第3篇 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辦法
一、為維護企業(yè)內部穩(wěn)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企業(yè)深化改革和施工生產、
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企業(yè)治安保衛(wèi)責任制規(guī)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84號令)、《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64號令)、《北京市交通安全責任制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有限公司內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凡有限公司所轄各單位均執(zhí)行本管理辦法(包括原一建公司所屬單位)。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政正職領導干部為本單
位保衛(wèi)工作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保衛(wèi)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有限公司對各單位治安、消防、交通工作(以下簡稱保衛(wèi)工作),采取“分級管理,責任分明,逐級落實,責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公司保衛(wèi)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指導各單位保衛(wèi)工作。
五、各單位在改革、調整過程中,不得削弱保衛(wèi)工作,要按照下列要
求設置保衛(wèi)組織、保衛(wèi)干部和消防警衛(wèi)人員。
1、各專業(yè)分公司要根據職工人數多少、工作量大小成立保衛(wèi)組,或設置專職保工干部。
2、國家、市確定的重點工程和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含5萬平方米),成立現場保衛(wèi)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
3.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含1萬平方米),不足5萬平方米工程,設立專職保衛(wèi)干部;
4.建筑面積不足1萬平方米的工程,可以設立以保衛(wèi)工作為主,同時兼管其它工作的保衛(wèi)干部;
5.保衛(wèi)干部必須持有上崗證,經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審核認可后,方可上崗;
6.施工現場護場警衛(wèi)人員的配備按照有限公司《關于使用護廠警衛(wèi)、防火工作人員和成品保護人員管理辦法》執(zhí)行。
六、專業(yè)分公司保衛(wèi)工作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北京市企業(yè)保衛(wèi)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及有限公司保衛(wèi)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研究制定本單位保衛(wèi)工作的各項制度。逐級簽訂《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責任狀》,落實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年度保衛(wèi)工作計劃,建立健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領導組織,結合有限公司下達的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指標,確定本單位保衛(wèi)工作管理目標,并定期對下屬單位、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指導、考核;
3.加強對職工的法制宣傳、“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不斷提高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安全防范意識和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的自覺性;
4.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加強秘密力量建設。幫助、教育本單位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依法協(xié)助公安機關對犯罪分子、勞教所外執(zhí)行人員進行監(jiān)督、考察和教育。每年3月底前,將確定的重點人口、幫教對象、治安耳目審批表報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審批備案;
5.調解、疏導單位內部糾紛,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6.加強重點防范部位、貴重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7.加強對精神病人的登記、管理,特別是對“武瘋子”要落實看管措施。
8.加強信息工作,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交通部門報告發(fā)生在本單位內部的治安、刑事案件,消防、交通事故以及各類不安定事端,并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9.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防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隱患,對有限公司下發(fā)的隱患通知書,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解決;
10.加強對內部員工、特別是駕駛員交通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加強機動車輛管理,對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的單位、個人,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經常監(jiān)督檢查交通管理目標的落實情況;
11.負責組建、培訓義務消防組織;
12.按有限公司要求建立治安、消防、交通工作內業(yè)資料,達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
七、項目經理部保衛(wèi)工作職責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的保衛(wèi)工作,并在全面負責的原則下,授權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本單位的保衛(wèi)工作;
2.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保衛(wèi)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綜治委、治保會、防火委員會、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與分包協(xié)作單位簽訂責任狀,落實本單位保衛(wèi)責任制,完成保衛(wèi)工作的各項控制指標;
3.研究制定本單位保衛(wèi)工作的各項制度,定期與不定期針對單位內部治安、消防、交通工作狀況,召開治安綜合治理會議,研究工作,解決問題,做出決策;
4.經常組織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研究消除各類隱患的措施,監(jiān)督檢查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5.研究分析治安形勢,掌握治安動態(tài),及時發(fā)現不安定因素,把鬧事苗頭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預防各種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
6.對外施隊保衛(wèi)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指導和教育培訓;
7.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
8.加強對保衛(wèi)組織、保衛(wèi)干部的領導、關心、支持他們的工作,提高保衛(wèi)隊伍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對在保衛(wèi)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保衛(wèi)干部要給予獎勵;
9.加強對護廠警衛(wèi)、成品保護消防工作的領導,制定有效措施,確保一方平安;
10.在施工程實行總包負責制,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實行統(tǒng)一管理,對各分包單位、外施隊依照治安、消防、交通有關規(guī)定,進行宣傳、檢查、監(jiān)督。在各分包單位、外施人員進場前簽訂《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責任書》。各分包單位、外施隊要指定專人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工作,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11.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和管理;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業(yè)務學習和訓練;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12.按有限公司要求規(guī)范、完善治安、消防、交通內業(yè)資料。
八、外施隊保衛(wèi)工作職責
1.外施隊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著“誰的人誰來管,誰的事誰負責”的原則,由外施隊伍自管、自治,工作上接受項目經理部及上級職能部門檢查、監(jiān)督、指導;
2.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劃分責任區(qū),并確定每個責任區(qū)的治安。防火、交通安全專職負責人;
3.外施隊要嚴格執(zhí)行項目經理部及上級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工作各項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服從項目經理部的管理,并經常對本隊的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對責任區(qū)進行檢查,提高自防、自治、自救的能力;
4.嚴格執(zhí)行“三證一冊’及宿舍區(qū)、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
5.外施隊因教育不嚴、管理不善,發(fā)生違章作業(yè)、違紀行為的,項目經理部或上級有關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造成事故或后果嚴重的,其責任和損失一律由外施隊自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保衛(wèi)干部職責
在本單位領導下,認真完成有限公司、專業(yè)分公司、項目經理部保衛(wèi)工作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十、專業(yè)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治安方面
(1)施工現場應當按規(guī)定采取圍擋等安全防護措施,建立門衛(wèi)制度,施工人員憑出人證進出施工現場;
(2)施工現場。料場、庫房應當加強巡邏守護,重要材料、設備要專庫專管;
(3)施工現場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必須專庫限量儲存,設置明顯標志,指定專人保管,制定嚴格的限量領用登記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4)施工現場的要害部位(包括鍋爐房、變電室、泵房、大中型機械設備等)和重點防范部位(包括財務室、計算機房、倉庫、料場等),應當制定并認真執(zhí)行安全保衛(wèi)措施,安裝防護設施或報警裝置;
(5)建設工程成品以及安裝就位的重要設施、設備,必須制定專門保衛(wèi)措施,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巡邏看護,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fā)生。
2.消防安全方面
(1)施工現場消防系統(tǒng)的泵房、消火栓、滅火器等,要按照有限公司制定的標準及有關要求進行安排配置;
(2)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及安全網、圍網,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施工作業(yè)用火必須經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yè)。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4)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yè)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yè)技術人員操作?,F場要符合動火要求。外施隊的電氣焊工需持省、市級勞動技術部門核發(fā)的證件,通過單位的技安部門換取北京市的有效證件后,方可進行操作;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安,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和危險物品;
(6)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應當制定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yè)場所分裝、調料;不得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后的廢棄物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及時清除;
(7)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消防車道,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它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施采取防凍保溫措施。雨季施工要防曬、防雨淋;
(8)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必須購置符合防火要求,有合格證明的阻燃材料;
(9)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住人。在工程外設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支搭床鋪和使用電熱器具。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10)防水施工、使用燃氣液化氣、電熱器具,要報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審批。
(11)新開工程要在開工前15日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wèi)方案,報消防監(jiān)督機械審批備案。申報程序按照市政府84號令規(guī)定執(zhí)行。
3.交通安全方面
(1)對專職駕駛員、兼職駕駛員及員工進行交通法規(guī)宣傳、教育、管理,逐級簽訂責任狀;
(2)嚴格執(zhí)行車輛“三檢”(出車前、行車途中、收車后),“四勤”(勤緊固、勤保養(yǎng)、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嚴禁帶“病”行駛;
(3)各種機動車輛嚴禁在家中及指定停車場以外的地點停放過夜,防止被盜、破壞等各種事故的發(fā)生;
(4)各單位對所使用的班車,要指定駕駛作風正派、技術熟練、駕齡在五年以上,講究職業(yè)道德的專職駕駛員駕駛,每輛班車要明確一名車長負責交通安全;
(5)嚴禁使用單位的各種車輛進行旅游活動和結婚用車,任何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用公司車輛辦私事;
(6)凡新購、停駛、報廢、轉賣或丟失及單位名稱變更的機動車輛,需及時辦理各種車務手續(xù),并報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交通管理部門、行政部門、工程管理部機械部門備案;
(7)機動車輛去外埠(北京市以外地區(qū))執(zhí)行任務須持填寫清楚的路單,向主管領導,交通管理部門申報,經審核批準,并由綜合管理部交通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交通安全交底;
(8)私本機動車駕駛員、私人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造成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私本駕駛員、私車車主和使用者負責,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
十一、獎罰執(zhí)行辦法
1.對單位的獎勵,以各單位與有限公司簽訂的《經濟責任承包責任狀》
為依據,由有限公司領導或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考核結果決定;
2.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或專職保衛(wèi)干部)有權依據此規(guī)定及有限公司《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處罰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制不落實,發(fā)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3.罰款一律通過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上交財務金融部,單獨立戶。款項用于治安綜合治理,加強治安防范、消防、交通基礎建設及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基金;
4.罰款執(zhí)行使用有限公司統(tǒng)一印制的《治安、消防、交通事故、隱患違章罰沒通知單》,執(zhí)行罰沒時填寫一式三份通知單,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留存一份,隨罰款交財務金融部一份,給被罰款單位或個人一份。有限公司所屬單位、外施隊、個人接受罰沒不能以現金支付的,財務金融部依據罰沒通知單辦理扣款手續(xù);
5.外協(xié)、分包工程的單位,接受罰沒不能交納現金,專業(yè)分公司及有關單位財務部門依據罰沒通知單辦理扣款手續(xù);
6.專業(yè)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專職保衛(wèi)于部可依據第三條規(guī)定,對所轄責任區(qū)內的治安、消防、交通的違章行為進行罰沒,執(zhí)行罰沒金額在200元(含200元)以上時,報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負責人審批。治安、消防、交通罰沒每月川日前統(tǒng)一上交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由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交財務金融部;
7.對個人罰款不準由單位支付,對單位罰沒不準記人成本,由單位含量中支出;
8.違反治安、消防、交通獎懲處罰條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主動接受處罰;
9.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或專職保衛(wèi)干部)行使罰沒權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所使用的《治安、消防、交通事故、隱患違章罰沒通知單》應蓋有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的印章;
10.綜合管理部保衛(wèi)部門(或專職保衛(wèi)干部)、財務金融部。人力資源部要認真配合,積極協(xié)作。
第4篇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屬于重點單位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了解消防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場所消防安全狀況和消防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b) 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建議;
c) 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fā)現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 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 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5篇 安全生產消防管理績效考核辦法
1本考核辦法是本單位對基層單位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的基層基礎安全管理多項安全工作執(zhí)行落實等情況檢查考核。
2 考核辦法實行監(jiān)督與管理相結合、檢查考核與指導督促相結合、教育培訓與獎懲相結合的安全管理考核機制。
3 檢查考核內容:安全生產(消防)責任制履行、安全例會、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事故及事故隱患整改和上報,安全獎罰、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班組安全基礎管理達標建設、安全作業(yè)票、進入有限空間安全許可、崗位員工巡回檢查、現場工業(yè)動火監(jiān)督管理、節(jié)假日、季節(jié)性的安全工作落實、生產崗位現場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環(huán)保基礎年”活動的落實、創(chuàng)建“無違章、無隱患”班組活動、開展“全過程現場安全監(jiān)督”活動和其它安全活動的開展等管理工作及檢查考核執(zhí)行落實方面。
4檢查考核方法。以百分制進行日常抽查、月度總檢查考核。單位檢查考核持《安全生產(消防)管理檢查考核表》和日常抽查持《班組安全檢查表》。以百分考核后,折成本單位對基層單位月度獎金總考核所占安全比例分數進行月度安全獎罰兌現。
5獎罰
5.1獎勵
5.1.1本單位對基層單位月度檢查考核總分達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為管理優(yōu)秀給予月度獎金獎勵500元;
5.1.2在重大險情下,積極主動采取安全措施,避免發(fā)生顯見的傷害事故的人員,給予一次性月度獎金獎勵400元;
5.1.3及時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300元;
5.1.4對本單位工作范圍內實現無事故、無違章行為、無隱患問題、無違反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能熟練掌握本工作范圍內安全應知應會等回答流利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50-100元;
5.2處罰
5.2.1本單位對基層單位月度檢查考核總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管理不合格給予處罰400元;
5.2.2對各班組長、崗位員工違反勞動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體系文件、作業(yè)文件和崗位作業(yè)指導書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責任人給予月度獎金處罰100-300元,并例入所在的基層單位月度檢查考核管理不嚴扣2分處理;
5.2.2.1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有章不循者;
5.2.2.2玩忽職守、違反勞動紀律、離崗、串崗或酒后上崗者;
5.2.2.3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或不持證上崗操作者;
5.2.2.4不履行班組長、員工安全生產職責者;
5.2.2.5記錄弄虛作假的;
5.2.2.6發(fā)現事故隱患或險情不采取防護事故措施或不及時報告者;
5.2.2.7對批評或制止“三違”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
5.2.2.8不按規(guī)定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
5.2.2.9在嚴禁煙火的區(qū)域內吸煙或違章動火者;
5.2.2.10用輕質油、汽油在室內擦洗衣物、設備、工具和房間地點及禁止煙火區(qū)域內有煙火的;
5.2.2.11不按時檢查或檢查不負責者;
5.2.2.12不按安全作業(yè)票執(zhí)行或沒下發(fā)安全作業(yè)票(有限空間安全許可證)者。
5.2.2.13現場工業(yè)動火(外來施工作業(yè)現場)生產崗位派駐安全監(jiān)督不到位或現場監(jiān)督不嚴;及動火措施不到位沒有制止的。
5.3 基層單位安排有危險性生產工作沒有派監(jiān)護人,無現場安全監(jiān)督措施的或措施不到位的處罰100元。
5.4 基層單位所管轄的班組崗位現場存在隱患沒有安排立即整改或對整改不了而又沒有臨時防范措施的和不報告基層單位干部或安全員結予處罰200-500元,存在重大隱患每處罰200元。
5.5 現場違反工業(yè)動火各項規(guī)定或超期使用動火報告的現象,沒有制止的基層單位一次處罰100-300元。
5.6 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后,預期不整改的基層單位一次處罰500元。
5.7 凡新入廠或轉崗人員未經基層單位第三級安全入廠教育(包括教育內容不全、學時不夠、沒有考試)安排上崗操作的一人次處罰100元,發(fā)生事故另行處理。
5.8 其他違反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辦法等按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管理檢查表》執(zhí)行打分考核處理。
5.9 本單位在上級安全部門現場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中受到處罰或扣分項影響的基層單位給予承擔處罰金額或扣分數的80%比例進行處罰和扣分。單位承擔20%的管理不嚴責任。
6 基層單位嚴格執(zhí)行對所分管班組的日常抽查、月度檢查考核,按照班組《安全生產(消防)管理考核辦法》和《班組安全檢查表》嚴格執(zhí)行自查自改。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的日常抽查監(jiān)督管理,每周開展自查自改;自查必須對照班組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考核和獎罰兌現等情況的落實。
7基層單位干部嚴格執(zhí)行崗位作業(yè)指導書和履行好安全職責并落實到位?;鶎訂挝恢饕刹控撠熑粘1O(jiān)督檢查和每月一次對班組(自然站)長或副職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獎罰、總結講評,并通報考核情況。
8 基層單位主要干部的安全生產職責履行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由本單位主管安全領導或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每月一次考核獎罰總結講評,并通報考核情況。
9 各班組長(自然站)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每月一次對本班組員工履行安全職責及各項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落實到位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獎罰、總結講評,并向基層單位主要干部報告本班組對員工考核結果,并列入月度員工獎金獎罰兌現。
第6篇 宿舍管理員消防安全職責
一、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識,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宿舍內人員疏散。
二、掌握宿舍內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崗位,不得脫崗。
四、對宿舍內人員違反消防法規(guī)行為及時制止。
五、發(fā)生火災時,應按照滅火疏散預案組織、引導和幫助宿舍內人員快速有序疏散。
第7篇 辦公樓寫字樓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細則
一、四確立:
1、確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寫字樓(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3、確立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4、確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機制
寫字樓(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二、四組建
1、組建消防管理責任體系
寫字樓(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組建防火巡查、檢查隊伍
寫字樓(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寫字樓(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3、組建義務消防隊
建立由員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4、組建多家產權單位的統(tǒng)一管理機制
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寫字樓(辦公樓),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
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物業(yè)單位統(tǒng)一管理。沒有委托物業(yè)單位的,可以允許其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共同組成管理機構對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項實行統(tǒng)一管理,也可以在明確各自應負的管理責任的前提下委托統(tǒng)一管理。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認真貫徹,《中 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項目部項目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fā)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 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項目經理職責
(1)負責本項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執(zhí)行公司有關指示和規(guī)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guī)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部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
(4)研究和布置本項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定期對員工宿舍進行檢查。 (7)定期組織項目部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8)針對不同重點部位制定消防預案。 7、項目部員工職責
(1)熟悉本項目部的重點防火區(qū)域及火災易發(fā)區(qū)域,定期巡視并熟知消防預案。
(2)嚴禁在車庫、庫房、機房及有易燃物的場所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3)員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室內供電整齊規(guī)范,不允許超負荷使用電器,不允許私搭亂接電線,做到人走燈關,從插座拔掉所有用電設備。
(4)嚴禁在宿舍內吸煙。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組織義務消防隊員。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下設疏散、搶救、警衛(wèi)、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中控員職責
(1)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的有關要求。
(3)消防控制室應確?;馂淖詣訄缶到y(tǒng)和滅火系統(tǒng)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4)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災警報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6)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tài)(處于自動狀態(tài)的除外),同時請示甲方領導是否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7)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10、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和禁止辦公區(qū)、庫房區(qū)吸煙的規(guī)定。11、項目部內嚴禁動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如電氣焊)時,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填寫動火證,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12、在動火區(qū)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在動火中發(fā)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yè)。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xù)和違*火的作業(yè),立即責令停止作業(yè)。 13、 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嚴禁超負荷用電。 (3)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的安全管理。
15、焊接作業(yè)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要靈敏有效。
(2)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6、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設獨立電閘。
(2)焊工作業(yè),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7、禁止在項目部焚燒雜草、垃圾。 18、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zhí)行救人重于滅火的原則。(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指揮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 19、四懂四會四個能力的具體執(zhí)行 (1)四懂
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①防止觸電;②防止引起火災;
③可燃、易燃品、火源。 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①加強對可燃物質的管理;②管理和控制好各種火源;③加強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管理;
④易燃易爆場所應有足夠的、適用的消防設施,并要經常檢查,做到會用、有效。 懂滅火方法 ①冷卻滅火方法;②隔離滅火方法;③窒息滅火方法;④抑制滅火方法。 懂逃生方法
①救逃生時要熟悉周圍環(huán)境,要迅速撤離火場;②緊急疏散時要保證通道不堵塞,確保逃生路線暢通;③緊急疏散時要聽從指揮,保證有秩序的盡快撤離;④當發(fā)生意外時,要大聲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時間,以便及時得救,也不要貪婪財物;
⑤要學會自我保護,盡量保持低姿勢匍匐前進,用濕毛巾捂住嘴鼻;
⑥保持鎮(zhèn)定,就地取材,用窗簾、床單自制繩索,安全逃生;⑦逃生時要直奔通道,不要進入電梯,防止被關在電梯內;⑧當煙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時,要關閉門窗,用濕毛巾塞住門窗縫隙,防止煙霧侵入房間;
⑨當身上的衣物著火時,不要驚慌亂跑,就地打滾,將火苗壓住;
⑩當沒有辦法逃生時,要及時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離困境。(2)四會 會報警
①大聲呼喊報警,使用手動報警設備報警;②如使用專用電話、手動報警按鈕;
③撥打119火警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 報警越早,損失越小。使用座機、手機撥打'119'必須講清以下內容:
火災發(fā)生的單位或個人詳細地址(街道、門牌號、樓層等) 起火物質(燃燒物)是什么。
火勢情況(如只見冒煙,有火光,火勢兇猛,燃燒了幾間屋或幾層樓等)
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會使用消防器材
各種手提式滅火器的操作方法簡稱為:一拔 拔掉保險銷,二握 握住噴管噴頭,三壓 壓下握把,四準 對準火焰根部即可。 會撲救初期火災
在撲救初期火災時,必須遵循:先控制后消滅,救人第一,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①按疏散預案組織人員疏散;②酌情通報情況,防止混亂;③分組實施引導 消防四個能力
'四個能力'是公安部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提出即:提高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提高社會單位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社會單位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提高社 會單位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3)四個能力建設標準: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單位應建立防火檢查、巡查隊伍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單位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部門負責人每周至少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員工每天班前、班后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設施器材 禁損壞挪用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閉堵塞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擋損壞四查裝飾裝修 禁易燃可燃五查電器線路 禁私搭亂接六查用電設備 禁違章使用七查吸煙用火 禁擅用明火八查場所人員 禁超員脫崗九查物品存放 禁違規(guī)存儲
十查人員住宿 禁三合一體 撲救初期火災能力
單位應建立兩支隊伍(滅火第一戰(zhàn)斗力量隊伍、滅火第二戰(zhàn)斗力量隊伍)
發(fā)現火災后,起火部位員工1分鐘內形成滅火第一戰(zhàn)斗力量掌握'三'原則:
距起火點近的員工負責利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滅火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負責報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員工負責引導人員疏散火災確認后,單位3分鐘內形成滅火第二戰(zhàn)斗力量
通訊聯絡組-通知員工趕赴火場,消防隊報警、保障火場通訊聯絡
滅火行動組-利用本單位消防器材設備滅火疏散引導組-組織引導現場人員有序疏散安全維護組-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現場警戒組-維持火場秩序 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員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單位疏散逃生路線熟悉引導人員疏散程序熟悉遇難逃生設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場逃生基本知識第一訣:熟悉環(huán)境 牢記出口第二訣:保持鎮(zhèn)靜 迅速疏散第三訣:正確引導 有序疏散第四訣:不入險地 不戀財物 第五訣:簡易防護 蒙鼻匍匐第六訣:善用通道 莫入電梯第七訣:火已及身 切勿驚恐第八訣:避難場所 固守待援第九訣:發(fā)出信號 請求救援第十訣:緩降逃生 滑繩自救
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員工要做到'六掌握'掌握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單位、崗位火災急險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報警、滅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掌握安全疏散線路及引導疏散的程序方法掌握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及操作程序員工上崗、轉崗均應經崗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在崗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8篇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范本
目 錄
一、消防組織機構及工程概況
二、義務消防人員名單
三、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崗位職責
四、專(兼)職防火安全保衛(wèi)干部職責
五、各項防火制度
六、防火須知
消防組織機構
組 長:邱富彬
副組長:張晉勇
組 員:冉啟波、張云龍、張國建、甘居靈、
尹安華、唐才勇
消防小組成員聯系方式
組 長:邱富彬
副組長:張晉勇
組 員:冉啟波
張云龍
尹安華
甘居靈
張國建
唐才勇
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組 長:邱富彬
副組長:張晉勇
組 員:冉啟波、張云龍、張國建、甘居靈、
尹安華、唐才勇
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本項目部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執(zhí)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做到與生產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組織本項目部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3、組織落實項目部生產(施工)防火崗位責任制。
4、負責本項目部防火檢查,及時整改火險隱患。本項目部無力整改的,立即報告公司主管領導,同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組織、領導、教育本項目部義務消防組織,并給予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
6、項目部火險性大的部位,要負責制訂撲救初期火災滅火計劃,組織本部為職工演練,并將作戰(zhàn)計劃逐級上報保衛(wèi)科備案。
7、提出消防器材配置計劃,并組織實施。對消防器材要勤維修、勤保養(yǎng),經常保持完整好用。
8、組織職工群眾撲救火災,同時迅速向最近的公安消防隊報警。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執(zhí)行處理決定。
專(兼)職防火安全保衛(wèi)干部職責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行使監(jiān)督檢查;
2、認真貫徹“消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搞好預防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3、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
4、按規(guī)定審查、發(fā)放施工(生產)動火證;
5、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做好義務培訓工作;
6、確定消防重點部位,建立重點防火檔案;
7、掌握火險、火災情況,進行統(tǒng)計報告;
8、督促各單位配置消防器材,并經常檢查使用管理情況;
9、組織職工撲救火災,調查火災原因,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庫房防火管理制度
1、物資倉庫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部位。要在明顯部位設置“嚴禁煙火”標志。
2、根據保管物資的性能,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
3、庫內照明電源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裝規(guī)程。不準私自搭接臨時電線和裝燈。
4、庫內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住人,禁火區(qū)域內不準動火。
5、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必須嚴格執(zhí)行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規(guī)定。
6、兩種性質抵觸的物品,嚴禁一庫存放。
7、庫內物品必須堆放整齊,經常保持道路通暢。
木工房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房應盡可能采用難燃物結構,并與其它建筑物的間距不少于10米,如因條件限制難以達到上述條件者,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木工房不準住人,不準吸煙,更不準動火,并要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將防火安全制度公布。
3、鋸末、木屑、刨花不準堆放木工房內,每天最少要清掃一次,房屋結構上的木粉塵最少每周清掃一次。
4、電動木工機具應采用密閉型電機,導線應穿在電線管內,開關、配電箱等應有防護裝置,并經常清掃積屑
5、木工房應配置足夠的滅火器材,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
6、木工房應明確一名防火責任人,并掛牌公布。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均為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是保證生產、工作和個人財產、人身安全的必須器材,各單位和個人有責任愛護,不得損壞。
2、各單位主管部門對消防器材的品種、數量、存放地點進行登記,每月應巡視檢查1-2次陳列各處的消防器材,發(fā)現有非正常損壞,由各責任單位或個人照價賠償,并給予五至十元的罰款處理,并由保衛(wèi)處(科)及時督促修理或更換。
3、保衛(wèi)科應隨時組織檢查滅火器的效能,做好更換藥督促檢查工作。
4、消防器材實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管理,并做好管理記錄。
5、對各種滅火器材、標志、標普、宣傳圖片,任何人不準移動毀損,違者罰款五至十元。
6、各種滅火設備,除確有火情可以使用外,任何人不得動用,不得戲耍滅火器材,違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并給予一點行政處分。
食堂防火制度
1、食堂要指定一名防火負責人,負責本食堂防火工作,防火負責人要認真學習防火知識。經常對本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制定出防火措施。
2、防火負責人和崗位工作人員要隨時檢查本崗位的防火情況。特別對食堂用電、用火要經常檢查。如果發(fā)現有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3、對食堂爐灶、煙囪要遠離油 、席子、木材和可燃物品。
4、灶上 制人員在制作時不得遠離鍋臺,防止油然引起火災。
5、食堂保管室的照明用電,按規(guī)定瓦數使用。不準照常明燈,做到人走燈滅。保管室內禁止吸煙。
6、如果發(fā)生火災險情,應立即斷掉電源、火源,火災初期在場人員,應立即利用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迅速進行撲救,同時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消防部門報警,防止火災擴大。
7、食堂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防 火 須 知
1.施工現場未經批準不得任意動用明火。
2.焊割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3.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guī)定的禁火區(qū)嚴禁吸煙。
4.水電工嚴禁擅自裝接電器用具,拉設電線。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器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周圍不準堆物,必須保持道路通暢。
火災應急響應預案
“防范勝于救災”,為把天瀾木業(yè)職工宿舍及配套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及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和生活區(qū)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確保在緊急火情發(fā)生時,消防人員和現場全體職工能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定方案迅速及時將火災撲滅,把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項目部工程現場火災應急響應方案。
一、應急響應方案,程序如下:
1、呼救:當施工現場某處發(fā)生火災,最先發(fā)現火情的人員應大聲呼叫,最先發(fā)現火情的人員,應大聲呼救,將火情信息傳出,同時判斷險情,必要時可通過119火警電話向消防隊報警,呼叫內容要明確,某某地點或某某部位失火!將信息準確傳出。聽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責任將火情信息報告給與其最近的辦公區(qū)等處的管理人員,義務消防人員,使信息迅速報告到消防應急響應小組成員處,消防應急響應小組應立即趕赴事發(fā)現場組織滅火工作,同時根據火險情況及滅火的必要性,決定對外求援方式(如打119火警電話向消防隊求援)并向項目部和公司有關部門領導匯報。
2、報警:報警員負責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失火地點,火勢、失火材料,同時必須告知發(fā)生火災附近的標志,以利消防隊迅速判斷方位。在報警的同時,應派人到路口接車,以利消防隊迅速入場,治安消防安全員負責將失火情況及時報告公司武裝保衛(wèi)科,辦公室電話:
3、急救電話120。
4、接車:接車員迅速到路口接車,引導消防車從具備駛入條件的道路迅速到達現場。
5、自救:義務消防隊負責協(xié)助應急響應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組織工作。救護員引導火災現場的人員用衣服堵住口鼻,彎下腰,以最低的姿勢迅速撤離疏散到安全地點。義務消防隊員電工負責切斷電源,義務消防人員迅速開啟滅火器,用滅火器滅火。根據現場情況使用現場消防桶提水,用鐵鏟鏟土或砂滅火。
6、搶救:火災發(fā)生時,應急小組成員和消防負責人應立即到現場了解情況,并指揮滅火工作,如有可能發(fā)生人員傷亡時,應迅速撥打120,告知失火地點,并派接車員到路口等待,同時指令搶救組迅速投入搶救。在搶救車未到時,搶救下來的傷員應使其平躺在地上,周圍應通風良好,對呼吸窘迫的傷員,搶救小組隊員對其進行人工呼吸。
7、現場保護:等待消防部門及保衛(wèi)部門進行現場勘查。義務消防人員負責監(jiān)督保護現場,以滿足以后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第9篇 s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sd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公安部28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sd大學及學校各部門、二級單位(學院、系、處、所、中心)和駐校內其他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學校校園內工作、學習、生產、生活的人員(含臨時居住人員)。
第三條 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納入學校發(fā)展的總體規(guī)劃。
第四條 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定期和適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及人員,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報告火情及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各單位應按消防法規(guī)要求成立消防志愿者組織。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及工作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分管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常務副主任,學校辦公室、公安處、財務部、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學生就業(yè)與發(fā)展指導服務中心、*l校區(qū)管理辦公室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學校各部門、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安處,辦公室主任由公安處處長擔任,副主任由公安處及相關職能部門副職擔任,負責學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單位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并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 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四)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xié)助校長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協(xié)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jiān)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 公安處是學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的要求,擬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規(guī)劃和計劃;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日常消防經費預算;提出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維修報告,報學校及職能部門并監(jiān)督實施;
(二)對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檢查各單位整改落實情況;
(三)負責監(jiān)督校園區(qū)域內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
(四)確定學校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并設置重點防火單位(部位)標志;
(五)建立全校消防工作檔案和消防安全臺賬;制定學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監(jiān)督、指導各單位建立和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指導各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六)負責組織全校性的安全檢查,協(xié)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監(jiān)督校園區(qū)域物業(yè)公司消防管理;
(七)組織指導全校各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八)協(xié)助各單位組建消防志愿者組織并開展消防業(yè)務培訓和演練;
(九)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受理各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提出整改意見和方案;
(十一)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十二)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采集上報校園消防工作信息數據;協(xié)助公安、消防等部門調查處理校園內火災事故;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善后及責任追究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及學校交辦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工作人員是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成立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二)與學校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及責任人;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依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教學、科研和生產的安全操作規(guī)范、規(guī)程,并監(jiān)督落實;
(四)加強實驗室管理,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及用電、用火、用氣等安全管理,杜絕違章違規(guī)操作;
(五)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定期對本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演練;
(六)確定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標志;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消防檔案;
(七)保護本單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保證本單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八)設有消防值班室的單位,應檢查監(jiān)督值班人員在崗情況,確保其履行職責;
(九)支持、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三條 除第十二條規(guī)定外,有關單位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學校消防經費預算的審核、落實以及使用情況監(jiān)督。
本科生院、學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團委等部門加強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
育,定期組織學生開展應急逃生演練;保證每屆新生的安全教育課時達到教育部要求;建立由學生參加的消防志愿者組織,定期進行培訓演練。
后勤保障部加強對物業(yè)公司值班人員配備監(jiān)督;負責學校后勤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guī)范操作流程;加強校內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送變電設施和線路,確保安全;在維修、改造、裝修等工程中對消防設施設備統(tǒng)籌規(guī)劃,按消防法規(guī)要求設計施工。
學生就業(yè)與發(fā)展指導服務中心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加強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宣傳;加強樓內用火、用電管理;保證夜間防火巡查頻次,及時發(fā)現火情并組織撲救和疏散;定期開展對樓宇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負責制定相應的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范和實驗室管理制度;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實驗室內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使用情況;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
*l校區(qū)管理辦公室負責本校區(qū)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校園區(qū)域物業(yè)管理部門(公司)在物業(yè)合同約定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家屬區(qū)消防安全管理納入社區(qū)物業(yè)合同約定管理范圍。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各單位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檔案,主要內容應當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及責任人、安全檢查記錄及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器材數量、位置等。
第十六條 學校對教學、科研、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和具有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場所或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第十七條 各單位舉辦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履行相應手續(xù),采取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第十八條 各單位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履行相應手續(xù)。
各單位應在合同中明確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定期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接受學校職能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九條 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在門窗、陽臺等部位必須留有逃生出口,不得設置影響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地下空間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單位,要建立健全危險品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落實相應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嚴格消防安全管理,落實現場監(jiān)管人,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范。
第二十二條 校內出租房屋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單位(人)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聘用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由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三條 發(fā)現火情時要及時報警,相關單位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每日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學校每學期組織兩次全校性消防安全檢查。
學校物業(yè)監(jiān)管部門定期對駐學校物業(yè)公司的日常消防巡查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第二十五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fā)《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部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第二十七條 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必須落實防范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要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消防及實驗或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培訓,提高防范和自救能力。
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條 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值班員、學生宿舍管理員、餐廳廚房操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重點接受安全教育。
第六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
第三十二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及指揮協(xié)調人通訊聯絡方式;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涉及到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要對其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備案。
第三十三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七章 消防經費及消防器材設施管理
第三十五條 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擬定年度消防經費預算。消防經費用于校內公共部位或學校批準配備的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
第三十六條 消防基礎設施的給水管網、供水系統(tǒng)的維修,由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提出項目,由后勤部門落實維修經費并實施。
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辦公室、實驗室等內部消防設施、器材一般由各單位配備、維護;特殊部位經學校批準后,由學校統(tǒng)一配備和維護。
第三十八條 校內承包單位、經濟實體,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國家規(guī)范要求合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出租房屋的自用消防設施器材配備、維護經費由出租單位承擔或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消防器材應放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指定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四十條 學校統(tǒng)一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由樓宇管理部門(或物業(yè)公司)指定專人管理;各單位自行配備的滅火器材,由本單位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檢修、更換;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
修等情況。
第四十一條 樓宇消防控制室應由樓宇使用單位或物業(yè)管理單位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遮擋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三條 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四十四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對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應受法律處罰的移交司法部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及經濟賠償。
第四十六條 對于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者發(fā)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制定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10篇 氣防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1.1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急性職業(yè)中毒事故危害,保證員工人身及企業(yè)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規(guī)定了生產建設過程中火災預防、消防氣防設施和裝備、執(zhí)勤戰(zhàn)備與教育訓練、火災撲救與搶險救援等管理。
1.3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開元石化公司、礦區(qū)服務事業(yè)部參照執(zhí)行。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中油質安字〔2004〕672號)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中油質安字〔1999〕第194號)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煉化專業(yè)氣體防護管理規(guī)定》(石油化字〔2001〕206號)
《煉化企業(yè)氣體防護用品管理指導意見》(油煉化〔2010〕50號)
3術語
消防設施: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防煙排煙系統(tǒng)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
消防產品:指專門用于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避難、逃生的產品。
占道許可:指因工程施工需要,需臨時、短期占用消防道路的許可。
4職責
4.1安全環(huán)保處:
4.1.1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及技措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計的“三同時”審查和驗收。
4.1.2負責消防氣防設施、器材、物資等消防產品的市場準入。
4.1.3組織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統(tǒng)計上報火災事故。
4.1.4負責指導消防支隊消防氣防安全管理工作。
4.2規(guī)劃計劃處:
4.2.1負責將消防布局、消防泵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消防氣防規(guī)劃納入總體規(guī)劃。
4.2.2負責消防安全隱患項目的立項與組織實施。
4.2.3負責消防“三同時”審批手續(xù)的履行。
4.3機動設備處:
負責組織實施消防氣防設施的維修、改造和大修工程。
4.4物資采購部:
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采購管理,不得采購未經消防強制性認證、認可或未經消防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及未經安全環(huán)保處準入廠家的消防產品,國家明令淘汰、失效或被公安消防機構和相關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和安裝的產品。
4.5消防支隊:
負責消防氣防檢查、火災隱患排查、火災撲救、搶險救援、生產監(jiān)護、氣體防護、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氣防工作。
4.5.1掌握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現場監(jiān)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暢通。
4.5.2對新入廠員工進行消防氣防安全教育,對有毒作業(yè)員工組織現場自救、互救培訓;制定氣體防護急救站人員培訓考核大綱,并付諸實施。
4.5.3負責組建公司義務消防氣防搶險隊,對其開展滅火救援和應急搶險培訓;突發(fā)事件時負責調動義務消防氣防搶險隊參與救援。
4.5.4建立火災隱患立案和消案制度。負責提出消防氣防隱患治理方案,監(jiān)督整改情況。
4.5.5參與建設項目消防設施“三同時”的審查和驗收工作。
4.5.6參與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
4.5.7參與消防氣防設施、器材、物資產品市場準入,負責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更換和維修。
4.5.8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檔案,消防設施、裝備、器材臺賬。負責消防設施的統(tǒng)一編號,消防設施標識的完善。
4.5.9制定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消防滅火預案。按照集團公司編制的區(qū)域聯防方案,參加聯防預案演練、開展技術交流等活動。
4.5.10按照專職消防隊正規(guī)化建設及戰(zhàn)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消防支隊的相關管理制度。
4.6石化醫(yī)院:
落實急性職業(yè)中毒的防護工作,有急救措施,健全組織機構。充實專業(yè)人員和配備急救所需的儀器設備、藥品器材。
4.7各單位:
4.7.1負責本單位的消防氣防安全培訓教育。
4.7.2負責本單位的消防氣防檢查、火災隱患的整改和開停車、檢修中的防火、防中毒措施落實。
4.7.3負責本單位消防氣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4.7.4負責建立本單位義務消防氣防搶險隊。
5工作程序及要求
5.1建設項目
5.1.1應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標準規(guī)范進行設計,安全環(huán)保處應參加審查。規(guī)劃計劃處應按規(guī)定將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施工。
5.1.2機動設備處和工程管理部等施工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消防設計組織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安全環(huán)保處和消防支隊對消防設施的施工實施監(jiān)督檢查并參與竣工驗收。
5.1.3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必須與項目建設相配套,做到統(tǒng)一規(guī)劃,同步發(fā)展。消防氣防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器材,應滿足國家及有關行業(yè)消防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以及科技進步的要求。要積極采用和推廣成熟的消防氣防新技術、新產品。
5.1.4早期建設項目的消防氣防設施不符合現行規(guī)范的要求的,規(guī)劃計劃處、機動設備處、工程管理部應當利用裝置大修、改造的時機對消防氣防設施進行完善,以滿足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5.2消防氣防設施
5.2.1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消防氣防設施維修應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5.2.2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經有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的消防產品。
使用高壓消防水(滅火救援、公司級演練和安全檢查除外)應辦理“使用高壓消防水許可證”,嚴禁未經許可使用,由用水單位向供水車間或興海公司提出申請。
5.2.3占用消防道路等有可能影響消防滅火救援時,必須事先通知消防支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進行。
臨時占道,有效期最長24小時,適用于作業(yè)車輛不破壞路面等占道,臨時占道由占道單位向消防支隊提出申請,消防支隊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人員審批。
短期占道,有效期最長7天,適用于在消防道路上從事挖掘作業(yè)、放置構件建材等占道,由占道單位向消防支隊提出申請。在消防車不能通行的情況下,消防支隊要制定專項滅火預案。短期占道,屬地單位確認安全措施;消防支隊依據占道情況,制定出警路線、完善滅火預案;安全環(huán)保處確認廠內道路通行情況,監(jiān)督占道安全措施落實和滅火預案制定情況。
5.2.4公共娛樂、辦公場所的裝修、裝飾、電器安裝、緊急照明、緊急疏散以及消防設施的設置和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頒布的《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5.2.5存在有毒有害氣體環(huán)境,車間須配備相應急救防護器材和藥品,并定期檢查;生產裝置和罐區(qū)應設置風向標,其設備、容器、管道、閥門等設施,應保證密閉性;崗位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
5.2.6各種消防氣防器材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其正常好用,只有經過訓練并掌握防護器材使用方法的人員才能使用,同時應嚴格遵守其操作規(guī)程,防止誤操作造成中毒或窒息。
5.3搶險救援
5.3.1發(fā)現火情,應立即報警。任何人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的義務消防氣防搶險隊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其他人員疏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消防支隊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消防車接警5分鐘到達火警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5.3.2公司在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時,應設立現場指揮部。消防支隊支隊長任消防搶險組組長,有權根據撲滅火災的需要,決定下列事項:
使用各種水源。
截斷電、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
劃定警戒區(qū),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
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
向供水、供電、醫(y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請求滅火救援。
請示現場指揮部總指揮后,向鄰近公安消防部門和集團公司消防
聯防請求增援。
5.3.3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如實向事故調查組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
5.4消防氣防安全教育
執(zhí)行《本公司hse培訓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
5.5火災隱患
執(zhí)行《本公司事故隱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5.6火災事故
執(zhí)行《本公司事故事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6形成的文件及記錄
占道許可證,保存期1年。
7檢查與考核
7.1安全環(huán)保處、消防支隊負責對各單位消防氣防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7.2檢查結果納入績效考核。
8附則
8.1 本辦法由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8.2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第11篇 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通則
3.0.1 學校、幼兒園的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總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具體規(guī)定,達不到下列規(guī)定要求的應進行改造.
3.0.1.1 耐火等級與防火分隔
學校、幼兒園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有困難,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人防工程內不得設置幼兒園,幼兒園不得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的樓層上.
附設在其它建筑物內的學校、幼兒園,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并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居民住宅樓內不得設置學校和幼兒園.
3.0.1.2安全疏散設施
3.0.1.2.1疏散出口數量
幼兒園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2個,學校符合下列要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
-- 單層學校,當面積不超過20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
-- 層數為二層或三層的學校、當每層最大建筑面積不超過500m2,且第二層和第三層人數之和不超過100人時,可設一個疏散樓梯;
-- 設有不少于2個疏散樓梯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學校,如頂層局部升高時,其高出部分的層數不超過兩層,每層面積不超過200m2,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樓梯,但應另設一個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學校、幼兒園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3.0.1.2.2疏散寬度
學校、幼兒園內疏散樓梯、走道的最小凈寬不宜小于1.2m;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應小于1.4m.
學校、疏散出口的總寬度不應少于通過人數與百人疏散寬度指標(m/100人)的乘積.其中,通過人數為人員密度指標(人/m2)與學校建筑面積(m2)的乘積,學校、幼兒園的人員密度指標宜為0.75-1人/m2.百人疏散寬度指標一般為(0.65-1)m/100人.
3.0.1.2.3疏散距離
學校、幼兒園房間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距離分別不宜大于22m、20m;單層、多層學校、幼兒園的房間至疏散樓梯的距離分別不宜大于35m、25m.
3.0.1.2.4疏散樓梯間
下列學校應設置封閉樓梯間:
-- 設置在超過5層的多層民用建筑內;
-- 建筑面積≥500m2,設置在底層地坪與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建筑內;
-- 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的裙房及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
-- 設置在其他應設置封閉樓梯間的建筑物內.
下列學校、幼兒園應設置防煙樓梯間:
-- 設置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
-- 設置在應設置防煙樓梯間的高層民用建筑等其它建筑內.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多層民用建筑內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按gb50045-95標準確定.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要求執(zhí)行gb50045-95、gbj16-87、gb50098-98標準.
3.0.1.2.5其它要求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宜設置少于3個踏步的臺階.
幼兒安全疏散和經常出入的通道上,不應設臺階.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不應設置、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內外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3.0.1.3內部裝修
3.0.1.3.1 設在地下建筑內
學校、幼兒園的公共活動用房的室內裝修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其它部位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3.0.1.3.2設在單層、多層民用建筑內
設有中央空調的學校、幼兒園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應采用b1級裝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它裝飾材料可采用b2級裝修材料.
其他學校、幼兒園的公共活動用房,頂棚、墻面應采用b1級裝修材料,其它裝修材料可采用b2級裝修材料.
當單層、多層民用建筑內裝有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除頂棚外,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其他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限制.
3.0.1.3.3 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內
設有中央空調系統(tǒng)的高層學校,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窗簾、床罩等裝修材料應不低于b1級,其它裝修材料可采用b2級裝修材料.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學校,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隔斷、窗簾、床罩以及其它裝飾材料應不低于b1級,地面、固定家具及家具包布可采用b2級裝修材料.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學校,頂棚、墻面裝修材料應不低于b1級,其它裝修材料可采用b2級裝修材料.
3.0.1.4 建筑消防設施
3.0.1.4.1 消火栓
下列學校、幼兒園應設置室內消火栓:
-- 設置在超過5層或體積≥10000m3的民用建筑內;
體積超過5000 m3圖書館、書庫
-- 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
3.0.1.4.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下列學校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 設有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
-- 設置在建筑面積≥1000m2的地下建筑內;
-- 設置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或設置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置應符合gb50084-2001的有關規(guī)定.
3.0.1.4.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藏書超過100萬冊的書庫以及建筑高空超過50米的學校的公共用房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116-98的有關規(guī)定.
3.0.1.5 火災應急照明
學校、幼兒園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火災應急照明:
--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 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 消防控制室、自動發(fā)電機房、消防水泵房以及發(fā)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 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其照度地上不應低于0.5l*,地下不應低于5l*;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保持正常的照度;
-- 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
-- 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 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者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fā)電機組供電;或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 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 應急照明在正常電源斷電后,電源轉換時間15s.
3.0.1.6疏散指示標志
-- 學校、幼兒園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
-- 疏散走道.
--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 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 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充超>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 min),且在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3.0.1.7建筑滅火器
建筑滅火器的配置按gbj 140-90標準執(zhí)行,滅火器的選型應適于撲救學校、幼兒園火災,宜選用abc.
3.1.2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學校、幼兒園,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經審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1.3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幼兒園應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并應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匯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第12篇 某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公安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4〕 第19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集貿市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市場登記的下列農副產品市場、日用工業(yè)品市場和綜合市場:
(一)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個以上的室內市場;
(二)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0個以上的室外市場;
(三)設在地下建筑內的市場。
其他集貿市場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集貿市場嚴禁經營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條 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辦單位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實施監(jiān)督。
第二章 消防組織
第五條 集貿市場主辦單位應當建立消防管理機構;多家合辦的應當成立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防火領導機構,統(tǒng)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集貿市場的負責人為該市場的防火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與參與市場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管理制度;
(三)組織防火人員開展消防檢查,整改火險隱患,制定緊急疏散方案;
(四)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預案,開展滅火演練;
(五)負責市場內滅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保護火災現場。
第七條 各類集貿市場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下列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專職防火人員:
(一)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0個以上的室內集貿市場;
(二)占地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00個以上的室外集貿市場;
(三)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個以上的地下集貿市場。
規(guī)模小于上述市場的其他集貿市場,可設兼職防火人員,有條件的可設專職防火人員。
第八條 下列日用工業(yè)品市場及綜合集貿市場,應當建立不拘形式的專職消防隊。一時難于具備條件的,應當采取臨時有效應急措施。
(一)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00個以上的室內市場;
(二)占地面積2000平方米或者攤位4000個以上的室外市場;
(三)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或者攤位200個以上的地下市場。
第九條 集貿市場應當實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邏檢查制度。
第十條 集貿市場內的各類人員,應當接受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攤位經營人員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參加義務消防組織及撲救火災的義務。
第三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十一條 所有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集貿市場,其防火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并報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主辦單位和經營者如需改變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質,應當事先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批準。
第十二條 凡在城鎮(zhèn)搭建室外集貿市場的,主辦單位或合辦單位應當事先將選址及占用場地等情況,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實施防火審核。
第十三條 室外搭建的集貿市場,其頂棚應當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第十四條 室外集貿市場不得堵塞消防車通道和影響公共消防設施的使用;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場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十五條 室外集貿市場在高壓電下兩側5米以內不得擺攤設點。
第十六條 集貿市場要按商品的種類和火災危險性,劃分若干區(qū)域,區(qū)域之間保持相應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四章 用火用電防火管理
第十七條 集貿市場內嚴禁燃入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部位或區(qū)域,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煙火標志。
第十八條 集貿市場內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要求。
第十九條 集貿市場內經營者使用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統(tǒng)一由主辦單位委托具有資格的施工單位和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
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
第二十條 集貿市場營業(yè)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
第二十一條 室外集貿市場不應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二條 集貿市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第五章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及管理
第三十三條 集貿市場內的營業(yè)廳、辦公室、倉庫等用房,應當按照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由主辦或合辦單位負責配備相應的滅火機具。
第二十四條 集貿市場建筑物內的固定消防設施的維修和保養(yǎng),由集貿市場產權單位負責。
第二十五務 專職或義務消防隊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裝備,由集貿市場主辦單位配備。
第二十六條 各攤位應當在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的組織下,配置相應的滅火機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第二十七條 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應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明確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公共消火栓圈入攤位內。
第二十八條 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基本的消防通訊和報警裝置,一旦發(fā)生火災能做到及時報警。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九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按照有關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淺談小區(qū)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
隨著老城改造進度加快和房地產業(yè)的日益繁榮,越來越多的群眾住進了封閉式小區(qū),承接居民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工作的物業(yè)管理公司也日益增多,這些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居民社區(qū)的消防安全形勢。
一、存在問題
1、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各物業(yè)管理公司沒有統(tǒng)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部分物業(yè)管理公司僅僅停留在看大門、搞清潔、維護治安上,不涉及消防安全管理,導致消防隱患整改責任落實困難。
2、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規(guī)范。一是居民小區(qū)內私家車占用消防車道處處可見,對此,卻只有少數小區(qū)在入口處設置路樁、柵欄;部分物業(yè)公司卻以入住率不滿60%為由,對夜間私家車占用消防車道不予管理,加之小區(qū)業(yè)主無序停車,存在很大的消防隱患。二是部分物業(yè)管理公司對小區(qū)地下室住人、私拉電線、使用明火的情況視而不見。
3、物業(yè)公司管理人員消防素質不達標。小區(qū)內的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沒有達到100%持證上崗,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沒有全員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管理人員不會檢查小區(qū)消防設施,高層居民住宅樓常常出現消防設施損壞、擅自停用、滅火器材缺乏保養(yǎng)等問題,而且物業(yè)管理人員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居民疏散的能力較弱。
二、解決辦法
針對上述問題,我認為應該從統(tǒng)一行業(yè)規(guī)范、加強監(jiān)管力度、開展星級評定等多方面入手,逐步提高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統(tǒng)一行業(yè)規(guī)范。制定符合地方實際需求的物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將消防安全管理逐條細化,納入星級評定范圍。此外,還要建立消防值班、巡查、消防設施定期檢查、保養(yǎng)等制度,明確消防崗位職責。
2、加強監(jiān)管力度。消防部門要積極調動公安、居委會、房管部門等多股力量,加強對居民小區(qū)的消防安全檢查,使物業(yè)管理公司充分認識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做到消防安全管理與衛(wèi)生、治安工作齊抓共進。
3、加強對物業(yè)管理人員的消防素質培養(yǎng)。定期組織承接有消防控制室的小區(qū)物業(yè)公司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確保物業(yè)公司能定期對小區(qū)內的各類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等;另外可以利用物業(yè)公司管理人員貼近居民的資源優(yōu)勢,積極開展消防入戶宣傳,組織、協(xié)助開展消防疏散演練,不斷提高自身和居民的消防素質。
第14篇 某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消防規(guī)劃與設計
消防規(guī)劃的內容
1.安全布局。
2.消防給水。
計設與劃規(guī)防消
3.消防通道。
4.消防通信。
5.消防設備。
6.消防站點。
7.職責:實行嚴格管理,放置防火標志,制作防火檔案,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嚴格履行每日防火巡查;對物業(yè)消防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對業(yè)主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確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
消防設計須知
1.布局設計注意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
2.考慮建筑的耐火等級及火災危險性類別。
3.注意建筑防火防煙分區(qū)和建筑構造。
4.設置消防電梯和安全疏散路徑。
5.完備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
6.注意消防電源及其配電裝置。
7.設置應急廣播和緊急指示標志。
8.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應急照明燈。
9.注意建筑內部的防火設計。
10.配備建筑滅火器裝置,建立并完善消防控制系統(tǒng)。
二、消防設備的管理
1.保安員每天巡邏查看消防設備,一經發(fā)現有損壞現象,馬上向直屬上級報告。
2.保安部定期檢查消火栓和消防器械,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定期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保養(yǎng)。
3.保安部每季度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記錄和保存檢查結果,并將結果進行總結報告。
4.消控員也要對消防設備設施作嚴格的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匯報物業(yè)部予以解決。
5.消控員巡查時發(fā)現消防設備設施出現非正?,F象,要填寫“消防設備設施巡查表”,并及時進行匯報處理,或通知物業(yè)部。
6.消控員在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保養(yǎng)的基礎上要愛護所有設備,保持設備的清潔度。
7.消防設施設備由消控專業(yè)人員操作使用,特殊情況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
8.保安員與消控員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及時發(fā)現隱患,并及時通知物業(yè)部進行處理或維修。
6.5.3不同物業(yè)的消防管理
住宅物業(yè)
1.確認機電設備、空調系統(tǒng)、供水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電信系統(tǒng)、公用設施等處于良好的使用和工作狀態(tài)中,經常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
2.認真做好物業(yè)范圍內的安全、警戒、消防等工作,建立完善和執(zhí)行消防責任制度,加強消防隊伍的管理等。
3.消控人員要熟悉掌握消防設備設施的方位和性能,經常檢查和測試各種消防用具及報警系統(tǒng)。
4.適時檢查消防應急通道是否暢通無阻。
5.對業(yè)主或使用人進行消防知識宣傳和教育,指導使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對于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區(qū)域,要特別設置防火標識,配置消防器具。
7.建立物業(yè)消防管理檔案,隨時掌握消防狀況,維護住宅物業(yè)的消防安全。
商業(yè)物業(yè)
1.配置完備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源。
2.在重點地帶設置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備和消防標志等。
3.疏通消防通道、樓梯出口或其他安全應急通道,確保暢通無阻。
4.告誡商戶勿把煙頭及其他帶火物品投向戶外,或投入垃圾箱內。
5.提示商戶不要在物業(yè)范圍內貯存爆竹、炸藥、雷管等各類易燃、易爆、不耐高溫物品。
6.提醒商戶不要超負荷使用電器,隨時關閉電源。
7.杜絕商戶未經審批進行室內裝修,裝修戶須適當配備滅火器。
8.提醒商戶不要擅自更改、連接用電線路,增設電器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禁止亂拉、亂接電器。
9.領導商戶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及消火栓位置,熟悉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10.建立完備的消防控制系統(tǒng),如安裝閉路監(jiān)控系統(tǒng)、報警系統(tǒng)等,的業(yè)理防物管消同不實時監(jiān)控或指揮消防作業(yè)。
11.發(fā)生火災時,必須迅速匯報物業(yè)公司或報火警,配合消防機關施展工作。
第15篇 消防管理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協(xié)助防火負責人制定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監(jiān)督落實。
2、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糾正違反消防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向防火負責人報告,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3、知道防火工作,落實防火組織、防火制度和滅火準備,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糾正違反消防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冰箱防火負責人匯報、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4、組織參加本業(yè)務系統(tǒng)召集的會議,參加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工作,按時填報各種報表。
5、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消防安全措施的建議,填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報給消防監(jiān)督機關備案。
6、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業(yè)務學習和訓練。
7、發(fā)生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和向上級報告,同時要積極組織撲救火災、保護好現場,配合事故的調查。
第16篇 天然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一、 總則
(一) 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 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公司財產及生產設備,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 本企業(yè)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四) 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護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防火責任人由經理擔任,部門、配氣站、安裝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部長、站長和班組長擔任。
(五)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屬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六) 各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來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三、 消防安全職責
(七)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八)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 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 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 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 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十)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 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十一) 各部門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 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十四)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結合崗位職責,做好防火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五) 禁止在有火災隱患的場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況需要明火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相關的明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證措施后方可動工。
(十六)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定期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應滅火應預案,并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十七)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 獎勵與懲罰
(十八)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
2、 堅持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
3、 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的發(fā)生的;
4、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十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二十)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一)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二十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