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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考勤管理制度是對企業(yè)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規(guī)范管理的重要制度,旨在確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員工權益,同時也為企業(yè)的人力資源管理和績效考核提供依據(jù)。
包括哪些方面
1. 出勤規(guī)定:明確工作時間、休息日、節(jié)假日的安排,以及遲到、早退、缺勤的處理辦法。
2. 請假制度:規(guī)定病假、事假、年假等各種假期的申請流程和審批權限。
3. 考勤記錄:規(guī)定考勤方式(如打卡、指紋識別、面部識別等),以及考勤數(shù)據(jù)的收集、審核和保存。
4. 異常處理:對突發(fā)情況如緊急請假、加班、出差等的處理規(guī)則。
5. 違規(guī)處罰:設定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罰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
6. 監(jiān)督機制:建立內部監(jiān)督和反饋機制,確??记谥贫鹊挠行?zhí)行。
重要性
勞動考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維護工作秩序:明確的工作時間規(guī)定有助于保持正常的工作節(jié)奏,防止混亂。
2. 提升效率:通過規(guī)范員工的出勤行為,可以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3. 保障權益:公平的請假制度和違規(guī)處罰能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4. 人力資源管理:準確的考勤記錄為工資計算、績效評估和晉升決策提供數(shù)據(jù)支持。
5. 企業(yè)文化建設:良好的考勤制度有助于塑造企業(yè)的紀律性和責任感。
方案
1. 制定詳盡的考勤政策:根據(jù)公司業(yè)務特點和員工需求,制定全面、公正的考勤政策。
2. 實施電子化考勤:利用現(xiàn)代化技術手段,實現(xiàn)考勤數(shù)據(jù)的自動記錄和分析,減少人為錯誤。
3. 定期培訓和宣導:定期對員工進行考勤制度的培訓,確保人人了解并遵守。
4. 建立監(jiān)督和反饋機制:設立專門的考勤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考勤執(zhí)行情況,接收并處理員工反饋。
5. 公開透明的獎懲制度:公開違規(guī)處罰和優(yōu)秀表現(xiàn)的獎勵,增強制度的公信力。
6. 定期評估和調整:根據(jù)實施效果,定期評估考勤制度的合理性,適時進行調整優(yōu)化。
勞動考勤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基礎,它不僅關乎員工的日常工作,也影響著公司的運營效率和員工滿意度。因此,制定科學合理的考勤制度,嚴格執(zhí)行并持續(xù)改進,是企業(yè)提升管理效能的關鍵步驟。
勞動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范文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班組的考勤管理統(tǒng)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設置兼職的考勤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 考勤員應予每月1日前遞交上月的考勤記錄,匯總到勞資員。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 第三條 公司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條 生產崗位可以根據(jù)生產的具體情況設置考勤時間,其方案在報企管部備案后,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執(zhí)行考勤。 第五條 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考勤員逐日登記的員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考勤報表為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tǒng)計表,其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shù)、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shù))等。 第六條 員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 第七條 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jù)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第八條 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第九條 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領導請假,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后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第十條 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 (1) 當日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2)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3)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4) 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第十一條 上述條款中的遲到、曠工行為,經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事后查證,確認員工有見義勇為、替工廠挽回損失之有利行為者,其記錄的遲到、早退不予撤銷,其曠工記錄可更改為公假。其相應的處罰不變,但可根據(jù)公司有關的獎勵條款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 有關考勤管理的獎懲規(guī)定: (1) 遲到早退一次,扣除薪點數(shù)5點;當月超過三次后,每次扣除10點; (2) 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shù)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小時的,記做曠工一日。 (3) 擅自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5點;15-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30-60分鐘的,每次扣除20點。 (4) 曠工半日,扣除薪點數(shù)40點;曠工一日,扣除薪點數(shù)80點; (5) 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記警告處分一次。 (6) 當月曠工累計5日,全年曠工累計15日的,予以辭退。 (7) 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經本人申請,企管部批準,可記嘉獎一次 (8) 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當月超過4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9) 員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10) 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予記過處分。 請假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規(guī)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jié)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條 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 第十五條 病假系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于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后的1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第十六條 長期病假根據(jù)員工在職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長短,給付的標準如下: 實際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長不超過 <10年<5年 >5年3個月 6個月 >10年<5年 5-10年 19-15年 15-20年 >20年6個月 9個月 12個月 18個月 24個月 病假期超過上述規(guī)定的,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停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因工傷導致的病假另行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病假的批準權限為: (1) 病假1日以內,由直接主管批準,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備案; (2) 病假3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3) 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 病假累計超過30日,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八條 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條 事假的批準權限為: (1) 事假1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2) 事假3日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3) 事假少于5日,由總經理批準; (4) 原則上,當年事假不超過7日。否則,應予以停職。 第二十條 有下列緣由之一的,可申請公假: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lián)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qū)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guī)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qū)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假每次不超過3日,全年不超過5日,國家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福利假的享有標準見《員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條 除上述規(guī)定外的請假批準權限,一律由隔級上級批準;總經理、副總經理請假超過3日的,需報董事會批準。 第二十四條 除公休假、法定節(jié)假日、急診請假外,員工休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向批準人申請,經批準后進行。 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xù)。 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假后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六條 請假單由所在部門負責考勤人員存查,請假人所在部門負責考勤的人員須據(jù)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注明銷假。 第二十七條 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xù)假或辦理續(xù)假未獲批準,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 員工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假期待遇 第二十九條 本條款所涉及的有關標準如下: 日工作時間:8小時; 月實際工作日:22日 第三十條 病假待遇: (1) 當月病假少于3日:按正常考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 (2) 病假期累計超過30日后:當月超過15日的月份,不參加考核,其考評分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且不計算績效薪點數(shù);未超過1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 (3) 病假超過30日的,不核算績效薪點數(shù),全部按照標準崗位薪點數(shù)的一定比例核算當月崗位薪點數(shù),比例數(shù)如下: 工齡不超過 5年的: 50% 工齡不超過15年的: 60% 工齡超過15年的: 70% 第三十一條 當月有事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二條 生產崗位上,經車間主任批準,3日以下的病假及事假可以通過當月調休進行調劑,不影響考評。 第三十三條 當月有公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四條 探親假待遇: (1) 當月不超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2) 當月不超過10日的,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3) 當月超過10日,不計入考核,不享有績效薪點,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五條 當月發(fā)生婚假少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當月婚假超過5日,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六條 當月發(fā)生喪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七條 產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tǒng)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shù)核算。 第三十八條 哺乳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tǒng)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shù)的70%核算。 第三十九條 休假期間,不影響計算年功薪點數(shù)。 勞動紀律管理 第四十條 各車間、各部門、生產作業(yè)點可根據(jù)管理需要,結合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各自的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或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 各車間、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實施細則必須報企管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統(tǒng)一下發(fā)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 員工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的處罰標準,由企管部征求制定部門、財務部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與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一并下發(fā)。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訂,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由企管部負責
第2篇 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齊齊哈爾北興特殊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班組的考勤管理統(tǒng)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設置兼職的考勤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考勤員應予每月1日前遞交上月的考勤記錄,匯總到勞資員。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
第三條公司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條生產崗位可以根據(jù)生產的具體情況設置考勤時間,其方案在報企管部備案后,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執(zhí)行考勤。
第五條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考勤員逐日登記的員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考勤報表為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tǒng)計表,其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shù)、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shù))等。
第六條員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
第七條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jù)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第八條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第九條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領導請假,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后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第十條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
(1)當日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2)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3)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4)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第十一條上述條款中的遲到、曠工行為,經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事后查證,確認員工有見義勇為、替工廠挽回損失之有利行為者,其記錄的遲到、早退不予撤銷,其曠工記錄可更改為公假。其相應的處罰不變,但可根據(jù)公司有關的獎勵條款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有關考勤管理的獎懲規(guī)定:
(1)遲到早退一次,扣除薪點數(shù)5點;當月超過三次后,每次扣除10點;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shù)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小時的,記做曠工一日。
(3)擅自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5點;15-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30-60分鐘的,每次扣除20點。
(4)曠工半日,扣除薪點數(shù)40點;曠工一日,扣除薪點數(shù)80點;
(5)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記警告處分一次。
(6)當月曠工累計5日,全年曠工累計15日的,予以辭退。
(7)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經本人申請,企管部批準,可記嘉獎一次
(8)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當月超過4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9)員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10)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予記過處分。
請假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規(guī)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jié)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條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
第十五條病假系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于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后的1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第十六條長期病假根據(jù)員工在職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長短,給付的標準如下:
實際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長不超過
<;10年<;5年
>;5年3個月
6個月
>;10年<;5年
5-10年
19-15年
15-20年
>;20年6個月
9個月
12個月
18個月
24個月
病假期超過上述規(guī)定的,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停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因工傷導致的病假另行規(guī)定。
第十七條病假的批準權限為:
(1)病假1日以內,由直接主管批準,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備案;
(2)病假3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3)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病假累計超過30日,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八條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條事假的批準權限為:
(1)事假1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2)事假3日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3)事假少于5日,由總經理批準;
(4)原則上,當年事假不超過7日。否則,應予以停職。
第二十條有下列緣由之一的,可申請公假: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lián)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qū)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工會法》規(guī)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qū)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假每次不超過3日,全年不超過5日,國家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福利假的享有標準見《員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條除上述規(guī)定外的請假批準權限,一律由隔級上級批準;總經理、副總經理請假超過3日的,需報董事會批準。
第二十四條除公休假、法定節(jié)假日、急診請假外,員工休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向批準人申請,經批準后進行。
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xù)。
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五條員工請假后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六條請假單由所在部門負責考勤人員存查,請假人所在部門負責考勤的人員須據(jù)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注明銷假。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xù)假或辦理續(xù)假未獲批準,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假期待遇
第二十九條本條款所涉及的有關標準如下:
日工作時間:8小時;
月實際工作日:22日
第三十條病假待遇:
(1)當月病假少于3日:按正??己诉M行,但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
(2)病假期累計超過30日后:當月超過15日的月份,不參加考核,其考評分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且不計算績效薪點數(shù);未超過1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
(3)病假超過30日的,不核算績效薪點數(shù),全部按照標準崗位薪點數(shù)的一定比例核算當月崗位薪點數(shù),比例數(shù)如下:
工齡不超過 5年的:50%
工齡不超過15年的:60%
工齡超過15年的:70%
第三十一條當月有事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二條生產崗位上,經車間主任批準,3日以下的病假及事假可以通過當月調休進行調劑,不影響考評。
第三十三條當月有公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四條探親假待遇:
(1)當月不超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2)當月不超過10日的,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3)當月超過10日,不計入考核,不享有績效薪點,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五條當月發(fā)生婚假少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shù)按缺勤比例扣除;當月婚假超過5日,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六條當月發(fā)生喪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shù)和績效薪點數(shù)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七條產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tǒng)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shù)核算。
第三十八條哺乳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tǒng)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shù)的70%核算。
第三十九條休假期間,不影響計算年功薪點數(shù)。
勞動紀律管理
第四十條各車間、各部門、生產作業(yè)點可根據(jù)管理需要,結合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各自的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或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實施細則必須報企管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統(tǒng)一下發(fā)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員工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的處罰標準,由企管部征求制定部門、財務部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與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一并下發(fā)。
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訂,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由企管部負責
第3篇 考勤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適應集團公司全國性精細化管理的需要,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建筑設計院全體員工。
第三條 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4、曠工:無任何手續(xù)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xù)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guī)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xù)而擅自離職的。
5、考勤統(tǒng)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條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jù)。
第二章 考勤規(guī)定
第五條 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第六條 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
第七條 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shù)進行補充規(guī)定并及時報備。
第八條 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
第九條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十條 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第十一條 違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shù)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全部當月全部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三個工作日的薪資額,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xù)曠工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fā)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tǒng)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如班車晚點,需在專線車司機處做好登記,統(tǒng)一由客運公司出具證明。但所有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打卡,因班車晚點造成員工遲到的,不列入遲到處罰范圍。
第十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第三章 請假、出差規(guī)定
第十四條 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1、請假或出差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副職、助理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正職及以上須經集團總裁審批;
2、請假或出差超過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中層干部及總裁助理須經集團總裁審批;副總裁及以上須經董事局主席審批。
第十五條 請假規(guī)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y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xù)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4、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執(zhí)行。
5、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6、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y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jié)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假(含法定節(jié)假日),員工的探親假及年休假統(tǒng)一安排在春節(jié)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第十六條 請假手續(xù)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罰規(guī)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xù)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xù)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xù),未補辦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出差手續(xù)的辦理
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備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調休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jié)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節(jié)三天
3、國際勞動節(jié)一天
4、國慶節(jié)三天
5、清明節(jié)一天
6、端午節(jié)一天
7、中秋節(jié)一天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jié)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發(fā)文為準。
第十九條 加班規(guī)定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的,以集團公司下發(fā)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guī)定計發(fā)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的,須將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當月完成,調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五章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第二十條 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天以內的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兩天(含兩天)以上的須再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培訓期間全勤、考試合格且上崗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培訓期間視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集團系統(tǒng)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tǒng)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tǒng)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人力資源中心不予以統(tǒng)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xù)的員工,需在規(guī)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xù),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可最長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fā)基本工資。
第七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部門考勤員職責如下: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
2、部門考勤員具體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xù)。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考勤員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該部門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4、考勤員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備將本部門本周的出勤異常情況、經審核批準的外出登記表、請假單、出差單及簽到表等考勤資料。
第二十四條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須將隸屬集團直線管理人員的當月考勤統(tǒng)計表經當?shù)毓绢I導審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相關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 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職責
1、考勤專員負責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tǒng)計表交財務總部。
2、考勤專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原始考勤資料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中心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集團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勞動紀律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級、降職處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負連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文件各條款中所提備案一詞指到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報備。
第二十八條 在oa辦公系統(tǒng)未正式上線前,所有考勤資料的報送以紙質為主,同時可以按集團公司要求在oa辦公系統(tǒng)上按規(guī)定辦理流程。oa辦公系統(tǒng)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發(fā)文為準。
第二十九條 如員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錯誤的,則記錄不全部分的工資暫不發(fā)放,并視為自動放棄當月月度獎金的評定。
第三十條 員工每次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xù)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在員工假期結束后,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中心辦理手續(xù),由財務中心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jù)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第三十一條 指紋考勤機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jù)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統(tǒng)一規(guī)劃。
第三十二條 材料設備公司、各地區(qū)地產公司及各下屬公司的考勤管理須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原管理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第4篇 某供電所勞動考勤管理制度
供電所勞動考勤管理制度
為嚴肅勞動紀律,搞好各項工作,依據(jù)“請銷休假制度”,特制定此項制度,望全所職工認真遵守。
一、所各單位必須加強考勤管理和計核,對員工上班時間及休假、病假、事假應作祥細記載。
1、機關人員考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車間人員考勤由車間主任負責記錄,營銷組長負責記錄各組考勤,
2、考勤由各單位記錄后,于每月19日送到所辦公室,所領導可對職工出勤進行監(jiān)督,如考勤不實,扣罰各單位負責人50元,不實考勤作廢。考勤交齊后,每月20日所領導審核考勤,簽字后交至財務室計算工資。cnfla版權所有
二、員工休假結束后,應按程序主事假、病假,事病假手續(xù)必須由所長批準后方可生效。
1、員工請事假,只限于本人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親屬及與本人家中有不可抗拒的自然情況(指婚、喪、自然災害),可根據(jù)規(guī)定給足以內事假。cnfla版權所有
2、病假必須持醫(yī)生診斷證明請假,其他假期按《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病假應扣病假工資,在醫(yī)療期內按(崗位工資÷21.5×10×實際天數(shù)扣除),超過醫(yī)療期的按崗位工資50扣除。事假每天按(崗位工資÷20.92×實際天數(shù)扣除),曠工扣除全部工資待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21.5×實際天數(shù)×200)。
三、所領導應定期對各單位的考勤和請假手續(xù)進行檢查,凡有弄虛作假,不履行手續(xù)者,扣發(fā)各單位負責人崗位工資100元。各單位負責人不按期將考勤送交所辦公室,影響當月工資發(fā)放的,扣發(fā)各單位負責人崗位工資50元,該單位人員工資暫不發(fā)放
水電工程師崗位職責酒店工程部崗位職責安裝工程師崗位職責